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美国自由贸易协定看其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趋势
CPTPP与RCEP协定框架及其规则比较

CPTPP与RCEP协定框架及其规则比较全毅摘要:TPP/CPTPP与RCEP是亚太地区分别由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主导谈判的两个巨型区域贸易协定。
比较分析其框架内容与法规政策对我们认识不同区域集团的商业价值观与利益取向具有重要作用。
美国和日本主导的TPP/CPTPP体现了发达国家自由、公平且对等的价值取向与保护其竞争优势的利益诉求,而东盟主导的RCEP则体现发展中国家寻求贸易、投资自由化与保护发展利益的价值诉求。
相对而言,CPTPP更加重视以规制融合为主要内容的边境内政策协调,具有全面性且高标准的特征,属于新一代贸易协定;而RCEP虽然也越来越重视国内规制协调,但更加关注货物贸易与投资便利化,属于传统的区域贸易协定。
关键词:CPTPP;RCEP;规则比较作者简介:全毅,福建社会科学院亚太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中图分类号:F74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402(2022)05-0053-13《全面与进步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简称CPTPP)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简称RCEP)是亚太地区区域一体化的两条平行路径,其诞生是区域内各种力量竞争与博弈的结果。
学者们对两个协定产生的经济效应及其对国际经贸秩序的影响进行了比较分析,而对其经贸规则的内容进行比较分析并不多见。
本文将对两个协定的立法框架、法规内容进行比较分析,以便更好地把握全球区域一体化发展趋势。
一、CPTPP与RCEP法律文本框架比较将区域贸易协定内容进行归并分类对理解协定脉络非常重要,但要对区域一体化协定的内容进行分类并非易事。
学者们根据各自研究目的对区域一体化协定内容提出多种分类法。
53CPTPP与RCEP协定框架及其规则比较罗伯特·劳伦斯将区域一体化议题分为浅度一体化议题与深度(也称纵向)一体化议题。
①他认为,消除关税、海关程序与配额等边境管制措施构成的贸易壁垒和实现跨边境贸易为浅度一体化议题,而消除包括国家管辖的、制约跨境贸易和服务转移的法律和管制政策的行动则为深度一体化议题。
TPP:将为这个世界带来什么?

TPP:将为这个世界带来什么?加里·赫夫鲍尔;凯瑟琳·艾萨克斯;王宇(译)【摘要】目前,“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的谈判已经接近尾声,它可能为全球贸易和投资建立新规则,减少并逐步消除关于商品、服务和农产品市场的传统准入壁垒,在公平竞争、直接投资、劳动和环境标准以及国有企业等领域设立标准和规则,有利于实现在亚太经合组织内关于自由贸易和投资的长期目标。
尽管在美日市场准入谈判、知识产权、国有企业等方面还存在争议,但作者认为,TPP 为美国带来的好处远大于失业成本,而且能为工人、中小企业、农民等弱势群体提供更强大的保护。
%The“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gre ement”(TPP) negotiation is nearing completion. It may be a new rule for Global trade and investment, which will reduce and gradually eliminate the traditional entry barriers on goods,services and agricultural products,establish standards and rules on fair competition,direct investment,labor and environmental standards and state-owned enterprises, and be propitious to the long-term goal of free trade and in-vestment in the Asia 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Despite the disputes on US-Japan market access negotiations,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state-owned enterprises and other aspects, but the author believes that the benefits of TPP for the United States is far greater than the cost of unemployment, and will provide more protection for workers, small and mediumenterprises,farmers and other vulnerable groups.【期刊名称】《金融发展研究》【年(卷),期】2015(000)008【总页数】3页(P32-34)【关键词】“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多边谈判;贸易壁垒【作者】加里·赫夫鲍尔;凯瑟琳·艾萨克斯;王宇(译)【作者单位】美国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美国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830“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TPP)为有史以来对亚太地区所构想的最重要的贸易协定,是此类“跨洲际协议”的重大突破,12个“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成员国占全球产值的40%,占全球商品和服务出口额的25%。
