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近年来,我国生活垃圾产量不断增加,垃圾分类与处理问题日益突出。
为响应国家号召,提倡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本企业决定制定并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积极投身垃圾分类事业,为环境保护贡献力量。
二、目标1.创建一个绿色、洁净、宜居的办公和生产环境;2.提高员工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和意识;3.降低企业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三、实施步骤1.制定分类方案: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制定适合本企业的生活垃圾分类方案,明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分类标准和管理要求。
方案应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确保可行性和有效性。
2.宣传教育:利用企业内部的通讯渠道,如电子邮件、企业内部网站等,向全体员工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好处。
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如讲座、培训班等,提高员工对垃圾分类的认识和意识。
3.设置分类设施:在企业内部设置相应的分类垃圾桶和标识牌,明确不同类型垃圾应放置的地点和方式。
通过统一的分类设施,便于员工正确投放垃圾,并方便后续的分类处理。
4.垃圾收集和处理:与当地环保部门或相关机构合作,制定垃圾收集和处理计划。
确保垃圾的分类、收集和运输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与环保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争取政府的支持和帮助。
5.监督和追踪: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和追踪机制,定期评估和检查垃圾分类工作的效果和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通过员工的参与和反馈,不断完善方案的实施细节和管理措施。
四、资源保障为保证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实施,企业需要提供以下资源和支持:1.财力保障:企业将投入一定的经费用于购置分类设施和宣传教育活动,保障垃圾分类工作的正常进行。
2.人力支持:通过组建垃圾分类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提供垃圾分类方案的制定、宣传教育和垃圾收集处理的专业指导和支持。
3.合作伙伴:积极与环保部门、垃圾处理公司等合作伙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争取他们的支持和帮助,确保垃圾的分类、收集和处理工作得到有效的推进。
公司废弃物的管理制度

公司废弃物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企业应确立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将废弃物管理纳入公司的整体运营策略中。
通过制定详细的废弃物管理制度,明确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存储、运输、处理和监督等环节的管理要求,确保所有废弃物得到合理、安全、高效的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二、废弃物的分类1. 可回收物:包括纸张、塑料、金属、玻璃等可以回收再利用的物品。
2. 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油漆、废药品等含有有害物质的废弃物品。
3. 湿垃圾:包括厨余垃圾、果皮等易腐生物质废弃物。
4. 干垃圾:除上述三类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三、收集与存储1. 各部门应设置专门的废弃物收集容器,并按照废弃物分类进行标识。
2. 收集容器应定期清理,避免满溢或造成二次污染。
3. 存储区域应保持干燥、清洁,防止废弃物混合。
四、运输与处理1. 废弃物的运输应由专业团队负责,确保运输过程中不污染环境。
2. 可回收物应交由合格的回收公司进行处理。
3. 有害垃圾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特殊处理。
4. 湿垃圾和干垃圾应分别送往指定的垃圾处理场所。
五、监督管理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环保管理部门或指派专人负责废弃物管理的监督工作。
2. 定期对废弃物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3.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予以纠正并视情节严重性进行处理。
六、培训与宣传1. 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废弃物管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
2. 通过内部通讯、公告板等方式宣传废弃物管理的重要性,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环保活动。
七、持续改进企业应定期评估废弃物管理制度的效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不断优化废弃物管理流程,提升管理水平。
总结:。
公司可回收垃圾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规范可回收垃圾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可回收垃圾的收集、分类、储存、运输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分类投放、规范处理的原则。
第二章分类与投放第四条可回收垃圾分为以下几类:1. 纸类:报纸、书籍、办公用纸、纸箱等;2. 金属类:铁、铝、铜、不锈钢等;3. 塑料类:塑料瓶、塑料袋、塑料盒等;4. 玻璃类:玻璃瓶、玻璃罐等;5. 布料类:废旧衣物、布料等。
第五条可回收垃圾投放要求:1. 分类投放:按照上述分类标准,将可回收垃圾分别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2. 清洁投放:投放前应将垃圾中的杂质清理干净;3. 不得混投:不得将可回收垃圾与其他垃圾混投。
第三章收集与储存第六条公司设立专门的垃圾分类收集人员,负责日常可回收垃圾的收集工作。
第七条收集人员应定期对可回收垃圾桶进行检查,确保分类准确、容器完好。
第八条收集的可回收垃圾应及时运送到指定的储存场所,并做好标识。
第九条储存场所应具备以下条件:1. 防尘、防潮、防晒;2. 容纳量充足,便于运输;3. 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
第四章运输与处理第十条可回收垃圾的运输应使用封闭式运输车辆,防止沿途污染。
第十一条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运输安全。
第十二条可回收垃圾的处理应选择具有资质的处理企业,确保垃圾得到妥善处理。
