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永久性避难硐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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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避难硐室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避难硐室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避难硐室管理制度为加强避难硐室的日常维护管理,切实做好硐室内部各种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急救物资的更新补充,确保避难调室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根据安监总煤装[2011]1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要求,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一、避难硐室日常管理1、避难硐室日常管理由通风防治水二队负责,每天由一名巡检员对紧急避险设施进行一次巡检,做好巡检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向调度和有关部门反映。

2、巡检员要尽职尽责,必须保管和爱护好避难硐室所有设施及大门钥匙,工作期间除维护人员外,不容许其他人员进入避难阴室。

二、避难硐室维护和检查要求1、应定期对紧急避险设备及配套设施进行维护和检查,并按产品说明书要求定期更换部件或设施。

2、压风(供氧)、供电、供水、通讯、人员定位系统,由通风防治水二队巡查,由各专业分管单位进行维修、维护。

监测监控系统由信息监测中心进行维护。

3、每天应对紧急避险设施进行1次巡检,并进行1次文明卫生打扫,通风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紧急避险设施的日常巡检情况进行检查。

4、酮室内各种仪器,仪表必须按规定及时校验、更换,确保其正常运行。

5、定期对储存的食品、水、药品更换,确保其始终处在保质期内。

6、每10天应对设备电源进行1次检查和测试。

7、每1个月对配备的高压氧气瓶进行1次余量检查及系统调试,气瓶内压力低于额定压力的95%时,应及时更换,并做好相关记录,8、每年对紧急避险设施进行1次系统性的功能测试。

包括气密性、电源、供养、有害气体必理等。

并记录台账。

发现紧急避险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时,及时维护必理。

三、避难硐室的管理制度1、经检查发现紧急避险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通知矿调度,安排相关业务人员维护处理。

2、酮室内的氧气供给、监测监控、通讯、人员定位及其他系统必刻始终保持完好、在备用状态:因检修需要,必须办理检修申请。

按照程序审批后方可作业。

永久避难硐室管理制度

永久避难硐室管理制度

紧急避难硐室使用章程一、避难硐室紧急避险须知1矿井干部职工无故不得进入避难硐室,有事经硐室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入,待事情处理完毕后须迅速离开硐室。

2、进入硐室的人员须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准私自操作各种设备、设施。

3、永久避难硐室的各种门严禁上锁,保持随时处于可开启状态。

4、进入避难硐室避险前,应首先确认避难硐室外通向硐室的压风、供水管路阀门处于开启状态,优先采用矿井压风向硐室通风、供氧。

5、人员行至硐室入口处,需通过观察窗查看过渡室是否有人洗气,避免同时打开过渡硐室和生存硐室密封门。

6、进入生存室前应将信号灯挂在硐室外,使救护队营救时易于发现。

7、差压开关未使用时应处于关闭状态,以防二次爆炸时破坏差压表,漏进有毒气体。

8、气瓶硐室门正常情况下处于关闭状态,不经允许不准打开,若需开启,须由硐室管理人员检测C02气体浓度、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开启气瓶硐室门。

9、在压风被破坏的情况下,空调在使用时,分阀1需始终处于完全开启状态。

当生存硐室的温度、湿度、CO浓度、C02浓度在安全围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节分阀2、3、4开启的个数。

10、打开分阀2、分阀3、分阀4会加速液态CO2的消耗,从而缩短系统运行时间,使用时请按需开关,适当调节以节约流量,延长系统运行时间。

11、吸附盒标识应和吸附剂一致,确保吸附剂盒放置到空调上正确的位置。

空调运行时需保持其上方三个吸附盒均装有适量的吸附剂,否则会极大影响吸附效果。

12、当生存室各气体浓度达到人体呼吸要求(02浓度为18.5%〜23% , CO浓度小于24ppm , C02浓度小于1%)的安全浓度后,方可取下配戴的自救器。

13、食品为真空压缩饼干,每人每天一包;饮用水为550ml 纯净水,每人每天三瓶。

14、硐室单向阀及地漏严禁堵塞。

排水开关和排气开关应保持常开。

15、外接电力系统正常工作时,采用矿用LED灯照明;电力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时,采用荧光棒及矿灯照明。