2024年贸易市场发展现状

贸易市场发展现状引言贸易市场是一个全球性的经济系统,通过国家之间的进出口贸易来实现商品和服务的流通和交换。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贸易市场也经历了许多变革。
本文将就当前贸易市场发展的现状进行分析和讨论。
1. 全球贸易市场的增长趋势近年来,全球贸易市场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
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统计,全球商品贸易额从2010年的12.39万亿美元增长到2019年的19.67万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4.3%。
主要拉动全球贸易增长的地区有亚洲、欧洲和北美。
亚洲地区作为全球制造业和出口大国,贸易规模持续扩大。
中国是世界最大的商品贸易出口国和第二大进口国,其贸易额占全球贸易总额的比重逐年增加。
同时,东南亚国家也迅速崛起,成为全球贸易的重要参与者。
欧洲作为联合国贸易的核心地区,在全球贸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欧盟是全球最大的贸易出口地区和第二大贸易进口地区。
欧洲的贸易增长受益于货物和服务之间的自由流动以及欧洲内部市场的一体化。
北美地区由美国和加拿大主导,是全球最大的贸易伙伴之一。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的签署进一步促进了这一地区的贸易发展。
此外,墨西哥等拉美国家也加强了与北美地区的贸易联系。
2. 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尽管全球贸易市场增长迅速,但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也日益显著。
贸易保护主义指的是通过限制进口、提高关税等手段保护本国产业免受外国竞争的政策。
近年来,一些国家采取了一系列贸易保护措施,例如美国对钢铁和铝产品加征关税,中美贸易争端加剧等。
这些措施对全球贸易格局带来了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阻碍了贸易自由化进程。
贸易保护主义的出现主要是由国内政治因素和经济利益冲突引起的。
政府为了维护国内产业和就业机会,往往会倾向于采取保护主义政策。
然而,贸易保护主义短期内可能会对国内产业带来保护效果,但长期来看,会减缓经济增长和国际竞争力。
3. 数字贸易的崛起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数字贸易在全球贸易中的比重不断增加。
美国FTA发展的特点及动因分析

美国FTA发展的特点及动因分析刘佳【摘要】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要求不断加强的背景下,WTO的新一轮多边谈判迟迟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而双边及诸边的区域贸易协定却迅速增加.作为全球经济发展中举足轻重的美国,其FTA的发展也非常具有代表性,不但在地域上分布范围广泛,谈判内容上也是优势产业和社会价值并重,伙伴选择上经济利益和政治成本并举.而分析美国热衷于FTA发展的动因,这不但是美国积极扩大自身政治经济利益的集中表现,也是其应对世界经济环境变化的一种选择.【期刊名称】《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年(卷),期】2010(026)007【总页数】3页(P63-65)【关键词】美国FTA;特点;动因【作者】刘佳【作者单位】东北财经大学,辽宁,大连,116025【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757.121.1 美国已和20个伙伴国缔结自由贸易协议(FTAs)到2009年末,美国已签署或草签FTA协议包括:在北美洲与加拿大、墨西哥组成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在南美洲合作的智利、秘鲁、哥伦比亚(待批);在中美洲签订的CAFTA-DR(多米尼加共和国-中美洲-美国自由贸易协议)和正在合作的巴拿马(待批);在中东的合作伙伴包括巴林、以色列、约旦、阿曼;在北非有摩洛哥;在东亚有新加坡、韩国(待批);在大洋洲还有澳大利亚等,共全球20个国家.1.2 美国正和15个伙伴国正式开展FTA谈判截止2009年末,美国正在开展FTA谈判的伙伴国家包括:(由南非、博茨瓦纳、莱索托、斯威士兰和纳米比亚组成的)南部非洲关税同盟(SACU)、马来西亚、厄瓜多尔、(由巴西、阿根廷、乌拉圭和巴拉圭组成)的南方共同市场(MERCOSUR)、安第斯共同体、埃及、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泰国等15个国家.2.1 FTA谈判内容——优势产业和社会价值并重2.1.1 在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方面美国贸易的竞争优势明显美国自由贸易协议的签署国、正在进行贸易协议谈判的国家及优先选择的谈判对象多为发展中国家或地区,与美国相反,它们在服务贸易与高新技术产品上均处于劣势地位.