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教学科研系列岗位设置暂行办法概要
安徽师范大学文件

安徽师范大学文件校财字〔2017〕12号关于印发《安徽师范大学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各部门、各单位:《安徽师范大学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细则(试行)》业经2017年12月12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师范大学2017年12月21日安徽师范大学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科研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6〕7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科研资金是用于资助技术人员开展科学研究的专项资金,必须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管理;科研资金使用必须符合财经法律法规和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项目负责人是项目资金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
项目负责人应当依法据实编制项目预算和决算,并按照项目批复的预算、计划书和相关管理制度使用资金,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项目依托单位和学校科研、财务、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五条科研项目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项目预算。
第六条跨单位合作的项目,确需外拨资金的,外拨资金部分应在项目预算中单独列示,并附外拨资金直接费支出预算。
第七条在预算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因研究工作需要确需调整的,必须履行预算调整程序。
纵向科研项目预算调整执行《安徽师范大学在研纵向科研项目预算调整办法》(校科字〔2016〕14号),横向科研项目预算调整执行《安徽师范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校办字〔2017〕7号)。
第八条项目预算(含调剂预算)经科研处审核批准,并通过科研经费管理系统提交财务处执行。
安徽师范大学2018年各单位教学科研岗位进人计划汇总表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2篇以上中文核心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是CSSCI收录期刊论文。
1
体育学院
体育教育训练学
体育教育
足球(田径)教学与训练
以第一作者发表中文核心期刊2篇以上(含2篇)或以第一作者发表cssci文章一篇以上(本科需为体育学)
1
艺术管理/录音艺术
艺术实践
艺术实践策划管理、音响工程及相关教学工作
男性优先
1
美术学院
美术学
美术学
美术学类课程
美术教育方向或美术史论方向
1
9
美术学
绘画
绘画基础等
油画方向;中国画工笔人物方向;博士优先;专业院校硕士。
2
美术学
雕塑
雕塑基础课程
博士优先;专业院校硕士。
1
设计学
产品设计
产品设计等
工业设计方向;博士优先;专业院校硕士。
中国语言文学
汉语言文学
中国古代文学类
中国古代文学(唐宋文学或元明清文学)
1
中国语言文学
汉语言文学
外国文学类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1
中国语言文学
汉语国际教育
语言学概论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1
中国语言文学
汉语国际教育
现代汉语类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中国语言文学
秘书学
秘书学专业课程
有高校从教一年以上经历者优先
1
艺术学
体育及相关学科
运动训练
田径教学与训练
安徽师范大学职称评定

(2)职务评审第三章基本条件第五条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钻研业务、开拓创新,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六条任职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申报或延期申报:(一)受行政处分期限未满的。
(二)任期考核为不合格的,或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顺延。
(三)在申报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2年内不得申报。
第四章申报条件第七条晋升研究员应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后受聘担任副研究员职务满5年;晋升副研究员应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后受聘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满5年,或取得博士学位后受聘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满2年;晋升助理研究员应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受聘担任研究实习员职务满5年,或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受聘担任研究实习员职务满4年。
