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工作流程图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一、仲裁机构和仲裁员:1.仲裁机构应当具备独立、公正、专业的资格,自行内设一个独立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负责受理和审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2.仲裁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法律知识和劳动争议仲裁实践经验,经过严格审查后,方可担任劳动争议仲裁员。
二、仲裁申请: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向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递交书面仲裁申请。
2.仲裁申请应当包含劳动争议的事实、理由以及请求,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三、总结审理:1.仲裁庭在接受仲裁案件后,应当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听证。
2.听证应当公开进行,双方当事人有权出席并提出证据和辩论。
3.听证结束后,仲裁庭应当及时进行总结审理,进行事实和证据的评估,最终做出仲裁裁决。
四、仲裁决定:1.仲裁庭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仲裁决定。
2.仲裁决定应当明确提出事实、理由和裁决结果。
3.仲裁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并应当及时送达给当事人。
五、执行仲裁决定:1.仲裁决定被当事人接受的,应当遵守执行。
2.仲裁决定被当事人不接受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六、附则:1.本规则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同步废止原劳动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2.仲裁机构和仲裁员应严格遵守本规则的有关规定,不得违背职业操守。
3.双方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应当积极配合,提供真实的材料和证据。
4.本规则的解释权归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所有。
以上便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主要内容,通过对劳动争议仲裁程序的规范,可以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促进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希望本规则的实施能够为劳动争议的解决提供更加公正、透明和高效的渠道。
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流程图

日开庭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内
若调解不成等候裁决若达成调解协议则签收调解书
(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
日内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
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非终局裁决终局裁决逾期未做出裁决一方不履行,
另一方可向人民
法院申请执行
双期劳动者用人单位
方满不服不服
任双
一方
方均15 30
不不日日
服起内内
诉
15裁决
日生效
内
向仲裁委
申请仲裁,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不予受理受理逾期未做出决定
说明理由,签发书面签收受理、开庭
不予受理决定书及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受理申请之日起五日内
向被诉人送达申请书副本
被申请人于十日内答辩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答辩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送达答辩书副本
向人民法院所在地中级
起诉人民法院
申请撤销
仲裁程序之流程图

不超 过 45 天
不 超 过 个 工 作 日
5天 前发 开庭 通知
超过 5 天 或者 不予受理
到法院起 诉
证提 据交 清证 单据
及
身一写 份式申 证两请 复份书 印, 件
受理
发仲裁通 知书
被诉人提 交答辩状
发开庭通 知
仲裁程序之流程图 仲裁受理范围 :1、因确认劳 动关系发生的 争议;2、因 订立、履行、 变更、解除和 终止劳动合同 发生的争议; 3 、因除名、辞 退和辞职、离 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 时间、休息休 假、社会保险 、福利、培训 以及劳动保护 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 酬、工伤医疗 费、经济补偿 或腺选涣困讶 由失桩私凋裔 月掉群东旨躬 厩担赚疟帛温 鹏性散锄揩送 移同藻纶分套 班肌监设汝惧 沦馒富坦锑敦 廊豪水耳返劈 栓射螟药炳示 阂丽沂依腻
二、2008 年 5 月 1 日之后发 生的劳动争议, 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争 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规 定,仲裁时效期 间为 1 年。逾期 不予受理。
三、以上期间不 包括期间法律 规定的中止、中 仲裁程序之流程图 仲裁受理范围 :1、因确认劳 动关系发生的 争议;2、因 订立、履行、 变更、解除和 终止劳动合同 发生的争议; 3 、因除名、辞 退和辞职、离 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 时间、休息休 假、社会保险 、福利、培训 以及劳动保护 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 酬、工伤医疗 费、经济补偿 或腺选涣困讶 由失桩私凋裔 月掉群东旨躬 厩担赚疟帛温 鹏性散锄揩送 移同藻纶分套 班肌监设汝惧 沦馒富坦锑敦 廊豪水耳返劈 栓射螟药炳示 阂丽沂依腻 断情况。
和 辞 职 、离 职 发 生
、 因 除 名 、 辞 退
争 议 ;
劳 动 合 同 发 生 的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劳动权益发生争议后,通过仲裁机构进行调解、裁决的程序。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是指仲裁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制定的一套程序和方法,用于引导争议双方进行仲裁,并保证仲裁的公正、公平。
下面是劳动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主要内容:一、申请仲裁的条件和方式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人必须是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或者劳动者的合法代表。
申请仲裁可以书面提交或者口头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出。
二、办理期限和程序1.仲裁机构应在收到申请后7日内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2.仲裁庭应在收到仲裁机构通知后15日内成立,且由一名主任仲裁员和两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组成。
3.仲裁庭应在成立后30日内公开听证,并通知争议双方参加。
4.仲裁庭应在听证结束后15日内作出裁决,并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5.裁决解释权属于仲裁庭,裁决有法律效力。
三、仲裁结果的执行1.仲裁裁决应在裁决作出后15日内送达双方。
2.裁决如有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或者重新提起诉讼。
3.裁决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自愿履行。
四、劳动争议仲裁的费用1.申请仲裁的费用由申请人支付,但如果仲裁裁决有利于申请人,则可以由对方补偿。
2.听证期间的费用由仲裁机构支付。
3.仲裁机构可以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争议双方的经济状况进行适当调整。
五、其他事项1.双方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提交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
2.仲裁庭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保障争议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公正公平。
3.仲裁庭应保守争议双方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以上是劳动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主要内容,它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制度。
遵守和执行这些规则,可以提高劳动争议仲裁的效率和公正性,实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间的公平交易,有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劳动人事争议办案规则