因而,在美国的自由贸易协议中,对自己的优势领域,如服务贸易、电讯、电子商务、农产品等,强调对方的市场开放,要求把政府采购纳入协议框架之中,并使之成为准入美国市场的基本条件,这就使得美国获利更多.2.1.2 社会价值方面的内容在协定中的比重增加而在美国的相对劣势行业,美国则在协定中加入了大量的社会价值方面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变相地增加了发展中国家的成本.其中包括:开放农产品市场的冲击与粮食安全、开放服务市场的竞争压力与经济安全、提高国内劳工条件所需的成本、新的高标准环境政策所需的资本、严格知识产权保护下的高技术转让费与高模仿成本等.2.2 FTA伙伴选择——经济利益和政治成本并重2.2.1 优先谈判对象的选择美国选择FTA的谈判对象,要求谈判对象具有高度战略地位及良好的外交关系.美国中东战略即是这一选择的有力证明,同时也体现了美国FTA战略中广泛培养及循序渐进的原则.美国通过以色列积极支持中东地区利益国家加入WTO,与条件成熟的国家达成贸易投资框架协定,简称TIFAs(Trade and Investment Framework Agreements);及双边投资协定,简称BITs(Bilateral Investment Treaties),通过次区域协定的双边安排,计划在10年内融合成为美国中东自由贸易区.同时通过新加坡、韩国实现亚太遏制及贸易控制,为其在亚太区域经贸合作奠定了一定基础.2.2.2 西半球战略的协同计划由于与南美最大经济体巴西对美洲自由贸易区(FTAA)的基本结构存在巨大分歧,美洲各国FTA对农业补贴的意见并不比多哈回合谈判简单.美国通过积极推进与巴西以外的2/3西半球其他国家签署次区域或双边FTA,建立美洲34个国家共同的权利和义务,鼓励FTA内部进一步自由化改革,参与更高水平市场开放承诺,从而实现以美国为代表的美洲经济一体化.2.2.3 选择具有竞争活力的发展中国家与海外出口重点国家培育为使FTA利益最大化,美国选择能够对其国内市场注入竞争活力和海外出口机会的发展中国家.例如美国与泰国的FTA谈判,是美国东盟谈判计划的重要步骤,希望以泰国为东盟国家建立一个有吸引力的示范;与约旦及摩洛哥自由贸易协定则是中东自由贸易区框架的组成部分.美国在各地区确定不同的重点国家,对于推进美国的地区战略具有重要作用.2.3 FTA谈判目的——服务地区政治经济整体利益自由贸易协定是服务于国家安全及整体贸易战略的工具,美国自由贸易协定谈判都不是孤立的,而是地区经济一体化战略体系的重要环节和步骤,是与多边、区域及其他双边协定谈判相协调和相促进的,并服务于地区战略和经济安全等整体利益.美国自由贸易协定安排,希望通过一系列贸易议题和谈判计划,创造一个“竞争性自由化”环境,从而为以美国为主导的自由贸易注入新的经济攻势及政治动机,从而实现美国远期战略目标.FTA安排计划在一定程度上,是美国实现其广泛的经济及政治安全目标的途径和战略.3.1 美国FTA的发展是积极扩大自身利益的表现3.1.1 经济利益3.1.1.1 地理优势带来的经济利益通常来说,地理上相邻的两国之间的贸易比远距离国家之间的贸易更具有优势.首先,因为相邻两国之间的贸易不仅运输成本低,而且由于时间因素可促使一些不可贸易商品转化为可贸易商品,比如易腐烂的货物(如鱼类和活动物等).其次,一些货物不适于远距离的运输(如建筑材料等),由于货物本身的庞大,比较适合在地理相邻的国家间进行贸易.再次,地理上相邻的国家一般在社会、劳动、环境等方面的标准趋同,彼此之间往往具有相同的政策偏好,因而易于增加一体化的动机.最后,由于邻国之间存在边境贸易的可能性条件,在很多情况下,消费者或生产者仅穿越一道边境就能完成,交易相对较为容易.如美国与加拿大墨西哥的北美自由贸易区.3.1.1.2 非地理优势带来的经济利益①经济福利的增加.FTA的建立也带来了成员国之间的贸易自由化,这将引起竞争的激化和生产的进一步专业化,这会使伙伴国的生产成本下降,成为低成本的产品来源地.尽管贸易转移会发生,但生产的规模经济能改进效率.即使存在很多对距离不敏感的因素,如各成员还可能由于获得贸易条件效应、贸易量效应、竞争加剧和规模经济效应、吸引外资效应而得到福利的增加.另外,随着运输和通讯技术的发展,运输成本大大下降.当跨区域的运输成本与区域内运输成本相比差别不是太大时,跨区域的远距离FTA的劣势将大大减少.②为本国的能源或资源安全战略服务.美国通过与中东地区的国家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来控制该地区的石油供应,确保美国能源安全战略的有效实施.例如,美国与阿曼自由贸易区的建成不但对美国的反恐和大中东自由贸易区战略的实现意义显著,更为维护来自中东的石油运输安全提供了一定保障.而美国与巴拿马的FTA,也确保通过巴拿马运河的石油运输的安全.③其他隐利益.如:提高其货物和服务贸易总量,促进投资流动,体现其对地缘政治的关注.3.1.2 政治利益3.1.2.1 通过跨区域双边FTA实现本国的外交政策美国选择的FTA谈判对象一般是具有高度战略地位国家,在伙伴选择中外交关系作用明显.缔结FTA有助于美国强化与其他国家的经济联合,巩固和扩大美国的战略同盟,从而有利于实现美国的外交政策目标.例如,以色列是美国在中东地区的重要盟友,美国通过以色列来实现遏制伊朗、伊拉克及国际恐怖主义的扩张之目的.韩国则可以被用以围堵朝鲜的杀伤性武器扩散.美国的双边FTA伙伴如澳大利亚、新加坡都是美国发动反恐战争的坚定支持者.另外,美国通过利用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杠杆作用,冷落、分化、孤立某些国家(地区),希望使它们在多边贸易谈判中做出更多让步.