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S01004压力容器维护检修规程
设备完好标准详解

4.4锅炉设备............................................................................9
3职责..................................................................................1
3.1机动工程处职责......................................................................1
4.1.2.4技术资料齐全准确,应具有:
a)设备履历卡片;
b)检修及验收记录;
c)运行及缺陷记录;
d)易损配件图纸。
4.1.3活塞式压缩机
4.1.3.1运行正常,效果良好:
2
Q/SHCL1011—2002
a)设备出力能满足正常生产需要,或达到铭牌能力的90%以上;
b)压力润滑和注油系统齐全好用,注油部位(轴承、十字头、汽缸等处)油路畅通。油压、油位、润滑油选用均应符合规定;
3.2.2负责制定本单位设备完好标准。
3.2.3负责本单位设备完好率考核,每月25日前以月报的形式上报机动工程处。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转动设备
1
Q/SHCL1011—2002
4.1.1往复泵
4.1.1.1运行正常,效果良好:
a)压力、流量平稳,出力能满足正常生产需要,或达到铭牌能力的90%以上;
b)注油器齐全好用,接头不漏油,单向阀不倒汽,注油点畅通,油杯好用,润滑油选用符合规定;c)运行平稳无杂音,冲程次数在规定范围内;
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_通用设备1.

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第一册通用设备目录1、石油化工设备润滑管理制度(SHS 01002—2004) (3)2、压力容器维护检修规程(SHS 01004—2004) (17)3、工业管道维护检修规程(SHS 01005—2004) (30)4、管式加热炉维护检修规程(SHS 01006—2004) (47)5、塔类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1007—2004) (59)6、管壳式换热器维护检修规程(SHS 01009—2004) (68)7、空气冷却器维护检修规程(SHS 01010—2004) (76)8、常压立式圆筒钢制焊接储罐维护检修规程(SHS 01012—2004) (80)9、离心泵维护检修规程(SHS 01013—2004) (101)10、电动往复泵维护检修规程(SHS 01015—2004) (109)11、齿轮泵维护检修规程(SHS 01017—2004) (116)12、离心式风机维护检修规程(SHS 01022—2004) (123)13、轴流式风机维护检修规程(SHS 01023—2004) (130)14、罗茨鼓风机维护检修规程(SHS 01024—2004) (139)15、变速机维护检修规程(SHS 01028—2004) (147)16、设备及管道保温、保冷维护检修规程(SHS 01032—2004) (160)SHS 01002-2004 石油化工设备完好标准1、石油化工设备润滑管理制度SHS 01002-2004目次1 总则...............................................................(5) 2 设备润滑管理职责.............................................(5) 3 油品的贮存与保管.............................................(6) 4 油品的发放......................................................(6) 5 润滑用具的管理与使用.......................................(6) 6 润滑油品的使用................................................(7) 7 设备润滑加油(脂)标准....................................(7) 8 废油品回收......................................................(8)附录A 设备润滑用油的选择(补充件)........................(9)附录B 设备润滑五定指示表(参考件).....................(14)附录C 常用润滑油新旧名称(牌号)对照(参考件) (15)1 总则1.1 设备是生产的物质基础,润滑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的必要条件。
压力容器维护检修规程

压力容器维护检修规程1总则1.1 适用范围1.1.1本规程适用于化工厂中受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监察的最高工作压力为0.1-35MPa、工作温度为—20—450℃的钢制固定式压力容器(以下简称“容器”)的维护、检验与修理。
1.2.2本规程也适用于在用液化气体铁路槽车和汽车槽车的罐体(以下简称“槽车罐体”)。
