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年度考核量化评分暂行规定
中小学年度量化考核细则

中小学年终考核量化方案(试行稿)根据市人事局、教育局年度考核文件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成立年度考核领导小组。
由魏立新校长任组长,马合木提、米尔扎提、马新宏任副组长,工会主席、副主席,各处室主任,教务处、教研室、德育处副主任,各年级主任,三位人事干事为成员。
二、考核原则:1、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实行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的原则。
3、实行以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以工作实绩考核为主的原则。
三、考核办法:1、学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按照人事部门下达的优秀指标数,按比例下达各年级组、处室,由年级组、处室组织考核。
年级组、处室成立考核小组,按照个人述职(填好考核表,口头述职),年级组、处室考核小组成员打分的方式进行(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取平均值)。
2、年级组、处室考核小组按年终考核量化细则记分,按分数从高到低初步确定优秀人选,并报学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学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按年度考核要求,对每位教职工进行考核。
两项考核合并积分,由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最终确定本年度优秀人选。
3、实行一票否决制度(附后)。
四、行政工勤教辅人员年终考核量化细则:(一)职业道德规范:(10分)1、热心服务,热爱学生。
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实施“全员育人”(满分3分)。
2、仪表端庄,为人师表(满分2分)。
3、关心集体,热爱学校,节水、节电,爱惜和管理好学校公共财产(满分2分)。
不按时关水、关灯,一次扣2分。
损坏学校财物或造成财物丢失扣5分。
4、从学校大局出发,团结同事,合作共事,不闹矛盾,不挑拨事非(满分3分)。
闹矛盾,挑拨事非,经调解教育不改,造成不良影响者,或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者,扣5分。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40分)1、立足本职,兢兢业业工作,认真、及时完成学校各部门领导布置的任务(满分7分)。
工作不积极,没有按质按量完成任务,一次扣2分;不服从部门领导安排,一次扣3分。
学校规章制度之职称评审量化考核计分办法

学校规章制度之职称评审量化考核计分办法根据历年职称评审反馈情况,参照兄弟学校择优推荐办法,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考核计分办法。
一、计分办法1.年度考核指任现职以来的考核结果,统计近5年或4年,优秀(嘉奖、记功等),每次3分,合格每次2分。
2.成果与获奖(计5个)荣誉称号,指任现职以来受区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教体局认可的各级称号(含教体局表彰的教学先进个人等)。
劳模:区5、市8、省部10;系统先进:区3、市5、省部8;教体局表彰的教学先进个人等,在系统先进基础上减1计分。
课件:一、二等奖,市1、省2、全国3,三等奖减半,第二作者减半,第三作者及以下不计分。
指导学生:任现职以来,直接辅导的学生经逐级推荐,在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奖励,且本人获竞赛部门颁发的优秀辅导教师称号(证书),按区1、市1.5、省及以上2计分;无单独的优秀辅导教师证书,减半计分。
单项奖,逐级推荐,获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等颁发的其他各类证书,原则上降格按荣誉称号减半计分。
3.优质课、公开课(计3个)指任现职以来,执教的优质课、公开课。
优质课:区1、市3、省及以上4,优质课三等奖、公开课在原基础上降0.5计分。
4.论文(计2篇)指任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作品(含获奖)。
发表论文,指新闻出版机构批准的公开或内部报刊上发表的作品(论文集除外),市、省、全国分别按2、2.5、3计分;获奖论文,一等奖,二、三等奖分别在同级发表论文基础上降1、1.5计分(含优秀奖,按同级二等奖计分;第三作者及以下不计分)。
二、推荐办法学校成立3—5人的职称评审考核小组,根据区分配数额,负责择优推荐候选人,学校行政办公会议审查通过后,方可填表申报。
三、注意问题1.推荐过程中,如果积分相同,校龄长者优先推荐;如校龄相同,年长者优先推荐。
2.校内择优推荐时,到校不足一年者,不予考虑。
不涉及校内择优者,可予以推荐。
3.校内择优推荐后,如当年落选,第二年不予考虑。
小学年度考核评估细则

XXXX小学年度考核评估细则为使我校年度考核工作更加公开、公正、透明及制度化,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如下评估细则:一、资历评分(40%)1.学历:硕士2分,本科1.2分,专科1.0分,中师0.8分,其他0.6分。
