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10-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核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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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核查表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核查表
6.6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6.2c)
试剂和标准物质的验收
采购的试剂和标准物质是否检查标签、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的信息?
必要和可行时,是否通过适当的检测手段,以确保满足检测方法的要求?
对于痕量分析,是否关注试剂空白对检测结果的影响并在必要时制定相应的接受标准?
实验室应确保实验用水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如采用自制实验用水,是否定期检查水净化系统的性能以确认制备的水满足检测要求,并保存此类检查的记录?
分析物的水平是否在方法的适用范围内?
是否关注客户需求的浓度水平及规定的限量附近的检测性能特性?
如无合适的基体有证标准物质,是否进行回收率研究或与标准参考方法进行比对?
注:参考CNAS-CL01-A0025.4.5c)注
c)当设备、环境变化可能影响检测结果或不满足制造商的要求时,实验室是否对检测方法特性重新进行确认?
7.4检测和校准物品的处置
7.4.1
实验室应确保检测物影响。
对那些延长储存时间可能会影响待测(或待分析)物的样品,是否规定最长保留时间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检测。
是否对进入样品储存区的人员进行控制?
注:参考CNAS-CL01-A002注
实验室是否保存过期样品的处理和处置记录?
7.3抽样
7.3.1
如果需要将样品分开用于检测不同的特性,此时二次抽样样品是否代表原始样品,样品标识是否始终保留?
用于二次抽样的容器是否确保不对样品造成污染?
必要时,实验室是否制定从实验室样品中抽取测试样的程序,以确保该测试样具有样品代表性?
是否选择适当的设备用于二级抽样、包装、提取等,以避免影响检测结果?
6.4设备
6.4.1
实验室应有效控制对检测结果有影响的设备。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实验室的应用说明》核查表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实验室的应用说明》核查表

附表7(CNAS-CL01-A025: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实验室的应用说明》核查表5结构要求填表说明:1.“自查结果说明”栏应逐个条款进行描述。

2.本核查表只在CNAS-CL01-A025适用时填写。

6资源要求编号及章节/条款号自查结果说明条款核查内容对应的管理体系文件名称、b)应根据必要性和有效性的原则确定实施期间核查的范围以及核查方式。

备注7过程要求编号及章节/条款号自查结果说明条款核查内容对应的管理体系文件名称、备注实验室制定的校准方法,应至少包含以下适用的内容:a)文件编号及版本号;b)适用范围;c)校准方法所用的测量方法(或测量原理);d)校准的量(或参数)及其测量范围;e)使用的测量标准及辅助设备的名称、主要技术性能要求。

必要时可包含测量标准的溯源要求或途径等内容;f)对环境条件和工作条件的要求,如温度、电源等的要求;g)校准前的准备,如标准设备或被校设备开机预热的要求等;7.2.1.6h)校准程序的内容,包括:——校准开始前对被校设备进行的正常性检查的要求及方法;——校准步骤以及操作方法;——对观察结果和校准数据记录的要求;——校准时应遵循的安全措施;——数据处理的要求和方法;——需要时,应包含对符合性判定、校准间隔确定的原则和方法;——不确定度的评定方法或程序;注:实验室制定校准方法时可参考JJF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

CNAS-AL01第10页共17页2018年06月01日发布2018年09月01日实施8管理体系要求2018年06月01日发布2018年09月01日实施附表7(CNAS-CL01-A025:2018)附录A:对现场校准的补充说明填表说明:本附录A如果不填写,视为实验室不实施现场校准或现场校准不申请CNAS认可。

A.6资源要求2018年06月01日发布2018年09月01日实施2018年06月01日发布2018年09月01日实施CNAS-AL01第15页共17页A.7过程要求2018年06月01日发布2018年09月01日实施2018年06月01日发布2018年09月01日实施A.8管理体系要求2018年06月01日发布2018年09月01日实施。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
领域的应用说明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ISO/IEC 17025:2017)是国际
标准化组织和国际电工委员会联合制定的一份针对实验室的质量管理
体系标准,它包含了实验室所需的标准程序、设备、人员以及实验室
能够独立作出可重复、可靠结果的能力。