1.2.3 化工厂中最高工作压力和工作温度不在上述规定范围之内的压力容器的维护、检验与检修应遵循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的标推、规程和规范。
1.2.4化工厂中压力容器的拆移修理和修理中的改造除遵循本规程外,还应遵循下列规程:a.国务院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b.劳动人事部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c.劳动部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d.劳动部颁发的《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e.GBl50《钢制压力容器》;f.GBJ94《球形贮罐施工及验收规范》。
2 检修周期与内容2.1 检修周期(见表1)注 1.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容器的检验周期由检验员根据容器具体情况确定。
2.符合本规程第4.6.13.2条规定的容器可不做耐压试验3使用管理初维护保养3.1 使用管理3.1.1 容器投用前,使用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的要求逐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取得《使用登记证》后方可使用。
3.1.2 容器使用单位应指定具有压力容器专业知识的工程技术人虽在厂长和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压力容器的技术管理工作,并做好以下工作:a.建立和健全容器技术档案;b.贯彻执行有关容器的技术法规和文件;c.编制和修改企业容器安全技术管理规章制度;d.参与容器检验、修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e.参与容器的安装、验收及试车工作;f.检查容器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工作;g.负责容器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技术审查工作;h.编制容器年度定检计划和检修计划并负责实施;i.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上报本企业容器管理年报、定期检验计划和实施情况, j.负责容器安全等级变更工作;k.负责容器过户审查工作;l.负责工艺参数提高的审批工作;m.参与容器事故的分析与报告。
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_通用设备1分析

3.1油品库房应防雨、防晒、防尘、防冻、干燥清洁、通风良好,并有完善的消防设施。
3.2贮油罐应采用锥体形式,且罐体及附件(排污阀、短管等)应防锈。
3.3贮油罐应定期清洁。大贮油罐每年清洗一次,或放空后立即清洗;小罐随空随洗。 各种贮油容器应完好无损,零附件齐全。容器应标明所盛油品的名称和牌号。
3.4装有油品的容器应按种类规格分组、分层存放。层间应用木板隔开,每组要有油品 标签,注明油品名称、牌号、入库时间及质量鉴定时间,不允许混放。
2.5.4按时检查滤网、油位、油压、油温和油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2.5.5经常检查润滑部位的温度情况,轴承温度应保持在规定指标内。
2.5.6对自存自用油品要定时检查,认真交接,对固定式油桶(箱)应按时脱水。
2.5.7常用阀门丝杆螺母之间,要定期注油(脂)润滑,不常用的要用油脂封闭。
2.5.8认真做好废油回收工作。
2.4.3负责制定本单位的润滑油品消耗定额,按时提出年、季、月润滑油品的使用计
划。
2.4.4认真填写设备润滑档案和“五定”,负责提出有关润滑油方面的改造措施和革 新方案,经机动部门审核后组织落实。
2.4.5严格执行“三级过滤”和润滑“五定”,负责本单位润滑油品及用具的管理和 使用,按规定时间对在用油品提出检验分析委托。本车间的润滑必须有专人管理。
10、电动往复泵维护检修规程
(SHS01015-2004)(109)
11、齿轮泵维护检修规程
(SHS01017—2004)(116)
12、离心式风机维护检修规程
(SHS01022—2004)(123)
13、轴流式风机维护检修规程
(SHS01023-2004)(130)
14、罗茨鼓风机维护检修规程
压力容器维护检修规程

压力容器维护检修规程1 总则1.1 适用范围1.1.1 本规程适用于本企业中受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监察的最高工作压力为0.1-35MPa、工作温度为—20—450℃的钢制固定式压力容器(以下简称“容器”)的维护、检验与修理。
1.2.2 本规程也适用于在用液化气体铁路槽车和汽车槽车的罐体(以下简称“槽车罐体”)。
1.2.3 本企业中最高工作压力和工作温度不在上述规定范围之内的压力容器的维护、检验与检修应遵循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的标推、规程和规范。
1.2.4 本企业中压力容器的拆移修理和修理中的改造除遵循本规程外,还应遵循下列规程:a.国务院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b.劳动人事部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c.劳动部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d.劳动部颁发的《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e.GBl50《钢制压力容器》;f.GBJ94《球形贮罐施工及验收规范》。
