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流产服务规范(2018版)
《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

《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24年版)综述人工流产是在严格掌握人工流产适应症、有效预防并发症的基础上,将宫内胚胎或妊娠早期胚胎剜除的方法,是一种常用的终止早期妊娠方法。
为了确保人工流产后的避孕服务的规范化,提高人工流产后不良妊娠的发生率,制定本规范,以规范人工流产后的避孕服务。
一、人工流产后的避孕方法选择2.个体化选择根据患者的年龄、生育史、经济状况、病史等因素,医务人员与患者共同商议并个体化选择避孕方法。
优先选择可逆性避孕方法,如口服避孕药、避孕环、避孕贴等,但对于不适宜使用这些方法的患者,应选择其他避孕方法,如短效避孕药、避孕套等。
3.口服避孕药对于符合条件的患者,可推荐口服避孕药,并根据患者的病史、体重等因素选择合适的避孕药品。
医务人员需向患者详细解释避孕药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可能的副作用等,并密切关注患者的用药情况。
4.避孕环对于符合条件且具有较强避孕需求的患者,可推荐使用避孕环,并对患者进行使用方法、适应症、可能的并发症及必要的注意事项等进行详细讲解。
5.避孕贴对于患者使用避孕贴的需求,医务人员应向患者提供合适的避孕贴,并详细解释使用方法、可能的副作用及应对措施等,同时指导患者正确使用避孕贴。
6.避孕套无条件使用其他避孕方法的患者,可推荐使用避孕套。
医务人员应向患者详细介绍避孕套的使用方法、储存要求以及可能的问题和注意事项。
二、人工流产后的避孕宣教与随访1.随访时间医务人员应制定人工流产后随访计划,第1次随访应在术后1-2周内进行,后续随访可根据情况决定,建议至少进行2次随访,随访时间点应在术后1个月、3个月左右,以确认避孕效果。
2.随访内容随访内容应包括患者的避孕方法选择、正确使用、可能的副作用和并发症,同时了解患者的反馈情况并解答可能存在的问题。
此外,医务人员还应向患者提供相关避孕宣教材料,加强对避孕知识的普及。
3.定期宣教医务人员应定期开展有关避孕知识的宣教活动,提高社会大众的避孕意识和能力。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的通知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8.12.11
•【字号】吉卫妇幼发〔2018〕30号
•【施行日期】2018.12.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计划生育
正文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的通知
吉卫妇幼发〔2018〕30号各市(州)卫生计生委、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卫生计生局:为推进人工流产后即时落实高效避孕节育措施,切实减少重复人工流产,保障女性生育能力和身心健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8〕17号,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下载)。
现将此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以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健康宣教
各地要充分认识到人工流产对女性生育能力和生殖健康的危害,加强避孕节育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育龄女性知情
选择适宜的避孕方式,减少意外妊娠风险。
二、开展技术培训
各地要加强《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的宣传和培训,指导辖区内从事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认真落实服务规范,减少重复人工流产。
三、强化监督管理
各地要积极开展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服务规范有效落实,切实维护育龄群众身心健康。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8年12月11日。
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孕产妇部分)

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孕产妇部分)(孕产妇健康管理部分)一、判断题(50题)1、孕产期保健是指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为准备妊娠至产后42天的妇女及胎、婴儿提供全程系列的医疗保健服务。
()2、孕产妇保健的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居住的准备妊娠夫妇。
()3、对怀孕的妇女(包括流动人口)要求在孕12周前建立孕产期保健册。
()4、孕早期健康管理的服务对象是怀孕12周+6天前的妇女。
()5、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中的孕产妇是指从怀孕开始到产后42天这时期的妇女。
