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要求

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要求
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要求

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要求

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要求

一,新设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要求

1.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金;目前政策倾向于鼓励不低于注册资本折合人民币1.7亿元的融资租赁公司新设。

2.拥有不少于两名的金融及相关行业从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不少于三年的融资租赁行业及相关行业从业经验。

二,股东要求

1.中方股东:

(1) 最近3年连续盈利:

(2) 最近1年年末净资产率不要太低;

(3) 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占全部销售收入的80%以上;

(4) 信用记录良好;

(5) 遵守公司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最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案件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外方股东:

(1) 资产总额至少500万美元;

(2) 净资产额不小于本次计划的投资额;

(3) 最近一年的年末净资产额要200万美元以上;

三,股东方基础材料要求

1.外方股东的材料清单:

(1)执业证书复印件;

(2)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中文翻译件;

(3) 执业证书的公证认证文件,提供中文翻译件;

(4) 最近一个年度的资产核数报告,提供中文翻译件;

(5) 公司印章、以及董事身份证件复印件;

2.中方股东的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4)章程和验资报告复印件;

(5)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和最近三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

(6)无违法违纪的记录证明;

(7)股东及高管简历、以及法人代表身份复印件;

(8)权力机构同意设立该融资租赁公司决议(董事会或股东会);

四,其他材料

(1)公司注册地址房产证和租赁协议(我们也可以提供);

(2)金融及相关专业人员聘任书、简历、学历证书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3)中方股东和外方股东的高管人员委派书;

(4)中方和外方股东的权力机构同意设立该融资租赁公司决议(董事会或股东会);

(5)新设立公司的可行性报告。(需配合提供主营的细分业务

板块以及对应的市场行情基础资料,以便我们更加全面、准确和深入分析市场,并完成高质量的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 推荐阅读: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分公司

(一)外商投资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原则

1、注册资本已经缴齐的原则。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是标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延伸与发展,为了使外商投资企业能按投资的初衷健康发展,避免企业因盲目设立分支机构而影响项目的正常开发,国家要求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必须是注册资本全部到位,已开展正常经营活动并需要在国内销售企业自产产品的。

2、已开展正常的生产活动并需销售产品的原则。这一原则的目的,就是促使外商投资企业按合同、章程中规定的义务进行项目实施,按投资的设想和步骤尽快生产出产品,实现投资企业投资初衷。

3、进行非法人营业登记的原则如前所述,外商投资企业的分支机构有着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特点,该机构从事的经营活动的内容主要是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从事一些售后服务,在登记注册上,实行营业登记,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外商投资公司设立登记分公司,需提交的文件

1、《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批准文件(适用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需要审批部门审批的);

适用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需要审批部门审批的。

3、隶属公司章程(原件);

4、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5、隶属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6、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还应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前置审批文件;

指有关前置许可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适用于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的分公司。

8、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条件

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条件 目前融资租赁在国内市场上份额、渗透率也是非常低,它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在哪里? 一个渠道窄。这里的渠道是指资金来源渠道,基本上来自银行信贷和自有资金,其他的来源比较少,限制了行业的发展。 二个目前来讲融资租赁的市场规模比较小。任何一种商业行为开展的时候,它的规模越是小的时候,越是难以开展。 融资租赁公司的注册条件 外资融资租赁公司: 1.投资各方必须是企业法人,且有相关行业背景或者有具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潜在市场、客户条件; 2.投资各方必须持续经营一年以上,且外方投资者总资产不低于500万美元,投资各方的资产总额与其认缴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额度相匹配;

3.投资各方需要资信良好,需要提供投资各方真实、合法的资产证明、审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 4.拟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需要具备金融及相关专业人员,且具备2至5名、担任过融资租赁企业高管岗位三年以上、有相关资历证明、且本科以上学历的高级管理人员; 5.外商投资比例不小于25%,可以是外商独资的融资租赁公司。 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 1.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最低1.7亿元人民币,且需要实缴验资; 2.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3.拥有五名金融相关专业的高管人员、且该类高管具有金融或融资租赁企业管理经验3年以上; 4.股东公司具有与从事融资租赁产品相关联的行业背景;同时突出核心主业,资金来源稳定、股权关系简单透明、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发

展战略和盈利模式清晰,诚信和纳税记录良好; 5.并优先试点领域为主要股东有设备制造与销售、大型工程施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领域背景,或为中小微企业及农村农业现代化发展服务,或未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为管饱、市政、医疗、教育、文化、养老领域或产业服务,为制造业产品出口及企业“走出去”发展服务,为各类国家重点开发区新区、国家经济改革发展试验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的经济建设服务。 6.同时,必须充分说明母公司的上一年经营情况(营业收入、利润、资产负债率、含纳税情况)、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考虑主要业务领域、业务模式、资金来源、未来三年的业务发展总体规划以及拟设立试点公司的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制度。