2 检修周期与内容2.1 检修周期(见表1)2.1 检修周期注 1.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容器的检验周期由检验员根据容器具体情况确定。
2.符合本规程第.2条规定的容器可不做耐压试验3 使用管理初维护保养3.1 使用管理3.1.1 容器投用前,使用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的要求逐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取得《使用登记证》后方可使用。
3.1.2 容器使用单位应指定具有压力容器专业知识的工程技术人虽在厂长和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压力容器的技术管理工作,并做好以下工作:a.建立和健全容器技术档案;b.贯彻执行有关容器的技术法规和文件;c.编制和修改企业容器安全技术管理规章制度;d.参与容器检验、修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e.参与容器的安装、验收及试车工作;f.检查容器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工作;g.负责容器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技术审查工作;h.编制容器年度定检计划和检修计划并负责实施;i.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上报本企业容器管理年报、定期检验计划和实施情况, j.负责容器安全等级变更工作;k.负责容器过户审查工作;l.负责工艺参数提高的审批工作;m.参与容器事故的分析与报告。
压力容器检查与维护操作规程

压力容器检查与维护操作规程一、引言压力容器是工业生产中常见的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需要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本文将介绍压力容器的检查与维护操作规程。
二、检查与维护周期1.压力容器的检查与维护应按照以下周期进行:–每日检查:对压力容器的外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外部明显异常。
–定期检查: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内外部检查,建议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年度检查:对压力容器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运行安全。
三、检查内容1.外部检查:–检查压力容器外部是否有渗漏现象。
–检查压力表、安全阀等压力控制设备是否正常。
–检查附件设备是否固定可靠。
2.内部检查:–切勿轻易打开压力容器,内部检查应由经验丰富的人员进行。
–清理压力容器内部积聚的污垢和沉淀物。
–检查内部焊缝、缺陷等是否存在,并及时修复。
四、维护操作1.压力容器使用过程中应遵守以下维护操作:–定期清洗压力容器外部,保持设备清洁。
–定期检查润滑油,确保设备正常润滑。
–定期检查密封件,确保密封性能良好。
2.使用注意事项:–避免超载使用压力容器,以免发生爆炸事故。
–确保压力容器周围通风良好,避免积聚有害气体。
五、总结压力容器是工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设备,正确的检查与维护操作对设备的安全和长期运行至关重要。
遵循本文所述的操作规程,可以有效保障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建议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规程执行,确保设备运行稳定可靠。
以上是压力容器检查与维护操作规程的内容,希望能对压力容器的使用和维护提供帮助。
压力容器维护检修规程

压力容器维护检修规程1 总则1.1 适用范围1.1.1 本规程适用于本企业中受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监察的最高工作压力2.1 检修周期注 1.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容器的检验周期由检验员根据容器具体情况确定。
2.符合本规程第.2条规定的容器可不做耐压试验3 使用管理初维护保养3.1 使用管理k.负责容器过户审查工作;l.负责工艺参数提高的审批工作;m.参与容器事故的分析与报告。
3.2 日常维护保养3.2.1 操作人员应通过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对所使用的容器做到“四懂三会”,并经考试合格,持安全操作证上岗。
3.2.2 操作及维修人员应按“包机”制所要求的内容和项目对容器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容器操作规程启动、停止和操作客器,严禁容器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