例如,为了分离新西兰,美国同澳大利亚签署了FTA.从亚太地区来看,美国为了牵制中国,以美——新自由贸易协定为突破口,推动与东盟各国的自由贸易谈判,进一步增强自己在东南亚的政治和外交影响;通过与东北亚的韩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牵制中韩、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发展.3.1.2.2 通过FTA在一些特别领域超越WTO的规定,为未来同类协定树立样板美国——新加坡FTA 是美国与东亚国家鉴订的第一个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协定中在海关程序、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采购、资金流动控制等诸多方面都有创新和突破,它的重要性在于对未来FTA起到先例或样板的作用,这无疑将为美国带来更多的利益.从美国的角度来看,这些问题如果能够在区域层面成功谈判,将对其在多边层面推动其他国家接受这些标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3.2 美国FTA的发展是应对世界经济环境变化的选择3.2.1 全球FTA数量不断增加全球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对美国构成竞争压力,越来越多的WTO成员介入FTA谈判,截至2002年底,全球生效的FTA达到146个,其中美国仅有4个.为了强化美国在世界贸易体系及规则制定中的领导权,协调其他国家区域贸易安排规则与美国惯例的冲突,减少他国区域贸易规则对多边规则的影响,节约美国国际贸易交易成本,美国希望通过综合高标准FTA谈判,为国际范围FTA规范发展提供可供模仿的美国模式,从而达到强化美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导向作用与国际贸易规则制定中的主导权.3.2.2 美国主导的强国格局日益衰减随着WTO成员数量的增加和多样化,以我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为谋求自身利益逐渐改变着WTO发达国家独断贸易的现实,WTO达成协议难度加大.从WTO目前决策机制来看,美国并没有比其他成员具有更大的决策权.作为剌激竞争和激发更广泛的多边谈判工具,美国需要利用FTA对多边谈判构成机制性的竞争,谋求即使WTO多边谈判失败,在FTA谈判中取得的成功可以补偿其日益衰减的强国地位.3.2.3 他国FTA贸易转移效应削弱了美国产业的竞争优势随着区域一体化发展持续,不包括美国在内的FTA协定会使美国出口商在这些国家市场上处于竞争劣势,其他贸易伙伴FTA实施产生的贸易转移效应,使得美国产业国外投资增加,国内就业机会减少并伤害厂商和工人利益.即使美国厂商可能在世界上特定地区生产效率最高,但必须克服享受零关税或其他优惠措施的外国厂商的优势竞争.在美国与中美洲国家签定FTA前,包括墨西哥、加拿大、智利和一些南美国家的优惠安排,使美国出口商在这一地区处于一定劣势.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同样增加了美国在亚太区域竞争压力.消除他国FTA影响的最佳选择,就是能更有效地进行双边区域及多边贸易谈判,建立相互支持和稳定的贸易协定网络.〔1〕王玉婷.论美国《自由贸易协定》的新特点及应对策略.对外经贸实务,2010(1).〔2〕姜文学.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新特征与大国战略.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3〕孙玉红.跨区域双边FTA的政治经济动机分析.世界经济与政治,2008(7). 〔4〕王红霞.美国双边及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的战略目标及启示.中国商务部网站,2004-12-10.〔5〕/trade -agreements/free -trade-agreements.【相关文献】〔1〕王玉婷.论美国《自由贸易协定》的新特点及应对策略.对外经贸实务,2010(1).〔2〕姜文学.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新特征与大国战略.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3〕孙玉红.跨区域双边FTA的政治经济动机分析.世界经济与政治,2008(7).〔4〕王红霞.美国双边及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的战略目标及启示.中国商务部网站,2004-12-10. 〔5〕/trade -agreements/free -trade-agreements.中图分类号:F 757.12。
全面经济与贸易协定(CETA)与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TTIP)

全面经济与贸易协定(CETA)与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TTIP)中的“政府采购”内容比较作者:陈哲周婕来源:《商场现代化》2015年第06期摘要:欧盟与加拿大已于2014年9月达成全面经济与贸易协定(CETA),而欧盟与美国的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TTIP)也已经完成了第八轮的谈判。
CETA与TTIP被认为是目前引领全球自由贸易协定的风向标,其中涉及的服务贸易、投资、政府采购、知识产权等内容不仅使外界将其定义为“高标准”的自由贸易协定,也将影响之后的自由贸易谈判的标准制定。