第八条参加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符合免试条件。
在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期内,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并取得证书。
第九条申报研究员和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方能提交高评会评审。
第五章业绩条件第十条研究员条件(一)从事科研及科研管理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省(部)级一等奖以上1项(含一等奖,以奖励证书为准,下同);或获省(部)级二等奖2项;或获省(部)级三等奖3项,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独撰或第一作者专题学术论文4篇,其中国家级学术刊物2篇。
2、有2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以专利授权证书为准,下同),其发明专利已开发实施并取得利税600万元以上(要有税务部门的证明,下同),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独撰或第一作者专题学术论文4篇,其中国家级学术刊物2篇。
3、本人从事科研管理,为本单位争取到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5项以上,有效地组织实施,并使该项目单位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研成果奖励3项以上(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下同)。
本人获省(部)级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独撰或第一作者与科研管理相关的学术论文5篇,其中国家级学术刊物3篇。
安徽师范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程讨论稿

安徽师范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程(讨论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教学资格第三章……………………………………………………教学准备第四章……………………………………………………课堂教学第五章……………………………………………………作业辅导第六章……………………………………………………实践教学第七章……………………………………………………考试考查第八章……………………………………………………教学纪律第九章……………………………………………………教学考评第十章……………………………………………………教书育人第十一章…………………………………………………教学研究第十二章…………………………………………………教师进修第十三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教师教学工作职责,增强教师责任心,树立良好教风,规范教学工作,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教师法》等有关规定精神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高等学校的基本职能和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
教学是学校经常性的中心工作。
教师是高等学校形成教育教学能力的决定因素,是承担和实现这一任务的主体。
教师也是最重要的教学资源,是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增强教学效益,促进教学改革的生力军。
第三条教师的根本任务是教书育人。
为此,教师应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党的教育方针,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水平和业务水平,不断更新教学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授课、育人艺术,把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德、智、体、美等全面、协调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自己神圣的职责和崇高的使命。
第二章教学资格第四条每年选留、分配进校的青年教师均须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学习“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理论课程,掌握教育科学基本理论,了解教学规律,熟悉教师职责,缩短工作适应期,以便尽快地顺利开展教学等各项工作。
安徽师范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

安徽师范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科研工作量是教职工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业绩反映。
为加强和规范科研工作管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我校科研整体实力与水平,根据我校科研工作实际情况及科研发展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一、 科研工作量计量单位及计算公式科研工作量考核以“分”为计算单位,按年度考核,由科研工作的项目类别及经费、科学研究成果、获奖情况等综合确定。