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定时、定点、定线、定项对容器进行巡回检查(检查内容可参见第4.5条),发现异常现象及事故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并将有关情况记入当班记录。
f.容器液位失去控制,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时;g.容器与相邻管道发生振动,危及容器安全运行时;h.安全装置失灵,无法调整,危及安全运行;i.发生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中不允许容器继续运行的其它情况。
4 检验4.1 检验单位、检验员、无损检测人员4.1.1 从事容器和槽车罐体检验的单位和检验员均应得到主管部门的同意,并经资格鉴定、考核和认可。
4.1.2 经资格认可的检验单位,可以从事批准范围内检验工作。
4.1.3 经资格认可的检验员,应在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相应项目的检验工作,出具的b.材料的可焊性差,在制造或修复时曾多次返修的;c.容器投入使用以来首次进行检验的;d.容器使用条件差,管理水平低的;e.容器使用超过15年,经检验鉴定确认不能按正常检验周期使用的;f.持证检验员认为应该缩短的。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内外部检验周期可以适当延长:a.非金属衬里在原定检验周期内使用完好的,但不应超过108个月;b.工作介质对材料的腐蚀速率低于o.1mm/a,或有可靠金属衬里的容器,通过一至二次内外部检验确认基本无腐蚀的,但不超过120个月。
压力容器维护维修规程

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保证压力容顺的安人运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2条本规程适用范围如下:1.本规程适用于同具备下列条件的压力容器:(1)最高工作压力(Pw)(注1)大于等于0.1Mpa(不含液体静压力,下同);(2)内直径(非贺形截面指其最大尺寸)大于等于0.15m,且容积(V)(注2)大于等于0.25m3;(3)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液体……(注3)2.本规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适用于下列压力容器;(1)与移动压缩机一本的非独立的容积小于等于0.15m3的储罐\锅炉房内的分气缸;(2)容积小于0.25m3的高压容器;(3)深冷装置中非独立的压力容器、直燃型吸收式制冷装置中的压力容器、空分设备中的冷箱;(4)螺旋板换热器;(5)水力自动补气气压给水(无塔上水)装置中的气压罐,消防装置中的气体或气压给水(泡汗沫)压力罐;(6)水处理设备中的离子交换或过泸用压力容器、热水锅炉用膨胀水箱;(7)电力行业专用的全封闭式纵组合电器(电容压力容器);(8)橡胶待业使用的轮胎硫化机及承压橡胶模具。
3.本规程适用于上述压力容器所用的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安全联锁装置、压力表、液面计、测温仪表等安全附件。
4.本规程适用的压力容器除本体外还应包括:(1)压力容器与外部管道或装置焊接连接的第一首环向焊缝的焊接坡口、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专用连接件或管件连接的第一个密封面;(2)压力容器开孔部分的承压盖及其紧固件;(3)非受压元件与压力容器本体连接的焊接接头。
第3条本规程不适用于下列压力容器:1.超高压容器。
2.各类气瓶。
3.非金属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
4.核压力容器、般舶和铁路机车上的附属压力容器、国防或军事装备爱莫能助和的压力容器、真空下工作的压力容器(不含夹套压力容器)、各项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适用范围内的直接受火焰加热的设备(如烟道式余热锅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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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通用设备压力容器维护检修规程SHS 01004- 2003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修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出版社1 总则 (1)2检修周期与内容 (2)3 检修与质量标准 (2)4 试验与验收 (15)5 维护与故障处理 (18)1 总则1.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1 本规程规定了钢制压力容器的检修周期与内容、检修与质量标准、试验与验收、维护与故障处理等。