要控制矿灯的使用,不必要的矿灯应当关闭,延长照明时间。

永久避难硐室操作规程范本

永久避难硐室操作规程范本

永久避难硐室操作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确保永久避难硐室的安全运行和有效应急响应,维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永久避难硐室的日常操作和紧急状态下的应急响应,包括硐室人员进出、设备操作、安全检查等方面。

第三条【基本要求】1.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操作方法。

2. 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3. 硐室设备设施应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4. 硐室应保持整洁,定期进行消毒和清理。

第二章硐室人员进出管理第四条【人员进入硐室】1. 人员进入硐室前,必须进行身份识别和安全检查,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

2. 进入硐室的人员应佩戴相关安全防护装备,包括防护服、安全鞋等。

3. 进入硐室的人员应按照工作岗位、任务分工和安排进行管理和组织。

第五条【人员离开硐室】1. 离开硐室的人员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报备和离开手续办理。

2. 离开硐室前,必须清理工作场所,将设备恢复到正常状态。

3. 离开硐室的人员应按规定时间离开,不得擅自滞留。

第三章设备操作管理第六条【设备操作准则】1.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硐室设备的操作方法和操作要求,禁止非专业人员擅自操作设备。

2. 操作人员应按照设备运转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3. 操作人员在操作设备前,应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

第七条【设备维护保养】1. 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清洁、润滑、检修等,确保设备的运行效果。

2. 维护保养工作必须有专人负责,做好记录,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章安全检查管理第八条【安全巡查制度】1. 设立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硐室的设备、设施、通风等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安全检查应有专人负责,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应急预案】1. 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应急响应流程、人员疏散预案、救援处置等。

矿井永久性避难硐室管理规定

矿井永久性避难硐室管理规定

大黄山豫新公司大黄山煤矿井下永久性避难硐室管理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精神,按《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有关规定。

特制定井下永久性避难硐室(以下简称避难硐室)管理规定:一、建设基本要求1、避难硐室的设置应避开地质构造带、应力异常区以及透水威胁区,并要求尽量布置于岩层中,且顶板完整、支护完好,前后20m范围内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符合安全出口的相关要求。

2、井下避难硐室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有害气体处理、温湿度控制、避难硐室内外环境参数监测、通讯、照明及指示、基本生存保障等功能,保证在无任何外部支持的情况下维持避难硐室内额定避险人员生存96h以上。

3、矿井避灾路线图应包含井下所有避难硐室设置情况。

避难硐室应有清晰、醒目的标识牌,并悬挂于避难硐室外。

标识牌中应明确标注避难硐室位置和规格、种类,井巷中应有避难硐室方位的明显标示,以便灾变时遇险人员能够迅速到达避难硐室。

4、避难硐室内应有简明、易懂的使用和操作步骤说明,以指导遇险人员正确使用避难设施,安全避险。

5、根据井下作业人员和巷道断面等情况,结合本矿井避灾路线的情况,本避难硐室布置在733副井码头门东50m处,避难硐室的额定人数为75 人,能满足所服务区域内同时工作的最多人员的避难需要,富裕系数不低于5%。

二、设计施工要求1、避难硐室净高不低于2m,长度、深度根据同时避难最多人数以及避难硐室内配置的各种装备来确定,每人应有不低于0.5m2的面积。

2、避难硐室的形状采用半圆拱形,内部顶板和墙壁的颜色为浅色,以减轻受困人员的心理压力。

3、避难硐室设置与外界相通的单向排气管,室内一侧的管口靠近避难硐室底板。

4、避难硐室顶板应安装防水设施,不得有滴水现象。

硐室地面应高于巷道底板0.2m,硐室内应设置单向排水管;避难硐室内应设计承重挂钩,以方便设备安装。

煤业公司煤矿避难硐室管理规定

煤业公司煤矿避难硐室管理规定

避难洞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避难碉室的管理,保证其始终处于正常待用状态,关键时刻发挥其效能,特制定本规定。

下属各矿要根据本规定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规定第二条矿长为本矿井避难碉室建设和管理的第一责任者,保证所需人力、财力、物力的资金投入;生产副矿长具体负责避难碉室的建设、完善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安全副矿长负责相关规章制度监督落实。

第三条避难碉室必须设专人负责或安排就近岗位人员看管,闲杂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三班看管人员实行交接班制,交接班时必须当面把现场物品清点后相互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字,避难碉室的门严禁上锁。