2.任职年限:每周年2分。
(取得现职资格以来)二、业绩评分(60%)1.教育教学骨干(15分):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班主任),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校级分别计15分、10分、8分、6分、4分(业务部门的培训则按同级的一半计分,应出现‘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字样);担任校级领导、中层干部(报账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分别计3分、2分、1分;同级副职低0.5分,各处室办事人员按中层副职计分,兼职按最高职务计分。
总分不超过15分。
2.荣誉称号(15分):获得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工会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以加盖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公章的荣誉证书为准),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校级分别计15分、12分、10分、8分、4分(不累计加分);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的荣誉按相对应级别的分数折半计算,以加盖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业务部门印章为准(不累计加分)。
3.公开教学(10分):承担全国、省、市、县、校示范课或研究课(经学校推荐且有证书)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1分。
任现职以来均有效,不同级别不同课题可累计加分,最高为10分。
4.优质课(10分):获得学科教学竞赛奖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省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市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县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校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录像课、说课比赛按相应级别优质课折半计算。
同一课题按最高级别计分,不同课题不同类型可累计计分,总分不超过10分。
xx学校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量化操作细则

xx学校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量化操作细则为保证学校评先评优工作的公正、公开,发挥先进骨干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的发展及办学质量的提升,特制定本细则。
一、成立学校评审领导组。
领导小组成员为:校长、副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各处室负责人、教师代表。
校长任领导组组长。
领导组成立后负责考评的宣传、考核、评定、解释等全部工作。
二、年度考核方法。
1、常规考核分(90分)。
以本年度两次绩效考核总分均分折算。
2、民主评议(10分)。
由考核领导组成员对所有人员民主量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计平均分。
3、附加考核分。
(1)本学年担任班主任,每学期加0.5分,两学期均担任班主任的加1分(如有以下情形不得此项加分:班额巩固率未达到教育主管部门要求的;因班级管理不当,出现严重安全和违纪事件的);(2)班级在学校组织的各类团体活动中,获团体第一名得1分,或学校组队参加县级竞赛活动,初中部获前3名,小学部获前5名,所有队员所在班级班主任得1分,班主任类附加分最高不超过4分。
其他对学校作出较大贡献的由领导组权衡酌情加分。
三、年度考核优秀及获奖优秀人员条件。
1、工作敬业,师德高尚。
2、评选学年度达到学校规定工作量(满工作量);本年度因各种原因未上岗总时间不超过一周,且无旷工记录。
3、一年内未受到学校及以上任何处分。
4、本学年度在学校各类工作聘任中未落聘。
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前提下,量化考核总分(含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取满为止。
如出现考核分相等无法确定时,由考核领导组评议决定。
四、年度考核及优秀教师名额。
1、年度考核优秀人数、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数(或县级及以上通报表扬)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校级优秀教师(通报表扬)为当年教师总数的前十分之一。
2、未分中小学的名额以初中部和小学部在编在岗人数按比例分配,如有小数,四舍五入计算,若取整有出入,由考核组评议。
五、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考核领导组。
