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排土场设计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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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排土场安全生产标准

(整理)排土场安全生产标准

排土场安全生产标准(试行)一.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本规则规定了金属矿山排土场的设计、生产运行、关闭等的安全要求及安全防护、评价与管理、监督与检查要求,以防止排土场事故。

本规则适用于金属矿山的排土场或废石场。

二.引用标准GB16423-2004 《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GB50421-2007 《有色金属矿山排土场设计规范》GB18599-200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5748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GB14161-93 《矿山安全标志》三.术语1.排土场:堆放剥离物的场所,也称废石场,是指矿山采矿排弃物集中排放的场所。

2.外部排土场:剥离物堆放在露天采场境界以外的排土场。

3.剥离物:剥离出的覆盖岩土、围岩和目前尚无利用价值的矿石及开采损失的矿石,也称废石或岩石。

4.排土:将剥离物排入堆存场地的作业。

5.排土场下沉系数:排土场经过一段时间后下沉的高度与排土场下沉前高度的比值。

6.土地复垦:排土场在排土堆置过程中,将破坏了的土地进行处理,恢复和改造到可利用状态的工作。

7.台阶:排土场内的剥离物,通常划分为一定高度分层进行排土堆置,也称阶段。

8.眉线:排土场边坡面与台阶顶面的交线。

9.稳定性分析:对与工程相关的岩土是否会发生过量变形及破坏而进行的综合评价。

10.台阶高:排土台阶坡顶线至坡底线间的垂直距离,也称阶段高。

11.堆置高度:各台阶高度的总和。

12.安全系数:抗滑力和滑动力之比,或抗滑力距和滑动力距之比。

13.排土场复垦周期:排土终了至复垦完毕周期。

四.排土场技术管理1.排土场平台必须平整(横向不超过±0.5m),排土线应整体均衡推进,坡顶线应呈直线型或弧型。

2.排土场的阶段高度(基地30m台阶20m)、总堆置高度(70m)、安全平台宽度(20~25)、总边坡角(1:3)、相邻阶段同时作业的超前堆置高度等参数,应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在设计中明确规定。

3. 汽车进入排土场内应限速行驶,距排土工作面50~200米限速16公里/小时,小于50米限速8公里/小时排土作业区,设置一定数量的限速牌等安全标志牌。

《排土场安全技术》课件

《排土场安全技术》课件

01
某矿山企业排土场存在环境污染问题,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严
重影响。
事故原因
02
排土场无有效拦挡措施,同时缺乏环境保护意识和管理措施。
安全建议
03
加强排土场拦挡措施建设,实施环境保护工程,建立完善的环
境管理制度,确保排土场环境安全。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03
排土场安全风险评估与控 制
排土场稳定性分析
总结词
排土场的稳定性是评估其安全性的关键因素,通过分析土压 力、滑坡、泥石流等影响因素,可以评估排土场的稳定性。
详细描述
排土场的稳定性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土压力、地形、水 文条件、气候条件等。通过对这些因素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评 估,可以预测排土场可能出现的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从而 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排土场环境影响评价
总结词
排土场的建设和运营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因此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评估其对 环境的影响程度。
详细描述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包括对排土场产生的噪音、粉尘、废水的评价。评价过程中需要综合 考虑这些因素对周边居民、生态环境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和治理。同时
,也需要考虑排土场对土地资源的影响,合理规划土地利用,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排土场安全的历史与发展
早期发展
早期的排土场建设和管理 较为简单,缺乏科学规划 和安全措施。
现代发展
随着科技和工程理论的进 步,排土场建设和管理逐 渐科学化、规范化,安全 措施不断完善。
未来展望
未来排土场安全技术的发 展将更加注重生态保护和 可持续发展,推广绿色矿 山建设。
02
排土场安全技术基础
排土场设计
应急救援组织与实施

排土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排土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排土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1:排土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排土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目的是确保在土地开发、建筑施工等活动中,排土场的安全性和环保性,防止土方工作引发的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问题。

