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幼儿园预防接种证制度
幼儿园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幼儿园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一、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及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的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园范围内所有新生及转学幼儿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三、查验内容1. 查验幼儿家长或监护人提供的《预防接种证》是否齐全,是否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2. 对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幼儿,及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幼儿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进行补种。
3. 对无《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种证》信息不完整的幼儿,及时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到当地预防接种单位补办或完善《预防接种证》。
四、查验程序1. 在幼儿报名时,幼儿园应在《入学通知书》上明确告知新生报名时须携带《预防接种证》以备查验。
2. 幼儿入园时,幼儿园保健医生应当认真查验《预防接种证》,并做好查验记录。
3. 对未完成规定疫苗接种的幼儿,幼儿园应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幼儿到当地预防接种单位进行补种,并将补种情况记录在查验记录中。
4. 幼儿园应将《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情况每年上报一次,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园幼儿的疫苗接种情况。
五、查验工作要求1. 幼儿园应高度重视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将其纳入幼儿园常规业务工作范围。
2. 幼儿园应加强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家长和教师对疫苗接种重要性的认识。
3. 幼儿园应加强与当地预防接种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做好幼儿的疫苗接种工作。
4. 幼儿园应定期对幼儿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疫苗接种相关问题。
六、查验工作保障1. 幼儿园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健医生,负责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
2. 幼儿园应保障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所需的经费和物资。
3. 幼儿园应将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情况纳入幼儿园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查验工作考核1. 幼儿园应定期对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不到位的部门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幼儿园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

幼儿园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幼儿园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为了依法实施儿童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加强校园传染病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此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
工作目标:以班级为单位,幼儿园开展儿童查验工作普及率达100%。
确保儿童建证、建卡,并且补种后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
查验对象:所有入园新生。
查验时间:幼儿办理新入园时进行。
查验内容:1)新生入园要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办理入园手续,并按规定严格检查预防接种情况。
按国家免疫程序判断是否接种合格,有证的以证记录为主,无证的以卡为准。
无卡、无证或免疫史不详者按免疫空白处理。
补种的疫苗以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一类疫苗为主。
无证无卡的要及时补办,补种漏苗的要及时补种。
2)检查登记记录和漏种补种情况,对已完成接种的儿童将预防接种证明复印件归入幼儿健康档案,纳入学籍管理情况。
查验负责人:由负责的副园长牵头,班主任和保健医生具体经办。
将查验情况登记在《春苗幼儿园幼儿接种证查验登记表》中,凡无接种证的,通知家长到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或补办《接种证》。
家长工作:1)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书面通知家长,并配合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2)通过多种途径告知家长预防接种的重要性,增强家长对儿童接受预防接种意识,确保每名新生入园时完成国家规定的预防疫苗接种针次。
工作指标:1)接种证查验率:接种证查验率达到100%;接种证查验率≥100%。
2)儿童补证、补种率:需补儿童补证率≥98%;漏种儿童补种率≥90%(BCG漏种剂次不纳入统计)。
资料存档:幼儿完成补种和补证后,要将补种信息及时录入《春苗幼儿园幼儿接种证查验登记表》并存档,同时将此表交接种单位。
幼儿园预防接种管理制度范本

