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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的机遇与挑战

ECFA的机遇与挑战

ECFA的机遇与挑战6月29日,在山城重庆,大陆海协会会长陈云林与台湾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分别在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和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上签字。

热烈的掌声、炫目的闪光灯,又一次见证了两岸历史性的时刻——海峡两岸经济合作从此开启新篇章。

一、ECFA是什么?“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英文表述为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简称ECFA,是指在WTO 框架内,两岸类似自由贸易区的经济合作协议,是两岸史上签署的最为庞大的经贸合作协议。

此前,大陆已经分别与香港、澳门签订类似协议,即CEPA。

早在2005年4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与时任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在北京共同发布“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其中就提出两党将共同促进两岸经济全面交流,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

2008年12月31日,胡锦涛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发表讲话时再次明确提出:两岸可以签定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建立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

台湾方面推动和大陆签署ECFA主要有三个目的:一ECFA的机遇与挑战是推动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

目前虽然两岸都是WTO成员,但是彼此之间的经贸往来仍有许多限制。

二是避免台湾在区域经济整合体系中被“边缘化”。

三是促进台湾经贸投资“国际化”。

今年4月25日,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表示,签署ECFA对台湾有利,等于打通台湾经济的“任督二脉”。

在历经近半年的协商后,两岸终于就经济合作架构协议文本拍板定案。

但目前这一框架协议并未生效,还有待两岸走完相关程序后批准实施。

二、ECFA的主要内容是什么?ECFA的内容主要涉及关税减免。

大陆将对539种总值138.4亿美元的台湾产品实施关税减免,包括石油化工与塑料、汽车与零部件、机械工具、纺织品、医疗器材、电子产品、18种农产品等,涉及金额占台湾向大陆出口总额的16.1%。

台湾将对267种总值30亿美元的大陆产品实施关税减免,包括石油等原材料、纺织原材料、自行车零部件、电子产品、汽车与自行车轮胎、日用品等,涉及金额占大陆向台湾出口总额的10.5%。

请问大陆和台湾签署的ecpa协议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请问大陆和台湾签署的ecpa协议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请问大陆和台湾签署的ecpa协议的主要内容是什么?请详细些,万分感谢悬赏分:30 |解决时间:2010-1-5 08:54 |提问者:kennidiren最佳答案【1】首先应该明确ECFA,CECA和CEPA的区别你说的这个这个应该是ECFA,即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 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ECFA的原来名称是CECA,两岸综合性经济合作协定英文简称CECA, 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而ECFA,是受CEPA制定而启发的CEPA指的是《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的英文简称,后来加上了《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所以这3者的关系是:中国大陆和香港、澳门制定了CEPA,注定会有更紧密的经贸关系而台湾为了在经贸关系上不被大陆、港澳、东盟以及日韩边缘化提出制定CECA(类似CEPA),后来这个CECA改称为ECFA【2】接下来看ECFA的内容ECFA是是台湾于2009年提出并极力推动的经济协议或条约。

此协定名称中的“两岸”,系指台湾海峡两岸的台湾及中国大陆。

缘起2010年,条约内容涵盖东南亚国家联盟十个国家及中国大陆、日本及韩国的《东盟加三经济合作协定》将生效。

协定内涵盖的该等国家,将依照条约内容,渐进互相实施免关税的经济策略。

因为台湾无法加入东盟,部分台湾政经人士认为东盟加三将边缘化台湾并危及台湾整体经济。

2009年1月,中国国民党及台湾内多个工商团体开始呼吁执政政府尽速与大陆签署简称“CECA”的综合性经济协约。

赞成此协定的官员及团体成员认为,应尽早协商签署该两岸经贸合作协定,才可以于《东盟加三经济合作协定》实施后,避免台湾遭到被边缘化的经济危机。

他们认为:台湾出口将近四成输出至中国大陆,若《东盟加三经济合作协定》签订导致的东盟国家货品免税进入中国大陆,将让该四成出口大幅减少。

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

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

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作者:来源:《财经界》2010年第09期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遵循平等互惠、循序渐进的原则,达成加强海峡两岸经贸关系的意愿;双方同意,本着世界贸易组织(WTO)基本原则,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逐步减少或消除彼此间的贸易和投资障碍,创造公平的贸易与投资环境;通过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进一步增进双方的贸易与投资关系,建立有利于两岸经济繁荣与发展的合作机制;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标本协议目标为:一.加强和增进双方之间的经济、贸易和投资合作。