二、工程区划1. 排土场选址: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评估结果,选择适宜的土地作为排土场,且距离人居区、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保持一定距离。

2. 工程施工区:按照排土场规模和施工进度,进行合理标定,设立合适的施工围挡和警示标志,确保施工区与周边环境分隔。

三、排土场设计及建设要求1. 排土场布置:根据土方量和工程特点,合理布置排土场的挡土结构和防护设施,确保排土承载力和稳定性。

2. 排土场排水:设计合理的排水系统,包括雨水的快排和污水的处理,确保排土场的排水畅通和水质净化。

3. 排土场道路:设计适当宽度和强度的道路系统,确保土方运输车辆的安全和顺畅。

四、施工期间的安全措施1. 施工通道:划定施工区域和通道,确保通道的平整和无障碍,避免人员和车辆的冲突。

2. 现场管理: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线,指导施工作业人员的行为,严禁越界施工。

3. 物料堆放:合理堆放土方和辅助材料,确保稳定和安全。

4. 岩石爆破:严格按照岩石爆破的安全规范和程序进行,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附件:1. 土地利用规划书2. 环境评估报告3. 排土场设计图纸法律名词及注释:1. 土地利用规划: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规,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利用。

2. 环境评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其它相关法规,对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和预测。

3. 岩石爆破:在工程施工中,利用炸药等工具进行岩石破碎的作业。

2:排土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排土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旨在保证土地开发、建筑施工等活动中排土场的安全与环保,预防土方工作带来的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

二、工程区划1. 排土场选址: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评估结果,选择适宜区域作为排土场,并与人居区、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保持一定距离。

(废止)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矿山安全技术工作的指导意见

(废止)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矿山安全技术工作的指导意见

(废止)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矿山安全技术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04.20•【字号】浙安监管矿〔2012〕58号•【施行日期】2012.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废止)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矿山安全技术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矿〔2012〕58号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督促矿山企业切实加强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落实有关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提高矿山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0〕17号)和《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总局令39号)等有关要求,现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包括工程性矿山,但不包括危险性较小的砂、地热、温泉、矿泉水、卤水开采矿山和尾矿库)安全技术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矿山工程技术人员及任职条件(一)矿山工程技术人员是指被矿山企业聘请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工程技术职务,有明确的技术岗位工作职责,在矿山承担相关技术工作的人员。

矿山工程技术人员分在职与外聘两类,在职人员应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主要指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并从事固定的矿山技术工作;外聘人员是指矿山企业聘请的兼任本矿工程技术工作的非本企业人员。

(二)矿山工程技术人员一般应具有矿山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矿山工程类专业主要是指采矿、地质、测量、矿山机电、爆破、矿井建设、矿井通风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没有专业或是其它专业的企业在岗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是全日制学校矿山工程类专业中专以上毕业,或具有采矿专业大专结业证书并从事矿山技术工作满二年。

(三)矿山企业应聘请熟悉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同类型矿山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身体健康,能适应矿山技术工作需要,年龄不超过65周岁的人员担任矿山工程技术人员。

排土场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方案

排土场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方案

一、前言为了加强排土场安全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排土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及措施方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排土场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协调、监督排土场安全生产工作。

2. 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执行和监督排土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措施。

3. 各相关部门及岗位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排土场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管理制度1. 排土场设计、施工、运营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确保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2. 排土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3. 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5.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安全措施1. 排土场选址:选择地形平坦、排水良好的山坡荒地沟谷,尽量少占田地。

2. 排土场设计: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确保排土场稳定性。

3. 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确保施工安全。

4. 运营安全:(1)排土场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2)加强边坡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3)定期检查排土场排水系统,确保排水畅通。

(4)加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5)加强汽车运输管理,确保运输安全。

(6)夜间作业时,必须配备照明设备,确保作业安全。

5. 应急处置:(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

(2)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确保应急物资储备充足,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五、监督检查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六、附则1. 本制度及措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及措施方案由排土场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AQ2005-2005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2005.5.1

