汽车塑料制品通用试验方法-QC/T15—92-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汽车零部件产品开发要求说明(SOR)

汽车零部件产品开发要求说明(SOR)版本:N01SOR编号:项目名称: AC-01零件名称:前保险杠总成装置零件件号: 2803000E01-A01编制:校对:审核:批准:会签:江苏XXX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201X年XX月XX日前言本版本为"SC01项目前保险杠总成等SOR N01版本"本版本根据SC01项目前保险杠数据总成等初版数据编写本版本主要目的是协助采购中心进行产品寻源定点,及相关供应商进行产品先期报价使用,不作为最终版本江苏XXX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对本SOR拥有完全解释权目录1. 名词解释2. 项目总体描述2.1. 项目简介2.2. 项目主要时间节点2.3. 项目主要工程人员3. 产品性能技术要求及产品技术状态描述表3.1.产品技术状态描述及性能要求3.2. 外观要求3.3. 材料性能要求3.4. 成品性能试验要求3.5. 性能指标验收方式3.6.零部件标识要求4. 样件需求计划5. 产品BOM表6. 材料及检验制造要求6.1. 材料型号及推荐材料供应商6.2.关于回收利用与禁限用物质管控的要求7. 法规认证、检具、工装及运输包装要求7.1. 法规要求7.2. 认证要求7.3. 检具要求7.4. 工装要求7.5 样件供货状态说明及运输包装要求7.6其他要求8. 双方数据交换的要求9. 测试要求10. 双方责任10.1.双方工作任务及时间要求10.2.甲方责任10.3. 乙方责任11. 投标书内容及要求(签订合同时需删除此条)12. 附件1 "产品技术状态描述表"13. 附件2 "产品BOM表"14.附件3 "二级供应商清单"1、名词解释产品:指乙方(投标方)根据本产品开发技术要求规定,设计、生产的 SC01前保险杠总成等相关零部件。
技术要求:指甲方对产品结构、尺寸、性能、材料等的要求。
技术资料:指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设计、开发、试验、制造的图纸、CAD数技术规范、分析报告、试验报告、样件等全部技术文件及实物,也包括在本产品开发技术要求履行过程涉及到的各方的专有技术、专利技术、企业秘密、生产信息、商业机密等资料。
QCT 15汽车塑料制品通用试验方法

QCT 15汽车塑料制品通用试验方法汽车塑料制品通用试验方法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塑料成型制品(以下简称制品)性能的通用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用各种塑料制品,但不适用于发泡制品、座垫、电镀制品、涂装制品。
2引用标准GB 209 工业用氢氧化钠GB 252轻柴油GB 435汽油机油GB 484车用汽油GB 534工业硫酸GB 2918塑料试样状态调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GB 5671汽车通用钾基润滑脂JB 3979汽车转向盘试验方法QC/T 17汽车零部件耐候性试验一样规则SY 4005 4604号合成刹车油3试验项目试验项目包括如下11项:a.耐温度性试验:b.耐候性试验:c.耐水性试验;d.耐湿性试验;e.耐化学介质性试验:f.耐振动性试验;g.耐冲击性试验;h.耐磨损性试验;i.耐擦伤性试验:j.刚性试验;k.综合试验。
4试验的一样条件4.1标准环境试验的标准环境应符合GB 2918的有关规定。
4.2试样供试验用的试样,取自实际装配使用状态下的制品,在不阻碍制品性能的情况下,亦可采纳试验片,试验时模拟制品在汽车内的有用状态。
4.3试样预处理试样应从制造后至少放置24h的制品中随机抽取,并在试验前将试样按4.1规定的环境放置许多于4h,再进行试验:如果需要也可由供需双方协商规定其它条件。
4.4试样数量在无专门规定时,试样数量,按表1确定。
5试验方法5.1耐温度性试验耐温度性试验是检查制品在高温、低温顺高低温交变情形下的实际性能。
5.1.1试验的分类试验分类按表2规定5.1.2适用条件分类按照制品在汽车内安装的部位及相应的温度状况,适用条件分为如下十种,如表3所示。
5.1.3试验温度试验箱的温度,分不按表4、表5、表6的规定进行操纵。
5.1.4试验方法按照试样受到的传热条件,经供需双方协商同意可选择其中一种方法进行试验。
5.1.4.1常规耐热试验a.方法A按表4规定调整恒温箱的温度,达到规定温度时,将试样放置在恒温箱中至少4h后取出,赶忙按第6条规定项目进行检查。
汽车材料检测标准

汽车材料检测标准
1. 引言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材料的性能检测方法和要求,以确保汽车的质量和安全性。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用于汽车制造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金属材料、塑料材料、橡胶材料、纺织材料等。
3. 术语和定义
3.1 材料:指用于汽车制造的原材料或半成品材料。
3.2 性能:指材料的物理、化学或力学特性。
4. 性能检测项目
4.1.1 密度测试:按照XXXXX方法,测量材料的密度。
...