融资租赁申请书

××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融资租赁业务申请书 编号: 按财务公司要求提供如下资料: [ ]1、营业执照(副本及工商年检记录)(复印件盖公章); [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 ]3、业务经营许可相应的许可证; [ ]4、借款单位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近三年度财务报告(国营企业为上报主管部门的报表); [ ]5、借款单位前一个月的财务报告(如无,则提供前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 ]6、借款单位贷款证及密码(复印件盖公章); [ ]7、设立三资企业的批准文件(如申请人是三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章程、验资报告。 [ ]8、企业董事会名单 [ ]9.、融资租赁申请单位的法人代表证明书和经办人员授权书(须加盖公章);如有担保,提供如下资料: [ ]1、融资租赁业务担保方式意向书(或在本申请表担保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 ]2、担保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工商年检记录)(复印件盖公章); [ ]3、担保单位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 ]4、设立三资企业的批准文件(如担保单位是三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及验资证明; [ ]5、担保单位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和前一个月的财务报告; [ ]6、担保单位的贷款证及密码(复印件盖公章); [ ]7、董事会同意担保的决议(原件留存); [ ]8、担保单位的法人代表证明书和经办人员授权书(须加盖公章); [ ]9、抵押物清单、产权证明及有关评估报告;

为了保证租赁合同的顺利执行,承担租赁合同应负责任,本申请人在此表明: 一、以上资料和数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的,真实无虚假成分。若有欺骗隐瞒,申情人愿承担由此引起法律的和经济的责任。 二、所有租赁物件的购置,都是申请人根据自己的需要选定的,因此租赁合同生效后,所有与租赁物件有关的选择问题、质量问题、索赔问题等相关商务问题,都由申请人承担责任和费用。 三、为了争取购置质量最好、技术含量最高、最有利于环境保护、最合理的价格和最好的售后服务,租赁物件的生产厂商可由申请人或租赁公司在“货比三家”的原则下,共同寻找。不管谁找到的供货厂商,都以申请人最终确认为准,并在购货合同上签字(盖章)为原则,今后不以此为由货任何借口拒绝货拖延支付租金。 四、为了保证购货合同顺利签约,租赁公司与申请人共同与租赁物件购货厂商进行谈判。租赁公司以商务谈判为主,申请人以技术谈判为主,并承担购货合同的风险和义务,享受租赁物件使用权利。

融资租赁公司的注册流程

融资租赁公司的注册流程 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ing)又称设备租赁(Equipment Leasing)或现代租赁(Modern Leasing),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融资租赁公司作为租赁资产的购置、投资和管理机构。融资租赁既然是在为承租人提供以物为载体的融资服务,融资租赁公司就应该是金融机构。融资租赁是一种促进租赁物流通销售的交易行为,融资租赁公司应该属于非金融的贸易机构。融资租赁业务本身确实具有融资服务和贸易服务的两种市场功能。以融资租赁业务具备的市场功能来界定融资租赁公司是从事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还是从事促进租赁物流通销售的非金融的贸易机构。 目前,我国金融机构性质的融资租赁公司的审批监督部门是银监会,非金融机构的融资租赁公司的审批管理部门是商务部。 一、中国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 融资租赁行业由上世纪80年代引进,经过近几年的发展,中国租赁已达到

千亿美元业务量水平,仅次于美国排名全球第二,有效的改进了我国各公司所面临的“融资难”问题。数据显示,近两年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数量都在不断攀升,截至2016年5月底,全国融资租赁企业总数超过5500家,内资融资租赁公司无增长仍为191家,金融租赁公司数量也快速增至49家,还有10多家在筹备中。行业注册资金统一按人民币计算,约合17202亿元,比上年底的15165亿元增加2037亿元;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45200亿元人民币,比2015年底的44400亿元增加约800亿元,比上年年底增长1.8%,与2015年第一季度34200亿元相比,同比增长32.2%。 二、融资租赁公司的注册流程 申请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2、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 4、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

融资租赁合同登记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融资租赁合同登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一:融资租赁合同公证 网上公证: 融资租赁合同公证 一、什么是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是技术不断革新,生产日益社会化的产物,是买卖和租赁、融资与融物的结合。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包含了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主要当事人是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其中融资租赁合同是融资租赁交易的核心与纽带,使承租人不必付出租赁物的价值即可取得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从而达到融资的效果。 二、融资租赁合同常见问题分析 1. 融资租赁合同各方对合同法律关系认识错误,忽视该交易中租赁物所有权、使用权相分离特点。出租人、承租人法律意识不强,接受受领租赁物之前疏于对租赁物质量检验。导致因租赁物质量瑕疵责任无法判定,回购人又拒绝回购时,双方矛盾不可调和,从而引发诉讼。 2. 融资租赁合同缔结过程中,约定不明没有制定完善的合同履约规则,导致出租人、承租人因对租赁物交付行为监督不够,忽略付款计算、租赁物产 值计算方式,查验办理相应过户、登记手续、融资租赁 后续使用经营状况等运营问题产生纠纷。 三、融资租赁合同的特点及融资租赁公证的重要性 1. 融资租赁合同涉及的标的物通常是价格昂贵的大型机器设备,如建筑工地的挖掘机、搅拌机、重型设备等,且合同履行期限较长,一般覆盖机器设

