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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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辞职辞退管理制度规定

员工辞职辞退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辞职辞退管理工作,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正常的人力资源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员工。

第三条员工辞职辞退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章辞职管理第四条员工提出辞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并说明辞职原因。

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收到辞职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辞职申请进行审核,并在审核无误后出具辞职证明。

第六条员工辞职后,应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交接工作、归还公司物品、办理社保关系转移等。

第七条员工辞职后,公司应根据员工在公司的服务年限和离职原因,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八条员工辞职后,如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辞退管理第九条公司有权根据以下情况辞退员工:1. 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2.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3.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4. 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公司决定不再续签。

第十条公司辞退员工,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并说明辞退理由。

第十一条员工被辞退后,公司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给予经济补偿。

第十二条员工对辞退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辞退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公司提出申诉。

第四章离职手续第十三条员工离职时,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离职手续:1. 员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离职申请;2. 人力资源部门对离职申请进行审核;3. 员工完成工作交接;4. 员工归还公司物品;5. 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社保关系转移、终止劳动合同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离职、辞退与除名管理规定

离职、辞退与除名管理规定

离职、辞退与除名管理规定一、离职1、在试用期内离职的员工,须提前七天填写离职申请书,按审批程序进行批准后,在规定日期内办理离职手续。

2、已被正式录用的员工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填写《辞职申请书》,交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签署意见后,在规定日期内办理离职手续。

3、员工离职应按公司规定,办办妥工作移交手续并归还所有属于公司的财产,方可正式离职。

如所领用的公司财物遭受损坏或遗失的应按相应价值赔偿。

4、离职当日,辞职者到人资部领取《离职单》,并依次由相关部门签字后交人资部核算工资后由财务发放。

5、员工若辞急工(提出辞职申请后后马上离职),需补偿因突然缺岗给公司生产或经营造成的损失,最低不少于员工本人一个月的基本工资。

6、未办离职手续自行离职者,其未领取的薪资和奖金全额作为补偿因突然缺岗给公司生产或经营造成的损失。

7、若公司已为其购买了社会保险的员工,在其离职手续办妥后,公司按社会保险条例规定为其办理停保手续。

二、辞退有下列情况者公司将解除其劳动合同:2、精神或身体健康状况不能满足公司生产、管理岗位要求者。

3、工作能力或工作业绩不佳或消极怠工者。

4、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者。

5、因公司编制改变,机构精简及其它公司业务变化等产生富余人员时。

辞退员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其本人和所在部门后,按照员工离职手续进行办理,并到财务部结算工资。

三、开除有下列情况者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开除:1、打架斗殴、恶意中伤、造谣诽谤、威胁恐吓上司或同事,强行索要同事财物者。

2、工作消极怠工,屡教不改者。

3、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影响者。

4、违反公司规定的经营与公司同类产品及与职务有关的业务,为其它单位和个人提供5、公司的工艺、技术、设备、备件、采购等信息及资料,私自外出从事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服务两次者。

6、因违法犯罪、判刑、劳教者。

被开除的员工参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必要时移交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

一线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一线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一线员工的离职管理流程,保障公司运营的稳定性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一线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销售、客服、后勤等岗位。

三、离职定义以下情况均视为一线员工离职:1. 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申请;2.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员工进行辞退;3. 员工因事、因病离岗超过三个月;4. 员工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离职。

四、离职手续办理程序1. 提出申请: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

2. 审批流程:部门经理审核申请,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将通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3. 办理离职手续:(1)员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手续清单》,按照清单要求办理以下手续:①归还公司物品:包括工作证、工作服、工具、办公用品等;②结清工资:根据公司规定,核算员工应发工资、奖金、补贴等,结清工资;③办理社保转移:协助员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④归还借阅资料:归还公司借阅的书籍、资料等;⑤办理离职证明:员工需在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证明》。

(2)离职面谈:人力资源部将组织离职员工进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为员工提供离职后的职业规划建议。

4. 离职交接:(1)离职员工需在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按照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确保工作交接顺利进行;(2)部门经理需对离职员工的工作进行评估,对离职员工的工作表现给予客观评价。

五、离职补偿1. 员工离职前,根据其在公司的工作年限,享受相应的离职补偿。

具体补偿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

2. 员工在离职前一个月内,如因工作原因造成公司经济损失,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2.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3. 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公司一线员工的离职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方案5篇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方案5篇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方案5篇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篇11目的:为规范公司离职员工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主要内容3.1职责行政人事部负责员工离职审批离职手续办理,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的离职审批,工作交接,并配合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

3.2定义3.2.1合同离职:指员工与公司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而离职。

3.2.2员工辞职:指合同期未满,员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工作。

3.2.3自动离职:指员工因个人原因离开企业3天以上,包括不辞而别或申请辞职但未获公司同意而离职。

3.2.4 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公司因不可抗力等原因的(需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5)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况。

