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民诉三大本阅读后的几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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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司考风云过后的一点经验

经验---司考风云过后的一点经验

(提醒大家一下,人人上有很多同类文章,大家注意作者考试时间,此文是12年考生写给13年同胞。

愿大家13年国家司法考试有个不错的成绩。

)经历过国家第一大考后,深知人品的重要性,所以不管多花时间,都还是要写一篇这样的东西来攒人品的。

言归正传,此文比较适合法本的同学看,专业不对口的话怎么复习我没经历过也不是很懂,况且咱华政疯人院的考试历练,再怎么说,对大家知识的理解与储备也还是起了不少作用的。

首先说几个误区:误区一:及格万岁。

人是很贱的,司考更是。

不要指望自己朝着360的目标进发,最后真能够及格万岁。

定下的目标再怎么也得有个400+吧,不然就别去考了,好好过暑假吧,置于怎么调整心态,这便是各位看官自己的事了。

误区二:司考是门放弃的艺术。

我想真能90%拿下哪一科的大神并不多,如我般的众屌丝们还是踏踏实实的全面复习吧,别想着是该放弃经济法还是行政法了,这不科学。

误区三:迷信机构机构只是组织,神的只有老师。

如果你复习思路不清,自制力不强,那请报个班,如果你想自由、自主的复习,那么请待在学校,待在家。

没有最合适的去处,只有最合适的节奏,找准自己的节奏才是关键。

具体机构我就不推荐了,各地区的情况不一样,也不会瞎说。

误区四:迷信真题真题需做,但要适可而止,不要花大量的时间在历年真题上。

这两年考点的重复率越来越低,题目思路也越来越不能让人理解。

再者,过早年份的真题,由于当时法律文件的差异,答案反而会让你摸不着头脑,做09年后的便好。

(含09年)误区五:司考是中国第一大考只要你两个月的时间全身心投入,过司考不是件很难的事。

要有信心。

我的复习时间:7.11-9.21 74天累计复习时间:844h (未报班)所以,现在还没有开始看书的同学千万不要着急,司考通过的关键不在于知识的阅览量,而在于储备,在于最后2、3个月内是否能够耐下性子来疯狂的学习。

本人信息比较闭塞,我知道的13年较12年有大改的法有民诉与刑诉,民法的小部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肯定也会大改,十八大嘛,行政法好像也要再加,所以大家注意一下,不要看了旧版的教材,形成了错误的印象,到时你会发现想忘都忘不掉,特别是两大诉讼法,可千万别看13年以前的教材了,浪费时间。

司考学习经验—我的思考路

司考学习经验—我的思考路
源自终点亦是起点,我们再次出发
前路无限,加油,加油,加油!
祝大家顺利通过司考 谢谢!!
第一遍: 时间:3.25—5.31 要领:两条主线,细看精读, 重在理解。 资料:三大本,指南针法条。
步骤: 商经法→法理学→民 法→民诉→刑诉→行诉→司法 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三国法→刑法→宪法→行政 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制 史
第二遍: 时间:6.1到8.10(这个阶段放得时间长一是因 为这是考试月,有期末考试和英语四六级考 试,而且这个阶段要做真题也很费时间) 要领:一条主线,重在扫盲,真题检验,适 时纠错。 资料:大纲,三大本,张能宝真题,指南针 法条。
这可是关键阶段哦
A:三大本看了几遍了? B:你怎么还看三大本 啊?!!! C:三大本能看完吗?看完 了记得住吗? D:呵呵,三大本啊 E:哦,还是三大本 ----三大本那么厚,藏也藏不住啊,嘿嘿 ---
我的答案就是:坚定地走下去
步骤: 商经法→民诉→刑诉→行 诉→刑法→行政法→民法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 制史→法理学→宪法→国 际法→司法制度→国际私 法→国际经济法
要保持好的心态,就要适当放松 养成晨练的习惯,可以舒缓心情,强健 体魄,保持良好的心态
第三遍: 时间:8.10—9.10 要领:以听为主,二做真题,勤查法条,巩 固提高 资料:录音,真题,指南针法条,三大本
录音: 阮齐林刑法 陈少文刑诉 林鸿潮行政法 段波民法 郑其斌民诉 曹新川知识产权 杨帆三国法 叶晓川法制史 邹建章论述题
一 飞 冲 天 机 待 伏

我的司考路
刚才几位大师已经把司考的主要经验介 绍过了,他们说的很对,重复的话我不想多 说了。以下就我的经验,介绍一种学习方法, 顺便说一下要有什么样的心态和毅力才能坚 持这种方法。