[继续列举其他物理性能测试项目]
5. 检测报告要求
5.1 检测结果应准确、可靠,并通过合适的测试设备进行测试。
5.2 检测报告应包括样品标识、测试方法、测试条件、测试结果及评定等内容。
5.3 如有不符合项,应详细描述,并提出改进建议或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6. 质量控制要求
6.1 检测设备应定期校准和维护,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6.2 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保证材料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7. 附录
7.1 样品处理和试验方法的详细说明。
7.2 参考文献。
以上是汽车材料性能检测标准的一个简单示例,实际制定时需要根据具体需求进行详细的规范和补充。
汽车行业标准QC/T

试验时间按表9规定。
5.5.3试验方法
5.5.3.1浸渍试验
a.室温下浸渍试验
将试样浸渍在充满按表10规定化学介质的容器中,放置到规定时间后取
出,用干燥的清洁布擦干,按第6条规定项目对试样进行检查。
b.高温下浸渍试验
将试样浸渍在充满按表10规定化学介质的容器中,化学介质的温度按供
需双方的规定,试样放置到规定时间后取出,冷却到室温,用干燥的清洁布
5.4耐湿性试验
耐湿性试验是检查制品由于吸湿而引起的变化。
5.4.1试验分类
根据制品所受环境影响,试验分成三种,如表8所示。
5.4.2试验方法
试样按规定进行预处理,然后放入按表8规定条件的恒温恒湿箱中,至
少放置96h后取出,用干燥的清洁布擦干,在标准环境下冷却1h,试样按第
6条规定项目进行检查。
5.5耐化学介质性试验
擦干,按第6条规定项目对试样进行检查。
5.5.3.2擦拭试验
a.室温下擦拭试验
将表10规定的化学介质涂在按供需双方商定的试验布上,用此试验布擦
拭在标准环境下放置的试样表面,轻轻地擦拭2~3次,使表面达到湿润的程
度,按规定的温度放置30min后,按表11规定的方法进行处理,按第6条
规定项目对试样进行检查。
汽车行业标准QC/T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QC/T 15—92
汽车塑料制品通用试验方法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塑料成型制品(以下简称制品)性能的通用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用各种塑料制品,但不适用于发泡制品、座垫、电镀制品
、涂装制品。
2 引用标准
GB 209工业用氢氧化钠
GB 252轻柴油
塑料件检验标准

F、汽泡(空孔):A面不允许有汽泡现象。
G、裂痕:A、B面都不允许有影响外观、使用功能及产品安全的裂痕现象。
H、脱皮:不允许有影响外观、使用功能及产品安全的脱皮现象。
I、跷曲(弯曲、变形):不允许有影响外观及装配要求的弯曲、变形现象。
J、熔接线(结合线、合胶线):不允许超出0.15MM的合胶线,合胶线应均匀。
K、顶白、塑化不良:A面不允许有顶白、塑化不良(塑料件铆接组装后,不得有发白痕迹)。
9. 1.2尺寸
测量下列尺寸,所有尺寸均须同图纸吻合或与样板一致。
A、与钣金件配合的尺寸。
B、外型轮廓。
C、铆钉孔的位置。
D、特殊点位置及规格。
9.1.3材质
A、原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设计要求。
