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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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规程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规程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规程1. 引言本规程是为了确保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进行工作时的生物安全,防止病原微生物的泄漏和传播,并保护实验人员的安全而制定的。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使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人员。

2. 实验室设施要求-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必须具备相应的生物安全级别(BSL),根据工作性质和病原微生物的潜在危害确定级别。

- 实验室必须设有适当的生物安全柜,并经过定期检测和维护,保证其正常工作。

- 实验室内应设有紧急事故报警设备和应急设施,以应对可能的事故情况。

3. 实验操作要求- 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穿戴适当的实验室服装,包括实验衣、手套、护目镜等。

- 在进行任何实验操作前,必须对病原微生物进行合适的消毒处理,确保实验区域的清洁和无菌。

- 所有实验操作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操作指南进行,严禁随意操作和违反安全要求。

- 实验操作完成后,必须对实验区域进行全面清洁和消毒处理,确保无残留的病原微生物和污染物。

4. 废弃物处理要求- 废弃物必须根据病原微生物的危害级别分类处理,并采取相应的隔离、封存和消毒措施。

- 废弃物必须妥善包装和密封,以防止泄漏和传播。

- 废弃物的处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并且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

5. 培训和教育要求- 所有使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培训和教育,了解生物安全规程和操作要求。

- 培训内容应包括实验操作规范、生物安全知识、事故应急处理等内容。

- 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确保人员持续掌握和遵守生物安全规程。

6. 监督和检查要求- 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 相关部门和机构有权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进行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建议进行改进。

本规程由实验室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并定期进行审查和更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实验室环境和要求。

以上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规程的主要内容,具体要求和措施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制定。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一、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概述二、实验室人员管理1.员工进入实验室前必须接受相关培训,掌握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

2.严格执行实验室人员的资格审批制度,确保所有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

3.实行员工健康检查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体检,确保他们身体健康,没有携带病原微生物。

三、实验室环境管理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必须具备完善的通风系统,确保室内空气流通,防止病原微生物传播。

2.实验室内部设施必须经常进行维护和清洁,保持干净卫生。

3.常规消毒:实验室内表面、工作台、仪器设备等必须经常进行消毒,使用规定的消毒剂。

四、实验室操作规程1.所有实验人员必须佩戴防护用品,包括实验服、手套、口罩、护目镜等。

2.禁止在实验室内进食、喝水、抽烟等行为。

3.实验完成后,必须及时清理垃圾和废弃物,并按规定的方式处理。

4.严格遵守实验室内的标示和警示牌,不随意触摸或移动实验器材。

5.实验室内禁止使用非法、违禁物品和药品。

6.实验操作过程中遇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报告,终止实验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五、生物安全事故应急管理1.制定生物安全应急预案,规定各类生物安全事故的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2.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药品,如生物防护柜、消毒剂等。

3.组织定期演练生物安全应急演习,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4.发生生物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对,确保事故不扩散。

六、其他管理措施1.严格监控实验室内的废液、废弃物的处理情况,确保按规定的方式处置。

2.实施实验室出入管理,设置出入口和门禁系统,确保实验室的安全性。

3.加强对实验室物品和资料的管理,建立相应的登记和归还制度。

4.定期进行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潜在的风险和隐患。

该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实验室工作的安全进行制定的,通过合理的组织、管理和培训,确保所有实验人员都能够遵守规定,正确进行病原微生物相关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保障人员和环境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应遵循科学原则、预防为主、防护为主、安全第一、监测防制、整体管理的方针。

第三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应坚持“谁播种菌,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单位负责、部门监管、全员参与的管理模式。

第四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应坚持“防控相结合、长期管理”的原则,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第五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应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

第二章实验室建设和设施要求第六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应选址在安全距离内,与居民区、商业区等人口密集区域保持一定的距离。

第七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应具备完善的防护设施和设备,包括通风系统、防护服、生物安全柜、处置设施等。

第八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应有专门的实验室主任和安全员,负责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实验室内应设立指定区域及指定通道,严格控制人员、物品和生物材料的进出。