计算公式为:科研工作量 =科研成果工作量 ( 含论文、知识产权、著作、研究咨询报告 )+ 科研项目工作量 +获奖成果工作量 ( 含科研成果奖、体育艺术类专业教师成果奖及指导学生竞赛获奖 ) 。
二、科研工作量参照下列标准计算项目类别内容分值备注论文被 SCI ( E )、SSCI 、EI 、ISTP 、A&HCI 、一级MEDLINE 收录;论文在《中国社会科学》 、 400 分/ 篇《中国科学》、 《科学通报》或在一级学科公认的国内高水平期刊上发表。
第一作者第一单位二级论文在二级学科公认的国内高水平期刊上200 分/ 篇是“安徽师范大学”发表。
的计满分; 第一作者一、论文三级其它被 CSCD 、 CSSCI 收录的论文;论文被 80分/篇第二单位是 “安徽师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
范大学”的减半计四级其它被《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50分/篇分,其他不予计分。
论文。
五级 其它被 CSCD (扩展版)、 CSSCI (扩展版)30分/篇收录的论文。
六级其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10分/篇1. 发明专利专利权人必须为安徽师范大学, 正式公开后300 分/ 项尚未授权的减半计分;应用技术成果(包括 二、知识产2. 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权专利200 分/ 项和生物、矿产新品种等)鉴定由省部级以上3. 成果鉴定与行业标准科技主管部门组织鉴定;行业标准由行业主150 分/ 项管部门确定。
三、著作四、研究咨询报告五、项目六、科研成果奖1. 学术专著导向性出版社250 分/ 部著作的第一完成人为安徽师一般出版社150 分/ 部范大学教职工(以版权页为2. 编著、译著导向性出版社150 分/ 部准)计满分。
教师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

XX教师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满足学校发展实际要求和“双一流”建设目标要求,紧密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突出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遵循教师成长规律,进一步规范教师岗位分级聘任管理,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结合人事制度改苹,制定本办法。
~,.:占',第二条坚持“ 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的评价考核原则,综合考虑申请人能力、实绩、贡献和资历,充分调动一线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三条教授三级及以下岗位实行逐级聘任,申请人在现岗位级别上至少聘任 3 年及以上,方可申请上一级岗位,不得越级申请。
第四条教授一级岗位由国家统一聘任。
教授二、三级岗位由学校统一设置,各单位推荐人选,学校统一组织评审聘任。
其他各级岗位数由学校综合考虑学科建设等因素制定基本比例,各单位按下达的岗位数推荐人选,学校审定。
第二章聘任条件与程序第五条基本条件(一)全职在编在岗,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教育事业,—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学术操守,弘扬学术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任现岗位以来考核合格。
(二)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和教学为主型教师晋升高一级教师岗位,需满足学校对相应岗位年授课学时数和本科生年授课学时数的相关要求。
(三)各单位要根据学科发展现状和目标,结合教师岗位分类,制定教授三级以下岗位各类型教师分级的具体申报条件。
第六条教授分级聘任条件(一)教授二级岗位1获聘学校教师长聘一岗 2 级或二岗1 级的教师,聘任为教授二级岗位;2.获聘学校教师长聘岗,且任三级教授满8年及以上,可申请教授二级岗位。
(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教授三级岗位:L获聘学校教师长聘岗,且任教授满5 年及以上;2.任教授满10 年及以上,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和一定的学术影响,为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者。
(三)其他教授聘任到教授四级岗位。
第七条副教授分级聘任条件(一)任副教授二级岗位3年及以上,且满足本单位申—4-报条件,可申请副教授一级岗位;(二)任副教授三级岗位 3 年及以上,且满足本单位申报条件,可申请副教授二级岗位;(三)其他副教授聘任到副教授三级岗位。
大学教学科研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大学教学科研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第一章岗位设置第一条为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流动有序的教学科研队伍,根据《XX大学岗位设置与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所称教学科研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是指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承担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并具有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第二条岗位设置原则一、按需设岗,岗位与职责对应。
