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新三板工作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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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新股交易规则

新三板新股交易规则

新三板新股交易规则
新三板新股交易规则是指针对新三板市场上新上市公司的交易规则。

在新三板市场上,新公司的股票交易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交易量比较少,交易价格波动较大等。

为了保障投资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新三板市场实行了一系列新股交易规则。

具体来说,新三板新股交易规则包括以下内容:
1. 发行方式:新三板市场上的新公司股票发行方式一般采用定价发行方式和网上申购方式。

2. 发行价格:新公司股票的发行价格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共同确定,一般采用询价定价方式。

3. 上市交易:新公司股票上市后,在新三板市场上的交易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 交易时间:新三板市场上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上午9:30至下午3:00。

5. 交易规则:新三板市场上的新公司股票交易规则包括成交方式、交易价格、交易数量、涨跌幅限制等。

6. 投资者适当性:新三板市场上的新公司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比较高,投资者需要通过相应的认证和审核才能进行投资。

总之,新三板新股交易规则的制定和执行,有助于保障新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新三板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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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股改、申报、挂牌日程表(附挂牌申请文件目录、审核流程图)

“新三板”股改、申报、挂牌日程表(附挂牌申请文件目录、审核流程图)
企业、券商、律所
T+15日
出具股东会决议,审议增资、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签订增资协议(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将相应递延约20日时间)
企业、律所
T+18日
完成验资事项,出具验资报告(公司法修订后已无验资的要求,但由于经办业务的惯性,仍有验资的倾向)
企业、会所
T+19日
办理完毕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企业
T+20日
券商
I+82日
制作反馈回复纸质版,若有特殊反馈问题则共同商讨
券商、企业、律所、会所
I+92日
提交股转公司审查
券商
I+102日
完成股转系统后续反馈回复
券商、企业、律所、会所
I+102日
获取挂牌通知
券商
I+102日
领取股份登记确认书
企业、券商
I+112日
完成挂牌
企业、券商
附件一、挂牌申请文件目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监事
企业、律所
S+15日
会所出具审计报告初稿
会所
S+17日
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初稿
评估机构
S+20日
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初稿
律所
S+20日
各方确认审计报告,会所基本定稿审计报告(若项目复杂则可能延迟10日左右)
券商、会所、律所、企业
S+22日
各方确认评估报告,评估机构基本定稿评估报告
申请文件目录
(适用于申请时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
第一部分要求披露的文件
第一章公开转让说明书及推荐报告

办公模板之工作时间安排表

办公模板之工作时间安排表

办公模板之工作时间安排表公司: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序号时间段工作内容负责人1. 8:00-9:00 早会、查看邮件、处理紧急事务全体员工2. 9:00-10:30 进行项目开发、编写代码开发团队3. 10:30-10:45 小休息、喝咖啡、聊天全体员工4. 10:45-12:00 继续项目开发、编写代码开发团队5. 12:00-13:00 午餐休息、午休全体员工6. 13:00-15:30 参与会议、开展团队合作项目全体员工7. 15:30-15:45 小休息、喝茶、伸展身体全体员工8. 15:45-18:00 继续项目开发、编写代码开发团队9. 18:00-19:00 汇报工作、整理文件、准备下一天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备注:- 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周末休息。

- 上述时间安排仅供参考,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和工作需求,可适当调整。

- 在工作休息时间,可以进行适当的休憩活动,但不宜过长,以免拖延工作进度。

- 负责人应按照工作时间表严格执行,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该工作时间安排表是为了提高办公效率、明确工作职责、合理安排时间而设计的。

充分利用工作时间,合理分配不同阶段的任务,有助于提升团队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

