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操作说明
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方案

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方案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方案一、工作目的及意义社会保险制度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的作用。
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五个领域。
为了推进社会保险制度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保障需求,保障退休人员和特定人群的合法权益,必须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工作,提高社会保险基金使用效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本方案的目的在于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工作,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效率和使用效益,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一)确定征缴关系。
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主体对象是用人单位,征缴义务人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常代表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承担征缴义务。
(二)征缴费率和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中应当包括工资、津贴、奖金、提成和补贴等。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费率支付社会保险费,确保缴费的基数、费率符合规定。
(三)制定征缴计划。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制定社会保险费缴费计划。
计划应当明确每个月的缴费基数、费率和应缴费用金额。
(四)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期限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不得迟于下一月的十五日。
(五)建立健全征缴管理制度。
实行专人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管理流程标准化、规范化和有效化。
三、工作方法与应对策略(一)加强宣传与培训。
提高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意识,加强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释,及时发布有关通知和政策文件,开展有关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培训和专题研讨,提高用人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法律意识。
(二)加强监督与检查。
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缴费监管制度,采取多种手段,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与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规定严格的处罚和补救措施,对违规用人单位实施行政处罚,依法追缴或补缴未缴社会保险费用。
2024年县社保五费合征计划(二篇)

2024年县社保五费合征计划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险费用征缴体系,促进社会保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省政府令第____号)、《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____》(政办发〔____〕____号)、《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有关工作____》(政发〔____〕____号)、《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____》(政发〔____〕____号)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决定,现就推进我县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统一征收(以下简称“五费合征”)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一)总体要求按照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制度目标,以“五费合征”为重要措施,深化改革,完善机制,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促进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起覆盖广泛、保障有力、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保险体系。
(二)工作原则1.坚持依法征缴。
认真执行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加强宣传发动,督促企业和职工依法参保,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征收,积极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2.坚持负担均衡。
在保持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付能力稳步提高的前提下,兼顾企业的负担,按照“扩大覆盖,夯实费基,统一费率,规范征管”的工作思路,使企业之间总体负担均衡,促进企业公平竞争。
3.坚持分工协作。
地税、财政、劳动保障、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既要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又要相互支持、加强协作,确保“五费合征”工作有序推进。
二、工作目标和内容“五费合征”的工作目标:到年年底,在全县全面实行参保登记、征收机构、缴费基数、征缴流程和数据信息统一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模式,做到企业依法申报缴纳、地税部门依法征收、社保部门依法登记审核、监管部门依法监督,基本实现社会保险费征缴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的目标。
三门县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实施细则

三门县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实施细则三门县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浙江省生育保险暂行规定》、《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三门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为切实做好“五费合征”工作,促进我县社会保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征缴范围和对象全县范围内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缴费单位)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须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
二、缴费基数(一)单位缴费基数缴费单位统一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基数。
1、所得税查账征收企业(不包括建筑施工企业)当前,对尚未参保或者参保人员比例较低的缴费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缴费有困难的,除工伤保险费外,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能够按“最低申报比例”的办法确定单位缴费基数。
