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院评价评审-医院药事管理质量控制指标与考核表》

上海市《医院评价评审-医院药事管理质量控制指标与考核表》
上海市《医院评价评审-医院药事管理质量控制指标与考核表》

医院评价评审-医院药事管理质量控制指标与考核表

(根据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卫生部〈2011年版〉修订)

医疗机构名称:

上海房地产开发前期手续报建工作指南

前期工作指南(浦东地区) 目录 一、前期办事流程图(一) 二、前期办事流程图(二) 三、说明 四、前期工作主要内容 五、前期工作主要涉及部门 六、办理前期手续所提交资料清单及主管部门审批

一、前期办事流程图(一) 二、前期办事流程图(二) 三、说明 1、该作业指导书是以浦东新区现行标准组织编制。 2、本作业指导书的内容及流程适用于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改变土地性质、总建 筑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且使用市财力的建设项目。 3、如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改变土地性质、总建筑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但建设 资金是自筹的建设项目,则在初步设计评审中无需进行概算评审,其余内容及流程 相应不变。 4、如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改变土地性质、但总建筑面积小于3万平方米,(资 金按市财力和自筹划分)则无需编制详细规划,其余内容及流程相应不变。 5、在原址(本单位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总筑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且使用市财力 的建设项目,则无需办理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用地批准书(包 括土地定界报告)有关土地方面的手续。 6、在原址(本单位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总筑面积小于3万平方米且建设资金是 自筹的建设项目,则无需办理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用地批准书 (包括土地定界报告)有关土地方面的手续、编制详细规划和扩初阶段的概算评审。 7、凡是使用市财力建设的建设项目,必须由市建委进行初步设计技术、概算评审和批 复。 8、凡在市立项的建设项目,必须在市招标办报建。 9、建设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必须进 行公开招投标,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可办理 直接委托手续,而施工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 四、前期工作主要内容 1、项目建议书编制及批复 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批复 3、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及批复(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 4、选址意见书申领 5、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申领 6、建设工程用地批准书申领(包括土地定界报告) 7、建设工程报建 8、勘察、设计招标 9、设计方案规划、环保、卫生、绿化、人防、交警政府职能部门(包括水、电、煤市 政配套部门)征询意见 10、初步设计规划、环保、卫生、绿化、人防、交警、防雷、抗震政府职能部门征询意 见 11、初步设计(概算)技术评审 12、初步设计批复 13、施工、监理招标

报建材料说明

建设工程报建受理 (含自行发包建设工程单位基本条件核定) 一、受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4、《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计委5 号令) 5、《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计委9 号令) 6、《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 37 号令) 7、关于印发《 < 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 > 》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 沪建建 (2004)564 号 ) 8、其他与建筑、建材业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二、网上申请 点击进入网上申请 三、窗口受理 1、携带材料: 建设工程报建审核 1 、《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有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 、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4 、有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资金证明 5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经办人办理报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 、住宅项目还需提供上海市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原件复核) 自行发包建设工程单位基本条件核定 1 、《上海市建设单位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备案表》; 2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技术职称证书有效复印件; 3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公积金、养老保险金证明。 2、办理程序和审查内容: 1 、核对立项级别与受理权限是否相符; 2 、核对材料是否齐全; 3 、核对《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数据是否正确; 资料齐全正确后,提供《建设工程报建办结告知单》,并发给“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 IC 卡”。 3、办理时限: 当场 4、收费标准: 不收费 5、回复文书: 《建设工程报建办结告知单》 6、受理部门和时间: 受理部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和咨询电话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取号);周一至周四,下午1:30至5:00(4:30停止取号)。

上海市单位退工离职证明模板含章(退工单)

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含外来从业人员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离职正面和退工单,另可提供印章服务,

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 □男□女自 2008 年 07 月 01 日进我单位工作□全日制 □非全日制,现于 2010 年 06 月 25 日□合同终止□合同解除。 该员工身份证□□□□□□□□□□□□□□□□□□户口地址浦东区、县 街道、乡、镇路弄、村号室、队。 该员工档案转出时间: 2010 年 6 月日;转移方式:□机要邮寄□单位自送 □请黄浦职介所代转;《劳动手册》是否交被退人员:□已交□未交。 我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经办人:单位(章) 联系电话: 2010年6 月 25 日 说明:1、上述方框和划线处请单位按实打“√”和填写,身份证和组织机构代码须填写清楚。 2、本证明一式四联:第一联受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业介绍所留存;第二联为退档 凭证并存放劳动者个人 档案;第三联交被退劳动者本人;第四联用人单位留存。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监制

