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肿瘤医院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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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肿瘤专科医院评审标准与细则(试行)

二级肿瘤专科医院评审标准与细则(试行)
3-5-1成立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落实卫生部《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向社会和患者公开医院院务。
2分
查阅资料,现场考察,调查5名患者。
有一项未执行或有一人不知道各扣0.5分。
3-5-2按照卫生部《医院向内部职工公开的信息目录》的内容,向职工公开医院院务。
2分
查阅资料,现场考察,调查5名职工。
3-2继续医学教育符合规定,并富有成效。(8分)
3-2-1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100%。
4分
分别抽查临床、医技科室各2名卫技人员的继续教育证书和登记册。
有1人不符合要求扣2分。
3-2-2近三年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取得继续医学教育规定学分率100%。
4分
抽查高、中级卫技人员各2名的继续医学教育证书、学分登记册。
2-2-l领导班子团结,有凝聚力,职工对院领导综合满意度≥85%。
5分
随机调查职工30人。
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
2-3 职工对管理队伍评价良好。(5分)
2-3-1职工对各职能科室及保障部门满意度≥85%。
5分
问卷调查30份。
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
3、科学管理(54分)
3-1有医院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应措施。(4分)
5-1教学科研管理组织健全。(2分)
有教学科研管理机构,人员固定。
2分
查阅资料、现场考察。
没有管理机构不得分,人员不固定扣1分。
5-2教学条件符合要求,有比较稳定的教师队伍。(4分)
5-2-1能承担肿瘤医院教学和实习任务;能承担基层医疗机构技术人员的专业进修任务。
2分
查阅培训计划、教案等档案资料、进修登记本,现场考察。
一人不符合要求扣1分,一个科室医师结构未达标扣1分。

三级甲等肿瘤医院缓解住院难问题的分析

三级甲等肿瘤医院缓解住院难问题的分析

有一定的创新性和针对性,其效果相对显著。

分析其原因,对照组采用的是常规管理,观察组采用的是6S管理模式。

常规管理主要是根据普遍的消毒清洁要求,对使用完毕的器械进行常规消毒,缺乏针对性和全面性。

因此,该管理模式所取得的效果不是十分显著。

观察组采用的6S管理模式,是科学性的管理模式。

此种管理模式起源于日本,主要内容包括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和安全⑹。

在整顿过程中,主要是根据器械的作用,对必要和不必要的器械加以区分,将有必要的器械保留并进行及时的消毒,将不必要的器械加以剔除。

在整顿过程中,主要是将保留下来的器械,按照其功用或是大小等规律,进行合理的摆放,并黏贴标识。

在清扫过程中,主要是将工作场所内能够用肉眼看到的地方进行消毒和清洁,保证器械所处的环境相对干净整洁11]在安全过程中,主要是对消毒供应中心作业人员实施安全教育,使器械管理人员能够将安全理念作为第一要点,充分提升作业人员的消毒积极性,从根本上为器械消毒水平的提升奠定基础。

综上所述,对消毒器械实施6S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设备管理、清洗管理、管理的管理评分,降低消毒作业流程操作的不合格率,从根本上提高临床科室的满意度。

