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谈节后复工复产“三个一”(2020年节后复产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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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谈 节后复工复产“三个一”
目录
一、谁是主体 二、主体有哪些责任 三、怎样发挥“三个一”的实效性
一、谁是主体?
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 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安全生产法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 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情况 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 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能将安全管理好的人一定是德才兼备! 安全员在精不在多
•安全总监的作用是培养更多的人掌握安全 技术知识、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实现全员 监督。 •安全管理不能靠人盯人战术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 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 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源自文库
安全操作规程应该写什么?
培训档案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 考核员工的掌握程度,培训效果重 在落实,真正人人过关。 ——部门考核 ——公司考核 ——监管部门考核
三、怎样发挥“三个一”的实效性
二是要全面进行一次设备安全检查。
复工前必须对生产系统,管道、阀门、仪表等生产 设备,通风除尘、污水处理设施,应急报警、放射 防护、防爆装置等职业安全健康设施进行一次全面 安全检查,特别是对安全设施、关键部位要检验、 检查,确保处于完好适用状态。
不论哪级检查,重点是整改落实, 确保处于完好适用状态; 不论隐患大小都应如实记录并向从 业人员通报。
三、怎样发挥“三个一”的实效性
三、怎样发挥“三个一”的实效性
一是要广泛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培训。
采取集中宣讲、现场带教、事故警示、聘请安全专 家开展隐患排查等形式,重点加强节后新招、调岗 职工的安全教育,做到职工岗前安全教育全覆盖、 管理人员安全专项培训全覆盖。要以《安全生产 法》、《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要求为基础,针对 岗位操作基础知识、安全操作基本要求以及复工装 置开工安全要点等进行再培训、再教育,建立培训 教育台帐,做到人人过关。
安全生产法中关于检查的职责:
• 主要负责人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 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 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 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 建议。 • 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 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 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 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提供和保持安全生产条件需由主要负责人、 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各司其职、共同努
力方可实现。
——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安法第18条)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确切地说“主体”是同一群人组成的:
员工
老板
安全员
老板是核心,员工是基础,安全员是督导
二、主体有哪些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 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 生产经营活动。
安全生产条件应满足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 定。
安全生产法中关于培训的主要条款: • 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 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 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 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 第四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 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 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安全生产法中关于培训的主要条款: •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 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 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 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 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 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 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 (本单位)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管理人 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安全管理人员不是背锅的,而是需 要我们共同保护的、是应该受到全社 会尊重的职业!
安全001
——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五条 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 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 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十六条 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 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第一百零四条 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 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 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法中关于培训的主要条款: •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 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 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 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 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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