□男□女自 2008 年 07 月 01 日进我单位工作□全日制 □非全日制,现于 2010 年 06 月 25 日□合同终止□合同解除。 该员工身份证□□□□□□□□□□□□□□□□□□户口地址浦东区、县 街道、乡、镇路弄、村号室、队。 该员工档案转出时间: 2010 年 6 月日;转移方式:□机要邮寄□单位自送 □请黄浦职介所代转;《劳动手册》是否交被退人员:□已交□未交。 我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经办人:单位(章) 联系电话: 2010年6 月 25 日 说明:1、上述方框和划线处请单位按实打“√”和填写,身份证和组织机构代码须填写清楚。 2、本证明一式四联:第一联受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业介绍所留存;第二联为退档 凭证并存放劳动者个人 档案;第三联交被退劳动者本人;第四联用人单位留存。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监制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试行) 为保证改进后的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方法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操作程序。 一、建设工程登记备案的基本方法 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采用计算机网上数据申报与书面合同登记、备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由建设单位或发包人负责向市、区(县)及派出机构合同登记备案实施部门登记、备案。其中,报建限额以下(总投资额100万元)项目的各类工程合同由承包人登记、备案;本市行政区域外各类工程合同由承接工程的本市工商注册的建筑业从业企业登记。 二、计算机网上数据申报 (一)建设单位网上申报 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上项目,建设单位应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后,凭《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卡》上的报建编号和卡号,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0c17898474.html,)进行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申报,输入合同登记、备案要求数据。在报建等环节已采集的数据直接在登记或备案表中显示,不能修改。网上合同登记备案软件系统将对项目承发包情况与登记备案数据进行比对,符合要求的打印相应合同登记或备案表(沪建合同01表至06表、09表至11表),不符合要求的提示理由和补正材料要求。 (二)建筑业从业企业网上申报 1、本市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上项目 建筑业从业企业在本市承接该类项目后,依法进行分包的,发包人应在签订分包合同后,凭《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的企业编号、标识码,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0c17898474.html,)进行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申报,输入合同登记、备案要求数据。在报建等环节已采集的数据直接在登记或备案表中显示,不能修改。网上合同登记备案软件系统将对项目承发包情况与登记备案数据进行比对,符合要求

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办事指南

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办事指南 一、受理依据: (一)《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 (二)《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沪建交〔2011〕1034号) (三)《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37号令) (四)《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沪建建[2004] 564号) (五)《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26号) (六)《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号) (七)《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10年修正本(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 (八)《上海市优秀近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1997年12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3号令) (九)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二、受理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总投资额100万元及其以上的建设工程,包括: (一)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二)装修或修缮工程; (三)城市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三、办理机构 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国家和本市立项或批准的建设工程,文物或优秀历史建筑工程、保密工程、跨区域工程的报建。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所属区(县)立项或批准的建设工程,以及市或区(县)立项或批准的所辖行政区域内装饰装修、房屋 修缮工程的报建。 市政府委托实施管理的管委会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的报建。 市绿化市容局负责行业范围内园林绿化项目的报建。 四、需具备的条件 (一)有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准文件 (二)有法人资格或者系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三)有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资金或者资金来源 五、申请材料 (一)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一式二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有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五)建设单位设立工程建设帐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经办人办理报建) (七)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八) 保密工程还需提供上海市国家保密局等相关部门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九) 文物或优秀历史建筑项目还需提供相应文物或房管部门同意的相关文件 (十) 房屋装修或修缮项目还需提供《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建设单位与房地产权利人不一致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十一)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发包的项目,建设单位如不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具体

上海市项目招标手续办理程序

上海市项目招标手续办理程序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 号令)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93 号令) 5、《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人大第73 号公告) 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 号令) 7、《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计委4 号令) 8、《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7 部委12 号令) 9、《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29 号令) 10、《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 部委局2 号令) 办理流程: ( 一 )、设计招标受理 ( 招标登记 ) 需具备的招标条件: 1、建设工程已报建; 2、用地范围已经土地、规划管理部门核准; 3、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