XX二级学院量化考核办法(暂行)

XX二级学院量化考核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学生工作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促进人才培养整体水平上新台阶,按照我院提质工程中学生行为养成计划的具体要求,特制定以下量化考核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在XX二级学院中实行。
第二章组织领导与考核办法第三条二级学院量化考核工作,由学生处负责组织二级学院学工办贯彻实施。
第四条二级学院量化考核工作由学生处学生日常管理办公室具体执行,院学生会纪检部负责考核统计工作。
考评小组由各级学生会干部组成。
第五条参加综合考评人员要按照本办法的考核要求,认真负责的进行各原始数据的记录,并进行定期公布,增加透明度。
第六条二级学院量化考核成绩每学期末综合评定一次并在全院进行公布。
第七条二级学院量化成绩具有权威性和唯一性,所有量化考核的奖励分和扣罚分,必须经过学生日常管理办公室核准后公布方可有效。
其他任何人无权以任何理由加分或减分。
第三章二级学院量化考核内容第八条二级学院量化考核考评的内容主要从各二级学院日常管理进行定量考核。
各二级学院量化考评总分100分,其中量化考核报表(X1)100分,权重占70%,包括各二级学院日常上课合格率、晚自习合格率、寝室卫生合格率、寝室楼后分担区扣分率、学生早操合格率、校园卫生扣分率、助理辅导员扣分率、教室卫生合格率、旷寝率、社团出勤率、违纪率等,量化考核加减分(X2)基础分100分,权重占30%。
各二级学院日常管理考评分X=X1×70%+X2×3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量化考核报表每周进行报表,每月进行排名,每学期计算日常管理考评分,两学期分数相加/2=学年最终评定分数。
第四章二级学院量化考核加减分细则第九条量化考核加减分给予各二级学院100分的基础分,在基础分上进行加分或减分。
第十条二级学院考评加分项详见附表1第十一条二级学院考评减分项详见附表2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二级学院量化考核加减分不能为负分,加减分总分150分封顶。
第十三条学年排名前三,评奖评优名额相应增加,排名后三,评奖评优名额相应减少。
学校年度考核量化细则

学校年度考核量化细则(总3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商南县鹿城中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为确保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县考核办、县科教体局有关年度考核文件精神,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程序:1、成立考核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2、考核程序:学校确定优秀指标个人提出申请学校按照优秀指标分配到各组岗位量化成绩位居各组前三分之二者方可申请优秀岗位量化成绩位居优秀指标三分之二名次前的直接确定为优秀格次另三分之一名额由各组按150%的比例推荐领导小组依据岗位量化成绩和民主评议确定考核结果结果公示(公示一周)上报备案的程序进行。
二、考核内容及办法:1、考核内容:根据《商南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要求,全面考核教职工本年度教育教学工作,重点考核工作成绩。
等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
2、考核办法:根据教师工作类别将教职工年度考核分为6大组(管理人员组、高中统考组、初中统考组、高中非统考组、初中非统考组、非教学人员组),各组人员岗位量化成绩居本组前三分之二者方可申请优秀。
岗位量化成绩位居本组优秀指标三分之二名次前的直接确定为优秀格次(采取四舍五入),另三分之一优秀名额由各组按150%的比例推荐,领导小组依据岗位量化成绩和民主评议确定(岗位量化50%+民主评议50%)。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考核人本年度不能评为优秀等次,酌情定为不合格等次 (由资格审查小组审查) 。
(1)上班、值班、值周发生重大不安全事故或重大违纪事件或事故,在学校或社会造成较大影响或受到县及以上通报处理的主要责任人(以通报文件为依据)。
(2)违反《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受到学校及以上通报处理的(以处理文件为主)。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到校级及以上处理的(以处理文件为主)。
(4)违反学校收费政策,受到学校及以上处理的(以处理文件为主)。
学校量化考核实施办法考核制度实施细则

学校量化考核实施办法考核制度实施细则随着时代的发展,学校教育不断地推陈出新,不断地探索教育教学新模式,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教育服务。
为了能够确保学生获得优质教育,学校量化考核实施办法已然成为教育领域的热门话题。
本文将探讨学校量化考核实施办法及其考核制度细则。
一、什么是学校量化考核实施办法?学校量化考核实施办法是指建立在学校基础上,通过对学校各项教育工作进行评估、评价,发现问题和不足,进而改善教育质量,提高学校教育水平的一种考核体系。
