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称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职称评聘、聘任和考核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员工职称包括:初级岗位职称、中级岗位职称、高级岗位职称。
第三条职称评聘是公司对员工进行聘任、考核和评定的一种管理制度,是公司对员工绩效的认可和奖励。
第四条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是公司对员工聘任和考核方面的具体规定,包括评聘条件、程序、标准和要求等内容。
第五条公司聘任的员工职称应当是公开、公正、公平和程序化的。
第六条公司职称评聘办法及聘任考核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
第二章职称评聘办法第七条职称评聘分为初级岗位职称评聘、中级岗位职称评聘和高级岗位职称评聘三个级别。
第八条初级岗位职称评聘主要针对公司的初级岗位员工,如助理、操作员等。
第九条初级岗位职称评聘的条件包括: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者职称证书、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表现突出等。
第十条初级岗位职称评聘的程序包括:员工提出聘任申请、部门推荐、公司评定、公示、聘任等。
第十一条中级岗位职称评聘主要针对公司的中级岗位员工,如主管、经理等。
第十二条中级岗位职称评聘的条件包括: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者职称证书、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力突出等。
第十三条中级岗位职称评聘的程序包括:员工提出聘任申请、部门评定、公司复核、领导审批、公示、聘任等。
第十四条高级岗位职称评聘主要针对公司的高级岗位员工,如总监、总经理等。
第十五条高级岗位职称评聘的条件包括: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者职称证书、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表现杰出等。
第十六条高级岗位职称评聘的程序包括:员工提出聘任申请、部门评定、公司审定、董事会审批、公示、聘任等。
第十七条职称评聘结果须经公司人事部门备案,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方可正式聘任。
第三章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公司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主要包括评聘条件、程序、标准和要求等内容。
第十九条员工职称评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2. 较强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3. 杰出的工作绩效和成就。
公司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公司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范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管理,以满足公司持续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的需要,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公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公示的原则,对公司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进行管理,以促进综合能力强,专业技能优的专业技术人才能脱颖而出。
(三)切实加强对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斌,副组长:张俊铎、冉隆林、田来,组员:专业技术相关人员。
(四)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七建公司、分公司、直属部及独立法人单位。
第二章评审政策(一)参评人员范围七建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中正式在册职工,与单位建立正式聘用关系并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评;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必须在所学专业或从事的技术岗位对口,对非专业、非技术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能参加职称评定。
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参评。
(二)评聘专业类别根据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公司对工程技术、经济专业、会计专业、档案专业人员及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公司进行管理。
(三)管理分类根据有关规定,专业职称分为:初级(含员级、助理级)、中级、高级(含副高级、正高级)三个类别。
公司按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五个级别实行分类管理。
(四)获得方式专业技术职称的获得可分为申报评审获取和通过考试获取两种方式。
(五)报评条件1.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并担任本专业中级职务四年以上。
(3)大本毕业,取得中级资格,并担任本专业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
(2)大本或大专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并担任本专业助理级职务四年以上。
以上申报高、中级职称条件所列学历、学位均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学位.后取大本、大专学历一年以上,申报相应级别职称,担任本专业职务时间需增加一年。
某控股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某控股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管理办法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内部职称评定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评定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评定工作必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进行,不得有任何歧视、偏袒,不得以关系、金钱等不正当因素影响评定结果。
2. 能力导向原则:评定侧重考核员工的业务能力、业绩贡献以及岗位胜任能力,鼓励员工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集体决策原则:评定事项经过公司相关部门的集体决策,并按照规定程序实施。
三、评定范围公司内部职称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管理岗位和基层岗位。
根据岗位职责和要求,划分为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和初级职称三个等级。
四、评定条件1. 高级职称评定条件:(1)具有本领域相关的硕士以上学位,并在本岗位工作满10年以上,并且有5年以上的管理经验。
(2)在本岗位工作期间,业绩突出,对公司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3)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战略规划能力,并在企业管理、市场拓展、项目管理等方面有显著成就。
2. 中级职称评定条件:(1)具有本领域相关的学士学位,并在本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并且有2年以上的管理经验。
(2)在本岗位工作期间,业绩良好,能够独立承担岗位职责,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3)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有效地解决实际问题。
3. 初级职称评定条件:(1)具有本领域相关的专科学历,并在本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
