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要求-赛宝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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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运行维护能力评定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运行维护能力评定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运行维护能力评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12.05.16•【文号】工信计资[2012]14号•【施行日期】2012.05.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电子信息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运行维护能力评定工作的通知(工信计资[2012]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各有关单位:为落实《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国发[2011]4号),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的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运行维护能力(以下称运维能力)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的基本范围指信息系统交付后的日常运行保障和系统维护,主要包括硬件系统、软件系统和运行环境等的维护。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范围内运维能力评定的管理工作,部资质办负责运维能力评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

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称地方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运维能力评定的初审及日常管理工作。

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和赛宝认证中心两家评审机构(以下称评审机构)承担运维能力评定的第三方评审工作。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申报运维能力评定:(一)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二)企业原则上须达到《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运行维护能力评定条件(暂行)》(以下称评定条件)的要求。

四、鉴于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业务是信息技术服务的新型业态,暂时不宜用统一的定量标准划分等级,现阶段运维能力评定暂不分级。

同时地方主管部门在推荐企业申报运维能力评定时,可适当放宽部分评定条件要求,但此类企业数量不得超过地方主管部门推荐企业总数的30%,并须在推荐函中阐明理由。

五、运维能力评定的申报和审批程序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以下称集成资质)中一、二级资质认定程序一致。

CEPREI-5GM工业机器人安全和电磁兼容认证实施-赛宝认证中心

CEPREI-5GM工业机器人安全和电磁兼容认证实施-赛宝认证中心

赛宝工业机器人安全和EMC认证实施规则工业机器人安全和电磁兼容认证实施规则2018-9-7发布 2018-9-8实施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目录1.适用范围 (3)2.认证模式 (3)3.认证申请 (3)3.1 认证单元划分 (3)3.2 申请认证提交资料 (4)3.2.1申请资料 (4)3.2.2证明资料 (4)3.2.3提供与产品有关的资料 (4)4.型式试验 (4)4.1样品 (4)4.1.1申请单元中只有一个型号的,选该型号为样品 (4)5.1.2 样品数量 (4)4.1.3样品及资料处置 (5)4.2型式试验 (5)4.2.1依据标准 (5)4.2.2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 (7)4.2.3型式试验时限 (7)4.2.4判定 (7)4.2.5 型式试验报告 (8)4.3关键零部件/元器件要求 (8)5.初始工厂检查(模式B适用) (8)5.1检查内容 (8)5.1.1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 (8)5.1.2产品一致性检查 (8)5.1.3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8)5.2初始工厂检查时间 (8)6.3初始工厂检查结论 (9)6.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9)6.1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9)6.2 认证时限 (9)7.3认证终止 (9)7.获证后的监督(模式B适用) (9)7.1监督检查时间 (9)7.1.1监督检查频次 (9)7.1.2监督检查人日数 (10)7.2监督检查的内容 (10)7.3监督检查结论 (10)8.4结果评价 (10)8. 复审 (10)9. 认证证书 (10)9.1认证证书的保持 (10)9.1.1证书的有效性 (10)9.1.2认证产品的变更 (11)9.2认证证书覆盖产品的扩展 (11)9.2.1扩展程序 (11)9.2.2样品要求 (11)9.3认证证书的暂停、恢复、注销和撤销 (11)9.3.1 证书的暂停 (11)9.3.2 证书的撤销及停止 (12)9.3.3 证书的注销及停止 (12)10. 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 (12)11.1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 (12)10.2认证标志的加施 (13)11.收费说明 (13)附件1 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 (14)附件2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5)附件3 产品描述 (19)1.适用范围本认证规则适用于各类工业机器人(参照GB/T 12643-2013《机器人与机器人装备词汇》中的定义),考虑到机器的注意事项、危险的程度、危害情况及所涉及事件、电磁干扰等进行的基本安全设计、防护措施、使用信息要求及可靠性方面的安全和电磁兼容(EMC)认证。