它通过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和有效的量化标准,对学校各项教育工作进行精准评估和测评,从而为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完善教育服务提供了有效的手段。
二、学校量化考核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学校量化考核实施办法对教育事业的推进和发展意义重大。
它可以促进学校自我管理和自我提高,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肯定教师和学校的优秀工作,提高教师和学生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首先,它可以帮助学校建立科学合理的教育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
通过明确教育目标、考核标准、实现路径等,从学校各个部门的层面,让学校能够精准地把握教育现状,而凭借这种科学合理的标准和体系,学校能够有针对性地制定各项教育工作,从而促进学校整体教育水平的提高。
其次,学校量化考核实施办法可以为学校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
通过科学的数据搜集和分析,学校能够对学校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客观分析和评估,并对学校未来的发展做出调整和规划。
同时,这些数据可以为学校相关部门的决策提供支撑。
再者,学校量化考核实施办法还可以提高学校的透明度。
通过明确的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学校能够正视存在的问题,查找问题所在,便于学校内部的自我批评和改进。
三、学校量化考核实施办法考核制度实施细则1. 量化指标的制定。
首先需要制定考核指标,它可以来源于国家、地方相关政策文件和标准,也可以制定一些学校内部、与教育事业相关的指标。
制定量化指标,需要注意其科学性、具有可衡量性、有效性、细致化等主要要求。
学校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为规范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准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建立导向鲜明、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的教职工奖励制度,激励广大教职工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年度考核是以年度为周期对教职工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实绩、作风表现等总体表现所进行的综合性考核,一般每年年末或者次年年初进行。
对学校领导人员的考核,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着眼于充分调动学校教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全面准确评价学校工作人员,鲜明树立新时代选人用人导向,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
工作中,应当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三)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五)分级分类、简便有效;(六)考用结合、奖惩分明。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三条对学校教职工的考核,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
(一)德。
全面考核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忠于宪法、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情况;恪守师德师风,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情况。
(二)能。
全面考核适应新时代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能力、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三)勤。
全面考核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出勤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四)绩。
主要考核履行职责任务情况,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取得成果的水平。
(五)廉。
全面考核廉洁从业情况,重点了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等情况。
第四条根据学校人员岗位分类,按教练、教师、行政后勤及教辅人员三类进行考核。
(一)教练的考核。