因此,在日后对消毒器械进行管理时,可以广泛应用6S管理,为提升临床手术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1]饶冬霞,彭晓珍,庞明月,等.6S管理在消毒供应中心一次性无菌物品仓库管理中的应用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15,25624):5744-5746.2]李艳凤,邹慧.6S管理模式在胸腰椎骨折患者中的应用及效果J].河北医药,2014,2564):2205-2207.3]黄定凤,李京波,刘冬姣,等•应用6S管理模式提高临床护理管理质量J].护理学杂志,2015,3063):20-21.4]张晓霞,卢秀娟,魏玮,等.6S模式在静脉药物调配中心安全管理中的应用J].中华全科医学,2016,146)1392-1394.5]王华飞,顾倩兰,徐文芳,等.6S管理在门诊药房管理中的实践和体会J]实用药物与临床,2015,366)875-878.6]马小芳,邓春艳,杨春霞,等•在ICU仪器安全管理中运用6S管理法的效果探讨[J].检验医学与临床,2016,13610)1445­1448.7]诸静,胡国栋.6S管理法在降低门诊药房药品调剂差错率的应用研究J].西南国防医药,2016,2661)1336-1338.8]陈咏敏,戴卫华.6S管理模式在重症医学科脑干出血患者中的应用效果允,中华现代护理杂志,2014,4968)2222-2225. 9]Zhao J.Application effect of nursing quality control responsibility system in nursing management of disinfection supply center J].J Practical Gynecol Endocrinol,2016.10]张素馨,刘文虎.6S管理法在血液净化中心药品管理中的应用允,中国煤炭工业医学杂志,2017,166)869-872.11]吴明珑,刘洪娟,李娟,等.6S现场管理法在促进KTQ病房药品管理质量标准中的运用[J].医药导报,2014,28612)1672­1675.收稿日期:2020-09-10)三级甲等肿瘤医院缓解住院难问题的分析郭晋锋杨喜花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全国各地脱贫攻坚取得胜利,随着人们思想观念文化水平的不断转变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有条件、有能力关注自身的健康状况,为此,人们对优质医疗资源的需求也更加突出,各大医院住院难的问题愈加凸显1],住院床位供不应求。

2024山西省规范“促红细胞生成素测定”等31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xls

2024山西省规范“促红细胞生成素测定”等31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xls

三类 市级 县级
计价说明
6
5 免疫学法加收45元
332 306
52
48 免疫学法130元
增加:2.HE单独滴染检 测,每蜡块/每种染色 加收70元。(只可在主 项目中加收一次)
19 G
331001011 食管癌根治术
包括胸内胃食管吻合(主动脉弓下, 弓上胸顶部吻合)及颈部吻合术
20 G
331003020 结肠癌根治术
氮气或氩气经微创穿刺胸部、腹部及 一次性冷冻消 四肢进行实体肿瘤超微细胞靶向治疗 融针或冷刀

2100 1995 1785 1575 1365 1260
。不含麻醉,超声或CT引导。包括胸
腔。
序号
财务 分类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在影像学实时监视引导下,消毒铺
巾,肿物穿刺,射频消融。包括肝、
包括左、右半横结肠切除、淋巴清扫

3696
3511
3142
2772
2402
2218
三切口联合加收2460元 /次。
增加:经自然腔道结肠

2940
2793
2499
2205
1911
1764
癌根治术(含内镜)按 6900元/次收取。(限
山西省肿瘤医院试行)
21 G
331004012 直肠癌根治术
含保留肛门,区域淋巴结清扫;不含 子宫、卵巢切除
抗核糖体抗体测定
抗核糖核蛋白抗体 测定
抗染色体抗体测定
抗甲状腺微粒体抗 体测定(TMAb)

23Leabharlann 211917
15
14 免疫学法加收23元

省肿瘤医院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名单公示

省肿瘤医院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名单公示

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名单主管部门:山西省卫生厅
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名单主管部门:山西省卫生厅
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名单主管部门:山西省卫生厅
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名单主管部门:山西省卫生厅
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名单主管部门:山西省卫生厅
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名单主管部门:山西省卫生厅
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名单主管部门:山西省卫生厅
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名单主管部门:山西省卫生厅。

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山西省肿瘤医院等73所医院评审评价结论的通知

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山西省肿瘤医院等73所医院评审评价结论的通知

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山西省肿瘤医院等73所医院评审评
价结论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卫生厅
•【公布日期】2011.01.20
•【字号】晋卫医管[2011]2号
•【施行日期】2011.01.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
正文
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山西省肿瘤医院等73所医院评审评价结论
的通知
(晋卫医管〔2011〕2号)
各市卫生局、各有关医院: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山西省医疗机构评审评价有关规定,经山西省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于2010年12月21日召开全委会议审议,山西省肿瘤医院等73所医院(见附件)通过审议,其中68所医院评审有效期为三年,从2011年1月8日起计算。