赛宝SPCA认证

赛宝SPCA认证

赛宝认证中心CMMI/SPCA业务介绍(1)背景介绍:是“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的英文简写,该模型由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的软件工程研究所(简称SEI)受美国国防部委托,于1991年研究制定,初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评价美国国防部的软件合同承包组织的能力,后因为在软件企业应用CMM模型实施过程改进取得较大的成功,所以在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使用。

CMMI是SEI于2000年发布的CMM的新版本,目前CMMI已经发展到1.3版本,从2011年11月30日后,只接受1.3版本的评估结果。

CMMI目前包含了三个模型,分别是CMMI-DEV、CMMI-SVC以及CMMI-ACQ模型。

·CMMI-DEV最新版本是SEI于2010年11份发布的CMMI for Development v1.3版本。

该版本主要用于软件工程、硬件工程等产品开发领域。

按照阶段式表达方式将成熟度分为五个等级,每个等级包含相应的过程域,如下图所示:图表 1 CMMI-DEV各成熟度等级包含的过程域·CMMI-SVC该模型SEI于2010年11月份发布,最新版本是CMMI for Services v1.3版本。

该模型可以应用于IT服务、医疗卫生、教育等各类服务领域。

该模型采用了CMMI的基础架构,在此基础上增加了服务相关的特有过程域。

对于已经实施CMMI- DEV 的企业,提供了快速、便捷的理解和导入机制。

图表 2 CMMI-SVC和CMMI其他模型的关系CMMI-SVC模型按照阶段式表达方式也分成五个等级,每个等级包含相应的过程域,如下图所示:图表 3 CMMI-SVC各成熟度等级的过程域·CMMI-ACQ该模型SEI于2010年11月份发布,最新版本是CMMI for Acquisition v1.3版本。

该模型基于CMMI模型体系架构,整合了CMMI采购模型、软件采购模型以及政府及产业采购的最佳实践等,用于指导采购方进行采购管理。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介绍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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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内容:
首次会议 企业介绍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情况(需企业准备PPT) 现场参观 评估审核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关键过程: 1. 文件化管理体系的运行 (4.2.1、4.2.2、4.2.3、5.6) 2. 最高管理者在体系中的履职过程 (4.1、5.1、5.3、5.4、5.5、5.7、6.1、8.6) 3. 管理者代表在体系中的履职过程 (5.2、5.6、5.7、7.1、8.1、8.4、8.7.1) 4. 新型能力的识别及策划过程 (5.3、5.5、7.2、8.2、8.3) 5. 新型能力的建设及运行过程 (7.3、7.4、7.5、7.6、7.7、7.8、5.7、6.2、6.3、6.4、6.5) 6. 两化融合及其管理体系绩效的评测与改进过程 (5.5、8.2、8.3、8.5、8.7.2) 7. 全员参与培育过程 (5.4、5.7.2、6.3) 8. 设备设施及信息资源保障过程 (6.4、6.5、6.6、7.6) 9. 资金保障过程(6.2) 评估审核组内部交流会 1.对未尽情况进行补充审核 2.评估审核情况交流 3.编制不符合报告 4.编制形成评估审核推荐性意见 与企业确认评定范围、不符合项、第二阶段评估审核的推荐性意见 末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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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内容:
首次会议,包括企业介绍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情况PPT 现场巡视 验证核实申请资料(名称、地址、支持场所、人员数量等) 补充审核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文件(两化融合管理手册和必须的程序文件) 确认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过程和相互关系 申请企业对信息化环境下新型能力的识别、策划、建设、运行的情况 两化融合目标和关键指标的完成情况 评估与诊断、监视与测量、考核的情况 内审资料(内审方案、内审计划、内审报告等)
管理评审资料(管理评审计划、管理评审报告等)
评估审核组内部总结 与企业确认评定范围、问题清单,并商定第二阶段评估审核安排 末次会议

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要求-赛宝认证中心教程文件

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要求-赛宝认证中心教程文件

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要求1.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赛宝认证中心(以下简称赛宝)强制性产品认证过程中,获证生产企业的分类分级管理。

2.1赛宝对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生产企业实施企业分类管理。

2.2赛宝根据获证企业的生产管理水平,以及确保所有获证产品持续满足认证要求的能力,对生产企业进行分类。

原则上分为四类,分别用A类(产品质量稳定且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业)、B类、C类、D类表示。