民事诉讼三个证明标准

民事诉讼三个证明标准

民事诉讼三个证明标准
民事诉讼应当遵循原则,以求出良好的审判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提出证据,并由法院评估证据的真实性及其重要性,以确定案件事实。


了便于法院判定案件事实,现有的民事诉讼法定下了三种证明标准,即直接证据、间接证
据和引证证据标准。

一、直接证据
直接证据是当事人提起诉讼时,第一手自然因素(确凿无疑)或事件状况记录首先被
提到法庭。

这些证据包括直接事实证明文件、真实照片、发票、合同、音频录音、身份证、收据、书信等。

这些证据由于其简单性、明确性和相关性,在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意义。

二、间接证据
间接证据是法庭评估证据的分支,它不是由当事人直接提出的,而是通过据此归纳出
来的。

例如,一只很小的狗吃了大量肉,那么它可能会变胖。

所以,当前例子中的狗变胖
就是一种间接证据。

间接证据是法庭从各种事实及对案件有效大局后判定的,因而其可靠
性不高。

三、引证证据
引证证据是来自有关规范解释的证据,它可以包括法律法规、政府命令、司法认定、
学术文章等。

引证证据除了有助于了解案件要素,还有助于当前事件的复杂性发挥明确的
解释和作用。

引证证据可以加强对诉讼者权利要求和辩护方辩解的证明。

总而言之,直接、间接和引证证据是民事诉讼中共同用到的规范。

尽管每种证据各有
特点,但它们共享着从实践中发现、证明和认可的目的。

当事人应当仔细准备这三种证据,以达到更好的审判结果。

2013司法名师推荐秘籍

2013司法名师推荐秘籍

2013司法名师推荐秘籍佳乐考资按语:1、本文旨在当下混乱的司考市场下给大家拨开迷雾,笔者最近发现很多童鞋转载本文,转载请注明出处!很多童鞋转载了我的2012年版本(2012年2月17日版),由于本文的字数限制问题,本文根据每年情况变化会进行适时性的修改,13年根据本人了解总结出2013年版如下:2、一门科目,只要认准一个老师,最多两个,而且这两个要能互补或者补强的,当你选择好了之后,其他的就连看都不要看,除非你这门的体系已经非常了解,已经有足够的辨别力,我在后面介绍各科老师的时候,会尽量给出我的最终选择,推荐的教材,基本上是最详细的本版,牛X的老师都是走穴的,你懂的。

本人咨询QQ刑法刘凤科+柏浪涛首语:司法考试刑法现在考察德日新理论,不再考察前苏联理论,现在司考市场上的刑法教材混乱,请注意甄别,杨艳霞、袁登明、徐光华、阮齐林、陈永生、罗翔、刘逢校等等讲授内容徘徊于新旧理论的老师,建议果断放弃,同时,司考刑法部分新理论的考察,已经进入深水区,第四层考点的大面积涉及的趋势,已初步成形,刑法对新理论的考察,趋势是逐年深入。

张明楷、周光权、陈兴良这三位中国刑法界的刑法三剑客,正通过司法考试命题人这个舞台向中国法学界的青年人传递一个信息,知识不更新便会被淘汰。

同时,现在市场上讲授新理论的老师只有五位:刘凤科、柏浪涛、韩友谊、方鹏、王海军刘凤科——张明楷弟子,温和新理论。

柏浪涛——周光权弟子,温和新理论。

方鹏——陈兴良弟子王海军——张明楷弟子(在读)(新人,12年才知道张明楷还有这么个弟子,是弟子,这点没问题。

)韩友谊——张明楷《刑法学》的读者。

乐毅?乐哥也是讲新理论的???NO!刑法新理论这玩意,是讲血统的!不是你为了适应命题人的理论(或者说适应市场需求更贴切?)半路出家就可以讲得好的!貌似乐哥09、10年还在讲旧理论吧!?这一点,乐毅和韩友谊是一样的,新理论的半吊子,这个问题下面再说,只不过韩友谊出家得早一点!虽然他讲课很黄很搞笑!但是司考不是拿来给你讲相声的!1、柏浪涛,命题人周光权弟子,温和新理论,刑法异议区审核人之一,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汇编》刑法部分实际执笔人,你懂的。

