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规程

合集下载

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规程

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规程

XX煤业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贯彻势利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保障井下职工安全和健康,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生产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程。

第2条矿有关领导和生产职能科室人员都必须认真学习本规程,熟悉本规程各项具体规定,否则不得指挥生产。

第3条所有从事矿井运输工作的管理人员和职工,都必须认真学习本规程,熟知本规程有关的具体规定,经培训后持有效《合格证》方可上岗操作。

第4条所有入井工作人员,都应熟知有关规定,自觉遵守和执行本规程。

第5条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遵守本规程的规定,一切工作人员有权拒绝任何违章指挥,监督纠正任何违章行为。

第二章胶轮车运行管理通用规则第一节胶轮车辆第1条所有入井的胶轮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防爆标准,取得国家柴油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井下使用证书》。

第2条制定车辆年度审验制度,并对合格车辆发放年审全格证,车辆必须在合格证规定的有效期内运行,不得超期使用,特殊情况下车辆需超期运行的,在车辆安全设施和制动系统、发动机系统、机车照明等正常有效的前提下,可由运搬队向机电科提出申请,经矿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延期使用。

第3条胶轮车辆的防爆灭火装置、灯、笛、制动系统以及各种保护必须齐全可靠,使用正常,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任何一项不正常时都不得使用该车辆。

第4条胶轮车辆应配备完善的通迅工具和瓦检仪。

第5条车辆的防爆柴油动力装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排气口的排气温度不得超过70度,表面温度不得超过150度。

2)排出的各种有害气体被巷道风流稀释后,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规定。

第6条胶轮车应配备消防器材。

第二节胶轮车辆运行第7条所有在井下运行的胶轮车辆,都必须根据车辆的形体尺寸、用途和巷道设计定行驶的路线和范围,特殊情况需要在非运行航道中行驶时,必须任何人都无权指挥车辆出行车区域,但抢险救灾时除外。

第8条车辆运行路线的坡度,货载外型几何尺寸与重量等都不得超过车辆设计与本规程有关规定。

矿井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矿井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矿井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提升矿井车辆运输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矿井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标准、法规等文件精神,结合矿业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无轨胶轮车管理制度1、成立矿业公司无轨胶轮车车辆管理组。

车辆管理组织机构组长:生产副总经理副组长:安全副总经理、机电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成员:安监部、机电部、生产技术部、井下胶轮车队、人力资源部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全矿井所有无轨胶轮车的日常管理、检验等各项工作。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部。

办公室负责人:安监部部长办公室成员:机电部部长、生产技术部部长、井下车队队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办公室职责:1、具体协调和落实矿井无轨胶轮车日常管理、检验等各项工作,定期向管理组汇报工作。

制定无轨胶轮车车辆管理考核办法,并组织执行。

2、负责制定《矿井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加强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力度。

对违章指挥、操作人员以及运输设备、设施检修维护不到位的,要严格进行处罚。

3、认真审核矿井无轨胶轮车运输操作规程、技术措施及采掘作业规程中无轨胶轮车运输部分的内容,不符合本规定和上级有关技术规定或与现场不符的要进行修改,并督促技术部对规程进行复审。

4、安监部负责矿井无轨胶轮车日常入井前的检查。

凡日常无轨胶轮车入井前必须由井口安监工对其进行登记检查,合格后方可入井。

要求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喇叭、雨刷器、刹车、后视镜和灯光装置必须齐全、完好、有效。

5、安监人员必须经过车辆应知、应会相关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对入井的每辆车要详细的做好记录。

二、无轨胶轮车运输制度1、驾驶员要求:(1)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B级以上),且有三年以上驾龄,驾驶证要与所驾驶车辆相适应。

安监部组织人力资源部对无轨胶轮车司机进行煤矿井下安全培训和车辆驾驶人员应知、应会有相关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无轨胶轮车(以下简称“胶轮车”)是一种用于矿山、港口、工地等场所的非机动车辆,为确保胶轮车运输安全,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管理机构1. 胶轮车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组成,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胶轮车安全管理。

2. 胶轮车安全管理部门:由专职人员组成,负责具体实施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任务。

三、车辆管理1. 车辆备案登记:所有使用的胶轮车必须进行备案登记,包括车辆型号、编号、所有人信息等。

2. 安全装备检查:每辆车每月进行一次安全装备检查,确保车辆的灭火器、报警装置、照明设备等运行正常。

3. 车辆维护保养:按照制定的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对胶轮车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的性能良好。