AQ2005-2005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2005.5.1

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Waste dump safety regulations for metal & nonmetal minesAQ 2005— 20052005.5.1实施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1.1主题内容本规则规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的设计、生产运行、关闭等的安全要求及安全防护、评价与管理、监督与检查要求,以防止排土场事故。

1.2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金属非金属矿山的排土场或废石场。

2引用标准GB 16423—2004《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GB 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5748《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14161—93《矿山安全标志》GB 50070—94《矿山电力设计规范》TJ 36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3定义本规则所述排土场( dump, waste dump , waste pile )又称废石场,是指矿山采矿排弃物集中排放的场所。

采矿是指露天采矿和地下采矿,包含矿山基建期间的露天剥离和井巷掘进开拓;排弃物一般包括腐植表土、风化岩土、坚硬岩石以及混合岩土,有时也包括可能回收的表外矿、贫矿等。

4排土场安全管理4.1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排土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应指定或设立相应的机构负责实施本规则有关排土场安全规定的各项要求,配备与实际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有实际工作能力的人员负责排土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经费。

4.2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排土场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包括:排土场安全目标管理制度;排土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排土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排土场安全技术措施实施计划;排土场安全操作以及有关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安全评价制度。

4.3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和有关技术规范,做好排土场安全检查和监测工作。

4.4未经技术论证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排土场设计或设计推荐的有关参数。

建设部公告第664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有色金属矿山排土场设计规范》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664号

建设部公告第664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有色金属矿山排土场设计规范》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66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结束——
建设部公告
(第664号)
现批准《有色金属矿山排土场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21-2007,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3、3.2.8、4.0.3、4.0.6、7.0.4、7.0.7、8.0.1、9.0.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建设部公告第664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有色金属矿山排土场设计规范》的公告
制定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关
建设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
2007.06.22
施行日期
2007.10.01
文号
建设部公告第664号
主题类别
标准化
效力等级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失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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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煤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露天煤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露天煤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1993〕 124号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1986] 250号文的要求,由原煤炭工业部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露天煤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露天煤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5 —93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二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能源部负责管理。

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二年二月十九日编制说明本规范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原煤炭工业部负责主编,并组织生产、建设、科研、高校、勘探、出版等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建国以来新建露天煤矿工程施工及验收的经验,吸取了成熟的科研成果,并借鉴了国外有关先进法规,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鉴于本规范系初次编制,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清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并特意见和资料寄送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基建局露天处《露天煤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国标管理组,供修订参考。