第十条实验室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各项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安全可靠。

第三章实验操作和废弃物管理第十一条实验室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范和流程,确保操作规范、流程明确、操作人员得到充分的培训和教育。

第十二条实验操作人员应佩戴防护服和口罩,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操作失误或意外。

第十三条实验操作中应加强管控,避免细菌外泄或污染,保障实验室内外环境的安全。

第十四条实验废弃物应按规定进行分类、包装、标识、暂存,待专业单位进行处理,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五条废弃物处理程序应遵守相关法规要求,严格执行不得外泄、不得私自弃置的原则。

第四章应急预案和演练第十六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责任分工、人员逃生和处置措施。

第十七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应定期组织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能力。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与依据为了确保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内的生物安全,保护实验人员的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依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病原微生物国家实验室生物安全审查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的人员。

三、基本要求1.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保证实验室内的生物安全。

2. 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进行风险评估,合理设置实验室的级别。

3. 实验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学历和技术能力,并接受规范的培训。

4. 进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前必须编制详细的实验方案,并在实施前进行风险评估和审查。

5. 所有实验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和个人防护措施。

6. 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 发生生物安全事故或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进行应急处理。

四、实验室分类和级别根据实验室的风险等级与特点,将实验室分为四个级别: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

第1页/共3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1. 一级实验室:主要进行无病原微生物、无风险微生物的基础实验,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没有危害。

2. 二级实验室:主要进行对人类和动物有病原性的微生物的基础和应用研究,对个人和环境有一定危害,但在实验操作下,不易传播给周围人群。

3. 三级实验室:主要进行高致病性且能在实验条件下传播的病原微生物的诊断、鉴定和研究,对个人和环境有高度危害,并可能向周围人群传播。

4. 四级实验室:主要进行高度致死性且能在实验条件下传播的病原微生物的研究,对个人和环境的危害极高,并有可能对社会造成重大威胁。

五、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措施根据实验室级别的不同,应采取相应的生物安全措施。

1. 一级实验室:具备基本防护设施,要求实验人员佩戴一次性手套、实验服等基本防护装备。

2. 二级实验室:在一级实验室的基础上增加进口风机和无菌操作台等设施。

实验室 生物安全管理规范 相关法律法规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实验室 生物安全管理规范 相关法律法规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实验室 生物安全管理规范 相关法律法规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 GB19489-2008)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GB50346-2004) 《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 目录 一、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和管理责任制度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三、生物实验室保卫和安全检查制度 四、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五、生物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六、生物实验室消毒隔离规程 七、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 八、实验室事件、伤害、事故和职业性疾病报告登记制度 九、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十、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 一、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生物安全委员会) 管理责任: 负责咨询、 指导、 评估、 监督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事宜。 法定代表人: 安全负责人: 实验室负责 人: 项目负责人: (一) 、实验室设立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负责,其 主要职责为: 1. 负责建立本单位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落实生物安全管理责任部门 或责任人; 2. 定期召开生物安全管理会议,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的重大事项 作出决定; 3. 批准和发布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危害评估等重要文件。 (二) 、 实验室负责人为实验室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 其主要职责为: 1. 全面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 2. 决定并授权进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 3. 监督有关法规和标准操作规程的执行,纠正违规行为并有权作出 3 停止实验的决定; 4. 任命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员具体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5. 负责制定和实施实验室应急处置预案; 6. 负责实验室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置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以及处理 意见向设立单位生物安全管理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报告; 7. 负责对涉及感染性物质的研究计划、方案以及操作程序等,实施

(完整版)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完整版)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完整版)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实验室研究在许多领域已经成为了推动科学发展和获得创新的必要手段。

然而,实验室生物安全问题一直是一个重要的关注点。

实验室中的生物材料可以是病原体、毒素、有毒化学物质以及基因组等,这些物质都具有潜在的危险,需要采取对应的措施来保证实验室工作安全。

本文旨在介绍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基本要求,以帮助实验室工作者制定科学规范的操作流程。