计算公式为:单位缴费基数≥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最低申报比例我县“最低申报比例”按下列标准执行:工艺品、纺织、服装、橡胶制品、农业企业不低于20%;其它行业(不包括建筑施工企业)不低于35%。
2、所得税核定征收企业(不包括建筑施工企业),由主管地税机关核定其单位缴费基数。
工伤保险费的单位缴费基数=企业职工总人数×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单位缴费基数=缴费单位当期营业收入×行业工资含量各行业工资含量暂核定如下:商品流通企业:3%纺织、服装、橡胶、农业、工艺品生产企业:5%其它企业:7%3、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费征缴按《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2知》(台政办发[ ]97)执行。
南昌市社会保险统一征缴管理工作规范

湾里区五险统一征缴公共业务经办流程为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规范社会保险实行五险统一征缴管理后公共业务经办管理,优化参保申报及缴费程序,方便用人单位参保缴费,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根据《南昌市五险统一征缴公共业务经办流程和管理规范(试行)》(洪人社字[2012]816号)和《湾里区五险统一征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制定本工作流程。
第一章社会保险登记第一节用人单位参保登记第一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三十日内,按照属地原则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外地驻区机构、在区分支机构,应当作为独立缴费用人单位,向当地五险统一征缴公共业务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湾里区五险统一征缴公共业务经办机构下设经办窗口在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养老保险科(以下简称养老保险科)。
第二条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应按规定填写《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表1)和《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登记表》(表8)加盖单位公章(5人以上需填报《报盘文件模板》(表50)电子版,作参保人员变更导入),并提供以下证件或资料:(一)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批文)或其他核准执业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料。
(五)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外地驻区机构、分支机构或企业非法人,还应提供法人机构出具的《委托授权书》。
第三条用人单位参保登记具体流程如下:(一)用人单位将填写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登记表》和申报材料,报送养老保险科申请登记。
在办理参保登记时,由用人单位明确征集方式,对选择银行托收方式缴费,签订银行托收协议。
(二)养老保险科审核用人单位报送的参保登记资料,对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用人单位,不予受理的原因及需补充的材料;对符合要求的,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由受理窗口出具初审意见,包括根据用人单位行业确定参加工伤保险费率,和其他险种的征缴方案(以费率来明确);(三)用人单位报分管领导审核后返回信息科;(四)信息科为用人单位设立社会保险单位编号,根据用人单位申报材料,登记开户信息;(五)登记开户信息后,返回养老保险科受理窗口导入参保人员信息(5人以下也可手工录入),并补缴参保当月各险种保险费。
社保费征收业务办理流程

社保费征收业务办理流程一、引言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则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其办理流程复杂,需要依据相关法规进行规范操作。
下面将对社保费征收业务的办理流程进行详细介绍。
二、社保费征收业务的背景和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健全,社会保险已经成为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征收对于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以及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社保费征收业务办理流程及规范操作1.社保费征收业务的办理程序1)单位开户单位在办理社保费征收业务时,首先需要前往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费开户手续。
在单位开户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材料,例如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经审核通过后,单位即可获得社会保险费征收的单位账户。
2)员工登记单位在领取社会保险费开户账户之后,需要将员工的个人信息报送至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登记。
员工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出生日期、参保方式等。
在员工登记过程中,单位需要提供员工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并填写员工信息报告表。
3)缴纳社会保险费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社会保险征收的核心环节,单位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比例和缴费时限,将员工的社会保险费及单位缴费部分存入单位的社会保险费开户账户中。
单位需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比例和缴费时限进行缴费,确保员工的社会保险权益。
4)社会保险费核算单位在每个缴费周期结束后,需要对员工的社会保险费进行核算,包括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部分。
并按照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要求,将核算结果报送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审核。
5)社会保险费征收审核通过后,单位需要将员工的社会保险费及单位缴费部分存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指定账户,完成社会保险费的征收。
2.社保费征收业务的规范操作1)依法办理社会保险费征收业务需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办理,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费征收业务时,需要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和时限,确保员工的社会保险权益。
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政策解答

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政策解答
一、列入五费合征的范围和对象是哪些?
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
二、五费合征在什么时间开始执行?
在2007年6月1日(费款所属时期)起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三费合征”,在费款所属时期2008年6月份起(征收期从2008年7月份起)与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共同实行“五费合征”。
三、用人单位如何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月10日前按规定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实行按月缴纳、年终清算。
四、职工个人如何缴纳社会保险费?
