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新版}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本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本一、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本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目的在于规范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合规保存和有效利用。
本办法及实施细则的制定依据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等。
1.2 适用范围本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适用于本部门内所有与档案管理相关的工作,包括档案的创建、归档、检索、借阅、销毁等。
二、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2.1 全面性原则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应覆盖全面,确保所有相关档案的管理完整和准确。
2.2 规范性原则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国家、地方和本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
2.3 安全性原则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应保证档案的安全,防止档案的遗失、损毁、篡改等事故的发生。
2.4 效率性原则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应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提高档案管理的效能和效益。
三、档案管理的主要内容3.1 档案的创建与归档3.1.1 档案的创建应遵循相关制度和规定,采取合法、规范的程序进行。
3.1.2 意义重大、价值较高的档案应予以优先归档,确保其完整性和安全性。
3.1.3 归档文件应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整理和编号,确保其易于查阅和管理。
3.2 档案的检索与借阅3.2.1 档案的检索应遵循相关程序和要求,确保检索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2.2 档案的借阅应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并根据档案的敏感程度和保密级别进行控制和管理。
3.2.3 档案借阅期限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的安排,并记录在档案管理系统中。
3.3 档案的销毁与审批3.3.1 档案的销毁应遵循相关规定,提出正式的销毁申请,并经过相关审批程序。
3.3.2 档案的销毁应由专门的机构进行,确保销毁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3.3.3 档案销毁后,应编制销毁报告,并进行相关档案管理系统的更新。
四、档案管理的责任与义务4.1 部门领导4.1.1 部门领导应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章,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加强信息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提高公司内部管理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依法、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确保公司档案的真实、完整、准确、可靠。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的档案管理工作,涵盖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积极主动、全员参与、法规合规、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基本制度第五条公司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组织结构、管理职责和工作程序,规范档案管理行为。
第六条公司应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公司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整理、检索和保存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七条公司应制定档案管理工作计划,确保档案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八条公司应制定档案管理操作手册,明确各类档案的归档、借阅和销毁的具体操作指南。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档案室,确保档案的安全和防火措施。
第三章档案的归档和检索第十条公司应制定档案归档规范,明确不同类别档案的归档要求和流程。
第十一条公司应将纸质档案进行编号和分类,并建立档案目录和档案检索系统,方便日后的查阅和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应制定档案检索规范,明确档案借阅的程序和要求。
第十三条档案借阅申请应由相关人员填写并经过档案管理员审核后方可借阅,借阅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归还借阅档案。
第四章档案的保存和销毁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档案保存制度,明确档案保存的时间和条件。
第十五条档案保存期限届满后,公司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档案销毁工作,确保档案销毁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十六条档案销毁应经过严格审核和监督,销毁过程应有记录和证明,确保销毁后不再恢复。
第五章电子档案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准确和可用性。
第十八条公司应制定电子档案归档和备份规范,明确电子档案的归档、备份和恢复的具体要求。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九条对于档案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公司将根据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处理,违规人员将被追究相应责任。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本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制定本办法及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利用、销毁、安全保管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档案分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类,纸质档案以文件形式保存、电子档案以电子文件形式保存。