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晋城市人民医院、山西西山煤电集团总医院因搬迁、装修等原因申请延期评审,该5所医院原评审结论延至2011年12月底。

附件:2010年医院评审评价情况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附件
2010年医院评审评价情况。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公立医院章程范本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公立医院章程范本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公立医院章程范本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12.03•【文号】国卫办医函〔2019〕871号•【施行日期】2019.12.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公立医院章程范本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8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为落实《关于开展制定医院章程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办医发〔2018〕12号)和《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指导医院科学、规范开展章程制定工作,顺利完成章程制定工作目标,我委制定了《公立医院章程范本》。

现印发给你们,供各地推进医院章程制定工作时参考,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科学开展章程制修订工作请各试点医疗机构在制修订章程时,从历史、现状和本地政策出发,结合医院功能定位、等次、规模和发展等实际情况,兼顾相关规定的有效衔接和内在逻辑,因地制宜地科学使用《公立医院章程范本》,完善医院管理制度。

二、有序推动章程试点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院主管部门要对辖区试点医院的章程制修订、产生和执行情况加强指导和监督,对章程制修订过程和执行层面的错误做法及时纠正,对好的经验做法认真总结并推广,推动章程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三、认真报送相关工作情况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注重搜集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在章程试点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充分展现章程在医院管理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并将有关情况随时报送我委。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在2019年12月底前,将试点工作总结报送我委医政医管局。

联系人:医政医管局王莉莉王毅电话:************、68791778附件:公立医院章程范本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2019年12月3日。

医院简介(新)

医院简介(新)山西省肿瘤医院简介山西省肿瘤医院(山西省肿瘤研究所、山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山西省第三人民医院)筹建于1952年,1962年正式挂牌,是全国建立最早的六大肿瘤医院之一,全国首批三级甲等医院,卫生部第三批全国百姓放心医院,全国百万妇女乳腺普查工程定点普查单位。

是山西省目前床位规模最大、年住院病人最多、主要业务经济运行指标居于领先水平的省级大医院。

医院面向我省及华北地区周边省市肿瘤患者提供肿瘤特色医疗服务,可综合采用手术、放疗、化疗、介入治疗、生物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中药治疗、临终关怀等多种技术手段并提供院前、院中、院后连续服务,山西省乳腺疾病诊治中心、山西省临床病理会诊中心、山西省放射治疗中心、山西省肿瘤体检中心、山西省肿瘤专家会诊中心设在医院。

医院同时也承担着山西省肿瘤预防、科研、教学等职能,是山西省早诊早治基地和肿瘤随访登记点的建设管理和技术支撑单位,是山西省肿瘤防办、山西省抗癌协会、山西省医学生物工程学会三个省级抗癌防治学术机构的靠挂单位,是《血液病〃淋巴瘤》、《肿瘤研究与临床》两个国家科技核心期刊的主办单位,是山西医科大学、山西省职工医学院、山西省高等医学院校的教学医院,也是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肿瘤学硕士授予点。

医院医疗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

专业设备固定资产总额达3.2亿元,拥有PET/CT、3.0T核磁共振成像仪、ECT、宝石CT、16排CT等高端CT4台、放射治疗计划系统10套、高端彩超15台、容积调强加速器为主的直线加速器6台、大型数字化血管机、胃肠机、DR、大型生化仪、微创腔镜、整体手术室系统等国际国内先进大型现代化医疗设备。

医院与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卫生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与美国国立癌中心、中国癌症基金会、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等国内外著名肿瘤防治机构开展了广泛的科研合作研究。