幼儿园预防接种管理制度范本一、概述本幼儿园预防接种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幼儿园学生的健康,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的要求,制定本制度,规范幼儿园预防接种的管理流程和操作规范。
二、接种目标1.提高儿童免疫力,降低疾病感染风险。
2.预防儿童传染病的传播,维护幼儿园的安全与健康环境。
3.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保健意识。
三、接种范围1.根据国家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制定并更新幼儿园接种疫苗的目录,并在幼儿园内明确公示。
2.仅接种法定指定的疫苗,不接受个人自行购买的疫苗。
四、接种程序1.家长需提供幼儿的个人基本信息和家庭联系方式。
2.新生入园前,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幼儿出生医学证明中的预防接种证明。
3.幼儿园将收集到的预防接种证明进行核对,并将核对结果记录在幼儿个人健康档案中。
4.根据规定的接种计划,幼儿园将通知家长预约疫苗接种时间。
5.接种过程中,由专业的医疗人员进行操作,确保接种的安全和有效性。
6.接种完成后,医疗人员将填写接种记录,并及时告知家长后续注意事项。
五、接种管理1.幼儿园专门设立预防接种管理人员,负责协调和推进接种工作。
2.定期召开幼儿园接种管理会议,对接种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3.建立完善的接种档案管理系统,确保接种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与相关卫生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接种政策和信息,并向家长进行及时宣传和解释。
六、家长责任1.家长有义务及时提供幼儿的个人基本信息和预防接种证明。
2.按照幼儿园接种计划的要求,准时将幼儿带到指定的接种点。
3.接种后要密切关注幼儿的身体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幼儿园报告并寻求医疗帮助。
4.定期关注幼儿园发布的有关预防接种的信息和政策,并积极配合幼儿园的接种管理工作。
七、教职员工责任1.教职员工应积极参与幼儿园提供的预防接种培训,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2.定期开展幼儿防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家长和幼儿对预防接种的认知水平。
幼儿园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范本

幼儿园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确保幼儿园的儿童群体健康、安全,防控传染病的传播,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园新生入学前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三、义务1.幼儿园负责人、保教员、保健医生等各职能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入园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2.幼儿家长应当积极配合幼儿园的预防接种工作,提供真实有效的预防接种证明文件。
四、入学前预防接种证查验流程1.幼儿园在招生工作中明确要求家长提供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明文件,并向家长提供详细的预防接种要求和入学须知。
2.家长在报名入园时,需向幼儿园提供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明文件、疫苗接种记录册等相关证据。
3.招生办公室接收家长提交的预防接种证明文件,并进行初步核验,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幼儿园保健医生对初步核验通过的预防接种证明进行详细查验,核对疫苗种类、接种时间和接种单位等信息。
5.幼儿园保健医生对查验过的预防接种证明进行登记,建立儿童预防接种档案,保存至少3年。
6.对于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预防接种证明文件的儿童,幼儿园将与家长进行沟通,要求其尽快补齐相关证明文件。
7.未提供或拒绝提供预防接种证明文件的儿童,幼儿园有权拒绝其入学申请。
五、责任追究1.幼儿园保健医生负责对预防接种证明文件的查验工作,若因工作不认真导致儿童入学后发生传染病传播,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幼儿园负责人对幼儿园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开展和儿童入学后的健康管理负总责,确保健康管理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3.家长提供虚假预防接种证明文件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幼儿园将拒绝其子女的入学申请,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其他事项1.幼儿园应当定期组织保健医生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确保对预防接种证明文件的查验工作能够正确、准确地进行。
2.幼儿园应当公示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使家长和广大公众了解幼儿园的预防接种政策和操作程序。
3.本制度由幼儿园负责人负责组织、执行与监督,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修订。
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

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
一、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实行属地化管理。
查验对象为区县辖区内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小学校等所有新入托、入园、入学儿童,包括流动幼儿、学生,外籍幼儿或本区县借托、借读儿童和新转学的儿童。
查验内容为除卡介苗外的其他所有免疫规划疫苗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接种情况。
二、查验工作在幼儿、学生办理入托、入园、入学或者转园、转学后办理新入园、入学手续时进行。
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小学在新生招收入托、入园、入学通知或报名须知上,应告知其凭《预防接种证》入托、入园、入学手续。