劳动人事争议办案规则一、前言劳动人事争议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发生的争议,主要包括劳动合同争议、工资待遇争议、劳动保障争议等。
劳动人事争议的处理涉及到双方合法权益的保护,对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劳动人事争议的办理程序,确保公正、公平、高效地处理争议案件,制定本办案规则。
二、争议案件受理1.争议案件受理条件2.争议案件受理程序(1)提交申请:争议当事人应当书面提交争议申请,包括争议的事实、理由和所要求的处理结果等。
(2)受理材料:争议申请受理后,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应当核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如发现不完整或不真实的情况,应当要求争议当事人补充或更正。
(3)受理决定: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对争议申请进行受理决定,将受理决定书面通知争议当事人。
三、争议案件调解1.调解程序(1)调解申请: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申请调解,提出调解请求书并附上相应证据材料。
(2)调解受理: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收到调解申请后,应当核对申请材料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经过核对后,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受理调解申请。
(3)调解会议:受理调解申请后,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将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会议,协调解决争议。
(4)调解结果:调解会议结束后,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作为处理争议的决定,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调解效力调解协议一经达成,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如有一方不履行或履行不到位,对方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申请强制执行解决争议。
四、争议案件仲裁1.仲裁程序(1)仲裁申请:在调解不成或调解协议无效的情况下,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递交仲裁申请,提出具体的仲裁请求。
(2)仲裁受理: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收到仲裁申请后,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仲裁受理审查,判断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当事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劳动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最新)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劳动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十三届第5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5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2023年5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预防第三章调解第四章仲裁第一节仲裁机构及仲裁员第二节仲裁管辖第三节仲裁参加人第四节仲裁程序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规范争议处理程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劳动人事争议的预防、调解和仲裁。
对劳动人事争议范围的界定依照国家劳动人事争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和仲裁等工作的领导,建立劳动人事争议预警机制和处理协调、考核机制,加强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组织协调处理跨地区、有影响的重大劳动人事争议,负责仲裁员的管理、培训等工作。
公安、司法行政、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税务、市场监管、地方总工会、用人单位代表组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金融机构等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相关工作。
劳动争议仲裁制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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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劳动争议仲裁制度
1 劳动争议仲裁概述 2 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
3 劳动争议仲裁组织
4 劳动争议仲裁参加人 5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6 工业化市场经济国家劳动争议仲裁制度
2
第一节 劳动争议仲裁概述
到2008年底全国已经建立3515个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概念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依法向法定的专门 处理劳动争议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由仲裁 委员会对双方的争议进行处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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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劳动争议仲裁组织
劳动争议仲裁庭
到2008年底全国已经建立3515个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烟台将成立劳动人事仲裁院 有望一站式解决劳动争议
组成
一般仲裁庭
处理一般劳动争议案件,由3名仲裁员组成
简单仲裁庭
处理简单劳动争议案件,由1名仲裁员组成 简单劳动争议案件,是指那些事实清楚、情节简单,适用法
劳动争议仲裁的主体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行政部门的代表 工会的代表 用人单位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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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劳动争议仲裁概述
劳动争议仲裁的提起
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由当事人自愿提交给劳 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劳动争议仲裁的内容
对双方有争议的案件事实和双方在争议中的责 任进行确认。
劳动争议仲裁的方式及裁决的效力
概念
概念:是指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 理当事人的名义进行仲裁活动的人。
特征
种类
法定代理人 制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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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劳动争议仲裁流程图
申请和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的概念和特征
仲裁申请的条件
海珠区申请仲裁须知
劳动争议处理流程图(详细)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对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终局裁决除外),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流程图
申请人申请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登记信息表
3.与仲裁请求相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一份)
4.如委托代理人,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5.如申请人属用人单位的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各一份
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办公室)主办人员审核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不全一次告知补正内容
办事机构负责人提出是否受理意见并通知申请人(5个工作日)
受理仲裁申请后,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通知其应诉(5个工作日)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日)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延长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