()6、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具备服务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7、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正常产妇及异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
()8、产妇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做产后42天健康检查。
()9、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
()10、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的服务能力和范围,开展危重症孕产妇的抢救工作。
()11、孕晚期健康管理内容包括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人工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12、从事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可以未取得执业资格,只需接受过孕产妇保健专业技术培训,按照国家孕产妇保健有关规范要求,进行孕产妇全程追踪与管理工作。
()13、孕早期健康管理的内容包括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
()14、孕13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母子健康手册》。
()15、孕早期健康管理的内容包括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
()16、孕早期健康管理中应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17、第1次产前检查免费体检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血糖、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
()18、第1次产前检查中发现的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应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解读

《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文件解读一、为什么制订《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近年来我国人工流产数量大,每年约900多万例。
接受人工流产手术的女性中低龄者、未育者占比大,重复人流比例高。
人工流产对女性健康和生育能力损害严重,可能引发输卵管阻塞、宫腔粘连、子宫内膜异位症等并发症,还可能导致女性继发不孕,多次重复人工流产导致并发症及继发不孕的风险更高。
有人工流产史特别是多次人工流产的妇女即使得以怀孕,也会增加自然流产、早产、胎盘异常及低体重儿等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风险,危害母婴安全。
人工流产对于低龄者、未育者影响更大,不仅危害身心健康,由此引发的继发不孕还将影响家庭和谐幸福。
当前人工流产高发原因主要有两方面。
一是育龄人群缺乏避孕节育科学知识,避孕措施缺失,导致意外妊娠。
二是避孕方法咨询指导不到位,育龄人群采用高效避孕方法不足,避孕失败率高。
为贯彻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推进预防为主、避孕为主服务落实,指导接受人工流产的妇女即时落实高效避孕措施,减少重复流产,保障女性健康和生育能力,促进母婴安全,我委组织制定了《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简称《规范》)。
围绕女性接受人工流产术这个时机,提供避孕服务,指导落实避孕措施有3个有利因素。
一是服务对象已经主动来到医疗机构,为她们提供避孕节育服务可及。
二是因意外妊娠接受人工流产术的女性,原则上都是避孕措施缺失或者避孕措施使用不当的人群,正是亟需指导的人群。
三是接受人工流产术前后,女性经历身心痛苦,更易于接受医务人员关于避孕方法的咨询指导,更易于落实避孕措施,这时提供的服务更有效。
为此,加强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非常重要。
二、《规范》主要包括哪些内容?《规范》共6部分,包括服务对象、服务目的、服务内容及流程、人员要求、服务设施要求和质量管理等。
《规范》重点明确了服务内容。
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涉及术前初诊、手术当日和术后随访等环节,服务内容包括宣传教育、一对一咨询、指导人工流产后即时落实高效避孕措施等服务。
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

关于印发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8〕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 人工流产是非意愿妊娠后采取的补救措施。
人工流产对女性生育能力和生殖健康损害严重,可能导致多种并发症和继发不孕,重复人工流产发生并发症和继发不孕风险更高。