B、原料检验:开机打样测试,观察制品的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色、材质、外观、性能等是否合格。
日期
版本号
页数
2/2页
制表
审核
确认
B.、油污、杂质点:A面不允许有明显油污、杂质点(杂质点直径在0.3MM以内单面可允许1个)。
C、毛边:各端面不允许有刺手毛边(A面不允许有毛边,不影响装配的B面毛边可接受)。
D、缩水:无收缩凹痕(在塑件脱模顶杆处,允许有不影响外观及装配要求的凸台和凹坑,
但A面不得发白及凹凸不平)。
7、质量评定
7.1检验方式
塑料部品来料按GB/T 2828-87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II级检查水平进行抽样检查,质量允收水准
8、外观缺陷检查条件
5.1距离:肉眼与被测物距离30CM。
5.2时间:10秒钟内确认缺陷。
5.3照明:标准光源对色灯箱(及正常日照光)。
塑料件检验通用要求

塑料件检验通用要求1.目的为了规范CLEV A和LEV AC对塑料件制品检验,保证所有塑料件能够被有效的控制。
2.范围适用于CLEV A和LEV AC所有塑料件的检验3.抽样标准和允收水平GB2828抽样计划,LEVEL II允收水平, CRI 0缺陷;MAJ 1.5;MIN 4.04.内容4.1所进产品批应有产品合格证,质保书或供应商的出厂检验报告4.2塑料部件不得有白斑,水印,斑点,缩孔,缺料等不良症状4.3塑料件表面应光滑平整(无飞边,毛刺),无破损和裂缝4.4所有塑料件都应该材料标记(除非塑料件形状和结构无法打标记),且材料标记和实际的材料是一致的(参见材料的鉴别)4.5塑料件的颜色与标准颜色或封样比对不得有明显的色差4.6塑料件表面印制文字,图案应清晰可辨,耐擦磨(用3M的胶带粘住印制体,突然撕下,反复3次;印制体不得有明显脱落和模糊)4.7塑料件的所有尺寸都必须符合图纸要求4.8塑料件任何认为薄弱的地方进行1焦耳三次的冲击测试,不得有破损,开裂,功能失效等现象;所有的塑料件应该承受1m高6次随意方向的跌落,不得有破损,开裂,功能失效等不良状况。
4.9必须符合ROHS指令的要求,以下有害物质含量不得超过标定值(Cr<1000ppm,Pb<1000ppm, Cd<100ppm, Hg<1000ppm, PBDE&PBBE<1000ppm)4.10PAK,PHTHALATE和Nonyphel 参见客户要求Attachment I美国塑料工业协会(SPI)为方便废旧塑料的分类回收建议在塑料包装制品上加注标记来表明原材料类别。
欧洲塑料制造者协会也推荐使用SPI发布的回收标记的办法。
德国则采用DIN标准,其与SPI的区别如下图所示,DIN标准中有一点与SPI标准不同的就是三角形中的数字前加一个‘O’,如‘01’表示PET,‘05’表示PP。
代码材料DIN缩写SPI缩写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PET PETE高密度聚乙烯PE-HD HDPE聚氯乙烯PVC V低密度聚乙烯PE-LD LDPE聚丙烯PP PP聚苯乙烯PS PS其他树脂O Others。
塑料制品检验标准(修改版)

塑料制品检验标准1.目的本规范旨在定义我司塑胶制品品质标准,为产品设计者提供达到产品图纸图面要求的系统,为质检员提供塑胶制品检验与判定的参考依据,同时是模具及塑胶制品采购商对我司品质要求认知的准则。
2.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所有及外购塑胶制品。
3.职责本规范由品质部和技术部负责制定,品质部负责实施和维护。
