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doc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标准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标准一、标志明显按照“规范美观、大方庄重、易于识别”的原则,对活动场所外观实行“四个统一”:统一风格。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外观要适应美丽乡村建设要求,与周边建筑风格一致。
统一标识。
在活动场所主楼正面中央统一装饰大小适宜、醒目美观的红色五角星徽标;在楼顶正前沿或正面适当位置统一使用“××村综合楼”金色或红色大字,不挂或尽量少挂其他标语;在主楼露台(楼顶)正中或主楼正前方立旗杆、挂国旗。
统一牌匾。
活动场所主楼一楼正门两侧(楼道口两侧)只挂村“两委”牌子,统一为白钢材质,其他配套组织牌匾一律挂在所在办公室门口。
统一公开栏。
除规章制度、村规民约、发展规划等长期公开内容外,减少公开栏分类,将动态性、阶段性和常规性公开内容统一规范在党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财务公开栏和公告通知栏内进行公开,避免公开栏分类过多过杂。
二、功能配套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简约和一室多用”的原则,把村组织活动场所建成办公议事中心、党员活动中心、致富培训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和文体娱乐中心,基本要求做到“五个有”:有便民服务室。
一般布置在一楼大厅,兼具便民服务、民事代办、党员服务等功能,规模较大或有条件的可设多个服务窗口,有门牌、办事桌椅、桌牌、服务登记本,窗口职责、工作制度、办事流程、服务标语上墙。
有党员群众活动室。
兼具党员会议、村民会议、远程电教、各类培训等功能,有门牌、会议桌椅、可移动黑板和远教电教、音响等设备,有条件的可配投影仪。
党旗、入党誓词、组织结构图、党员形象栏、标语口号等一般布置在正上墙,“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和村民议事决策规则等制度布置在会议室两侧,后墙可布置荣誉栏和发展成果展图。
有村组干部会议室。
兼具村“两委”成员、村干部议事决策和接待功能,有门牌、椭圆形桌及椅子,正上墙一般为激励性标语,下墙一般为议事决策规则和作风建设规定等内容。
有相应的干部(配套组织)工作室。
根据办公室数量布置村干部办公室和配套组织办公室,鼓励统一集中办公,每名干部有一套办公桌椅,有门牌、档案柜,有条件的可配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村各类簿、表、册档案资料齐全,各类组织职责和村干部工作分工及职责上墙。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管理使用办法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管理使用办法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管理使用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夯实全县农村党建工作基础,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的阵地作用,促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管理、使用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作为村级党组织开展党员活动,进行党员教育管理,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主要阵地,既是村级党组织、村委会的议事场所,又是农村党员、干部、青年、妇女、民兵的学习和活动场所,也是广大农民群众科技培训、信息交流和文化娱乐场所。
第三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由乡村负责建设,村党组织、村委会直接管理,乡镇党委监督指导使用。
县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宏观指导。
乡镇党委作为责任主体,负责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规划、建设、设备投入、室内布置进行统筹安排,统一要求。
第四条以设施齐全、制度完善、活动正常、效果明显为目标,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建设管理和使用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乡村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并作为评选五好乡镇党委和五好村党组织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由乡镇党委根据乡村实际,提出建设规划和计划,报县委组织部备案,由乡村具体组织实施。
房屋的建筑面积要达到90平方米以上,标准为砖木或砖混结构。
第六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选址要以便于基层组织开展工作和方便群众为目的,尽量选在群众相对集中和交通相对便利的地方。
鼓励将村级医疗卫生、科技培训、文化宣传、计生服务等资源进行优化整合,除尘滤布努力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真正建成村级政治、经济、文化和信息交流中心。
第七条通过上级补、部门帮、项目带、市场促、群众建等途径修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
县直涉农部门和项目主管、审批部门要从政策、项目、资金、设备等方面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给与大力支持。
县直各单位党组织要齐抓共管,加强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帮扶力度。
第八条修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要保证工程质量。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使用管理制度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使用管理,保障村级组织活动的正常运行,提高村民的参与度和满意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使用与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村委会活动室、文化广场、公共会议室、运动场所等。
三、使用申请与审批1.村民、村级组织及相关组织需提前15天向村委会书面申请使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