化学检测领域是ISO/IEC 17025:2017标准应用的主要领域之一,因为这是一种需要高度准确和可靠性的检测,任何误判都可能给人们
带来直接或间接的危害。

在化学检测方面,ISO/IEC 17025:2017标准涵盖了实验室环境的要求,包括设备的管理、环境控制和特殊试验室应该满足的条件。


验室的管理方面主要关注实验室质量体系建设的要求,包括资源管理、技术文件管理、设备记录以及实验室的报告表格管理。

同时,ISO/IEC 17025:2017标准也对标准测试方法、药剂品和溶剂的质量要求以及实验室内的人员要求作出了规定。

检测过程中,实
验人员应该经过专业的培训和人员认证,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
可靠性。

在校准方面,ISO/IEC 17025:2017标准列出了实验室内应施行的校准程序、标准品和标准制备方案。

这些校准程序能够帮助实验室减
少设备和检测的误差,保证了在测量时准确、可靠、可重复的结果。

在化学检测领域,ISO/IEC 17025:2017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它维护了实验室的质量管控体系,保证了仪器设备、人员和测试
方法的有效管理。

ISO/IEC 17025:2017标准的应用,可以帮助检测实
验室建立和优化管理体系,提高了测试的准确性和效率,推动了化学
检测的科学发展。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核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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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过程要求
条款
核查内容
对应的管理体系文件名称、编号及章节/条款号
自查结果说明
备注
7.2方法的选择、验证和确认
7.2.1
方法的选择和验证
7.2.1.1
实验室是否关注检测方法中提供的限制说明、浓度范围和样品基体,选择的检测方法是否确保在限量点附近给出可靠的结果?
7.2.1.5
实验室是否对首次采用的检测方法进行技术能力的验证,如检出限、回收率、正确度和精密度等?
6.2.6
实验室人员能力评价和授权
6.2.6.1
是否只有经过技术能力评价确认满足要求的人员才能授权其独立从事检测活动?
实验室是否定期评价被授权人员的持续能力?评价记录和授权记录是否予以保存?
6.2.6.2
样品的保管人是否被授权并能履行其工作职责?
6.3设施和环境条件
6.3.1
从事痕量分析的实验室是否特别关注并确认检测设施和环境不对检测结果的有效性产生不良的影响。
c)当设备、环境变化可能影响检测结果或不满足制造商的要求时,实验室是否对检测方法特性重新进行确认?
7.3抽样
7.3.1
如果需要将样品分开用于检测不同的特性,此时二次抽样样品是否代表原始样品,样品标识是否始终保留?
用于二次抽样的容器是否确保不对样品造成污染?
必要时,实验室是否制定从实验室样品中抽取测试样的程序,以确保该测试样具有样品代表性?
6.2.3
从事化学检测的人员是否具有化学或相关专业专科以上的学历,或者具有5年以上化学检测工作经历并能就所从事的检测工作阐明原理?
实验室授权签字人是否具有化学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3年以上相关技术工作经历,如果没有化学及相关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是否具有至少10年的化学检测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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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核查表序号核查内容是否符合备注1引言√无2背景√无3目的√无4理论基础√无5方法√无6结果与讨论√无7结论√无8参考文献√无引言本文档旨在介绍和说明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中的应用情况以及相关的核查表。

详细介绍了核查内容,并提供了是否符合的选择项和备注栏用于记录相关信息。

背景化学检测在现代社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广泛应用于食品安全、环境保护、药品监管等领域。

而在化学检测过程中,确保实验室的能力和准确性十分重要。

为了对实验室的能力进行评估和认可,国际上普遍采用了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为了对化学检测领域中应用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情况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关的核查表作为辅助工具,用于核查实验室是否符合认可准则的要求。

