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 通 事 故 损 害 赔 偿 一 览 表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祥刑典 第三十八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祥刑典第三十八卷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祥刑典第三十八卷目录律令部汇考二十四明〈律例五万历四则熹宗天启五则悯帝崇祯二则〉祥刑典第三十八卷律令部汇考二十四明刑律受赃官吏受财凡官吏受财者,计赃科断,无禄人各减一等,官追夺除名,吏罢役,俱不叙。
说事过钱者,有禄人减受钱人一等,无禄人减二等,罪止杖一百,各迁徙。
有赃者,计赃从重论。
有禄人枉法赃各主者,通算全科,谓受有事人财,而曲法科断者,如受十人财,一时事发,通算作一处,全科其罪一贯以下,杖七十。
一贯之上至五贯,杖八十。
一十贯,杖九十。
一十五贯,杖一百。
二十贯,杖六十,徒一年。
二十五贯,杖七十,徒一年半。
三十贯,杖八十,徒二年。
三十五贯,杖九十,徒二年半。
四十贯,杖一百,徒三年。
四十五贯,杖一百,流二千里。
五十贯,杖一百,流二千五百里。
五十五贯,杖一百,流三千里。
八十贯,绞。
不枉法赃,各主者通算折半科罪。
谓虽受有事人财,判断不为曲法者,如受十人财,一时事发,通算作一处,折半科罪。
一贯以下,杖六十。
一贯之上至一十贯,杖七十。
二十贯,杖八十。
三十贯,杖九十。
四十贯,杖一百。
五十贯,杖六十,徒一年。
六十贯,杖七十,徒一年半。
七十贯,杖八十,徒二年。
八十贯,杖九十,徒二年半。
九十贯,杖一百,徒三年。
一百贯,杖一百,流二千里。
一百一十贯,杖一百,流二千五百里。
一百二十贯,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
无禄人枉法一百二十贯,绞。
不枉法一百二十贯之上,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
一、文职官吏、监生、知印、承差,受财枉法,至满贯,绞罪者,发附近卫所充军。
凡在官人役,取受有事人财,律无正条者,果有枉纵,俱以枉法计赃科罪。
若尸亲邻证等不系在官人役,取受有事人财,各依本等律条科断,不在枉法之律。
坐赃致罪凡官吏人等,非因事受财,坐赃致罪,各主者,通算折半科罪,与者减五等。
谓如被人盗财,或殴伤,若陪偿及医药之外,因而受财之类。
各主者并通算折半科罪,为两相和同取与。
故出钱人减受钱人罪五等。
。准为价间中汇外牌挂行银国中的日生发故事险保以率汇关有。偿赔币

安联安联财产保险财产保险财产保险((中国中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附加附加中医理疗中医理疗中医理疗费用保险条款费用保险条款费用保险条款第一条第一条 附加保险条款订立附加保险条款订立本附加保险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条款”)须附加于安联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主险条款使用。
第二条第二条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一、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限香港户籍或日常生活在香港的人员)持有有效证件在境外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突发性疾病(见第1条释义),且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性疾病,返回香港并在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继续进行中医治疗的,保险人按照本附加条款约定,在本合同保险额度内,负责赔偿下列事项:针灸治疗费用、脊椎治疗费用、跌打治疗费用及其他中医治疗费用。
第三条第三条 责任免除责任免除 对被保险人发生的下列医药费用支出,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1. 投保前已存在的任何疾病和症状投保前已存在的任何疾病和症状;;2. 被保险人为保健被保险人为保健目的目的目的而进行的非必需的而进行的非必需的而进行的非必需的中医治疗中医治疗中医治疗;;3. 未经保险人认可的情况下接受治疗未经保险人认可的情况下接受治疗;;4. 主险条款主险条款和其他附加医疗条款和其他附加医疗条款和其他附加医疗条款约定的责任免除事项约定的责任免除事项约定的责任免除事项。
第四条第四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保险金额和保险费保险金额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每次旅行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投保人应该按照本附加条款约定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
保险人和投保人可以在本附加条款项下约定免赔额及赔付比例等限制条件。
第五条第五条 保险期保险期间间除非另有约定,本附加条款的保险期间同主险合同一致。
第六条第六条 保险金申请保险金申请一、由被保险人作为索赔申请人填写索赔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文件、资料向保险人申请索赔:1、 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正本;2、 被保险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3、 医院出具的附有病理检查、代验检查及其他医疗仪器检查报告的医疗诊断证明、病历及医疗、医药费原始单据、出院小结原件;4、 保险人认可的意外事故证明文件;5、 若是商务旅行,需被保险人的雇主提供的加盖公章的被保险人商务旅行的证明;6、 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各省、直辖市高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保险、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意见