3.村委会应在收到使用申请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审批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四、使用须知1.使用场所的使用人员应爱护公物,不得损坏设施和设备,并自行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2.使用场所的使用人员应按照预定的时间进行活动,并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清理、恢复原状。
3.使用场所的使用人员应遵守场所规定的安全防火制度,禁止违法行为及一切可能引起火灾的活动。
4.使用场所的使用人员应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发表违法言论、侮辱他人或扰乱公共秩序的言行。
五、管理责任1.村委会负责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包括设施设备的维修、安保措施的落实等。
2.村委会应对使用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对使用场所进行定期维护与保养。
3.村委会应监督使用场所的使用情况,对使用不当的场所进行警告,并可根据情况暂停或取消其使用资格。
4.村委会应密切关注村民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使用管理的意见与建议,并及时改进完善管理制度。
六、监督与处罚1.村民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使用管理有监督权,如发现问题可向村委会进行投诉举报。
2.村委会应对投诉举报进行及时处理,并依据事实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3.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使用人员,村委会可依法采取警告、限制使用、暂停使用或取消使用资格等处罚措施。
七、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进行修改或补充,应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并公示。
2.对于本管理制度未做明确规定的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村委会进行决定。
3.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村委会所有。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农村地区举办各类集会、活动和会议的场所,是村民群众开展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的重要场所。
为了提高农村活动场所的质量,满足村民群众的需求,制定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势在必行。
首先,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应具备基本的场地条件。
场所的选址应当便利村民出行,交通便利。
场地面积要足够,能够容纳举办各类规模的活动。
场地平整,无危险隐患,环境整洁,卫生条件良好。
其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应当具备基本的设施设备。
包括会议室、活动室、卫生间、储藏室等功能区域,设施设备齐全,满足各类活动的需要。
会议室内配备投影仪、音响设备等现代化设备,活动室内配备体育器材、娱乐设施等。
再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应当具备基本的安全保障。
场所应当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消防设施齐全,安全出口设置合理,能够保障村民群众在活动中的安全。
同时,场所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最后,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应当具备基本的管理服务。
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保障场所的正常运营。
提供良好的服务,包括活动预约、设备借用、卫生清洁等服务,让村民群众能够方便、舒适地利用活动场所。
总之,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农村地区群众活动的重要场所,具备良好的场地条件、设施设备、安全保障和管理服务是至关重要的。
制定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能够提高农村活动场所的质量,满足村民群众的需求,促进农村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希望各地相关部门能够重视这一问题,加大投入,推动农村活动场所的建设和提升,为农村群众提供更好的活动场所和服务。
村级活动场所规章制度

村级活动场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村级活动场所的管理,保障村民活动的安全和秩序,营造和谐的社区环境,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村级活动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村委会活动室、村民活动中心等公共场所。
第三条村级活动场所是村民进行各类文体活动、社交交流和集会聚会的场所,以及村委会组织各类活动的场所。
第四条村级活动场所的管理原则是依法合规、公平公正、民主协商、文明有序。
第二章村级活动场所的使用管理第五条村级活动场所的使用范围包括村民自发性活动和村委会组织的公共活动。
第六条村民自发性活动需提前向村委会报备,并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活动,不得擅自占用场所。
第七条村委会组织的活动需提前公布,并按照活动计划进行,不得违规私自调整活动时间和内容。
第八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村级活动场所进行商业经营活动。
第九条使用村级活动场所需要支付一定的使用费用,费用标准由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公示。
第十条使用村级活动场所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认真遵守管理人员的管理规定,不得发生违规行为。
第三章村级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村级活动场所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完好、运行正常。