同时,确保团队成员在适当时间有休息和放松的机会,避免长时间工作造成身体和精神的疲劳。

在早上的8点到9点,全体员工开展早会,查看邮件并处理紧急事务。

这一时间段是为了了解当天的工作安排和重要事项,并处理一些紧急的工作需求。

随后,从9点到10点半,开发团队进行项目开发和编写代码的工作,专注于具体的技术工作。

接下来的10点半到10点四十五分,全体员工休息一下,可以喝杯咖啡或进行简短的聊天,放松身心。

之后,10点四十五分到12点,开发团队继续进行项目开发和编写代码的工作。

午餐时间为12点到13点,在这个时间段所有员工可以休息用餐,午休一下。

企业规章制度作息时间

企业规章制度作息时间

企业规章制度作息时间一、工作时间安排1.1 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五天,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午休1小时。

1.2 公司工作时间安排如下: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 中午 14:00-17:30周六日:双休日1.3 员工需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安排准时到岗,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或调休,需提前向主管申请,主管审批后方可生效。

二、加班处理2.1 公司会根据项目情况和工作需求安排员工进行加班,但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每周三天,每天加班不得超过2小时。

2.2 加班工作需提前向主管申请,并得到主管书面批准方可进行。

2.3 公司对加班工作给予相应的加班费或调休补偿,具体标准根据公司规定执行。

三、假期安排3.1 公司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假、病假等假期由公司统一安排,员工需提前向人事部门申请并得到批准方可休假。

3.2 提前15天请假一天以上的年假,提前3天请假半天的年假,提前1天请假当天的年假。

3.3 请假时需提供请假理由,并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进行审批。

四、迟到早退处理4.1 员工若因个人原因迟到或早退,需向主管报备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2 迟到15分钟以内,主管会口头警告;迟到15分钟以上,需扣除相应的工资或扣除相应的加班费。

4.3 早退需提前向主管请假,并得到主管审批,否则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五、加班餐补5.1 公司安排加班工作的员工提供晚餐或加班餐补,具体标准根据公司规定执行。

5.2 员工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公司安排的加班餐,需提前向主管说明并得到主管批准。

六、其他事项6.1 以上规定为公司制定的作息时间规定,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清楚的地方,请及时与人事部门或主管联系。

6.2 公司会定期对员工的作息时间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屡次违反公司规定或工作不遵守作息时间的员工将做出相应的处罚。

以上为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规定,希望全体员工能够严格遵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提高工作效率,共同努力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

新三板挂牌工作时间表

新三板挂牌工作时间表
公司、律师、券商
公司开始着手准备开具报告期内无违法违规证明
律师、公司
4月16日-4月25日
公司完成报告期内无违法违规证明
律师、公司
完成股份公司名称预核准
公司
讨论会计师审计报告初稿(2013-2014年度)
券商、公司
4月26日
2013年、2014年两年审计报告定稿
会计师
4月17日-5月12日
完成2015年1-3月财务数据梳理工作
改制与新三板挂牌上市工作时间表
日期
事项
责任方
3月30日-4月1日
券商、律师提交尽调清单
券商、律师
公司调取工商内档,律师进行历史沿革梳理
公司、律师
会计师进场进行预审
公司、律师
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
公司、各中介机构
4月2日-4月15日
完成2013-2014年度财务数据梳理工作
公司、会计师
对公司董监高的访谈和非财务调查
会计师
4月30日讨论会计师审计报告初稿(2015年1-3月)
券商、公司
5月12日前2015年1-3月审计报告定稿
会计师
4月27日-5月12日
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变更为股份公司
公司、律师
股份公司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
公司、律师
会计师出具股份公司验资报告
会计师
律师完成股份公司创立大会的相关法律文件及“三会”议事规则等,核查拟任董监高的任职资格
律师
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股份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监事,审议通过股份公司三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议案,审议通过股份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以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挂牌事宜的议案

新三板交易时间有什么规定的

新三板交易时间有什么规定的

一、新三板交易时间规定如下:(一)新三板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9:15-11:30,13:00-15:00;(二)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三)遇法定节假日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休市。

二、新三板交易的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三、新三板交易的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四、新三板交易的股价变动单位股票转让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转让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五、新三板交易的有效报价区间在新三板交易中,开盘集合竞价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20%以内;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20%以内;当日无成交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20%以内。