考核教练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训练能力、训练工作量、运动员管理、赛事成绩、输送成绩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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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学校教师年度职评量化评分暂行规定一、思想政治表现(定性为优秀4分、合格3分、不合格0分)优秀:⑴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自觉地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⑵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并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⑶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合格: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学习马克思主义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⑵服从工作需要,能履行教师职责完成本职工作;⑶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表现较好。
不合格:⑴有违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错误言行,情节严重的;⑵或违反国家法律、法令、以及道德品质败坏,或作风极不正派,严重妨碍安定团结,影响恶劣的;⑶或不承担组织分配任务,不服从工作调动,以及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的;⑷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⑸或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
说明:⑴必须分别具备优秀、合格各个条件,才能评为优秀、合格。
⑵凡是涉及“不合格”条件中的一条就可定为不合格。
(3)病假1个月以上、事假(护理假)2周(20节)以上、缺课1次以上、政治活动缺席1次及以上或请假3次及以上的教职工不得评为优秀。
二、出勤得分(10分)1、教职工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包括升旗、会议、教研活动、备课组活动、年段活动等)迟到、早退超5分钟每次扣量化分0.3分,事假每次扣0.5分,缺席每次扣1分,每学期缺席两次不评优评先。
病假每次扣0.2分(除住院外)。
教研活动或备课组活动允许每学期请假一次。
2、教师上课事假每节扣0.2分,封顶10分。
病假每日扣0.1分,年累计达一个月扣3分,年累计达两个月扣6分,年累计达三个月本栏不得分。
教师因特殊情况,不能晚督修,须向当日值班行政请假并找同班科任教师代替,请假没替代者按缺席处理。
晚督修迟到或早退5分钟内每次扣量化分0.1分,晚督修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而小于10分钟的每次扣量化分0.2分,晚督修迟到或早退超过10分钟的,每次扣量化分0.5分,缺席每次扣1分。
3、旷课每节扣1分,旷课年累计达10节者本栏不得分,该年度考核不合格,且连续两年不得参加晋升。
教师参加政治活动,教学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以旷课扣分。
4、教师须积极配合学校,迎接上级的常规检查,在抽查中, 没有配合学校检查的每人次扣量化分0.5分5、指纹签到每周4次机动,超过4次后按每次0.1分累计扣分,封顶10分。
说明:⑴无故旷工达半个月以上或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中有2/3 以上不参加者,可视为不合格教师;⑵病假达四个月、事假达二个月以上者,不得评为优秀教师。
三、工作量1、课时量按规定计,语文、数学、英语专任教师每周10-12课时;政治、物理、化学每周12-14课时;历史、地理、生物、体育(含训练课、课间操)、音乐、美术及其他活动课每周14-16课时。
毕业班、跨年段及跨学科教师课时可分别以实际授课节数的1.2倍折算(但考核表仍按实际任教课时填写)。
行政人员课时量以教育局规定为准。
达到规定的最低教学时数者,得10分.实际课时量超者奖少者惩,每节累加或累减0.5分(课时以九月份课程表为准)。
2、常规量评上优秀教案得5分(30%),良得4分,中得3分,差得0分。
作业批改,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评得优秀4分、良得3分、中得2分、差得0分,政治科作业评优得2.5分、评良得2分,史地生音体美评优得2分、评良得1.5分。
教案作业检查:每学期期中期末两次定时与不定时抽查结合,双方比重各占50%,如平时抽查中发现没有根据教学进度提前一周备好课,无教案上课或没有编写教案则本学期量化考核中教案一项评定为差;作业批改次数没有达到要求的,次数没有达到要求一半的,量化考核定为差, 没有达到要求三分之二的,量化考评定为中。
平时抽查时作业批改次数与教学进度相符。
根据学校需要,原教学人员转入后勤岗位,视工作绩效参照教案,批改作业得分。
3、授课质量:优5分(语数英40%,政史地、理化生、体育技能30%);良4分(语数英40%,政史地、理化生、体育技能50%);合格3分(语数英20%,政史地、理化生、体育技能20%);个别教师上课不负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本栏不得分。