2.3企业分类管理的建立应基于发证前后所能获取的所有与生产企业及获证产品质量相关的信息,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厂检查结果(包括初始工厂检查和获证后的跟踪检查);(2)样品检测和/或监督抽样的检测结果(包括企业送样、生产现场抽样或市场抽样等)及样品真伪;(3)国抽、省抽、CCC专项抽查等检测结果;(4)认证委托人、生产者(制造商)、生产企业对获证后监督的配合情况;(5)司法判决、申投诉仲裁、媒体曝光及消费者质量信息反馈等;(6)认证产品的质量状况和/或设计、检测能力;(7)其他信息。

2.4 分类的基本原则如下:(一)A类企业:原则上,由B类企业提供符合性资料,分中心或产品处室对所收集的质量信息和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打分评估,确定分类结果。

评估的内容至少包括以下方面:1.近两年内,工厂检查结论未发现与认证产品质量有关的严重不符合项;2.近两年内,产品检测和/或监督抽样检测结果未发生产品安全性能问题的;3.近两年内,国抽、省抽、CCC专项抽查等结论未发生产品安全性能问题的;4.近两年内,司法判决、申投诉仲裁、媒体曝光及消费者质量信息反馈等无产品安全性能问题的;5.有证据表明企业在持续、稳定、批量的生产获证产品必要时具备一定的产品设计、检测能力,以便能够对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采取有效的整改和/或纠正预防措施。

6.如有特殊要求的,应在细则中予以规定,如:轮胎产品,企业生产和检测过程无分包。

(二)B类企业:除A类、C类、D类的其他生产企业。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生产企业分类管理、 认证模式选择与确定》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生产企业分类管理、 认证模式选择与确定》

2013年第27号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生产企业分类管理等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为进一步促进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科学、规范、有效,根据《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类文件调整总体方案,我委现已编制完成两份新增的通用实施规则:《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认证模式选择与确定》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生产企业检测资源及其他认证结果的利用》,现予以发布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1.《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认证模式选择与确定》(编号:CNCA-00C-003)2.《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生产企业检测资源及其他认证结果的利用》(编号:CNCA-00C-004)国家认监委2013年9月24日附件1编号:CNCA-00C-003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认证模式选择与确定2013-09-24发布2013-10-01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0.引言 (5)1.范围 (5)2.术语和定义 (5)2.1生产企业分类管理 (5)2.2基本认证模式 (6)2.3认证模式 (6)3.生产企业分类管理 (7)3.1基本原则 (7)3.2生产企业分类涉及的质量信息 (7)3.3生产企业分类管理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和保存 (8)3.4生产企业分类管理等级的确定和调整 (9)3.5生产企业分类管理结果的应用 (10)3.6生产企业分类管理信息结果的通报和传递 (12)3.7生产企业分类管理信息的监督 (12)4.认证模式的选择与确定 (13)4.1认证要素及使用 (13)4.2基本认证模式的确定 (14)4.3认证模式与生产企业分类管理 (19)4.4基于风险控制的认证模式选择与确定 (21)附录:生产企业四级分类管理参考示例 (22)0. 引言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认证机构应“对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和有效的跟踪检查,控制并验证获证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持续符合认证要求”。

国内十大认证机构

国内十大认证机构

国内十大认证机构1、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是家国家级认证机构,2007年3月,为了加快适应地方中国检验认证市场对外开放新形势,原国家质检总局将原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与原中国检验认证集团(CCIC)等机构进行重组改革,以做优做强CQC和CCIC两个品牌。

2、方圆认证(CQM)方圆标志认证集团(简称方圆,英文缩写CQM)是在原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组建的中国方圆标志认证委员会基础上发展演变而来,是集认证、培训、科研、政策研究、标准制定、国际合作于一体,面向全球的集团化、综合性技术服务机构。

