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视频监控摄像头编码规则和图像标识规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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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

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

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第一章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设置规范》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要求安装监控摄像头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包括:(一)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如水路运输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公路运输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航空运输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铁路运输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快递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以及从事边民互市业务的监管作业场所等。

(二)海关集中作业场地,如旅客通关作业场地、邮检作业场地、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等。

(三)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内的功能区,如通用查验场地、口岸前置拦截作业区、进口汽车查验区、动植物产品(含食品)查验区、进口废物原料查验区、供港澳鲜活产品查验区、卫生检疫查验区、公路口岸客车查验区、进境原木检疫处理区、进境大型苗木检疫处理场等,具体设置要求详见《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功能区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附件1)。

(四)海关作业现场,如免税品商店(含销售场所和监管仓库)、海关对外办理业务大厅、陆路口岸边境通道、停机坪等,具体设置要求详见《海关作业现场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附件2)。

三、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内的功能区,应在满足对应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要求的基础上,同时满足对应功能区的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要求。

四、海关根据法律、规章的规定和海关实际监管的要求确定监控摄像头的重点监控范围或区域。

主要包括:车辆进出通道及卡口、海关查验场地、检疫处理场地(不含第三方检疫场地)、泊位、施解封区、查验地磅、运输工具登临区、航空箱拆板和组板区、旅检大厅等。

重点监控区域应保证监控摄像头点位具有一定的冗余度,确保个别摄像头出现故障时不影响海关对重点监控范围或区域的连续监控。

五、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监控摄像头和视频监控系统的其他设备、部件、材料应当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设备选型、平台系统、集成软件应当与海关现有系统相兼容,相关工程设计及施工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接入设备及系统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并应符合相关安全管理部门要求。

海关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选型规范

海关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选型规范
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3.1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1
1
JGS/T 09-2015
图像质量 image quality 能够为观察者分辨的光学图像质量,它通常包括像素数量、图像分辨率、色彩还原性、图像轮廓还 原性、灰度级和信噪比,但主要表现为信噪比。 [GA/T 669.1-2008,3.1.10] 3.1.2 前端设备 front end device 安装于监控现场的信息采集、编码/处理、存储、传输、安全控制等设备。 [GA/T 669.1-2008,3.1.2] 3.1.3 监控点 monitoring site 前端设备安装或监控的地点或场所。 [GA/T 669.1-2008,3.1.3] 3.1.4 接口 Interface 采集设备与联网系统传输部分之间的连接方式。通常分为硬件接口(物理接口)和软件接口(接口协 议)。 [GA/T 669.3-2008,3.7] 3.1.5 解码器 decoder 实现解码过程的实体,可以为软件或硬件。 [GA/T 669.4-2008,3.1.2] 3.1.6 码流 bit stream 描述图像或声音编码的一种有序的二进制数据组合。 [GA/T 669.4-2008,3.1.6] 3.1.7 数字视频 digital video 利用数字化技术将模拟视频信号经过处理,或从光学图像直接经数字转换获得的具有严格时M顺序 的数字信号,表示为特定数据结构的能够表征原始图像信息的数据。 [GB 50395-2007,2.0.3] 3.1.8 视频监控 video monitoring
POE
有源以太网
(Power Over Ethernet)
PTZ
水平转动/垂直转动/放大缩小(Pan/Tilt/Zoom)

海关AEO认证标准中对视频监控的要求(下)

海关AEO认证标准中对视频监控的要求(下)

海关AEO认证标准中对视频监控的要求(下)在申请海关AEO认证的过程中,关于视频监控的要求经常被企业“人为忽略”而导致无法顺利通过认证。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方面是企业AEO认证负责人对政策理解不到位,另一方面是企业对自身条件的评估不到位所致。

所以说,两年内5000余家认证企业被海关降级是不无道理的,要想做好AEO认证真得下一番功夫的。

我们言归正传,接着前一篇《海关AEO认证标准中对视频监控的要求(上)》来给大家介绍。

视频监控的设置要求其中第1至3点,以及第4点的一部分在上篇中介绍了4、管理要求在上篇中我们举了两个中小型企业在视频监控管理中常见的错误案例,他们到底错在了哪里?这个问题就要从视频监控的作用来谈起。