三、验证工作由托幼机构和学校负责,补种、补证、补卡工作由学校所在地的预防接种单位负责。
四、托幼机构、学校建立验证工作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将验证工作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
对无接种证的或没有按国家免疫规划程序接种疫苗的儿童,各托幼机构或小学应及时通知儿童家长或监护人,督促其到当地预防接种单位补证或补种。
五、预防接种单位实施疫苗接种、补种或补证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反馈给儿童所在托幼机构、学校,托幼机构、学校复验预防接种证后,将补种情况汇总上报至当地的预防接种单位和上级行政教育部门。
六、对因落实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不力而导致学校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幼儿园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幼儿园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保障幼儿园学生身体健康,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提高幼儿园的卫生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幼儿园的学生,包括新入园学生和在园学生。
三、制度要求1.入园时查验预防接种证(1)幼儿园在接收新入园学生时,必须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明文件。
预防接种证明文件应当是由公立医疗机构或者其他合法医疗机构开具,内容真实可信。
(2)查验预防接种证明文件的时限:自学生入园之日起30天内。
(3)如家长未能提供预防接种证明文件,幼儿园应向家长提供接种服务,或引导家长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
2.在园期间查验预防接种证(1)对于在园学生,幼儿园应当定期检查其预防接种证明文件,如有变化,应及时通知家长更新。
(2)如学生未完成规定的预防接种程序,应当引导家长及时前往医疗机构接种。
(3)如有学生发现有传染病症状,应立即隔离,通知家长及时就医,并对学生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排查和防控。
3.信息管理(1)幼儿园应当建立学生预防接种档案,并定期更新档案信息。
(2)幼儿园应当建立学生疫苗接种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并接入公共卫生信息平台。
四、制度责任1.幼儿园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并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负最终责任。
2.幼儿园教职工:负责执行本制度,积极开展预防接种宣传工作,及时发现学生预防接种证明文件问题,并及时通知家长。
3.家长:应当配合幼儿园开展预防接种证明文件查验工作,并及时完成学生的预防接种程序。
五、制度执行1.幼儿园在制定本制度时,应当制定详细的操作程序,并通过内部文件进行公示和宣传。
2.幼儿园应当对于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制度。
3.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当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通知家长和有关部门。
六、制度改进制度改进方面,可以考虑以下几点:1.加强预防接种宣传力度,让家长充分认识到预防接种的重要性,提高他们的接种意识和主动性。
2.建立更加完善的疫苗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学生的预防接种档案得到全面、准确的记录和管理。
幼儿园接种规章制度
幼儿园接种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总则为了保障幼儿园全体师生的健康和安全,提高幼儿园防控传染病的能力,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全体师生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宗旨幼儿园接种规章制度的宗旨是保障幼儿园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预防传染病的传播,提高幼儿园的环境卫生。
第四条接种程序幼儿园接种程序包括以下步骤:1. 确定接种时间:根据幼儿园的安排和要求确定接种时间。
2. 家长填写接种同意书:幼儿园会提供接种同意书,家长应该如实填写并签字。
3. 接种疫苗:到指定的医疗机构接种疫苗。
4. 录入接种信息:将接种信息记录在幼儿园的接种登记表上。
第二章接种内容第五条疫苗种类幼儿园接种的主要疫苗种类包括以下:1. 百白破疫苗2. 麻疹疫苗3. 乙肝疫苗4. BCG疫苗5. A群流感疫苗第六条接种时间根据国家规定和幼儿园的要求,幼儿园接种的时间一般为入园前和学期间定期接种。
第七条接种对象幼儿园接种的对象主要是幼儿园全体师生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第八条接种频率根据疾病的传播情况和疫苗的保护期限,幼儿园会定期组织接种活动,保障接种效果。
第三章具体措施第九条疫苗供应幼儿园会定期与医疗机构合作,确保各类疫苗的供应充足。
第十条接种咨询幼儿园会定期组织疫苗接种咨询活动,帮助家长了解接种的重要性和常见问题。
第十一条医学监测幼儿园会定期进行学生的健康检查,对接种后的效果进行跟踪监测。
第十二条紧急处理如果出现接种后的不良反应,幼儿园会立即进行紧急处理,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第四章备案和登记第十三条接种登记幼儿园会建立完整的接种登记档案,对师生的接种情况进行记录。
第十四条备案幼儿园会将接种登记信息报送给卫生部门备案,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五章处罚和赔偿第十五条处罚如果家长故意拒绝接种或者造成接种延误,幼儿园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包括警告、暂停入园资格等。
第十六条赔偿如果师生在接种后出现不良反应或者后遗症,幼儿园会依法给予相应的赔偿。