理论基础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是一套用于评估实验室能力的标准和程序。

它包括了实验室管理、设备仪器、人员素质、质量保证、数据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在化学检测领域中,核查实验室的能力是否符合准则的要求是保证检测结果可靠和准确的重要环节。

方法本文档提供了一个核查表,用于核查化学检测实验室是否符合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要求。

核查表按照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分类,包括引言、背景、目的、理论基础、方法、结果与讨论、结论以及参考文献等部分。

结果与讨论通过使用核查表,可以评估实验室是否符合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要求。

对于每个核查内容,可以在核查表中标记是否符合,并在备注栏中记录相关信息,如达到准则要求的具体措施等。

结论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核查表可以帮助实验室评估自身的能力,并提供改善和优化的方案。

合理运用该核查表,实验室可以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和质量水平,从而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

参考文献•[1] ISO/IEC 17025-2017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the competence 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 laboratories.•[2] Fundamentals of Analytical Chemistry, Skoog, D.A.; West, D. M.; Holler, F. J.; Crouch, S. R., Cengage Learning,2013.以上是对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应用说明的核查表,希望能对实验室的能力评估和质量保证有所帮助。

(2021年整理)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

(2021年整理)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

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编辑整理:尊敬的读者朋友们: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

同时也真诚的希望收到您的建议和反馈,这将是我们进步的源泉,前进的动力。

本文可编辑可修改,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收藏以便随时查阅,最后祝您生活愉快业绩进步,以下为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的全部内容。

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ISO/IEC17025:2005 )2005年九月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等同于CNAS/AC01: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CNAS将于2005年9月20日开始受理实验室按新版准册的认可申请,自2005年11月1日起按新准则进行现场评审。

实验室认可准则ISO/IEC 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15481—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ISO/IEC 17025标准有25个要条(4。

1-4。

15,5.1—5。

10)。

本标准有99条、44款、62目、201个小条目、71个注释如: 5、6、2、2、1要素、条、款、目CNAS是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与实验室、检查机构认可的相关方成立的实验室国家认可机构,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Board For Laboratories(缩写:CNAS)概述ISO/IEC17025:2005 2005/9/1发布——2005/9/1实施(1)CNAS-CL01:2006《实验室认可准则》的实施日期(2)CNAS—CL01:2006《实验室认可准则》的总体结构重点提出:了解CNAS-CL01:2006《实验室认可准则》的总体结构。

CNAS CL1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 CL1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1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 Laboratories Competence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 the Field of Chemical Testing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前言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制定,是CNAS根据化学检测的特性而对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本文件与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在结构编排上,本文件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均采用CNAS-CL01:2006中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对CNAS-CL01:2006应用说明的具体内容在对应条款后给出。

本文中提及的“程序”,是要求实验室形成文件规定,不一定以程序文件形式存在。

本文件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文件代替:CNAS-CL10:2006。

相对于CNAS-CL10:2006,本文件除编辑性修订外,主要技术变化为:——增加:4.1.5 h),对技术管理者的要求;——增加4.5.1,明确分包项目不予认可;——增加4.6采购要求;——修改5.2,增加部分要求;——修改5.3,增加部分要求;——修改5.4,增加部分要求;——修改5.5,增加部分要求;——修改5.6,增加部分要求;——增加5.8,对样品处置的要求;——修改5.9,增加部分要求;——增加5.10,对结果报告的要求;——增加第三部分“参考文件”。

本文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CNAS-CL10:2006。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1 范围本文件适用于CNAS对化学检测领域实验室的认可活动。

化学检测领域包括采用理化分析手段对化学成分进行的定性分析或定量检测。

CNAS-CL2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感观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核查表