要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以实际承担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为依据,做到有利于学科发展和学术梯队的建设,有利于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有利于人才强校战略总体目标的实现,按照XX省对高等学校教学科研系列岗位设置要求,结合学校实际需要设置。
二、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在学校总体岗位数内,根据各教学科研单位的规模、任务,对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等级控制,既保证重点学科及学位点建设的要求,又兼顾公共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需要。
三、工作业绩与资历贡献相结合。
强化业绩导向,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激励机制,同时兼顾资历和历史贡献,鼓励以老带新。
四、个人发展与团队建设相结合。
提倡和鼓励教学科研人员把个人目标和团队建设目标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既激励个人奋发进取,又激励学术团队提升整体学术水平的体制和机制。
第三条各教学科研单位,按照学校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等级,结合本单位工作需要,自主设置具体工作岗位。
第四条岗位等级设置一、教学科研岗位等级设十二级,具体设置为: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分为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分为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2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二级。
二、教学科研岗位名称及对应岗位等级(一)正高级岗位名称为教授(研究员)一级岗位、教授(研究员)二级岗位、教授(研究员)三级岗位、教授(研究员)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二)副高级岗位名称为副教授(副研究员)一级岗位、副教授(副研究员)二级岗位、副教授(副研究员)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三)中级岗位名称为讲师(助理研究员)一级岗位、讲师(助理研究员)二级岗位、讲师(助理研究员)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四)初级岗位名称为助教(研究实习员)一级岗位、助教(研究实习员)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三、特设岗位:特设岗位主要是为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而设立的,是非常设岗位。
安徽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岗位基本职责暂行规定

安徽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岗位基本职责暂行规定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岗位意识和岗位管理,充分利用教育资源,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本暂行规定所指教学人员的岗位职责,包括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
一、教学人员岗位职责各类教师岗位基本职责(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团结协作,治学严谨,教书育人,学风端正,身体建康。
(二)达到满工作量是各类教师岗位的基本职责。
各类教师只有在履行了其基本职责的前提下方可实施聘任。
满工作量按“标准工作量”计算,即必须完成年均100个标准工作量方可视为其履行了基本职责。
(三)教学基本要求1.主讲两门或两门以上本科生课程(讲师及助教担任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担任助教的第一年只能且必须承担每学期两门课的辅导工作),其中教授每年应承担一门本科生课程(基础课、专业课或选修课不限),并能根据所任课程的特点完成相关的教学环节(如作业、课外辅导、命题、阅卷等)工作。
2.每学期要承担并完成指导20位本科生的导师工作(对于学生数较少的院系,须完成院系分配的导师任务或其他公益工作。
无招生计划的公共教学部除外。
“双肩挑”教师可不承担本科生导师工作)。
3.每学期承担并完成两次常规教学的监考任务。
(三)科研基本要求1.各类教师科研工作量要求教授50分、副教授40分、讲师30分,初职及未定职暂不作要求。
教学、科研工作量可打通计算,但各类人员当年实际完成的科研工作量应不低于其相应要求的40%。
2.专职从事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科研工作量要求研究员120分、副研究员100分、助研80分。
3.专职从事技术开发人员的科研工作量以上缴学校利润额要求研究员6万元、副研究员4万元、助理研究员3万元、研究实习员2万元为满工作量。
