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行业税收政策解析与稽查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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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收新政解读及税务稽查风险防范

房地产税收新政解读及税务稽查风险防范

对未来房地产税收政策的展望
未来政策调整方向
未来房地产税收政策将继续关注市场 调控、公平税负、优化资源配置等方 面,同时加强税收征管,打击偷税漏 税等违法行为。
政策建议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建议政 府进一步明确政策导向,优化税收结 构,完善税收征管机制,加强政策宣 传和培训。
对企业税务风险防范的建议
建立风险评估机制
企业应建立税务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自身的税务处理进行自查 ,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寻求专业机构的帮助
企业可以寻求专业税务机构的帮助,进行税务筹划和风险评估, 以降低自身的税务风险。
04
房地产企业应对新政的策略
合理利用税收政策
关注政策变化
及时了解和掌握税收政策的变化 ,以便合理利用政策降低税负。
企业可以寻求专业税务机构的帮助,进行 税务筹划、税务咨询等服务,提高税务管 理效率和降低风险。
提高政府财政收入
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可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
新政实施的具体措施
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
01
针对新政的主要内容,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以确保新政的顺
利实施。
加强宣传和培训
02
对新政进行广泛宣传,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以确保新政的
正确执行。
建立监督机制
03
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新政的实施进行监督,以确保新政的
案例二:某房地产企业应对新政的成功经验
案例概述
某房地产企业在新政出台后,积 极调整经营策略,优化财务管理 ,成功降低了税务风险。
案例分析
该企业对新政进行了深入研究, 及时调整了财务报表和税务申报 ,加强了与税务部门的沟通,有 效规避了稽查风险。
案例总结

浅析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及管控策略

浅析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及管控策略

浅析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及管控策略房地产企业作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一直以来都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也迅速扩张,吸引了大量的投资者和企业参与其中。

随之而来的是各种税收风险,给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带来了诸多困扰。

合理管控税收风险成为房地产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本文将浅析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及管控策略,希望能给广大房地产企业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的主要表现1. 税收政策风险税收政策的变化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非常大。

政府的调控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及税率变动等都可能对房地产企业的税负产生影响。

税收政策的不确定性给房地产企业带来了很大的税收风险。

2. 税收合规风险房地产企业在涉及税收方面的合规要求非常严格,一旦出现税收违规行为,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由于税收法规繁杂,企业的管理层往往难以全面掌握,容易出现税收合规风险。

3. 税收逃避风险房地产企业普遍存在着逃避税收的现象,如虚报、少报、漏报税收等行为。

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处,将产生很大的经济损失,甚至会对企业的正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

4. 税收争议风险在税收征管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与税务部门的纠纷。

一旦发生税收争议,企业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解决,严重影响企业的日常经营。

1. 加强政策预警和分析房地产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政策预警机制,密切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及时对政策进行分析和研究。

只有及时了解政策的变化,企业才能有效地应对税收风险。

2. 规范财务会计行为合规的财务会计行为是避免税收风险的重要手段。

房地产企业应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按照税收法规要求进行财务会计和税务申报,杜绝虚假的财务会计行为。

3. 积极主动配合税务检查面对税务部门的检查,房地产企业应积极主动地配合,主动提供材料,积极配合税务部门的工作,及时解决问题,尽量避免发生税收争议。

4. 提高财务和税务人员素质房地产企业需要提高财务和税务人员的素质,加强培训,提升专业水平。

房地产行业税收问题及稽查对策分析(共5篇)

房地产行业税收问题及稽查对策分析(共5篇)

房地产行业税收问题及稽查对策分析(共5篇)第一篇:房地产行业税收问题及稽查对策分析近年来,我市房地产行业快速发展,成为地方税收主要增长点之一,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较复杂,企业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导致税收征管难度加大,甚至有少数企业出现偷税现象,为此,我们通过调研,详细掌握了该行业项目运作及会计核算,初步发现了税收违法特点并就如何开展税务稽查提出了相应对策。

