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价格监管行为的意见
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规定【摘要】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维护医疗市场秩序,保障患者利益。
本规定包括总则、价格制定、价格公示、价格调整、价格监督管理等内容。
总则明确了医疗机构的价格行为应当符合市场规律和法律法规,保证患者合理就医。
价格制定部分规定医疗服务价格应当公开透明、合理合法。
价格公示要求医疗机构对服务项目价格进行公示,并及时更新。
价格调整部分说明了价格变动的条件和程序。
价格监督管理则强调对医疗机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行为。
该规定的重要性在于保障患者权益,维护医疗市场秩序,增强医疗机构的信用度。
未来,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制度,促进医疗市场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医疗机构,价格行为管理,规定,引言,背景介绍,总则,价格制定,价格公示,价格调整,价格监督管理,重要性,未来展望1. 引言1.1 背景介绍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规定的制定,是为了加强对医疗价格的监管和管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促进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在我国,医疗市场存在价格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患者往往难以获取真实的医疗价格信息,容易受到不合理价格的侵害。
制定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规定,对于完善医疗价格管理制度,提高医疗服务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规定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医疗卫生领域价格管理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对于规范医疗价格行为,维护医疗市场秩序,促进医疗服务体系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规定的实施将有力推动医疗机构依法合规经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增强患者的信任度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我国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 正文2.1 总则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规定的总则是明确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的监管原则和基本要求,规范医疗服务价格制定和管理,维护医疗市场秩序,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综合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综合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01.03.15•【字号】浙价检[2001]82号•【施行日期】2001.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综合工作的通知(浙价检[2001]82号二00一年三月十五日)各市、县(市、区)物价局:近几年来,由于各级物价部门领导的重视,价格监督检查综合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为进一步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综合工作,确保价格监督检查政务信息畅通和案件审理工作顺利开展,促进价格监督检查软件建设,提高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水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综合工作的总体要求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综合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适应形势变化,转变思想观念;注重着眼全局,增强服务意识;运用现代手段,提高整体水平。
围绕总体要求,价格监督检查综合部门要注意在下列四个方面发挥作用,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一要发挥“智囊”作用。
在处理好大量日常事务的同时,要从烦琐的具体事务中摆脱出来,加强调查研究和理论研讨,超前进行价格监督检查形势分析、预测判断,出主意、提建议,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二要发挥“耳目”作用。
撰写各类工作总结、综合材料,收集、整理工作动态、统计数据、价格违法行为的变动趋势、价格工作的热点问题等政务信息,及时指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为领导全面了解情况、作出正确决策提供参考。
三要发挥“喉舌”作用。
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广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动员群众投诉举报价格违法行为,积极参与价格监督;广泛宣传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成果,争取社会各界对价格行政执法的理解、认同和支持。
四要发挥“纽带”作用。
综合部门应当成为沟通上下、协调左右的“纽带”,以形成系统合力,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办事效率。