本文通过分析比较CETA和TTIP中涉及的政府采购的内容来探讨未来国际贸易中政府采购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自由贸易协定;政府采购;CETA;TTIP一、CETA和TTIP中涉及的“政府采购”1.CETA中的“政府采购”在CETA协议中,除了中央层级的公共采购,加拿大政府首次同意对欧盟开放地方层级的政府采购市场,其开放程度和范围远远超过了加拿大在政府采购协议(GPA)和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中所承诺的范围。
从这一角度上说,CETA达成了非常积极的谈判结果,很大程度上是实现了欧盟的在国际贸易谈判中的利益诉求。
具体来看,加拿大政府承诺对欧盟开放联邦、省级以及地区级政府机构和大部分联邦机构的公共采购,并且涵盖加拿大的皇家公司(crown corporations)。
虽然加拿大此次对外开放公共采购市场的深度和广度空前,但是也存在例外情况。
第一,在公共能源领域,安大略湖省和魁北克省的某些特定的政府采购竞标是将外国供应商排除在外的;第二,在公共交通领域,安大略湖省和魁北克省虽然对来自欧盟的供应商开放竞标门槛,但是仍然附带诸多的条件。
这两个省份对于当地公共交通建设的供应商具有诸多的地域性要求,从而将来自领土外的供应商统统排除在外。
2.TTIP谈判中涉及的“政府采购”由于美欧之间的贸易关系在国际贸易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谈判双方都希望此次谈判能在修改后的GPA条款基础上增添一些规则性的内容,即“GPA+”元素。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国际经验比较与发展趋势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国际经验比较与发展趋势在世界经济中,由于各经济体的特点和发展的需求不同,产业的重要性和敏感性各异,在涉及到不同产业和不同产品的市场开放时,都需要认真权衡开放市场给产业带来的承受力和受影响产业升级的可能性,然后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现实性与前瞻性相结合的考量。
目前发达国家之间在投资领域相互给予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已基本没有异议,在实践中,也有些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实行负面清单管理。
比较分析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国际经验及趋势,对我国推进负面清单制度将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一、美日欧等发达国家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及做法(一)美国负面清单管理美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沿用时间较长,经验相对丰富。
美国与日本1953年签订的友好通商航海条约第7条规定,缔约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的国民或企业国民待遇,以在其境内从事商贸、工业、金融和其他商业活动,但公用事业、造船、空运、水运、银行等行业除外,这些行业例外即为早期的国民待遇义务的负面清单。
列表形式的负面清单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美国对外缔结的第一代双边投资协定,这些协定以附件的形式把例外行业列举出来,成为协定的一部分。
1994年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三国签订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设计了行业负面清单和现存不符措施清单的具体编制方法,在表述形式上包括的要素有:部门(不符措施所涉及的部门)、产业分类编码(采用不符措施相关的产业分类编码)、保留类型(不符措施所保留的协定义务)、政府级别(维持不符措施的政府部门级别)、法律依据(采用不符措施所依据的法律)。
NAFTA对当下各类投资协定有着重要参考价值。
此后,美国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结合国际投资法领域出现的一些新动向,对1994年范本进行了2004年和2012年两次修改和补充,但基本原则没有变。
美国把这个范本运用到了所有双边投资协定谈判中,也运用到了诸如TP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TTI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协定)等区域投资协定谈判中(双边投资协定基本相当于TPP当中涉及投资章节的内容),通过双边投资条约和自由贸易协定这两种方式,达到促进投资自由化和强化投资保护的目的。
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议》看政府采购的历史跨越

本丈提出,2020年11月15 H 签署生效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在政府采购方面,提出了比较具体的意向和程序,突出证明f 各缔约国对于区域经济合作理念的一致性和将相互开放真正引向深入的决 心.实现了一大步历史性跨越,具有非常重要的深层含义和示人作用。
