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房床单元设施
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

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100至49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三)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三)日平均每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给氧装置呼吸机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万能手术床无影灯麻醉机胃镜妇科检查床冲洗车万能产床产程监护仪婴儿保温箱裂隙灯牙科治疗椅涡轮机牙钻机银汞搅拌机显微镜电冰箱恒温箱分析天平X光机离心机钾钠氯分析仪尿分析仪B超冷冻切片机石蜡切片机敷料柜洗衣机器械柜紫外线灯手套烘干上粉机蒸馏器高压灭菌设备下收下送密闭车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冲洗工具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除增加床头信号灯1台外,其他与一级综合医院相同;床1张,床垫 1.2条,被子1.2条,褥子1.2条,被套2条床单2条,枕芯2个,枕套4个,床头柜1个,暖水瓶1个面盆2个,痰盂或痰杯1个,病员服2套;(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中)二级儿童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50至19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五官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消毒供应室、病案统计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1.35名卫生技术人员;(二)每床至少配备0.65名护士,其中各级护士比例为主任(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护士=1:1:3:5;护师以上占护理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
(三)医护之比为1:1.5;各级医师比例为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医师不少于1:1:2:4;各临床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四)各医技科室(检验、放射等)至少有1名中级职称以上的卫生技术人员。
至少有2名具有主管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剂人员。
(五)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不少于75%;四、房屋:(一)每床建筑面积、医院占地面积、各组成部分所占面积、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按一般标准的相应要求执行。
(二)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给氧装置呼吸机电动吸引器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手术床无影灯麻醉机相应的手术器械显微镜恒温培养箱分析天平自动生化分析仪尿分析仪离心机电冰箱X光机B超裂隙灯直接喉镜牙科综合治疗台雾化吸入设备婴儿保温箱器械柜敷料柜蒸馏器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洗衣机通风、降温烘干设备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除增加病员服2套外,其他与一级儿童医院相同;(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按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执行。
三级儿童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传染科、麻醉科、中医科、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功能检查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
三甲医院(三级甲等)建设标准新-三甲医院床位数要求

三级甲等医院-配备要求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500 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康复科、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核医学科、理疗科(可与康复科合设)、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 1.03名卫生技术人员;(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三)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四)临床营养师不少于 2 