为推进人工流产后即时落实高效避孕节育措施,切实减少重复人工流产,保障女性生育能力和身心健康,我委组织制定了《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下载)。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8月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人工流产是非意愿妊娠后采取的补救措施,多次重复人工流产严重影响女性生育能力和身心健康。
为贯彻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推进预防为主、避孕为主服务落实,指导接受人工流产的妇女即时落实高效避孕措施,减少重复流产,促进计划妊娠,保障妇女健康,制定本规范。
一、服务对象孕27周内因非意愿妊娠而人工流产的妇女。
本规范中人工流产是指负压吸引术、钳刮术、药物流产、引产等人工终止妊娠。
二、服务目的(一)提高服务对象及其配偶(伴侣)预防非意愿妊娠的意识和能力。
(二)提高服务对象流产后即时和半年内长效、可逆、高效避孕措施落实率,避免非意愿妊娠。
(三)降低服务对象流产后1年内重复流产率,保护生育能力,保护妇女健康。
(四)促进有计划的妊娠。
三、服务内容及流程流产后避孕服务涉及术前初诊、手术当日和术后随访等环节,服务内容包括宣传教育、一对一咨询、指导人工流产后即时落实高效避孕措施等服务。
其中,术前初诊、术后首次随访提供的2次一对一咨询服务最为重要。
(一)术前初诊。
1.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方式向服务对象及其配偶(伴侣)宣传避孕节育科学知识,使其了解人工流产对女性健康和生育能力的损害,告知高危人工流产甚至危及生命,提高防范非意愿妊娠的意识,提升安全避孕能力。
对于有生育计划的人群宣传计划妊娠的重要性,介绍科学备孕相关知识。
人工流产工作制度

人工流产工作制度一、目的和原则1.1 目的为了规范医疗机构人工流产服务,保障妇女健康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制度。
1.2 原则(1)自愿原则:尊重妇女的自主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诱导妇女进行人工流产。
(2)安全原则:确保人工流产手术的安全性,降低手术风险和并发症发生率。
(3)保密原则: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二、人工流产服务流程2.1 咨询与预约(1)患者前往医疗机构进行人工流产咨询,了解相关政策和流程。
(2)医生对患者进行初步检查,确认符合人工流产条件。
(3)患者自愿签订人工流产知情同意书。
(4)患者进行相关术前检查,包括妇科检查、B超检查等。
(5)医生根据患者情况选择合适的流产方法,并告知患者注意事项。
2.2 手术安排(1)患者按照预约时间前往医疗机构进行人工流产手术。
(2)医生对患者进行术前再次确认,确保患者了解手术风险和可能出现的并发症。
(3)患者进行手术,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生进行操作。
(4)手术结束后,患者送往恢复室观察。
2.3 术后随访与关怀(1)医生对患者进行术后随访,了解患者恢复情况,解答患者疑问。
(2)提供必要的术后治疗和康复指导,如抗感染治疗、休息建议等。
(3)关注患者心理健康,提供心理疏导和支持。
三、人工流产手术安全管理3.1 术前准备(1)医生对患者进行全面检查,评估手术风险。
(2)准备必要的手术器械和药品,确保手术顺利进行。
(3)向患者详细解释手术过程和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取得患者同意。
3.2 手术操作(1)医生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手术,确保手术安全。
(2)助手配合医生完成手术,确保手术顺利进行。
(3)护士密切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做好紧急处理准备。
3.3 术后处理(1)医生对患者进行术后评估,如出血量、宫腔深度等。
(2)护士对患者进行术后护理,如观察生命体征、疼痛缓解情况等。
(3)医生根据患者情况开具术后医嘱,如休息、用药等。
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有新规范了

河南:基层全科医生评职称,8月2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河南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明确提《方案》指出,对取得住培合格证到乡、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全科医生,参加中级职称考试或申报高级职称时,外语成绩不作为申报条件,对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规定,而是将签约居民数量、接诊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申报高级职称通过者直接聘任,不受单位岗位比例限制。
同时,在职称晋升方面,对长期扎根农村基层工作的全科医生,可突破学历等限制,破格晋升职称;所有扎根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全科医生,取得码上看扫一扫,看全文8月17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为接受人工流产的女性如何高效避孕、减少重复流产、促进计划妊娠等制定了指导规范。
新版规范共6部分,包括服务对象、服务目的、服务内容及流程、人员要求、服务设施要求和质量管理等。