一、实验室生物安全级别定义生物安全级别(Biosafety Level, BSL)是对实验室中不同类型微生物的危险程度进行分类的一种标准。

常见的生物安全级别分为四级,每个级别的标准不同。

以下是各级别的简介:BSL-1:适用于对人体没有危害或防治方法已经充分有效的微生物。

实验室空气流通良好,并采取标准卫生操作规程。

BSL-2:适用于微生物对人或动物有中度危害的实验。

实验室内物理安全措施要更加重视,并采取限制进入实验室的措施。

BSL-3:适用于对人或动物有致命危害的微生物。

实验室必须建立相应的隔离措施,防止从实验室逃出的生物学危险物质污染环境。

BSL-4:适用于极为危险的微生物,如埃博拉病毒等对人类无明确有效的治疗手段的病原体(或可能的病原体)。

实验室必须采取高度隔离的措施,包括呼吸气密的环境,防护衣物,全面检疫进入或离开实验室的生物材料等。

二、实验室环境安全设施实验室环境安全设施是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关键因素之一。

通常包括以下设施:1. 实验室室内空气超过12次/hour的为标准。

必须设置空气过滤器来去除生物污染物质。

2. 实验室进出口必须设置通风过滤器。

实验室和外界通道中间设立气闸,禁止生物物质漏出。

3. 实验室内收集的生物废物和化学废品应该运用高温焚烧的方式销毁。

4. 实验室内应设有排水系统和防漏油池。

5. 对于BSL-3和BSL-4级别的实验室,必须设置气压控制系统和密闭防护设施。

三、实验室内操作规范实验室内操作规范是实验室生物安全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GB19489-2008《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相关内容

GB19489-2008《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相关内容

BSL-2标准微生物操作规程
5、必须制定并执行如针头、刀片、碎玻璃等锐器的安 全处置方案。只要可能,实验室主管要采用可以降低 锐器损伤风险的装置和实验控制措施。在处理锐器时 通常必须特别注意,做到如下几点: a、首要一点是必须小心处理针头及其他锐器。针 头在丢弃并不得弯曲、截断、打破、回套针头护套、 从一次性注射器上取下以及徒手操作。 b、使用过的一次性针头和注射器必须小心置于恰 当位置的用于盛放锐器的耐刺破容器中。 c、非一次性锐器必须置于硬壳容器中转移到 消毒的地方,最好采用高压灭菌。 d、打破的玻璃器具不能直接用手处理。而必须用 扫帚、簸箕、钳子或镊子来清除。 只要可能,尽量用塑料器皿代替玻璃器皿。
BSL-2实验室的个体防护
3、 必须佩戴手套以免双手暴露于危险材料。要根据风险评估结 果来选择适当的手套。要备有乳胶手套的替代品。手套不得带离 实验室外。此外,BSL-2工作人员还应: a、每当污染、破损或其他必要的时候,均要更换手套。适当时 要带双层手套。 b、每当操作危害性材料的工作结束时,以及离开实验室之前, 要脱去手套并洗手。 c、一次性手套不得清洗或重复使用。将使用过的手套和其他实 验室污染废弃物一 起处理。要严格遵守洗手的规程。 4、 房间内有感染性动物时,要在风险评估后确定是否需要使用 眼睛、面部和呼吸防护装备。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卫 生部,2006.02 《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运输包装规范》,农业部, 2005.05


实验室活动(第21条)
■ 一级、二级实验室
不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
■ 三级、四级实验室 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实验目的和拟从事的实验活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 (二)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 (三)具有与拟从事的实验活动相适应的工作人员; (四)工程质量经建筑主管部门依法检测验收合格。 ■ 经国务院卫生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三级、四级实验室发给从事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资格证书。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生命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工作的实验室,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机构、医院、疾控中心等单位。

第三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应当建立完善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贯彻实施生物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实验室内部环境安全。

第四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实验室的相关规章制度,履行个人的生物安全管理责任,积极参与实验室的生物安全培训及演练。