第十二条活动场所内不得乱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使用易燃材料,确保场所及周围的安全。
第十三条活动场所的电路设施必须符合安全标准,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第十四条活动场所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发生火灾、漏电等安全事故时,必须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处置,保障参与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章村级活动场所的卫生管理第十六条活动场所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定期开展卫生清洁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第十七条活动场所内禁止吸烟、乱扔垃圾,不得在场所内乱涂乱画,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
第十八条活动场所配备专业卫生人员,定期对场所进行卫生检查,及时处理发现的卫生问题。
第十九条参与活动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卫生规定,不得随意污染环境,保持卫生清洁。
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功能设施规范化建设方案

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功能设施规范化建设方案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农村便民服务工作,不断提高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水平,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全方位服务农村党员和群众,以标准、规范、完善的党建阵地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力脱贫攻坚,现就全市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功能设施规范化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按照规范提升的工作思路,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率运行,结合农村党建示范点创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通过新建、改扩建和功能设施提升等,逐步实现全市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四个统一”,即统一标识、统一外观、统一配置、统一氛围,使全市农村党群服务中心总体上达到“资源统筹、功能完备、制度规范、布局合理、作用发挥”的目标,逐步实现党群服务中心“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一平台共享”,努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功能定位农村党群服务中心是农村党支部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综合窗口,是融党员活动、群众议事、便民服务、政策咨询、教育培训、文化娱乐于一体的主要阵地。
—1—三、参考标准(一)统一标识1.名称。
主楼楼顶中间设置“X村党群服务中心”,前面设置党徽图案(具体样式见附件1),并用红色LED灯带描边,保证夜晚常亮。
2.门牌。
党群服务中心大院门口统一悬挂三块牌子,右侧(面对大门)挂“中共X县(市、区)X乡镇(街道)X村支部委员会”牌子,左侧(从左往右)挂“X县(市、区)X乡镇(街道)X村村务监督委员”“X县(市、区)X乡镇(街道)X村村民委员会”两块牌子(具体样式见附件2)。
(二)统一外观对农村党群服务中心统一着色,以县(市、区)为单位,以前外观统一规范过的,以修整提升为主;没有统一规范过外观的建议:院墙及内部建筑颜色原则上以浅色色调为主(具体样式见附件3)。
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坚持与周围建筑、村落环境相协调的原则,做到颜色不杂乱,整体和谐庄重。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和使用办法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和使用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级组织的活动场所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场所功能的发挥,提高场所利用效率,加强村级组织的工作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村级组织主办的一切与村级事务相关的活动场所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动组织活动的规范化、有序化、科学化。
第四条村级组织应当保证活动场所的安全、卫生、设备齐全并按时进行维护和维修,确保场所正常运行。
第五条村级组织应当统筹安排场所的使用,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并根据需要适时调整使用计划。
第六条村级组织对外开放的场所,应当按照政策规定执行收费标准,确保收费公平合理。
第二章组织活动场所的管理第七条村级组织应当成立场所管理委员会,负责活动场所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场所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保证场所的正常秩序。
(二)负责场所的设备、设施的维护、修缮和保养工作。
(三)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场所安全、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对内外租借场所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管理,保证场所的正常使用。
(五)及时了解场所使用情况,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六)加强对场所使用者的教育和管理,保证场所的公共秩序。
第九条村级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场所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场所的情况,包括维修、保养、投资等方面的资料,并按年度进行盘点和归档。