幼儿园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幼儿园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为规范我园传染病管理,提高师生防病防疫意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防范流行性疾病在我园暴发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规范》有关规定,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入园需查验预防接种证
二、查验范围:所有入园新生、
三、查验时间:幼儿办理新入园时进行
四、查验内容
1.有无预防接种证。
2.国家免疫规划五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及风疹疫苗完成情况,其免疫程序按省卫生厅的规定要求执行。
五、具体要求
1.责任分工:由分管卫生保健工作的园长牵头,保健室具体安排组织,在辖区医疗机构的統一要求下,班级老师负责宣传与收发幼儿预防接种本,由辖区医院专业医师(或幼儿园保健医)进行查验记录,按国家免疫程序判断是否接
种合格。
2.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及时通知家长,并配合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3.幼儿完成补种和补证后,要将补种信息及时交幼儿园查验,同时将此表交接。
幼儿园接种证管理制度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疫苗流通及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学校内预防接种工作,特制定本幼儿园免疫接种查验制度。
二、目的1. 加强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保障幼儿身体健康。
2. 规范幼儿园预防接种工作,提高疫苗接种率。
3. 提高幼儿园保健服务质量,确保幼儿健康成长。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全体幼儿、家长及教职工。
四、工作程序1. 新生入学查验(1)新生办理入学手续时,家长或监护人须出示《预防接种证》。
(2)幼儿园保健室检查幼儿是否完成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
(3)对未完成规定剂次疫苗接种的幼儿,幼儿园应告知家长或监护人,要求及时进行补种。
2. 定期查验(1)幼儿园应定期对幼儿进行预防接种查验,确保疫苗接种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幼儿预防接种档案,记录幼儿疫苗接种情况。
3. 疫苗接种补种(1)对未完成规定剂次疫苗接种的幼儿,幼儿园应主动联系预防接种门诊,安排补种。
(2)预防接种门诊医生应尽快到学校对登记记录进行核对,确定接种时间。
(3)学校负责通知家长带孩子去进行接种,并将补种情况记录在接种证上。
4. 接种证查验登记(1)幼儿园对幼儿的接种证进行查验,对疫苗漏补种的资料进行登记记录。
(2)将查验情况登记在《幼儿园幼儿接种证查验登记表》中,备查。
五、工作要求1. 幼儿园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家长和教职工对预防接种工作的认识。
2.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确保接种工作顺利进行。
3. 幼儿园应加强与预防接种门诊的沟通协作,共同做好预防接种工作。
4. 幼儿园应定期对预防接种工作进行自查,确保工作质量。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幼儿园保健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制度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执行时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幼儿园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制度
幼儿园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儿童健康意识的提高,幼儿园预防接种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确保幼儿园儿童的健康,建立一套完善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制度势在必行。
二、目的搭建一个幼儿园预防接种证查验系统,确保每位儿童的预防接种证信息真实有效,保障儿童免受传染病的侵害。
三、工作内容1.每位新生儿入园时须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并经过园方查验。
2.幼儿园按照政府规定的接种程序和免费接种疫苗进行管理。
3.每学期初对在园儿童的预防接种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未完成接种的儿童需提请家长尽快补齐。
4.针对特殊传染病季节,如流感高发季节,对相关接种证明实施加强管理。
四、工作流程1.系统录入儿童的预防接种证信息。
2.学期初,对系统中的预防接种情况进行核查,生成未接种名单。
3.由专人负责通知家长补齐接种证明。
4.对已接种证明的进行确认,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五、工作责任1.园方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对预防接种证件信息保密,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向外泄露。
2.建立预防接种证查验小组,负责具体的查验工作。
3.园长负责对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六、工作效果1.建立了完善的幼儿园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制度,确保了儿童的预防接种情况真实有效。
2.有效减少了幼儿园传染病的传播风险,提高了幼儿园内儿童的健康指数。
3.为家长和社会提供了一个安心安全的幼儿园环境,增加了园方管理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七、总结通过建立和完善幼儿园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制度,不仅能够保障儿童健康,减少传染病的传播风险,也提升了幼儿园管理的水平和形象。
希望全体家长和园方共同合作,共同为儿童的健康和安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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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幼儿入园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为规范我园传染病管理,防范流行性疾病在我园暴发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入园需查验预防接种证