不在有效价格区间范围内的申报不参与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成交价波动使其进入有效价格区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

六、新三板交易的投资者开户条件(一)新三板交易中的机构投资者1、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2、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二)新三板交易中的自然人投资者1、新三板交易中的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2、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投资经验的起算时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七、新三板交易中的投资者参与流程如下:(一)在新三板交易中,投资者办理新三板开户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深圳股东帐户,没有深圳股东账户的须先开设后再办理新三板开户手续;(二)投资者书面签署《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和《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并抄录《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中的特别声明。

新三板挂牌上市辅导流程


二、具体时间安排(范例)
日期
工作内容
第一阶段:改制成立股份有限公司阶段
2014 年 4 月前 1、中介机构尽职调查
2014 年 5 月前 2014 年 8 月前 2014 年 9 月前
2、中介机构提出企业规范、 整改的方案 4、企业进行整改规范 5、完成股份公司名称预核准 6、会计师出具改制审计报告
第三阶段、为反馈审核阶段,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与中国证监会的审核阶段;
第四阶段、为登记挂牌结算,办理股份登记存管与挂牌手续。
各个阶段要求与工作如下:
(一)决策改制阶段
决策改制阶段的主要工作为企业下定改制挂牌上市的决心,选聘中介辅导机构, 中介辅导结构尽职调查,选定改制基准日、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7) 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法规、规章的
要求; (8) 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管控制度,能够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
合法性和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此外,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还需要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 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对股份公司的相 关要求,会在后续工作中落实。
(1) 对挂牌企业改制重组方案的合法性进行论证; (2) 指导挂牌企业股份公司的设立或变更; (3) 对企业挂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事项进行审查并协助企业规范、调整和完善; (4) 对企业主体的历史沿革、股权结构、资产、组织机构运作、独立性、税务
等公司法律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判断; (5) 对企业挂牌过程中的各种法律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判断; (6) 协助和指导企业起草公司章程等公司法律文件; (7) 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挂牌所需要的文件; (8) 对有关申请挂牌文件提供鉴证意见。

新三板流程

新三板流程新三板是中国的一个股权交易市场,是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立于2006年,是中国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三板旨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渠道,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机会。

下面是新三板的交易流程。

首先,企业要满足一定的准入条件才能进入新三板。

主要包括注册资本要求、经营期限要求、纳税要求、符合行业准入标准等。

企业必须先进行财务审计,并提交相应的审核文件。

第二步是申报挂牌,企业需要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企业资料、财务报表、业务介绍等。

相应的审查机构将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合法、准确。

第三步是进行公示,经过初步审核通过的企业将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3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有关方面都可以对该企业的信息进行举报或提出异议。

第四步是交易撮合,通过新三板交易系统进行买卖方的撮合,并达成交易协议。

买方和卖方之间会达成一致意见后,交易即可完成。

第五步是交割结算,交易完成后,双方需要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股权转让,包括资金的划转、股权的过户等。

交易完成后,交易所将会发放相应的交易凭证。

最后一步是信息披露,企业上市后,需要定期披露公司的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以保证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整个新三板交易流程相对简单,但是企业要通过审核并顺利挂牌仍然需要经历一系列的步骤和程序。

对企业而言,顺利进入新三板可以帮助其融资,提高知名度,为未来发展打下基础。

对投资者而言,新三板提供了更多的投资机会,尤其是那些对于中小企业感兴趣的投资者。

总之,新三板作为中国的股权交易市场,在助推中小企业发展和提供更多投资机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和改革,新三板也将进一步发展壮大,为中国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企业债券发行工作与时间安排表