第十三条公司与处理企业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四条公司设立垃圾分类管理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五条监督小组定期对各部门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第十七条各部门应定期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上报公司。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环保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车间 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车间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为了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加强企业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车间应在日常管理中严格执行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做到垃圾减量、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本文将介绍车间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一、分类标准车间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分类,具体标准如下:1.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电器电子、纺织品等可再利用的废弃物品;2.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充电器、荧光灯管、油漆桶、药品、化学试剂等有害废弃物;3.厨余垃圾:包括剩余菜肴、食品残渣、果皮等可生物降解的有机废弃物;4.其他垃圾:包括除以上三类垃圾之外的其他废弃物。
二、分类投放1.可回收物:应保持干燥、清洁,并按照规定进行分类保存。
投放时应将废纸张、塑料、金属等分类投放到标示清晰的分类桶内;2.有害垃圾:应单独分类投放于有害垃圾桶内,不能与其他废弃物混合投放;3.厨余垃圾:应投放于厨余垃圾桶内,不能与其他垃圾混合投放;4.其他垃圾:应投放于其他垃圾桶内,并注意分类,不能混合投放其他类别的废弃物。
注意事项:•投放前应先将垃圾装入袋中后再投放到对应的分类桶内;•厨余垃圾应在投放桶边缘盖上网兜以利于保持通风;•各类垃圾桶应定期清理并消毒。
三、分类处理1.可回收物:车间应定期委托专业的废品回收单位进行回收,每月定期检查回收情况并统计数量;2.有害垃圾:车间应委托废弃物处理公司进行有害垃圾处置,保证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每季度定期检查有害垃圾处置情况;3.厨余垃圾:车间应制定厨余垃圾处理计划,尽量利用垃圾中的有机成分生产肥料或沼气等,做到垃圾减量、资源化利用;4.其他垃圾:车间应委托专业的废弃物处理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废弃物登记及出入库管理记录。
四、责任落实车间应设立垃圾分类管理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岗位人员担任小组成员,具体职责如下:1.组长:主持小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和年度计划,并负责计划的实施及成果的检查;2.成员:负责日常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桶维护和垃圾处理等具体工作,并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培训。
企业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企业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垃圾越来越成为一种严峻的环境问题。
为了推动企业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公司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1. 制定内部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制定内部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是企业垃圾分类的基础性工作,有利于统一企业垃圾分类标准和规范,为员工提供明确的操作指南,提高员工垃圾分类意识。
2. 配置垃圾分类设备。
企业需要购置垃圾桶、垃圾袋等配套设备,确保所有垃圾分类的装置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 垃圾分类专人负责管理。
企业垃圾分类工作需要抽调专人负责垃圾分类管理,负责督促员工按分类要求进行垃圾投放,保证分类效果。
4. 加强宣传教育。
企业需要加强对员工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强化垃圾分类成效持续性。
5. 协调与当地环保管理机构的合作。
企业需要积极开展合作,加强与当地环保管理机构的联系,相互配合,推动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总之,企业垃圾分类工作需要全员参与,以点带面,逐渐推广,使企业的垃圾分类管理成效得到持久性的确保。
公司垃圾分类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垃圾分类管理制度三篇公司垃圾分类管理制度三篇制度,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zhìdù,意思有1、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2、制订法规;3、规定;4、指规定品级的服饰;5、制作;6、制作方法;7、规模、样式;8、规制形状;9、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
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公司垃圾分类管理制度三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公司垃圾分类管理制度一篇为了规范公司的垃圾管理,为企业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同时为了确保垃圾的及时外运处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垃圾的分类:依据公司目前的垃圾情况,分为危险废弃物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和不可回收利用垃圾三大类。
1.1危险废弃物垃圾:是指会对大气及周边环境产生危害的垃圾。
这类的垃圾有化学品废弃物(实验产生的废漆,废料,污水池废渣,生产时产生的废料废渣,包装过滤袋等。
1.2可回收利用垃圾:是指虽然暂时拆除、报废或不用,但经过处理可以利用;或此处无用它处有用,以及可以被废品回收部门回收的垃圾。
这类的垃圾有可以利用的金属类、木板类、书刊类、文件类、塑料类、玻璃类以及包装材料等。
1.3不可回收利用垃圾:是指公司无法经燃烧处理和回收利用,需交由施工单位或环卫部门外运处理的垃圾。
这类的垃圾有建筑类、保温材料类(石棉、聚酯)、化学品废弃物(硅藻土、含污染物化学品的尘土、废弃物等)、生产性材料(二科RO膜撤换的滤芯、反应釜衬胶、包装物、废弃润滑油、电子类、取样瓶、胶管、桶、滤布、废弃胺化物、活性污泥、焚烧灰渣等)、尘渣类、生活类(蔬菜根、叶、果皮、核等)等。
二、垃圾定点设置及垃圾分类存放划定2.1垃圾定点设置:公司的垃圾存放采用定点设置的方法,并实施分类存放管理,以利于外运处理和日常管理。
垃圾定点区为新建仓库北,分别设有金属类、包装类、岩棉类、硅藻土类、滤芯类、玻璃类、及生活垃圾类7个单独临时存放周转区。
2.2区域放置垃圾类别定义:2.2.1金属类区存放车间维修报废的一般金属废弃物,如管路、阀门、边角料、废弃铁丝、铁皮等金属垃圾。
企业 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企业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在不断加强环保意识的今天,垃圾分类已经成为一种必备的生活方式。
随着企业的发展,企业所产生的垃圾也逐渐增多,对环境的影响也逐渐加剧。
因此,企业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来规范自己的垃圾处理流程,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1. 垃圾分类的基本概念垃圾分类是指将不同种类的垃圾分别收集、运输、处理,以达到最终处置的过程。
根据不同的分类方式,垃圾可以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