第四条公司档案应遵循透明、公正、保密、合法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档案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公司档案管理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和管理。
第七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与公司其他工作相结合,加强协作与沟通。
第八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制订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计划,并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第九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定期进行档案清理和整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进行定期的档案审核,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应按照规定,及时向档案部门提交相关的档案材料。
第十二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及时对收集到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和归档。
第十三条公司档案部门应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对档案进行分类归档。
第十四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制定具体的档案整理规范,保证整理工作的质量。
第三章档案保存与利用第十五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建立合适的档案保存环境,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备份,防止档案丢失。
第十七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加强档案利用的网络平台建设,方便企业内部人员进行查阅。
第十八条公司档案部门应根据需要,定期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档案利用情况报告。
第四章档案销毁与安全保管第十九条公司档案部门应按照一定的规定对档案进行定期的销毁和清理。
第二十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档案销毁程序和流程,确保档案销毁的合规性。
第二十一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加强对档案的安全保管,防止档案被非法获取。
第五章档案管理的法律与责任第二十二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最新版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促进档案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档案管理遵循的原则是科学性、规范性、实用性、保密性。
第三条公司档案管理的范围涵盖公司一切业务活动的有关档案。
第二章档案的定义与分类第四条公司档案是指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与公司业务活动相关的一切纸质和电子形式的文件、档案、记录等。
第五条公司档案分为机关档案、业务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等不同分类。
第六条公司档案应按照文件的形式、内容的特点和保存期限的长短进行分类,确保档案的管理和使用方便。
第三章档案的管理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机构,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公司档案的归档、借阅、销毁等操作应按照档案管理流程进行,确保操作规范、审批严格。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实现对档案信息的集中管理、查询和利用。
第四章档案的保管第十条公司应提供安全、干燥、通风、无虫害等保管条件,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公司应制定保密管理制度,对涉及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进行保护。
第十二条档案的保管期限应按照规定进行,及时进行归档和转存,避免档案遗失和损坏。
第五章档案的利用第十三条公司应制定档案利用制度,明确档案利用的范围、程序和要求。
第十四条档案利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利用的正当性和及时性。
第六章档案的销毁第十六条公司应严格按照规定的销毁程序和方法进行档案的销毁,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七条档案销毁应有销毁记录,并应保存一定时间,以备查证。
第七章档案的转让与接收第十八条公司转让档案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档案转让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第十九条公司接收档案应对档案进行核查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八章档案管理的监督与评估第二十条公司应建立档案管理的监督机制,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最新)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最新)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其完整性、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哈尔滨市档案条例》、《哈尔滨市企业档案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有关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公司档案指公司筹建以来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及下属各项目分公司。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其职责第四条管理部门档案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档案管理工作由总经理/项目分公司经理领导,集团行政部所属档案员直接负责各部门和所属各项目分公司的具体档案管理工作。
各项目分公司行政部设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担任项目档案管理专员,负责各自项目分公司日常档案管理工作。
各部门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管理职责集团总部档案室、各项目分公司、各部门及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办法,履行各自管理职责。
档案管理专员在档案工作上接受档案负责人的领导,档案负责人接受行政人事总监领导(部门及岗位管理职责详见附件二)。
第三章文件材料的收集与归档1第六条集团总部及下属各项目分公司、各部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必须及时收集、整理,按年度立卷。