通过催办督办,疏通环节,消除梗阻,保证下级机关的呼声和要求能够迅速得以上报,上级机关和有关领导的决策能够有效得以实施。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的通知-藏政办发[2008]19号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的通知-藏政办发[2008]19号](https://img.taocdn.com/s3/m/acb3cdf2541810a6f524ccbff121dd36a32dc487.png)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的通知正文:----------------------------------------------------------------------------------------------------------------------------------------------------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的通知(藏政办发〔2008〕19号)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为了贯彻2008年 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和1月14日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全国物价局长会议精神,切实保障我区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按照国家新修改后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515号,以下简称《处罚规定》)实施我区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全面落实国务院的一系列安排部署,现结合我区实际,就做好我区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工作通知如下:一、切实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稳定市场价格的重要性去年以来,受全国粮食、猪肉等商品价格上涨的影响,我区部分副食品、餐饮价格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
由于自治区及时采取启动保障供给应急预案、开展价格监测预警、强化监督检查、对城乡弱势群体实行价格补贴等一系列应对措施,有效遏制了物价过快上涨的势头。
2007年全区居民消费价格上涨3.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我区价格总水平运行态势基本与当前我区经济发展形势相适应,价格总水平保持了基本稳定,涨幅控制在可调节、城乡居民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
今年,受国际国内市场粮食等价格高位运行的影响,我区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
为此,全区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价格监测,注重物资供应,优化供给结构,防止脱销断档,防止因价格上涨过快,引起城乡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众生活水平降低。
各地(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市场供应和价格问题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要充分认识做好市场供应和价格监管事关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

理用药 、 合理施治 。 五、 强化医疗 保险对医疗服务的管理 。积极探索改进 医疗 保 险按项 目 费的结算方式 , 付 逐步推进总额预付 与服务单元付 费相结合 的结算办法 , 促进定点 医疗机构和医生主动控 制医疗
费用。进 一步加强定点 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 , 不断 完 善、 及时签订 、 全面履行服务协 议, 逐步建立定点服务机构诚信 评价 制度 .积极研究医疗保险利H 社区 生 服务 的相关政策 , j 引导参保 人员合理就医 。 我省有关部 f 要按 照职责分丁 , J 相互配合 , 加大监督检查 T作 力度 , 对违反有关舰定的 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 本通 知从 20 0 6年 8月 1¨起执行 四川省物价局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卫生厅
国务院法制办
二O O六 年 五 月 十 九 日
关 于进 一步整顿药 品和 医疗 服务 市场价格 秩序 的意见
近年来 . 中央 、 务院对整顿医药市场价格秩序 , 党 减轻群 众 医药费用负担等问题高度审视 . 各有关部 门相继采取 了一系 列治理整顿措施 , 取得 了一定成效。但 当前医药市场面临的矛 盾仍很突 , 社会各方面反映强烈。为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 负担 , 经同务院 同意 , 现就进 一步整顿药品和 医疗 服务市场价
关于转发 国家发改委等八部 门《 印发关 f 于进一步整 顿药 品和 医疗服务市场价 矗 格秩序的意见的通知》 的通知 器
矿
I
川 价发 『0 6 12号 2 0 ]5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 】印发关于进一 步整顿药品
四川省劳动和社 会保 障厅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药监局
业单位 、 民间非营利组织职 丁切身利益的大事 。各地要切实加
物价局价格监管方案

物价局价格监管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户,洒在了我的书桌上。
我泡了杯清茶,打开电脑,开始思考今天要写的方案。
物价局价格监管方案,这个主题在我脑海中浮现,仿佛一幅清晰的画卷。
就让我以意识流的写作方式,来完成这篇方案。
一、监管背景1.1当前物价形势分析近年来,我国物价水平总体稳定,但受国际国内多种因素影响,部分商品价格出现波动。
为保障市场物价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加强价格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1.2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为物价局进行价格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监管目标2.1维护市场秩序通过对市场物价的监管,确保价格合理、公正,维护市场秩序,防止价格欺诈、垄断等违法行为。
2.2保护消费者权益通过价格监管,保障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过程中的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2.3促进经济发展合理调控物价,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三、监管措施3.1建立价格监测体系3.1.1数据采集物价局要定期对市场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测,采集相关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
3.1.2数据分析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深入分析,了解价格变动趋势,为制定价格政策提供依据。
3.2加强价格监管执法3.2.1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物价局要依法查处价格欺诈、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3.2.2价格违法举报设立价格违法举报,鼓励社会各界人士积极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3.3价格调控3.3.1政策调控物价局要密切关注市场物价动态,通过调整税收、补贴等政策,引导价格合理波动。