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议》看政府采购的历史跨越文/刘 慧 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日升国际关系学院国际公共采购学研究生2020年11月15日签署生效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 一经面世就引起世界瞩目。
对于这个汇聚了世界最多人口、最大 经济贸易规模的自由贸易区,世界各国重要媒体纷纷报道,许多国家政府 部门领导人和专家学者予以强烈关注并发表看法,对该区域发展的潜力和 未来能够引领世界经济贸易突破当前的狭隘保护和单边主义逆流的动力等 方面给予高度的期待。
正如RCEP 的题目一样,这是一 个十分“全面”的开放合作协定,不 仅决定大幅度削减关税,而且在消除非关税壁垒方面提出实质性步骤,包括创造和完善投资环境、扩大服务贸易、保护知识产权和完善竞争政策等。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在政府采购方面, 提出了比较具体的意向和程序,突出证明了各缔约国对于区域经济合作理念的一致性和将相互开放真正引向深 入的决心,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具有非常重要的深层含义和示人作用。
一、RCEP 形成的历程RCEP 是为应对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而提出的。
但是近几年,贸易摩擦升级、民粹主义与 单边主义在世界普遍抬头,英国脱欧,美国退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 )和世界贸易组织(WTO )谈判受阻等问题对经济贸易最活跃的亚洲地区带来不利影响。
如要走出困境, 唯一的解决办法是必须加强区域经济 一体化,建立自贸区,相互开放市场。
从发起到达成的9年中,RCEP70中国政府采购I 2020年第12期度过了四个重要阶段:(一)产生共同意向2011年2月26B,第十八次东盟经济部长会议上达成了一个东盟与其经济伙伴国共同组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的一致意见,并在会议中形成协定草案。
浅谈中国政府采购市场分析及发展趋势

中国政府采购市场分析及发展趋势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我国的政府采购无论是制度建设还是市场扩张,用“飞速发展”四个字来形容,从哪个角度看都是不过分的。
中国公共采购网提供此篇文章。
从财政部国库司统计的数字看,自1998年至2003年,政府采购规模从31亿元人民币增加到1659亿元,平均每年递增138%。
我国的有关制度和法规的建设也在短短的几年间,从无到有,不断完善。
我们已经有了比较多的经验积累,应该进行一次全面的总结回顾,以便使我国的政府采购在今后能步入更加理性化和科学化的发展道路。
一、我国政府采购市场规模达到空前的水平分析市场规模主要是按照种类统计汇总和按照部门统计汇总两种方式。
由于我国的经济统计系统中还没有专门对政府采购进行单独统计,所以只能通过部门从事的政府采购汇总中分析政府采购规模。
目前,除了财政部正式统计和发布政府采购的数据之外,我们还必须注意到其他部门没有纳入统计数据中的政府采购。
所以,这里分析的政府采购市场,包括财政部方面的、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的政府采购和对其他部门估算出的政府采购规模。
我国的政府采购可从财政资金使用、基本建设和体制改革三方面反映市场的规模:1、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采购。
国内目前的政府采购统计数字仅限于使用财政拨款的项目:1998年,我国政府采购量为31亿元,1999年为130亿元,比上一年增长3.2倍。
2000年为328亿元,比前一年增长1.5倍。
2001年653亿元,比前一年增长1倍.其中,中央单位采购突破100亿元。
2002年约1000亿元,比前一年增长53%。
其中,中央单位为200亿元,地方800亿元。
2003年为1659.4亿元比前一年增长65%。
(平均每年增长138%)其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采购为949.7亿元,占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的57.2%。
2、基本建设方面的政府采购基础设施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点领域,也是经济发展的“瓶颈”。
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每年增长幅度快于GNP的增长,也快于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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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目前,政府采购占一国GDP 的比重已达到10%~15%,随着各国政府采购规模的不断扩大,全球政府采购市场蕴藏着无限的商机。
作为一种重要的贸易方式,政府采购市场开放已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 )和自由贸易协定(FTA )中一项重要的议题。