CNAS-CL2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感观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核查表
5.3.2.2
是否使用温度记录仪器对需要温度控制的区域进行有效控制?
5.3.2.3
对于不在室温下进行的检验,是否有相应的设施保证样品的温度并保持需要的时间长度?
5.4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确认
5.4.1
感官检验方法中是否还包括以下内容?
a)感官评价员的培训要求;
b)样品的准备和介绍;
c)感官检验人员的构成;
d)评价人员的监督和表现;
e)特殊的环境条件和设施;
f)结果的统计分析方法。
5.4.1
为确保同样的程序总是应用到同样的感官问题上,是否制定正式程序以确定适当的检验方法和分析策略?这个程序应规定过程中的路线和每一步骤并识别每一步的人员责任。
所有的过程是否足够的文件化?
如果可能,是否注意到感官评价员的疲劳、会议期间的疲劳、感官评价员的舒适会对评估造成影响?
5.8.4
实验室是否建立处置和准备任何新样品类型的程序?
5.9检测和校准结果的质量保证
5.9.1
质量控制的水平和类型依赖于检验的特性,检验的频率,困难度和可信度。作为指南,检验样品的质量控制水平应在5%-10%之间,对更复杂的程序加大百分比也许是必需的。
作为内部质量控制计划的一部分,单个感官评价员的表现是否也被监督?
5.2.1.6
必要的再培训
是否建立再培训相关程序和准则?
如果一个感官评价员不能如期完成一个检验,或他/她的结果超出可接受的限度,是否考虑进行再培训?
5.3设施和环境条件
5.3.1
感官检验是否在安静的区域?该区域应避免分散注意力并带有可控制的光源、隔离,各场所之间应将视觉接触最小化、墙非彩色,表面无味和适当的换气。
c)感官评价员是否知道与测试有关的产品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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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核查内容
对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名称、编号及章节/条款号
自查结果说明
备注
5.3.2
实验室应有与检测范围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及设施,如个人防护装备、烟雾报警器、毒气报警器、洗眼及紧急喷淋装置、灭火器等。
5.3.3
实验室应有安全处理、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措施及文件化程序,并应有安全处理、处置有害废物的设施和作业指导书。
5.3.4
从事痕量分析的实验室应确认检测设施和环境不对检测结果产生不良的影响。
5.4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确认
5.4.1
在需要评定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时,应考虑到样品的均匀性、反应效率、分析空白、基体效应、干扰影响、回收率等不确定度分量对合成不确定度的作用。
5.5设备
5.5.1
应制定标准溶液和其它内部标准物质的制备、标定、验证、有效期限及其标识的文件化程序,并保存详细记录。
“自查结果说明”栏应逐个条款进行描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本核查表只在CNAS-CL10适用时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F GE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6测量溯源性
5.6.1
实验室进行标准物质(参考物质)核查时,应制定核查计划、核查方法,保存详细记录,进行结果评价,保证其溯源性。
5.9检测和校准结果的质量保证
5.9.1
实验室应根据有证标准物质的来源情况、检测或校准的特性和范围以及实验室人员的多少来制定内部质量控制计划,该计划须包括可疑结果的判断准则。适当时,内部质量控制计划所采用的技术可包括,但不限于:
附表7(CNAS-CL10:2006)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核查表
5技术要求
条款
核查内容
对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名称、编号及章节/条款号
自查结果说明
备注
5.2人员
5.2.1
实验室授权签字人应具有化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三年以上相关技术工作经历。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应具有足够的化学相关领域检测工作经历(至少十年)或次级标准物质进行结果核查;
----由同一操作人员对保留样品进行重复检测;
----由两个以上人员对保留样品进行重复检测;
----使用不同分析方法(技术)或同一型号的不同仪器对同一样品进行检测;
----参加能力验证或其他实验室间试验比对活动。
----所有内部质量控制计划结果均应详细记录并进行结果评价。
5.2.2
实验室人员应接受有关化学安全和防护、救护知识的培训。关键检测人员(熟悉各项检测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应掌握化学分析测量不确定度评价的方法。
5.3设施和环境条件
5.3.1
实验室应制定并实施有关实验室安全和人员健康的文件化程序并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填表说明:1.“自查结果说明”栏应逐个条款进行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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