4、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进行设计招标的合同、招标代理单位的“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及负责该项目招标的招标工程师名单(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招标人,无需该材料)。 办理程序和审查内容: 1、核对材料是否齐全 ; 2、核对是否符合发包条件 ; 3、核对发包范围与项目规模相一致; 4、核对招标代理单位经营业务范围、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是否与所代理工程项目相适应,负责该项目招标的招标工程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5、核对拟采用的招标方式是否符合法规规定; 6、核对无误,确定本次设计招标的标段号,发出《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投标办事流程表》。 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 二 )、招标信息的发布(采用邀请招标时,无此项内容) 招标公告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与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 三 )、对投标人的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及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 ( 四 )、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备案 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投标须知; 2、投标文件格式及主要合同条款; 3、项目说明书,包括资金来源情况; 4、设计范围,对设计进度、阶段和深度要求; 5、设计基础资料;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情况备案办事指南-关于市住房城乡建设

DB31/T 0356-3—2018/01 上海市建设工程 监理招标投标情况备案 办事指南 2017-××-××发布 2017-××-××实施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 招标投标情况备案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本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备案(进场交易)。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 事项名称: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情况备案(进场交易)。 代码:0356-3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四、办理机构 (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 1、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市报建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 2、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区报建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 3、市政府委托实施管理的管委会或市住建委派出机构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报建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 (二)备案内容 本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三)备案对象 建设单位(招标人)或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 五、备案条件 (一)新办的申请条件 1.准予备案的条件: 依法合规,资料完整,无异议投诉。 2.不予备案的条件:

存在违法违规情形,资料不完整,有异议投诉处理。 (二)依申请变更的申请条件 1.准予备案的条件: 投诉处理、行政处罚已完成。 2.不予备案的条件: 存在投诉处理、行政处罚未完成。 六、备案数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备案。 七、备案材料 (一)形式标准 (1)申报资料按本受理标准附件中载明的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 (2)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二)备案材料目录 1.新办 (一)申请期限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二)受理期限

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

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 □男□女自xx年xx月xx日进我单位工作□全日制 □非全日制,现于年月日□合同终止□合同解除,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 该员工身份证□□□□□□□□□□□□□□□□□□户口地址区、县 街道、乡、镇路弄、村号室、队。 该员工档案转出时间:年月日;转移方式:□机要邮寄□单位自送 □请职介所代转;《劳动手册》是否交被退人员:□已交□未交。 我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经办人:单位(章) 联系电话:xx年xx月xx日 说明:1、上述方框和划线处请单位按实打""和填写,身份证和组织机构代码须填写清楚。 2、本证明一式四联:第一联受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业介绍所留存;第二联为退档凭证并存放劳动者个人档案;第三联交被退劳动者本人;第四联用人单位留存。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监制 用人单位办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时,应填写一式四联的"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并盖章,单位证明《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其中,第一联由受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介机构留存;第二联为退档凭证

存入劳动者个人档案;第三联交被退工的`劳动者本人;第四联由用人单位留存。用人单位也可将第一联名册直接送达或快递、挂号邮寄至职业介绍机构。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退工单与《劳动手册》就起到了这个作用。及时退工,关系到劳动者能否及时领到失业金,能否顺利地进入新的单位工作。《上海市单位招工、退工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全工时制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在7日内办妥退工登记备案手续。" 怎样才算是办妥了退工手续呢? 用人单位须填写一式三联退工通知单。第一联单位留存,第二联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的7日内,将此联和被退职工的人事档案连同《劳动力登记表》,机要邮寄或直接送达被退人员户口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的区、县职业介绍所,第三联交被退职工本人。退工通知单上的退工日期应为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实际日期、落款日期为办理退工手续日期。用人单位应将退工通知单和《劳动手册》一起交被退人员;用人单位应将第三联退工通知单和《劳动手册》以及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情况的证明一并交被退人员。被退人员