职工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由所在用人单位从其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并在每月10日前按规定向地方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五、用人单位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用人单位应如实向县社保机构报送参保职工名单、缴费基数。
参保职工如有增减变动的应在当月20日前报县劳动保障部门进行调整。
七、其它事项
1、当月工资只提不发,按保底数(即社保提示数)缴纳;实际发放时,与实际发放月工资合并计算缴费基数,企业须避免发生此类情况。
2、医疗保险脱保一个月,补缴后还将继续冻卡至少6个月,请企业申报后密切关注银行余额是否足够扣款。
3、当月社保费的申报缴纳期限为次月十日前,否则按规定加收0.2%滞纳金。
4、社保费个人参保的,需到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
5、地税局负责征收社保基金的征收,联系电话:84622330;社保局负责各项政策的制订、落实和解释,联系电话:84787125。
五险合一企业版软件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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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一)单位信息与个人信息的维护——手工录入单 位和个人信息
注意: 由于定点专科、中医类医疗机构以及“A”类医疗机构是全市放开,因此选择医
疗机构时可不选择这些医疗机构,以免浪费医疗机构的选择名额(特殊病除外!)。
为方便参保单位,现将目前北京市19家“A”类医疗机构列出:
是继续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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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务操作——增员
点击确定后,系统提 示成功,是否打印增 加表,点击是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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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务操作——增员
此表为医疗报表,一式两份,注 意单位负责人、经办人及经办日 期一定要填写
(二)业务操作——增员
点击数据交换-信息 报盘
做完增员后需要进行报盘操作, 以导出可以使用的文件
(二)业务操作——增员
新参保人员照片要求
新参保人员须提供近期由专业照相馆(部)拍摄或加 洗,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要求的照片一张。
要求:一寸、免冠、彩色、白底、服装与背景色反差 要大。参保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 2/3,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参保人应配戴 眼镜。白色背景无边框,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 自然,无明显畸变。相片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脸部 无局部亮度。
保人的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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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一)单位信息与个人信息的维护——手工录入单 位和个人信息
蓝色选项均为必录 项目,请务必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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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一)单位信息与个人信息的维护——手工录入单 位和个人信息
注意:行业性 质和行业代码 可以在朝阳社 保中心登记部 (经办大厅二 楼北侧柜台) 获得明确的填 写要求。
单位缴费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操作手册
单位缴费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操作手册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保险制度已经成为保障职工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机制。
作为单位缴费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一项必不可少的义务。
为了使单位缴费人更好地了解和落实社会保险费缴纳操作,特编写本操作手册,希望能给广大单位缴费人提供一些帮助。
一、社会保险费种类及缴费比例1.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缴费工资总额的20。
2. 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缴费工资总额的10。
3. 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由单位全额承担,职工无需缴纳。
4. 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各缴费工资总额的1共同承担。
5. 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由单位全额承担,职工无需缴纳。
二、社会保险费缴纳时间及方式1. 缴纳时间:社会保险费应当于每个月的15日之前缴纳至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逾期缴纳将会产生滞纳金。
2. 缴纳方式: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可以采取线上缴纳、银行代缴、现金缴纳等方式,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缴纳方式。
三、建立健全人事档案1. 建立职工基本信息档案:单位应当为每位职工建立健全的基本信息档案,包括个人唯一识别信息明、工作经历、薪酬情况等。
2. 定期更新职工信息:单位需要定期更新职工的个人信息,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1. 按时足额缴纳:单位缴费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得拖欠或少缴。
2. 注意准确核对缴费金额: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时,单位应当认真核对缴纳金额,确保不存在错缴、漏缴等情况。
五、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1. 健全社会保险管理制度: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流程,加强对社会保险费用的监督和管理。
2. 支持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应当鼓励和支持职工积极参加社会保险,增强职工的社会保障意识。
六、加强社会保险费用的使用与管理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政策: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政策,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五险合一企业版软件(普通单位版)操作说明
五险合一企业版软件(普通单位版)操作说明新参保单位应先取得《社会保险登记证》后,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一、采集软件的安装与使用1、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选择【下载专区】-【程序下载】,下载【五险合一采集软件(普通单位版)】及最新补丁安装并升级。
(建议直接下载安装5.0.0版本,再升级到最新版本)2、双击桌面上的“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快捷方式图标,即可进入登录界面,默认用户名为:admin,密码:1。
初次使用者请参阅《用户指南》,位置:开始菜单→程序→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用户指南。
二、新参保单位按照下列步骤进行操作并上报相关材料第一步,录入单位信息和个人信息:①单位信息录入:进入普通单位版系统,点击数据采集→数据交换→四险基础数据导入,把U盘中拷贝的单位信息(dat格式)导入系统。