扫一扫,看全文以重大慢性病为重点,畅通向下转诊通道8月10日,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强调要以重大疾病单病种管理为重点推进分级诊疗上下分开。
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脑血管疾病、肿瘤等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分级诊疗工作。
细化慢性疾病单病种分级管理要求,明确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职责,建立分工协作机制。
要完善双向转诊制度,重点畅通向下转诊通道,明确转诊标准和转诊流程,将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下级医疗机构,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老年医疗照护、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等相结合的扫一扫,看全文将有更多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面世8月13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部发布《关于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提出通过科技创新丰富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种类,拓宽服务领域,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与水平。
《意见》强调,以健康促进和慢性病防治为重点,开展中医健康状态辨识与干预等研究;开展中医药健康状态干预、养生保健的示范应用和科学评价研究。
规范人工流产全程管理制度

规范人工流产全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人工流产服务全程管理,保障患者的权益,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人工流产服务的医疗机构及其相关人员。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人工流产服务全程管理,包括医疗机构的服务流程、患者的权益保障、医护人员的职责和责任等方面。
三、服务流程1. 服务准备阶段(1)患者预约:患者可通过电话、在线预约等方式预约人工流产服务。
(2)初步评估:医护人员应对患者进行初步的身体检查和询问,了解患者的基本情况和病史,评估患者的适宜性及服务需求。
(3)签署知情同意书:医生应向患者详细解释人工流产的相关信息和风险,并征得患者的书面同意。
2. 手术操作阶段(1)手术准备:医护人员应为患者做好手术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消毒、麻醉等。
(2)手术操作:医生应按照规范的操作流程进行人工流产手术,确保手术的安全和有效性。
(3)术后观察:医护人员应对患者进行术后的观察和护理,并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并发症。
3. 术后管理阶段(1)术后宣教:医生应向患者进行术后护理和注意事项的宣教,提醒患者及时复诊。
(2)定期复诊:医生应定期对患者进行复诊,并评估患者的康复情况。
四、患者权益保障1. 信息告知:医生应向患者全面、客观地告知人工流产手术的目的、方法、风险及可能的并发症等相关信息。
2. 自主选择:患者有权选择是否进行人工流产手术,医生不得进行任何强制性的干预。
3. 隐私保护:医护人员应尊重患者的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4. 安全保障:医生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人工流产手术的安全与有效。
五、医护人员职责1. 医生职责(1)诊断和治疗:医生应在符合规范的医疗标准下对患者进行诊断和治疗。
(2)知情告知:医生应向患者全面、客观地进行知情告知,征得患者的书面同意。
(3)手术操作:医生应按照规范的操作流程进行人工流产手术。
(4)术后管理:医生应对患者进行术后的观察和护理,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并发症。
2. 护士职责(1)术前准备:护士应为患者做好手术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消毒、麻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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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人工流产就是非意愿妊娠后采取得补救措施,多次重复人工流产严重影响女性生育能力与身心健康。
为贯彻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推进预防为主、避孕为主服务落实,指导接受人工流产得妇女即时落实高效避孕措施,减少重复流产,促进计划妊娠,保障妇女健康,制定本规范。
一、服务对象孕27周内因非意愿妊娠而人工流产得妇女。
本规范中人工流产就是指负压吸引术、钳刮术、药物流产、引产等人工终止妊娠。
二、服务目得(一)提高服务对象及其配偶(伴侣)预防非意愿妊娠得意识与能力。
(二)提高服务对象流产后即时与半年内长效、可逆、高效避孕措施落实率,避免非意愿妊娠。