目前承担国家863计划项目课题3项,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3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0余项,有近70项科研成果获国家、山西省科技进步奖。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山西医院(山西省肿瘤医院)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山西医院(山西省肿瘤医院)管理委员会组成人
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4.03.28
•【字号】晋政办函〔2024〕34号
•【施行日期】2024.03.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山西医院(山西省肿瘤医院)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晋政办函〔2024〕34号
省直各委、办、厅、局,山西省肿瘤医院:
经研究,对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山西医院(山西省肿瘤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主任:赫捷国家癌症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中国科学院院士
副主任:赵红严副省长
张波省卫健委主任
王锡山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山西医院总院长
成员:张少然省卫健委副主任
田首元省肿瘤医院党委书记
马晋峰省肿瘤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景晶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山西医院总会计师
今后,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根据省领导分工及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省政府办公厅不再单独发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3月28日。

我院静脉药物集中配置等项目价格及特需病床床位费的计费说明

1、00809 普通病房床位费(单人间)20 元/日 2、00813 床位费(床位费自付)560 元/日 (580-20=560) 3、01004 Ⅱ级护理 6 元/日 4、01037 护理费(护理费自付)44 元/日 (50-6=44) 5、00214 住院诊查费 7 元/日 6、00218 住院诊查费(诊查费自付)13 元/日 (20-7=13)
医保范围 省医保
市医保 居民医保 铁路医保 公费保健干部
新农合
普通 20
普通 10 10 20
单人间 60
床 位 费(元) 正高 30 普通离休 30
副厅以上离休 60
双人间 30
套间 120
暂按 10 元执行(原则上不安排新农合患者使用特需病床,执行标 准待新农合联网后另行通知。)
(二)计费编码
项目名称 住院诊查费(诊查费自付) 护理费(护理费自付) 床位费(床位费自付)
附件 晋价费字【2011】201 号—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卫 生厅 关于省肿瘤医院、山医大二院静脉药物集中配 置项目价格的通知
内部计费代码 00218 01037 00813
计价单位 日 日 日
(三)举例说明 因:某省医保普通患者,住院科室—放疗科豪华小套单人间
(特需床位费 580 元/日;特需护理费 50 元/日;特需诊 查费 20 元/日)
则:根据医保患者床位费标准,特需床位费、特需护理费、 特需诊查费应按下列步骤计费:
静脉药物集中配置等项目价格的计费说明
院所各科室: 根据审计厅对我院检查中提出的问题,我院领导高度重
视,责成相关科室积极整改。请院所各科室严格按标准执行, 说明如下: 一、静脉药物集中配置等项目价格计费标准
正确的计费标准
2012、2013 年度检查出现的问题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与独立设置检查检验机构合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与独立设置检查检验机构合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7.08•【字号】晋卫医发〔2022〕16号•【施行日期】2022.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与独立设置检查检验机构合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晋卫医发〔2022〕16号各市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医疗机构:为加强医疗机构与独立设置第三方检查检验机构合作管理,规范双方合作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了《医疗机构与独立设置第三方检查检验机构合作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7月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合作条件第三章服务管理第四章质量控制第五章费用管理第六章安全与感染防控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附则医疗机构与独立设置检查检验机构合作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与独立设置检查检验机构合作管理,规范合作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独立设置检查检验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机构)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并出具检验、检查、病理诊断结果的医学检验实验室、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病理诊断中心(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检验科、影像科、病理科)。

第三条本办法所规定的医疗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范围包括医学检验、影像检查、病理诊断等需要支付费用的检查检验服务。

第四条第三方机构应当履行医学检验、检查、病理诊断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流程规范,遵循安全、准确、及时、有效、经济、便民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保证检验结果真实、准确、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或不符合规定的诊断报告。

第二章合作条件第五条第三方机构应依法取得独立设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具有相关登记或核准的诊疗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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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肿瘤医院章程(年月日山西省肿瘤医院理事会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行为,保障所有者、管理者、从业人员及医院的合法权益,规范医院的组织和行为,保证社会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体现“现代事业制度”的性质、特点和基本框架,是山西省肿瘤医院办院的制度性文件。