第七条一项工作若涉及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由主办部门负责收集立卷。
第八条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应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
第四章档案的管理第九条集团总部及各项目分公司应设专门的档案库房对档案进行存放、保管,并指派专人负责档案库房的管理工作。
第十条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部门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收集管理,并于每年3月31日之前向集团总部/项目分公司行政部办理移交。
工程档案按各单位工程或在工期各节点分批移交。
第十一条集团总部档案室在接收移交的档案后,应对移交档案进行检查、汇总,并编制档案总目录。
第十二条集团总部档案室对档案应区分全宗、区分年度、区分类别分别存放、排列,存放档案必须有专用的档案装具,档案排列方法要科学,以便查找。
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保管,分散使用;(三)完整准确,安全可靠;(四)便于检索,提高效率。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其他部门应积极配合。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二)组织实施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三)负责档案库房、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四)开展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五)对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其他部门的主要职责:(一)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二)按照档案利用规定,提供档案查询服务;(三)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开展档案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档案应涵盖本单位所有业务领域和活动;(二)真实性:收集的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三)时效性:收集的档案应具有保存价值。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类整理:按照档案的性质、来源、时间等进行分类整理;(二)系统化: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三)标准化:按照档案标准进行整理。
第九条档案收集与整理的具体要求:(一)收集档案时,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整理档案时,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确保档案的系统性;(三)对收集和整理的档案进行编号,便于管理和查询。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保管: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二)定期检查: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三)科学保管:采取科学的保管措施,延长档案寿命。
第十一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利用:严格按照档案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制度进行档案利用;(二)合理利用:合理利用档案资源,充分发挥档案作用;(三)保密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依法进行保密。
企业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企业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1. 概述
公司的档案是重要的资产,对企业的发展和管理都起着关键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企业的档案,制定一套完整的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非常必要。
2. 档案管理办法
2.1 档案分类管理
将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同时按照档案的重要程度进行分类管理,采用密级制度进行保密。
2.2 档案收集、整理和保管
在档案收集、整理和保管上,应该注重规范性、严密性和保密性,确定档案保管责任人,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3 档案利用和归档
在档案利用和归档上,应该建立档案利用制度,保证档案资料被科学地运用,同时实行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安全归档。
3. 实施细则
3.1 电子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为规范电子档案管理,明确电子数据的属性和形态,实现电子数据的安全、合法和有效使用、管理、流转。
3.2 纸质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为规范纸质档案管理,对档案馆的场地、环境、设施和人员等方面进行规定,并进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规定,确保档案真实可信。
3.3 应急管理与灾备实施细则
为保障档案馆的安全稳定,制定了应急管理与灾备实施细则,明确应急措施和救援机制。
4. 结论
制定一个完整的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对于企业档案管理至关重要。
只有严格执行这些规章制度,才能确保企业档案的科学和规范管理,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和意义。
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制定最新档案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最新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档案法〉第二条所称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属于国家所有的,由国家档案局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具体范围;属于集体所有的,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征得国家档案局同意后确定具体范围。
第三条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永久保管档案分一、二、三级管理,分级的具体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家档案局制定。