人;(五)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四、房屋:(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 60 平方米;(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 6 平方米;(三)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 4 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给氧装置呼吸机、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万能手术床无影灯、麻醉机麻醉监护仪、高频电刀移动式 X 光机、 X 光机 B 超、多普勒成像仪动态心电图机、脑电图机脑血流图机、血液透析器肺功能仪支气管镜食道镜、胃镜十二指肠镜、乙状结肠镜结肠镜、直肠镜腹腔镜、膀胱镜宫腔镜、妇科检查床产程监护仪、万能产床胎儿监护仪、婴儿保温箱骨科牵引床、裂隙灯牙科治疗椅、涡轮机牙钻机、银汞搅拌机显微镜、生化分析仪紫外线分光光度计、酶标分析仪尿分析仪、分析天平细胞自动筛选器、冲洗车电冰箱、恒温箱离心机敷料柜、器械柜冷冻切片机、石蜡切片机高压灭菌设备、蒸馏器紫外线灯、手套烘干上粉机洗衣机、冲洗工具下收下送密闭车、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通风降温、烘干设备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病房、治疗室基本要求

二、管理要求
医院感染管理小组
– 病区应建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全面负责 病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明确小组及其人员 的职责,并落实。
– 人员构成:病区负责人应为第一责任人, 组成包括医生和护士。
二、管理要求
– 职责
• 制定相应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
施。
制度包括:清洁消毒与灭菌、隔离、手 卫生、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医院 感染监测、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制度、一 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管理、医务人员 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医疗废物管理等。
病房、治疗室基本要求
主要内容
相关法律法规 管理要求 – 布局与设施 – 医院感染的监测与报告 – 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 – 职业防护
名词术语
病区
– 由一个护士站统一管理的多个病房,与住 院部公用区域或公用通道由门分隔、承担住 院患者的临床医疗区域。
一般包括病房、护士站、医生办公室、医务 人员值班室、治疗准备室、治疗室、处置室、 污物间等。
名词术语
病房
– 住院患者接受医学观察、诊疗、睡眠、 休息和就餐的房间,一般配备床单元、隔 离帘、座椅、呼叫系统、氧源、负压吸引 系统、手卫生设施、卫生间、非医疗废物 桶等。
名词术语
治疗准备室
– 医务人员为患者实施治疗前的准备工作、 配制药液、存放无菌物品、清洁物品和药品、 通风良好的房间。
三、布局与设施
病区设施、设备应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应 设有适于隔离的房间和手卫生设施。
病房床位数单排不超过3床,双排不超过6床, 床间距宜大于0.8M。
新建、改建病房室宜设置独立卫生间,多人房 间的床间距宜大于1.2M,床单元之间可设置隔 帘,每个房间安置患者数不宜超过4人。
三、布局与设施
医疗机构设置标准

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医疗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卫生部 1994年)专科医院口腔医院二级口腔医院一、牙椅和床位:牙科治疗椅20至59台,住院床位总数15至4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和口腔修复科、口腔预防保健组、口腔急诊室;(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一)每牙椅(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二)至少有2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三)各专业科室(组)至少有1名医师;(四)医生与护理人员之比不低于1:1.5;(五)修复医师与技工之比为1:1。
四、房屋:(一)每牙科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二)诊室每牙科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三)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四)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给氧装置呼吸机心电图机电动吸引器抢救床麻醉机多功能口腔综合治疗台涡轮机光敏固化灯银汞搅拌机高频铸造机中熔铸造机超声洁治器显微镜火焰光度计分析天平生化分析仪血球计数仪离心机电冰箱X光机X光牙片机敷料柜器械柜高压灭菌设备煮沸消毒锅紫外线灯洗衣机(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麻醉监护仪高频电刀多功能口腔综合治疗台涡轮机银汞搅拌机超声洁治器光敏固化灯配套微型骨锯光固化烤塑机铸造与烤瓷设备X光机X光牙片机口腔体腔摄片机断层摄片机超短波治疗器激光器肌松弛仪肌电图仪颌力测试仪显微镜血球计数仪分析天平紫外线分光光度计自动生化分析仪酶标分析仪尿分析仪血气分析仪恒温培养箱电冰箱离心机冷冻切片机石腊切片机敷料柜器械柜高压灭菌设备煮沸消毒锅紫外线灯蒸馏器洗衣机下收下送密封车水净化过滤装置(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三)门诊每诊椅单元设备:与二级口腔医院相同;(四)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