其中,有害垃圾指对人类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危害的垃圾,如电池、荧光灯、废弃药品等;可回收垃圾指在再生过程中可以回收利用的垃圾,如纸张、玻璃、金属等;湿垃圾指易腐烂的垃圾,如厨余垃圾、花卉等;干垃圾指不能回收和易腐烂的垃圾,如塑料袋、餐巾纸、瓷器等。
2. 垃圾分类管理的法律规定我国《垃圾管理条例》规定,各地区应当依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的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并对相关单位、个人进行监管。
此外,各级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于分类不当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进行处罚和警告。
3. 企业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针对企业所产生的垃圾,可以制定以下垃圾分类管理办法:(1) 建立垃圾分类管理制度企业可以制定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制定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的具体措施,针对各种垃圾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法,确保垃圾得到分类处理。
(2) 加强垃圾分类宣传企业可以在办公场所设置宣传栏、张贴海报等形式,对垃圾分类进行宣传普及,并协助员工进行分类投放,提高员工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视程度。
(3) 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培训企业可以定期组织垃圾分类培训,对员工进行罐体、分类投放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垃圾分类意识和技能水平。
(4) 关注垃圾处理企业的资质企业应选择专业、合法、有资质的垃圾处理企业,确保环保设施的健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5) 加强垃圾处理过程的监督企业应加强对垃圾处理过程的监督,对垃圾分类的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进行监控,保障垃圾处理过程的规范化。
企业垃圾分类垃圾管理制度

企业垃圾分类垃圾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垃圾分类管理政策,推动企业垃圾分类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企业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视程度,特制定本垃圾分类垃圾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垃圾分类垃圾管理工作。
二、目的和原则1. 为推动企业垃圾分类工作,减少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 促使员工养成良好的环保意识和垃圾分类管理习惯。
三、垃圾分类垃圾管理的范围本企业产生的所有垃圾,包括生活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湿垃圾等。
四、组织机构1. 设立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负责企业内部垃圾分类垃圾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 每个部门设立垃圾分类管理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垃圾分类垃圾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五、垃圾分类垃圾管理工作职责1. 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负责起草垃圾分类垃圾管理规定,协调各部门垃圾分类工作。
2. 各部门垃圾分类管理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确保垃圾分类工作的有效进行。
3. 员工应按照垃圾分类垃圾管理规定进行垃圾分类工作,保持环境整洁。
六、垃圾分类垃圾管理工作内容1. 制定垃圾分类垃圾管理规定,包括垃圾分类的种类和标准,垃圾分类容器的设置及具体操作流程等。
2. 加强员工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垃圾分类意识,促使员工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3. 设立垃圾分类标识牌,明确标识各类垃圾的分类和放置位置。
4. 定期组织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和考核,加强员工垃圾分类意识。
5. 加强垃圾分类垃圾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垃圾分类工作的有效进行。
七、垃圾分类垃圾管理的奖惩制度1. 对于垃圾分类工作认真负责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垃圾分类工作不认真,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给予批评、警告,情节严重者给予处分。
八、垃圾分类垃圾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 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负责定期对各部门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存在问题的地方及时整改。
2. 员工及时发现垃圾分类垃圾管理工作中的不合理现象,应当及时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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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政府令第124号《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已经20xx年5月25日市政府第14届16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市长建华20xx年6月20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市政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医疗废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危险废物等废弃物的管理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粪便、动物尸骸、居民家庭装饰装修废弃物、绿化垃圾、餐饮垃圾(含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的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以及相关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市场运作的原则,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步骤推进,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全流程体系建设,逐步实现资源回收全利用、原生垃圾零填埋。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当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回收利用、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等政策措施,保障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人员配置和资金投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目标。