四、人员管理1. 驾驶员管理:所有驾驶胶轮车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驾驶证件,并参加胶轮车安全驾驶培训,经过合格考核后才能上岗。

2. 岗前培训:所有从事胶轮车驾驶的人员应接受岗前培训,包括胶轮车操作技术、安全驾驶知识等内容。

3. 安全教育:定期组织胶轮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五、运输管理1. 运输计划: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胶轮车的运输计划,明确运输的时间、路线、安全要求等。

2. 载重限制:严格按照车辆制造商规定的载荷限制进行运输,禁止超载行驶。

3. 临时停车管理:在运输过程中,需要停车等待时,应选择平整、安全的地点进行停车,切勿在斜坡、道路弯道等危险地点停车。

六、安全措施1. 速度控制:胶轮车在运输过程中,应根据道路条件和货物性质,合理控制车速,确保安全行驶。

2. 通信装备:每辆胶轮车必须配备可靠的通信装备,保持车辆与管理部门的及时联系。

3. 应急预案:制定胶轮车运输的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故的处理流程、人员疏散方案等。

七、安全监督1.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胶轮车运输安全检查,包括车辆状况、驾驶员是否按规定操作等。

2. 安全记录:建立胶轮车运输安全记录,记录车辆的运输情况、驾驶员的驾驶行为等,为事故调查提供依据。

煤矿用无轨胶轮车运输作业规程

煤矿用无轨胶轮车运输作业规程

煤矿用无轨胶轮车运输作业规程(总24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目录一、运输系统概况: - 3 -二、车辆技术 - 4 -(一)胶轮车种类和使用范围: - 4 -(二)外形尺寸及整车质量: - 5 -(三)装车相关规定为: - 5 -三、信号规定: - 5 -四、作业及运输方式: - 6 -五、车辆速度及坡度规定: - 6 -六、胶轮车安全操作规程 - 6 -(一)上岗条件 - 6 -(三)准备工作 - 9 -(四)操作程序 - 10 -(五)安全注意事项 - 12 -七、防爆胶轮车安全管理规定 - 13 -(一)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 13 -(二)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 14 -(三)停车安全管理规定 - 15 -(四)装卸车安全管理规定 - 15 -(五)车辆会车 - 16 -(六)收尾工作 - 16 -八、油脂管理 - 17 -九、避灾路线: - 17 -胶轮车运输作业规程一、运输系统概况:无轨胶轮车运输系统由井底车场 10#煤轨道巷综采工作面顺槽掘进工作面顺槽等组成。

我矿井下现采用4种胶轮车运输:(1)、WJ-4FB防爆柴油铲运机属于属于矿用多功能车,解决井下4t以下的散料和其它物料的短距离运输。

(2)、WC20R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该车型适用与煤矿井下人员、材料、小型设备和矸石等的运输,具有载重比大、车速快、运输效率高、机动灵活、维修方便的特点。

(3)、WC5E(B)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本车适用与煤矿井下物料和中小型设备的运输,具有自卸功能,对矸石和散装物料尤为适用,使用范围广。

整车结构采用了前后机架铰接后翻自卸式,双液压油缸转向,转弯半径小,适用与井下使用,选用进口或国产的防爆低污染柴油主机,设计新型进排气防爆和安全保护系统,防爆可靠,低污染性能好:采用液力机械传动和四轮驱动,传动简便,牵引性能好,适用与巷道恶劣路面使用。

无轨胶轮车安全操作规定(3篇)

无轨胶轮车安全操作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以下简称“胶轮车”)的安全运行,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煤矿井下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煤矿井下使用的胶轮车,包括但不限于运送人员、物料、设备的胶轮车。

第三条胶轮车的安全操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车辆运行安全可靠。

第二章车辆及设备管理第四条胶轮车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并取得相应的产品合格证。

第五条胶轮车在使用前,必须进行以下检查:1. 车辆外观是否完好,无损伤;2. 车辆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照明系统等是否正常;3. 车辆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要求;4. 车辆的电气系统是否安全可靠;5. 车辆的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第六条胶轮车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七条胶轮车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并持有有效的驾驶证。