发行人、监管银行
完成全套申报材料初稿
证券公司
出具评级报告终稿、征信报告终稿、信用承诺函及资质证明
评级机构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终稿、信用承诺函及资质证明
律师事务所
股东单位出具同意发债批复
发行人、地方财政/国资部门
当地国土部门出具土地合规性承诺函
发行人、地方国土部门
全套申报材料定稿
发行人、证券公司
申报材料报送
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报送全套申报材料
发行人、证券公司
注:未尽事项,可另行填写。
评级机构进场开展尽调工作
评级机构
出具董事会决议
发行人
确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人、地方发改
出具三年连审报告初稿、发行人大额资产清单初稿、信用承诺函及资质证明
审计机构
出具募集资金用途相关证明文件(项目批文、可研报告等)
发行人、地方发改
完成债券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签署;完成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和偿债资金监管账户的设立工作以及对应协议的签订
企业债券发行工作与时间安排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工作阶段启动
确定中介机构
发行人、证券公司、审计机构、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
评级付费,启动评级工作
发行人、评级机构
现场工作
证券公司进场开展现场工作、签订承销协议
证券公司
完成资产整合工作(如有)
财政、国土、税务、发改等部门,发行人、审计机构、证券公司

新三板交易规则(北交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股票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运行秩序,根据《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票的交易,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股票交易及相关活动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禁止证券欺诈、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主办券商、投资者等市场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全国股转系统有关业务规则,遵循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为股票交易活动提供服务,并依法对相关股票交易活动进行自律管理。

第六条股票交易采用无纸化的公开交易形式,或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形式。

第二章交易市场第一节交易设施与交易参与人第七条全国股转公司为股票交易提供相关设施,包括交易主机、交易单元、报盘系统及相关通信系统等。

第八条主办券商进入全国股转系统进行股票交易,应当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取得交易权限,成为交易参与人。

第九条交易参与人应当通过在全国股转系统申请开设的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第十条交易单元是交易参与人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设立的、参与全国股转系统股票交易,并接受全国股转公司服务及监管的基本业务单位。

第十一条主办券商在全国股转系统开展证券经纪、证券自营和做市业务,应当分别开立交易单元。

第十二条交易单元和交易权限的具体规定,由全国股转公司另行制定。

第二节交易方式第十三条股票交易可以采取做市交易方式、集合竞价交易方式、连续竞价交易方式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方式。

符合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单笔申报数量或交易金额标准的,全国股转系统同时提供大宗交易安排。

因收购、股份权益变动或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原因需要进行股票转让的,可以申请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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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时间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本日程表暂以2014年12月31日为申报基准日对项目进度作初步安排,以下时间安排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依实际情况或将相应调整。
2014/11/21-11/30
1、对公司新三板项目可行性进行初步调查
券商
2014/11/21-11/30
2、中介机构协调会,进场开展尽职调查(依据尽职调查情况最终确定申报时点)
券商、公司
T+30
1、股份转让公司出具反馈意见
股转公司
T+40
2、主办券商针对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进行补充调查工作,并相应修订补充报备文件
公司、券商、
会计师、律师
T+60日-90日
3、公司取得备案确认函
券商、公司、
4、申请股份简称及股份代码
公司、券商
5、办理股份集中登记托管等工作
公司、券商
6、披露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公司)、推荐报告(主办券商)、审计报告(会计师)和法律三板工作决议
公司、律师
2014/12/31
7、完成初步尽职调查工作,整理工作底稿,形成尽职调查报告初稿
券商、律师
2015/1/9-1/13
8、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过新三板工作决议
公司、律师
2015/01/20
1、会计师出具挂牌审计报告
会计师
2、公司召开董事会审核年报
公司
3、律师出具挂牌法律意见书
公司、律师、券商
2014/11/21-11/30
3、主办券商立项会通过,完成项目立项
券商
2014/11/25-12/06
4、控股股东其他子公司相关资料(集团子公司营业执照、股权结构等情况)
集团、公司、券商、律师
2014/11/25-12/15
5、控股股东董事会通过新三板工作决议
集团、律师
2014/12/15-12/25
律师
4、主办券商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尽职调查报告及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
券商
5、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出具守法证明文件,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设立批复文件
公司
2015/01/27
6、主办券商内核会议审核通过,并出具推荐报告
券商
2015/01/27
(T日)
1、主办券商向股份转让公司报送备案文件
公司、券商
7、股份开始转让
公司、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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