4.定义4.1缺陷严重缺陷(CR):发生危险影响产品的安全性能或存在严重潜在的安全隐患以及产品的使用功能丧失等,主要缺陷(MAJ):产品的使用性能不能达到所期望的目标,或显著的降低其实用性质次要缺陷(MIN):不影响产品的实用性但影响产品外观的缺点。
4.2 塑胶制品外观缺陷4.2.1欠注———射胶量不足,制件缺料或不饱满。
4.2.2毛边———分模面挤出的塑胶。
4.2.3缩水———材料冷却收缩造成的表面凹陷。
4.2.4凹痕凸起—制件受挤压、碰撞引起的表面凹陷和隆起。
4.2.5融接痕——塑胶分支流动重新结合的发状细线。
4.2.6水纹———射胶时留在制件表面的银色条纹。
4.2.7拉伤———开模时分模面或皮纹拖拉制件表面造成的划痕。
4.2.8划伤———制件从模具中顶出后,非模具造成的划痕。
4.2.9变形———制件出现的弯曲、扭曲、拉伸现象。
4.2.10 顶白———颜色泛白,常出现在顶出位置。
4.2.11异色———局部与周围颜色有差异的缺陷。
4.2.12斑点———与周围颜色有差异的点状缺陷。
4.2.13油污———脱模剂、顶针油、防锈油造成的污染。
4.2.14烧焦———塑胶燃烧变质,通常颜色发黄,严重时炭化发黑。
4.2.15断裂———局部材料分离本体。
4.2.16开裂———制件本体可见的裂纹。
4.2.17气泡———透明制品内部形成的中空。
4.2.18色差———实际颜色与标准颜色的差异。
4.2.19修饰不良—修除制件毛边、浇口不良,过切或未修除干净。
4.4表面等级4.4.1我司均使用罗马数字和英文字母组成的编码指示塑胶制品不同等级的表面或区域,表面的重要程度用罗马数字分类区分,最终使用者目视频率用英文字母排列区分。
塑料制品检验规范

塑料制品检验规范一、目的:本规范旨在定义我司塑胶制品品质标准,为产品设计者提供达到产品图纸图面要求的系统,为质检员提供塑胶制品检验与判定的参考依据,同时是模具及塑胶制品供应商对产品品质要求认知的准则。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公司生产中所需塑胶制品的成品及部件。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产品零部件,外购外协件须执行本标准,经研发部同意也允许执行供方的企业标准。
三、定义:1、缺陷发生危险影响产品的安全性能,产品使用性能不能达到所期望的目标,显著的降低其实用性质,不影响产品的实用性但影响产品外观的缺点定义为缺陷。
2 、塑胶制品外观缺陷2.1 欠注———射胶量不足,制件缺料或不饱满。
2.2 毛边———分模面挤出的塑胶。
2.3 缩水———材料冷却收缩造成的表面凹陷。
2.4 凹痕凸起—制件受挤压、碰撞引起的表面凹陷和隆起。
2.5 融接痕——塑胶分支流动重新结合的发状细线。
2.6 水纹———射胶时留在制件表面的银色条纹。
2.7 拖伤———开模时分模面或皮纹拖拉制件表面造成的划痕。
2.8 划伤———制件从模具中顶出后,非模具造成的划痕。
2.9 变形———制件出现的弯曲、扭曲、拉伸现象2.10 顶白———颜色泛白,常出现在顶出位置。
2.11 异色———局部与周围颜色有差异的缺陷。
2.12 斑点———与周围颜色有差异的点状缺陷。
2.13 油污———脱模剂、顶针油、防锈油造成的污染。
2.14 烧焦———塑胶燃烧变质,通常颜色发黄,严重时炭化发黑。
2.15 断裂———局部材料分离本体。
2.16 开裂———制件本体可见的裂纹。
2.17 气泡———透明制品内部形成的中空。
2.18 色差———实际颜色与标准颜色的差异。
2.19 修饰不良—修除制件毛边、浇口不良,过切或未修除干净。