美国是推动政府采购市场开放的倡导者,一方面利用多边贸易机制,积极推动WTO 框架下《政府采购协定》(GPA )的修订完善及成员的扩围;另一方面充分利用FTA 框架下的政府采购市场开放机制,敦促贸易伙伴国开放政府采购市场,为本国企业谋求更为广阔的国际市场。
在多边贸易体制下,随着政府采购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围,以美国为主的发达国家积极推动将政府采购纳入多边贸易体制加以规制。
1979年4月12日,第一个规范政府采购的多边框架协议——CATT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政府采购协议》(GPA )在日内瓦签订,该协议于1981年1月1日生效,参加方在政府采购超过一定限额时,要针对国内外供应商进行公开、平等的国际招标。
1987年、1993年、2012年,参加方对GPA 进行了3次修订,形成了目前仍在使用的2012年GPA 文本,确定了参加方最新的政府采购开放范围。
目前,GPA 参加方已扩大至47个国家和地区。
美国作为GPA 最初的参加方,在GPA 的修订过程中不断扩大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范围,尤其是中央实体的开放范围,作为推动其他参加方进一步扩大开放、谋求国际市场机会的筹码。
笔者对美国在1992年、2014年的GPA 出价概况进行了对比分析,具体如表1所示。
在自由贸易区框架下,美国还积极通过自由贸易协定(FTA )推动政府采购市场的双边开放。
目前,美国已经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FTA )共15个,贸易伙伴分别为新加坡、秘鲁、巴拿马、阿曼、摩洛哥、约旦、以色列、哥伦比亚、智利、巴林、澳大利亚、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 )、韩国、中美洲等。
虽然特朗普上台后宣布退出《跨太平洋贸易伙伴关系协定》(TPP ),但美国在TPP 中已就政府采购章节进行了具体出价,因此本文也将这些出价纳入对比分析中。
除约旦外,其他的美国FTA 中通常都包含政府采购的内容,对市场开放规则及范围进行明确规定,在附件中进一步详述FTA 框架下的政府采购承诺,覆盖不同层级实体和项目的开放范围。
随着美国FTA 范围的扩大,区域性政府采购开放已成关兵(博士)【摘要】在研究WTO 《政府采购协议》(GPA )和美国自由贸易协定(FTA )政府采购开放清单的基础上,通过对比门槛价、开放实体数量和开放项目情况,分析了美国在FTA 框架下政府采购市场开放的趋势。
研究发现:相对于GPA 开放水平,美国在FTA 框架下的政府采购市场开放更为灵活,开放实体更为谨慎,开放项目水平更高,并针对特定贸易伙伴方制定了特殊条款。
这为我国继续完善加入GPA 谈判出价和FTA 政府采购议题谈判提供了重要经验借鉴。
【关键词】美国自由贸易协定;政府采购;门槛价;开放实体数量;开放项目情况【中图分类号】F75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0994(2018)04-0168-9DOI :10.19641/j .cnki .42-1290/f .2018.04.024从美国自由贸易协定看其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趋势□·168·财会月刊2018.04附件附件1:中央实体附件2:次中央实体附件3:其他实体1994年GPA门槛价货物:13万SDR服务:13万SDR工程:500万SDR货物:35.5万SDR服务:35.5万SDR工程:500万SDR货物:40万SDR服务:40万SDR工程:500万SDR1994年GPA出价实体数量75个37个州List A:7个List B:3个List C:7个2012年GPA门槛价货物:13万SDR服务:13万SDR工程:500万SDR货物:35.5万SDR服务:35.5万SDR工程:500万SDRList A:货物、服务:25万SDR;工程:500万SDRList B:货物、服务:40万SDR;工程:500万SDR2012年GPA出价实体数量85个37个州List A:7个List B:3个为GPA的有力补充。
作为世界上政府采购开放的先导国,美国FTA 框架下政府采购开放具有自身的特点,同时也主导着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趋势。
分析并借鉴美国FTA 框架下政府采购市场开放的特点,对我国参与GPA 和FTA政府采购章节谈判具有积极的借鉴作用。
本文在研究WTO《政府采购协定》(GPA)和美国自由贸易协定(FTA)政府采购开放清单的基础上,通过对比门槛价、开放实体数量和开放项目情况,分析了美国在FTA框架下政府采购市场开放的趋势。
本文剩余内容安排如下:第二部分分析了美国在自由贸易协定下政府采购开放的特点;第三部分分析了美国在自由贸易协定框架下政府采购出价的特点和规律;第四部分提出了我国加入GPA和自由贸易协定政府采购谈判的经验借鉴。
二、美国在自由贸易协定下政府采购市场开放的特点政府采购市场开放包括门槛价(适用规则的采购限额)、实体开放和项目(货物、服务、建筑服务)开放。
相比于在GPA中政府采购市场开放承诺,美国在FTA框架下的政府采购开放在形式、范围和项目上均有一定的特点。
(一)门槛价相对灵活,并定期调整中央实体(主要是指中央政府部门)出价方面,美国在FTA中针对不同国家的门槛价不同,开放程度有升有降。
对以色列、加拿大、新加坡和韩国等TPP成员以及墨西哥、智利、澳大利亚、中美洲和哥伦比亚等国家,其货物门槛价大大低于GPA门槛价。
比如,针对加拿大、墨西哥的门槛价为5万美元,针对智利、新加坡等门槛价为5.6万美元。
而对于摩洛哥、巴林、阿曼和巴拿马等国家,其门槛价则高于GPA门槛价。
次中央实体(主要是指地方政府部门)出价方面,美国在FTA中次中央实体门槛价普遍高于GPA。