一、房地产企业项目运作及会计核算特点(一)项目运作的程序一个房地产项目从开始立项到销售结束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开工前期):通过土地交易中心组织的土地挂牌、招标、拍卖程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取得计划委员会印发的正式计划书→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用的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局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其中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建设局将对房地产企业所开发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勘察合同、分包合同、监理单位以及资金量是否备足等情况进行审查)。

第二阶段(组织施工期):通过正式的招标程序,组织安排施工企业进场施工。

第三阶段(预售期和产权转移期):根据国家规定的完工程度或投资比例,办理预售证组织房屋销售。

预售房屋时必须取得房屋主管部门批准的预售许可证。

房屋产权移交给购买者,必须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交易手续。

(二)会计核算特点1、收入核算房地产企业其主要经营收入项目包括“土地转让收入”、“商品房销售收入”、“配套设施销售收入”、“代建结算收入”、“出租产品租金收入”。

2、开发成本核算(1)开发成本核算的内容。

前期费用(征地费、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土地契税、土地出让金);开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材料费、配套设施费、配套费);开发间接费用(为开发产品而发生的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保费等)(2)开发成本核算及结转的方法。

目前多数房地产企业结转开发成本的方法为: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成本对象总成本÷可销售总面积销售成本=已实现销售的可售面积×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由于房屋开发的自身特点,单位造价的形成会出现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之分,即:前期开发成本费用高,中后期开发费用减少,而且大量公共配套设施需在总销售面积中分摊,项目的开发周期一般又在1年以上;所以财务在核算销售成本时,项目早期会出现对计划预算的开发成本采取预提方式,随着中后期成本支出逐渐减少,开发成本的结转才会与实际最后成本逐渐接近,最后在工程办理竣工结算后,企业财务再根据“工程价款结算单”对预提数与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增加或减少有关开发产品的成本。

试论房地产公司的涉税风险及应对策略

试论房地产公司的涉税风险及应对策略

试论房地产公司的涉税风险及应对策略房地产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

随着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不断加大,房地产公司面临的税收风险也越来越大。

本文将从房地产公司的税收风险入手,分析其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一、房地产公司的涉税风险1. 财务数据的真实性房地产公司通常需要向政府部门报送财务数据,如营业额、利润、税收等。

如果公司的财务数据不真实,就很容易引发税收风险。

虚报营业额、利润,以减少纳税额;虚报成本,以增加税前利润等。

这些行为都会导致公司面临罚款甚至停业整顿等风险。

2. 税收政策的变化房地产行业的税收政策总是在不断变化,企业需要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并做出合理的应对。

近年来,我国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越来越大,税收政策也随之调整,这就给房地产公司的税务申报和纳税工作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容易导致公司出现税收风险。

3. 各级税务部门的监管力度税务部门对房地产公司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税务稽查的频次也在增加。

一旦发现公司存在偷税漏税等行为,就会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企业信誉受损的风险。

二、应对策略房地产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加强对财务数据的监控和审核,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建立财务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避免任何形式的财务数据造假行为的发生。

房地产公司需要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并做好调整和应对。

可以请专业的税务律师或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税收政策分析,及时修改公司的纳税策略,确保公司的纳税合规性。

3. 提高税务风险意识,规范纳税行为房地产公司要加强对税务风险的认识,建立健全的税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的纳税行为。

建立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确保会计核算准确、规范;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准确申报税款。