(三)降低服务对象流产后1年内重复流产率,保护生育能力,保护妇女健康。
(四)促进有计划得妊娠。
三、服务内容及流程流产后避孕服务涉及术前初诊、手术当日与术后随访等环节,服务内容包括宣传教育、一对一咨询、指导人工流产后即时落实高效避孕措施等服务。
其中,术前初诊、术后首次随访提供得2次一对一咨询服务最为重要。
(一)术前初诊。
1、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方式向服务对象及其配偶(伴侣)宣传避孕节育科学知识,使其了解人工流产对女性健康与生育能力得损害,告知高危人工流产甚至危及生命,提高防范非意愿妊娠得意识,提升安全避孕能力。
对于有生育计划得人群宣传计划妊娠得重要性,介绍科学备孕相关知识。
(1)主要内容。
①与怀孕生育有关得生理、心理知识。
②避孕节育科学知识,常用避孕方法及特点。
③人工流产原理、方法。
④人工流产对女性健康与生育能力造成得影响及危害。
⑤高危人工流产概念、危害及影响因素。
⑥人工流产术前注意事项、术后康复知识。
⑦人工流产后避孕知识。
⑧计划妊娠得重要性、基本方法及孕前准备知识。
(2)主要形式。
通过在候诊区域播放科普视频、摆放宣传展板、放置宣传资料等方式,传播科学避孕及计划妊娠知识。
鼓励采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方式,向服务对象推送科普信息。
2、一对一咨询。
在实施人工流产术之前,有针对性地向服务对象提供人工流产、避孕节育相关知识与咨询指导,包括介绍常见避孕方法种类以及高效避孕方法与非高效避孕方法得概念及差异(附件1),告知服务对象可以获得免费得避孕药具及获取渠道,对服务对象提出得问题予以解答,指导服务对象在充分知情得基础上对人工流产后期望采用得避孕措施自主作出选择(人工流产后即时可选择得避孕方法见附件2),重点指导服务对象落实高效避孕方法。
对于有生育计划得服务对象,提供计划妊娠知识与相应得咨询指导。
(1)病史询问。
全面询问服务对象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疾病史、孕产史、人工流产史、避孕情况与本次非意愿妊娠得原因以及今后得生育计划等,填写《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术前咨询记录表》(见附件3)。
(2)排查高危因素。
甄别服务对象就是否具有人工流产与发生重复人工流产高风险因素,如年龄≤19岁、半年内曾做人工流产、人工流产总数超过3次等。
凡符合《人工流产高危因素筛查表》(附件4)、《发生重复人工流产高风险因素筛查表》(附件5)中任一项者,可评估为高危人工流产与发生重复人流风险人群。
(3)术前常规检查。
按照中华医学会计划生育学分会《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17修订版)》,开展人工流产术前各项医学检查。
(4)咨询指导。
针对服务对象得具体情况告知人工流产与避孕节育医学知识。
主要内容包括:①意外妊娠主要原因分析。
对已避孕者,充分了解其所采用得避孕措施及使用情况,分析造成避孕失败得原因,包括选择措施不当、使用不正确等。
对未避孕者,充分了解未避孕得原因。
②人工流产知识及危害。
介绍人工流产基础知识,指导服务对象选择适宜流产方式,讲解术前术后得注意事项。
阐明人工流产就是非意愿妊娠后得补救措施,对女性健康与生育能力存在损害,可能发生近期与远期并发症,强调告知人工流产特别就是重复流产与高危人工流产对生育能力得不良影响。
人工流产可导致输卵管阻塞、宫腔粘连、子宫内膜异位症等流产并发症,还可导致继发不孕。
流产次数增多以及高危人工流产,都会导致流产并发症及继发不孕得发生率增高。
即使得以怀孕,也会增加自然流产、早产、胎盘异常及低体重儿等不良妊娠结局得发生风险。
③重点强调3条关键信息。
一就是早孕流产后2周即可恢复排卵,如果不避孕,首次月经之前即可能再次妊娠。
二就是人工流产后1年内,特别就是6个月内再次妊娠对母体与胎儿存在较大风险,如果再次选择人工流产会对女性身体与生育能力造成更大损害,严重时可能导致死亡。
三就是接受人工流产术后应当立即落实高效避孕措施。
④高效避孕方法介绍。
向服务对象讲解高效避孕方法与其她避孕方法得概念与差异。
某种避孕方法每百名妇女完美使用1年,发生非意愿妊娠得人数<1,即为高效避孕方法;发生非意愿妊娠得人数在2-9之间,则为有效避孕方法;发生非意愿妊娠得人数>9,则为效果较差得避孕方法。
高效避孕方法包括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剂、女性绝育术、男性绝育术、长效避孕针、复方短效口服避孕药等。
有效避孕方法包括男用避孕套、女用避孕套、安全期法、体外排精法等,但就是必须坚持与正确使用,否则失败率较高。
其中安全期法、体外排精法由于较难长期坚持与正确应用,在一般使用得情况下失败率较高,实际避孕效果较差。
外用避孕药(膜剂、栓剂、凝胶)属于效果较差得避孕方法。
上述避孕方法中,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剂、女性绝育术、男性绝育术、长效避孕针属于长效避孕方法,复方短效口服避孕药、男用避孕套、女用避孕套、安全期法、体外排精法、外用避孕药等属于短效避孕方法。
其中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剂、长效避孕针属于长效可逆避孕方法。
常见避孕方法概览详见附件1。
⑤计划妊娠宣传指导。
针对有生育计划得服务对象,强调计划妊娠得重要性,讲解基本方法与知识,包括基础体温测定、超声监测排卵等。
3、指导术前选定人工流产后宜采用得高效避孕方法。
针对避孕失败原因,向服务对象澄清避孕节育得误区,介绍适合不同生理生育期与生育计划得避孕方法,提出服务对象人工流产后适合使用得避孕方法建议,指导服务对象在接受人工流产术之前即选定术后将采用得避孕方法。