实务解读融资租赁司法解释(完整版)

《最高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实务性解读 作者:北京中安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姜明亮、刘芊关键词:工程机械融资租赁司法解释适用解读 近年来,在工程机械行业的信用销售模式中,相比内部分期和银行按揭而言,融资租赁业务呈持续高速发展的态势,可以说已牢牢占据了主导地位。2014年3月1日,《最高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正式施行,该司法解释必将给工程机械融资租赁业务带来较大的影响,作为多年从事工程机械风险管理的专业律师,我们结合实务,以工程机械行业风险防控为视角,对该司法解释的重点法条进行实务性解读。 一、合同的性质及效力 1、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认定 根据司法解释可知:其一,应当根据合同标的的性质、价值、租金构成以及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作为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认定因素。归纳起来,工程机械融资租赁关系的认定需满足:(1)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购买明确的标的物(既机械设备),(2)标的物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3)承租人实际占有并使用标的物,(4)承租人向出租人分期支付租金。 其二,即使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合同也不当然无效,而是应当以当事人之间实际的权利义务关系来确定合同的性质。如:根本就没有实际租赁物,或者租赁物的市场公允价值仅为10万,而合同将租赁物估价为100万,那么在法律关系上,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贷。 2、售后回租法律地位得以确认 售后回租指的是在融资租赁关系中,标的物的出卖人与承租人为同一人的特殊情形,这种模式已被广泛应用于工程机械行业当中。在司法解释实施之前,各级法院对售后回租到底属于融资租赁还是借

融资租赁设立条件

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条件 按照监管机构的不同,融资租赁公司主要分为以下三类:由银监会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由商务部监管的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即外资租赁公司)和由商务部监管的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即内资租赁公司)。 三类租赁公司区别 在数量方面,金融租赁<内资租赁<外资租赁,在业务规模方面,金融租赁>内资租赁>外资租赁。究其原因,金融租赁对发起人要求高,审批通过比较难,内资租赁是试点制,数量由监管层控制,而外资租赁门槛低,增长快,因此数量快速增长,占到行业93%。在业务规模方面,目前约超过一半的外资租赁公司是空壳公司,只为占位租赁行业,或业务量极少。 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试点企业(以下简称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2001年8月31日(含)前设立的内资租赁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金应达到4000万元,2001年9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设立的内资租赁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金应达到17000万元; (二)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三)拥有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租赁业从业经验; (四)近两年经营业绩良好,没有违法违规纪录; (五)具有和所从事融资租赁产品相关联的行业背景;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推荐融资租赁试点企业除应上报推荐函以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申请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公司章程,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制度文件; (四)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据的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 (五)近两年没有违法违规纪录证明; (六)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资历证明。 在前海办理一家融资租赁公司需满足什么条件 在前海办理一家融资租赁公司除需满足一般公司的设立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1.股东方面:仅允许金融租赁公司、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这三类公司在前海保税港区设立融资租赁项目全资子公司。2.地址方面:注册地址须设在前海保税港区红线范围内,否则不被认定为前海保税港区内企业,不能享受保税港区政策。3.经营范围方面:对注册在前海保税港区的融资租赁公司或租赁项目子公司,其有关经营范围应表述为“融资租赁”。 关于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确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州市商务委、国家税务局,珠海市商务局、国家税务局: 《商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天津等4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资租赁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商流通函〔2016〕90号)将注册在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片区的内资租赁企业融资租赁业务试点确认工作委托我省商务厅、省国税局办理。根据《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建发〔2004〕560号)等有关规定,现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片区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确认工作(经确认的企业称为试点企业,下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一)注册地在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片区的内资租赁企业; (二)2001年8月31日(含)前设立的实收资本应达到4000万元,2001年9月1日以后设立的实收资本应达到17000万元; (三)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四)拥有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租赁业从业经验; (五)近两年经营业绩良好,没有违法违规纪录; (六)具有和所从事融资租赁产品相关联的行业背景; (七)核心主业突出、资金来源稳定、股权关系简单透明、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发展战略和盈利模式清晰、诚信和纳税记录良好;