第十条场所管理委员会应当组织开展对场所的定期检查和维修工作,并根据需要提出改善建议。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章组织活动场所的使用第十一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使用主要包括内部使用和对外租借使用。
第十二条内部使用场所的,必须向场所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并按时归还场所。
第十三条对外租借使用场所的,必须向场所管理委员会提前申请,并缴纳相应的租借费用。
第十四条商业性或有偿活动的使用场所,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备案,并遵守相关要求。
第十五条对外租借活动场所的使用,应当签订租借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功能设施规范化建设方案
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功能设施规范化建设方案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农村便民服务工作,不断提高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水平,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全方位服务农村党员和群众,以标准、规范、完善的党建阵地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力脱贫攻坚,现就全市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功能设施规范化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按照规范提升的工作思路,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率运行,结合农村党建示范点创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通过新建、改扩建和功能设施提升等,逐步实现全市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四个统一”,即统一标识、统一外观、统一配置、统一氛围,使全市农村党群服务中心总体上达到“资源统筹、功能完备、制度规范、布局合理、作用发挥”的目标,逐步实现党群服务中心“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一平台共享”,努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功能定位农村党群服务中心是农村党支部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综合窗口,是融党员活动、群众议事、便民服务、政策咨询、教育培训、文化娱乐于一体的主要阵地。
三、参考标准(一)统一标识1.名称。
主楼楼顶中间设置“X村党群服务中心”,前面设置党徽图案(具体样式见附件1),并用红色LED灯带描边,保证夜晚常亮。
2.门牌。
党群服务中心大院门口统一悬挂三块牌子,右侧(面对大门)挂“中共X县(市、区)X乡镇(街道)X村支部委员会”牌子,左侧(从左往右)挂“X县(市、区)X乡镇(街道)X村村务监督委员”“X县(市、区)X乡镇(街道)X村村民委员会”两块牌子(具体样式见附件2)。
(二)统一外观对农村党群服务中心统一着色,以县(市、区)为单位,以前外观统一规范过的,以修整提升为主;没有统一规范过外观的建议:院墙及内部建筑颜色原则上以浅色色调为主(具体样式见附件3)。
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坚持与周围建筑、村落环境相协调的原则,做到颜色不杂乱,整体和谐庄重。
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标准
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标准村级活动场所是农村社区文化生活的重要场所,是村民休闲娱乐、文化交流的重要场所,也是举办各类集会、活动的重要场所。
因此,建设标准的制定对于提高农村文化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社区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场所选址。
村级活动场所应选址在村庄中心位置,便于村民前来参与活动。
场所周围环境宜宽敞、开阔,便于举办各类集会、活动。
二、场所面积。
村级活动场所的建设面积应符合村民休闲娱乐、文化交流的需求,建议不少于500平方米,以保证场所的宽敞舒适。
三、建筑结构。
村级活动场所的建筑结构应简洁明了,便于村民使用和管理。
建议采用砖混结构或钢结构,保证场所的安全性和稳固性。
四、设施配备。
1. 基本设施,村级活动场所应配备基本的座椅、桌子、音响设备等,以满足村民日常休闲娱乐的需要。
2. 文化设施,应配备书籍、报刊、电视等文化设施,以丰富村民的文化生活。
3. 娱乐设施,应配备乒乓球桌、象棋、扑克等娱乐设施,以满足村民的娱乐需求。
五、卫生条件。
村级活动场所的卫生条件应符合卫生标准,保持场所的清洁整洁。
应配备卫生间和垃圾桶,保证场所的卫生环境。
六、安全设施。
村级活动场所应配备消防器材、安全出口等安全设施,保证场所的安全性。
同时,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七、环境绿化。
村级活动场所周围环境应进行适当的绿化,种植花草树木,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提升场所的美观性和舒适性。
八、管理维护。
村级活动场所的管理应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保证场所的正常运行。
同时,村民应积极参与场所的维护和管理,共同保护好这个共有的文化活动场所。
综上所述,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标准的制定对于促进村民的文化生活,增进村民的文化交流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地农村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科学建设村级活动场所,为农村社区文化生活的提升做出积极贡献。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范本模板】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突出“三化”
一是设施配套要“标准化”。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设置要有旗杆并升挂国旗,党员活动室墙面悬挂党旗.认真做好家具及办公用品、门牌标识等设备,要设立村务、党务公开栏和惠农政策、涉农法规、务农技术、科普文化等宣传栏,适当购置一些室外健身器材和报刊杂志和党建、科普类读物.同时也加强了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的建设和管理,配备电视、电脑等基本设施。