二.促进双方货物和服务贸易进一步自由化,逐步建立公平、透明、便利的投资及其保障机制。

三.扩大经济合作领域,建立合作机制。

第二条合作措施双方同意,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加强海峡两岸的经济交流与合作:一.逐步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实质多数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

二.逐步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涵盖众多部门的服务贸易限制性措施。

三.提供投资保护,促进双向投资。

四.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和产业交流与合作。

第二章贸易与投资第三条货物贸易一.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第七条规定的“货物贸易早期收获”基础上,不迟于本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就货物贸易协议展开磋商,并尽速完成。

二.货物贸易协议磋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关税减让或消除模式;(二)原产地规则;(三)海关程序;(四)非关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性贸易壁垒(TBT)、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SPS);(五)贸易救济措施,包括世界贸易组织《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六条的协定》、《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保障措施协定》规定的措施及适用于双方之间货物贸易的双方保障措施。

三.依据本条纳入货物贸易协议的产品应分为立即实现零关税产品、分阶段降税产品、例外或其他产品三类。

四.任何一方均可在货物贸易协议规定的关税减让承诺的基础上自主加速实施降税。

ecfa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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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协议。

ECFA(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是指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于2010年6月29日在台北签署。

这一协议是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自2005年“三通”政策以来签署的最重要的协议,也是两岸关系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ECFA协议的签署对于两岸经济合作、台海和平稳定以及世界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ECFA协议为两岸经济合作提供了更加稳定和可预期的政策环境。

协议的签署意味着两岸经济关系将更加紧密,贸易和投资合作将更加便利。

这将为两岸企业提供更多的发展机遇,也将为两岸民众带来更多的实惠。

同时,协议的签署也为两岸经济合作奠定了更加稳固的基础,为未来的合作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条件。

其次,ECFA协议的签署有助于推动台海和平稳定。

经济合作是两岸关系的重要纽带,通过加强经济合作,可以增进两岸之间的互信和理解,减少敌对因素的存在。

同时,经济合作也可以为两岸关系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动力,使得两岸之间的交流合作更加密切,为和平发展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最后,ECFA协议的签署对于世界经济的发展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分别是世界上重要的经济体,两岸经济合作的深化将为世界经济的发展带来更多的机遇和动力。

同时,两岸经济合作也将为世界各国提供更多的市场机遇和合作空间,有利于推动全球经济的发展。

总之,ECFA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两岸关系迈出了一大步,为两岸经济合作、台海和平稳定以及世界经济的发展都带来了重要的影响。

我们相信,在双方共同努力下,ECFA协议将会为两岸关系的发展和世界经济的繁荣作出更加重要的贡献。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是指2008年6月29日由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签署的协议。

该协议是两岸关系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对于加强两岸经济关系,推动两岸和平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一、协议的背景与目的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大陆的经济迅速崛起,成为世界上最具潜力和发展空间的经济体之一。

作为面临经济、政治、文化等多重挑战的台湾地区,需要寻求与大陆开展更为紧密的经济合作,以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由此,2005年开始,两岸就开始了ECFA(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磋商。

ECFA的初衷是加强两岸经济合作,促进两岸经济互利共赢。

协议的签署,一方面可以加速两岸经济合作步伐,另一方面也能为两岸政治和平谈判打下基础。

ECFA的签署是两岸关系的重要里程碑,为构建两岸和平关系奠定了基础。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1.商品贸易领域:两岸协议将大幅削减商品关税,相关产业在双方市场中将更具竞争力。

2.服务贸易领域:两岸将扩大服务领域开放,鼓励两岸企业在对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或进行合作。

3.投资保护领域:两岸协议将加强投资保护措施,为两岸企业提供更多的安全保障。

4.贸易便利化领域:协议将简化两岸货物通关手续和贸易相关法规,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

5.金融领域:协议将促进两岸金融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发挥两岸金融机构的优势。

三、协议的重要意义1.深化两岸经济联系。

协议的签署,将促进两岸经济的进一步联系和合作,有助于提升两岸经济的整体竞争力,推动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