(津金融办[2011]87号)关于做好融资租赁登记和查询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融资租赁登记和查询工作的通知 (津金融办[2011]87号) 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融资租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维护融资租赁交易安全,有效防范金融业务风险,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创新专项方案的复函》(发改经体〔2009〕2680号)和市政府《关于促进我市租赁业发展的意见》(津政发〔2010〕39号),现就做好融资租赁登记和查询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金融租赁公司、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以下简称各融资租赁公司)在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时,应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的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办理融资租赁权属状况登记,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融资租赁登记规则》(以下简称《融资租赁登记规则》)的规定,如实填写登记事项,公示融资租赁合同中载明的融资租赁物权属状况。融资租赁公司

应对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二、各融资租赁公司在办理融资租赁登记和查询业务时,应按照《融资租赁登记规则》的规定,通过征信中心互联网填写机构注册信息,再到征信中心天津分中心进行用户身份资料的现场审核后,即可登录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进行登记操作。 三、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以下简称各机构)在办理资产抵押、质押、受让等业务时,应登录征信中心的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查询相关标的物的权属状况。该查询是办理资产抵押、质押、受让业务的必要程序。对己在征信中心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办理登记公示的租赁物,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办理抵押、质押业务,不得接受其作为受让物。 四、在办理融资租赁登记、查询时,各机构应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取得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的常用户或普通用户。注册取得常用户资格的机构可以在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办理登记,也可以进行查询;注册取得普通用户资格的机构可以登录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查询融资租赁登记信息。各机构根据业务申请人的法定注册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或标的物唯一标识码进行查询。

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要求

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要求 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要求 一,新设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要求 1.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金;目前政策倾向于鼓励不低于注册资本折合人民币1.7亿元的融资租赁公司新设。 2.拥有不少于两名的金融及相关行业从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不少于三年的融资租赁行业及相关行业从业经验。 二,股东要求 1.中方股东: (1) 最近3年连续盈利: (2) 最近1年年末净资产率不要太低; (3) 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占全部销售收入的80%以上; (4) 信用记录良好; (5) 遵守公司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最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案件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外方股东: (1) 资产总额至少500万美元; (2) 净资产额不小于本次计划的投资额; (3) 最近一年的年末净资产额要200万美元以上; 三,股东方基础材料要求

1.外方股东的材料清单: (1)执业证书复印件; (2)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中文翻译件; (3) 执业证书的公证认证文件,提供中文翻译件; (4) 最近一个年度的资产核数报告,提供中文翻译件; (5) 公司印章、以及董事身份证件复印件; 2.中方股东的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4)章程和验资报告复印件; (5)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和最近三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 (6)无违法违纪的记录证明; (7)股东及高管简历、以及法人代表身份复印件; (8)权力机构同意设立该融资租赁公司决议(董事会或股东会); 四,其他材料 (1)公司注册地址房产证和租赁协议(我们也可以提供); (2)金融及相关专业人员聘任书、简历、学历证书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3)中方股东和外方股东的高管人员委派书; (4)中方和外方股东的权力机构同意设立该融资租赁公司决议(董事会或股东会); (5)新设立公司的可行性报告。(需配合提供主营的细分业务

融资租赁告知书

融资租赁告知书 融资租赁是一种基于资产的融资,其表现形式为融资时采用的形式是融物,偿还时采用的是货币。银行贷款是一种基于货币的融资,其表现形式为融资时采用的形式是货币,偿还时采用的也是货币。融资租赁与银行贷款无本质区别,承租人应承担所有与物件相关的投资风险。 下面就融资租赁的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1、融资租赁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承租人无权终止或撤消租赁。 2、若供货商违约,包括但不限于迟延租赁物件的交货或提供的租赁物件与融资 租赁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情况,出租人不承担责任,承租人可以直接向租赁物件供货商进行索赔。 3、合同年利率为浮动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基准利率变动而变动。 4、承租人须为迟延付款支付罚息,罚息率为每日万分之七(%),复利计算。 5、承租人在租赁期内违约导致融资租赁合同终止,租赁保证金不返还。 6、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件的维护、保养和维修由承租人负责并直接承担相应费用。 7、租赁物件质量及维修服务的好坏,出租人不承担责任,由承租人自行与租赁 物件供货商、维修服务商协商解决或提起索赔,承租人不得因此而影响按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 8、出租人不对承租人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因融资租赁合同所述租赁物件导致的任 何损失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生产中断、利润损失、数据和信息损失。 9、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占有和使用租赁物件产生的任何第三方索赔、指控 和本条款所述的损失指控,出租人不承担责任,所有责任和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0、在租赁期内,承租人保证有履行债务的能力。如承租人财务状况恶化或丧 失偿债能力,属承租人严重违约,出租人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通过关停GPS系统来保障出租人的利益。如果情节严重的,出租人可以对租赁物件进行强制执行。 11、承租人不能将租赁物件运出中国国境(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但为叙 述简便仅指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在内的中国大陆地区)。