第六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本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制定相关技术规和再生资源回收目录,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
教育、来穗人员服务管理、环境保护、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计生、质量技术监督、旅游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第七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辖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组织辖区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工作,配合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民、村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所在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动员小区居民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监督小区清洁工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第八条本市环卫、再生资源、物业管理、饮食、酒店等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工作纳入行业管理标准和自律规,引导、督促会员单位遵守本规定。
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志愿者组织、环保组织等社会团体发挥各自优势,宣传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回收利用和垃圾分类知识,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推动全社会各阶层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第九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会同发展改革、商务、国土规划、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农业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制定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专业规划应当包含生活垃圾收运、再生资源回收分拣、终处理设施的建设安排,包括建设地点、规模、处理方式等容。
编制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由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应当公开规划草案,征求公众意见,经市发展改革、国土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后,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报市政府审批,并由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纳入城乡规划。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纳入城市黄线保护围,禁止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第十条本市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低成本、高效率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制度。
生活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收运和处置,严禁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本市各级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来穗人员服务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户外广告、公交视频、楼宇视频、、图册等宣传媒介增强市民的分类意识,培养市民的分类习惯。
本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期刊等新闻媒体应当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安排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公益性宣传容。
各新闻媒体应当根据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开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专栏,每周固定免费发布一定比例的公益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广告。
本市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教学容和社会实践。
商场、集贸市场、地铁、机场、车站、码头、体育场馆、公园、旅游景点等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应当采用各种形式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进入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清扫、收集、运输、处置领域。
本市鼓励和支持生活垃圾处理的科技创新,促进生活垃圾处理先进技术、工艺的研究开发和转化应用,提高生活垃圾处理的科技水平。
第二章源头减量第十三条各级政府应当遵循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与生产生活安全性原则,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各类废弃物源头减量工作机制,鼓励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生活中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
第十四条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省和本市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标准和要求,减少一次性包装材料的使用。
对列入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予以标注并明确回收方式和回收地点。
第十五条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实行绿色办公,推广无纸化办公。
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再生利用商品。
有关工作指引由市财政行政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六条推行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品进城,限制和减少塑料袋使用。
第十七条市发展改革、商务、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农业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的要求和各自职责,制定配套性文件,推动生产、销售和流通各环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
第三章分类投放第十八条本规定所称生活垃圾分类,是指按照生活垃圾的组成、利用价值以及环境影响程度等因素,并根据不同处理方式的要求,实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的行为。