第八条胶轮车必须配备以下安全设施:1. 防爆照明设备;2. 防爆消防器材;3. 车辆灭火器;4. 安全警示标志;5. 防爆轮胎。

第三章驾驶员操作规定第九条驾驶员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了解本规定的相关内容。

第十条驾驶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尘口罩、工作服等。

第十一条驾驶员操作胶轮车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启动车辆前,检查车辆各系统是否正常;2. 在车辆启动过程中,注意观察车辆运行状态,确保车辆平稳起步;3. 驾驶过程中,保持注意力集中,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人安全;4. 禁止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进行与驾驶无关的活动;5. 遇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车辆和人员安全;6. 驾驶员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7. 驾驶员不得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吸烟、饮食。

第十二条驾驶员发现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车检查,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四章车辆运输规定第十三条胶轮车运输物料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物料装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不得超载;2. 物料堆放平稳,不得倾斜;3. 物料包装必须牢固,防止在运输过程中损坏;4. 运输危险品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范文(3篇)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范文(3篇)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范文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是煤矿井下运输中常用的一种方式,为了保证运输过程的安全和顺畅,制定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一个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的范本,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的安全和顺畅,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矿井下的无轨胶轮车运输工作。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由矿领导层和相关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全体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章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的组织与管理第四条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矿安全管理部门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掌握无轨胶轮车的操作技能和安全常识。

第六条矿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对无轨胶轮车的运输通道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通道的畅通和安全。

第七条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必须按照矿领导层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严禁私自开展运输行为。

第八条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行驶速度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控制,严禁超速行驶。

第九条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应注意与其他井下工作区域的安全分隔,避免发生事故。

第十条井下无轨胶轮车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处理,并及时上报矿领导层和相关部门。

第三章井下无轨胶轮车的安全操作规范第十一条井下无轨胶轮车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井下无轨胶轮车的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手套、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三条井下无轨胶轮车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车辆的技术性能和操作方法,做到熟练操作。

第十四条井下无轨胶轮车的操作人员在行驶过程中严禁抛掷物品、打闹等行为,保持专注和警觉。

第十五条井下无轨胶轮车行驶过程中必须与其他车辆和人员保持安全距离,确保安全通行。

第十六条井下无轨胶轮车行驶前必须检查车辆的状况和配件是否齐全,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井下无轨胶轮车行驶过程中如遇障碍物或紧急情况,应及时刹车或换向,确保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第四章井下无轨胶轮车的维护与检修第十八条井下无轨胶轮车的维护和检修工作由专门维修部门负责。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范文井下无轨胶轮车是煤矿井下运输的重要工具之一,它具有灵活、高效、安全等特点,在井下作业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井下无轨胶轮车的安全、高效运营,制定并执行一套科学的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是一份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范文,供参考。

一、总则为了保障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的安全、高效运输,提高工作效率,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机构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工作由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管理职责由煤矿下井运输队负责执行。

三、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运营管理1. 井下无轨胶轮车的选择选择使用的井下无轨胶轮车应符合国家标准,具备鲁棒性强、操作方便、安全可靠的特点,且配备紧急停车装置和防滑装置等安全设备。

2. 井下无轨胶轮车的检修和维护(1)定期检修:井下无轨胶轮车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检修,包括车架、传动系统、制动系统、轮胎等部分的检查及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故障及时处理:一旦发现井下无轨胶轮车存在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确保车辆的安全。

3. 井下无轨胶轮车的操作人员(1)操作资质:井下无轨胶轮车的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并且定期进行技术培训,提升操作技能。

(2)安全意识:操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预防事故的发生。

4. 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运输路线(1)规定运输路线:煤矿企业应规定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运输路线,并设置标志和指示牌,指示车辆运输方向。

(2)严禁偏离路线:操作人员严禁将井下无轨胶轮车偏离规定的运输路线行驶,确保行驶安全。

5. 井下无轨胶轮车的速度(1)限定最高速度:煤矿企业应根据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路况和运输条件,限定最高速度,并设置相应的限速标志。

(2)速度控制:操作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控制井下无轨胶轮车的速度,合理慢行,确保安全运输。

6. 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装载(1)限制装载量:煤矿企业应根据井下道路的承载能力和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设计要求,限制井下无轨胶轮车的装载量,确保安全运输。

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确保无轨胶轮车(以下简称轮车)运输过程的安全性,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事故风险,订立本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轮车运输操作,明确各工作环节的职责和要求,加强安全意识,确保运输过程中的风险掌控和事故应急处理,提高轮车运输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从事无轨胶轮车运输工作的各级员工及相关责任人员。

三、轮车运输安全管理责任1.公司领导层应确定并落实轮车运输安全管理责任,并成立相关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协调。