3.3.2价格干预在特殊情况下,物价局可以对部分商品和服务实行价格干预,保障市场供应。
四、监管保障4.1人员保障物价局要充实价格监管力量,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4.2资金保障政府要加大对价格监管工作的资金投入,确保监管工作顺利进行。
4.3技术保障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价格监管的效率和准确性。
药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意见和建议

药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意见和建议引言:药房是人们购买药品、获取医疗服务的重要场所。
然而,目前许多药房存在一些问题,如服务质量下降、药品价格过高等,给消费者带来了困扰。
为了改善这些问题,本文将分析药房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一、服务质量下降1. 私人制药店数量庞大随着经济发展和市场竞争加剧,私人制药店纷纷涌现。
然而,由于缺乏统一管理和监管导致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员工专业水平不高等问题。
2. 药师缺乏专业知识部分药师在专业知识方面欠缺更新与提升,在咨询患者时无法提供准确信息以及合理建议。
3. 缺乏规范服务流程目前许多药房在服务流程上缺乏规范,例如排队取号制度不完善、处方审核不严格等,使得患者就医体验较差。
意见和建议:1. 加强行业管理与监管相关部门应制定更严格的管理政策,限制私人制药店数量,并提高准入门槛。
同时,加强对药房的日常监管和专业培训,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得到提升。
2. 提高药师专业水平设立统一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要求药师参加考试并持续更新知识。
此外,在招聘药师时应更加注重其专业背景和经验,提高整个行业的专业素质。
3. 建立规范服务流程通过引入信息化系统,实现在线预约、排队取号等服务方式,优化患者就医体验。
另外,在处方审核方面要加强监管,并建立评审机构对药房进行定期检查。
二、药品价格过高1. 价格标准缺乏透明度目前,由于没有明确的价格标准体系,药品价格容易受到市场波动和商家自主定价的影响。
2. 品牌溢价现象严重许多品牌在医疗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因此他们生产的同类药品往往以高价销售。
3. 药品市场垄断问题少数大规模药企占据市场主导地位,通过垄断手段控制价格,影响消费者的合理选择。
意见和建议:1. 建立价格监管机制政府应加强药品价格的监管和调控,建立公开透明的价格标准体系。
同时,对于违反规定的药店需要进行严厉处罚,并及时公示。
2. 加强品牌审查要加强对品牌溢价行为的审查,通过提高同类药品的质量标准和辅助治疗效果等方式,促使市场竞争降低产品价格。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的解释(发改价监[2015]1382号)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的解释(发改价监[2015]1382号)](https://img.taocdn.com/s3/m/c8934ac276a20029bd642d27.png)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发改价监[2015]13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为进一步统一执法尺度,加强价格监管,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现就《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2001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5号,下称《规定》)提出如下解释意见:一、《规定》第三条所称“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是指经营者通过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实情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无论是否形成交易结果,均构成价格欺诈行为。
二、《规定》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虚构原价”,是指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标示的原价属于虚假、捏造,并不存在或者从未有过交易记录。
所称“虚假优惠折价”,是指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标示的打折前价格或者通过实际成交价及折扣幅度计算出的打折前价格高于原价。
前款所称“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
经营者开展连续促销活动,首次促销活动中的促销让利难以准确核算到单个商品或者服务(以下统称商品)的,应当以首次促销活动中单个商品的结算价格作为计算下次价格促销活动时的原价。
三、经营者对未销售过的商品开展促销活动,不得使用“原价”、“原售价”、“成交价”等类似概念,误导消费者认为该商品在本经营场所已有成交记录。
否则属于《规定》第七条第(一)项情形。
四、经营者采用与其他经营者或者其他销售业态进行价格比较的方式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准确标明被比较价格的含义,且能够证明标示的被比较价格真实有依据。
否则属于《规定》第六条第(三)项情形。
五、《规定》第七条第(二)项所称“价格承诺”,是指经营者以商业广告、产品说明、销售推介、实物样品或者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对商品价格作出的具体确定承诺。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的通知-苏价综〔2017〕208号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的通知正文:----------------------------------------------------------------------------------------------------------------------------------------------------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的通知苏价综〔2017〕208号各设区市、县(市、区)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7〕155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垄断行业科学定价方式,合理降低垄断行业价格,推进垄断行业降本增效,促进垄断行业改革发展,增进社会整体福利,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垄断行业主要是指基于自然垄断或行政垄断,而产生的由一个或少数几个经营主体拥有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业。