从海关AEO认证对供应链安全的角度来看,视频监控的主要作用是“控制”和“追溯”。

这两者之间是存在顺序关系的,在海关AEO认证标准的集装箱安全、运输工具安全、进入安全等项目中就已有明确“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有关区域”。

在企业的实际运行中,生产区域和办公区域采用物理的权限控制相对容易,但是对于车辆停放区域、集装箱存放区域和装卸货区域能做到物理权限控制的企业就不多了。

如果要起到防控无关人员的目的,除了人防就是技防了。

很显然,派专职人员24小时现场看守似乎不太容易实现,那么就可以通过视频监控的方式进行管理,当有可疑人员出现的时候监控人员就可以立即通知安保人员进行处理。

所以,视频监控必须由专人进行实时监看,以起到安全防控的作用。

对于贸易公司或者是报关企业,果子认为应把视频监控的图像同步到前台或者负责视频监控的部门人员处,以起到实时控制的作用。

如果有些企业限于条件无法做到实时查看监控视频,则应建立相应的回看程序,定期由专人进行回看并留有记录才可以。

要果子说,与其这样还不如让行政看着呢。

对于视频监控改造的误区1、设备数量不少企业都认为衡量视频监控数量就是海关的重要评判标准,“我们公司视频监控设备挺多的”成为一些未仔细研读认证标准同志的“标准答复”,但是我想这些朋友大多并不知道自己公司的视频监控状况,因为关务人员很少会与负责视频的IT部门对监控设备有交集。

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2021年修订)

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2021年修订)

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2021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21.01.07•【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号•【施行日期】2021.01.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海关综合规定正文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第一章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设置规范》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要求安装监控摄像头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包括:(一)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如水路运输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公路运输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航空运输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铁路运输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快递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以及从事边民互市业务的监管作业场所等。

(二)海关集中作业场地,如旅客通关作业场地、邮检作业场地等。

(三)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内的功能区,如通用查验场地、口岸前置拦截作业区、进口汽车查验区、动植物产品(含食品)查验区、供港澳鲜活产品查验区、卫生检疫查验区、公路口岸客车查验区、进境原木检疫处理区、进境大型苗木检疫处理场等,具体设置要求详见《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功能区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附件1)。

(四)海关作业现场,如免税品商店(含销售场所和监管仓库)、海关对外办理业务大厅、陆路口岸边境通道、停机坪等,具体设置要求详见《海关作业现场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附件2)。

三、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内的功能区,应在满足对应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要求的基础上,同时满足对应功能区的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要求。

四、海关根据法律、规章的规定和海关实际监管的要求确定监控摄像头的重点监控范围或区域。

主要包括:车辆进出通道及卡口、海关查验场地、检疫处理场地(不含第三方检疫场地)、泊位、施解封区、查验地磅、运输工具登临区、航空箱拆板和组板区、旅检大厅等。

海关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选型规范

海关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选型规范

3.1.12
组播技术 multicast technology
单个发送者对应多个接收者的一种网络通信。组播技术中,通过向多个接收方传送单信息流方式, 可以减少具有多个接收方同时收听或查看相同资源情况下的网络通信流量。
3.1.13
网络硬盘录像机 network video recorder
通过网络接收IPC(网络摄像机)设备传输的数字视频码流,实现对数字视频存储、管理的视频录 像设备。
(Digital Video Recorder)
(External Serial ATA)
3
JGS/T 09-2015
HA
高可用性
(High Availability)
HDMI 高清晰度多媒体接口
(High Definition Multimedia Interface)
Micro SDHC 微型安全数字高容量卡 (Micro Secure Digital High –Capacity Card)
2
JGS/T 09-2015
利用视频手段对目标进行监视和信息记录。 [GB 50395-2007,2.0.5]
3.1.9
环境照度 environmental illumination
反映目标所处环境明暗(可见光谱范同内)的物理量,数值上等上等于垂直通过单位面积的光通量。 [GB 50395-2007,2.0.13]
本标准适用于金关工程二期中各级海关新建、扩建和改建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中视频监控系统 设备的选型。与海关视频监控系统联网的相关设备接口应符合本标准。本标准与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 海关总署的相关规定配套使用,是各级海关视频监控系统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的依据之一。
本标准中的前端设备是指固定式摄像机、高速网络球机;处理、控制设备是指视频监控服务器、视频监控网关、解 码器;记录设备是指网络硬盘录像机(NVR)。