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合同范文

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合同范文 这篇《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合同范文》是WTT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以下信息仅供参考!!! 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合同 目录 (1)总则 (2)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3)出资 (4)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5)董事及董事会 (6)经营管理机构 (7)劳动管理 (8)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9)利润分配 (10)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11)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合资经营_____合同 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乙方: _____(以下简称甲1方)_____(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_____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法定代表:_____ _____(以下简称甲2方)_____(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法定代表:__

___ _____(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第二条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合资企业的名称为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_(以下称“合资公司”)。 法定地址:_____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融资租赁登记

融资租赁登记 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系统)是响应融资租赁业界的要求,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立的全国集中统一的互联网电子化登记系统,服务于融资租赁登记与查询。 登记系统是一个基于现代动产担保登记理念建设的权利公示平台,以便捷、高效的方式披露交易主体的权利状况,维护交易安全。具体来讲,融资租赁登记有以下特点:一是登记机构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不对交易合同进行审查,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由登记当事人负责;二是公示性登记,登记内容有限,登记过程简单,登记不要求提交融资租赁合同,仅要求登记出租人、承租人、租赁物等信息,目的是公示融资租赁交易关系,只要登记要素齐备、提供信息的格式符合登记机构的要求,就可以完成登记;三是登记系统是基于互联网的全国集中统一的数据库,凡是接通互联网的电脑均可成为登记系统的用户,在线完成登记与查询;四是查询方便,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融资租赁登记信息。 登记系统的三大主要功能是登记、查询和登记文件验证。融资租赁合同的主体或其委托的他人,只要通过互联网注册为登记系统的用户,通过当地人民银行征信分中心的身份资料现场审核后,即可登录登记系统进行登记操作。查询的条件是承租人的法定注册名称或身份证件号码。登记系统提供登记文件和查询证明验证的功能,即任何人可以通过输入有关编号来验证特定编号对应的登记文件或者查询证明是否存在、是否和登记系统中的有关文件或是证明包含的内容一致。进行登记文件和查询证明验证,无需注册成为用户。 根据国际经验,动产融资租赁登记与动产担保登记在同一平台是最好选择,因为二者均不创设权利,而是服务于权利的公示和受偿顺位的确立。融资租赁登记体现的是融资租赁交易关系,登记的目的在于公示,即提示利害关系人特定财产上可能存在的权利,并且确立在同一财产上的多个权利发生冲突时的受偿顺序。融资租赁登记时间可以帮助确立租赁关系的设立时间,在保护出租人和承租人权利的同时,也可为第三人查询租赁财产之上的权利状况提供便利,从而维护有关交易方的权益。

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条件

融资租赁的形式有两种,分别是融资和融物,所以一定程度上融资租赁公司不仅仅要具备资金融通的能力,更要具备资产管理的能力。因此,对融资租赁公司的注册条件也相对苛刻些。 目前融资租赁公司的注册条件有: 1、注册资本金应达到1.7亿元; 2、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3、拥有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融资租赁业等相关行业管理工作经验; 4、近两年经营业绩良好,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5、具有与所从事融资租赁产品相关联的行业背景;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目前全国只有少部分城市还能注册,大部分地区已停止资产管理、基金管理及投资管理类公司注册,仅能通过现存资产管理、基金管理及投资管理公司转让。 金融行业的人士都知道,资金的融通能力取决于资产的管理能力,资产的管理能力又取决于对于租赁物、租赁物行业的认知和把控能力。由于融资租赁公司的主要业务自始至终由资金主导,从资金的筹措到资金的运用,直至租金的回收,其贯穿全程的特点决定了资金是融资租赁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决定因素和必要条件,而筹措资金能力的大小和资金管理水平的高低,则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发展命运。也就是说,租赁公司要做大做强,就必须拓宽资金的来源渠道,创新融资方式,提高资金运用水平。因此,融资租赁公司加强与信托公司合作,可以有效拓宽融资租赁企业融资渠道,促进民间资本进入实体经济领

域,更好促进产融结合,提高金融运行效率,因而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系安徽叉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核心控股子公司。合力叉车主导产品是“合力、HELI”牌系列叉车,在线生产的1700多种型号、512类产品全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不远的将来,合力叉车将秉持“世界五强百年合力”的企业愿景,以“变革、创新、开放、合作”为动力,以“合理运营管理系统(HOS)”为支撑,加快“产品、市场、产业”三大结构调整,构筑“国内叉车、国际叉车、后市场、零部件、自动化物流设备”五大业务版块,致力于成为全球叉车专家及中国自动化物流设备供应商。