各省、直辖市高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保险、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意见目录一、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讨论纪要四、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五、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六、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七、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九、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2003十、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十一、山东省高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意见十二、陕西高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意见陕西高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意见十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十四、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若干规定》的意见十五、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实施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指导意见十六、浙江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10年7月)十七、浙江省高院关于审理财产保险合同纠纷若干问题指导意见十八、重庆市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意见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为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统一执法尺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司法解释,结合我省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样的吗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样的吗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样的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如下规定为准: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赔偿主次责任保险如何理赔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赔偿主次责任保险如何理赔2004年公安部颁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比例。
1、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6)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超过最低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赔偿。
2、第二种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6)属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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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属法定之债,侵犯法定/绝对权,单方施不法行为。
一般侵权构成件:损害事实客观存,XX行为有因果。
过错适用客观标(准),故意重大一般(过)失。
适过错(原则)一般侵权:行为能力主体一。
过错行为过错责(任),责任(要件)免责(事由)相统一。
见义勇为大家为,一般侵权(人)先承担。
无侵权人无力赔(偿),受益人适当补偿。
免责事由常法定,不XX(律)公(序良俗)可约定。
参照排除犯罪性(事由),授权防卫与避险,自助受害人同意,不可抗(力)过错(受害人+第三人)意外。
第三人故意重大(过失),完全过错可排除。
受害人有错自负,双方都错过失(相)抵,过失相抵范围广,(特殊侵权)无过错责(任)重(大过错)相抵,法院可以职权定。
共同加害构成(要)件:多人过错直接(结)合,致害同一有因果。
直接结合连带责,间接结合按份责,XX阻碍要记牢。
XX帮助施侵权,参照共犯来解决。
共同危险(不知)何人侵,一起承担连带责,举证无因果(关系)免责,对外连带内按份。
共同诉讼不可分,部分免除全部减,法院应告知后果。
特殊侵权无过错(责任)职务侵权法人替(代责任),利用职务就认定。
擅自委托违(反)禁止,法人并不担责任。
雇员侵权雇主替(代责任),故意重大(过失)连带责,雇主事后可追偿。
授权以内(与履行职务)内相联,擅自委托违(反)禁止,雇主应该担责任。
一般雇员第三人,雇员过错共(同)被告。
雇员工伤无过错(责任),同时请求第三人。
雇主赔偿可追偿,发包(人明显)过错阿要连带。
劳动关系不适用,工伤保险(赔偿)劳动争(议),仲裁不服才起诉,应参加未(参加保险)用工伤。
义务帮工被帮赔,明确拒绝不负责,硬要受伤予补偿,故意重大(过失)连带责。
高度危险故意免,重大过失可以减。
污染环境3年期,不可抗力采(取)措施,受害/第三人错免,行政处理民诉选。
《为人民服务》(A、B案)1

《为人民服务》(A、B案)A案学习目标1.学会本五个生字,能正确读写下列词语:司马迁、鸿毛、兴旺、炊事员。
2.朗读文,背诵文。
3.理解文内容,受到革命人生观的启蒙教育。
4.初步领悟围绕主要意思分层论述的表达方法。
教学重难点1.体会“为人民服务”的思想2.理解一些含意深刻的句子。
前准备1.生字、生词卡片或2.重点句子的第一时一、前交流,导入新1.同学们,想一想在你的日常生活中,你在哪见过“为人民服务”的字样?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2.今天我们一起学习毛泽东在1944年9月8日为纪念张思德同志而发表的一篇演讲(板书题),相信同学们读后你会对“为人民服务”有一个正确理解和认识。
二、初读文,整体感知1.轻声读文,画出文中生字新词。
2.同桌互相检查读文,注意生字要读准字音。
3.同学互相推荐读,教师鼓励读书不太好的同学展示自己。
4.默读文,你对文有了哪些了解,还有什么疑问?准备与同学一起交流。
三、同学交流,理清思路根据学生交流,教师引导学生理清思路。
1.文是围绕什么来讲的?(围绕“为人民服务”来讲的)2.文中讲了哪几个方面的意思?(从三个方面讲了怎样才能为人民服务。
A、树立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的生死观。
B、正确对待批评,为人民利益坚持改正错的。
、为人民的利益搞好团结,提高勇气,互相爱护,使整个人民团结起来)3.各小组代表提出小组同学的疑问,准备下节共同解决。
学生可能提出怎样才能做到为人民服务?为什么要为人民服务?等一些问题。
四、布置作业1.抄写本生字和新词。
2.熟读文。
第二时一、质疑入手,品读文。
怎样才能做到为人民服务呢,带着上节疑问,我们再次走进文本,默读文,找出体会深刻句子画一画,简单作一下批注,汇报时可结合自己熟悉事例来介绍。
1.学生默读文,自主学习。
2.小组内交换自己看法,准备在全班交流。
二、相互交流,突破重难点。
1.根据学生汇报,出示重点句子,谈自己体会。
①结合生活熟悉事例谈自己对生死观看法。
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备注: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18元×住院天数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365日)×误工天数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9、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计算公式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死亡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死亡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11、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丧葬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12个月×6个月12、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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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览表
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
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
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现在为每日
50元。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残疾赔偿金城镇
居民
28665.25×( )%×20年农村
居民
4690.5×( )%×20年
丧葬费2661×6=15966元
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财产损失费按民法通则第131条及相关法律规定确定
精神损害赔偿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
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 1-59
岁
28665.25×20=5733305元
60-74
岁
28665.25×(20-X)年
75岁
以上
28665.25×5=143326.25元
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 1-59
岁
4690.5×20=93810元
60-754690.5×(20-X)年
岁
76岁
以上
4690.5×5=23452.5元
被抚养人生
活费城镇
居民
21188.84×( )年农村
居民
3707.7×( )年
您可能正为没有钱治病而发愁呢,现在我们告诉您一个好消息,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九条,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您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
交警部门不予管理的,您可以起诉他“行政不作为”,强迫其要求保险公司支付。
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您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如果保险公司、救助基金不支付,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并申请先予执行,由法院强迫他向您支付医药
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