3 、表面等级3.1 使用罗马数字和英文字母组成的编码指示塑胶制品不同等级的表面或区域,表面的重要程度用罗马数字分类区分,最终使用者目视频率用英文字母排列区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QC/T 15—92汽车塑料制品通用试验方法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塑料成型制品(以下简称制品)性能的通用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用各种塑料制品,但不适用于发泡制品、座垫、电镀制品、涂装制品。
2 引用标准GB 209 工业用氢氧化钠GB 252轻柴油GB 435汽油机油GB 484车用汽油GB 534工业硫酸GB 2918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GB 5671汽车通用钾基润滑脂JB 3979汽车转向盘试验方法QC/T 17汽车零部件耐候性试验一般规则SY 4005 4604号合成刹车油3 试验项目试验项目包括如下11项:a.耐温度性试验:b.耐候性试验:c.耐水性试验;d.耐湿性试验;e.耐化学介质性试验:f.耐振动性试验;g.耐冲击性试验;h.耐磨损性试验;i.耐擦伤性试验:j.刚性试验;k.综合试验。
4 试验的一般条件4.1 标准环境试验的标准环境应符合GB 2918的有关规定。
4.2 试样供试验用的试样,取自实际装配使用状态下的制品,在不影响制品性能的情况下,亦可采用试验片,试验时模拟制品在汽车上的实用状态。
4.3 试样预处理试样应从制造后至少放置24h的制品中随机抽取,并在试验前将试样按 4.1规定的环境放置不少于4h,再进行试验:如果需要也可由供需双方协商规定其它条件。
4.4 试样数量在无特殊规定时,试样数量,按表1确定。
5 试验方法5.1 耐温度性试验耐温度性试验是检查制品在高温、低温和高低温交变情况下的实际性能。
5.1.1 试验的分类试验分类按表2规定5.1.2 适用条件分类根据制品在汽车上安装的部位及相应的温度状况,适用条件分为如下十种,如表3所示。
5.1.3 试验温度试验箱的温度,分别按表4、表5、表6的规定进行控制。
5.1.4 试验方法根据试样受到的传热条件,经供需双方协商同意可选择其中一种方法进行试验。
5.1.4.1 常规耐热试验a.方法A按表4规定调整恒温箱的温度,达到规定温度时,将试样放置在恒温箱中至少4h后取出,立即按第6条规定项目进行检查。
b.方法B本方法主要适用于受辐射热而产生高温的制品。
按表5规定的环境温度调整恒温箱的温度,在此温度下,将试样放置在恒温箱中1h后,用红外灯加热,把试样表面温度提高到表5规定的温度,并在此温度下至少保持3h,然后将试样取出,按第6条规定项目进行检查。
5.1.4.2 极限耐热试验如果试样在表4规定的温度或表5规定的表面温度下未发现异常现象时,继续提高恒温箱的温度,每次提高10℃或5℃让试样在此温度下保持1h,观察试样的变化,由目测认定的变形温度,就作为极限耐热温度。
注:试样承载条件由供需双方商定。
5.1.4.3 耐寒试验按表4规定的温度调整低温箱的温度,达到规定温度后,将试样放置在低温箱中至少4h,然后从低温箱中取出,按第6条规定项目进行检查。
5.1.4.4 冷热交变试验按表7规定选择试验程序和试验时间,试样至少进行两次以上循环试验,每次循环都由表7规定的试验程序组成。