第四条每个避难碉室必须要有清晰、醒目、牢靠的标识。

碉室内应悬挂或张贴简明、易懂的设施和装备使用说明,指导避险人员正确使用。

碉室内必须保持卫生、整洁,仪器装备放置合理、整齐,不得堆放杂物和出现淤泥、积水。

禁止碉室内存放油脂类物品和兼做材料工具库。

第五条避难碉室内部设施和装备必须按照避难碉室设计的装备数量要求配齐,建立仪器、装备、材料管理台账并做到账、卡、物相统一。

第六条生产部门为避难碉室的主管部门,应当确定责任单位和人员对应急救援装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始终处于正常待用状态Q第七条碉室内的所有应急救援装备实行编号管理,建立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人员必须对碉室内仪器装备的检查、维护、使用等情况做详细的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汇报上级主管部门,保证所有仪器装备100%合格。

第八条避难碉室内的物品、器具和各类应急救援装备,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更换、维护和保养,保证质量。

1、保证储存的食品、水、药品等始终处于保质期内,外包装应明确标示保质日期和下次更换时间。

2、每个月对全部氧气呼吸器进行校验,达到标准要求;对3个月没有使用的呼吸器和压缩氧自救器必须更换氢氧化钙;每2个月应交替对呼吸器进行升井清洁、除潮,以保证正常使用。

采用固体氧气发生器的,五年更换一次。

3、使用后的氧气呼吸器必须升井清洗、晾干、组装、校验合格后,方可下井再放回碉室。

永久避难硐室操作规程模版

永久避难硐室操作规程模版

永久避难硐室操作规程模版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的目的是确保永久避难硐室的安全、高效运行,保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生命安全。

适用于所有永久避难硐室的使用者。

二、定义1.永久避难硐室:用于应对紧急情况的建筑结构,提供避难和生存条件的设施。

2.避难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进入永久避难硐室的人员。

三、避难硐室管理1.避难硐室的运行和管理由专业机构负责,负责人应持有相关资质证书。

2.避难硐室应定期检查,确保设备和设施运行正常。

3.避难硐室应配备足够的应急食品、饮用水、药品和救生设备等。

4.避难硐室内的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应处于有效状态,每年进行检查和维护。

5.避难硐室内的通风设备应保持畅通,确保空气清新,每年进行清洁和维护。

6.避难硐室内应设有紧急通信设备,便于与外界联系。

四、避难硐室的使用1.在紧急情况下,当收到避难硐室使用通知时,避难人员应立即前往指定的避难点。

2.避难人员在进入避难硐室前,应随身携带紧急防护物品和个人用品。

3.进入避难硐室后,避难人员应按照指引寻找并入住指定的床位或就坐位置。

4.避难人员应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避难硐室规则。

五、避难硐室的安全事项1.避难人员在避难硐室内应保持安静,不得扰乱他人休息。

2.避难硐室内不得饮酒、吸烟或从事其他危险行为。

3.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避难硐室。

4.避难人员应按规定时刻参加避难硐室内的演练和培训。

5.避难人员在避难硐室内发现异常情况或问题,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

六、避难硐室的紧急状况处理1.避难硐室内如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避难人员应立即按照指示进行疏散。

2.若发生气体泄漏等危险情况,避难硐室内的通风设备应及时关闭,并向管理人员汇报情况。

3.避难硐室内的医疗急救设备和药品应妥善使用,遇到紧急情况时,可以自行处理或寻求他人帮助。

七、避难硐室的解除避难1.在紧急情况解除后,管理人员将通知避难人员离开避难硐室。

2.避难人员应按照管理人员的指示有序离开避难硐室,不得擅自散乱。

煤矿井下永久避难硐室的使用说明

煤矿井下永久避难硐室的使用说明

煤矿井下永久避难硐室的使用说明一、永久避难硐室的设施及系统永久避险硐室(主要配套设备及型号:生命保障系统:ZYS0231;避险硐室防爆门:262DT12-00)由过渡室、气瓶室、配电室、卫生间、生存室五部分组成,可容纳100人同时避险。

其中4煤永久避险硐室布置在辅运大巷9#联巷、距1#副斜井底1950m处;4上煤永久避险硐室布置在1#辅运大巷与胶带大巷之间,位于41104运顺联络巷以北30m处。