其中,自然垄断是指基于规模经济、范围经济等因素而形成的由一个或少数几个企业经营的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主要包括输配电、天然气管道运输等基础性行业以及居民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行政垄断主要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垄断行业主要提供基础性、公益性产品和服务,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对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具有重要作用。
由于垄断行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等特点,垄断行业所处的领域往往会出现市场失灵。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为进一步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明确了主攻方向、指明了实施路径。
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健全现代市场体系的客观要求,既有利于合理降低企业成本和社会负担,也有利于推动垄断行业改革创新降本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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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价格监管行为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
管工作的意见》(苏价检[]64号)和全市价格工作会议精神,规
范我市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公平有序的价格竞争格局,巩固“规
范市场价格行为提升年”已取得的成果,不断深化市场价格监管
的效果,年在全市组织开展“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深化年”活动。
为加强活动的科学性、计划性,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确保成效,
特制订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既重价格水平管理、又重
价格行为监管”的要求,调整工作思路,增强市场价格监管的责
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市场价格行为监管上来,
全面履行好价格调控监管职能,强化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力量,完
善市场价格行为监管机制,拓展市场价格行为监管领域。
二、工作目标
充分运用价格服务和监管职能,加大明码标价建设规范的力
度、价格欺诈行为打击的力度和价格诚信建设推进的力度,切实
提高监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保护群众的合法价格权益,化解
社会矛盾,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社
会和谐稳定,努力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氛围。
三、主要任务
(一)采取三项举措,加强明码标价建设
一是扩大覆盖范围。大力开展明码标价的普及和推广工作,
努力实现大中型商场、超市、烟草、房屋开发企业、通讯、金融
保险、旅游等窗口行业明码标价覆盖率达到100%;建立网格化管
理制度,实现监管方式转变。各辖市、区要将辖区合理划分为若
干片区,每个片区安排1-2名监管员,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的
网格化管理,负责辖区内市场主体的日常监管工作,带动和引导
明码标价覆盖率、规范化的进一步深化。同时成立执法组,负责
实施专项整治及调查处理辖区内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执法组对
片区监管员反馈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实施集中整治或立案查处。
二是规范内容形式。按照整顿与规范、检查与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组织以超市卖场、百货商场、餐饮服务、商品房销售等行业为重
点进行规范,全面规范金融保险业的收费行为。三是开展检查整
治。在全市范围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及时纠正不明码标价、
不按规定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擅自印制标价签或价目表、使用
未经监制的标价内容和方式等行为,同时结合举报投诉,加强相
关行业价格行为的规范,着力实现以检查促整改、以整改促规范,
形成分类科学、内容规范、形式多样的明码标价新体系。
(二)围绕三项工作,推进明码实价工作
一是要在认真总结超市、烟草、黄金饰品明码实价经验的基
础上,不断完善明码实价的制度和措施以及拓展新的行业领域等。
二是以红星美凯龙部分家装用品为明码实价试点,及时进行总结、
研究和完善,有效推进明码实价的管理组织、制度和措施,确保
该商场的明码实价工作取得突破。三是积极探索各行各业明码实
价店、柜组建设,力争做到面上有所突破,制度上有所完善等。
(三)抓住三个环节,加强价格诚信建设
积极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以省“价格诚信单位”评选为
抓手,逐步建立健全价格信用制度,完善价格信用体系。一是建
立科学的价格诚信评判标准,采取定量、定性相结合,对诚信企
业内部管理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措施保障、工作实绩等进行综
合考评,把好准入关,提高可信度。二是注重诚信企业的培育。
开展价格诚信单位经验交流、举办专题讲座、价格服务进万家等
活动,营造价格诚信氛围,提高价格诚信意识,引导经营者牢固
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价值观念和增强价格行为自律的
约束机制,不断提高企事业单位参与“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的
评比热情。三是建立价格诚信与社会诚信建设的联动机制。通过
改进价格诚信考评的组织结构和社会意见征求的方式方法等,促
进价格诚信建设与社会诚信建设的有机融合渗透,形成良好的联
动互动机制,对实施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单位,实行一
票否决,促进市场主体不断提高价格诚信度和社会公信力。逐步