能源部1992年3月21日目录主要符号(P7)第一章总则(P9)第一章施工准备(P9)第二章疏干工程(P10)第一节一般规定(P10)第二节钻井工程的施工(P10)第二节成井工程的施工(P11)第四节洗井工程的施工(P12)第八节护井工程的施工(P12)第六节管井疏干工程的验收(P13)第四章边坡工程(P13)第一节一般规定(P13)第二节边坡工程的施工(P14)第三节边坡的监测(P15)第四节边坡工程的验收(P15)第五章爆破工程(P16)第一节一般规定(P16)第二节爆破作业(P16)第三节爆破工程的验收(P21)第六章单斗挖掘机—铁路运输开采工艺的采掘工程与排土工程(略)第一节一般规定(略)第二节掘沟工程的施工(略)第三节采剥工程的施工(略)第四节掘沟工程与采剥工程的验收(略)第五节排土工程的施工(略)第六节排土工程的验收(略)第七章单斗挖掘机—铁路运输开采工艺的铁路工程(略)第一节一般规定(略)第二节路堤路基工程的施工(略)第三节路堑路基工程的施工(略)第四节道床的施工(略)第五节轨节的组装(略)第六节铺轨工程的施工(略)第七节铁路的水平超高和轨距加宽(略)第八节交道口、线路标志和信号标志的施工(略)第九节铁路工程的验收(略)第八章单斗挖掘机—铁路运输开采工艺的接触网工程(略)第一节一般规定(略)第二节正接触网工程的施工(略)第二节旁接触网工程的施工(略)第四节接触网工程的验收(略)第九章单斗挖掘机-铁路运输开采工艺的信号工程与通信工程(略) 第一节一般规定(略)第二节室内设备与信号机的安装(略)第二节轨道电路的施工(略)第四节道岔转换设备的安装(略)第八节继电器箱的安装及信号线路的施工(略)第六节信号设备及其防雷与接地装置的施工(略)第七节信号工程的验收(略)第八节通信工程的施工及验收(略)第十章单斗挖掘机-汽车运输开采工艺(P24)第一节一般规定(P24)第二节掘沟工程的施工(P25)第三节采剥工程的施工(P25)第四节掘沟工程与采剥工程的验收(P26)第五节矿山道路工程的施工(P26)第六节矿山道路工程的验收(P26)第七节排土工程的施工(P27)第八节排土工程的验收(P28)第十一章连续与半连续开采工艺(P28)第一节一般规定(P29)第二节掘沟工程的施工(P29)第三节采剥工程的施工(P96)第四节胶带输送机安装工程的施工与移动(P30)第五节排土工程的施工(P31)第六节分流站与破碎站的施工(P31)第七节工程验收(P32)第十二章验收及移交(P32)第一节一般规定(P32)第二节验收标准(P33)第三节综合生产能力考核(P33)第四节移交报告与验收鉴定书(P33)附录一移交报告的内容(P33)附录二名词解释(P40)附录三本规范用词说明(P41)附加说明(P42)主要符号第一章总则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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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Waste dump safety regulations for metal & nonmetal mines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1.1 主题内容本规则规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的设计、生产运行、关闭等的安全要求及安全防护、评价与管理、监督与检查要求,以防止排土场事故。

1.2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金属非金属矿山的排土场或废石场。

2 引用标准GB16423-2004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GB18599-200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5748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14161-93 《矿山安全标志》GB50070-94 《矿山电力设计规范》TJ36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3 定义本规则所述排土场(dump,waste dump,waste pile)又称废石场,是指矿山采矿排弃物集中排放的场所。

采矿是指露天采矿和地下采矿,包含矿山基建期间的露天剥离和井巷掘进开拓;排弃物一般包括腐植表土、风化岩土、坚硬岩石以及混合岩土,有时也包括可能回收的表外矿、贫矿等。

4 排土场安全管理4.1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排土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应指定或设立相应的机构负责实施本规则有关排土场安全规定的各项要求,配备与实际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有实际工作能力的人员负责排土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经费。

4.2 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排土场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包括:排土场安全目标管理制度;排土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排土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排土场安全技术措施实施计划;排土场安全操作以及有关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安全评价制度。

4.3 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和有关技术规范,做好排土场安全检查和监测工作。

4.4 未经技术论证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排土场设计或设计推荐的有关参数。

4.5 排土场滚石区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4.6 严禁在排土场作业区或排土场边坡面捡矿石和其他石材。

4.7 排土场最终境界应排弃大块岩石以确保排土场结束后的安全稳定,防止发生泥石流灾害。

5 排土场的设计5.1 矿山排土场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设计。

5.2 排土场位置的选择应遵守以下原则:5.2.1 排土场位置的选择,应保证排弃土岩时不致因大块滚石、滑坡、塌方等威胁采矿场、工业场地(厂区)、居民点、铁路、道路、输电及通讯干线、耕种区、水域、隧洞等设施的安全;5.2.2 排土场不宜设在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不良的地带;如因地基不良而影响安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5.2.3 排土场选址时应避免成为矿山泥石流重大危险源,无法避开时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泥石流灾害的发生。

5.2.4 排土场址不应设在居民区或工业建筑的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和生活水源的上游,废石中的污染物要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堆放、处置。

5.3 排土场位置选定后,应进行专门的工程、水文地质勘探,进行地形测绘,并分析确定排土参数。

5.4 内部排土场不得影响矿山正常开采和边坡稳定,排土场坡脚与矿体开采点和其他构筑物之间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必要时应建设滚石或泥石流拦挡设施。