点击基本信息管理—单位信息修改→查询,勾选基本医疗保险参加险种,补录医疗银行信息和医疗专有信息等必填信息→保存不打印。
或者在基本信息管理→单位信息录入模块下如实、准确地录入单位信息。
②个人信息录入:基本信息管理→个人信息录入,如实、准确地录入个人信息(新参保人员需要上传个人电子版照片)录入后点保存。
个人定点医疗机构本着“就近就医、方便管理”的原则选择四家定点医疗机构和一家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院、专科医院、A类医院可不选)第二步,增员:点击个人变更登记→增员→确定增员单位→查询→在人员列表中选中要增加的人员→选择增员险种→分别选择四险和医疗个人缴费原因后点设置→增员。
第三步,报盘:点击数据交换→个人新参保信息报盘或个人续保、减员信息报盘→选择单位名称→查询→查看所要报盘的人员信息,若正确则点击报盘→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存盘路径→确定→提示报盘成功(文件为dat格式)→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第四步,打印报表:点击报表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选择单位名称→输入查询条件→查询→在人员列表中选中要打印的人员→打印(续保人员不用打此表)第五步,上报材料:①、办理人员新增加(新参加工作、新参统)需提供:1、《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2、《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上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电子版)3、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竖着复印)4、报盘信息。
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有关问题解说
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有关问题解说一、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政策主要精神1、五费合征的政策在2007年6月1日(费款所属时期)起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三费合征”,在2008年6月1日(费款所属时期)起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五费合征”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单位、行业统筹企业的社会保险费不适用此政策。
2、从2007年7月1日起,除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单位、行业统筹企业外,不论用人单位有否在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参保,都应当在每月10日前,按规定的标准自行计算单位应缴社会保险费额(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在网上申报申报缴纳上月的社会保险费。
3、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是指实际发放的工资。
若只提不发或不提不发,则必须申报社保提供的保底数;若连续几个月工资一起发放,必须从实计算申报,不得按月平摊。
(见例题三)4、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中,按工资总额的45%计算的企业必须是生产型企业且其主营项目为纺织、印染、服装,其中的纺织仅指织布、针织(大小圆机)、无纺布。
5已参保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企业,在2008年5月(费款所属期)前,其应缴数仍由社保部门提供,企业在网上自行不用申报。
6、2006年省社平工资22070元,即1839元/月(适用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县社平工资25565元,即2130元/月(适用工伤保险费)。
7、用人单位应如实向县社保部门报送参保人员名单,参保人员如需增减变动的应在当月20日前到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动手续,逾期办理的,当月多缴部分将被统筹。
8、养老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按月进行代扣代缴,每月10日前与单位缴纳部分一并在网上申报。
若不清楚本单位职工实际参保数的,在网上申报时可以先输入一个任意数,然后系统会提示社保提供的应缴数,企业只要输入提示的数据就可以了。
9、社会保险费实行按月缴纳、年终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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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操作说明来源站点:区地税局索引号:JJ048-C0312-2011-0006发布日期:2011-08-25
《椒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的实施意见》(椒政发【2011】77号)和《椒江区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实施细则》(椒政办发【2011】112号)自2011年9月1日(所属8月1日)起施行。
为方便各缴费单位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业务操作,现将部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社会保险费登记:缴费单位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应一次性分别向地税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五费的缴费登记和参保登记。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应当单独开户参保,不得分户参保或与其他单位合并参保。
二、单位缴费基数的计算
(一)企业所得税结算企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物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原则上单位缴费基数全部按实际工资总额确定。
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月工资总额×最低申报比例。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月工资总额
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缴费基数暂由社保部门计算提供。
(二)非结算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月销售收入(营业收入)×销售收入工资含量
所有单位应申报的缴费基数不能低于单位职工个人缴费
基数之和。
企业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应缴费额的计算
单位应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12%;职工个人应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本人工资×8%。
单位应缴的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2%;职工个人应缴的失业保险费=职工本人工资×1%。
单位应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8%;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费由参保人员按比例缴纳。
单位应缴的生育保险费=缴费基数×0.5%;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
单位应缴的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职工个人不缴工伤保险费。
四、申报缴纳
缴费单位每月15日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计算应缴费额,在《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中的社会保险费专用申报表中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负责。
缴费单位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应缴费额以及单位应代扣
代缴职工个人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部分费额暂由社保部门计算提供,缴费单位暂不需申报。
从2011年9月1日(所属8月1日)起缴费单位逾期缴纳和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