(四)其他各教学单位要对授课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考核,教学“优秀”人员比例不超过被考核对象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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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教学科研系列岗位设置暂行办法为科学合理地设置我校教学科研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进一步加强教学和科研工作, 促进本科教学和学科学位点建设,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设置办法根据校内核定的各教学单位教学科研人员编制数, 确定教授岗位基本指标数,再根据本科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核定教授岗位调节指标, 累计后核定出各教学单位教授岗位总指标数。
然后原则上按照教授指标数 2倍、 2.5倍的标准分别核算出各单位副教授岗位指标数和讲师岗位指标数。
二、教授岗位指标核定办法(一基本指标确定办法根据各教学单位教学科研人员编制数, 按照教授岗位数不超过编制总数的 8%的标准确定教授岗位基本指标。
(二岗位调节指标核定办法1、本科教学(1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集体项目每项设教授岗位 1个;(2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集体项目每项设教授岗位 0.5个;(3公共体育、公共英语、公共计算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理论及教育技术等五类在全校范围内开设的必修公共课各增设教授岗 1个、副教授岗位 8-10个。
2、科研工作(1国家级科研平台每个增设教授岗位 1个;(2省部级科研平台每个增设教授岗位 0.5个。
(三最高比例控制规定1、根据以上办法计算出的教授岗位比例,如超过本单位教学科研人员编制数25%的,最多按照 25%计算;2、根据以上办法计算出的教授及副教授岗位比例,如超过本单位教学科研人员编制数 55%的,最多按 55%计算。
三、有关规定(一学校掌握一定比例的高级职务岗位用于引进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以及向重点建设学科、新办专业倾斜。
(二对于三年内受聘高级职务人数未达到岗位设置数 80%的教学单位,学校视情况将调整该教学单位高级职务岗位数。
(三岗位设置工作与校内编制核定相结合, 原则上三年重新核定一次。
(四学生思想政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单独设置, 由学校统一掌握使用。
(五质量工程集体项目界定范围是:国家级专业建设项目、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精品课程, 省级专业建设项目、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省级教学团队、省级精品课程。
(六对于在教学科研岗位工作而不具备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对于 45岁以上的教师,如受聘上岗 ,学校认可其职务级别, 但要占相关学院的教师职务指标, 按照同级教师职务岗位的职责进行考核。
对于 45岁以下教师,在首个聘期内学校认可其职务级别, 但如在聘期内不能转评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首个聘期满后仍然应聘教学科研岗位者, 学校将按照相应的职务档次予以低聘。
安徽师范大学文件校人字… 2009‟ 7号关于印发《安徽师范大学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安徽师范大学编制管理暂行办法》业经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师范大学二○○九年三月十日安徽师范大学编制管理暂行办法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 规范各类人员编制管理, 合理配置校内人力资源, 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按照“总量控制、突出重点、倾斜一线、统筹兼顾、优化结构、精干高效” 的原则核定编制, 建立学校人员编制刚性管理和二级单位自我约束的管理机制, 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需要。
二、编制类别1、教学人员编制:指为完成学校教学、科研任务而配备的从事教学工作、科学研究工作以及专职学生辅导员编制。
2、科研人员编制:指学校为鼓励高水平科研成果的产生,利用省级以上科研平台设立的专职科研人员编制及相关科研机构人员编制。
3、党政管理人员编制:指学校专职从事党务工作、行政事务管理工作以及其他直接为党政管理工作服务的人员编制。
4、教辅人员编制:指为学校教学、科研等工作服务而配备的从事实验技术、图书资料、设备保管以及其他技术服务等工作的人员编制。
5、后勤服务人员编制:指为学校提供后勤保障工作而设立的校医院、后勤集团等单位人员编制。
6、附属机构人员编制:指学校附属中学、小学、幼儿园人员编制。
三、校内编制总量计算办法(一全校实行编制总量控制, 校内定编总量不超过省编办下达的编制总数。
(二按照本科生 1:1的标准计算在校标准生数 (成教学生不列入标准生计算范围。
(三根据标准生数, 按生师比 18:1的标准计算出教学人员编制数。
(四按照教学人员编制占学校总编制 55%的比例核算出学校编制总数。
(五根据核算的学校编制总数,按照科研人员编制占 9%、党政管理人员编制占15%、教辅人员编制占 13%、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占 8%的标准核定各类人员编制总数。