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土管理综合验收申请表

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土管理综合验收申请表(建筑工程)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按照规划批准的要求,完成基地内建筑、道路、绿化、公共设施等建设后,应 按照综合验收的要求向规土管理部门申请综合验收 随同本申请表附送下列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申请表(建筑工程) 》(纸质原件、电子报建包各一份) 2. 《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检测成果报告书》 (纸质原件、电子文件各一份); 3. 工程竣工图(平、立、剖面图,纸质二套,电子文件一份) ; 4. 建设项目审批中征询消防、绿化、交警、卫生防疫、环保等部门的意见的,需提交消防、绿化、交 警、卫生防疫、环保等部门的验收意见(复印件,核原件) ; 5. 《房地产权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6?《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检查结论单》; 7.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索引目录 (一套建设单位保管目录, 另一套报送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目录)。索引 目录包 括:(1)编制说明;(2)建设项目(工程)信息数据基本要素; (3)案卷目录;(4)卷内目 录(电子文件、纸质文件); 8. 工业项目土地核验还应提供: 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预算报告中载有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 报 告编制单位以及总投资额的页面(复印件,核原件) ; 9. 验收内容包括地名查验的还应提供: 地名批准书复印件一份、地名标志设置现场照片 一张; 10. 验收内容包括地矿验收的还应: 对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作岀承诺; 三、 每个建设工程应当编制两套建设工程竣工档案,一套报送市城建档案馆或者区(县) 城建档案管 理机构,一套由建设单位自行保管。 报送市城建档案馆或者区 (县)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一套的资料 必须基本完备,建设单位自行保管的一套必须符合验收要求,方予以岀具档案验收认可文件。 四、 规土管理部门受理综合验收申请后, 组织验收小组在现场检查。 检查前应岀示证件, 并为被检查 者保守技术和业务秘密。未岀示证件的,被检查者有权拒绝检查。 五、 一份岀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分多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施,建设单位申请分期验收时,部 分指标因无法计算可不予填写,但在最后一次申请验收时,应填写完整。 六、 建设单位应对提交的竣工图质量负责, 确保竣工图与实际建设情况一致, 因竣工图与实际建设情 况不一致产生的后果责任由建设单位承担。 告 知 事 项

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完整版)

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 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 第一篇: 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 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 □ 男□ 女自年月日进我单位工作□全日制 □非全日制,现于年月日□ 合同终止□ 合同解除。 该员工身份证□ □ □ □ □ □ □ □ □ □ □ □ □ □ □ □ □ □ 户口地址区、县街道、乡、镇路弄、村号室、队。 该员工档案转出年月日;转移方式: □ 机要邮寄□ 单位自送 □ 请职介所代转;《劳动手册》是否交被退人员: □ 已交□ 未交。 我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 □ □ □ □ □□ 经办人: 单位(章) 联系电话: 年月日 说明: 1、上述方框和划线处请单位按实打和填写,身份证和组织机构代码须填写清楚。 2、本 证明一式四联:

第一联受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业介绍所留存;第二联为退档凭证并存放劳动者个人档案;第交被退劳动者本人;第四联用人单位留存。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监制 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 □ 男□ 女自年□ 全日制□ 非全日制,现于年月日□合同终止□合同解除。 该员工身份证□□□□□□□□□□□□□□□□□□ 户口地址区、县街道、乡、镇路弄、村号室、队。 该员工档案转出年月日;转移方式: □ 机要邮寄□ 单位自送□请职介所代转;《劳动手册》是否交被退人员: □已交□未交。 我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经办人: 单位(章) 联系电话: 年月日 说明: 1、上述方框和划线处请单位按实打和填写,身份证和组织机构代码须填写清楚。 2、本证明一式四联: 第一联受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业介绍所留存;第二联为退档凭证并存放劳动者个人

档案;第交被退劳动者本人;第四联用人单位留存。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监制 .两种格式: 一个a4大小的, 一个和原退工单一样大小的 第二篇: 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 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 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 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 □男□女自年月日进我单位工作□全日制 □非全日制,现于年月日□合同终止□合同解除。 该员工身份证□□□□□□□□□□□□□□□□□□户口地址区、县 街道、乡、镇路弄、村号室、队。 该员工档案转出年月日;转移方式: □机要邮寄□单位自送 □请职介所代转;《劳动手册》是否交被退人员: □已交□未交。 我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经办人: 单位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沪建交〔2011〕1034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建交〔2011〕1034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市场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报建流程,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指的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管线工程及其相关的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投资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下列建设工程纳入报建范围,包括: (一)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二)装饰装修工程; (三)城市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本市行政区域内投资额3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修缮工程纳入报建范围。 第四条(管理部门和分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交通委)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报建的综合监督管理,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报建的具体监督管理,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制定本市建设工程报建工作的规范标准。