具体规定如下:a.高温按 5.1.4.1规定,使用方法A,温度条件从表6中选择,使用方法B,温度条件从表5中选择,但是,如果使用方法B,试样试验至少需3h,包括在规定环境温度下放置1h,红外灯加热至少2h,表7中分类a和f不适用;b.低温按表6规定:c.表7中分类d和e中的高温高湿条件按表8选择,d.表7中分类f在水中试验,应将试样浸渍在室温水中进行;e.原则上,当将试样从每次循环的不同环境中取出时,应按第6条规定项目进行检查。
5.2 耐候性试验耐候性试验按QC/T 17的规定进行。
5.3 耐水性试验耐水性试验是检查使用中与水直接接触的制品在吸水时的变化。
试验按 4.1标准环境下预处理的试样,浸渍在充满40±1℃或实际工作温度水的恒温试验槽中,至少放置200h后取出,用干燥的清洁布擦干,然后让其在标准环境下冷却1h,试样5.4 耐湿性试验耐湿性试验是检查制品由于吸湿而引起的变化。
5.4.1 试验分类根据制品所受环境影响,试验分成三种,如表8所示。
5.4.2 试验方法试样按 4.3规定进行预处理,然后放入按表8规定条件的恒温恒湿箱中,至少放置96h后取出,用干燥的清洁布擦干,在 4.1标准环境下冷却1h,试样按第6条规定项目进行检查。
5.5 耐化学介质性试验耐化学介质性试验是检查制品在汽车上浸渍或接触汽车上常用的燃料、油、润滑脂、药品或溶剂(下文涉及到的化学介质)时发生的变化。
5.5.1 试验分类根据化学介质在制品上的附着情况试验分类如下:a.浸渍试验;b.擦拭试验,c.点滴试验。
5.5.2 试验条件试验温度可采用标准温度23±2℃或制品实际工作温度,也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试验时间按表9规定。
5.5.3 试验方法5.5.3.1 浸渍试验a.室温下浸渍试验将试样浸渍在充满按表10规定化学介质的容器中,放置到规定时间后取出,用干燥的清洁布擦干,按第6条规定项目对试样进行检查。
b.高温下浸渍试验将试样浸渍在充满按表10规定化学介质的容器中,化学介质的温度按供需双方的规定,试样放置到规定时间后取出,冷却到室温,用干燥的清洁布擦干,按第6条规定项目对试样进行检查。
5.5.3.2 擦拭试验a.室温下擦拭试验将表10规定的化学介质涂在按供需双方商定的试验布上,用此试验布擦拭在标准环境下放置的试样表面,轻轻地擦拭2~3次,使表面达到湿润的程度,按 5.5.2规定的温度放置30min后,按表11规定的方法进行处理,按第6条规定项目对试样进行检查。
b.高温下擦拭试验将表10规定的化学介质涂在按供需双方商定的试验布上,用此试验布擦拭在标准环境下放置的试样表面,轻轻地擦拭2~3次,使表面达到湿润的程度,按供需双方商定的温度放置30min后,冷却至室温,按表11规定的方法进行处理,按第6条规定项目对试样进行检查。
5.5.3.3 点滴试验a.室温点滴试验将表10规定的化学介质用注射器或纱布定量地涂在标准环境下放置后的试样表面上,放置到规定的时间,按表11规定的方法进行处理。
按第6条规定项目对试样进行检查。
b.高温点滴试验将表10规定的化学介质用注射器或纱布定量地涂在标准环境下放置后的试样表面,按供需双方规定的温度下放置规定时间,冷却至室温,按表11规定的方法进行处理,按第6条规定项目对试样进行检查。
5.6 耐振动性试验本试验的目的是检查制品的耐振动性。
5.6.1 试验分类a.共振点测定试验测定制品的共振频率及其加速度,可以近似评价或比较制品的动态刚性。
b.振动耐久性试验检查制品对振动的耐久性。
5.6.2 振动条件分类振动条件分类规定如下。
5.6.2.1 根据制品安装的车辆类别,试样振动条件分为如下四类:1类:主要是轿车系列2类:主要是客车系列3类:主要是载货汽车系列4类:主要是摩托车系列5.6.2.2 根据制品安装的部位,试样振动条件分为如下四种:A种:安装在车身或底盘弹簧的上部,振动较少的部位。
B种:安装在车身或底盘弹簧的上部,振动较多的部位。