比如,针对以色列、智利、新加坡的次中央实体门槛价与GPA相同,针对秘鲁、哥伦比亚和巴拿马开放的次中央实体门槛价高于GPA水平,针对巴林、阿曼、韩国、NAFTA和TPP则未开放次中央实体。
其他实体(主要是指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出价方面,美国在FTA中其他实体门槛价基本与GPA相同,但针对智利的LISTA以及阿曼、秘鲁、哥伦比亚和巴拿马的LISTB的门槛价稍微高于GPA,自由化水平有所下降。
此外,美国在FTA政府采购章节均设定了门槛价的定期调整机制,大多依据SDR汇率的变化而定期调整。
美国FTA框架下政府采购门槛价情况如表2所示。
(二)中央实体开放范围广,次中央实体和其他实体的开放较为保守中央实体开放数量方面,除TPP外,美国在FTA中的中央实体开放程度低于GPA。
GPA中央实体开放数量为85个,而FTA中美国中央实体开放个数一般为79个,对墨西哥、巴林和阿曼等国家开放数量降低到50个左右。
只有TPP中央实体比GPA 开放程度稍高,达到86个。
次中央实体开放数量方面,美国在FTA中次中央实体的开放数量低于GPA。
针对以色列、智利、新加坡的次中央实体开放数量与GPA相同,针对澳大利亚、摩洛哥、秘鲁、哥伦比亚和巴拿马开放的次中央实体开放数量远低于GPA,针对巴林、阿曼、韩国、表1美国在1992年GPA和2014年GPA出价概况资料来源:由WTO网站资料整理而成。
2018.04财会月刊·169·□TPP未开放次中央实体。
其他实体开放数量方面,美国在FTA中其他实体开放数量普遍低于GPA。
针对以色列、新加坡开放的实体数量与GPA相同,但其他绝大多数FTA的LIST A只开放了6个其他实体,LIST B只开放了1个其他实体,而NAFTA中没有开放LIST B。
(三)货物出价例外较少,开放水平较高美国在GPA和FTA中非军事类货物出价均采用负面清单形式列出,即在附件4货物章节开放所有货物,但在附件1~附件3的实体以及附件7总注释中列出了部分例外项目。
美国在FTA政府采购中针对不同实体的开放水平有所不同,但整体开放水平与GPA类似。
在中央实体货物出价方面,美国在FTA中央实体货物例外与GPA货物例外类似,仅在TPP中针对日本、越南等参加方,把国防部的货物和服务采购做出了对等例外。
在次中央实体货物出价方面,货物例外所涉及的州数量偏少,但个别州根据FTA伙伴国的不同会增列部分货物例外。
如乔治亚州在美国—澳大利亚FTA中将牛肉、堆肥和苗圃政府采购排除,主要是因为澳大利亚是农业生产大国,而乔治亚州是美国的农业大州,出于竞争力考虑,乔治亚州将农业项目排除。
再如,美国对哥伦比亚次中央实体的供应商制定了较为特殊的本地商业地点和成分的要求。
在其他实体货物出价方面,货物例外整体上要少于GPA,自由化水平相对较高。
比如,TPP中美国在附件3中仅将马来西亚的发电、输配电实体的采购及农村公用事业服务局对发电项目提供融资排除在外,原因在于马来西亚未将发电、输配电实体和服FTA伙伴以色列NAFTA 约旦智利新加坡澳大利亚摩洛哥中美洲巴林阿曼秘鲁韩国哥伦比亚巴拿马TPP中央实体门槛价同GPA货物、服务:5万美元工程:650万美元无出价货物、服务:5.619万美元工程:648.1万美元货物、服务:5.619万美元工程:648.1万美元货物、服务:5.85万美元工程:672.5万美元货物、服务:17.5万美元工程:672.5万美元货物、服务:5.855万美元工程:672.5万美元货物、服务:17.5万美元工程:761.2万美元货物、服务:19.3万美元工程:842.2万美元货物、服务:19.3万美元工程:740.7万美元货物、服务:10万美元工程:500万SDR货物、服务:6.48万美元工程:740.7美元货物、服务:19.3万美元工程:740.7万美元货物、服务:13万SDR工程:500万SDR次中央实体同GPA未开放无出价货物服务:46万美元工程:648.1万美元货物服务:46万美元工程:648.1万美元货物、服务:47.7万美元工程:672.5万美元货物、服务:47.7万美元工程:672.5万美元货物、服务:47.7万美元工程:672.5万美元未开放未开放货物、服务:52.6万美元工程:740.7万美元未开放货物、服务:52.6万美元工程:740.7万美元货物、服务:52.6万美元工程:740.7万美元未开放其他实体同GPA货物、服务:25万美元;工程:800万美元无出价List A:货物、服务:28.0951万美元;工程:648.1万美元List B:货物、服务:51.8万美元;工程:648.1万美元LIST A和LIST B的货物服务门槛价同GPA工程:648.1万美元LIST A:货物、服务:29.2751万美元;工程:672.5万美元LIST B:货物、服务53.8万美元;工程:672.5万美元LIST A:货物、服务:25万美元;工程:672.5万美元LIST B:货物、服务53.8万美元;工程:672.5万美元LIST A:货物、服务:25万美元;工程:672.5万美元LIST B:货物、服务53.8万美元;工程:672.5万美元LIST A:货物、服务:25万美元;工程:936.8万美元LIST B:货物、服务53.8万美元;工程:936.8万美元LIST A:货物、服务:25万美元;工程:1036.6万美元LIST B:货物、服务59.3万美元;工程:1036.6万美元LIST A:货物、服务:25万美元;工程:740.7万美元LIST B:货物、服务59.3万美元;工程:740.7万美元未开放LIST A:货物、服务:25万美元;工程:740.7万美元LIST B:货物、服务59.3万美元;工程:740.7万美元LIST A:货物、服务:25万美元;工程:740.7万美元LIST B:货物、服务59.3万美元;工程:740.7万美元货物、服务:25万美元;工程:500万SDR资料来源:通过美国USTR网站资料和WTO网站整理而成,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