1.1.2 本规程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压力容器:1.121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不含液体静压力);1.122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其最大尺寸)大于等于0.15m,且容积大于等于0.025m3;1.1.2.3 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1.1.3 本规程不适用于下列压力容器:1.1.3.1 超高压容器;1.1.3.2 各类气瓶;1.1.3.3 非金属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1.1.3.4 核压力容器、船舶和铁路机车上的附属压力容器等。
1.2 编写修订依据质技监局锅发[ 1999]154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锅字[ 1990]3 号《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GB1 50- 1 998 《钢制压力容器》GB151 -1999 《钢制管壳式换热器》GB12337- 1998 《钢制球形储罐》JB4730-94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GB567 《爆破片与爆破片装置》SH/T3096- 2 00 1 《加工高含硫原油重点装置主要设备设计选材导则》2 检修周期与内容2.1 检修周期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安排压力容器的外部检查及内外部检验,根据检验结果,结合装置检修确定检修周期,一般为 3-6 年。
2.2检修内容2.2.1 定期检验时确定返修的项目;2.2.2 筒体、封头与对接焊缝;2.2.3 接管与角焊缝;2.2.4 内构件;2.2.5 防腐层、保温层;2.2.6 衬里层、堆焊层;2.2.7 密封面、密封元件及紧固螺栓;2.2.8 基础及地脚螺栓;2.2.9 支承、支座及附属结构;2.2.10 安全附件;2.2.11 检修期间检查发现需要检修的其他项目。
3、检修与质量标准3.1 检修前准备3.1.1 备齐图纸和技术资料,必要时编写施工方案;3.1.2 备齐机具、量具、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3.1.3 施工现场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3.2 检查内容3.2.1检查以宏观检查、壁厚测定、内表面检测为主,必要时可采用其他无损检测方法;3.2.2 根据腐蚀机理和使用状况检查压力容器本体、对接焊缝、接管角焊缝有无裂纹、变形、鼓包及泄漏等。
对应力集中部位、汽液相交界处、变形部位、异钢种焊接部位、补焊区、工卡具焊迹、电弧损伤处应重点检查;3.2.3 检查内外表面的腐蚀和机械损伤;3.2.4 检查结构及几何尺寸是否符合要求;3.2.5 检查壁厚是否减薄,厚度测定点的位置,一般选择下列部位:3.2.5.1 液位经常波动部位;3.2.5.2 易腐蚀、冲蚀部位;3.2.5.3 制造成型时,壁厚减薄部位和使用中易产生变形的部位;3.2.5.4 表面缺陷检查时,发现的可疑部位;3.2.5.5 接管部位;3.2.6 检查焊缝有无埋藏缺陷;3.2.7 检查材质是否符合要求;3.2.8 检查法兰密封面有无裂纹;3.2.9 检查紧固螺栓的完好情况,对重复使用的螺栓应逐个清洗,检查其损伤情况,必要时进行表面无损检测。
应重点检查螺纹及过渡部位有无环向裂纹;3.2.10 检查支承或支座的损坏,大型容器的基础下沉、倾斜及开裂;3.2.11 检查保温层、隔热层、衬里有无破损,堆焊层有无剥离;3.2.12 检查安全附件是否灵敏、可靠;3.2.13 各类压力容器重点检查部位及内容3.2.13.1冷换设备检查部位主要有管板、管箱、换热管、折流板、壳体、防冲板、小浮头螺栓、小浮头盖、接管及联接法兰等。
重点检查以下部位:a. 易发生冲蚀、汽蚀的管程热流入口的管端,易发生缝隙腐蚀的壳程管板和易发生冲蚀的壳程入口和出口;b. 容易产生坑蚀、缝隙腐蚀和应力腐蚀的管板和换热管管段;c. 介质流向改变部位,如换热设备的入口处、防冲挡板、折流板处的壳体及套管换热器的 U 型弯头等;d. 检查壳体应力集中处是否有裂纹;e. 检查换热管壁厚;f. 检查接管及法兰密封面。
3.2.13.2 塔器、容器重点检查以下部位:a. 积有水分、湿气、腐蚀性气体或汽液相交界处;b. 物流“死角”及冲刷部位;c. 焊缝及热影响区;d. 可能产生应力腐蚀以及氢损伤的部位;e. 封头过渡部位及应力集中部位;f. 可能发生腐蚀及变形的内件(塔盘、梁、分配板及集油箱等);g. 破沫器、破沫网、分布器、涡流器和加热器等内件;h. 接管部位;i. 检查金属衬里有无腐蚀、裂纹、局部鼓包或凹陷。
3.2.13.3 反应器重点检查以下部位:a. 检查反应器对接焊缝、接管角焊缝、支持圈凸台有无裂纹;b. 检查法兰密封槽有无裂纹;c. 检查冷壁反应器衬里有无脱落、孔洞、裂纹、麻点及疏松等;d. 检查热壁反应器堆焊层有无表面裂纹、层下裂纹及剥离;e. 检查重复使用的紧固螺栓有无裂纹;f. 检查支撑梁、分配器泡罩及热电偶套管有无裂纹等;g. 检查其他内构件。
3.3 修理与质量标准3.3.1 一般要求3.3.1.1 对于特殊的生产工艺过程,需要带温带压紧固螺栓或出现紧急泄漏需进行带压堵漏时,使用单位必须按设计规定制定有效的操作要求和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并持证操作,并经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在实际操作时使用单位安全部门应派人进行现场监督。