第四条国务院各部门经国家档案局同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本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可以制定本系统专业档案的具体管理制度和办法。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建设列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档案机构,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统筹安排发展档案事业所需经费。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保障档案工作依法开展。
第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奖励;(一)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做出显著成绩的;(二)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三)对档案学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四)将重要的或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国家的;(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七条国家档案局依照〈档案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一)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和具体方针政策;(二)组织协调全国档案事业的发展,制定发展档案事业的综合规划和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三)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四)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国务院直属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属于登记范围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的档案工作,中央级国家档案馆的工作,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实施监督、指导;(五)组织、指导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六)组织、开展档案工作的国际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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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2019年第一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完加强全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的效率与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1.1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使用档案,特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公司各部门、各项目及员工从事作业、经营、管理、宣传及行政类文件、人事类文件、各类合同、财务管理等,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文字、图表、帐册、凭证、报表、技术资料、电子文件、声像、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1.3档案管理工作是公司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1.4档案管理工作采用“双部门管控,共同管理”原则,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
1.5档案管理指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登记、归档、装订、封存、销档等活动。
1.6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应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系统的原则。
二、归档范围2.1公司资料:公司章程、注册资料、验资报告、资质证书(原件、申办资料、变更记录、年检记录)、机构变革记录、公司大事记、公司年报/推文、各类固定资产资料(包括车辆)、企业文化建设和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视频、照片、录音等形式的历史记录。
2.2行政类档案:流程制度类文件、行政法规性文件、会议记录、各类公文、公司重大事件记录、政府职能部门颁发需要公司执行的各种行业标准、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相关机构来往的函件、物资采购(物资采购、库存、保管、调派等)管理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2.3人事档案:员工履历、学历及技能证书、考评、晋升、薪酬调降记录、奖惩记录、员工培训、工作总经、考勤资料、保险资料、人事任免、劳动纠纷、部门职责、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员工手册、员工合同、员工花名册、员工月度异动记录、组织结构变更与变革、年度组织发展规划、人员配比评估记录、进出人才库记录等。
2.4合同类:购销合同、租赁合同、广告合同、保险合同、项目合同、投资协议和其他合同(协议)等。
2.5财务类:申请单、报账单、票据、文件、原始凭证、计帐凭证、帐簿报表、纳税申报、统计报表、基础资料等有参考价值的原始资料和电子文档。
2.6项目档案①办公室:项目轨迹照片、简报、项目往来函件、温馨提示、通知通告、催收费记录、电子台账、项目会议记要、制度学习文件、上墙职责与行为规范、各类应急预案、维修资金申请材料等。
②设施设备类:维养记录、维修更换凭证、外包协议、③安全管理类:消防巡查记录、巡逻打点记录、车辆人员进出登记记录、④环境卫生类:清洁卫生记录与照片,园林绿化养护、栽种、修剪等记录与照片、清淘污水/雨水井记录与照片、建渣清运记录与照片等。
⑤客户服务类:业主/住户投诉意见台、邻里协调、入住业主的权属情况记录、变更档案、装饰装修管理档案等。
2.7电子档案:电子版档案遵循纸质分类建立文件夹,每月25日压缩打包发至综合管理部备档。
三、档案级别划分档案等级的划分标准根据档案文件的性质、重要性、档案类型及常用程度划分为四个等级。
等级的划分:一级为绝密文件(总经办及股东成员)二级为秘密文件(经理以及重要涉岗核心成员)三级为机密文件(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四级为普通文件(普通管理人员)3.1会议材料(除总经办中高层会议)、通知、报告、决议、总结、会议记录、文化推广、团建活动等属于普通文件,划分等级为四级;3.2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此类型文书属于秘密文件,划分等级为二级;3.3公司的各种请示、批复、高层管理会议记录等中高层管理过程中形成的重要议题与文件,划分等级为二级;3.4公司员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属于人事方面档案均为二级秘密文件;3.5除与业务部门相关联的收费台帐、票据、通知/通告等相关数据为三级机密文件,其它如公司财务报表、财务帐簿报表、统计报表等属于财务方面的档案均为一级绝密文件。
3.5公司的大事记及反映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属于机密文件,划分等级为三级。