评价标准以本学年度各学科教师在全区的排名顺序依次评为优、良、合格等次。
授多个班级的,取所教班级得分的平均分。
区里无成绩排名的,考核组成员投票表决。
4、专、兼任教师要求每人每学年听课不少于40节,每缺一节扣0.5分.5、研究性学习有开题报告得0.2分,有过程性材料及总结的得1分。
6、以备课组为单位,教师进行课题研究,校级3分(开题0.5分,第一阶段有过程性材料0.5分,第二阶段有过程性材料0.5分,依次累加至2.5分,有结题0.5分。
其中主课题人占得分的1/2,另1/2参与者平分);区级得分为校级的1.5倍,市级2倍,省级3倍。
四、教学获奖经学校批准举行校级公开课的教师得0.5分,学片公开课1分,区级1.5分,市级2分。
若教师举行的公开课有评选获奖按下列等级得分,同一课题按最高颁奖机关级别得分,不同课题累计得分(以证书或相应批文为准)。
1、省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鼓励奖3分。
2、市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鼓励奖2分。
3、区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鼓励奖1分。
(说明:区级以上不分奖级的,按相应各级的鼓励奖得分)。
五、指导学生获奖指导学生获奖必须由学校研究同意选派,且由教育行政部门(包括各学科、各级教育学会、研究会)组织的方可有效。
1、技能学科指导同一学生本学年同一项目竞赛,只取最高项获奖计分。
得分由学校分配的教练组平均得分。
2、指导同一学生本学年参加选拔同一项目以最高项获奖计分。
3、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由学校主持的单科竞赛,获一等奖得0.5分,校综合赛获一等奖的指导教师各得0.5分。
4、其他按规定得分,具体以获奖项目及等级、按同一项目的最高项累计得分,不同项目可累计得分:市级以下(含市级)累计封顶10分。
①国际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6分、鼓励奖5分。
②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5分、鼓励奖4分。
③省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
④市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⑤区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⑥学片级:一等奖得1分、二等奖,0.5分、三等奖0.2分。
不设等奖的,第一名按一等奖,第二、三名按二等奖,第四、五、六名按三等奖比照计分。
说明:指导学生获奖的教师得分以一位教师为主,协助指导培养的教师至多只能1至2人,可给予适当得分,但不得与为主教师等同。
六、年段过关1、具体以当年度期中、期末统考成绩优秀率排名+及格率排名+平均分排名(以区统计的分析表为参照)在全区的综合排名为标准。
具体为:以第12名为基准,每进步1名加0.2分,每退步1名减0.2分,依次累加,不封顶。
(基准为大六科29分,小六科27分)。
2、中途接手的班级,若原班级综合排名未达到第12名的,当年度考核以原来班级排名为基准,每进步1名加0.2分,每退步1名减0.2分,依次累加,不封顶。
接手第二年度仍未达到12名,以前两年中排名较好的名次为基准,每进步1名加0.2分,每退步1名减0.2分,依次累加,不封顶。
若原班级综合排名有达到12名的,按第一条标准执行。
七、班主任基本分3分。
优秀班主任加1分。
评选优秀班主任按当年度该班获取文明班级次数多少评定。
生管3分。
八、个人表彰1、国家级6分;2、省级(含国家部委)5分;3、市级(含省教育厅)4分;4、区级(含市教委)3分;5、区教育局、教工委2分;6、镇(街)级、中学、学片级1分。
以上表彰取最高项得分,不进行累计得分。
表彰限指各级党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
九、论文1、CN级(限指教育刊物):4分。
2、汇编:(指各级教育学会、研究会)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区级1分,校级0.5分,区级以上汇编获一等奖另加1分。
以上各级均以当年度汇编本为准(含课件制作),内容须与教育教学有关。
同一成果选最高项计分,不累计得分。
多人合作的,按作者人数均分。
十、校级及行政人员中学(学区)正校级领导每年度7分,副校级领导(含工会主席)每年度5分;中学四大处主任,团委书记、工会副主席每年度4分;中学四大处副主任3分;教研组长1分,备课组组长0.5分。
十一、兼任其它工作学校出纳、会计、内保、采购在完成本身应承担的教学工作量的前提上,按兼任课股得1分。
十二、学历分本科以上10分,本科8分,专科6分。
参加自学考试、函授、网络学习,每过一科得0.2分,累加不得超过晋升学历得分。
十三、教龄基本分教龄(不含工龄)每年以1分累计,不封顶。
十四、晋升年限晋升中级、高级职务时所要求的低一级任职年限满后,每年以1分累计(如晋升中学高级、小学高级老师,其中学一级、小学一级任期从第六年起每年以1分累计;晋升中学一级教师,其中学二级教师任期从第五年起每年以1分累计),不封顶。
备注:1、本“暂行规定”解释权归XXX学校。
2、凡“暂行规定”中有争议之处或有变动由学校职称考核领导小组票决决定。
3、根据文件要求,拟聘为高一级的教师,按近三年量化总分由高到低优先聘用。
4、无授课教师,常规量、授课质量、年段过关以合格等次得分。
食堂、保安、会计,常规量、授课质量、年段过关以良等次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