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用户须知

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用户须知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3号)第9条有关规定,为依法保护融资租赁交易当事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融资租赁交易安全,商务部指定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www.360docs.net/doc/0c16462715.html,)作为融资租赁租赁物登记公示平台。为明确系统用户登记公示、查询及使用租赁物信息,特制定此用户须知。 一、用户定义 系统用户分为两类,一类是融资租赁企业用户,指使用系统登记公示或查询租赁物信息的融资租赁企业(根据商务部等有关部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一类是普通用户,指仅使用系统查询租赁物公示信息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融资租赁企业用户可凭已分发的账户、密钥直接登录系统登记公示、查询租赁物信息,一旦通过系统登记公示相关信息即视为同意本须知内容;普通用户需同意本须知所有条款,并填写基本信息注册后方可查询租赁物信息。 二、服务内容 (一)系统是商务部建立的综合性融资租赁服务平台,为融资租赁企业用户提供租赁物登记公示、查询服务;为普通用户提供租赁物登记公示信息查询服务。

(二)用户需按《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租赁物登记公示和查询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登记公示、查询租赁物信息。 (三)融资租赁企业用户可自愿进行租赁物信息登记公示,以规避租赁物被非法出售、抵押、质押、出租等风险。 (四)融资租赁企业用户和普通用户均可按“承租人全称和租赁物型号”、“租赁物唯一识别码”、“登记公示编号”查询。 (五)用户可查询到的租赁物登记公示信息包括:登记公示编号、登记公示时间、登记期限、登记到期时间;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经营地址等出租人信息;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法定代表人,或姓名、身份证号码(隐去中间四位)等承租人信息;租赁物名称、厂商、型号、唯一识别码、识别码名称、租赁物详情描述、租赁物信息附件等租赁物信息。 (六)服务电话:400 800 8866(转589、650、619、611),为用户提供有关租赁物登记公示、查询等系统使用咨询服务。 三、登记及查询 (一)融资租赁企业用户一经使用系统登记公示租赁物信息,视为同意通过系统共享相关信息。因登记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未登记导致的后果,由融资租赁企业用户自行承担,系统仅提供租赁物信息登记公示、查询服务。 (二)融资租赁企业用户应对包括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在内的以该用户名义进行的登记、查询等所有操作行

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可行性分析报告

发证单位:国家发改委证书 编号:等级:甲 级 一、公司成立背景及必要性 加快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提出,天津滨海新区作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要努力建设成为我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高水平的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这其中明确提出要探索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租赁业务的试点工作,鼓励天津东疆港区推进租赁业务先行先试,并提供了大量的政策支持,如:允许金融租赁公司设立单机单船项目子公司、统筹安排飞机引进指标、减征进口飞机增值税、对租赁公司实行出口退税、出口租赁物及海工结构物视同出口等。这些政策对融资租赁公司的从业者和投资者来说,都是激动人心的,极大地提振了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也让融资租赁从业者和投资者们认识到了东疆保税港区乃至天津市政府对于金融创新、租赁创新的决心和实力。种种事实表明,天津市已经成为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创新型政府,而滨海新区和东疆保税港区,无论从资源配套还是政策优势来说,都是未来十年内融资租赁行业最有投资价值的地区。xxxxxxxxx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有理由相信,作为一个过去十多年来一直致力于融资租赁行业的创新研究和实践的团队,所需要的

正是如天津滨海新区东疆保税港区这样的开放、创新的投资环境。而 投资于天津滨海新区东疆保税港区是我们必然的选择。同时,我们也 充分地意识到,天津对于落实现有金融政策和进一步推动创新有着强 烈的渴望和需求,而通过我们的资金、团队、创新研究的投入,必然 会为天津带来可观的直接经济指标拉动,以及深远的创新理念的影响。毋庸臵疑,xxxxxxxxx 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所拥有的专业创新型团队,也正是天津市这样的创新型政府所需要的。xxxxxxxxx 融资租赁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对于双方来说都是具有深远意义的合作,并将 在未来相辅相成,共同成长。

内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要求

内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要求 一、融资租赁办理机构和受理范围 1、总投资五千万美元(含五千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 企业的设立和变更事项由市商务委受理; 2、总投资五千万美元以上,由市商务委受理初审后报商务部。 二、申办条件 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2)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 不超过30年; 投资者资质:外国投资者(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注册资本的 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千万元,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应不 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内资融资租赁企业重点服务于以下企业: a、为中小微企业及农村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服务; b、主要股东具有设备制造与销售、大型工程施工及基础设施建 设等领域背景; e、为各类国家重点开发新区、国家经济改革发展试验区、国家 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的经济建设提供服务。 三、融资租赁公司经营业务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四、申请材料清单 2、法律文件如送达授权委托书; 4、投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独资企业只需报送章程); 5、经公证和认证的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及中文翻译件; 6、境外投资者银行资信证明及中文翻译件; 7、境内投资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银行资信证明; 8、投资各方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9、投资各方出具的董事会成员(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成员(或监事)委派书,身份证明(复印件); 10、公司注册地使用许可证明或租赁协议,出租方产权证明(复印件); 11、国资部门出具的有关批准文件或备案文件(涉及国有资产的项目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提供); 12、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申报的,应提供代理协议,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13、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14、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 15、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五、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程序

