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桥梁与结构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武汉理工大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道路桥梁与结构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武汉理工大学)

开放基金管理条例

一、总则

1.道路桥梁与结构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吸收国内外优秀人才到重点实验室来工作或利用重点实验室的条件开展高层次、高水平的研究,充分发挥重点实验室的作用,促进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本重点实验室特设立开放研究基金,欢迎国内外从事道路桥梁与结构工程及相关学科的专业人员提出课题申请,本重点实验室将根据有关条件择优予以资助。

2.课题申请者根据开放基金指南的范围向实验室提出课题申请。

二、开放基金课题的申请、审批与实施

1.课题申请人应认真填写开放课题基金申请书,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一式两份报送本实验室。

2.申请人须向实验室提供职称证明、身份证、工作证、最后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3.申请书由实验室的学术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将及时通知申请者。

4.对实验室同意给予资助的课题,应由课题负责人填写任务书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正式列入本实验室开放研究课题。

5.在课题实施过程中,需要使用实验室设备的,应提前提出使用计划,实验室为之提供方便条件。

三、课题的管理

1.课题期限为1-2年,项目研究经费2万元。

2.课题负责人要向实验室递交年度报告和结题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对照课题立项申请,主要研究内容的完成情况;

(2)所取得主要研究成果,研究报告,论文,著作,申请专利,成果鉴定的情况(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

(3)主要研究成果的应用情况或应用前景;

(4)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

3.课题执行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对研究计划和科研内容加以调整的要由课题负责人向实验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实验室同意后方可按照调整后的计划执行。

4.由本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经费的研究项目所取得研究成果归属;根据经费资助强度、实验室人员、设备的投入情况、研究成果的类别等方面情况,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研究成果归实验室所有,对人员的表彰、奖励由课题负责人和实际做出贡献的人员享受。

(2)研究成果归实验室和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共有,成果的鉴定、奖励、专利等由双方共同署名(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

5. 无论何种情况,获得本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资助的项目,在发表论著和提交研究报告时,一律要注明中文:“道路桥梁与结构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武汉理工大学)开放课题基金资助项目(No. XXXXXX)”,英文:“The project supported by Hubei Key Laboratory of Roadway Bridge and Structure Engineering (Wuh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No. XXXXXXX)”。

6. 获得基金资助的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发表2篇以上相关的学术论文(国外刊物指在国外正式发表的论文;国内重点刊物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研建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为统计源,简称CSCD),将注明有“道路桥梁与结构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武汉理工大学)开放课题基金资助项目(No. XXXXXXX)”和“The project supported by Hubei Key Laboratory of Roadway Bridge and Structure Engineering (Wuh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No. XXXXXXX)”论文的复印件在项目完成后邮寄给实验室存档。

7.对未按基金任务书要求完成的项目,实验室有权向申请者索回所资助经费。

四、课题经费的使用

1.使用本实验室仪器设备应交纳的运行费、折旧费;

2.学术活动费,包括在与课题有关的国内学术会议、科研调研、资料费;

3.实验室开放课题项目组成成员在国际、国内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版面费;

4.支付与课题直接有关的科研费用如材料费等。

五、附则

1.本条例的解释权属于本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2. 实验室规范名称:

中文:道路桥梁与结构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武汉理工大学)

英文:Hubei Key Laboratory of RoadwayBridge and Structure Engineering (Wuh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道路桥梁与结构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武汉理工大学)

2017年11月22日

道路桥梁与结构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武汉理工大学)

2017年开放基金项目指南

道路桥梁与结构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武汉理工大学)根据重点实验室的有关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2017年度将设立一批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重点资助在土木工程领域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工程应用价值、学术思想新颖、属于学科发展前沿、与本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有关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优先资助的研究方向如下:

方向一:工程结构振动的智能控制

方向二:服役工程结构的性能评价与预警

方向三:大跨径钢-混组合桥梁空间结构分析与性能评价

方向四:深部岩体力学特性与深地下大跨度工程关键技术

方向五:新型材料与结构在桥梁结构工程应用研究

具有博士学位、讲师及以上职称的研究人员和相应水平的研究人员均可申请本开放基金。申请者须按后附的申请书格式认真填写,用计算机打印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于2017年12月6日以前寄到本实验室。实验室进行形式审查后提交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择优资助。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 1-2年,项目经费2万元。项目的研究工作采取与本实验室合作研究的方式,有条件的实验须在本实验室进行,鼓励与本实验室相关教授展开合作研究,开放基金经费只能用于与批准项目研究相关的支出,并在本校财务室报销。

考核指标:获得资助的项目要求以“武汉理工大学道路桥梁与结构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为第一单位发表学术论文并被SCI收录共计2 篇(校外申请者其中1篇可将其署名为第二单位),论文同时应标注项目资助编号,项目验收时应出具正规的检索证明。

项目承担者须承诺以下事项:

1.在发表与资助项目有关的论文中需有下述中文或英文标注:

中文:“道路桥梁与结构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武汉理工大学)开放课题基金资助(编号:xxxxx)”;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