3.2.5 公司辞退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况。

3.3 工作程序3.3.1 合同离职3.3.1.1行政人事部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将《劳动合同续订/终止意向书》送达员工本人,员工须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表达自己的意见反馈至行政人事部,否则视为员工自愿终止劳动合同。

3.3.1.2终止劳动合同的,行政人事部向员工发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员工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和项目完成交接工作等事项后方可依法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精选6篇)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精选6篇)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精选6篇)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篇11.制定目的规范本公司员工离职作业流程,确保离职交接工作顺畅进行。

2.适用范围公司三职等(含)以下员工的离职作业。

3.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的管理部门。

4.内容4.1离职类型及申请要求4.1.1辞职:自动请辞离职(1) 三职等(含)以上须提前一个月申请(2) 一、二职等须提前10天申请4.1.2辞退:解雇离职因故被解雇者,公司应事先通知员工,由其直属主管或部门经理提出申请。

4.2离职程序4.2.1员工辞职,由本人向人力资源部索取《员工离职申请单》,并按《员工离职申请单》上所列事项具体填妥后,亲自持单向单上所列各部门办理手续。

4.2.2若属辞退情形,则由其直属主管或部门经理向人力资源部索取《员工离职申请单》,并在《员工离职申请单》上“离职缘由”栏内“公司因素”的“其它”项中注明缘由,其余交由员工本人持单向单上所列各部门办理手续。

4.2.3离职流程:离职申请→直接主管、上级主管签批→本部门手续办理→人力资源部手续办理→财务部手续办理→(副)总经理签核→离厂4.3离职移交离职人员提出《员工离职申请单》,经直属主管核准后,即可办理离职移交。

4.3.1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时,应由直属主管指定接收人接收;若无适当的接收人,应暂由该职务的直属主管进行接收。

4.3.2移交人与接收人在办理职务移交时,均应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托付他人代理。

4.3.3各项移交,由各部门经办人员在《员工离职申请单》上签核即可,必要时需填写《工作移交清单》。

4.3.4离职人员原职务上的、代管的或正办理中的工作、文件资料(公司规章、公文、报表、技术资料、图样)等均应列入移交。

4.3.5对已办而未结案的事项,离职人员需向接替人或有关部门交代清晰。

4.3.6离职人员原领用的器材、工具、文具(消耗性除外)、印章等,应交还有关部门。

4.3.7移交手续未完备前,应保留移交人当月薪资,待其移交完成后,再行支付。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文(4篇)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文(4篇)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管理,确保离职程序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利益和员工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离职管理,包括辞职、解聘、合同到期、退休等形式的离职。

第三条公司建立离职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离职管理制度、审查离职申请、解决离职问题等工作。

第四条公司鼓励员工在正常合同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提前解决离职手续。

第五条公司员工离职必须经过公司审批,未经公司批准不得离职。

第六条离职员工应当认真履行离职手续,如有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条离职员工必须保守公司机密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的技术、业务和客户信息。

第八条离职员工享有应有的离职待遇,包括工资结算、离职证明、劳动关系转移等。

第二章离职申请第九条员工提出离职申请时,应书面向公司提出申请,说明离职原因和离职日期。

第十条公司在收到离职申请后,将组织离职管理委员会审核,并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第十一条离职申请需要公司批准,未经公司批准不得离职。

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拒绝离职申请。

第十二条如离职申请被批准,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离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离职程序第十三条公司发出离职批准后,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离职程序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四条离职员工应当清算工作任务,交接相关资料,并如实记录在职期间的工作经验。

第十五条离职员工应当清算工资待遇,包括向员工结算工资、假期补偿、奖金等。

第十六条离职员工应当办理离职证明等相关手续,并交还公司财务、设备等物品。

第十七条离职员工应当提交离职报告,对在职期间的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建议。

第十八条离职员工应当完成与公司之间的清账工作,包括清偿借款、返还物品等。

第十九条离职员工应当遵守公司保密协议,不得泄露公司机密和商业秘密。

第四章特殊情况的离职第二十条如员工因病、伤、婚丧、生育等特殊原因需要离职,应向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二十一条公司在接到员工特殊离职申请后,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员工离职规章管理制度5篇

员工离职规章管理制度5篇

员工离职规章管理制度5篇员工离职规章管理制度【篇1】1.目的为了规范离职操作流程,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主要职责3.1人事行政部负责员工离职面谈、离职的审批与离职手续的办理。

3.2 各部门行政助理负责监办部门内交接工作。

4.制度内容4.1 辞职4.1.1 正式员工应提前三十日向上级主管及人事行政部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写明辞职原因;试用期内员工提前三天向上级主管及人事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写明辞职原因。