2.拓展两岸市场。

协议将大幅削减商品关税,提高服务领域开放水平,以及加强投资保护措施,有助于拓展两岸市场,促进两岸企业的更广泛合作和交流。

3.对两岸民众有利。

协议将促进两岸人员往来、旅游、文化交流等方面的合作,对于增进两岸民众的相互了解和友谊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4.为两岸政治谈判奠定基础。

协议的签署,为两岸未来的政治谈判奠定了基础,有助于升温两岸关系的整体氛围。

四、协议的实施和展望“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已于2010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3)

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3)

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介绍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政府于2010年6月29日签署的一项经济合作协议。

该协议旨在推动两岸经济交流合作,促进两岸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本文将探讨ECFA的背景、内容和影响。

背景自1949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之间一直存在着两岸关系的问题。

为了缓解两岸之间的紧张关系,双方于2008年决定开展经济合作谈判。

在多轮磋商后,双方于2010年签署了ECFA。

ECFA的签署标志着两岸关系的改善和开启了两岸经济合作的新篇章。

该协议为两岸经济合作提供了一个稳定和可预见的框架,有利于创造有利于两岸经济发展的环境。

内容ECFA涵盖了许多领域,包括贸易、投资、金融、服务业等。

以下是协议中一些重要的内容:1.商品贸易:双方将逐步降低和消除两岸之间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促进双方商品的自由贸易。

2.服务贸易:双方将开放服务业市场,允许两岸企业在对方地区提供服务。

这将有助于提高两岸服务业的竞争力。

3.投资保护:双方将提供投资保护和促进投资的便利条件,鼓励两岸企业在对方地区投资。

4.金融合作:双方将加强金融合作,包括货币流通、资本市场合作等方面,推动两岸金融的发展和合作。

ECFA建立了一个相互有利的经济合作框架,为两岸经济合作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和更多的机会。

双方将通过ECFA提高两岸经济的竞争力和合作水平。

影响ECFA的签署对两岸经济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以下是协议签署后造成的一些影响:1.贸易增长:ECFA的签署促进了两岸贸易的发展,加大了两岸商品的贸易量。

根据统计数据,自ECFA签署以来,两岸贸易额大幅增加。

2.投资增加:ECFA为两岸企业的投资提供了更好的保护和便利条件,激励了双方企业在对方地区的投资。

双方之间的投资额也大幅增加。

3.经济发展:ECFA的签署为两岸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空间,推动了两岸经济的增长和繁荣。

4.人员往来:ECFA的签署也促进了两岸人员的往来和交流。

ECFA

ECFA

图1-1 大陆方面早期收获产品降税安排(涉大陆对台 539项产品)(2011年税则调整为557项)
2009年进 早期收获 口税率X% 计划实施 第1年 1 2 0<X≤5 5<X≤15 0 5 0 早期收获 计划实施 第2年 早期收获 计划实施 第3年
3
X>15
10
5
0
图1-2 台湾方面早期收获产品降税安排 (涉台对大陆267项产品)
4、签订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之利益

依据中华经济研究院以GTAP模型研究,两岸 签署ECFA对台湾经济之影响,研究结果显示 签署后对台湾GDP、出进口、贸易条件、社会 福利均呈现正成长,整体经济成长率将增加 1.65%-1.72%、总就业人数将增加25.7-26.3 万人,对总体经济有明显正面效益,全民皆可 分享此经济成长的果实,此外,签署后对台湾 的利益还包括:
2009年进 早期收获 口税率X% 计划实施 第1年 1 2 0<X≤2.5 2.5< X≤7.5 0 2.5 0 早期收获 计划实施 第2年 早期收获 计划实施 第3年
3
X>7.5
5
2.5
0

取得领先竞争对手国进入中国大陆市场之优势 吸引外人来台投资,有利台湾经济结构转型 成为外商进入中国大陆市场之优先合作伙伴及 门户 有助于产业供应链根留台湾 有助于中国大陆台商增加对台采购及产业竞争 力 有关加速台湾发展成为产业运筹中心
5、ECFA内容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五个附件
1、ECFA的含义

ECFA是“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
完整英文名为ECFA (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 )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