(一)避难硐室内部结构4煤永久避险硐室主硐室(生存室)长度26m,宽度4m,高度3.1m,断面积10.8m2,使用面积104m2。

4上煤永久避险硐室主硐室(生存室)长度28m,宽度4m,高度3.1m,断面积10.8m2,使用面积112m2。

永久避难硐室次硐室由过渡室、气瓶室、配电室、生存室、卫生间五部分组成,可容纳100人同时避险,满足矿井紧急避险需求。

1.过渡室是避险人员进入生存室的必经通道,在过渡室内安装有气幕装置及喷淋装置。

2.气瓶室及配电室用于存放制冷剂钢瓶、高压氧气瓶、高压空气瓶及电器设备,为整套系统提供能源,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不得进入气瓶室及配电室,在人员需要避险时,避难硐室操作人员接到调度指挥中心的紧急指令后提前进入气瓶室及配电室,开启相关设备、阀门等,保证避险系统正常启用。

3.生存室为避险人员生存场所,可容纳100人,座椅下为储物箱,用于存放二氧化碳吸附剂、一氧化碳吸附剂、矿灯、隔绝式压缩氧自救器等;在生存室内安装有供氧单元、降温除湿单元、压风控制单元、电话、照明灯、摄像仪、环境监测仪表等,为人员紧急避险提供必要生命保障。

(二)避难硐室系统结构避难硐室系统结构共分为八部分:过滤降温除湿系统、供氧系统、压风系统、气幕喷淋系统、通讯系统、环境监控系统、供电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及附属系统。

1.过滤降温除湿系统:降温除湿净化系统为硐室内部降温及空气净化,包括二氧化碳制冷剂钢瓶350支,过滤降温除湿装置8套,二氧化碳吸附剂450桶,一氧化碳吸附剂5KG,汇排流35根。

永久避难硐室

永久避难硐室

永久避难硐室永久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井底车场、水平大巷、采区(盘区)避灾路线上,具有紧急避险功能的井下专用巷道硐室,服务于整个矿井、水平或采区,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采取钻孔、专用管路、自备氧等不同方式作为永久避难硐室的供氧方式。

现将三种不同方式供氧的永久避难硐室分述如下:一、钻孔供氧方式永久避难硐室1、钻孔供氧方式是指在地面或井下布置大直径钻孔,通过钻孔为永久避难硐室供给氧气(空气),并借助钻孔实现通风、供电、通信等。

2、钻孔供氧方式永久避难硐室装备见表1。

表1 钻孔供氧方式永久避难硐室装备表续表1 钻孔供氧方式永久避难硐室装备表3、钻孔供氧方式永久避难硐室的支护一次支护采用锚杆锚索+金属网片+喷射混凝土联合支护;二次支护采用单层钢筋混凝土;三次支护采用钢筋混凝土壁后泡沫充填,起到密闭和缓冲的作用(硐室四周围岩可采用水泥注浆的方法加固);三次支护均已完成后再铺地板。

硐室断面详见图1。

4、钻孔供氧方式永久避难硐室投资概算(规模以80人为例)见表2。

表2 钻孔供氧方式永久避难硐室投资概算表图1 钻孔供氧方式永久避难硐室断面图二、专用管路供氧方式永久避难硐室1、专用管路供氧方式是指从地面布设具有有效保护的专用管路至永久避难硐室,通过专用管路为永久避难硐室供给氧气(空气),并可借助该管路实现通风、供电、通信等功能。

2、专用管路供氧方式永久避难硐室装备见表3。

表3 专用管路供氧方式永久避难硐室装备续表3 专用管路供氧方式永久避难硐室装备3、专用供氧管路方式永久避难硐室的支护一次支护采用锚杆+喷射混凝土联合支护,支护厚度150mm;二次支护采用双层钢筋混凝土,支护厚度300mm。

硐室断面详见图2。

图2 专用管路供氧方式永久避难硐室断面图4、专用管路供氧方式永久避难硐室投资概算(规模以80人为例)见表4。

表4 专用管路供氧方式永久避难硐室投资概算表表4 专用管路供氧方式永久避难硐室投资概算表三、自备氧供氧方式永久避难硐室1、自备氧供氧方式是指在避难硐室内储存足够氧气(空气)或设置自生氧装置,在突发紧急情况下主要依靠自备氧(空气)或自生氧装置为避险人员提供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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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黄山豫新公司大黄山煤矿井下
永久性避难硐室管理规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精神,按《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有关规定。