5.5 在矿山建设过程中,修建公路和工业场地的废石应选择地点集中排放,不能就近排弃在公路边和工业场地边,以避免形成泥石流。

5.6 排土场的阶段高度、总堆置高度、安全平台宽度、总边坡角、相邻阶段同时作业的超前堆置高度等参数,应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在设计中明确规定。

6 排土场的运行6.1 汽车运输排土场及排弃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6.1.1 汽车排土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非作业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排土作业区,凡进入作业区内工作人员、车辆、工程机械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

6.1.2 排土场平台必须平整,排土线应整体均衡推进,坡顶线应呈直线形或弧形,排土工作面向坡顶线方向应有3%~5%的反坡。

6.1.3 排土卸载平台边缘要设置安全车挡,其高度不小于轮胎直径的2/5,车挡顶部和底部宽度应分别不小于轮胎直径的1/3和1.3倍;设置移动车挡设施的,要按移动车挡要求作业。

6.1.4 应按规定顺序排弃土岩,在同一地段进行卸车和推土作业时,设备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6.1.5 卸土时,汽车应垂直于排土工作线;严禁高速倒车、冲撞安全车档。

6.1.6 推土时,在排土场边缘严禁推土机沿平行坡顶线方向推土。

6.1.7 排土安全车挡或反坡不符合规定、坡顶线内侧30米范围内有大面积裂缝或不均匀下沉时,禁止汽车进入该危险区,排土场作业人员需对排土场作出及时处理。

6.1.8 排土场作业区内因雾、粉尘、照明等因素使驾驶员视距小于30米或遇暴雨、大雪、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排土作业。

6.1.9 汽车进入排土场内应限速行驶,距排土工作面50~200米限速16公里/小时,小于50米限速8公里/小时;排土作业区内应设置一定数量的限速牌等安全标志牌。

6.1.10 排土作业区照明必须完好,灯塔与排土挡墙距离15~25米,照明角度必须符合要求,夜间无照明禁止排土。

6.1.11 排土作业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且质量合格、适应汽车突发事故应急的钢丝绳(不少于四根)、大卸扣(不少于四个)、灭火器等应急工具。

6.2 铁路移动线路卸车地段,应遵守下列规定:6.2.1 路基面应向排土场内侧形成反坡。

6.2.2 线路一般应为直线,困难条件下,其平曲线半径不小于表1的规定,并根据翻卸作业的安全要求设置外轨超高。

表1 平曲线半径( m )卸车方向准轨铁路窄轨铁路机车车辆固定轴距≤2.0m 机车车辆固定轴距2.0~3.0m,轨距762mm,900mm 轨距600mm 轨距762mm,900mm向曲线外侧150 30 60 80向曲线内侧200 50 80 1006.2.3 线路尽头的一个列车长度内应有2.5‰~5‰的上升坡度。

6.2.4 卸车线钢轨轨顶外侧至台阶坡顶线的距离,应不小于表2的规定。

表2 轨顶外侧至台阶坡顶线的距离( m )准轨窄轨路基稳固路基不稳轨距900mm,采用24kg/m钢轨时轨距762mm,采用18kg/m 钢轨时轨距600mm,采用15kg/m钢轨时0.62 0.92 0.45 0.43 0.376.2.5 移动牵引网路始端,应设电源开关。

6.2.6 在独头卸载线端部,必须设置车挡。

车挡应有完好的挡栏指示和灯光示警。

独头线的起点和终点,应设置铁路障碍指示器。

6.3 列车在卸车线上运行和卸载时,应遵守下列规定:6.3.1 列车进入排土线后,由排土人员指挥列车运行。

机械排土线的列车运行速度准轨不得超过10~15km/h;窄轨不得超过8km/h;接近路端时,不得超过5km/h。

6.3.2 严禁运行中卸土(曲轨侧卸式和底卸式除外)。

6.3.3 卸车顺序应从尾部向机车方向依次进行,必要时,机车应以推送方式进入。

6.3.4 列车推送时,应有调车员在前引导。

6.3.5 新移设线路后,首次列车严禁牵引进入。

6.3.6 翻车时必须2人操作,操作人员应位于车箱内侧。

6.3.7 清扫自翻车应采用机械化作业,人工清扫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6.3.8 卸车完毕,必须在排土人员发出出车信号后,列车方可驶出排土线。