(二)具体负责国家和本市立项或批准的建设工程,以及文物及优秀历史建筑工程、保密工程、跨区域工程的报建。 实行委托管理的市级管委会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和报建手续办理;市绿化市容局负责行业范围内园林绿化项目报建管理和报建手续办理。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报建的管理和协调,具体实施所属区(县)立项或批准的建设工程,以及市或区(县)立项或批准的所辖行政区域内装饰装修、房屋修缮工程的报建手续办理。 市水务局、市交通港口局、市绿化市容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有关专业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 (建设单位要求) 办理报建手续的建设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法人资格或者系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二)有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资金或者资金来源;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发包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具有与建设工程管理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备案手续在报建时一并办理。 第六条(立项文件要求) 建设单位取得以下建设工程立项或批准文件后,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建设工程发包前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 (一)国家部委、市、区(县)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工程立项文件;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单位批准的装饰装修、房屋修缮工程的批准文件; (三)市、区(县)建设交通委、各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城市基础设施维修工程批准文件。 第七条(办理程序) 建设单位应按以下程序办理报建手续: (一)通过“上海建设交通网”(https://www.360docs.net/doc/0c17898474.html,)或“上海建筑建材业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0c17898474.html,)注册,填写并下载《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

上海报批报建流程图及工作指引(青浦区重点).介绍

报批报建流程图

报批报建工作指引 根据房地产开发的流程,将整个过程分四个阶段: 一、土地获取及规划确定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的申请 三、预售 四、交付和产证 根据各阶段的性质及特点进行描述和分析: 一、土地获取及规划确定 该阶段包含的重要环节: 1.获取土地——签定合同 2.规划定界——根据土地定界报告进行规划用地范围的界定——主要涉及市政 (如绿带、河道等)退让 3.规划编制条件——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如容积率、绿化率、集中绿地率、覆 盖率、建筑高度、公建配套设施及特殊性限制条件等) 4.详规评审及批复 5.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缴纳土地款项(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契税),办理《土地证》 重点注意事项:详规的编制至关重要,一旦获得批准,后期的设计必须符合批准的内容,指标一定不能突破。 各环节报批指引: 1、规划定界: 定界单位:规土局定界队 所需时间:10个工作日 控制要点:规划定界和土地定界是否一致,主要涉及建设用地面积(即土地出让面积)是否有差异 审核资料:

[返回] 2、申请规划编制要求: 批复单位:规土局(审核部门:规划科) 时间:20个工作日 控制要点: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覆盖率、有无限高、绿地率、集中绿地率、停车率、配套公建设施内容、面积及分布 审核资料: [返回] 3、申请详规批复 批复单位:规土局(审核部门:综合科) 时间:从评审会后开始需30个工作日(修详批复政府承诺40个工作日) 控制要点: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覆盖率、有无限高、绿地率、集中绿地率、停车率、配套公建设施内容、面积及分布 流程: 1、规划定界; 2、申请规划要求; 3、进行规划设计; 4、详规中期评审即详规评审会; 5、根据评审会意见(会议纪要)修改规划; 6、上报详细规划; 7、详规批复。 审核资料:

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程序管理办法

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程序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管理,完善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程序,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1】1号)要求,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园林绿化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的新建、改建、扩建公共绿地、防护绿地建设及其附属建筑物的修缮工程(以下简称园林绿化工程)等有关活动。 第三条(管理部门)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上海市绿化林业工程管理事务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园林绿化分中心)负责本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督管理的具体实施。 相关区(县)绿化和市容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职责) 市和区(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加强对本市园

林绿化建设工程项目的统筹安排及计划管理,严格建设项目审批,加强动态巡查,确保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建设按各项规定要求及程序执行。 上海市绿化林业工程管理事务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园林绿化分中心)按职责范围与区(县)相关管理部门协同配合,开展本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项目的承发包交易管理、合同登记备案、安全质量生产考核、施工许可(开工备案)、安全质量监督及竣工备案工作,加强对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动态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 第二章建设管理 第五条(项目审核) 建设单位编报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含项目选址等文件),按照项目投资规模及性质报市或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审批。在取得立项批准后按项目实际情况办理项目用地规划和土地使用等相关证明文件,并按规定要求编制初步设计(或作业设计),编制的初步设计(或作业设计)报市或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六条(承发包管理) (一)项目报建。园林绿化工程批准投资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以及投资额30万元及以上的附属建筑物修缮工程,建设单位在取得立项批准文件后,办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报建手续。 (二)承发包交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应当实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按

