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离岗移交规定
工工作交接管理规定

xx有限公司员工工作交接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员工调岗离职时工作交接内容及程序,使工作交接正规化、制度化、规范化;同时,为加强工作衔接,保持工作连续性,保证工作和经营活动正常运行,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各岗位人员在内部岗位调整职位晋升、降职、换岗、辞职、辞退或调出时,都必须依照本制度办理工作交接;第三条凡离开现岗位的员工有义务移交清楚自己本岗位的工作;接收新岗位工作的人员有义务详细核实接交的工作内容;公司主要领导对各部门负责人中层、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各岗位的交接工作负有监督责任;第四条移交人系指将离开现岗位工作的人员;接交人系指将接受新岗位工作的人员;监交人系指负责监督工作交接过程及协调处理交接过程中矛盾和问题的人员;第五条移交人在办理移交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1.尽可能及时处理好尚未完成的工作;2.整理好应移交的各项文件、资料和工具,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并注明尚未完成的原因、剩余的工作内容及完成剩余工作的想法和建议;3.处理清楚往来帐目,归还或厘清借款和欠款,妥善办理相关手续;4.编制移交清单,列明移交内容详见附件;第六条交接内容:工作内容交接、实物交接、文件交接、人员状况交接中高管、往来帐目及手续交接;1.工作内容交接主要是指移交人把日常所从事的本岗位工作交接给接交人或委托接交人,包括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工作内容描述以及目前手上未完成的相关工作事项;2.实物交接主要是指移交人把日常工作中所需要的办公设备、相关辅助工具、与外界的联系方式和用到的印章等物品移交给接交人或委托接交人;3.文件交接主要是指开展现岗位的工作所需要的相关资料;4.人员状况交接主要是指中高管离开现岗位需要向接交人介绍本部门人员、本职位分管部门负责人状况;5.往来帐目及手续交接主要是指经手款项及相关手续;第七条交接内容明细分类1.公章类:公司公章、法人名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及其他各类公章;2.会计类含电子版:凭证、账簿、报表、财务分析、银行对账单和预算各类表格;3.文书类含电子版:各级文件、领导讲活、会议纪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通知、报告、请示、批复、函等;4.人力资源类含电子版:工资帐页、各项保险的情况、公司人员结构、管理平台账号及密码、对外联络单位及负责人和主要业务等;5.业务资料类含电子版:专题材料、各类年终报表、经济合同、借款合同、统计资料、会议材料、贷款担保书、检查资料、调查资料、录音资料、各种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6.票据类:未使用的空白票据支票、行政事业收费收据、结算凭证、其他收据等、已使用过的存根、票据领购发放登记簿、车险费用票据等;7.物资类:交通工具、办公用具等;8.其它:营业执照正副本、纳税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行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房产证、土地使用证、钥匙、车辆相关手续、其它相关物品;第八条为了明确责任,办理工作交接时,必须由专人负责监交;一般员工交接,由本部门负责人监交,部门负责人交接由主管副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指派人员进行监交;第九条交接;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单逐项进行移交,接交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编制时遗漏项目必须认真填写进移交清单中;第十条交接事项必须当面点清,核对相符,不得封包交接;第十一条在交接过程中,接交人如对所交接的工作有疑问或不明白的地方,移交人有义务负责答复;监交人要切实起到监督的作用,保证交接的有效性,不得敷衍了事;第十二条在交接手续尚未办清前,及往来帐目及手续未理清前,管理部不得为员工办理调动关系,调转各项保险和清核手续,财务部亦不得为交接人结算工资;办理交接以员工交接会签单为准附件一;第十三条移交具体细则1.工作内容交接:1移交人需书面列出自己本岗位工作提纲以及详细的工作内容,可以按照岗位的关键点进行分类;要求工作内容表达全面、具体,不允许只简单的表达出工作的名称而没有具体的内容;再交由部门负责人或部门主管领导审核;2移交人需给接交人讲解岗位工作职责中的内容,并结合日常工作中的实例阐述本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以便接替人能更快的进入工作状态;3移交人需对本岗位具体的各事项相关流程作详细的讲解,包括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和人员;4移交人需详细的讲解本岗位的管理权限;5移交人需按照时间进程详细的讲解本岗位年度、月度、每周及每日对应需要完成的工作;6移交人目前手上未完成的相关事宜需做详细说明,包括完成的进度、现已完成的状态、如何去实施、工作期限以及需要达到的效果等,必须交接清楚,不得遗漏;2.实物交接:1移交人员需列出具体的物品清单,交由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确认后,由移交人交给接交人并向其讲解物品用途;2无需交接的物品由移交人自己办理退库手续;3相关部门,如项目部、财务部各岗位因涉及到技术资料、管理资产的移交等重要交接事项,因此在办理技术资料、管理资产的交接时,更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在监督之下进行;4实物交接时,接交人必须仔细核查实物清单,核查无误后,移交人、接交人及监交人在清单上签字确认;3.