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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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学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原因及策略

农村小学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原因及策略

农村小学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原因及策略随着社会的发展,法治教育已经成为教育领域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

法治教育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同时也能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成长。

在农村小学的法治教育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制约了农村小学法治教育的发展,也影响了学生的成长和教育质量。

本文将从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原因出发,并提出相关的解决策略。

一、问题原因1.教师法律素养不足在农村小学中,很多教师对法律的了解并不深入,甚至存在误解。

这主要是因为教师的专业背景和学历较低,加上农村地区的传统观念和文化水平的限制,导致教师在法治教育方面缺乏相关知识和素养。

这不仅影响了教师对法治教育的正确理解和教学质量,也给学生留下了不正确的法治观念。

2.师资力量不足农村小学的师资力量整体偏弱,很多学校存在教师队伍人数不足,年龄偏大,专业水平不高的现象。

这些问题导致了在进行法治教育时的师资缺失,影响了教学质量和教育效果。

3.校园法治教育资源匮乏在农村小学中,学校的经费、设施和资源都比较匮乏,导致了校园法治教育资源的不足。

学校缺乏法治教育的教学用具、书籍、课件等方面的资源,这直接影响了法治教育的进行和教学效果。

4.家长缺乏法治观念在农村地区,很多家长对法治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甚至存在忽视的现象。

一些家长在家庭教育中不重视法治教育,也没有给予足够的支持和配合。

这造成了学生在家庭环境中法治观念的缺失,影响了学生对法治教育的接受和理解。

二、策略建议1.加强教师法制教育培训针对教师法律素养不足的问题,可以通过举办法制教育培训班,提高教师对法律的认识和素养。

可以邀请法律专家和教育专家进行法制教育理论和案例分析的培训,帮助教师提升法治教育的水平和能力。

2.拓展法治教育师资来源可以通过政府拨款和政策扶持,鼓励优秀的法学专业毕业生到农村小学从事法治教育工作。

通过设立奖学金、岗位补贴、职称评定等措施,拓展法治教育师资来源,提高农村小学法治教育的师资力量。

当前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城固县司法局淡明月(2009年9月10日)从“一五”普法到“五五”普法,经过20多年的普法教育,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实践成效和社会反响。

广大农民群众法律知识贫乏、法制观念淡薄的状况有了较大改变,农民的法律意识有了较大提高。

但是,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仍然进展缓慢,效果并不理想,部分干部群众信“访”不信法,面对矛盾纠纷不能依法维权解决,动辄上访甚至集体越级上访的事件时有发生,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仍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农民的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法制观念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仍存在着较大的距离。

一、当前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四无”现象突出。

一是无专门普法机构和专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

从“一五”普法开始到现在,农村县级普法工作的领导机构一般是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办事机构是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各乡镇也设相应的机构。

但不论是领导小组,还事其下设的办公室,都不是专门的常设机构,都属虚设的工作机构。

特别是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般就是一个无编制、无人员、无经费的“三无”非常设机构,各县普法依法治理安排部署、组织协调等工作,主要靠县司法局的业务科室即宣传科具体承担。

乡镇也无专门普法宣传工作机构,一般只有一个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分管这项工作,具体工作则由各司法所负责,各村更是如此。

县司法局局宣传科一般只有1至3名工作人员,各司法所也只有1至2名身兼多项工作的司法员。

如此庞大的一项社会工作由这样的办事机构以及如此少的工作人员来做,是难以把这项工作扎实推进的。

二是无专项活动经费。

尽管上级有关部门曾明文规定,把普法经费必须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但是由于农村县区受经济发展条件制约,县乡财力不足,普法工作经费很难列入财政预算,致使普法工作宣传经费不到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工作报告分析农村法治建设现状与问题

工作报告分析农村法治建设现状与问题

工作报告分析农村法治建设现状与问题一、引言近年来,我国农村法治建设取得了重要成就,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深入分析农村法治建设的现状,探讨与解决问题的途径。

二、农村法律意识存在不足农村法治建设的首要问题是农民的法律意识较弱。

由于教育程度和法律宣传不足,农民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识不够,缺乏对法律的尊重和遵守。

因此,有必要加强农村法律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

三、农村法律服务体系不完善农村地区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也存在问题。

一方面,农村地区律师数量不足,导致法律服务供给不足。

另一方面,由于交通条件和信息传递不畅,农村地区居民难以获取及时的法律咨询和服务。

因此,需要加大对农村地区法律服务队伍的支持和培养,并改善农村地区的信息和交通条件。

四、农村法律责任落实不到位农村地区的法律责任落实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方面,农村地区的法律执行力度相对较低,导致一些违法行为难以受到及时、有效的制裁。

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和执法部门在执行法律过程中存在不公正和不公平现象。

因此,需要加强对农村地区法律责任的监管和落实,确保法律的公正执行。

五、农村法治意识缺失问题在农村地区,一些地方政府和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的理念和意识尚不健全。

他们在履职过程中,往往忽视法律,强调个人意志和权力。

因此需要提高农村地区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素质,使其在服务农民、维护社会稳定中遵循法律法规。

六、农村历史问题的影响农村地区存在一些历史问题的遗留,如传统观念的影响、地方习俗的滞后等。

这些问题使得农村地区法治建设更加困难,需要进行深入的思想解放和传统观念的更新。

七、农村法治保障力度不足农村地区的法治保障力度较弱,导致一些犯罪行为难以得到及时的制止和打击。

此外,由于农村地区的基层组织和法律机构建设薄弱,一些纠纷难以得到有效解决。

因此,需要加大农村地区法治保障的力度,提高对农村地区法律机构的支持和建设。

八、农村自治与法治的协调在农村地区,自治和法治之间的关系相对紧张。

对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上还有差距整改措施

对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上还有差距整改措施

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是推动农村社会文明进步、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