(2)在本岗位工作期间,能够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获得部门认可。
(3)具备基本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
五、评定程序1. 提交材料:员工应当按要求准备评定所需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工作经历、业绩报告等,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2. 材料审查: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评定考核: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员工进行评定考核,包括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等。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细则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凡在公司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聘任条件的均可申请应聘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专业技术职务从专业级别上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专家级四个级别,从专业系列上分为工程系列、财会系列、经济系列和其他系列。
第四条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聘任条件的,均可聘任同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对于个别专业技术人员不符合本级别聘任条件而满足下一级别聘任条件的可低聘;对专业技术人员不符合聘任条件的不予聘任。
第五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能力要求(一)专家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的科研技术动态和发展趋势,能够将国内外先进理论、方法、技术应用于实际工作,具有专业技术领域的开拓能力,能够创造性的运用先进的专业理论知识解决工作中的关键性、复杂性技术问题,能够在工作实践和理论学习中提出独特的、开创性的见解,是专业学术技术和行业的带头人。
能够撰写高水平的有学术价值的论文,能指导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四)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在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要求完成指定的具体工作任务。
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分析和处理,能写出总结报告。
第六条聘任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二)能够履行本岗位的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业务水平达到该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能力要求;(三)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四)在某一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并取得与聘任级别相应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其中:1、通过全国统考取得职称,或通过北京市各级别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2、由外省市、各大部委、中央单位调入,已在原单位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3、通过其他渠道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确实具备专业能力,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聘任:(1)1969年12月31日前出生,在某一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取得优秀业绩;(2)学历、低一级职称、专业工作年限满足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各级别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条件;(3)年度绩效考核成绩为优良。
公司内部技术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河北霄岭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内部技术职称管理办法(2013年9月第1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规范河北霄岭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霄岭公司)的技术职称管理,使所在技术职系的员工获得与其目前承担的职责、自身拥有的能力相匹配的职称待遇,并使从事技术岗位工作的员工有可持续发展的职业生涯途径。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专业技术职系的正式员工,实习期未转正的员工以及临时合约的员工除外。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将技术职系分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主任高级工程师。
第四条技术职称由公司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统一评议,其中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在公司发文后正式任命。
第五条技术职称评定均须按照评审方法和评审程序,由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议通过才可实施。
第六条技术职称评审管理包括同一技术职称内的档级升降和不同技术职称的升降管理。
第二章技术职称评审组织管理第七条技术职称评审根据需要进行,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技术职称由公司统一评定。
第八条公司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各部门协助开展。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建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汇集各部门上报资料,组织技术职称评审会议等工作;各部门相关人员协助人力资源部完成上报参评者名单、收集各类技术职称评审所需资料等工作。
第九条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选聘公司各类资深人士出任。
(一)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职称评审委员会成员由主管副总、事业部经理、技术职系各部门负责人和专业人员组成;(二)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主管副总、事业部经理、技术职系各部门负责人和专业人员组成;第十条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职责是负责制定技术职称评审办法及负责年度各类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
第十一条工程师及工程师以下技术职称晋升降级时间以评审通过后报总经理审批通过的时间为准,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晋升降级时间以公司发文时间为准。
第十二条技术职称评审程序由员工个人提供材料,向所属部门申报,部门负责人审核材料的完整与真实后填写部门推荐意见,报评审委员会评审。
公司职称、职业资格、学历津贴管理办法