文件交接:1移交人需详细列出现岗位文件移交清单,交由部门负责人或部门主管领导确认后,由移交人交接给接交人并向其讲解文件用途;2接交人需仔细核查文件移交清单与实物是否符合;4.人员状况:1移交人需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介绍所属人员状况:既有优点的肯定,又有缺点的剖析;既有现实工作能力、素质的评价,又有发展方向预测、职业生涯规划的建议;既介绍做事,又评判做人;2移交人介绍人员状况既要全面、具体,又要突出重点、有理有据;3移交人介绍人员状况既要有定性好、中、差或优秀、良好、一般、比较差,又要有定量具体事例、数字;5.往来帐目:1移交人要列清楚帐目清单;2移交人要完备帐目相关手续;第十四条交接完毕确认无误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及交接人主管领导要在员工移交清单上签名盖章;并在移交清单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及交接人主管领导职务、姓名,移交清单份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第十五条移交清单一式叁份,交接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监交人转存,是员工之间交接由部门负责人转本部门内勤留档一份,是部门负责人之间交接由主管副总经理转管理部负责档案管理者留档一份;第十六条对人员临时离职或因病暂时不能工作,需要有人暂时接替或代理工作的,也应当按照本制度之规定办理交接手续;临时离职或因病暂时离岗的人员恢复工作,也要与临时接替或代理人办理交接手续;若在规定时间内,接交人未能到岗,现岗位的工作由部门负责人或部门主管领导接手;如移交人未能依照本规定移交完岗位工作,不得离开现岗位;第十七条移交人对自己经办且已经移交的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第十八条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相关领导批准,可以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手续,但委托人必须承担本制度第十七条规定的责任;第十九条本制度由总经理签发颁布,财务部、管理部负责实施、管理、解释和修订;第二十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员工交接会签单员工移交清单。
人员变动交接工作制度

人员变动交接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公司人事变动过程中工作的顺利交接,维护公司正常运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员工因离职、调岗、升职等原因引起的工作交接。
三、交接义务1. 离职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提前向上级提交离职申请,并在离职前完成相关工作交接。
2. 调岗、升职员工应在调动通知生效前完成相关工作交接。
四、交接内容1. 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的交接:离职或调岗员工应将其在职期间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业务运作程序等内容向接交人说明,确保接交人能够顺利接手工作。
2. 工作相关文件及资料的交接:离职或调岗员工应将其在职期间保管和使用的工作文件、资料、档案等整理并列出清单,交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一并交予接交人。
3. 办公设备的交接:离职或调岗员工应将其使用的办公设备、家具等物品按照公司规定进行交接。
4. 密码及账号的交接:离职或调岗员工应将其在职期间使用的电脑、邮箱、账号等密码告知接交人,并确保接交人能够正常使用。
五、交接程序1. 离职或调岗员工应在与上级沟通确定离职或调岗日期后,向部门负责人提出工作交接申请。
2. 部门负责人在收到工作交接申请后,应安排专人负责交接事宜,并与离职或调岗员工商定交接时间。
3. 交接时,离职或调岗员工应将其在职期间的工作内容、文件资料、办公设备等向接交人详细说明并交接。
4. 部门负责人应对交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交接顺利进行。
5. 交接完成后,部门负责人应出具交接确认书,并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六、交接时限1. 离职员工应在离职前完成工作交接。
2. 调岗、升职员工应在调动通知生效前完成工作交接。
七、责任追究1. 离职或调岗员工未按规定完成工作交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 部门负责人未按规定履行交接职责,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财务部人员离职工作交接管理规定

《财务部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办法》O1一、目的为了规范财务人员的管理,确保财务人员变动岗位时,区分岗位变动前后岗位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不清、责任不清等混乱现象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02二、范围适用于集团所有财务人员。
03三、职责1移交人责任:编制《交接清单》,并按照《交接清单》逐项移交。
负责整理管理范围内的工作各种资产、文档资料,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
梳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准备移交。
2、接收人责任:检查交接人的各种资产、文档资料并与移交清单相符。
对于重要的文件、资料、资产与实物确保真实无误。
熟悉工作的各项流程和运作。
3、监交人的责任:审核交接的各类资产、文档资料、实物。
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同移交人和接收人拟定处理方案上报主管。