视频监控设备接入标准规范标准

视频监控设备接入标准规范标准

1.1联网接入架构各类社会单位视频监控资源分布在多个不同的网络环境中,包括行业单位专网或私网、互联网等。

公安机关在互联网上建设省市县三级社会单位视频监控接入平台,各类社会单位的视频信息通过互联网接入至县级社会单位视频监控接入平台。

即县级社会单位视频监控接入平台,能够整合并统一管理所有不同链路、不同技术要求的社会图像监控资源。

未来,随着社会视频监控资源的逐渐增多,有条件的派出所也可建设社会单位视频监控联网接入平台。

县(市、区)公安机关在互联网内部署建设社会视频接入平台,用于接入汇聚本辖区的社会视频监控资源。

市级社会视频接入平台级联各县级社会视频接入平台,可管理、监看本市的社会单位视频信息。

省级社会视频接入平台级联各市级社会视频接入平台,可管理、监看全省的社会单位视频信息。

各级平台应搭建于具备固定IP的互联网环境下,兼顾经济性与多用户同时使用的需求,县级以上平台互联网带宽应不低于50M。

5.1.1通信协议结构5.1.1.1概述视频、音频、数据等信息传输、交换、控制的通信协议的结构见下图所示。

图通信协议结构图联网系统在进行视音频传输及控制时应建立两个传输通道:会话通道和媒体流通道。

会话通道用于在设备之间建立会话并传输系统控制命令;媒体流通道用于传输视音频数据,经过压缩编码的视音频流采用RTP/RTCP传输。

5.1.1.2会话初始协议安全注册、实时媒体点播、历史媒体的回放等应用的会话控制采用RFC 3261(SIP)规定的REGISTER、INVITE等请求和响应方法实现,历史媒体回放控制采用SIP扩展协议RFC2976规定的INFO方法实现,前端设备控制、信息查询等应用的会话控制采用SIP扩展协议RFC 3428规定的MESSAGE方法实现。

SIP消息应支持基于UDP和TCP传输。

5.1.1.3会话描述协议联网系统有关设备之间会话建立过程的会话协商和媒体协商应采用RFC 4566(SDP)协议描述,主要内容包括会话描述、媒体信息描述、时间信息描述。

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功能区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

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功能区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

附件1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功能区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第一章通用查验场地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设置有集装箱/箱式货车承载货物查验场地、H986机检查验场地的,监控摄像头应按照下述规范要求设置。

一、集装箱/箱式货车承载货物查验场地(一)应对查验作业区、查验货物堆存区、货物出入口、围网(墙)等区域设置摄像头,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查验货物堆存情况、查验作业过程。

(二)在查验场地四角及场地居中的高点位置安装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及场地内监管秩序的全方位监控需求。

(三)实施查验作业的区域应安装摄像头,摄像头视角应能监控已掏出货物的堆放情况、对应停靠点停放集装箱/箱式货车的箱/车底情况以及查验作业全过程。

(四)查验场地配置CT机、X光机等非侵入式机检设备的,应针对非侵入式机检设备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货物上线口和机检检查全过程。

(五)集装箱/箱式货车承载货物查验场地的监控摄像头均由海关专控。

(六)海关集约化封闭式集装箱查验场地应按照《海关集约化封闭式集装箱查验场地设置规范》有关视频监控系统要求设置摄像头。

二、H986机检查验场地(一)机检区。

1. 按照H986机检设备的建设要求对设备内部、检入口、检出口等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机检查验作业过程。

2.对H986机检设备房(棚)外围车辆通道设置摄像头监控点,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车辆进出过程。