第三条本单位名称为山西省肿瘤医院(山西省第三人民医院),英文译名是Shanxi Cancer Center。

第四条医院住所为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职工新街3号。

第五条医院经费来源是财政补助。

第六条医院开办资金为人民币75112万元。

第七条医院的举办单位和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卫生厅。

第八条院长为医院法定代表人第九条医院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山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医院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若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医院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第十一条医院的主要职责任务是:开展肿瘤预防与诊疗工作,进行肿瘤基础理论研究与临床应用;承担肿瘤防治人员的培训,开展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和学术交流;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参与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灾害事故及战争状态下的紧急救援工作。

第三章举办单位第十二条举办单位的权利:(一)提出医院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二)组建医院第一届理事会;(三)向医院理事会委派相关理事;(四)提名或任免医院的理事长;(五)监督医院运行;(六)审核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七)支持理事会依法履行职责;(八)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职责。

第十三条举办单位的义务:(一)为事业单位提供开办资金和相关运行经费;(二)支持理事会依法履行职责;(三)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职责。

第四章医院的组织机构第十四条医院设理事会、职工代表大会、党组织、执行机构及其他群团组织。

第十五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工、青、妇等组织依据各自章程,在医院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开展各项工作。

第五章理事会第一节理事会的构成及职责第十六条医院设立理事会,是医院的最高决策机构,是对医院发展战略、建设规划和医院管理等重要事务进行决策、咨询、协调的机构,并依法制订相关章程。

医院理事会向举办单位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七条首届理事会由9名理事组成。

理事产生遵循规范透明、公平公正、代表广泛和满足医院工作需要的原则。

代表政府部门的省卫生厅、省药监局、省财政厅各委派1名理事;医院行政负责人、党组织负责人为当然理事;医院服务对象群体、医学院校、职工代表和社会人士各推荐1名理事。

第十八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理事8名。

第十九条理事会主要职责:(一)依法制订、修改医院理事会章程和议事规则。

(二)对医院机构改革和发展进行协调和决策。

(三)听取医院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执行机构反馈,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

(四)聘任单位行政负责人,审定单位人事聘用计划和解聘方案。

(五)审议和批准医院的工作计划,听取和审议医院工作报告。

(六)审定内部管理制度。

(七)按照管理权限决定内部组织机构。

(八)审核、批准医院年度预算、决算和年度财务报告。

(九)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批准职工收入分配方案。

(十)审议并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节理事3第二十条理事每届任期五年。

任期届满时,经举办单位批准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一条理事任期届满或因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应在上述范围中产生予以增补。

职代会选举产生的理事届满时,应由职代会通过连任或重新选举产生。

第二十二条理事不因理事资格在本单位领取薪酬,因履行理事职责产生的交通、通讯等费用,可按有关规定列支。

第二十三条理事应具备履职的知识和能力,熟悉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根据本单位的宗旨,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二十四条理事享有以下权利:(一)出席理事会会议,享有发言权、提议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对理事会会议和本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的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三)理事会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五条理事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本单位章程及有关规定;(二)遵守并执行理事会会议决议;(三)按时参加理事会会议及相关活动;(四)不擅自公开本单位涉密信息;(五)不凭借理事身份,为本人或他人从本单位牟取不当利益;(六)理事会规定的其他相关义务。

第二十六条理事可以在任期内提出辞职。

辞职应向理事会递交书面报告,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理事资格方可终止。

委派产生的理事辞职须经委派方同意。

第二十七条理事发生以下情形的,理事会应按程序终止其理事资格:(一)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以上不参加理事会会议的;(二)因本人身体健康和工作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理事职责的;(三)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理事推选方或委派方提出更换理事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按理事原产生方式及程序予以更换。