04四、工作交接要求①移交人必须处理善后事宜,与接收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交接清单,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②财务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岗位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逐项移交清楚,接收人应全面接管移交工作,并认真接办移交的未了事项,移交过程中,如发现原经管的财务人员业务有违反会计制度、财经纪律等问题,应停止交接,接收人员应马上向主管领导报告。
③接收人员到任开始接管移交人员会计岗位之时为会计交接基准时点。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岗位任职期内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④财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到职工作的,财务主管人员或直属上级领导必须指定人员接替或代理。
⑤公司关停、并转、撤消时,应安排必需的财务人员,办理善后工作,未移交前不得离职。
05五、工作交接的内容①印章类:财务专用章及用印记录,发票专用章等。
②票据类:未使用的空白票据(银行汇票、支票、收款收据、结算凭证等)、已使用过的存根、票据领购发放登记簿③发票类:普通发票,增值税进、销项发票④资料类:银行开户登记、银行印鉴卡、银行对账单,报税资料,各类盘点表(现金,固定资产,存货等),税务登记证,外汇登记证,发票领用薄等⑤报表报告类:审计报告,税务申报表、汇算清缴报表、各项报表电子档,董事会决议,借款合同等⑥内部报表报告类:管理报表、财务报表、预算报表、分析报表等⑦电子作业类:网上业务工作的登录账号及密码,U盾,拷贝的数据磁盘等⑧会计凭证及其他会计资料06六、工作交接程序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①按岗位职责逐项整理应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公司离任交接管理制度

公司离任交接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离任交接流程,确保工作无缝对接,防止信息泄露和资料遗失,维护公司利益。
交接过程中应坚持公正、客观的原则,确保交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因辞职、调岗、退休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的员工,以及接手工作的继任者。
三、交接程序1. 离职员工应在提出离职申请后,及时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协商确定交接时间表。
2. 直接上级应指定接替人员,并与离职员工共同制定详细的交接计划。
3. 离职员工需整理在职期间的所有工作文件、资料和项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纸质文件、客户资料、合同协议等。
4. 离职员工应向接替人员详细交代工作中的各项事宜,包括正在进行的项目、未来的工作计划、潜在问题及解决方案等。
5. 接替人员应认真审核离职员工提供的交接资料,并提出疑问和需要澄清的地方。
6. 双方确认交接无误后,需填写《离任交接表》,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7. 直接上级审核《离任交接表》,并在确认无误后签字。
8.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完成的《离任交接表》办理离职手续。
四、注意事项1. 离职员工在交接期间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确保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接替人员应积极主动地了解和掌握工作内容,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3. 对于涉及保密内容的交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4. 人力资源部门应对交接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制度的执行。
五、违规处理对于未按照规定完成交接工作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严重者可能会影响到员工的离职证明和推荐信等相关手续。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总结:。
上班期间离岗制度模板

上班期间离岗制度模板一、总则为确保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保障公司的安全和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离岗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二、离岗定义本制度所称离岗,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范围内,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三、离岗规定1. 员工在上班期间,应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不得擅自离岗。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岗,应提前向直接上级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2. 员工离岗时,应确保自己的工作向代理人员交代清楚,以免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行。
3. 员工离岗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小时。