内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流程

内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流程 注册内资融资租赁公司流程 信息如下: 1、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 2、银行开设外汇账户及人民币账户并进资金; 3、办里财政登记证; 内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的申请条件 申请设立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最低注册资本金应达到17000万元; 2.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3.拥有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租赁业从业经验; 4.近两年经营业绩良好,没有违法违规纪录; 5.具有与所从事融资租赁产品相关联的行业背景;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0万元;外资500万美元; 8.外商投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金; 9.注册资本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10.拥有相应的专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专业资质和不少于3年从业经验。 内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的审批流程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租赁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推 荐1-2家从事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通信、医疗、环保、科研等设备,工程机械及交通运 输工具(包括飞机、轮船、汽车等)租赁业务的企业参与试点工作; 2)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申请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公司章程,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制度文件; 5)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据的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 6)近两年没有违法违规纪录证明; 7)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资历证明。 注册内资融资租赁公司流程办理条件 目前,只有福建自贸区可注册内资融资租赁公司,上海、天津、深圳自贸区只能注册外资的融资租赁公司,外资相比内资融资租赁 公司的营业范围更广。 内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需要提供注册地址、法人、股东、监事人员的身份证件,高管资质,时间4周内可以办好;营业范围:融资租赁业务,兼营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执照全国通用,可在外地设立 分公司; 注册内资融资租赁公司试点的设立程序 1.审批流程 2.报送材料 (2)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申请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公司章程,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制度文件;

融资租赁业务管理手册

融资租赁业务治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根植公司的信贷文化,使职员熟悉金融租赁 的政策、规定,掌握业务技巧,不断提升推断能力,规范租赁 业务操作程序,改善业务治理水平,防范与化解金融租赁风险,制定本治理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租赁业务要紧指金融租赁,金融租赁 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酬劳的租赁。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包括如下要紧形式:直 接租赁、回租、转租赁、托付租赁、杠杆租赁。 (一)本方法所称直接租赁业务,是指出租人依照承租人对 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物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 (二)本方法中所称回租业务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 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 出租人处租回的租赁形式。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出卖人为同一 人的专门融资租赁方式。 (三)本方法中所称转租赁业务是指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 的多次融资租赁业务。在转租赁业务中,上一租赁合同的承租 人同时又是下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称为转租人。转租人从其 他出租人处租入租赁物件再转租给第三人,转租人以收取租金 差为目的的租赁形式。租赁物品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人。

(四)本方法中所称托付租赁业务是指出租人同意托付人的 资金或租赁标的物,依照托付人的书面托付,向托付人指定的 承租人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归 托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风险。 (五)本方法中所称杠杆租赁即衡平租赁,在杠杆租赁中,租赁公司只付出租赁投资的20-40%,其余大部分采取对外举债 的方法,由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提供贷款,并以租赁 物为贷款抵押,出租人将租赁物使用权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的一 种租赁形式。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业务部门及办事处的金融租赁 业务。 第二章租赁对象和差不多条件 第四条租赁对象(承租人),要紧是经工商行政治理机 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 织。 第五条申请租赁应当具备下列差不多条件: (一)持有国家工商治理部门颁发的并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法人,持有中国人民银 行颁发的贷款证(卡); (二)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 (三)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技改、基建项目批准立项列入国 家或地点打算; (四)取得有关部门建筑许可证,投资许可证、开工许可证 或进口批文;

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 一、关于融资租赁登记 1. 为什么要进行融资租赁登记? 融资租赁登记可以公示当事人的权利状况。进行融资租赁登记可以起到公示维权的作用,与租赁物处分交易有关的第三人,通过查询登记系统,可以既不侵害已登记租赁当事人的权益,又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达到维护交易安全的作用。 2. 融资租赁登记由谁办理? 融资租赁登记由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当事人办理,出租人或承租人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登记。 3. 租赁可以在融资租赁登记系统登记吗? 可以在融资租赁登记系统登记的业务包括以下两类:(1)、《合同法》第十四章第二百三十七条所规定的融资租赁交易活动。(2)、租赁期限在1年以上,或者双方同意承租人占有租赁物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租赁交易。租赁期限越长,承租人处分租赁物的动机越强,因此期限超过1年的租赁业务也可以进行登记。 4. 登记的租赁物范围包括哪些? 登记的租赁物主要是机器设备等非消耗性动产,具体包括工程机械、运输设备、渡口设备、生产及动力设备、仪器及实验设备、办公设备等。