并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

3. 为H986机检设备专门单独设立场所的,除满足上述设置要求,还应对场所的卡口通道、场内车辆通道、围网(墙)等设置摄像头监控点。

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车辆进出过程。

并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

(二)审像区(包括检验检疫判图区)。

按照海关管理要求设置摄像头监控点,实现对机检显示屏图像和机检查验人员作业情况的监控。

(三)H986机检查验场地的监控摄像头均由海关专控。

监控摄像机命名规则命名规则

监控摄像机命名规则命名规则

金库监控命名格式要求针对当前各库点的通道的名称不统一的现象,结合国家相关标准和使用的习惯,现将各库点的命名格式统一化。

一、名称统一化为规范各库点的名称现统一所有的格式如下(举例):1、各金库格式库点若存在多台机器时,要对每台机器进行编号。

将本主机IP的最后一节数字为本主机的机器编号。

若库点只有一台主机时,不需要对主机进行编号。

格式:××金库【IP的最后一节数字】-通道名称通道号-监听通道名称监听通道号-防区名称防区号-防区名称防拆防区通道号-灯灯号注:若各类设备(摄像机、监听、双鉴探测器等)的安装位置相同时,可只描述摄像机安装位置的名称,其他设备的通道名称可省略。

举例:平阴金库IP为:93.26.128.246和93.26.128.247 举例1:平阴金库247-库房门5-库房监听5-库房东双鉴8-防拆10-灯8举例2:平阴金库246-交接区南2-交接区监听3-交接区双鉴5-交接区双鉴防拆7-灯9同一画面的名称下的各相关设备尽量不重复描述例如举例2的描述就可以省略相同的名称描述。

举例2可改为如:举例3:平阴金库246-交接区南2-监听3-双鉴5-防拆7-灯92、各中心库(中心库的命名要求与库点基本一样)格式:××中心金库【IP的最后一节数字】-通道名称通道号-监听通道名称监听通道号-防区名称防区号-防区名称防拆防区通道号-灯灯号举例:东营中心库主机IP:92.48.0.198和92.48.0.199 举例1:东营中心金库199-监控室南12-库房监听12-库房双鉴9-防拆10-灯7举例2:东营中心金库198-交接区南10-交接区监听10-交接区双鉴9-交接区双鉴防拆11-灯4同一画面的名称下的各相关设备尽量不重复描述例如举例2的描述就可以省略相同的名称描述。

举例2可改为如:举例3:东营中心金库198-交接区南10-监听10-双鉴9-防拆11-灯43、各金库封闭区名称的规范名称(1)交接室、交接区等区域名称统一称为交接区;(2)值班室、守库室、监控室等区域名称统一称为监控室;(3)运钞车停靠位等区域名称统一称为装卸区;(4)各支行金库统一称为××金库(例如平阴金库、曹县金库等);(5)放置枪支的库房称为枪库、放置弹药的库房称为弹库、放置枪支和弹药的库房称为枪弹库;(6)智能一体球、云台统一称为快球;(7)金库走廊等区域名称统一称为金库通道;(8)地下金库存的回廊统一称为金库东(西等)回廊;(9)所有的封闭区内的过道、走廊等统一称为通道;(10)金库的墙体统一称为库房×(南、北等);(11)金库内的红外双鉴探测器统一称为库房双鉴;(12)库内振动探测器统一称为库房振动;(13)清分区、清点室等区域名称统一称为清点区;(14)金库缓冲区域统一称为缓冲区;(15)金库封闭区内不能载人,运载钱箱的电梯统一称为款包梯;(16)安装在金库内的监听统一称为库内监听;(17)如果在一个区域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监控点时,通道名称按照监控点的安装位置称呼(如交接区南—监控点安装在交接区的南边);(18)直接通向金库门的走廊统一称为金库通道;(19)各中心库统一称为××中心金库;(20)金库门统一称为库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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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海关视频监控摄像头编码规则和图像标识
规范
一、视频监控摄像头编码规则
(一)编码摄像头范围。

本规范要求安装监控摄像头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

(二)摄像头编码规则。

1.摄像头编码(ID号)是海关视频监控摄像头的唯一标示,统一编码为20位数字。

2.第1至4位为所在海关四位关区代码。

3.第5至7位为场所三位流水号。

属于经海关注册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第5至7位为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代码后三位流水号;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以外的,第5至7位各关自行设定流水号,但第1至7位应保证场所唯一编码,不得重复。

4.第8位主控部门代码,具体如下:
1—该摄像头由海关主控;
2—该摄像头由公安部门主控;
3—该摄像头由边防部门主控;
5—该摄像头由企业主控;
6—该摄像头由其他部门或单位主控。