如需长时间离岗,应按照公司请假制度办理相应手续。
4. 员工在离岗期间,应保持手机畅通,随时关注工作相关信息,确保能及时回复上级和同事的沟通。
5. 员工离岗期间,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6. 员工离岗结束,应立即回到工作岗位,继续工作。
四、离岗惩罚1. 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扣除当日工资的20%,第三次及以上扣除当日工资的50%。
2. 员工离岗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问题的,除承担相应责任外,还将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罚。
3. 员工离岗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违法活动的,将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
五、特殊情况下离岗1. 员工因突发疾病或其他紧急情况需要离岗的,应立即向直接上级报告,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2. 员工因公司安排的任务需要离岗的,应按照公司要求执行,离岗期间的工作和生活待遇按照公司规定办理。
六、其他规定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执行。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3.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修改后的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上班期间离岗制度是为了确保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保障公司的安全和利益。
通过制定离岗制度,可以让员工明确离岗的规定和后果,从而减少员工离岗行为,确保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行。
公司交接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交接工作管理制度一、目的与原则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的工作交接流程,确保各项工作在人员变动时能够顺利、高效地进行。
交接工作应遵循公正、公开、客观的原则,确保所有相关信息和资料得到妥善处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及员工在发生工作交接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离职、调岗、晋升或是临时的工作代理等情形。
三、交接程序1. 提出交接申请:交接双方应明确交接的原因和时间,并由接收方或移交方提出书面申请。
2. 制定交接计划:根据交接内容,双方应共同制定详细的交接计划,包括交接的时间表、主要内容和责任人。
3. 资料准备:移交方应整理好所有相关工作资料,包括文件、报告、电子数据等,并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交接会议:在预定的时间内,双方应召开交接会议,详细讨论交接事项,解答接收方的疑问,并对重要事项进行重点说明。
5. 签署交接文件:交接完成后,双方应在交接文件上签字确认,作为完成交接的证明。
6. 跟踪反馈:交接完成后,接收方应在实际工作中对交接内容进行验证,并在发现问题时及时向上级或相关部门反馈。
四、责任与义务1. 移交方责任:确保交接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帮助接收方理解和掌握工作要点。
2. 接收方责任:认真听取移交方的介绍,积极提问并理解交接内容,确保能够独立承担工作职责。
3. 管理层责任:监督交接过程,确保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在必要时提供协助。
五、异常处理如遇特殊情况导致交接无法按计划进行,应及时通知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对于因交接不当造成的工作失误,应根据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工作交接管理制度(全面完整版)

工作交接管理制度(全面完整版)工作交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认真做好岗位工作和公物交接,避免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和公物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全体员工。
公司各岗位人员在内部岗位调整、离职或调出(及请假一周以上)时,都必须依照本制度办理工作交接。
工作交接的责任主体分别为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以及移交人的直接主管。
移交人是指将所负责工作和物品移交给接收人的人员;接收人是指接受移交人所移交的工作和物品的人员;监交人是指监督移交人、接收人进行工作交接的人员。
第二章工作交接内容应交接的业务工作包括:一)重要客户名单及公共关系名单以及联络方法。
二)已完成工作的详细工作报告。
三)未完成工作的各项待办事宜及关键点。
四)本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分工。
五)业务流程。
六)其他纸质和电子文件资料。
应交接的公司物品包括:一)用品、办公设备、办公用品、书籍、文件资料(含计算机软件)、钥匙、印章、宿舍等公司物品。
二)证件,因员工工作需要,公司发给员工的各种证件。
三)重要文件,包括政府批准证书、营业执照正本、副本,企业章程和各类年检批件等。
四)员工接收的其他已离职人员的工作资料(全部)。
五)由财务部门开具的财务款项结清证明。
六)其他重要文件或监交人认为应交接的文件。
第三章工作交接流程职位异动申请批准后,员工开始进行工作交接。