3、广州赛宝认证(CEPREI)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总部位于广州。

是经中国认监委批准、国内外多个组织认可和授权、专业从事第三方认证和培训服务的权威机构。

主要认证服务有:IT服务管理、IT治理、CDM、信息安全认证、ISO培训、管理体系、内审员等等。

4、威凯认证(CVC)威凯检测技术(以下简称:CVC威凯),成立于1958年,是中国电器院(以下简称:CEI)下属专业从事检测评价业务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总部设在广州科学城,在广州、嘉兴、武汉、中山、兰州等地拥有超过10万平方米的试验室;在佛山、北京、香港、澳洲等地拥有多个分支机构。

5、华测检测(CTI)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为全球客户提供一站式测试、检验、认证、计量、审核、培训及技术服务。

CTI华测检测成立于2003年,总部位于深圳,2009年10月30日,CTI华测检测成功在深交所挂牌上市,CTI华测检测服务能力已全面覆盖到纺织服装及鞋包、婴童玩具及家居生活、电子电器、医学健康、食品及农产品、化妆品及日化用品、石油化工、环境、建材及建筑工程、工业装备及制造、轨道交通、汽车和航空材料、船舶和电子商务等行业的供应链上下游。

6、中环联合(CEC)中央联合认证中心是整合环境标志、有机食品、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等领域认证资源,实施产品和体系一体化认证的认证机构。

赛宝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简介

赛宝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简介

赛宝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简介
佚名
【期刊名称】《电子产品可靠性与环境试验》
【年(卷),期】2012(030)B05
【摘要】中国赛宝实验室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以下简称质检中心)是国家级的检验机构。

是中国第一批获得国际认可的实验室.专业从事电子电气产品的检测、鉴定和评价。

实验室在行政上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业务上还接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政府部门的领导,是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等认证机构的签约实验室.是中国能效标识管理中心的备案实验室。

【总页数】2页(P1-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03
【相关文献】
1.标杆引领铸精品赛宝为LED推广工程护航--专访工信部电子第五所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技术发展部主任蒋春旭 [J], 周俊杰;刘启强
2.中国赛宝实验室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国际认证业务介绍 [J],
3.赛宝计量检测中心两项课题通过鉴定验收 [J],
4.从赛宝计量检测中心发展实践谈计量技术机构的分配制度改革 [J], 王勇
5.赛宝安全与EMC检测中心一项国家信息安全专项课题顺利通过验收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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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要求
1.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赛宝认证中心(以下简称赛宝)强制性产品
认证过程中,获证生产企业的分类分级管理。

2.1赛宝对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生产企业实施企业分类管理。

2.2赛宝根据获证企业的生产管理水平,以及确保所有获证产品持
续满足认证要求的能力,对生产企业进行分类。

原则上分为四类,分别用A 类(产品质量稳定且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业)、B类、C 类、
D 类表示。

2.3企业分类管理的建立应基于发证前后所能获取的所有与生产企业及获证产品质量相关的信息,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厂检查结果(包括初始工厂检查和获证后的跟踪检查);(2)样品检测和/或监督抽样的检测结果(包括企业送样、生产现场抽样或市场抽样等)及样品真伪;
(3)国抽、省抽、CCC专项抽查等检测结果;
(4)认证委托人、生产者(制造商)、生产企业对获证后监督的配合情况;
(5)司法判决、申投诉仲裁、媒体曝光及消费者质量信息反馈等;(6)认证产品的质量状况和/或设计、检测能力;
(7)其他信息。

2.4分类的基本原则如下:
(一) A 类企业:原则上,由B 类企业提供符合性资料,分中心或
产品处室对所收集的质量信息和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打分评估,确定分类结果。

评估的内容至少包括以下方面:
1.近两年内,工厂检查结论未发现与认证产品质量有关的严重不符
合项;
2.近两年内,产品检测和/或监督抽样检测结果未发生产品安全性能问题的;
3.近两年内,国抽、省抽、CCC 专项抽查等结论未发生产品安全性能问题的;
4.近两年内,司法判决、申投诉仲裁、媒体曝光及消费者质量信息
反馈等无产品安全性能问题的;
5.有证据表明企业在持续、稳定、批量的生产获证产品必要时具备
一定的产品设计、检测能力,以便能够对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采取有效的整改和/或纠正预防措施。