特制定井下永久性避难硐室(以下简称避难硐室)管理规定:
一、建设基本要求
1、避难硐室的设置应避开地质构造带、应力异常区以及透水威胁区,并要求尽量布置于岩层中,且顶板完整、支护完好,前后20m范围内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符合安全出口的相关要求。

2、井下避难硐室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有害气体处理、温湿度控制、避难硐室内外环境参数监测、通讯、照明及指示、基本生存保障等功能,保证在无任何外部支持的情况下维持避难硐室内额定避险人员生存96h以上。

3、矿井避灾路线图应包含井下所有避难硐室设置情况。

避难硐室应有清晰、醒目的标识牌,并悬挂于避难硐室外。

标识牌中应明确标注避难硐室位置和规格、种
类,井巷中应有避难硐室方位的明显标示,以便灾变时遇险人员能够迅速到达避难硐室。

4、避难硐室内应有简明、易懂的使用和操作步骤说明,以指导遇险人员正确使用避难设施,安全避险。

5、根据井下作业人员和巷道断面等情况,结合本矿井避灾路线的情况,本避难硐室布置在733副井码头门东50m处,避难硐室的额定人数为75 人,能满足所服务区域内同时工作的最多人员的避难需要,富裕系数不低于5%。

二、设计施工要求
1、避难硐室净高不低于2m,长度、深度根据同时避难最多人数以及避难硐室内配置的各种装备来确定,每人应有不低于0.5m2的面积。

2、避难硐室的形状采用半圆拱形,内部顶板和墙壁的颜色为浅色,以减轻受困人员的心理压力。

3、避难硐室设置与外界相通的单向排气管,室内一侧的管口靠近避难硐室底板。

4、避难硐室顶板应安装防水设施,不得有滴水现象。

硐室地面应高于巷道底板0.2m,硐室内应设置单向排水管;避难硐室内应设计承重挂钩,以方便设备安装。

5、避难硐室两侧安全出口采用向外开启的2道隔离门结构,以形成与外界阻隔屏障。

隔离门不低于反向风
门的标准,高不小于1.5m,宽不小于0.8m。

密封可靠,开闭灵活。

6、隔离门墙体周边掏槽,深度不小于0.5m,或见硬顶、硬帮,墙体用强度不低于C25的混凝土浇筑,并与岩体接实。

7、在两道隔离门之间设置喷淋装置。

8、压风、供水及信号传输管线在进入避难硐室前应埋设于巷底或巷壁,或采取其他措施保护,确保在灾变发生时不被破坏。

埋设或保护距离在避难硐室设计中明确,但至少不得低于20米。

9、避难硐室应根据不同岩性采用锚喷、砌碹等方式支护,支护材料应阻燃、抗静电、耐高温、耐腐蚀。

10、在井下通往避难硐室的入口处应有“避难硐室”的反光显示标志,标志应符合AQ1017-2005标准要求。

三、功能与配置
1、避难硐室内部与外部巷道相比始终处于不低于200Pa的正压状态,防止有毒有害气体渗入。

2、避难硐室应配备矿井灾变期间的空气供给装置或设施,在额定防护时间内提供避险人员人均供风量不低于0.3m3/min,氧气浓度在18.5%~22.0%之间。

避难硐室氧气供给应以压风为主,接入矿井压风管路,设有减压装置和带有阀门控制的呼吸嘴,。

3避难硐室采用压缩空气供氧方式时,可不考虑空气净化和调节;采用压缩氧供气时,应具备对有毒有害气体的处理能力和空气调节控制能力,对CO2的吸收(排除)能力不低于每人0.5L/min,对CO的吸收(排除)能力不低于400ppm/h,在额定防护时间内,避难硐室环境参数应符合附表规定。