3.3.1.2 从事压力容器修理和技术改造的单位必须是已取得相应的制造资格的单位或者是经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批准的单位。
压力容器的重大修理或改造方案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同意并报施工所在地的地、市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备案。
修理或改造单位应向使用单位提供修理或改造后的图样、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等技术资料。
压力容器经修理或改造后,必须保证其结构和强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3.3.1.3 采用焊接方法对压力容器进行修理或改造时,一般应采用挖补或更换,不应采用贴补方法,且应符合以下要求:a. 压力容器的挖补、更换筒节及焊后热处理等技术要求,应参照相应制造技术规范,制订施工方案及适合于使用的技术要求。
焊接工艺应经焊接技术负责人批准;b. 焊缝同一部位(指焊补的填充金属重叠的部位)的返修次数不宜超过 2 次。
超过 2 次以上的返修,应经施工单位技术总负责人批准,并应将返修的次数、部位、返修后的无损检测结果和技术总负责人批准字样记入压力容器修理技术资料中;c. 缺陷清除后,一般均应进行表面无损检测,确认缺陷已完全消除。
完成焊接工作后,应再做无损检测,确认修补部位符合质量要求;d .母材焊补的修补部位,必须磨平。
焊接缺陷消除后的修补长度应满足要求;e. 返修的现场记录应详尽,其内容至少包括坡口形式、尺寸、返修长度、焊接工艺参数(焊接电流、电弧电压、焊接速度、预热温度、层间温度、后热温度和保温时间、焊材牌号及规格、焊接位置等)和施焊者及其钢印等;f. 要求焊后热处理的压力容器,应在热处理前焊接返修;如在热处理后进行焊接返修,返修后应再做热处理;g. 压力试验后需返修的,返修部位必须按原要求经无损检测合格。
主要受压元件返修深度大于 1/2 壁厚的压力容器,还应重新进行压力试验;h. 有抗晶间腐蚀要求的奥氏体不锈钢制压力容器,返修部位应需保证原有抗晶间腐蚀性能;i. 根据介质使用情况,制定焊补的焊接工艺时应考虑焊接前除氢处理,同时,焊接工艺应按制造要求进行。
j. 对球罐缺陷进行焊补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球壳表面缺陷进行焊补时,每处的焊补面积应在5000mm2以内。
如有两处以上焊补时,任何两处的净距应大于 50m m。
每块球壳板上焊补面积总和必须小于该块球壳板面积的5%。
补焊后的表面应修磨平滑,修磨范围内的斜度至少为3:1,且高度不大于1.5mm;(2)焊缝表面缺陷进行焊补时,焊补长度应大于 50m m。
材料的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c b>540MPa的钢材焊缝焊补后,应在焊补焊道上加焊一道凸起的回火焊道。
回火焊道焊完后,应磨去回火焊道多余的焊缝金属,使其与主焊缝平缓过渡;(3)焊缝的内部缺陷焊补时,清除的缺陷深度不得超过球壳板厚度的2/3。
若清除到球壳的 2/3 处还残留缺陷时,应在该状态下焊补,然后在其背面再次清除缺陷,进行焊补。
焊补长度应大于 50mm。
3.3.1.4 所用的材料及附件应具有质量证明书,并符合图样要求。
3.3.1.5 施焊环境出现下列任一情况,且没有效防护措施时,禁止施焊:a. 手工焊时风速大于 10m/s;b. 气体保护焊时风速大于 2 m/s;c. 相对湿度大于 90%;d. 雨、雪环境。
331.6当焊件温度低于0C时,应在始焊处100mm范围内预热到15C左右。
3.3.1.7 压力容器的焊后热处理要求a. 压力容器及受压元件应按原设计要求进行焊后热处理;b. 修补后的焊缝,尤其是厚壁容器,宜采用环带加热。
焊缝每侧加热宽度不得小于壳体名义厚度的 2 倍,接管与壳体相焊时加热宽度不小于两者厚度(取较大值)的6倍。
靠近加热部位的壳体应采取保温措施,避免产生较大的温度梯度;c. 低合金高强度钢压力容器焊补时,必须预热。
坡口大而深时,预热温度应高些。
容器大接管环形角焊缝的一定部位进行焊补时,为减少热应力,要沿大接管整周预热;d. 低合金高强度钢压力容器焊补后或焊补过程因故停顿后,必须立即进行后热处理,以去除扩散氢。
后热处理后缓冷;e. 对结构刚性很大的部位进行焊补时,需进行中间热处理,以降低焊接应力;f. 低合金高强度钢压力容器的重要部位和主要焊缝焊补后,必须进行热处理以消除应力。
如焊补部位有多处,宜采用整体热处理或局部采用环带热处理。
热处理温度通常不高于原来的焊后消除应力处理温度。
消除应力处理的温度为 600〜680C;g. 热处理应在焊接工作全部结束并在验收合格后,于压力试验之前进行。
热处理后的焊缝应做硬度检查,其硬度值须符合以下要求:碳钢和普通低合金钢不大于母材硬度的 120%,且HB <200;铬钼钢不大于母材硬度的 125%,且HB <225;对于3Cr-1Mo-1/4V、 2Cr-1Mo-1/4V,其硬度值不大于母材硬度的 125%,且HB W 235。
3.3.1.8 筒体和封头更换主要控制以下项目a. 坡口几何形状和表面质量;b. 塔器垂直度,筒体直线度,纵、环焊缝对口错边量和棱角度,同一断面的最大最小直径差;c. 封头的拼接成型和主要尺寸偏差;d. 球壳板的尺寸偏差和表面质量;e. 筒体与封头的不等厚度对接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