4.1.2主管与员工沟通,了解离职原因,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

经部门主管/经理签署意见后(如有辞职报告可附后),交人事行政部。

4.1.3人事行政部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后,了解离职原因签署批准意见。

4.1.4员工的辞职申请均需按照审批权限批准签字后交人事行政部确认备案。

4.1.5 通过审批后,人事行政部通知离职人员办理离职手续。

4.2 辞退4.2.1 辞退正式员工须由该员工上级主管提前三十日以上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写明辞退原因(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经部门主管/经理批准后交人事行政部。

4.2.2 人事行政部须核实辞退原因是否属实,签署审批意见。

4.2.3员工的辞退申请均需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审批签字后交由人事行政部确认备案。

4.2.4通过审批后,主管告知员工辞退理由和离职时间,安排员工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离职。

4.3 离职手续4.3.1 离职人员在本部门工作移交完毕后,凭部门主管/经理及部门助理签字的《离职交接清单》至相关部门移交工作、物品。

各部门接待交接的人员应认真检查相关记录,确保离职人员各项款项、物品及工作移交清楚、完毕。

4.3.2离职人员将完成的《离职交接清单》交至人事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

人事行政部发放离职证明,办理养老保险等停止或转移手续,在一个月内,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日期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不负责咨询、办理等相关事项。

公司员工离岗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离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离岗管理,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秩序,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实习人员等。

第三条员工离岗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离岗程序合法、合规。

第二章离岗类型第四条员工离岗分为以下类型:1. 辞职: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2. 离退休: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3. 调离:员工因工作需要或个人原因调离公司;4. 解除劳动合同:因公司原因或员工原因解除劳动合同;5. 其他离岗:员工因其他原因离岗。

第三章离岗程序第五条员工提出离岗申请,应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部门负责人对离岗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将申请报送人力资源部。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对离岗申请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审核内容包括:1. 员工是否符合离岗条件;2. 员工在岗期间的表现;3. 员工离岗原因是否合理;4. 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是否按规定结算。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将审核意见报送公司领导审批。

第九条公司领导对离岗申请进行审批,审批结果通知人力资源部。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领导审批意见,办理员工离岗手续。

第四章离岗手续第十一条员工离岗前,应办理以下手续:1. 结清工资、福利待遇;2. 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人事档案转移、离职证明等;3. 退还公司财产,如办公用品、工作证等;4. 部门负责人对员工工作交接进行确认。

第十二条员工离岗手续办理完毕后,人力资源部将离岗员工信息录入公司人事管理系统。

第五章离岗待遇第十三条员工离岗待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辞职员工享有以下待遇:1. 依法享受离职经济补偿;2. 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3. 依法享受其他离职待遇。

第十五条其他离岗类型员工待遇参照辞职员工待遇执行。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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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辞职管理规定
一、目的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人员的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的流动程序,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辞职程序
第二条凡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合同或由劳动关系的员工辞职,应至少在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辞职申请。

第三条部门负责人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

第四条员工辞职申请书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签署一件审批。

第五条员工辞职申请获准,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部门负责人应按其他人员进行工作交接。

第六条在所有必需的离职手续办妥后,到财务不领取工资。

第七条退回辞职个员工的所有有效证件。

三、离职谈话
第八条员工辞职时,部门负责人或办公室主任代表公司与离职员工谈话,谈话内容包括:
(一)审查劳动合同;
(二)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三)审查其了解公司商业秘密的程度,并嘱咐其保守公司商业秘
密的法律责任;
(四)负责工作的进度和担当的责任。

第八条员工辞职,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应与离职人员做移交谈话,交接工作事项,交接工作包括:
(一)收回公司所属的钥匙、名片等;
(二)具体承担工作交接;
(三)回答员工可能提出的问题;
(四)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四、辞职手续
第十条领取《员工离职手续单》,按要求办理手续;
第十一条辞职员工应移交的工作及物品
(一)公司的文件资料、电脑磁片;
(二)公司的项目资料、技术资料、客户资料等管理资料;(三)公司办公用品、工具等;
(四)公司配用的物品、宿舍、车辆;
(五)其他属于公司的财务。

第十二条有关部门要对交回的物品进行清点检查,对丢失或严重损坏的,要给予赔偿。

第十三条到财务部结算工资及其他费用
第十四条转调人事关系、档案、党团关系、社会保险关系。

第十五条员工离职手续须由本人亲自办理。

五、工资结算
第十六条结算款项:
(一)当月出勤工资;
(二)其他应负但尚未付的款项
第十七条扣除款项
(一)员工欠付公司的借款、罚金;
(二)员工对公司为办交接手续的补偿费用;
(三)原承诺培训服务期未满的补偿费用;
(四)提前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违约金。

如应扣除费用大于支付员工的费用,则应收回全部费用后予以办理人事、档案等
的转移手续。

第十八条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辞职得即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不能再以公司名义对餐进行联络工作。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解释、修改、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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