6.如有特殊要求的,应在细则中予以规定,如:轮胎产品,企业生
产和检测过程无分包。

(二)B 类企业:除A 类、C 类、D 类的其他生产企业。

对没有任何质量信息的生产企业,其分类定级默认为B 类。

(二)C 类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列入C 类企业:1.
最近一次工厂检查结论判定为“现场验证”且系认证产品质量问
题的;
2.产品质量存在一定问题且系企业责任,但不涉及暂停、撤销认证
证书的;
3.根据生产企业及认证产品的相关质量信息综合评价结果认为需调
整为C 类的。

(四)D 类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列入D 类企业:1.最近一次工厂检查结论判定为“不通过”且系认证产品质量问题的;
2.监督抽样检测结果为不合格且影响到产品安全性能问题的;
3.无正当理由拒绝检查和/或监督抽样的;
4.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且系企业责任,可直接暂停、撤销认证证
书的;
5.国家级、省级的各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CCC 专项检查等检测结
果为不合格且影响到产品安全性能问题的;
6.根据生产企业及认证产品相关质量信息综合评价结果认为需调整
为D 类的。

2.5当同一企业涉及多类产品生产时,应综合评估企业对所有获证
产品的生产控制能力和质量信息,设定适当的企业类别。

通常可分
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所有产品类别均能满足A 类企业条件,企业分为A 类企业,
按照相应产品实施规则、实施细则对A 类企业的要求实施认证;
(二)所有产品类别均能满足B 类企业条件,其中部分产品满足A
类企业条件时,企业仍为B 类企业,但对不同产品在设计认证方案
和分类结果的应用上应差异化管理。

原则上,不同的产品类别按照
各自能符合的企业类别相应的实施规则、实施细则的要求实施认证和获证后监督。

(三)一旦企业满足C 类或D 类企业分类条件时,企业降级为C 类或D 类,所有产品均按照实施规则、实施细则中对应企业类别的要求实施认证。

2.6分类结果应用于设计认证方案,至少应体现在认证模式确定、认证单元划分、生产企业自有检测资源的利用、获证后监督的方案、供方符合性声明的使用等方面。

根据产品行业风险、企业情况和实施规则、实施细则要求等,可采取单一模式或组合形式的管理措施。

(一)分类结果应用于认证模式确定、认证单元划分及供方符合性
声明的适用等方面时,依据不同产品的实施规则、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

(二)分类结果应用于生产企业自有检测资源的利用方面时,依据现场检测控制要求。

(三)分类结果应用于获证后监督方案的确定时,应在跟踪检查的频次、内容和方式,以及监督抽样检测等方面加以区分。

1. A 类企业的证后监督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原则上,A 类企业每两年至少完成一次跟踪检查和/或监督抽
样检测,企业需在未进行跟踪检查的年度根据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分中心提交自查报告;
(2)跟踪检查可采取预先不通知的检查方式,监督抽样检测采取工
厂现场抽样或市场抽/买样的抽样方式。

2.B 类企业的证后监督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在监督周期内至少完成一次跟踪检查和/或监督抽样检测;(2)跟踪检查可采取预先不通知的检查方式,监督抽样检测采取工厂现
场抽样或市场抽/买样的抽样方式。

3.C 类企业的证后监督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在监督周期内至少完成一次跟踪检查和/或监督抽样检测;(2)跟踪检查采取预先不通知的检查方式,监督抽样检测采取工厂现场
抽样或市场抽/买样的抽样方式;
(3)必要时,增加实施预先不通知的检查或市场抽/买样的监管方式;
4.D 类企业的证后监督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在监督周期内至少完成两次跟踪检查和/或监督抽样检测;(2)至少一次跟踪检查采取预先不通知的检查方式,监督抽样检测
采取工厂现场抽样或市场抽/买样的抽样方式;
(3)证书已全部暂停的企业,可根据情况实施调查、预先不通知的
检查和/或市场抽/买样。

2.7赛宝根据认证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质量信息,对企业分类实施动
态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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