到XXX领取并填写《员工离任交接清单》。
当出现需工作交接情形时,由需移交人的直接主管安排工作交接,明确监交人,并安排移交人准备工作交接。
监交人核实移交人填写的《员工离任交接清单》,必要时作适当调整,确定《员工离任交接清单》。
工作交接必须交接人、承交人和监交人三方同时在场,逐项按交接清单清点文件资料和办公物品,核对无误后三人共同签字确认。
承交人和监交人对工作交接过程及交接工作的完整性负责。
业务工作交接应由交接人向承交人和监交人出具书面报告,并认真回答承交人和监交人的有关问题,监交人有权召集公司有关人员了解交接人的具体工作情况。
离职移交管理制度

离职移交管理制度1. 引言离职移交是企业中一个重要的管理环节,它涉及到离职员工对其工作职责、项目进展和相关信息的交接,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顺利进行。
为了规范离职移交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本文档制定了离职移交管理制度,以便全体员工按照统一的规范进行离职移交的操作和流程。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的离职移交管理,包括正式员工、实习生以及临时员工。
所有员工在离职之前都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移交管理。
3. 离职移交流程离职移交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3.1 定义离职日期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后,人力资源部门将与员工确认离职日期,并于离职申请通过后向全体员工进行通知。
3.2 制定移交计划离职员工应在离职的两周前与所属团队负责人共同制定移交计划,明确工作职责的移交内容、移交对象和时间节点。
3.3 资料整理与归档离职员工应将自己相关的资料整理清楚,并按照公司的文件归档标准存档。
离职员工应确保资料的完整性、机密性和可被查阅性。
3.4 移交工作在离职员工最后的工作日,离职员工应与移交接收人进行面对面的会议,将工作职责和项目进展进行详细的说明和交接。
离职员工应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移交接收人能够熟悉工作内容和流程。
3.5 移交确认移交接收人应与离职员工一起完成移交确认,确保移交流程的顺利进行。
对于存在问题或疑问的部分,应及时进行沟通和解决。
4. 离职移交管理的责任分工离职移交管理涉及到多个角色的责任,分工如下:4.1 离职员工责任离职员工有以下责任:•提前制定离职移交计划;•整理并归档相关工作资料;•跟移交接收人进行工作交接,提供必要培训和指导;•参与移交确认,解答移交接收人的问题。
4.2 团队负责人责任团队负责人有以下责任:•协助离职员工制定移交计划;•确保离职员工的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安排合适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移交会议;•监督移交流程的进行;•解决移交中出现的问题或疑问。
4.3 移交接收人责任移交接收人有以下责任:•熟悉离职员工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参与移交计划的制定;•在移交会议上充分了解工作细节;•及时与离职员工沟通并解决移交中的问题;•在移交确认中确认接收工作内容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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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离岗移交规定
搞好离岗移交工作,是保证工作连续性,推进廉政建设,保持良好领导作风的重要措施。
为了搞好此项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本规定涉及的移交对象。
单位领导及单位里其他工作人员,因调动、免职及其他原因而离开原工作岗位的,应办理离岗移交手续。
二、单位领导离岗移交的事项:
1、本人岗位职责完成的工作情况和应继续解决或单位理的事项;
2、对所管工作今后的设想和建议;
3、个人保存的各类文件和应移交的各类资料;
4、本人使用及办公室配备、个人借用的一切公共财物;
5、涉及本人的经济手续;
6、单位认为应移交的其他事项。
三、单位里科室领导干部离岗必须移交的事项:
1、本人岗位职责完成的工作情况和应继续解决或单位理的事项;
2、对所管科室今后工作的设想和建议;
3、个人保存的各类文件和应移交的各类资料;
4、本科室经本人签字使用的公共财物;
5、本人使用及办公室配备、个人借用的一切公共财物;
6、涉及本人的经济手续;
7、监交人和科室认为应该移交的其他事项。
四、一般工作人员离岗应移交的事项:
1、本人岗位职责应完成的工作情况和需继续解决或单位理的事项;
2、对本岗位今后工作的设想或建议;
3、个人保存的各类文件和应移交的各类资料;
4、本人使用及办公室配备、个人借用的一切公共财物;
5、涉及本人的经济手续;
6、单位认为应移交的其他事项。
移交人因丢失、损坏而不能移交的物品,应由移交人列具清单报单位里按有关规定单位理。
五、移交程序:
1、移交事项在监交组监督下进行。
监交组由正(副)主任和综合科正(副)科长、主管纪检、监察、财务的同志临时组成,主任或副主任牵头。
2、移交人在接交人到达岗位后,由综合科安排移交事项。
3、移交人离岗前须事先对个人应移交的事项列出清单或书面文字材料一式三份,接交人,原工作单位、移交组各保留一份,以备查对。
4、正式履行移交手续时,继任领导干部或同志作为接收人接交。
若继任领导干部或同志缺职,由组织指定主持本单位或部门工作的负责同志接交。
一切接交手续须有移交人、接交人、监督人分别签字。
5、移交前,本单位或部门请单位财务内审对移交人在
原单位主持工作期间的财务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6、移交人在办理清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离岗调动手续,否则,原单位不得提前办理有关岗位调动的任何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