二是监督管理要“规范化"。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由镇村两级直接管理,要求依法办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并由镇统一保管.安排村干部值班,认真做好村上的安全工作和日常管理维护等各项工作。
同时,适时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配套设备进行更新或补充,确保能够满足村级组织开展工作、服务群众的基本需求。
三是组织活动要“经常化”.充分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设施和资源,发挥党员教育主阵地作用,认真组织党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
要充分发挥共青团、
妇联等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不断丰富村民的业余文化生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莒南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村、居、社区(以下统一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村级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窗口,是村级组织和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开展活动的重要阵地,也是为村民提供文化、教育等公益性服务的必要设施。
第三条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阵地管理、活动管理和日常管理,使其成为村级组织议事中心、为民服务中心、农民培训中心、党员活动中心和群众文化中心,为推动新农村建设发挥积极的作用。
第二章外部设施
第四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要达到中央和省、市、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标准要求,充分体现一室多能,方便党员、群众参与各类活动的需要。
房舍建设面积不低于90平方米,并有适量面积的院落。
第五条场所外围根据实际情况可砌围墙(砖墙或透景墙),也可直接与室外广场相连,形成开放式阵地。
要
有村名称、村“两委”的牌子和宣传标语等,外围环境要干净、卫生、整洁,通向活动场所的道路必须清洁干净。
第六条场所的醒目位置要有党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财务公开栏,公开栏制作要规范标准,经常使用,经常维护。
第七条庭院建设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门规划,种植花草树木,绿化美化院内环境,做到整洁、美观、大方,有条件的村可安装一些体育健身器材。
第三章内部设施第八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要健全“十室”:党组织办公室、村委会办公室、党员活动室、远程教育教室、为民服务代理室和民兵、妇女、治保调解、计划生育、团支部等办公室。
第九条各办公室要有一套完整的办公桌椅、办公用品、档案橱柜等,以及有关制度、活动记录等资料。
第十条以上办公室可以一室多用。
办公室要有规格统一、规范醒目的门牌。
第十一条办公室内办公设备要大方实用,墙面、地面要整洁干净,制度要实用规范,档案资料要存放有序。
第四章制度、档案资料
第十二条各办公室要配套健全必要的工作制度,并上墙。
健全必要的档案资料,并归档。
第十三条党组织办公室至少建立以下制度:①党组织班子成员名单(分工);②党组织任期目标(承诺);③党组织工作职责;④党组织书记工作职责;⑤民主生活会制度;
⑥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
等等。
党组织办公室至少建立以下档案:①“三簿一册一表”档案。
包括:党组织委员会会议记录簿、党员大会记录簿、党费收缴记录簿、点名册、党员登记表。
②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档案。
包括:会议记录、评议结果运用等。
③发展党员档案。
包括: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接收、预备党员转正等档案。
④党费收缴管理档案。
要有党费收缴记录簿、党费收缴单据。
⑤党组织(党员)承诺践诺档案。
包括:党组织(党员)承诺事项、践诺、考诺情况等。
⑥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档案。
包括: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情况、履行岗位职责记实情况、履行岗位职责考评情况。
等等。
第十四条村委会办公室至少建立以下制度:①村委会工作职责;②村民会议制度;③村民代表会议制度;④村务公开工作制度;⑤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制度;⑥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制度;⑦民主理财工作制度;⑧村民代表议事会、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等名单。
村委会办公室至少建立以下档案:①村务会议档案。
包括:村委会会议记录簿、村民会议记录簿、村民代表会议记
录簿等。
②村级财务管理档案。
包括:村财务收支、经济合同、集体资产管理档案等。
③村级事务管理档案。
包括:村务公开事项、村级社会事业项目建设、农村政策落实、各类经济合作组织的管理等。
第十五条党员活动室至少建立以下制度:①“三会一课”制度;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③党费收缴管理制度;④党员权利、义务、入党誓词;⑤党员学习教育制度;⑥党员学习培训计划;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⑧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等等。
党员活动室至少建立以下档案:①党员学习培训计划;
②党员学习培训记录;③专题教育活动开展记录。
等等。
第十六条远程教育教室至少建立以下制度:①站点领导小组;②远程教育播放收看制度;③远程教育操作员(管理员)工作职责;④设备管理制度;⑤教学管理制度;⑥远程教育信息反馈制度。
远程教育教室至少建立以下档案:①远程教育教学管理档案,包括:年度播放计划,节目预告单,党员集体收看、讨论、反馈记录簿,党员集体收看点名册,群众分组收看记录簿等;②远程教育设备管理档案,包括:设备登记表、责任书、协议书、设备说明书、驱动程序、杀毒软件等;③远程教育队伍管理档案,包括:操作员登记表、上岗证、培训
证、培训教材和补贴发放单据等;④远程教育上级来文档案,包括:省、市、县、乡各级远教文件等资料。