第二章实验室建设第五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应当建设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实验室场所内,设施设备符合实验室的实际需要。

第六条实验室应当设有专门的生物安全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实验室应当配备必要的生物安全设施和设备,包括生物安全柜、消毒设备、防护装备等,确保实验室内环境的安全。

第八条实验室应当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随时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准备。

第九条实验室应当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维护,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作。

第三章实验室管理第十条实验室应当建立规范的出入管理制度,对实验室人员的身份进行核实,并记录出入实验室的情况。

第十一条实验室应当建立规范的样本管理制度,对样本的来源、存储、处置进行规范管理。

第十二条实验室应当建立规范的废物处理制度,对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物进行分类、封存、处理,确保废物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三条实验室应当建立完善的生物安全管理流程,对实验室的每个环节进行规范管理。

第十四条实验室应当建立完善的生物安全培训机制,定期对实验室人员进行生物安全知识的培训,增强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意识。

第四章生物安全防护第十五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佩戴防护装备,包括实验服、手套、口罩等,确保个人安全。

第十六条实验室应当建立规范的生物安全操作程序,对操作过程进行规范管理,减少生物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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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工作人员和实验室安全的一般要求:
1 .吸烟
(1)实验室工作区内绝对禁止吸烟;
(2)点燃的香烟是易燃液体的潜在火种;
(3)香烟、雪茄或烟斗都是传染细菌和接触毒物的途径。

2 .食物、饮料及其它
(1)实验工作区内不得有食物、饮料及存在“手-口”接触可能的其它物质
(2)实验室工作区内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

专用存放食物的冰箱应放置在允许进食、喝水的休息区内。

3 .化妆品
实验工作区内禁止使用化妆品进行化妆,但允许并建议经常洗手的实验人员使用护手霜。

4 .眼睛和面部的防护
(1)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须使用安全镜、面罩或其它保护眼睛和面部的防护用品。

(2)工作人员在实验室的危险区内不要佩戴隐形眼镜,除非同时使用护目镜或面罩。

(3)使用、处理能够通过粘膜和皮肤感染的试剂,或有可能发生试剂溅溢的情况时,必须佩带护目镜、面罩或面具式呼吸器。

5 .服装和个人防护装备
(1)应穿着符合实验室工作需要的服装,工作服应干净、整洁。

当工作中有危险物喷溅到身上的可能时,应使用一次性塑料围裙或防渗外罩。

有时还需要佩戴其它防护装备如:手套、护目镜、披肩或面罩等。

(2)采血员和其他需要接触病员的工作人员,在接触病员时需穿实验服或工作服。

(3)个人防护服装应定期更换以保持清洁,遇被危险物品严重污染,则应立即更换。

(4)不得在实验室内设值班床,严禁在实验室内住宿。

6 .鞋
在工作区内,应穿舒适、防滑、并能保护整个脚面的鞋。

在有可能发生液体溅溢的工作岗位,可加套一次性防渗漏鞋套。

帆布鞋可吸收化学物品和有传染性的液体,所以最好穿皮革或其它防渗漏的合成材料的鞋。

7 .头发和饰物
留长发的工作人员应将头发盘在脑后,以防止头发接触到被污染物和避免人体脱屑落入工作区。

头发不得垂肩,应与离心机、切片机等正在运转的器械保持一定距离
8 .胡须
蓄有胡须的男性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上项(7)的规定。

9 .洗手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脱下手套后、离开实验室前、接触患者前后、以及在进食或吸烟前都应该洗手。