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试行)目录二级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一、临床科室(一)中医诊疗设备分类目录(二)病房基本设备(三)各科设备1、内科2、外科3、妇产科4、儿科5、皮肤科6、眼科7、耳鼻喉科 8、口腔科 9、骨伤科 10、肛肠科 11、针灸科12、推拿科 13、康复科 14、急诊科 15、预防保健科 16、麻醉科(含手术室)二、医技科室1、检验科2、放射科3、功能检查科4、血液净化室三、中药房1、中药房2、煎药室三级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一、临床科室(一)中医诊疗设备分类目录(二)病房基本设备(三)各科设备1、内科肺病科、脾胃病科、脑病科、心血管科、血液病科、肾病科、内分泌科、风湿病科、肝病科2、外科3、妇产科妇科产科4、儿科新生儿科小儿科5、皮肤科6、眼科7、耳鼻喉科8、口腔科9、肿瘤科10、骨伤科11、肛肠科12、老年病科13、针灸科14、推拿科15、康复科16、神志病科17、急诊科18、重症医学科重症监护室(ICU)心脏重症监护室(CCU)19、预防保健科20、麻醉科(含手术室)二、医技科室1、检验科2、放射科3、核医学科4、超声诊断室5、心功能室(含心电图室)6、肺功能室7、脑电图室8、肌电图室9、内窥镜室10、导管室11、血液净化室12、高压氧舱室三、中药房1、中药房2、煎药室说明二级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一、临床科室(一)中医诊疗设备分类目录(三)各科设备二、医技科室三、中药房。
医疗机构设置标准

医疗机构设置标准(专科医院)医疗机构设置标准(专科医院)1 口腔医院2 肿瘤医院3 心血管病医院4 血液病医院5 皮肤病医院6 整形外科医院7 美容医院 8康复医院 9 疗养院口腔医院二级口腔医院一、牙椅和床位:牙科治疗椅20至59台,住院床位总数15至49张。
二、科室设置:(一) 临床科室:至少设有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和口腔修复科、口腔预防保健组、口腔急诊室;(二) 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一) 每牙椅(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二) 至少有2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三) 各专业科室(组)至少有1名医师;(四) 医生与护理人员之比不低于1:1.5;(五) 修复医师与技工之比为1:1。
四、房屋:(一) 每牙科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二) 诊室每牙科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三)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四) 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一) 基本设备:给氧装置呼吸机心电图机电动吸引器抢救床麻醉机多功能口腔综合治疗台涡轮机光敏固化灯银汞搅拌机高频铸造机中熔铸造机超声洁治器显微镜火焰光度计分析天平生化分析仪血球计数仪离心机电冰箱 X光机 X光牙片机敷料柜器械柜高压灭菌设备煮沸消毒锅紫外线灯洗衣机(二) 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三) 门诊每诊椅单元设备:牙科治疗椅 1台手术灯 1个痰盂 1个器械盘 1个电动吸引器 1支低速牙科切割装置 1套高速牙科切割装置 1套三用枪 1支口腔检查器械 1套病历书写柜 1张医师座椅 1个(四)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三级口腔医院一、牙椅和床位:牙科治疗椅60台以上,住院床位总数50张以上。
11_医院病房床单元设施

医院病房床单元设施1范畴本原则规定了医院病房床单元基本设施配备规定。
本原则中有关每床病员服数量的规定合用于二级以上医院,其它规定合用于各级别医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含中心)卫生院可参考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献下列文献对于本文献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但凡注日期的引用文献,仅所注日期的版本合用于本文献。
但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献,其最新版本(涉及全部的修改单)合用于本文献。
WS 444.2 医疗机构患者活动场合及坐卧设施安全规定第2部分:坐卧设施YY 0003 病床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合用于本文献。