2.相关部门负责订立轮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3.各级领导应加强对轮车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并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4.轮车运输环节的责任人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按规程进行。

四、轮车运输安全管理流程1.装车前准备–车辆检查:确保车辆各项安全设施完好,如刹车系统、灯光系统等。

–轮胎检查:检查轮胎磨损程度,确保轮胎安全牢靠。

–载重检查:核实装载物重量,确保在车辆承重范围内。

2.装车操作–使用合适的装卸设备:避开人工操作导致人员损害。

–合理布置装载位置:确保货物平稳分布,避开影响车辆的稳定性。

3.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监控–驾驶员应按规定速度行驶,遵守交通法规,避开疲乏驾驶。

–定期检查车辆状态:包括轮胎、刹车系统、燃油等,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实时监控:可安装GPS定位系统,随时了解车辆位置。

4.应急处理措施–车辆故障:驾驶员应适时停车检修,如无法排出故障,适时报告相关责任人。

–事故处理: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刻报警并实行措施保障人员安全,如有伤亡应适时送医院救治,并完成事故报告。

五、工作人员培训与考核1.新员工培训:入职员工需进行安全管理制度学问培训和操作规程培训,包括车辆操作、应急处理等。

2.定期培训:对在岗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3.培训考核:举办安全学问考试,考核员工的安全学问和操作技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煤业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贯彻势利安全生产方针,保障井下职工安全和健康,保护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生产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程。

第2条矿有关领导和生产职能科室人员都必须认真学习本规程,熟悉本规程各项具体规定,否则不得指挥生产。

第3条所有从事矿井运输工作的管理人员和职工,都必须认真学习本规程,熟知本规程有关的具体规定,经培训后持有效《合格证》方可上岗操作。

第4条所有入井工作人员,都应熟知有关规定,自觉遵守和执行本规程。

第5条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遵守本规程的规定,一切工作人员有权拒绝任何违章指挥,监督纠正任何违章行为。

第二章胶轮车运行管理通用规则第一节胶轮车辆第1条所有入井的胶轮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防爆标准,取得柴油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井下使用证书》。

第2条制定车辆年度审验制度,并对合格车辆发放年审全格证,车辆必须在合格证规定的有效期运行,不得超期使用,特殊情况下车辆需超期运行的,在车辆安全设施和制动系统、发动机系统、机车照明等正常有效的前提下,可由运搬队向机电科提出申请,经矿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延期使用。

第3条胶轮车辆的防爆灭火装置、灯、笛、制动系统以及各种保护必须齐全可靠,使用正常,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任何一项不正常时都不得使用该车辆。

第4条胶轮车辆应配备完善的通迅工具和瓦检仪。

第5条车辆的防爆柴油动力装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排气口的排气温度不得超过70度,表面温度不得超过150度。

2)排出的各种有害气体被巷道风流稀释后,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规定。

第6条胶轮车应配备消防器材。

第二节胶轮车辆运行第7条所有在井下运行的胶轮车辆,都必须根据车辆的形体尺寸、用途和巷道设计定行驶的路线和围,特殊情况需要在非运行航道中行驶时,必须任何人都无权指挥车辆出行车区域,但抢险救灾时除外。

第8条车辆运行路线的坡度,货载外型几何尺寸与重量等都不得超过车辆设计与本规程有关规定。

第9条对胶轮车辆运行通过的巷道要求:1)胶轮车辆通过巷道的安全距离,距两侧附着物突出部分不得小于0.6米,距顶板吊挂物突出部分不得小于0.3米。

2)装备有引导车辆安全行驶的各种标志。

3)无裸露的过路水沟和影响运行的障碍物。

第10条车辆行驶的巷道或工作面,瓦斯浓度不得大于1%,当瓦斯浓度超过1%时,应立即熄火停机,当有害气体不超限时方可开车运行。

第11条胶轮车辆的派车权属队组和矿调度工作人员,其他人员无权派车,司机不得私自行车。

第12条派车人员在派车前,应作好被派车辆行驶路线的疏通工作,并告知司机工作任务、行驶路线和运输地点。

1)胶轮车运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2)车辆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尾灯。

3)不得背对前进方向驾驶,如确实无法做到时,必须有跟车指挥人员。

4)车辆在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的路段,以及前有车辆、障碍物,视线有障碍或巷道比较狭窄且巷壁悬挂有电缆及管道时,都必须减低至最低速度并鸣号。