织布 加 勒斯 特 首 脑会 议 决 定邀 请
克 罗地 亚 和阿 尔 巴尼 亚 加 入北 约 组 织 。截 至 2 0 年 4 ,北 约 组 09 月
北 约组 织 最 高军 事机 关 ,负 责拟
织成员国有2个 。豳 8

堕 墅 堡 堂 佥
“ 贸易 与投 资 ”规 定两 岸 在 “ 不 迟 于 本协 议 生效 后 六个 月内 ”就
的背景 下 产 生 的 。北约 组 织 总部 设 在布 鲁 塞 尔 ,其 主要 机构 有 : () 大 西 洋 理 事 会 ( 称 部 长 理 1北 又 事 会 ) 防务 计 划 委 员会 ,为 北 和 约 组 织最 高 决策 机 构 。前 者 负责
国 、法 国 、荷 兰 、比 利时 、卢森 堡 、意 大利 、葡萄 牙 、丹 麦 、挪 威和 冰 岛于 l4 年4 9 9 月4 日在华 盛
出协 议 的 目标 及具 体 合 作措 施 ;
( 大西 洋 公 约 和 北约 组织 。 ( 北 北 大西 洋 公 约 规 定 ,缔约 国
审 议 北约 组 织有 关 的重 大 军 、政
事 务 ,所 作 决 议 需 全 体 一 致 通 过 ,后者 负 责制 订 统一 的军 事 计 划 。() 2常设 理事 会 ,为部 长理 事 会 和 防务 计划 委 员 会休 会期 间的 最 高 执行 机构 ,负责 处 理 日常事
门及 开放 措 施 ”及 “ 适用 于 服 务 贸易 早期 收 获 部 门及 开放 措 施 的 服 务 提 供者 定义 ” ,对早 期 收 获 计 划 降税 产 品 和承 诺 开放 的服 务 部 门 、实施 方 案 、相 关规 则 及 保 障措施 等作 了具体 规 定 。 在 货 物 贸易 早期 收 获 方面 , 大 陆 向台湾共开放 5 9 3 项产 品 ,台 湾对大 陆开放2 7 6 项产 品 。在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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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协议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2010年6月29日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在重庆签署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全文如下: 序言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遵循平等互惠、循序渐进的原则,达成加强海峡两岸经贸关系的意愿;双方同意,本着世界贸易组织(WTO)基本原则,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逐步减少或消除彼此间的贸易和投资障碍,创造公平的贸易与投资环境;通过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进一步增进双方的贸易与投资关系,建立有利于两岸经济繁荣与发展的合作机制;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标本协议目标为:一、 加强和增进双方之间的经济、贸易和投资合作。

二、促进双方货物和服务贸易进一步自由化,逐步建立公平、透明、便利的投资及其保障机制。

三、扩大经济合作领域,建立合作机制。

第二条 合作措施双方同意,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加强海峡两岸的经济交流与合作:一、逐步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实质多数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

二、逐步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涵盖众多部门的服务贸易限制性措施。

三、提供投资保护,促进双向投资。

四、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和产业交流与合作。

第二章 贸易与投资第三条 货物贸易一、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第七条规定的“货物贸易早期收获”基础上,不迟于本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就货物贸易协议展开磋商,并尽速完成。

二、货物贸易协议磋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关税减让或消除模式;(二)原产地规则;(三)海关程序;(四)非关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性贸易壁垒(TBT)、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SPS);(五)贸易救济措施,包括世界贸易组织《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六条的协定》、《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保障措施协定》规定的措施及适用于双方之间货物贸易的双方保障措施。

三、依据本条纳入货物贸易协议的产品应分为立即实现零关税产品、分阶段降税产品、例外或其他产品三类。

四、任何一方均可在货物贸易协议规定的关税减让承诺的基础上自主加速实施降税。

第四条 服务贸易一、双方同意,在第八条规定的“服务贸易早期收获”基础上,不迟于本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就服务贸易协议展开磋商,并尽速完成。

二、服务贸易协议的磋商应致力于:(一)逐步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涵盖众多部门的服务贸易限制性措施;(二)继续扩展服务贸易的广度与深度;(三)增进双方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