附表
3、避难硐室内应配备隔绝式自救器,自救器使用时间不低于45min,配备数量不低于额定人数的1.2倍。

4、避难硐室内应配备正压氧气呼吸器,呼吸器使用时间不低于2h,数量2~4台。

5、避难硐室应设置内外环境参数检测仪器,至少应对避难硐室内的CO、CO2、O2、CH4,避难硐室外的O2、CO、CO2、CH4、温度等进行检测或监测。

在避难硐室设置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终端,各种探头与矿井监控系统联网运行。

6、避难硐室应设有与矿井调度室直通的电话,保证灾变期间通讯可靠。

7、避难硐室应配备在额定防护时间内额定人员生存所需要的食品和饮用水,食品不少于2000kJ/人·天,饮用水不少于0.5L/人·天。

8、避难硐室应采用一体式矿灯照明,并储备逃生用一体式矿灯,数量不少于额定人数的25%。

9、避难硐室配备急救箱、工具箱、人体排泄物收集处理装置等设施设备。

10、避难硐室用电气设备、高压容器、仪器仪表、化学药剂等,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和国家有关管理要求,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设备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11、避难硐室应专门设计并编制施工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施工;竣工后由安全副总经理组织生产部门、通风、安检及机电等相关部室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12、矿井建立避难硐室管理制度,设专人管理,每周检查一次。

按相关规定对其配套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或调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施完好可靠。

13、避难硐室配备的食品和急救药品,过期或失效的必须及时更换。

14、避难硐室保持常开状态,确保灾变时人员可以及时进入。

15、矿井应对入井人员进行避难硐室使用的培训,每年组织一次避难硐室使用演练,确保每位入井员工都能正确使用避难硐室及其配套设施。

四、管理规定
1、避难硐室由机运队负责日常管理,每班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并现场交接班。

2、正常情况下除日常检查外,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避难硐室内。

3、避难硐室内由机运队个人负责建立设备、物资登记薄及人员进入登记薄,包括每天的检查巡检情况做好详细记录。

4、除检查、维护、物资供给及发生灾变外,其它情况人员一律不准进入避难硐室。

5、进入避难硐室的各类人员进硐室前和出硐室后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做好记录,同时看管人员做好登记记录。

6、负责避难硐室的看管人员每班对硐室内设备、物资进行一次检查,对通讯设施进行一次通话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7、机运队负责对超期的物资进行定期更换,并做好记录。

8、避难硐室两两侧出口不准上锁,保持随时处于开启状态。

9、避难硐室内压风、供水阀门时刻处于完好状态,每班必须对压风和供水阀门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五、管理职责
1、企管部职责:
负责对避难硐室总体负责和协调工作同时负责美化、亮化工程和竣工验收。

2、生产部职责:
负责硐室施工设计(按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指导施工)工程和竣工验收。

3、机电部职责:
负责组织,避难硐室的设备运输、安装设施的供电及设备设施及物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

4、调度室职责:
①负责对避难硐室使用管理进行协调和检查。

②负责通讯联络、人员定位系统日常管理,对硐室内的直通电话每周至少2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③负责对硐室内、外各种监控传感器进行维护,每周进行一次标校,连续监测各种气体和参数的变化情况。

④在发生灾变后,负责指挥灾区人员按避灾路线迅速撤离并按规定进入移动式救生舱或永久性避难硐室内。

5、通风部职责:
○1负责对避难硐室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工作。

○2负责(配合厂家)组织职工对避难硐室使用、管理培训工作。

6、安检部职责:
○1负责对避难硐室的达标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每年组织一次救生舱使用演练工作,确保每位入井员工都能正确使用避难硐室内配套设施。

7、救护队职责:
○①负责每旬对避难硐室内氧气瓶、二氧化碳瓶,各种流量计、压力表阀门等进行检查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管理单位提出维修或按要求更换。

○2负责对避难硐室内救灾通讯装置每旬进行1次检查。

8、通风队职责:
负责每班对避难硐室内外供水、压风管路、阀门、压风自救系统、进行检查维护,保持时刻完好并做好记录。

9、机运队职责:
保证救生舱内物资、设备齐全完好,不得丢失和损坏,做好看管工作并定期更换。

六、处罚规定
1、本着“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避难硐室由机运队安排专人管理。

否则对队长书记一次各罚款1000元。

2、看管人员不在现场交接班,一次罚款500元。

3、在正常情况下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避
难硐室,否则对责任人一次罚款500元,非特殊情况下,擅自进入硐室拿取药品、食品者,给予责任人1000元罚款。

4、对损坏避难硐室设备、设施的人员一次罚款2000元,同时按规定赔偿设备、设施的损失。

5、对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护、传感器标校、物资更换不及时,一项做不到位对责任单位一次罚款2000元,对责任部门一次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一次罚款500元。

6、对不按规定,违规操作者一次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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