公司职称、职业资格、学历津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参加支撑公司转型升级相配套的各类职称及职业资质的学习与考试,创造吸引、培养和凝聚优秀人才的良好激励环境,进一步提升公司全体员工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依据《职称、职业资格、学历津贴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制定遵循以下原则:(一)战略导向原则: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参加推动公司转型升级,保障“四做四商”的各类职称及职业资格的学习与考试;(二)学以致用、评聘结合原则:员工取得的各类职称、职业资格,必须与本人所从事的工作内容一致方能享受相关待遇;(三)差异化原则:各类职称、职业资格津贴需通过相关部门评审,以对公司发展的贡献及考取证书难易程度为衡量标准,制定不同的津贴待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不包括试用期员工、劳务派遣人员、公司班子及其他领导、分子公司班子、税后制人员、内退或退休返聘人员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规定的职称与职业资格津贴是指与公司经营工作、战略发展相关,与本人本职工作内容一致而发放的津贴。
对于与公司行业特性、本职工作无关的职称与职业资格不在本办法规定所享受的津贴范围之内。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管理机构:公司成立职称、职业资格津贴评审管理办公室,成员包括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监察部负责人,具体职责如下:(一)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订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津贴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各单位员工积极参与各类职称及职业资格的培训和考试;负责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对现有及各分子公司、公司机关各部门申请新增的职称与职业资格类别及津贴标准进行评审;负责检查各部门、分子公司津贴发放、证书管理等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二)公司财务部、审计监察部负责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对现有及各分子公司、公司机关各部门申请新增的职称与职业资格类别及津贴标准进行评审。
第三章职称津贴标准第六条通过国家人事部门考试或评审认定的各类职称,在公司从事证书相关专业岗位工作的正式员工,可按月享受职称津贴,具体标准如下:(一)正高级职称:正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级高级经济师、正高级高级会计师、正高级高级审计师等1200元津贴。
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管理办法.doc

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管理办法111内部职称评定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各岗位员工专业技术能力的提高,稳定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动态的、竞争性的专业技术人员激励机制,建立公司内部人才梯队,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生产系统各车间从事生产工作的所有员工(含班组长),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由公司职称评审小组按照规定的评审程序分级评定。
各部室员工及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不参加内部职称评审,公司可根据其本人的技术条件,可以直接认定其内部职称。
二、职称评审级别:1、生产系统技术职称级别划分为:初级技工、中级技工、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五个级别。
2、职称级别的主要使用功能有:(1)根据技术职称级别的不同,按级别享受公司技术职称补贴。
(2)评定的各级别职称人员纳入公司人才库。
(3)根据技术职称级别,分别享受公司组织的各项技术培训及专业晋升机会。
三、职称评审组织管理1、公司内部职称的评定工作由XX部负责组织,包括资料汇总、评审及相关会议的组织等。
2、公司职称评审小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车间负责人组成,具体名单见附件3。
3、各级别的职称评审工作统一由公司职称评审小组组织实施评定并审批。
4、各车间的职称评审材料应于每年的9月底前报公司XX部。
5、职称评审工作于每年度10月5日至25日组织开展。
(2018年底第一次评定,定于12月份组织,可不限制学历、入司时间及相关条件,对符合技术能力的员工直接定级,后期职称升级和评定再限制相关条件)。
四、职称评审程序1、符合职称评定基本条件的员工,需申请填写《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登记表》(见附件1),提交至各车间主任。
车间主任初审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填写车间意见后提交至生产部,生产部负责审核车间意见的有效性,并填写部门意见后提交至XX部。
由XX部汇总报公司评审小组评审(评审流程见附件4)。
2、参与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的员工,统一参加公司组织的笔试考试,考试内容涉及岗位操作基础知识、设备操作规程、企业文化、现场及安全等管理内容。
集团有限公司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前言为了进一步优化管理机制,提高员工的职称评定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集团有限公司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总则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有限公司内部职称评审工作,以评审员工真正的专业技能、工作成绩和综合素质为依据,确定员工的职称评定标准,落实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评审标准1.技术人员的评审标准技术人员按照其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以及其知识水平、技能水平、综合素质等为评审标准。
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理论水平:学术水平、专业技能、工作能力等。
•实践水平:工作经验、工作能力、业绩等。
•综合素质:品德、业务素质、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
2.管理人员的评审标准管理人员按照其岗位对工作的要求,以及其知识水平、工作能力、领导素质、工作业绩等为评审标准。
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团队合作能力、服务意识等。
•领导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创新思维、指导培训能力等。
•工作业绩:工作成果、工作质量、监督控制能力等。
•品德素质:品德高尚、重诺守信、廉洁自律、道德修养高等。
3.其它职员的评审标准其它职员按照其岗位对工作的要求,以及其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为评审标准。
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能力:对工作的理解能力、执行能力、服务能力、队伍精神等。
•工作业绩:工作成绩、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品德素质:品德高尚、积极向上、遵纪守法等。
评审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具有可操作性、可比性,在实践中应当加以不断的完善和改进。
评审程序1.评审申请员工在职期间,可以根据工作性质、专业领域及其工作绩效,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请职称评审。
2.评审组织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申请信息,根据职称评审工作的需要,组织成立由专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