4. 积极配合税务部门的稽查工作房地产公司要加强内部自查,积极配合税务部门的稽查工作,及时整改并主动履行纳税义务。

如果公司发现纳税方面存在问题,要及时向税务部门进行自首,并主动支付相应的税款和滞纳金。

房地产涉税疑点解析与风险防范-PPT资料68页

房地产涉税疑点解析与风险防范-PPT资料68页

四、风险防范
1、房地产企业税收漏洞警示及实务梳理 2、房地产企业各环节常见涉税风险提示 3、房地产企业三种特殊资金的财税处理风险探视 4、解读房地产企业财务报表并进行相关税收风险分析 5、房产非常规租赁条款涉税风险分析 6、 代建房屋纳税风险不可忽视 7、建筑安装行业的涉税风险控制策略 8、房企未按时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存隐患 9、卖“楼花”不转权属纳税风险多 10、非违法避税的违法风险 11、控制税金成本 防范税务风险
三、涉税账务处理
1、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涉及利息费用的四种处理技巧 2、建筑企业总分包工程的三种会计处理技巧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临时设施的财税处理及案例分析 4、房地产企业获得政府给予的拆迁补偿款的税务处理 5、售后返租的税务处理及经典案例分析 6、集体土地集资建房的税务处理 7、房地产企业拆迁还房的账务与税务处理
8、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住房的税务处理及案例分析 9、清算后转让房产,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如何确定 10、土地增值税清算后收到的补退房差如何处理 11、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费用的涉税处理 12、建筑企业预收账款的财税处理及案例分析 13、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不同于项目清算 14、以房地产投资入股的涉税处理 15、房企地下车位出租一次性收费的涉税分析 16、房地产企业业务促销中礼品赠送的涉税问题 17、代建工程帐务及税务处理 18、土地增值税政策深度解析及清算技巧
案例2:房地产开发各环节税收政策汇集.rtf
案例3: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涉税政策
如果房屋建成后双方按一定比例分配房屋,则此 种经营行为,也未构成营业税所称的以无形资产投 资入股,共同承担风险的不征营业税的行为。因此 ,首先对甲方向合营企业转让的土地,按“转让无形 资产”征税,其营业额按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核 定。因此,对合营企业的房屋,在分配给甲乙方后 ,如果各自销售,则再按“销售不动产”征税。

房地产企业涉税政策解析与稽查风险防范

房地产企业涉税政策解析与稽查风险防范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包括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 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 收的一种税。
土地增值税的税率
根据增值额的不同,采用不同的超率累进税率,最低税率 为30%,最高税率为60%。
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 地产开发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以及其他扣除项 目。
关注政策变化和行业动态
及时了解政策动态
关注税务部门发布的政策法规,及时调整企业的涉税 处理。
分析行业趋势
了解房地产行业的最新动态和趋势,为企业的发展提 供决策支持。
参与行业交流
积极参加行业内的交流活动,与其他企业共同探讨涉 税问题。
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
加强培训和学习
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涉税政策培训和学习,提 高其业务水平。
风险防范措施的实施与效果评估
风险防范措施 实施过程 效果评估 案例总结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税收筹划、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等。
制定详细的风险防范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确保措施落 地。
定期对风险防范措施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确保风险得 到有效控制。
该房地产企业通过实施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成功降低了涉税 风险,提高了企业的稳健经营能力。
未来房地产企业税收政策 将继续深化改革,优化税 收结构,提高税收公平性 和效率。
加强监管
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税收 监管,加大对偷税、逃税 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税 收遵从度。
促进创新发展
鼓励房地产企业加强技术 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Βιβλιοθήκη 动产业升级和绿色发展。02
房地产企业涉税政策解析
土地增值税政策解析

房地产企业涉税疑点解析与风险防范

房地产企业涉税疑点解析与风险防范

房地产企业涉税疑点解析与风险防范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爆发展,房地产企业也成为了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房地产企业涉税方面,也存在一些疑点和风险,需要加以认真分析和防范。

首先,房地产企业涉税疑点之一是税收逃避。

一些房地产企业为了减少纳税额,在购买土地、完成房地产销售交易等环节上存在人为蓄意的遮盖和隐瞒,以逃避相应的税收。

比如,在土地出让环节,企业采用虚报、隐瞒购地价格等手段降低购地成本,以减少应纳税额。

此外,在销售环节,企业可能利用“二手房转岗”、“内部人事变动”等方式,将应纳税额转嫁给消费者或其他企业,以规避税务部门的税收监管。

其次,房地产企业涉税疑点之二是虚开发票。

房地产企业为了骗取国家和政府相关补贴或降低纳税额,可能会与不法商人合谋,采用虚开发票的方式进行欺诈。

例如,企业与不法商人合谋,虚报或伪造建设装修费用、房地产销售款项等,然后通过虚开发票的手段,将实际不存在的支出或收入正当化,并获得相应的财务和税务减免。

此外,房地产企业还存在税收资金占用问题。

一些房地产企业可能会将应纳税款暂时挪作他用,用于购买土地、扩大企业规模、追加资本金等,以获取更大的利润。

这种做法往往导致企业难以偿还应纳税款,进而引发税务部门的关注和调查,给企业带来经济和声誉损失。

针对以上涉税疑点,房地产企业应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首先,房地产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项业务流程,设立多层次的审核和审批制度,防范人为的虚报、伪造行为。