3.6项目业务运营及工作轨迹文件材料,除项目往来函件为二级秘密文件,其它均列为四级普通文件。
3.7固定资产、行政法规性文件、与各机构往来函件等为二级秘密文件。
3.8公司资质、行政类其它文件为三级机密文件。
四、文件归类原则4.1归档文件的整理单位: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
文件正本与定稿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一件;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来文与复文为一件,本单位复文与外单位来文为一件,本单位去文与外单位复文各为一件;文件处理单有实质内容的有批示或办理情况的与文件为一件;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月报刊、报表、维修资金等每批次/册为一件;会议记录一份为一件,可装订成册保存。
4.2归档文件的整理原则: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4.3归档文件的整理要求: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已破损的文件应予修整,字迹模糊或易退变的文件应予复制;归档的文件所使用的书写材料、纸张、装订材料等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
4.4归档文件的整理方法:归档文件装订时,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复文在前,来文在后;文件批复结果在在前,请示文件在后。
此外,对重要文件历次修改稿都需要留存的,定稿在前,历次修改稿按时间顺序依次在后。
4.5归档文件的保管期限分类:根据文件的不同价值保管期限为短期(3-5年)、中期(5-10年)、长期(15-25年)、永久(50年以上);此期限中的短期、中期、长期年限为该档案失效后保存的年限。
五、档案编码标准5.1公司资料HLY-A(年份)(1)HLY-A1公司资料:组织结构变更与变革、年度组织发展规划、各类证照/证书、等资料。
(2)HLY-A2企业文化建设:公司年报、宣传推文及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和社会活动中直接或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素材等。
5.2行政类编号:HLY-C(年份)(1)HLY-C1会议记要:总经办会议记要、周例会议记要、议程上会讨论会议记要、安全生产会议记要、全体职工大会议记要等各类会议记录与照片等资料;(2)HLY-C2印鉴管理:印章管理资料、资质办理资料等。
(3)HLY-C3采购资产:物资采购、库存、保管、调派等管理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4)HLY-C4行政法规文件:公司行政法规性文件、行业行政法规性文件、与相关机构来往的函件、公司重大事件记录等。
(5)HLY-C5固定资产:公司固定资质采购、调派、报废、转移等资料、公车管理与使用记录等。
5.3人事类编号:HLY-R(年份)(1)HLY-R1员工基础档案(履历、学历及技能证书、离职证明等个人材料)(2)HLY-R2员工培训(计划、调查、评估、外/内部培训记录等)(3)HLY-R3员工合同:劳动合同、承揽合同、劳务合同等及合同台帐;(4)HLY-R4员工考评、调派、晋升、任免、奖惩、工作总结、人员配比评估记录等员工行为类记录档案;(5)HLY-R5管理制度: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规程、岗位职责及与制定各项制度有关的各项记录档案;(6)HLY-R6劳动关系管理档案:包括但不限于面谈记录、述职记录、纠纷协调记录、劝退记录、入职/在职跟进材料等。
(7)HLY-R7招聘档案:招聘岗位材料、月度/年度招聘分析表、邀约面试记录、渠道投放报告及招录成本费用等相关于招聘类资料。
(8)HLY-R8人事报告/通告:重要人事通知/通告、部门衔接文件、内外往来函件、政府职能部门最新重要通知/通告等。
(9)HLY-R9员工离职:包括但不限于离职申请表、移交清单、社保转移及在岗时所有个人档案资料等。
(10)HLY-R10员工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社保保险、人身意外险、工伤报销等材料。
(11)HLY-R11公司福利团建: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部门组织的团队活动、福利发放等。
(12)HLY-R12员工考勤:包括但不限于月度员工花名册、手工考勤、指纹考勤、请销假单等。
5.4单位合同HLY-U(年份)购销合同、租赁合同、广告合同、保险合同、项目合同、投资协议和其他合同(协议)等。
5.5财务档案HLY-F申请单、报账单、票据、文件、原始凭证、计帐凭证、帐簿报表、纳税申报、统计报表、基础资料等有参考价值的原始资料和电子文档。
5.6项目档案:HLY-B(1)HLY-B1办公室:项目轨迹照片、业务简报、项目往来函件、温馨提示、通知通告、催收费记录、电子台账、项目会议记要、制度学习文件、上墙职责与行为规范、各类应急预案、维修资金申请材料等。
(2)HLY-B2设施设备类:维养记录、维修更换凭证、外包协议、(3)HLY-B3安全管理类:消防巡查记录、巡逻打点记录、车辆人员进出登记记录等安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照片、文件等材料。
(4)HLY-B4环境卫生类:清洁卫生记录与照片,园林绿化养护、栽种、修剪等记录与照片、清淘污水/雨水井记录与照片、建渣清运记录与照片等。
(5)HLY-B5客户服务类:业主/住户投诉意见台、邻里协调、入住业主的权属情况记录、变更档案、装饰装修管理档案等。
5.7 以上档案立卷归当与分项说明,请参照第七条中7.3项“档案目录与分类”进行管理。
六、存档流程6.1适用范围:各部门、员工有收集原始档案的义务,及时将收集资料移交项目综合管理员统一保管。
6.2资料检查:综合管理员在资料登记前要对存档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经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立卷归档。
6.3资料登记:综合管理员要对存档资料进行详细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存档时间、存档部门、资料名称、资料类别等,以备查阅,登记后由存档人签字确认。
6.4资料分类:综合管理员根据资料类别分区存档并按时间顺序填写分区资料目录,保证资料存放位置的准确性。
6.5资料目录:综合管理员根据档案盒类别建立与更新封面目录,便于查阅。
6.6建立电子档案:对存档资料建立电子索引目录,实现资料存档信息化管理。
七、过程管理7.1原始文件资料统一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立卷存档、保管,公司及各部门的综合管理员做好平时文件的预立卷工作,并在事件结束后或每月25日归档日将预立卷的文件整理成册移交综合管理部保管,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7.2借阅:因公司或部门需要借阅文档的,应填好《档案查阅单》,员工不得随意外带有关公司重要的文件材料,确因工作需要外带,需办理档案外借手续即《档案外借审批表》,经综合管理部核准后,方可带出,用毕即归还。
阅档人对所借阅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更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
(注:如遇紧急外借情况需请示总经理,经总经理同意方可带出,并在事后完善手续)7.3档案保存期限及档案目录与分类7.4文件销毁:综合管理部每年清查过期限档案资料,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销毁时应有两人以上负责监销,并在《档案销毁清册登记表》清单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