3.评审材料申请职称评审员工应当按照国家和公司制定的职称评审标准要求,填写《职称评审申请表》,并提交申报材料,人力资源部按照评审委员会评审的要求组织评审专家和相关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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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实施“科技兴企”、“人才强企”战略,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实现职称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正常化,发挥职称工作的导向作用,正确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适时发现和选拔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同时为专业技术人员的使用、晋升、聘任、奖惩、工资待遇等提供可靠依据,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称管理原则。
(一)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评聘分离、注重实绩原则;
(三)按需设岗、专业一致原则;
(四)动态管理、逐级聘任原则。
第三条建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作为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
第四条政工部负责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核、聘任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第二章资格管理
第五条资格申报条件、程序。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申报条件及程序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六条资格申报渠道。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封炭素专业技术人员在参加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及评定,三基炭素可在平顶山当地进行申报评定。
集团公司管理的干部,可尊重本人意愿,也可在集团公司申报。
第七条资格确认。
凡取得资格人员,报政工部审核备案,统一管理。
第三章专业技术人员考核
第八条考核范围对象。
第九条考核类型。
考核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第十条考核组织与管理。
(一)考核机构及职能。
公司成立专业技术人员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在聘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
(二)对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专业技术人员,视为考核不合格,当年不得申报或报考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十一条考核内容、等次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
考核以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年
度工作任务为依据,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优秀等次人数一般不超过参加考核人员的20%。
第十二条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实行主管领导与职工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任期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考核基本程序。
包括个人总结、述职、民主评议、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等次、反馈结果等。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专业技术人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可作为续聘、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
(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低聘或解聘,并不得申报和报考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还将作为干部选拔和评选先进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考绩档案及管理。
考绩档案应包括履历、论文成果、考核及奖惩情况等内容,由政工部整理后,存入个人档案,统一保管。
第四章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第十五条聘任权限。
公司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由公司自主聘任,报集团公司备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由公司提出聘任意见,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十六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
根据公司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等不同的岗位设置不同的专业技术岗位,并建立专业技术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范围、任务、权限和必须履行的责任及义务。
第十七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须具备考试报名条件规定的最低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二)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符合职称外语考试的政策规定;
(四)其它必要的岗位聘任条件。
第十八条聘任程序。
(一)公布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聘任方案;
(二)应聘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
(三)各单位(部门)对应聘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履职情况初步审核后,报公司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公司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单位(部门)的推荐意见和实际工作需要,结合掌握情况,严格
按照岗位职数,对应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向公司提出聘任推荐意见。
(五)公司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拟聘任人员,并予以公示一周。
(六)公示后无异议人员,由公司向受聘人员颁发聘书。
第十九条聘书。
聘任应颁发聘书。
聘书内容包括聘任职务、聘期、年度考核等内容。
第二十条聘期。
一般为1至3年。
因自然减员、解聘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可根据工作需要按规定程序进行补缺聘任。
第二十一条内部流动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调动改变专业的,需重新取得新岗位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且工作1年以上,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十二条聘后管理。
对已聘专业技术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与聘任、晋升挂钩。
(一)专业技术人员在聘期内一般不得解聘,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解聘其专业技术职务:
1.专业技术人员在聘期内自动离职、出现重大技术责任事故、被辞退、开除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由于技术水平、业务能力、身体条件等不能继续担任相应职务的;
3.调离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自行终止),或聘任期内已办
理退休手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