三、任何一方均可在服务贸易协议规定的开放承诺的基础上自主加速开放或消除限制性措施。

第五条 投资一、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针对本条第二款所述事项展开磋商,并尽速达成协议。

二、该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一)建立投资保障机制;(二)提高投资相关规定的透明度;(三)逐步减少双方相互投资的限制;(四)促进投资便利化。

第三章 经济合作第六条 经济合作一、为强化并扩大本协议的效益,双方同意,加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合作:(一)知识产权保护与合作;(二)金融合作;(三)贸易促进及贸易便利化;(四)海关合作;(五)电子商务合作;(六)研究双方产业合作布局和重点领域,推动双方重大项目合作,协调解决双方产业合作中出现的问题;(七)推动双方中小企业合作,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八)推动双方经贸社团互设办事机构。

二、双方应尽速针对本条合作事项的具体计划与内容展开协商。

第四章 早期收获第七条 货物贸易早期收获一、为加速实现本协议目标,双方同意对附件一所列产品实施早期收获计划,早期收获计划将于本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开始实施。

二、货物贸易早期收获计划的实施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双方应按照附件一列明的早期收获产品及降税安排实施降税;但双方各自对其他所有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普遍适用的非临时性进口关税税率较低时,则适用该税率;(二)本协议附件一所列产品适用附件二所列临时原产地规则。

依据该规则被认定为原产于一方的上述产品,另一方在进口时应给予优惠关税待遇;(三)本协议附件一所列产品适用的临时贸易救济措施,是指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第五项所规定的措施,其中双方保障措施列入本协议附件三。

三、自双方根据本协议第三条达成的货物贸易协议生效之日起,本协议附件二中列明的临时原产地规则和本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临时贸易救济措施规则应终止适用。

第八条 服务贸易早期收获一、为加速实现本协议目标,双方同意对附件四所列服务贸易部门实施早期收获计划,早期收获计划应于本协议生效后尽速实施。

二、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的实施应遵循下列规定:(一)一方应按照附件四列明的服务贸易早期收获部门及开放措施,对另一方的服务及服务提供者减少或消除实行的限制性措施;(二)本协议附件四所列服务贸易部门及开放措施适用附件五规定的服务提供者定义;(三)自双方根据本协议第四条达成的服务贸易协议生效之日起,本协议附件五规定的服务提供者定义应终止适用;(四)若因实施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对一方的服务部门造成实质性负面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要求与另一方磋商,寻求解决方案。

第五章 其他第九条 例外本协议的任何规定不得解释为妨碍一方采取或维持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一致的例外措施。

第十条 争端解决一、双方应不迟于本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就建立适当的争端解决程序展开磋商,并尽速达成协议,以解决任何关于本协议解释、实施和适用的争端。

二、在本条第一款所指的争端解决协议生效前,任何关于本协议解释、实施和适用的争端,应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或由根据本协议第十一条设立的“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以适当方式加以解决。

第十一条 机构安排一、双方成立“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委员会由双方指定的代表组成,负责处理与本协议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完成为落实本协议目标所必需的磋商;(二)监督并评估本协议的执行;(三)解释本协议的规定;(四)通报重要经贸信息;(五)根据本协议第十条规定,解决任何关于本协议解释、实施和适用的争端。

二、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设立工作小组,处理特定领域中与本协议相关的事宜,并接受委员会监督。

三、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经双方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四、与本协议相关的业务事宜由双方业务主管部门指定的联络人负责联络。

第十二条 文书格式基于本协议所进行的业务联系,应使用双方商定的文书格式。

第十三条 附件及后续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及根据本协议签署的后续协议,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

第十四条 修正本协议修正,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十五条 生效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应各自完成相关程序并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本协议自双方均收到对方通知后次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终止一、一方终止本协议应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双方应在终止通知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开始协商。

如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本协议自通知一方发出终止通知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终止。

二、本协议终止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就因本协议终止而产生的问题展开协商。

本协议于六月二十九日签署,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四份文本中对应表述的不同用语所含意义相同,四份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会长 陈云林 董事长 江丙坤大陆对台湾539项货物贸易早收清单产品种类及项目数 具体项目农产品(18项) 包括其它活鱼、其它生鲜鱼、其它冷藏冷冻鱼、生鲜甲鱼蛋、鲜兰花、金针菇、香蕉、柳橙、柠檬、哈密瓜、火龙果及茶叶等。