3.1 3.1床单元inpatient unit医院为住院患者所提供的用以检查、诊疗、护理、休息、睡眠、饮食的基本家具、设施、设备的总称。
3.2 3.2普通床bed普通病室中患者休息、睡眠、接受诊疗的躺卧设施。
3.3 3.3重症监护床intensive care bed医院设立在集中监护和救治危重患者的医疗单元(重症监护病房)或设立在普通病区内含有监护和救治危重患者的躺卧设施。
3.4 3.4成人床adult bed成年患者或小朋友床不能容纳的患儿所使用的躺卧设施。
3.5 3.5小朋友床child bed5岁以上患儿所使用的躺卧设施。
3.6 3.6婴幼儿床infant bed28天以上~5岁下列患儿所使用的躺卧设施。
3.7 3.7新生儿床newborn bed0天~28天的新生儿及新生儿患儿所使用的躺卧设施。
3.8 3.8移动桌(过床桌)mobile table可移动,并可架于病床之上的专用小桌。
3.9 3.9隔离帘(或屏风)shelter curtain保护病人私密的装置。
4基本原则4.1床单元的配备以患者安全、舒适和有助于治疗、护理、康复为基础。
4.2本文献的各“规格尺寸”是病人使用时(棉布缩水后)的净尺寸。
4.3本文献的各“规格尺寸”±原则差(原则差=规格尺寸×5%)即为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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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病房床单元设施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院病房床单元基本设施配置要求。
本标准中关于每床病员服数量的规定适用于二级以上医院,其他规定适用于各级别医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含中心)卫生院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WS 444.2 医疗机构患者活动场所及坐卧设施安全要求第2部分:坐卧设施YY 0003 病床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3.1床单元inpatient unit医院为住院患者所提供的用以检查、诊疗、护理、休息、睡眠、饮食的基本家具、设施、设备的总称。
3.23.2普通床bed普通病室中患者休息、睡眠、接受诊疗的躺卧设施。
3.33.3重症监护床intensive care bed医院设置在集中监护和救治危重患者的医疗单元(重症监护病房)或设置在普通病区内具有监护和救治危重患者的躺卧设施。
3.43.4成人床adult bed成年患者或儿童床不能容纳的患儿所使用的躺卧设施。
3.53.5儿童床child bed5岁以上患儿所使用的躺卧设施。
3.63.6婴幼儿床infant bed28天以上~5岁以下患儿所使用的躺卧设施。
3.73.7新生儿床newborn bed0天~28天的新生儿及新生儿患儿所使用的躺卧设施。
3.83.8移动桌(过床桌)mobile table可移动,并可架于病床之上的专用小桌。
3.93.9隔离帘(或屏风)shelter curtain保护病人私密的装置。
4基本原则4.1床单元的配置以患者安全、舒适和有利于治疗、护理、康复为基础。
4.2本文件的各“规格尺寸”是病人使用时(棉布缩水后)的净尺寸。
4.3本文件的各“规格尺寸”±标准差(标准差=规格尺寸×5%)即为符合要求。
4.4本文件病床设施配置数量以每床为基数计算。
4.5若配置移动电源插座,应悬挂于墙壁(或设备吊塔)上。
5普通床单元5.1成人床5.1.1规格5.1.1.1床面应符合 YY 0003 的规定。
5.1.1.2床垫长度比床面长度减少 5cm,宽度与床面宽度相同,厚度 10cm~15cm。
5.1.1.3床褥长度和宽度与床垫相同,褥芯应选用易于清洗消毒和拆洗的材质。
5.1.1.4枕芯长度 60cm、宽度 40cm,应选用易于清洗消毒的材质。
5.1.1.5被芯长度 210cm、宽度 155cm,应选用易于清洗消毒的材质。
5.1.1.6大单长度 250cm、宽度 180cm。
5.1.1.7床罩长度 210cm、宽度 100cm,高度 20cm。
5.1.1.8枕套长度 65cm、宽度 45cm。
5.1.1.9被套长度 250cm、宽度 165cm,开口在尾端,有系带。
5.1.1.10橡胶单长度 85cm、宽度 65cm,左右两端与棉布缝制,棉布长 40cm。
5.1.1.11中单长度 170cm、宽度 85cm。
5.1.1.12尿垫长度 70cm、宽度 70cm,应选用毛巾布(或纯棉布)制作,厚度不小于 4 层。
5.1.1.13病员服应有不同型号。
5.1.1.14大单、床罩、枕套、被套、中单、病员服等宜选用纯棉布制作。
5.1.1.15床头柜长度 43cm~50cm、宽度 40cm~50cm、高度 75cm~80cm,放置于患者床头一侧。
5.1.1.16移动桌(过床桌)可使用床尾挡板,架于床挡上。
5.1.2配置5.1.2.1医院床位总数 20 张~99 张的,成人床设施配置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表1 床位总数20~99张的医院成人床设施配置5.1.2.2医院床位总数≥100 张,应在 5.1.2.1 基础上增加床头照明灯 1 个,床头呼叫装置 1 套,电源插座(或多功能插座)2 个。
5.1.2.3医院床位总数≥500 张,应在 5.1.2.2 基础上,增设移动桌(过床桌)0.3 个/床。
5.1.2.4医院床位总数≥200 张,宜配备输液吊轨 1 套,供氧和负压吸引管道装置 1 套。
5.1.2.5病床护栏宜使用分段式。
5.2儿童床5.2.1规格5.2.1.1床面长度 180cm、宽度 85cm、距地面高度 60cm~65cm,床头和床尾高度 103cm。
5.2.1.2床两侧应有护栏,护栏高度 36cm,护栏间隙应符合 WS 444.2 的规定。