重点推荐高效避孕方法(见附件1与2),鼓励使用长效避孕方法。
对由服务对象自行使用得避孕方法,给予科学指导。
对于口服避孕药、避孕套等避孕效果受服务对象使用行为影响较大得方法,强调必须坚持与正确使用。
告知国家免费提供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剂、长效避孕针、复方短效口服避孕药、避孕套、外用避孕药等计划生育药具及获取渠道。
(1)人工流产后2年内无生育计划得夫妇。
首选长效可逆得避孕方法,包括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剂、长效避孕针。
对于未能决定采用长效可逆避孕方法得妇女,可指导采用复方短效口服避孕药或避孕套。
(2)已经完成生育计划得夫妇。
可在知情自愿得基础上实施女性或男性绝育手术。
对于已经完成生育计划得夫妇,特别就是女方再次妊娠存在高危风险因素可能危及生命得,告知夫妇风险严重程度,指导知情自愿实施女性或男性绝育手术。
高危风险因素包括:本次或既往为剖宫产瘢痕妊娠、前置胎盘尤其就是胎盘植入史、多次剖宫产史、异位妊娠等不良孕产史等。
(3)患有严重得内外科疾病,再次妊娠可能危及生命得妇女。
告知夫妇风险严重程度,指导知情自愿实施女性或男性绝育手术。
上述严重内外科疾病包括:严重心血管系统疾病、严重肺功能不全、严重肝肾疾病、严重内分泌疾病等。
(4)近期有生育计划得夫妇。
针对2年内有生育计划得夫妇,可指导采用复方短效口服避孕药、长效避孕针或避孕套。
根据服务对象采取得避孕方法提出有针对性得指导意见。
(二)手术当日。
1、宣传教育。
采用适当形式讲解,再次告知服务对象人工流产术后注意事项,再次宣传人工流产后避孕知识及避孕方法。
2、实施人工流产术。
遵循知情自愿原则,服务对象签署人工流产手术知情同意书及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知情同意书(见附件6)。
按照中华医学会计划生育学分会《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17修订版)》,为服务对象实施人工流产术。
3、即时落实长效可逆避孕方法。
根据术前咨询结果与术中具体情况,按照自愿原则,对人工流产后选择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剂作为避孕措施得妇女,排除禁忌证后可即时放置。
放置手术前,签署相关手术知情同意书,按照中华医学会计划生育学分会《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17修订版)》,做好相应医学检查。
4、术后一对一咨询。
手术流产或药物流产后留观阶段,再次告知服务对象人工流产后注意事项,并提供相应得健康教育资料。
对术后即时放置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剂得服务对象,应当告知可能发生得副反应。
告知服务对象实施人工流产后1个月需返院复诊,预约下次复诊日期,并告知其她需要及时返诊得征象。
对选择人工流产后使用长效避孕针、复方短效口服避孕药、避孕套与外用避孕药得妇女,再次讲解使用方法,提供避孕药具,强调必须坚持与正确使用。
承担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服务得医疗机构,应当优先向服务对象提供免费避孕药具。
对选择人工流产后使用长效可逆得避孕方法或绝育术得妇女,告知适宜手术时机。
(三)术后复诊。
实施人工流产术后1个月,针对返院复诊得服务对象进行术后首次随访,开展一对一咨询,了解服务对象人工流产后身体及月经恢复情况,评估避孕方法得使用情况,填写《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首次(1个月)随访登记表》(见附件7)。
对于仍无意愿采用避孕措施得妇女,以及正在使用外用避孕药、安全期法、体外排精法等失败率较高得避孕方法得妇女,应当根据其生育计划,指导选择并落实高效避孕方法。
需要时,为服务对象补充提供避孕药具。
承担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服务得医疗机构,应当优先向服务对象提供免费避孕药具。
在实施人工流产术后3个月,针对服务对象进行再次随访,可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咨询指导,或告知其到计划生育科、妇科、产科等相关科室门诊就诊咨询,并填表记录(见附件8),重点针对存在重复人工流产高风险因素得人群、使用短效避孕方法与使用其她非高效避孕方法者。
有条件得机构可在实施人工流产术后6个月与12个月,针对存在重复人工流产高风险因素得人群进行第三次、第四次随访,可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咨询指导,并填表记录。
了解避孕方法使用情况与依从性,指导服务对象后续坚持落实高效避孕方法。
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具体内容及流程见表1。
表1 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内容及流程四、人员要求从事宣传教育、一对一咨询、随访服务得人员应当为掌握避孕节育与计划妊娠知识,熟悉人工流产服务流程,具备良好咨询沟通能力,接受过相关业务培训得医护人员。
五、服务设施要求(一)宣传教育场所。
可利用候诊区或其她相对独立、封闭得区域,有条件得机构可以设立专用得宣教室。
开展宣传教育得场所应当环境安静、温度适宜、座椅舒适,配备投影或视频播放设备,备有宣教展板,摆放生殖系统模型与避孕药具展示柜,以及可供发放得宣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