石化产品(88项) 1)基本原料:航空煤油、润滑油、丙烯、异丙醇、二甲苯、氯乙烯、临苯二甲酸二辛酯等2)特用化学品:界面活性剂、碳黑、树脂、胶及黏合剂等3)塑料原料:聚丙烯(PP)、苯乙烯聚合物(PS)、丙烯酸共聚物、聚四亚甲基醚二醇、聚碳酸酯、聚亚安酯、其它烯烃之聚合物等4)塑料制品:塑料片、板、膜、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板、氯乙烯聚合物板、人造革等机械产品(107项) 1)工具机:切削金属的数控卧式车床、切削金属的其它数控车床、切削金属的数控钻床、数控平面磨床、研磨机床、砂轮机、抛光机床、插床、拉床、锯床或切断机、龙门刨床、锻造或冲压机床及锻锤、非数控冲孔、开槽机、冲剪两用机及工具机零件等2)产业机械:纸处理机械、纺织机械、印刷机、造纸机、橡塑料加工机、过滤机、热处理机械及升降机3)其它机械:泵类、流体传动机械、滚压机等4)机械零组件:阀、机械刀具、机械零组件、压缩积及风扇及承轴等纺织产品(136项) 1)纺织中上游:棉纱、棉布、棉与化纤混纺布、与棉混纺合成纤维棉梭织物、再生纤维布、合成纤维布、人造纤维纱线、合成纤维棉、合成纤维棉纱、再生纤维棉纱、合成纤维棉梭织布、再生纤维棉缩织布及化纤填充物等2)纺织下游:特殊纺织品、针织物、钮扣、擦拭布、其它织物及不织布等3)纺织制品:袋包箱、衬衫及套头衫、泳衣、袜、内衣及毛巾等4)鞋类:鞋面、橡胶及塑料制品外底及鞋跟、鞋靴零件等运输工具(50项) 1)汽车:汽车零组件 2)自行车:自行车整车及零组件 其它产品(140项) 1)钢铁:热轧卷材、非合金钢冷轧卷材、钢丝、不锈钢等2)水泥:水泥熟料及白水泥等3)染颜料:酸性、直接、活性染料及制品、钛白粉等4)运动器材:其它高尔夫球用具等5)医疗器材:人造关节、健身及康复器械等6)仪器:测量仪器等7)模具:金属拉拔模、金属模、注模或压模等8)金属制品:铝及铝制品,铜及铜箔制品等9)玻璃:LCD玻璃10)橡胶:汽车、自行车及机车轮胎11)漆及油墨:油漆、清漆、其它引刷油墨等12)电子:照相机、投影仪等用物镜、其它照相机及其它光学仪器用组件、麦克风及其座架、音频扩大器、其它电视录像模块及零件、视频摄像机、数字相机零件、放电灯管、其它电子管、稀土永磁体、其它金属永磁体等13)电机:变压器零件、电源零件、静止式变流器及电感器零件、锂离子电池、熔断器、可编程序控制器、通用信号发生器、同轴电导体、玩具电动机、微电机、玩具用电动机微电机零件、铜制绕组电线、无接头电导体等14)小家电:气扇、贮备式热水器、真空吸尘器、食物研磨机、电熨斗、电饭锅、烤箱等15)手工具:钳子、扳手、锤子、螺丝刀等服务贸易早收清单项目数 具体项目大陆对台湾11个服务行业扩大开放 会计、计算机及其相关服务、研究和开发、会议、专业设计、进口电影片配额、医院、民用航空器维修,以及银行、证券、保险等台湾对大陆9个服务行业扩大开放 研究与发展、会议、展览、特制品设计、进口电影片配额、经纪商、运动及其他娱乐、航空电脑订位系统以及银行等。

ECFA协议部分内容解读货物贸易(早期收获)方面:在货物贸易早期收获方面,双方将在计划实施后2年内,分3步对早期收获产品实现零关税。

大陆将对539项原产于台湾的产品实施降税,包括农产品、化工产品、机械产品、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纺织产品、轻工产品、冶金产品、仪器仪表以及医疗产品等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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