本市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四类:(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木料和织物等;(二)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充电电池、废扣式电池、废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容器)、废油漆(容器)、废日用化学品、废水银产品等;(三)餐厨垃圾(有机易腐垃圾),是指餐饮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厨余垃圾和集贸市场有机垃圾等易腐性垃圾,包括废弃的食品、蔬菜、瓜果皮核以及家庭产生的花草、落叶等;(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以外的混杂、难以分类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弃卫生巾、一次性纸尿布、餐巾纸、烟蒂、清扫渣土等。
第十九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和公布本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方法、分类指南。
各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和公布本区生活垃圾的投放模式、实施细则等规定。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根据所在区生活垃圾的投放模式,制定符合本辖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第二十条本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按照以下规定确定:(一)城市居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单位为责任人;单位自管的,自管的单位为责任人;(二)农村居住区和转制社区,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责任人;(三)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医院、工厂等单位责任区,单位为责任人;(四)集贸市场、商场、宾馆、酒店、展览展销、商铺等经营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五)机场、码头、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交站场、轨道交通车站、文化、体育、公园、旅游景点等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六)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责任人。
不能确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的,由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责任人。
第二十一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负责以下工作:(一)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并公告不同类别的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投放地点、投放方式等;(二)在责任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监督单位、个人做好源头减量和垃圾分类;(三)依据相关规定,结合生活垃圾产生量、投放模式,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保持收集容器完好和整洁美观,出现破旧、污损或者数量不足的,应当及时维修、更换、清洗或者补设;(四)使用本市规定的不同颜色的垃圾收集袋分别收集其他垃圾和餐厨垃圾;(五)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到指定收集站(点),并交由经许可的单位收集运输。
第二十二条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要求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
投放生活垃圾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可回收物应当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者交售给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企业)、个体回收人员;(二)有害垃圾应当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者交给有害垃圾回收点;(三)厨余垃圾应当沥干水分后投放至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四)其他垃圾应当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第二十三条家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垃圾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投放:(一)家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垃圾,应当按规定预约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或者收运服务单位上门收集。
(二)废弃盆栽应当投放至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收集点,由收运单位按盆、泥、花(植物)分类收集运输。
(三)居民装饰装修中产生的零星建筑废弃物,应当装袋并按照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单独堆放。
(四)农资包装废弃物应当单独投放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指定的收集点,其中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应当投放至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收集点。
(五)禁止将老鼠、禽畜等动物尸体与生活垃圾混合投放,动物尸体应当按规定单独投放处理。
禁止将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第二十四条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网络的布局规划,市供销总社负责具体实施该规划,按照便于交售的原则,每xx00户至2000户居民设置1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
每个街道应当至少设置1个再生资源回收站,建筑面积不得少于50平方米。
没有条件单独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站的,可以与垃圾收集站合并设置。
鼓励物业服务小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就地设立便民回收点。
鼓励采用押金、以旧换新、设置自动回收机、网购送货回收包装物等方式回收再生资源,实现回收途径多元化。
第二十五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对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整改意见,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告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对其进行劝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