[VIP专享]2013《民事诉讼法》全文

[VIP专享]2013《民事诉讼法》全文

2013民事诉讼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录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二章管辖 第一节级别管辖 第二节地域管辖 第三节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第三章审判组织 第四章回避 第五章诉讼参加人 第一节当事人 第二节诉讼代理人 第六章证据 第七章期间、送达 第一节期间 第二节送达 第八章调解 第九章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十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十一章诉讼费用 第二编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起诉和受理 第二节审理前的准备 第三节开庭审理 第四节诉讼中止和终结 第五节判决和裁定 第十三章简易程序 第十四章第二审程序 第十五章特别程序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选民资格案件 第三节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 第四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第五节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第六节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第七节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第十六章审判监督程序 第十七章督促程序 第十八章公示催告程序 第三编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一般规定 第二十章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二十一章执行措施 第二十二章执行中止和终结 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三章一般原则 第二十四章管辖 第二十五章送达、期间 第二十六章仲裁 第二十七章司法协助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司法考试复习资料大全

司法考试复习资料大全

司考过关必须养成的十大习惯提要:有人说司法考试是“中国第一考”,但每年都有人能顺利通过,学习前人的经验方法也可以为我们省下一些精力。

做一件事情坚持到底就是胜利,复习是一件很艰辛的事情但是当学习也变成一种习惯的时候,成功往往就是顺其自然的事情。

每天一定要坚持复习,哪怕你看书看得想吐,也要完成计划以后再去吐!1、在职考生的双休日和长假:当复习完成一遍之后,复习昨天的知识远比学习新的知识重要得多,所以原则上不学习新东西,专门用于测验和回顾、反思,查漏补缺,复习基础知识。

2、每周:抽15分钟反思一周学习情况,制定下周学习计划。

3、每月:抽30分钟在不受打扰的情况下回顾当月学习情况,制定下月学习计划。

4、法条的记忆不能单凭强记,需要理解。

有考友说:“当时学习的时候有一个误区,就是简单的认为司考无非就是背法条,只要有好的记忆力就行”,司法考试涉及的法条,并不是凭记忆力好就能记住的。

哪怕你过目不忘,考试的时候把法规从脑中翻查一遍也需要一段时间,就算你是天才,怕也来不及考试了。

因此,对法条的记忆,要理解,要重视教材和法规的结合。

5、用司考题库分科真题做每周配套练习,用司考题库分届真题或司考模拟题做每月评测;通过反复演练真题达到查漏补缺、掌握法条、强化记忆、完善考点体系的目的。

6、不动笔墨不读书,推荐“金字塔式做笔记方法”。

笔记可直接记在法规上,或者某一本比较全面的辅导书上。

有时候几个字就能代表几百字的知识。

这也是学到一定层次才能做到的,要争取任何考试都达到这种状态。

这也是做到书越读越薄的一个过程。

7、有记录复习日记的习惯:日记不要多,几句话就成,具体是记录今天看了多少书,有哪些考点不理解。

主要作用是,记录看书的进度,以便总结每天的不足。

每天所定的进度,应当尽力完成,以免拖累后面的安排,当你过了司考,回过头来看看,一定会感慨万千;8、教材法规真题以及各种资料相结合,各个击破。

有考生习惯于先将教材全部看一遍,看完把法规再看一遍,然后再看真题等等,但回头看看什么都没记住。

司法考试经验三司杀之利器

司法考试经验三司杀之利器

司法考试经验三司杀之一利器写在前面的话:在讲利器之前,先说些重要的“废话”,就不独立成章。

司法考试作为国考之一,当之无愧。

我心目中的国考,还有公务员和高考。

但是司法考试专业性强,且十八大改革后通过率将可能再压低。

应该没有多少考试,三十人的考场,最后少了十人的吧。

如果2012年把卷四和卷三放在第一天考,应该少更多人,因为12年民法卷考过的人都会觉得变态。

但是否真的那么难以跨越呢?其实个人觉得不是的。

12年有个学妹跟我一起考。

她初考,所以我把所谓的经验告诉她,虽然不知道能否帮助她,但考后她的一句话正是我当时感同身受的。

“感觉不是特别的难【应该把民法除外】,只是很多东西没有记住。

”我那时也有这种感觉。

这种感觉是认真去学习过的人才感受到的,那些只是去走过场的不会有这种感觉【虽然最后都有可能不过,但收获的东西是不一样的】。

其实很多都是老师讲过的,只是记忆量真的很大,而且跟考场状态也有关系,当然我觉得运气也占很大的成分。

12年的民法比刑法还难,就我自己的理解,不应该属于难,只是出题的方向感觉变了,那些东西老师讲过,但自己都不会当做重点,恰恰这次追根到原理的层面了,很多人突然就懵了,老实说我也是。