形成“价格部门监管、市场主体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信用分
类监管新局面,营造公平诚信、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
(四)强化三个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一是强化重大节日市场价格秩序的监管。会同旅游、工商等
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做到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区的酒店客房价格进
行重点规范。针对不同节日消费的差异性,围绕吃、住、行、娱、
购、游,突出重点商品和价格行为,认真组织节日市场价格规范
行活动,努力保持节日市场价格秩序的稳定。二是强化突发事件
和价格异动期间市场价格的监管,加强对情况的收集、跟踪、分
析,做到早预期、早计划、早应对,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三是
强化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管。以零售、餐饮、旅游等行业为重
点,坚持先服务、后整治的原则,开展“反价格欺诈、营造放心
消费环境”的专项活动。重点打好市场监管的“三大战役”,即
加强对“超市卖场、百货商场、农贸市场”的价格政策服务和行
为监管,重点查处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误导性的价格标示、
没有比较或没有依据的最低价、特价、虚构原价、价格承诺不履
行、附加条件不明示等价格欺诈行为,依法打击价格欺诈、恶意
囤积、价格垄断等价格违法行为,惩戒和震慑不法经营者,有效
引导社会预期,努力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促进市场价格总
水平的稳定。同时,要建立典型案件曝光制度,对市场价格违法
重大案件,要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适时予以曝光,增强执法威
慑力。
(五)抓好三个落实,加强市场价格引导
一是抓好民生价格监测和发布工作落实,加强对市场价格水
平的引导。选择关系民生的重要商品,建立定期、定时的价格监
测制度,并通过相关的渠道进行发布,提高市场价格水平的透明
度,促进经营者合理的制订销售价格。二是抓好政策提醒工作落
实,加强对市场价格行为的引导。通过召开提醒会、发放提醒函,
以及召开市场价格监管情况通报会和跨部门工作例会,同时实行
点对点的指导服务,不断提醒和引导经营者纠正不规范的价格行
为,做好价格自律。三是抓好价格监管与社情民意互动工作落实,
加强热点价格矛盾的疏导。通过网络、投诉举报系统等,对社会
关注的市场价格热点问题和价格侵权行为及时进行答疑解难,维
护好市场价格秩序。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组织调研,形成活动方案,明确活
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相关要求等。
(二)实施阶段(.-.)。各地、各部门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
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细化和落实。市局对活动开展情况将及时调
研和指导等,并视情况进行通报。
(三)总结阶段(.-.)。各地区、各部门对目标任务落实情
况进行对照和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市局组织对有关目标任
务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形成全市活动进行总结和下年度工作意
见等。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深化年”活动扎实开展,市物价
局成立活动专项领导小组,市物价局副局长杨建新同志任组长,
价格检查局局长谢立新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
公室设在市物价局价格检查局市场科,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和督办协调。各辖市、区物价局也要成立由分管领导挂帅的领导
小组,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全体执法人员都要肩负起市场价格
行为监管的责任,逐步实现市场价格监管的全员化、组织化、常
态化。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迅速部署落实
开展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深化年活动,是物价部门立足职能,
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对推动经济发展、
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各地、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
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工作责
任感和紧迫感,迅速组织,精心安排,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
实把活动组织好、实施好、宣传好,确保达到提出的目标和要求。
(二)立足部门职能,创优创新方法
各地、各部门要将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深化年活动与“价格服
务进万家”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既有机贯穿,又相互融合,
借助职能转变,不断丰富活动内涵,借助深化活动,不断拓展部
门职能。同时,要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精”的标
准,不断探索活动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努力积累一批新
经验,培育一批新特色,打造一批新亮点。通过活动的开展,促
进市场价格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三)坚持求真务实,严格考核检查
各地、各部门要弘扬攻坚克难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通
过深入调查研究,明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和反复抓、
抓反复,着力使本次活动取得一批让社会群众能实实在在感受到
的明显效果;要按照“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深化年”活动的总体部
署,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序时抓进度、序事抓落实、
序效抓质量,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计划、有步骤落实到位,不断
提高活动的效果,真正实现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