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

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 目录 第一篇: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 第二篇: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 第三篇: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退工单 第四篇: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精工 第五篇: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退工单 正文 第一篇: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 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 □ 男□ 女自年月日进我单位工作□全日制 □非全日制,现于年月日□ 合同终止□ 合同解除。 该员工身份证□ □ □ □ □ □ □ □ □ □ □ □ □ □ □ □ □ □ 户口地址区、县街道、乡、镇路弄、村(更多好文章请关注..)号室、队。 该员工档案转出时间:年月日;转移方式:□ 机要邮寄□ 单位自送 □ 请职介所代转;《劳动手册》是否交被退人员:□ 已交□ 未交。 我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 □ □ □ □ □□ 经办人:单位(章) 联系电话:年月日

说明:1、上述方框和划线处请单位按实打“√”和填写,身份证和组织机构代码须填写清楚。 2、本 证明一式四联:第一联受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业介绍所留存;第二联为退档凭证并存放劳动者个人档案;第三联交被退劳动者本人;第四联用人单位留存。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监制 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 □ 男□ 女自年□ 全日制□ 非全日制,现于年月日□合同终止□合同解除。 该员工身份证□□□□□□□□□□□□□□□□□□ 户口地址区、县街道、乡、镇路弄、村号室、队。 该员工档案转出时间:年月日;转移方式:□ 机要邮寄□ 单位自送□请职介所代转;《劳动手册》是否交被退人员:□已交□未交。 我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经办人:单位(章) 联系电话:年月日 说明:1、上述方框和划线处请单位按实打“√”和填写,身份证和组织机构代码须填写清楚。 2、本证明一式四联:第一联受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业介绍所留存;第二联为退档凭证并存放劳动者个人 档案;第三联交被退劳动者本人;第四联用人单位留存。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监制 .两种格式:一个a4大小的,

上海单位退工证明

上海单位退工证明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 □男□女自年月日进我单位工作□全日制 □非全日制,现于年月日□合同终止□合同解除。 该员工身份证□□□□□□□□□□□□□□□□□□户口地址区、县街道、乡、镇路弄、村号室、队。 该员工档案转出时间:年月日;转移方式:□机要邮寄□单位自送 □请职介所代转;《劳动手册》是否交被退人员:□已交□未交。 我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经办人:单位(章) 联系电话:年月日 说明:1、上述方框和划线处请单位按实打“√”和填写,身份证和组织机构代码须填写清楚。 2、本证明一式四联:第一联受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业介绍所留存;第二联为退档凭证并存放劳动者个人 档案;第三联交被退劳动者本人;第四联用人单位留存。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监制 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 □男□女自年月日进我单位工作□全日制 □非全日制,现于年月日□合同终止□合同解除。 该员工身份证□□□□□□□□□□□□□□□□□□户口地址区、县

街道、乡、镇路弄、村号室、队。 该员工档案转出时间:年月日;转移方式:□机要邮寄□单位自送 □请职介所代转;《劳动手册》是否交被退人员:□已交□未交。 我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经办人:单位(章) 联系电话:年月日 说明:1、上述方框和划线处请单位按实打“√”和填写,身份证和组织机构代码须填写清楚。 2、本证明一式四联:第一联受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业介绍所留存;第二联为退档凭证并存放劳动者个人 档案;第三联交被退劳动者本人;第四联用人单位留存。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监制 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 □男□女自年月日进我单位工作□全日制 □非全日制,现于年月日□合同终止□合同解除。 该员工身份证□□□□□□□□□□□□□□□□□□户口地址区、县街道、乡、镇路弄、村号室、队。 该员工档案转出时间:年月日;转移方式:□机要邮寄□单位自送 □请职介所代转;《劳动手册》是否交被退人员:□已交□未交。 我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市场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报建流程,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指的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管线工程及其相关的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投资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下列建设工程纳入报建范围,包括: (一)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二)装饰装修工程; (三)城市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本市行政区域内投资额3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修缮工程纳入报建范围。 第四条(管理部门和分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交通委)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报建的综合监督管理,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报建的具体监督管理,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制定本市建设工程报建工作的规范标准。 (二)具体负责国家和本市立项或批准的建设工程,以及文物及优秀历史建筑工程、保密工程、跨区域工程的报建。 实行委托管理的市级管委会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和报建手续办理;市绿化市容局负责行业范围内园林绿化项目报建管理和报建手续办理。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报建的管理和协调,具体实施所属区(县)立项或批准的建设工程,以及市或区(县)立项或批准的所辖行政区域内装饰装修、房屋修缮工程的报建手续办理。 市水务局、市交通港口局、市绿化市容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有关专业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 (建设单位要求) 办理报建手续的建设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法人资格或者系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二)有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资金或者资金来源;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发包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具有与建设工程管理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备案手续在报建时一并办理。 第六条(立项文件要求) 建设单位取得以下建设工程立项或批准文件后,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建设工程发包前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