5)在同一巷道中行驶的两辆胶轮车之间的距离到少应保持在50米以上。

6)车辆的制动距离每年应至少测量一次,并严格控制在《操作说明书》的设计。

第13条车辆会车1)设置或指定会车硐室(地点),非会车地点禁止会车。

2)胶轮车在指定地点会车时,应遵守下列规则:○1空车让重车,下坡车让上坡车,进车让出车。

○2会车前双方司机必须提前联系,确认双方的位置后,一方必须进入就近错车场,在错车场口等另一方通过后方可行驶。

第14条所有在行驶的胶轮车,其运行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KM。

第15条胶轮车在执行运输任务时,要确保货物绑扎牢固,严禁超载、超高、超宽运输,严禁人货混装。

第16条胶轮车在运行大件、重件设备材料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1)装载重量的均匀分布;2)装载地点的工作条件;3)运输线路状况;4)装卸货物的顺序。

第17条行驶中遇有行人或途经有人员的地点时,必须鸣号、减速、停车,确定人员已躲避,否则不得通过。

第18条利用胶轮车运送爆破材料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第19条巷道中所有的信号标志与指令均为车辆安全行驶的依据,所有车辆的运行不得违反这些依据。

第20条胶轮车停车应遵循以下规定:1)井下胶轮车装卸货物必须制动锁车。

2)运输过程中除会、让车外,一般不允许停车,必须停车时,应事先汇报队组。

第21条严禁用胶轮车顶拉其它车辆,当有胶轮车中途因故障死车,需用胶轮车牵引拖走时,需有专项措施,并安装专用的拖车装置。

第三节胶轮车司机岗位责任制第1条胶轮车司机必须具有强烈的责任心与事业心,爱岗敬业,爱护车辆。

第2条胶轮车司机应符合以下条件:1)身体健康,无传染病、高血压,听觉与视觉良好。

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热爱本职工作。

第3条胶轮车司机必须经过严格的理论知识培训与驾驶训练,并经过严格的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件,才能正式独立的驾驶车辆。

第4条胶轮车司机必须经过入进教育,并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各项要求与规定。

第5条胶轮车司机必须熟悉驾驶车辆的性能、结构与原理,具备一定的维修保养知识和故障处理能力。

第6条胶轮车司机必须对车辆行驶巷道路线的断面、坡度、长度、名称、巷壁安装物、弯道、错车场、乘车点、交叉口等有详细的了解,否则不得驾驶车辆。

第7条胶轮车司机在一种车的操作不满40小时时,不得单独驾驶该种车辆,当向新的地点运送物料时,必须事先熟悉踣况,在满足第5、6条规定时方可单独操作。

第8条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开车,开车前先发出开车信号(鸣笛),检查确认周围无人时方可行驶。

第9条胶轮车司机应熟知并遵守井下有关运输规程,做到:1)熟悉整个运输系统中的信号和有关规定,能正确使用自种信号,并具备一定应变能力。

2)正确使用通讯工具,准确执行指令,保持运输中的通讯联络,不得随意关闭通讯。

3)准确使用瓦检议,当瓦斯浓度超标时,迅速按第15第处理。

4)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车辆每次启动前,应对照车辆步骤与操作程序进行检查。

5)操作时保持坐在驾驶椅上,目视前方,双手握住方向盘(操作把手)的正确姿势,严禁将头、手或身体伸出车外。

6)严禁在精神不集中时或酒后开车。

7)司机应具备一定的防火知识和灭火能力。

第10条司机上岗后,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在车辆未停放时离开车辆。

司机暂时离开岗位或更换使用其他车辆时,必须作好机车制动,依次做好手闸制动,紧急制动,停机关闭总开关,锁车等步骤。

第11条司机在交班之前,必须将车辆开到专用的车辆存放硐室,并清洗车辆,加油添水。

实行手指口述的交班制度。

(人车在井底乘车场停放,货车在换装站停放)。

第12条司机操作中应做到:1)根据运行任务的性质选择相应的车辆。

2)严格执行本规程对各种胶轮车行驶速度的限制。

3)车辆上坡不准曲线行驶,下坡不准脱档滑行。

第13条遇胶轮车故障停车时,应立即将车牵引到检修硐室,进行处理并汇报队组。

第14条胶轮车司机应做好本班车辆运行记录(包括运行时间,所拉货物名称,车辆加油、加水次数)、班前检查记录、维护保养记录。

第四节无轨胶轮车加油、存放、维修第1条井下胶轮车加油应设专用加油硐室,其它任何地点都不得作为胶轮车燃油存放或加油用途。

第2条本矿井胶轮车燃油运输、存放、加注应执行下列规定:1)硐室存放油脂,必须使用专用油罐。

2)存放硐室允许存放机油和柴油,或另外指定硐室。

3)硐室通风风量应满足《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4)硐室应按规程配备防火、灭火器材及相关制度。