第十七条为民服务代理室至少建立以下制度:①为民服务代理工作职责;②为民服务代理员名单;③为民服务代理室办理事项及办结时限。
为民服务代理室至少建立以下档案:①为民服务代理工作计划;②为民服务代理工作记录档案;③村级代理点代理事项一览表。
等等。
第十八条民兵、妇女、治保调解、计划生育、团支部等其它组织办公室要结合工作职责及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并配齐相关档案资料。
第五章资产管理
第十九条由各级财政出资建设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所有权归上一级党委,村拥有使用权。
完全由村投资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其产权归村,也可在村同意的情况下委托上级党委管理。
村必须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上级党委、政府的监督,不得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进行私自买卖、租赁、抵押或挪作它用。
发现以上违规行为,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村党组织书记是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活动场所的管理使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以及活动场所的安全防范等工作负全责。
各党(工)委要
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纳入对村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村级党组织要选择政治素质高、责任意识强、热爱公益事业的同志负责管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
要明确专人管理,落实管理职责,建立公物台帐,做到帐实相符,签定管理协议,损坏、丢失要照价赔偿,及时做好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以及活动场所的安全防范等工作。
管理人员要报所在党(工)委备案。
第二十二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财产(包括各类设施、设备、物资、器材等)要管理严格,帐目清楚,保管完好,并进行适当公开。
村级远程教育接收站点设备要严格按照各级签订的责任书、协议书的规定实行“三权分立”管理,设备产权归县委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管理权归上级党委,使用权归村级接收站点,严禁对村级远程教育设备进行买卖、租赁、抵押或挪作它用。
建立健全活动场所资产管理、经营创收和运行支出台帐,努力实现收支平衡和资产保值增值。
第二十三条建立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配套设施移交制度。
在村级班子换届或其它原因调整设施和资产管理人员时,原管理负责人要及时向新调整的负责人移交办公场所、办公用具及其它配套设施。
移交工作应在上级党委、政府的
监督下,办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手续的移交,编制交接清单。
具体由上级党委、政府派人负责监督实施。
第六章阵地使用
第二十四条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成村级组织议事中心。
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项活动要在活动场所内进行,包括村“两委”会议、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民主监督民主理财小组会议、选举大会等各类会议都要在活动场所内召开。
建立村“两委”集中办公制度、值班制度,确保场所24小时有人值班,实现村干部办公正规化。
第二十五条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成为民服务中心。
要认真办理群众在办证审批、信息咨询、纠纷调解等方面的服务请求,积极推行为民服务代理制。
要整合资源,可根据需要设立卫生室、阅览室、警务室等便民设施,为解决群众生产、生活方面的困难提供服务。
第二十六条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成党员活动中心。
要利用活动场所对党员进行政治思想、文化科技、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培训,使活动场所成为党员接受教育、纯洁党性、更新观念的主阵地。
第二十七条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成农民培训中心。
要从满足群众需求出发,充分利用远教设备,对群众进
行科技培训,发布致富信息,交流致富经验,提高群众致富本领。
第二十八条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成群众文化中心。
要利用活动场所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活动,组织开展读书阅报、知识竞赛、体育健身等文体活动,活跃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乡风文明。
第二十九条建立健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工作和活动档案,有全面真实的记录(包括文字、图片等),并保存完好。
第七章组织领导第三十条各乡镇党委、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要加强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指导,指导村“两委”进一步健全完善值班制度、集体办公制度、卫生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日常管理维护等工作。
第三十一条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管理和使用纳入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定期进行检查、考核。
第三十二条各乡镇党委、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要加大无活动场所和不符合标准场所的建设改造力度,确保每村都有符合标准要求的活动场所,并发挥作用。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各乡镇党委、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符合各自实际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使用办法。
第三十四条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