四、各类人员编制核算办法(一教学人员编制核算办法1、根据学科专业性质,分专业确定生师比,生师比标准为:文科 22:1,理科 20:1,工科 18:1,外语、体育 15:1,美术 13:1, 音乐 9:1。
2、根据各教学单位标准生数和生师比计算出各教学单位总体教学人员编制数A 。
3、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即教学计划 ,测算外学院为本学院开课所需教学人员编制数 B ,以及本学院为外学院开课所需教学人员编制数 C 。
测算办法如下:(1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由教务处和研究生学院确定本学院为外学院开设的专业课程、公共课程以及外学院为本学院开设的专业课程、公共课程以及外学院为本学院开设的专业课程、公共课程。
(2专业课程编制计算的标准为 238课时/年/人,公共课程编制计算的标准为 374课时/年/人。
(3根据学校课时计算办法,按照上述标准计算出 B 、 C 值。
4、将 A — B+C,即得出各教学单位应有教学人员编制数。
(二科研人员编制核算办法1、根据科研任务的需要,以重点学科、基地、实验室、研究所等为载体计算科研人员编制,分别下达至所属学院。
2、具体编制计算标准如下:(1省部级科研平台 (含重点学科、基地、实验室、工程技术中, 心、博士后流动站等下达科研编制 1~2名;(2国家级科研平台 (含国家级重点学科、国家及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基础科学研究基地、国家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下达科研编制 2~3名。
(3各学院科研人员编制总量均不得超过本院教学人员编制总量的 12%。
3、学报编辑部等机构所需科研编制根据工作量情况单独核算。
(三党政管理人员编制核算办法党政管理人员编制由学院党政管理人员编制和机关部门及直属单位党政管理人员编制两部分组成, 按照先学院后机关部门及直属单位的顺序分别进行核定。
1、学院党政管理人员编制学校统一规范学院一级的党政管理岗位名称, 各学院在学校下达的编制限额内自主设定岗位后报人事处和组织部备案。
编制限额核算办法如下:(1学院处级专职党政管理人员编制学院一般设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行政副院长、组织员 4个处级专职党政管理人员编制,学生数在 1 0 0 0人以下的学院不设组织员。
国际教育学院设院长、副院长 2个处级专职党政管理编制。
“双肩挑” 人员占全校处级干部职数, 不占各单位专职党政管理人员编制。
(2科级及以下专职党政管理人员编制①根据学院的整体工作职责,按照思想政治工作、教务工作、科研及研究生工作、行政工作四大功能,核定 4个基本编制。
国际教育学院按照留学生管理工作、教务工作、外事工作、行政工作核定 4个编制。
②根据学院学生规模和专业设置情况,增设以下调节编制:一本科生数达到 15O0人以上的, 增加本科生管理调节编制 1个; ——研究生数达到 30O 以上的,增加研究生管理调节编制 1个;——非师范专业本科生数超过本院师范专业本科生数 2倍以上的,增加实践教务管理调节编制 1个;——公共外语、公共体育、公共计算机、思想政治理论课所属的四个学院各增加公共课教务管理调节编制 1个。
(3学院科级及以下岗位名称党委秘书、团委书记、行政秘书、行政干事、外事秘书、教学秘书、公共课教学秘书、实践教学秘书、教务员、科研秘书、研究生秘书。
2、机关部门及直属单位专职党政管理人员编制机关部门及直属单位人员编制核算时着重依据职能划分及工作负荷, 并充分体现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发展要求, 尽量做到机构、岗位职能归并,人员满负荷工作。
在编制的具体核定过程中,参考现状,着眼发展,逐一论证,严控总量。
(1处级专职党政管理人员编制处级专职党政管理人员编制按照确定的职数限额执行, 调研员不占所在单位编制。
“双肩挑”人员占处级干部职数,不占专职党政管理人员编制。
(2科级机构和岗位各单位科级机构和岗位从严设置。
机关各部门内设科级机构原则上不超过 5个且以“科” 命名,一般不设办公室,设秘书岗位。
(3关于流动编制等问题党政管理机构中从长远看不宜配备固定人员的岗位, 应采取人员聘用的方式解决, 故对此类岗位采取设置流动编制的方式, 减一消一, 不占党政管理机构人员固定编制。
皖江学院内聘人员和科创房地产开发公司 (新校区建设指挥部综合办公室的人员编制单列,今后确定其新的工作岗位时不占所在单位编制,待全校下一次核编时再统一确定。
(四教辅人员编制核算办法1、实验技术人员编制实验技术人员编制根据单位的实际实验教学课时数、仪器设备值、仪器台套数和特大型仪器设备数等因素确定, 从三个方面核算累计后即为单位实验技术人员编制总数:(1按实际实验教学课时数核算实验技术人员编制 x :学院实验技术人员编制 x=学院实际实验教学课时数/510课时。
(2按仪器设备值核算实验技术人员编制 Y :除特大型仪器设备外,其它仪器设备从两方面核算后各按 5 0%加权核算出实验技术人员编制:①每 5O0万元仪器设备值核定 1个实验技术人员编制;②每 1O0O 台套设备核定 1个实验技术人员编制。
(3按特大型仪器设备数核算实验技术人员编制 z :单价在 60万元以上的仪器为特大型仪器设备。
每台特大型仪器设备核定 1个实验技术人员编制。
各单位的实验人员编制总量 S=X+Y+Z2、图书资料人员编制图书资料人员编制由学院图书资料人员编制和图书馆图书资料人员编制两部分组成,分别进行核定。
(1学院图书资料人员编制核算办法各学院核定图书资料人员编制 1个。
(2图书馆图书资料人员编制核算办法图书馆图书资料人员编制根据内设机构的任务、服务对象、工作时间、场馆面积等因素分别进行核算。
具体核算办法如下:①各类阅览室按大开间开放,每天按 1 4小时、每周按 7天开馆时间,每室按两人同时上班,每人每周工作量按 40小时计算:每个大阅览室的人员编制 =(14×7×2 ÷40=4.9②各类专业阅览室每室核 2个编制。
③各类书库每库核 1~2个编制。
④其他如参考咨询部、文献部、古籍部、技术部等部门按照从紧的原则,根据工作职责单独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