其次,企业应加强内部培训和问责机制,引导员工严格遵守税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并对不合规行为进行追责,形成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

此外,房地产企业可以与税务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与合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与交流,及时了解税收政策和法规的最新动态,主动解决涉税疑点问题,减少潜在风险。

最后,房地产企业应积极引入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定期进行财务、税务等方面的外部审查,进一步增强企业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试论房地产公司的涉税风险及应对策略

试论房地产公司的涉税风险及应对策略

试论房地产公司的涉税风险及应对策略房地产是一个高风险高回报的行业,尤其是在涉税方面更是考验企业的合规能力。

房地产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各种税收风险,如果不注意税收合规,很容易陷入税收纠纷,甚至可能面临罚款和损失。

房地产公司必须要重视涉税风险,建立科学的税收管理机制,不断提升税收合规水平,有效应对各种税收风险。

本文将从房地产公司的涉税风险出发,探讨其应对策略,以期为房地产公司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房地产公司的涉税风险1.购地税收风险房地产开发项目通常需要购买土地用于建设,而土地购置涉及到购地税。

购地税是房地产公司在购置国有土地使用权时需要支付的税费,缴税金额一般是购地总价款的3%至5%不等。

购地税的征收范围涉及到土地的出让金、土地增值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一旦购地税出现问题,可能导致项目延期甚至中断,造成经济损失。

2.资产转让税收风险房地产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资产转让的情况,而资产转让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等税收。

企业所得税在资产转让过程中是一个重要的税收环节,如果企业未能按照法定程序缴纳税款,就会面临税收风险。

土地增值税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拥有的土地及房屋在交易过程中所获得的价差所应缴纳的税金,一旦涉及涉税问题,可能导致公司面临罚款和损失。

3.房产税收风险房地产公司在持有房产过程中,也会面临房产税的风险。

房产税是对房地产所有者应税财产的一种税收,根据房产的类型和价值确定纳税标准,如果房地产公司未能按时足额缴纳房产税,就会面临滞纳金和罚款的风险。

4.其他税收风险除了上述三种税收风险外,房地产公司在日常运营过程中还可能面临其他税收风险,比如土地使用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这些税收都需要房地产公司加以关注和合规处理,否则就可能陷入税收风险之中。

二、应对策略1.建立科学的税收管理机制房地产公司必须建立科学的税收管理机制,明确税收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完善的税收管理流程和工作制度,规范税收的征收和缴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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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 房地产开发行业税收政策解析与稽查风险防范点击:82次发布日期:2010年12月22日房地产行业税收政策解析与稽查风险防范(2010.11)主讲人:赵恒群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东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税务系副主任;中国注册税务师,大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常务理事,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兼职教师,中税网特聘税务专家。

临沂国信税务师事务所顾问。

讲座内容:结合房地产开发业务会计核算办法,解析房地产行业各项税收政策,以及在涉税处理上应注意的问题,控制纳税风险。

本讲座共分四讲:房地产开发业务涉及的主要税种;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核算要求;土地增值税清算;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

第一讲房地产开发业务涉及的主要税种房地产开发业务涉及的主要税种,包括:契税、印花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以及企业所得税等,主要分布在土地使用权受让和房地产开发、转让、保有等各个环节。

一、契税契税,是以在境内转移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契税由土地、房屋权属的承受人缴纳。

(一)计税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计算缴纳契税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受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购买房屋,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成交价格,是指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

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购买的已装修房屋的装修费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1)以协议方式受让土地使用权的,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

(2)以竞价方式受让土地使用权的,计税价格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

2.受赠土地使用权或房屋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受让土地使用权、购买房屋的市场价格核定计税价格。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之间相互交换,以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