5)胶轮车加油时,胶轮车与油罐的距离不少于3米,机车工作前,必须注满油。

第3条油脂存放必须固定有序,杜绝随意排列。

第4条井下设专用胶轮车维修硐室,维修硐室应具有足够的通风条件,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井下机电硐室的有关规定。

第5条修理硐室设施应采用不燃性材料,具有平坦的水泥地面,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工具。

第五节运送人员第1条长度超过2千米的施工作业地点或工作面,必须用人车运送人员。

第2条用胶轮车运送人员必须遵循以下规定:1)必须使用专用车辆运送人员,其它车辆严禁用于人员运输。

2)每次发车前,应检查车辆、车轮、车闸和车门。

3)严禁同时运送有爆炸性、易燃性及腐蚀性的物品。

4)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千米/小时。

第3条乘车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听从胶轮车司机指挥,在指定地点上下车,上车后必须将车门关好。

2)随身携带的工具及小型材料、身体各部严禁露出车外。

3)车辆行驶中和尚未停车前严禁上下车或在车站立。

4)严禁扒车、跳车。

5)严禁抢上抢下或在车打闹。

6)严禁私自按车辆紧急按钮,或在非停车地点、非事故情况下司机发停车信号。

7)严禁携带超出车宽、车高、车长的器具乘车。

8)车辆运行或中途临时停车时,严禁探头望和上下车。

9)严禁超员乘坐。

10)凡乘坐车车辆人员必须定点、定时乘坐。

司机发出开车信号后必须坐好,严禁此时上下车。

第六节运送材料设备用胶轮车运送材料设备必须遵循以下规定:第1条材料规格、设备尺寸、重量选择运输车辆的类型。

第2条每次运输设备材料前,应检查车辆轮胎、制动、车轴、油箱油位、水箱水位等情况。

第3条所运输的设备材料装车后高度不得超过2.9米,宽不得超过3米,长不得超过车厢。

第4条所运设备材料应绑扎牢靠方可运输。

第5条运送大件设备和危险时,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措施和跟车工。

第6条行驶速度不得超过规程中规定速度。

第三章无轨胶轮车操作规程第一节WC3Y(B)无轨胶轮车操作规程一、上岗条件第1条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2条必须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参数及完好标准,并会进行一般性的检查、维修、保养及故障处理。

第3条必须熟悉行驶路线围、巷道参数支护形式,掌握各种安全交通标志和信号的有关规定。

第4条必须能正确使用通讯设施,正确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二、准备工作第5条启动前的检查:1)检查机油、柴油、液压油、润滑油、冷却液和水等液位是否正常。

2)检查发动机水管、进排气管、油管、接头有无断裂、松脱、泄露现象。

3)检查发动机皮带紧及磨损情况。

4)检查车轮、发动机、货箱等紧固件是否紧固,轮胎外观是否正常。

5)检查整车仪表是否工作正常及表面清洁。

6)检查起动气压表,若气压低于0.7MP时,应进行充气。

7)检查操纵手柄、电气开关、手油门等工作是否正常、灵活。

8)检查冲洗发动机散热器、排气栅栏。

9)检查空气滤清器、液压油、气动过滤器污染情况。

10)储气罐排水,每三天排一次水。

第6条启动后的检查:1)检查发动机油压表,若机油油压低于0.15MP时,应停机检查故障原因。

2)检查发动机是否有异常响动。

3)检查前后泵补油压力表,显示应在2.5MP左右。

4)试喇叭,按下喇叭按钮,是否鸣响。

5)检查灯光,旋转电气防爆开关,试灯是否全亮及灯光亮度。

6)外观检查各部渗漏或损坏。

三、操作程序第7条经检查车况良好后,进行以下启动操作:1)将启/停开关打到启动位置;2)将前进/后退打至中间位置;3)按下启动按钮,启动发动机;4)启动发动机后必须检查各仪表及保护系统处于正常状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