二、查验范围:所有入园新生
三、查验时间:幼儿办理新入园时进行
四、查验内容:
1.有无预防接种证。
2.国家免疫规划五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及风疹疫苗完成情况,其免疫程序按省卫生厅的规定要求执行。
五、将查验情况登记在《爱尚爱幼儿园幼儿接种证查验登记表》中,凡无接种证的,责令家长到居住地的预防保健机构办理或补办《接种证》。
六、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书面通知家长,并配合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七、幼儿完成补种和补证后,要将补种信息及时登入《爱尚爱幼儿园幼儿接种证查验登记表》并存档,同时将此表交接种单位。
八、对因落实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不力而导致幼儿园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消毒隔离制度
一、幼儿活动室、寝室要定期紫外线消毒,经常喷洒消毒液。
二、幼儿被褥每周晒一次,床单每月洗一次。
三、幼儿餐具每餐后消毒,饮水杯消毒一次。
四、幼儿用流动水洗手、脸。
五、幼儿桌椅每日用消毒水擦洗二次。
六、幼儿园设立隔离室,室内物品专用。
七、对患传染病幼儿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八、病儿所在班要进行彻底消毒,室内要进行空气消毒,病儿的用物以及病儿接触过的物品如:床、桌椅、玩具等要进行擦洗,被褥在日光下曝晒。
九、患传染病的幼儿所在班,要与其它班进行隔离,各班幼儿不混班,不串班,做到分开活动,以缩小传染范围。
幼儿园幼儿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制度
为了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检测体系,幼儿园教师应负责对缺席儿童情况逐一登记,查明缺席原因并进行跟踪观察、随访,及时发现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确保在第一时间能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针对家访登记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家访频率:
对一天不来园的幼儿要进行家访,并有记录。
对生病的幼儿要了解疾病的症状、诊断的结果、发病日期、就诊日期、诊断日期、就诊医院。
要将就医结论报告交给幼儿园,病情痊愈后方可来园。
二、家访形式:
1、电话访问或咨询联系等;
2、幼儿家长自行请假等;
3、上门家访关心慰问等;
三、家访登记:
1、对缺席儿童的缺席原因,班级教师应及时、准确地进行记录、反馈。
2、发生传染病的患儿,保健教师及班级教师必须共同上门进行家访,宣传防病常识,帮助幼儿早日康复。
3、当班级发生同种病例2例或以上要及时做好《病因排查登记表》并上报区儿保所和区幼教科。
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
幼儿园是传染病易感人群较为集中的地方,若一旦有疾病传入,容易爆发流行。
因此,了解掌握早期发现和防治传染病是幼儿园卫生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我园对传染病防治制定以下度:
一、健康检查、监测制度:
1) 对新入园或插班幼儿进行健康体检,有健康证明方可入园。
2) 认真核对新生预防接种卡,发现有遗漏,及时通知补种。
3) 严格加强晨检和全日观察,并做好记录,发现疑似病情及时采取有效预防和控制措施。
4) 每年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对新参加工作的保育员、老师、炊事员进行健康体检,否则不得录用。
5) 对缺席儿童及时联系,了解缺席原因,并做好记录。
二、健康宣传教育制度:
1) 由老师加强平时卫生健康教育,培养幼儿掌握正确洗手方法和日常良好的卫生习惯。
2) 根据不同季节,通过保健园地向家长和全体教职工宣传有关传染病的预防科学知识。
3) 通过家委会和家长会让家长了解传染病发生原因和防治知识,提高防病意识,配合做好预防工作。
4) 定期组织保育和营养员进行有关预防和消毒知识的培训。
5) 保健员接受疾控中心业务培训,掌握常规和卫生标准,负责日常工作指导督促检查。
三、基础卫生、预防消毒、隔离制度:
1) 搞好园内外环境卫生,定期检查加强环境整治。
2) 平时预防性消毒做到一人一巾一杯。
对教室和活动场所每天开窗2-3次,保持空气流通。
定期消毒玩具、一般环境、被褥等。
3) 做好食品卫生管理,在餐前,进行手、饭桌的消毒,食用水
果蔬菜、餐具及炊事工具消毒符合要求。
4) 发生传染病患者,及时隔离患者,对发病班级进行终末消毒。
5) 对发病班级托幼儿、保育员等进行医学观察,在观察期间不并班和接受新生。
6) 在观察期间加强消毒,对发病班级物品与其他班级分开消毒与保存,食饮具等污染物品采用先消毒后清洗在消毒的方法。
根据不同传播途径的疾病做好重点消毒环节。
四、传染病报告登记制度:
1) 无论任何一个班级发现传染病要立即报保健室。
2) 保健室根据传染病的类别分别报校长室、妇幼保健中心和区疾控中心、区教育局。
3) 发生传染病的班级在疾控中心指导下进行消毒、隔离。
4) 严格执行各类传染病的医学观察期及消毒隔离措施,防止在园内蔓延。
5) 做好传染病幼儿登记、跟踪随访工作。
6) 患儿需等治愈后,凭医院诊断证明方可返园。
传染病报告制度
1、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或疑似病人立即由保健员用电话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若是乙类及疑似病人应急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单在2小时内报出;丙类及疑似病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单在24小时内报出。
2、发生重大责任意外事故(死亡、残废、重要组织器官损伤或造成严重后果),应立即先用电话报告区县卫生局、妇幼保健所、教育局,然后再书面上报。
责任事故立即上报;一般事故在两天内上报。
3、发生食物中毒与食品污染事故应立即用电话向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发生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应立即用电话向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妇幼保健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