6.4 排土犁排土时,应遵守下列规定:6.4.1 推排作业线上排土犁、犁板和支出机构上,严禁有人。

6.4.2 排土犁推排岩土的行走速度,不得超过5km/h。

6.5 单斗挖掘机排土时,应遵守下列规定:6.5.1 受土坑的坡面角不得大于60°,严禁超挖。

6.5.2 挖掘机至站立台阶坡顶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a、台阶高度10m以下不小于6m;b、台阶高度11~15m不小于8m;c、台阶高度16~20m不小于11m;d、台阶高度超过20m时应制定安全措施。

6.6 排土机排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6.6.1 排土机必须在稳定的平盘上作业,外侧履带与台阶坡顶线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6.6.2 工作场地和行走道路的坡度必须符合排土机的技术要求。

6.6.3 排土机长距离走行时,受料臂、排料臂应与走行方向成一直线,并将其吊起、固定;配重小车在前靠近回转中心一端,到位后用销子固定;严禁上坡转弯。

7 排土场排洪与防震7.1 山坡排土场周围应修筑可靠的截洪和排水设施拦截山坡汇水。

7.2 排土场内平台应实施2%~3%的反坡,并在排土场平台修筑排水沟拦截平台表面山坡汇水。

7.3 当排土场范围内有出水点时,必须在排土之前必须采取措施将水疏出。

排土场底层应排弃大块岩石,并形成渗流通道。

7.4 汛期前应采取下列措施做好防汛工作:a、明确防汛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紧急预案;b、疏浚排土场内外截洪沟;详细检查排洪系统的安全情况;c、备足抗洪抢险所需物资,落实应急救援措施;d、及时了解和掌握汛期水情和气象预报情况,确保排土场和下游泥石流拦挡坝道路、通讯、供电及照明线路可靠和畅通。

7.5 汛期应对排土场和下游泥石流拦挡坝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防止连续暴雨后发生泥石流和垮坝事故;7.6 洪水过后应对坝体和排洪构筑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与清理。

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

7.7 处于地震烈度高于6度地区的排土场,应制订相应的防震和抗震的应急预案,内容包括:a、抢险组织与职责;b、排土场防震和抗震措施;c、防震和抗震的物资保障;d、排土场下游居民的防震应急避险预案;e、震前值班、巡查制度等。

7.8 排土场泥石流拦挡坝原设计抗震标准低于现行标准时,必须进行加固处理。

7.9 地震后,必须对排土场、排土场下游的堆石坝进行巡查和检测,及时修复和加固破坏部分,确保排土场及其设施的运行安全。

8 排土场关闭与复垦8.1 排土场关闭8.1.1 矿山企业在排土场结束时,必须整理排土场资料、编制排土场关闭报告。

8.1.2 排土场资料应包括:排土场设计资料、排土场最终平面图、排土场工程水文地质资料、排土场安全稳定性评价资料、排土场复垦规划资料等。

8.1.3 排土场关闭报告应包括:结束时的排土场平面图、结束时排土场安全稳定性评价报告、结束时的排土场周围状况、排土场复垦规划等。

8.1.4 排土场最终境界安全稳定性评价要由具备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评价单位要提出治理措施;企业要按措施要求进行治理;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8.1.3 关闭后的排土场安全管理工作由原企业负责,破产企业关闭后的排土场,由当地政府落实负责管理的单位或企业。

关闭后的排土场重新启用或改作他用时,必须经过可行性设计论证,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8.2 排土场复垦8.2.1 矿山企业在排土场生产运行过程中,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垦规划,达到最终境界的台阶先行复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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