接触血液、体液或其它污染物时,应立即洗手。

10 .用口移液
所有实验室操作禁止用口液移,应使用助吸器具。

11 .锐利物品
谨慎处理针头、解剖刀、和碎玻璃等锐利物品。

使用后的针具不要折断、弯曲、破损、重复使用或用手重装在针管上。

一次性注射器上的针头用后不要取下。

锐利物品应立即放置在专用锐器盒内,在完全装满之前或48小时之内更换。

12 .隔离措施
接触患者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遵守医院的隔离措施。

13 .工作环境
(1)“清洁”区和“非清洁”区
根据实验室的具体工作情况由主任选择并确定“清洁”和“非清洁”工作区,在清洁区和非清洁区之间设“缓冲室”。

被指定为“清洁”的区域,则应努力保持清洁,如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电话、视频显示器终端、键盘、门柄及其它经常被手或手上的手套触摸的物品的污染,要求工作人员在触摸设备(如计算机键盘及电话的保护罩等)前取下手套,制定仪器设备和工作面的常规消毒和清洁制度和对严重污染的紧急处理措施办法。

被指定为“非清洁”的区域,允许戴手套接触所有物品(如电话、门柄、计算机终端和其它物品),所有这些物品的表面都认为是不清洁的。

未戴手套的人员如果使用该区域内的电话、计算机终端或其它设备,应该戴上手套,或在使用后立即彻底洗手。

“清洁”和“非清洁”区都应保持整洁。

实验台至少应每天清洁、消毒一次,如有必要可以多次清洗、消毒。

在处理溅溢的样品或严重污染的工作面时,应戴上手套和其它个人防护装备、使用相应合适的清洁剂清除所有的溅溢物。

(2冰箱、冷冻柜、水浴和离心机应该定期清洗和消毒(时间由实验室主任来决定),在发生严重污染后应立即进行清洗和消毒。

进行清洗、消毒时要戴上手套,穿上工作服或其它合适的防护服。

(3)外衣:外衣(实验服、工作服、和围裙)应悬挂在远离散热器、蒸汽管道、供暖装置、以及有明火的地方,不要挂在压缩气瓶或灭火器上,也不要挂在门的玻璃隔板上,妨碍视线。

“清洁”的和“非清洁”的个人防护服要分开存放。

(4)垃圾处理:每天至少清理垃圾一次。

(5)装饰:不得在电灯、灯座或仪器上进行装饰,更不要使用电子装饰物、蜡烛、圣诞树等有引起火灾危险的装饰品。

(6)为便于清洁消毒,实验室内不应有织物装饰的用具或椅子。

(7)个人物品:实验工作区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如钱包、外套、皮靴、咖啡杯、运动服、预包装的食品和药品等。

(8)实验室内应配备应急设备,如应急洗眼装置,酒精等消毒用品。

(9)实验室应安装非手触式洗手装置。

(10)实验室内应安装防蚊蝇装置,应定期投撒灭蟑螂、老鼠的药物。

(11)用后的废弃物品:实验工作区内的用后废弃物品存量不要太大。

具危险性的液体如酸或碱性液体应放在视平线以下。

较大的废弃物容器应靠近地面存放。

(12)出口通路:实验室的出口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准堆放物品、垃圾、装置、或设备。

安全门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注意:无论任何时间、何种原因都不得阻塞通往灭火器、火警箱、防火毯、安全淋浴或出口的道路。

14 .玻璃器具
操作玻璃器具时应遵循下述安全规则:
(1)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

(2)不要用猛力取下玻璃试管上的塞子,粘紧的试管可用刀切开分离。

(3)接触过传染性物的玻璃器具,清洗之前,应先行消毒。

(4)破裂的玻璃器具和玻璃碎片应丢弃在有专门标记的、单独的、不易刺破的容器里。

(5)高热操作玻璃器具时应戴隔热手套。

(6)在不影响实验质量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使用玻璃器具。

15 .离心机
(1)气溶胶:离心过程中应控制气溶胶的产生在最低水平。

(2)操作:离心机只有在盖好盖板后,才能启动。

(3)传染性物品:所有能够产生气溶胶进行播散的生物制品或标本,都应使用密封的离心管,并在盖紧的离心头或转头中进行。

(4)为防止气溶胶飞溢,应在离心停止30分钟后打开离心物。

(5)清洗:按照消毒隔离制度要求清洗离心机。

(6)平衡:离心时应保持合适的平衡,以保证离心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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