最新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word版|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

□ 男□ 女自XXXX 年XX 月 XX日进我单位工作□ 全日制 □ 非全日制,现于年月日□合同终止□合同解除,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 该员工身份证□□□□□□□□□□□□□□□□□□ 户口地址区、县 街道、乡、镇路弄、村号室、队。 该员工档案转出时间:年月日;转移方式:□ 机要邮寄□ 单位自送 □请职介所代转;《劳动手册》是否交被退人员:□已交□未交。 我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经办人:单位(章) 联系电话:XXXX 年XX 月 XX日 说明:1、上述方框和划线处请单位按实打“√”和填写,身份证和组织机构代码须填写清楚。 2、本证明一式四联:第一联受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业介绍所留存;第二联为退档凭证并存放劳动者个人档案;第三联交被退劳动者本人;第四联用人单位留存。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监制 用人单位办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时,应填写一式四联的“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并盖章,单位证明《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其中,第一联由受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介机构留存;第二联为退档凭证存入劳动者个人档案;第三联交被退工的劳动者本人;第四联由用人单位留存。用人单位也可将第一联名册直接送达或快递、挂号邮寄至职业介绍机构。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退工单与《劳动手册》就起到了这个作用。及时退工,关系到劳动者能否及时领到失业金,能否顺利地进入

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

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市场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报建流程,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指的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管线工程及其相关的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投资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下列建设工程纳入报建范围,包括: (一)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二)装饰装修工程; (三)城市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本市行政区域内投资额3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修缮工程纳入报建范围。 第四条(管理部门和分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交通委)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报建的综合监督管理,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报建的具体监督管理,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制定本市建设工程报建工作的规范标准。 (二)具体负责国家和本市立项或批准的建设工程,以及文物及优秀历史建筑工程、保密工程、跨区域工程的报建。 实行委托管理的市级管委会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和报建手续办理;市绿化市容局负责行业范围内园林绿化项目报建管理和报建手续办理。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报建的管理和协调,具体实施所属区(县)立项或批准的建设工程,以及市或区(县)立项或批准的所辖行政区域内装饰装修、房屋修缮工程的报建手续办理。 市水务局、市交通港口局、市绿化市容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有关专业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 (建设单位要求) 办理报建手续的建设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法人资格或者系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二)有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资金或者资金来源;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发包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具有与建设工程管理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备案手续在报建时一并办理。 第六条 (立项文件要求) 建设单位取得以下建设工程立项或批准文件后,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建设工程发包前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 (一)国家部委、市、区(县)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工程立项文件;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单位批准的装饰装修、房屋修缮工程的批准文件; (三)市、区(县)建设交通委、各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城市基础设施维修工程批准文件。 第七条(办理程序) 建设单位应按以下程序办理报建手续: (一)通过“上海建设交通网”()或“上海建筑建材业网”()注册,填写并下载《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

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试行)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与受理、审查与许可决定、送达与公开。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四条下列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规定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或者管线工程; 需要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大修工程; 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区域内的房屋立面改造工程。 第三十五条在国有土地上进行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办理机构 (一)办理机构名称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二)办理权限 《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市、区(县)分工实施意见》 (一)历史文化风貌区内建设项目和优秀历史建筑: 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历史建筑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建筑大修工程; 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范围内,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 中心城历史文化风貌区范围内,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 (二)黄浦江和苏州河两岸(中心城内区段)、淀山湖风景区内的建设项目; (三)世博会规划红线范围内建设项目; (四)全市性、系统性的市政建设工程; (五)保密工程、军事工程等建设工程; (六)人民政府制定的其他建设工程。 前款规定范围以外建设工程,由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区(县)受理点、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及区(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三)审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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