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由房地产转让者补缴契税;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

5.没有成交价格或者成交价格明显偏低的,征收机关依次按下列两种方式确定计税价格:(1)评估价格,即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相同地段、同类房地产进行综合评定,并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的价格;(2)土地基准地价,即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公示的土地基准地价。

(二)适用税率契税的适用税率是3%—5%的幅度税率,具体税率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三)契税的缴纳开发企业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与出让方或销售方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契约、协议、合约、单据、确认书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凭证。

开发企业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企业受让土地使用权缴纳的契税计入土地使用权的成本。

二、印花税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

各种应税凭证包括5大类: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一)基本规定房地产开发业务涉及的印花税,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土地使用权取得环节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或者购买旧房及建筑物,与出让方或出售方签订的合同或契约,属于“产权转移书据”,按照书据上所记载的金额和万分之五的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

开发企业从政府部门领取的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采取定额贴花,每件5元。

2.房地产开发环节开发企业从金融机构借款,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依照借款金额和万分之零点五的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

开发企业采购设备或材料物资,与供应方签订的购销合同,依照购销金额和万分之三的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

开发企业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依照勘察设计费金额和万分之五的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

开发企业将建筑工程出包给施工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依照承包费金额和万分之三的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

3.房地产转让环节开发企业与购买方签订的房地产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依据合同中记载的房地产销售金额和万分之五的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

开发企业销售旧房及建筑物,与购买方签订的销售合同,也按产权转移书据计算纳税。

4.房地产使用环节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作固定资产等,要办理房屋产权证,采取定额贴花,每件5元。

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所签订的租赁合同,依照租赁费金额和1‰的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

(二)税收优惠开发企业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纳印花税。

社会福利单位,是指抚养孤老伤残的社会福利单位。

自2007年8月1日起,开发企业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果能够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以按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印花税[1]。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土地使用税采取从量定额征收,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

(一)基本规定开发企业开发土地、建造商品房屋的用地,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1.土地取得环节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

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2.土地保有环节自2009年12月1日起,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纳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照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纳税款。

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纳税款的50%缴纳[3]。

自2009年1月1日起,因土地的权利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的,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土地权利发生变化的当月末[4]。

(二)税收优惠1.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至10年。

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享受免缴土地使用税5至10年的填海整治的土地,是指纳税人经有关部门批准后自行填海整治的土地,不包括纳税人通过出让、转让、划拨等方式取得的已填海整治的土地[5]。

2.自2007年8月1日起,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果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6]。

四、房产税房产税是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房产为征税对象,依据房产价格或房产租金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税。

(一)基本规定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售出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当按规定缴纳房产税[7]。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8]。

因房产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9]。

1.自用房产,以房产余值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0%至30%)]×1.2%2.出租房产,以取得的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3.出借房产,可以视为无租房产,由使用人依照房产余值代为缴纳房产税[10]。

承租人使用房产,以支付修理费抵交房产租金,由产权所有人依照租金计算缴纳房产税[11]。

4.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

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值准确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

将房产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计算房产税[12]。

(二)税收优惠1.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

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缴纳房产税[13]。

2.自2008年3月1日起,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计算缴纳房产税[14]。

五、营业税(一)基本规定开发企业销售已开发房地产,应按税收规定计算缴纳营业税。

实际执行中,应当注意下列问题:1.销售开发产品(1)开发企业将开发的建设性场地对外出售,按照“转让土地使用权”项目,依照销售额和5%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2)开发企业将开发建造的商品房屋对外销售,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依照销售额和5%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3)开发企业自己拥有施工力量,采取自己建造、自行开发销售商品房的,在转让环节应缴纳两道营业税。

①自建行为,按照“建筑业”税目,依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计税价格可以按照下列办法确定:计税价格=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3%)②销售行为,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依照5%的计算缴纳营业税。

计税价格是商品房的销售价格。

(4)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对外捐赠,应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计算缴纳营业税。

计税价格按照下列顺序核定:①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③按公式核定:计税价格=开发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5%)■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营业税计税依据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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