5.2.1.3床垫长度 175cm、宽度 85cm、厚度 10cm,软床垫。
5.2.1.4床褥长度 175cm、宽度 85cm,褥芯应选用易于清洗消毒的材质。
5.2.1.5枕芯长度 60cm、宽度 35cm,应选用易于清洗消毒的材质。
5.2.1.6被芯长度 200cm、宽度 140cm,应选用易于清洗消毒的材质。
5.2.1.7大单长度 240cm、宽度 140cm。
5.2.1.8床罩长度 185cm、宽度 90cm、高度 40cm。
5.2.1.9枕套长度 65cm、宽度 40cm。
5.2.1.10被套长度 210cm、宽度 150cm,开口在尾端,有系带。
5.2.1.11橡胶单长度 100cm、宽度 40cm,左右两端与棉布缝制,棉布长度 30cm。
5.2.1.12中单长度 170cm、宽度 80cm。
5.2.1.13病员服应有不同型号。
5.2.1.14大单、床罩、枕套、被套、中单、病员服应选用纯棉布制作。
5.2.1.15床头柜长度 43cm~50cm、宽度 40cm~50cm、高度 75~80cm,柜体与桌面前方为圆弧形,无棱角。
5.2.2配置5.2.2.1医院床位总数 20 张~99 张的,儿童床设施配置应符合表 2 的要求。
表2 床位总数20张~99张的医院儿童床设施配置5.2.2.2医院床位总数≥100 张,应在 5.2.2.1 基础上增加床头照明灯 1 个,床头呼叫装置 1 套。
5.2.2.3医院床位总数≥200 张,应在 5.2.2.2 基础上根据需要配置适当数量的饮水桶。
5.2.2.4医院床位总数≥200 张,宜提供供氧和负压吸引管道装置 1 套。
5.2.2.5病床护栏宜使用分段式。
5.3婴幼儿床5.3.1规格5.3.1.1床面长度 140cm、宽度 80cm、高度 70cm~75cm,床头和床尾高度 135cm。
5.3.1.2床四周应有护栏。
护栏高度 60cm。
护栏间隙应符合 WS 444.2 的规定。
5.3.1.3床垫长度 140cm、宽度 80cm、厚度 10cm,软床垫。
5.3.1.4床褥长度 140cm、宽度 80cm,褥芯应选用易于清洗消毒的材质。
5.3.1.5枕芯长度 60cm、宽度 35cm,应选用易于清洗消毒的材质。
5.3.1.6被芯长度 150cm、宽度 120cm,应选用易于清洗消毒的材质。
5.3.1.7大单长度 200cm、宽度 140cm。
5.3.1.8床罩长度 150cm、宽度 90cm、高度 40cm。
5.3.1.9枕套长度 65cm、宽度 40cm。
5.3.1.10被套长度 155cm、宽度 130cm,开口在尾端,有系带。
5.3.1.11橡胶单长度 100cm、宽度 35cm,左右两端与棉布缝制,棉布长度 30cm。
5.3.1.12中单(长包单)长度 140cm、宽度 80cm。
5.3.1.13病员服应有不同型号,使用和尚领。
5.3.1.14大单、床罩、枕套、被套、中单(长包单)、病员服应选用纯棉布制作。
5.3.1.15床头柜长度 43cm~50cm、宽度 40cm~50cm、高度 75cm~80cm,柜体与桌面前方为圆弧形,无棱角。
5.3.1.16圆桌直径长度 60cm,高度 60cm。
5.3.1.17小座椅高度 30cm。
5.3.2配置5.3.2.1医院床位总数 20 张~99 张的,婴幼儿床设施配置应符合表 3 的要求。
表3 床位总数20张~99张的医院婴幼儿床设施配置表3(续)5.3.2.2医院床位总数≥100 张,应在 5.3.2.1 基础上增加床头照明灯 1 个,床头呼叫装置 1 套。
5.3.2.3医院床位总数≥200 张,应在 5.3.2.2 基础上根据需要配置适当数量的饮水桶。
5.3.2.4医院床位总数≥200 张,宜提供供氧和负压吸引管道装置 1 套。
5.4新生儿床5.4.1规格5.4.1.1病床长度 80cm、宽度45 cm~50cm、四周有床围,床围头部高度 20cm~30cm,尾部高度 15cm~20cm,床架高度 90cm。
5.4.1.2床垫长度 80cm、宽度 45cm~50cm、厚度 5cm,软床垫。
5.4.1.3床褥长度 82cm、宽度 50cm~55cm,褥芯应选用易于清洗消毒的材质。
5.4.1.4被芯长度 100cm、宽度 90cm,应选用易于清洗消毒的材质。
5.4.1.5床单长度 140cm、宽度 80cm。
5.4.1.6被套长度 110cm、宽度 95cm,开口在尾端。
5.4.1.7方包单长度 90cm、宽度 90cm。
5.4.1.8病员服应无领。
5.4.1.9床单、被套、方包单、病员服应选用纯棉布制作。
5.4.1.10床头柜长度 43cm~50cm、宽度 40cm~50cm、高度 75cm~80cm,柜体与桌面前方为圆弧形,无棱角。
5.4.2配置5.4.2.1新生儿床设施配置应符合表 4 的要求。
表4 新生儿床设施配置表4(续)5.4.2.3医院床位总数≥200 张的,宜提供供氧和负压吸引管道装置 1 套。
6重症监护床单元6.1成人重症监护床6.1.1规格6.1.1.1床面长度 200cm、宽度 90cm;床板能升降。
床头和床尾能抬高与拆卸。
床头最大抬高≥60°,膝部最大抬高(或床尾抬高)≥25°。
6.1.1.2床脚应有脚轮及驻车系统。
6.1.1.3床体两侧应有护栏,每侧护栏总长≥150cm。
6.1.1.4 其他设施依照 5.1.1.1~5.1.1.16 的要求。
6.1.2配置成人重症监护床设施配置应符合表 5 的要求。
表5 成人重症监护床设施配置表5(续)6.2儿童重症监护床6.2.1规格6.2.1.1床面长度 200cm、宽度 90cm;能升降;床头和床尾能抬高与拆卸;最大头部抬高≥60°;最大膝部抬高(或床尾抬高)≥25°。
6.2.1.2软床垫(无需褥子)长度 195cm、宽度 90cm、厚度 10cm~15cm。
6.2.1.3床罩长度 210cm、宽度 100cm、高度 40cm,应选用纯棉布制作。
6.2.1.4床脚应有脚轮及驻车系统。
6.2.1.5床体两侧应有护栏,每侧护栏总长≥150cm,护栏间隙应符合 WS 444.2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