C种:安装在发动机上,振动较少的部位。
D种:安装在发动机上,振动较多的部位。
5.6.3 试验条件5.6.3.1 试验顺序先进行共折点测定试验,然后进行耐久性试验。
5.6.3.2 试样安装试样应以接近使用状态的条件安装在振动台上。
5.6.3.3 振动施加方法相对于试样的安装方式依次给予上下,左右及前后的正交方向的简谐振动。
但是,简谐振动的谐波含有率原则上为振动加速度的25%以下。
5.6.3.4 试验温度原则上试验温度定为标准温度23±5℃。
5.6.4 试验办法5.6.4.1 共振点测定试验本试验是在均匀速度下,根据表12规定的振动频率增减频率。
5.6.4.2 振动耐久性试验振动耐久性试验是根据汽车的类别及其制品实际安装的部位,按表13规定的6级进行,也就是2、3、4、7、9和11级。
适用分类按表13规定,试验时间按表14规定。
5.7 耐冲击性试验5.7.1 试验分类本试验根据冲击方法分如下三种:a.落锤冲击试验;b.落下冲击试验;c.石子冲击试验。
5.7.2 试验温度试验温度可按表15规定,选择其中一个温度条件进行试验。
5.7.3 试验方法5.7.3.1 落锤冲击试验试验装置:试验装置包括重锤和试样的支撑机构,控制重锤自由落下的控制机构及重锤和标尺。
重锤采用头部为球形,其半径为25mm的钢制品,质量为0.5kg。
试验程序及操作:按下列程序进行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测定平均破裂强度,另一种是连续使用同一试样测定平均破裂强度。
a.测定平均破裂强度将试样牢固地安放在指定的位置上,重锤从适当高度自由落下,进行预备性试验,按这种方法,调节重锤下落位置,假设试验初始高度h0为破裂高度,重锤从h0高度自由落下冲击试样,如果试样出现碎裂,试验高度降低△h,重锤在h0一△h高度自由落下冲击下一个试样,如果试样没有出现碎裂,试验高度提高△h,重锤在h0十△h高度自由落下冲击下一个试样,用此方法,至少用二十个试样重复试验,可得出平均破裂强度和最小破裂强度。
b.用少量试样测定破裂强度的方法将试样牢固地安放在指定的位置上,重锤从适当高度自由落下,进行预备性试验;按这种方法,调节重锤下落位置,假设试验初始高度h0为破裂高度,重锤从、高度自由落下冲击试样,如果试样出现碎裂,试验高度降低△h,重锤在h0一△h高度自由落下冲击下一个试样,如果试样没有出现碎裂,试验高度提高△h,重锤在h0十△h高度自由落下冲击同一个试样,用此方法,将所有试样重复试验,可测定出平均破裂强度和最小破裂强度。
c.计算平均破裂强度和最小破裂强度按下式计算:5.7.3.2 落下冲击试验试验装置:包括试样支撑机构,控制试样自由落下的控制机构及标尺。
原则上,试样下落地面是至少10mm厚的混凝土表面。
试验程序及操作:试样安装在支撑台上,调节到适当高度使其自由落下,试验方法和计算方法与 5.7.3.1相同,但公式(1)、(2)中m应是试样的质量。
5.7.3.3 石子冲击试验试验装置:如图1所示,主要由压缩空气喷射石子(花岗石或大理石)的装置,输送石子的料斗及试样支撑台组成。
操作:试样安装在与石子冲击方向成60°或90°角的位置上,根据表16规定的操作条件进行试验。
5.8 耐磨损性试验5.8.1 试验分类根据制品表面形状和磨损的性质,试验可分为三种形式:a.曲面滑动磨损试验检查制品曲面的滑动磨损;b.平面滑动磨损试验检查制品平面的滑动磨损;c.落砂磨损试验检查制品的耐擦伤性。
5.8.2 试验方法5.8.2.1 曲面滑动磨损试验试验装置:如图2所示,主要由试样支撑机构、驱动摩擦布机构和法码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