登记的租赁物不包括以家庭消费为目的的租赁物,也不包括房屋、土地等不动产,因为二者都由特殊的法律调整。对于飞机、船舶等国家法律已经规定登记机关的财产,按照法律的规定处理。 5. 如何进行融资租赁登记? 融资租赁登记通过“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系统)进行。一般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一是注册用户。目前,进行登记需要注册为登记系统的常用户。 二是录入登记信息。由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当事人通过登录登记系统的互联网终端、按照页面提示自行录入。 三是获得登记文件。如果录入信息要素齐备、格式符合要求,登记系统就会接受登记,并产生融资租赁登记文件。 6. 怎样进入登记系统?要具备什么软件和硬件条件? 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0c16462715.html,,注册成为系统常用户,就可以进入登记系统进行登记和查询。 使用登记系统时,需要具备一台能访问互联网的计算机,并安装网页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5.5以上)和能阅读PDF 格式文件的软件。 7. 融资租赁登记是不是只能通过互联网进行? 是的。登记系统是电子化的登记平台,只能通过互联网进行登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不提供纸质登记服务。

内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要求

内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要求 现代金融租赁是融资与融物、投资和贸易的结合,它不仅仅是一种设备投资、技术更新、引进外资、扩大出口的手段,那内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有哪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内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欢迎大家阅读。 一、融资租赁办理机构和受理范围 1、总投资五千万美元(含五千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的设立和变更事项由市商务委受理; 2、总投资五千万美元以上,由市商务委受理初审后报商务部。 二、申办条件 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2)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3)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投资者资质:外国投资者(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千万元,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应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内资融资租赁协议试点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最低注册资本17000万元;(2)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3)拥有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租赁业从业经验;(4)近两年经营业绩良好,没有违法违规纪录;(5)具有与所从事融资租赁产品相关联的行业背景;(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内资融资租赁企业重点服务于以下企业: a、为中小微企业及农村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服务; b、主要股东具有设备制造与销售、大型工程施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背景; c、对国产飞机、船舶、汽车、工程机械等产业链发展具有较强带动作用; d、对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e、为各类国家重点开发新区、国家经济改革发展试验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的经济建设提供服务。 三、融资租赁公司经营业务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四、申请材料清单 1、申请报告;

试论融资租赁公司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必备要件

试论融资租赁公司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必备要件 衢州市市场监管局何小英 2014年,**市工商局一则创新动产抵押登记的新闻,轰动全国。新闻的大致内容是:“该局研究融资租赁物动产抵押法律规定,指导下城办理全省首件融资租赁设备动产抵押登记,并在全市推开,实现了抵押物登记范围的新突破,有效盘活资金2.13亿元。”这则新闻不啻带给所有融资租赁公司一个讯息,融资租赁公司租赁物必须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方能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事实真的如此吗?法律对抵押与租赁关系究竟是如何规定的?融资租赁公司将自己的设备租赁给他人,是否有必要办理动产抵押登记?融资租赁公司什么情形下可以作为债权人依法办理动产抵押登记?融资租赁公司用自己所有的设备为自己办理动产抵押属不属于

流押,是否属于洗钱行为?实践工作中,我们如果不厘清这些概念,我们就会一再陷入“融资租赁公司租赁设备究竟可不可以,需不需要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困惑中,然后在困惑中一再犯迷糊,把无需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办理了,无限扩大动产抵押登记内涵和外延,做了无用功,还美其名曰“创新”。 一、融资租赁的概念 现代融资租赁产生于二战之后的美国。二战以后,美国工业化生产出现过剩,生产厂商为了推销自己生产的设备,开始为用户提供金融服务,即:以分期付款、寄售、赊销等方式销售自己的设备。由于所有权和使用权同时转移,资金回收的风险比较大。于是有人开始借用传统租赁的做法,将销售的物件所有权保留在销售方,购买人只享有使用权,直到出租人融通的资金全部以租金的方式收回后,才将所有权以象征性的价格转移给购买人。这种方式被称为“融资租赁”,1952年美国成立了世界第一家融资租赁公司——美国租赁公司(现更名为美国国际租赁公司),开创了现代租赁的先河。 中国的现代租赁业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改革开放,为了解决资金不足和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的需求,在荣毅仁先生的倡导下,作为增加引进外资的渠道,从日本引进了融资租赁的概念,以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为主要股东,成立了中外合资的东方租赁有限公司和以国内金融机构为主体的中国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用这种方法从国外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管理、技术,改善产品质量,提高中国的出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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