今年刑法出题人张明楷儿子也司考,换了周光权,所以相对来说感觉比往常容易些。

司法考试通过需要运气,更需要扎扎实实的学习,千万不要以为前三卷是选择题可以抱着运气的思想。

按数学概率,单选是四分之一的机会,多项是十一分之一的机会,不定项是十五分之一的机会。

但是考试不能按数学来算,因为你看了选项,就有个主观思想,很多选项都是来迷惑人的。

要是你不看题目不看选项才有概率。

司法考试需要坚持。

复习不能断断续续,要有连续性,不然很难把状态保持,找状态是很耗时间的,而且对你前面学的知识会造成很大影响。

但是不是要你整天都在学习,也要劳逸结合,打打球,跑跑步一点问题都没有。

运动真的很重要,不然几个月下来,你要胖很多斤的。

你累时想想当初为什么要去考,想想当你要放弃时,其实已经有一半人在放弃了。

司法考试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司法考试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司法考试心得体会(精选多篇)一、关于复习1.字材料我用的主要有三种三大本、指南针的法条和政法英杰老师打印的讲义。

(在后期我发现政法英杰出版的法条与指南针法条有异曲同工之妙在此也一并。

)使用时将三大本当作工具书来用相当于字典只用于查询。

大家都知道三大本上有7、80%的东东都是废话。

但是卷一的法理部分要详细阅读。

由于近两年对民法基础理论和诉讼法的理论知识考查有所增加所以这些部分也应重视。

指南针的法条将多知识点串联起来能够帮助你轻松掌握相关联的不同法条包括司法解释。

政法英老师的讲义是对各科知识的提炼与总结在后期复习时尤为重要。

重复:适合自己的材料才是最的。

2.关于培训班贵的不等于便宜的也不等于一无是处关键在于适合自己。

这里重点政法英杰的培训班。

3.关于老师名师不一定讲得名气不大的老师也不见得讲得不关键在于适合自己。

这里几位老师:张小平、张龙、刘安、郄鹏恩、李亮、李金明、董坤、何滨(重点他的行政法讲义)李佳、李仁玉、席志国、史飚。

再次重复:风格适合自己的老师就是最的。

4.关于时间不一定要前一年的11月就着手但一定要提早。

否则知识都堆积到后期会有重负如泰山的感觉效率低下。

5.是最重要的一点司考如同上阵打仗贵精不贵多。

在复习时一定要注重质量争取做到看多少记多少不贪多。

一定、一定不要老是觉得时间不够!切记!切记!二、关于考试1.放松心态注重细节不要有心理压力是老生长谈了。

细节决定成败才是最重要的这不但是世界500强企业的生存法则对我们的考试也同样地重要!一定要仔细读题类似于今年卷四第一题答错的童鞋不在少数。

2.慎用模板如果是第一次参加考试的童鞋现成的用的模板为我们省去了不少的气力。

但对于老考生来说还是慎用为妙。

在阅卷老师忙碌的工作中千篇一律的风格的字不敢保证会不会引起老师的疲劳感。

因此加强法学修养就显得极为重要。

3.加强法学修养这是一个很空很大的话题但是是有捷径可循的就是前面提到的把三大本上的法理学细细地研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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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民诉三大本阅读后的几点说明
众合教育_杨洋
诉讼法高分的经验其实很简单:
“一真题、一讲义、一法条,和一颗耐得住寂寞的心,这些足矣一真题、一讲义、一法条,和一颗耐得住寂寞的心,这些足矣。


1.证明责任的分配中明确指出有关法律对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此,在饲养动物致人侵权中第三人有过错被告无需举证,因为不属于免责减责事由。

同理医疗侵权纠纷中,医疗过错由患者承担。

2.简易程序的约定适用按照三大本观点,须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即法院享有最终决定权。

3.可以提出再审的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

4.当事人对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时间,民事诉讼法未直接作出规定,但从立法的总体精神看,
对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时间与对判决、裁定申请再审的时间应是一致的。

5.根据三大本的观点,在督促程序中,人民法院对于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进行的只是形
式审查,而不进行实质审查,即无需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

6.考生必须对比记忆仲裁前的保全与仲裁中的保全的区别。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仲裁前的保
全利害关系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而仲裁中的保全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请,而必须将保全申请书递交仲裁委员会,再由仲裁委员会按照民诉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

7.三大本依旧认为举证期限的确定有两种方式:即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法院同意,或法院
指定。

我认为这一点是不准确的,今年三大本在民诉法部分的错误不少,强烈不建议大家阅读三大本。

关于真题五卷本中的真题答案勘误我正在进行,因为有关问题要与组内其他授课教师探讨,达成一致意见,所以请童鞋们别着急,我一定负责到底,为你们保驾护航。

永远不要用你的现状去评判你的未来,因为只要你肯坚持,,就“永远不要用你的现状去评判你的未来,因为只要你肯坚持
一定会获得意想不到的东西。


一定会获得意想不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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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杨洋我一直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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