5.第9至10位为国标行业编码。

具体数值为10,代表海关(不可更改)。

6.第11至13位为国标设备编码。

具体数值为131,代表摄像机;具体数值为132,代表网络摄像机(IPC)。

7.第14至15位为海关监控摄像头场所分类代码,详见
(1)陆路边境口岸的摄像头,无论是否在口岸限定区域设置有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摄像头编码的第14至15位均应为“10-陆路边境口岸”。

(2)未包含在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内的水运口岸泊位等作业区域的摄像头,相应摄像头编码的第14至15位为“19-
-水运码头泊位”。

(3)边民互市类监管作业场摄像头,相应摄像头编码的第14至15位为“14--边民互市类”。

(4)摄像头编码的第14-15位应严格谨慎使用“其他”(代码为18、41)。

8.第16至17位为摄像头位置代码(摄像头监控的范围),具体如下:
01—监控范围为办公场所出入口
02—监控范围为地磅或磅秤
03—监控范围为查验场地、查验平台或快件、邮件、旅检查验区
04—监控范围为货物、快件、邮件分拣线(机检线)或旅检先期机检线
05—储罐
06—监控范围为大型集装箱检查设备H986,快件、邮件、旅检X光机或CT机等机检设备
07—监控范围为执法办案场所
08—监控范围为卡口
09—监控范围为码头泊位
10—监控范围为辐射探测设备
11—监控范围为仓库
12—监控范围为围网
13—监控范围为旅检通道
14—监控范围为旅检申报区
15—监控范围为搜身房、人体X光机检查房等旅检人身检查区
16—监控范围为旅检暂不予放行物品存放区域
17—监控范围为口岸免税店
18—监控范围为旅检作业区前的缓冲区、航空旅客行李提取区
19—监控范围为办理ATA单证册、客带货、离境退税等业务的区域
20—监控范围为上述所列的位置以外的地方。

21—监控范围为卫生处理场所。

22—监控范围为堆场。

9.第18至20位为该摄像头具体位置序号。

例如:分别用“001”、“002”表示该位置的两个摄像头。

(三)摄像头完整编码样例。

完整编码“*****************”:“4201”表示的是青岛海关隶属烟台海关,“001”表示监管场所/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编码后三位流水号,“1”表示该摄像头由海关主控,“10”表示海关(国标代码),“132”表示网络摄像机,“08”表示码头类监管场所,“03”表示安装在查验平台,“002”表示安装在查验平台的第二个摄像头。

二、视频监控摄像头图像标识规范(OSD)
(一)图像画面的显示要求、要素和位置。

1.显示要求:每一个图像画面都必须有规范的中文标识。

2.显示内容:中文标识应包括摄像日期、时间和摄像头
位置两部分。

摄像头日期、时间需与北京时间保持同步;摄像头位置应反映直属、隶属关别、具体业务类别、场所,文字要简洁,最多不超过两行,并须与视频监控平台树形目录中的摄像头点位名称保持一致。

3.字体要求:字体大小、颜色按设备标准定义,屏幕标识显示(OSD)属性为不透明、不闪烁。

4.显示位置:日期、时间顺序显示在图像画面的上方;摄像头名称显示标记在图像画面的下方,字号清晰可见。

(二)图像画面的显示格式规范及样例。

1.时间信息为北京时间(即GMT+8:00),符合GB/T7408-2005日期和时间表示法规定。

2.摄像头位置应按照以下格式编写:直属海关名称+隶属海关名称+业务种类项下的场所名称(监管作业场所名称等)+业务类别(码头、泊位、查验平台、仓库等)+流水号+云台。

摄像头可以调整水平、俯仰角度的,其图像标识应在“摄像头位置”之后标注“云台”,固定摄像头无需标注;标注隶属海关的摄像头名称时,直属海关名称不需重复,例如上海海关隶属洋山海关,简略为“上海洋山海关”。

对于使用前述规则,因字符超过设备限制无法录入的,可使用简称,如呼和浩特海关驻白塔机场办事处,可简略为“呼和关机场办”;如甘其毛都口岸嘉友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海关监管场所,可简略为“嘉友国际物流”,但应保持简称唯一,且建立全称与简称的对应表单。

例如:上海洋山海关洋山申港石油码头查验平台01云台、呼关乌拉特海关嘉友国际物流查验平台01云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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