第二十九条理事出现空缺,应及时按原产生方式及程序填补缺额。

第三十条医院党组织领导班子可参加理事会,发挥党组织职责,并向上级党组织负责汇报工作。

第三节理事长第三十一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其产生方式为:理事会提名,举办单位任命。

第三十二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二)确认理事会会议议题;(三)督促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四)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三条理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由理事长委托其他理事代其行使职权。

第四节理事会会议第三十四条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并主持。

5第三十五条理事会会议至少在召开前5日发出召开会议的书面通知、提供会议材料,临时会议可以另定通知方式。

第三十六条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经理事长或三分之一及以上理事提议,可以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

第三十七条理事会会议程序:(一)提议召开理事会会议,并确定会议议题;(二)提前5个工作日将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送达全体理事;(三)就会议议题进行讨论;(四)表决并形成理事会决议;(五)制作会议记录。

第三十八条理事会会议须有全部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能召开。

第三十九条理事会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理事享有一票表决权,理事会决议一般事项须经全部理事的半数以上通过。

重大事项须经全部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四十条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在表决中投赞成票的理事承担相应责任,不赞成的不承担责任。

第四十一条理事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

出席会议的理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理事会会议记录应当作为本单位重要档案妥善保存。

第四十二条理事会会议记录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出席会议的理事,列席人员,缺席人员及事由;(二)会议的日期、地点;(三)主要议题及议程;(四)各位理事的发言要点;(五)提交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六)理事会认为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第五章医院管理层第四十三条医院管理层由行政负责人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组成,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

第四十四条管理层履行下列职责:(一)执行理事会决议;(二)拟定和实施年度工作计划等日常业务管理;(三)编制并组织实施经费预算等财务资产管理;(四)工作人员管理;(五)定期向理事会汇报工作;(六)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五条管理层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第四十六条院长由山西省卫生厅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任免,经山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登记,取得医院法定代表人资格;副院长由山西省卫生厅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任免。

第四十七条院长根据本章程及理事会决策全面负责医院行政管理、日常医疗业务和事务管理工作。

院长作为医院的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医院,对内拥有行政管理的决策权和指挥权,院长权利受法律保护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院长的主要职责是:7(一)组织实施医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二)全面负责本单位管理、业务工作;(三)管理本单位的日常事务;(四)负责本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五)对医院职工进行考评、奖惩。

(六)代表医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七)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四十九条医院院长应拟订工作细则,报理事会批准后实施。

工作细则应包括下列内容:(一)医院行政领导班子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人员;(二)院长及其他医院行政管理层人员工作职责及其分工;(三)单位资金与资产的运用,以及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四)向理事会报告制度;(五)理事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十条副院长是院长的助手,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在院长不能履行职责时代理日常事务。

第五十一条医院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按照三级医院标准设立相应的职能管理部门。

其职责是协助院长对医院各项日常工作进行管理。

第六章职工代表大会第五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医院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

医院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第五十三条医院成立职工代表大会。

职代会参与医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五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以及职责根据《工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七章财产的管理和使用第五十五条医院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五十六条医院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五十七条医院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医院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五十八条医院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配备、管理。

第五十九条医院的人事、工资、社保、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理事会换届和院长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八章医院业务管理第六十一条医院设立医务科,负责全院医疗医技管理和肿瘤预防工作。

第六十二条医务科制定和监督相关业务科室执行以下制度: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疑难病理讨论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患者转院转科制度、医患沟通制度、处方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映上报制度、手术分级制度、病案工作制度、病案制度、感染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药品管理制度、检验管理制度、输血管理9制度、病理管理制度、放射制度、超声检查制度,营养、医疗设备、器械、消毒等管理制度。

第六十三条医务科负责组织各诊疗科室进行正常的医疗技术业务工作,协调业务科室之间的工作关系,组织重大手术和危重病人的会诊、抢救。

第六十四条医务科制定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负责医疗事故的调查、组织讨论,并向院长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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