然而,目前在农村地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为了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改进工作不足之处,下面将提出一些整改措施:一、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在农村地区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可以通过以下几方面进行推进:1. 优化组织架构,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构建由政府主导、多部门参与、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2. 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流程、责任细则、考核评估标准,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3.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专业法制宣传教育人才,提升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提供人力保障。

二、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多元宣传在农村地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达到全方位、多层次的覆盖,具体措施包括:1. 利用新媒体,如短视瓶、信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结合农村实际,开展“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推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典型案例、权益保护信息,在提升宣传效果的提高农民裙众的法制观念。

2. 发挥传统媒体的作用,比如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村务公告栏等形式,将法制宣传教育内容传递到农村基层,满足农民裙众日常学习、交流需求,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资源整合共享为了更好地利用资源、提高效益,可以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 整合各方资源,包括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建立法治宣传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形成合力,推动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2. 积极引入社会力量,支持民间法治宣传教育组织的发展,鼓励企业、社会团体等组织参与到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中来,共同推动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督导和评估为了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需要加强督导和评估机制,可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健全督导制度,明确各级主管部门的督导职责和方式,实行定期、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强化对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督导管理。

当前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当前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0年是实施六五普法工作的第年;同年,月日,党的十八届中全会提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扞卫者”;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同样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经过二十多年来法制宣传教育,农村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得到明显提升,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逐步增强,有力推动农村的和谐和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但随着形势发展,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农村的逐步确立,特别是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时期下,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出现诸多新情况、新问题,面临新一轮的困难和挑战;如何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全会精神,加强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应引起法制宣传部门高度重视,积极主动研究对策;一、当前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还留有“死角”;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广大农民开始自主创业,传统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发生巨大变化,加之很多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数量增加,农村人口流动速度加快,给集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带来了困难和挑战;目前,有些镇、村对于法制宣传仅限于镇、村普法宣传栏宣传,而村民自觉学习法律知识较少,单一宣传教育形式不能适应当前农村普法宣传的形式和要求;部分镇、村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够重视,抓工作落实力度不够,法制宣传浮于表面,只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而农民群众本身受法制教育面窄、效果差,导致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死角”较多;二普法队伍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而农村法制宣传的主力军是广大镇、村干部;目前,部分村干部自身文化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法制素养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法制教育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农村干部在工作中仍存在重产业发展,轻法制教育现象,对组织群众,宣传新农村建设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国家法律法规,都停留在一般号召上;实际工作中,遇到群众矛盾纠纷绕道走,了解问题表面化,分析问题简单化,解决问题一般化,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致使群众遇事常常多头上访、越级上访或集体群访;三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投入机制不够健全;目前我区大多数村集体经济实力不强,镇级财力又不足,每年的普法经费投入为较少,财政无法过多的支撑普法经费;造成了普法资料紧缺,宣传物质基础薄弱的现状,直接反映出我区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投入机制不健全,从而影响了农村法制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二、全面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对策思考针对上述存在的诸多问题和不足,笔者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着重采取以下几点对策:一法制宣传的理念要坚持与时俱进,把握“基本点”,营造农村法制宣传大氛围;一是要树立农村法制“大宣传”的理念;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全民参与的社会工程,是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各部门都是普法的主体,都有向社会普及法律知识的义务,特别是行政执法机关负担起执法相对人普及执法法律知识职责,应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部门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逐步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大普法”、“大教育”、“大宣传”的法制宣传教育新理念和新机制;二是要树立全新的法制宣传动静联动理念;现代法律理念要求法律以权利为本位,保障公民民主权利,实现社会法治化;普法不仅是法律知识的传播,更主要的是法律意识和法治理念的培养;尤其在新的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外部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法制宣传教育不仅要宣传静态意义上的法制,还要宣传动态意义上的法治,要通过各种法律知识、法制信息与观念的传播,培养人们的法律意识、民主意识,更要着眼于从人的内在需要出发来规范、调整和引导人的行为,最终实现全社会整体法律素质的提高,树立法治精神,实现法治社会;三是要树立“围绕农村经济发展抓普法,抓好普法促农村经济发展”的宣传理念;从大的方面讲,农村普法宣传是依法治国的前题和基础,是法律实施的途径和手段;从小的方面讲,是推动农民群众懂法、知法、守法、护法、用法的有效办法;因此,开展农村普法宣传,不仅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更有助于农民群众法律素质的提高和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不能仅局限于“守法”、“不犯法”,要从确立法律素质和法制理念出发,从一般的“守法”、“不犯法”向“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与管理、监督和社会事务”高度转变,整体推进,互相促进;二农村法制宣传的内容要坚持实用性,针对“兴奋点”,以增强法制宣传的吸引力;针对农村、农民结构的层次性和法制宣传需求的多样性,在制定法制宣传计划时,既“求同”也“存异”,既安排宪法、民法、婚姻法、治安处罚法等共性内容,又要因人、因岗、因需而异,如安排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劳动合同法、企业法、土地管理法、农业法等个性内容,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按需施教,学以致用,时刻把脉不同层次农民需求的“兴奋点”,教育引导农民自觉依法守法致富闯市场,参与市场竞争,学会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农民驾驭市场经济的本领和能力,让农民亲身感受到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懂法的必要性,以此来激发农民的学法热情、用法原动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逐步由“要我学”的被动状态转变为“我要学”的主动状态,使法制宣传教育真正进村入户,深入人心;三农村法制宣传的方式要坚持实效性,把握“着力点”,以增强法制宣传的渗透力;针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对象的层次性多、分散性大、流动性强等特点,一些传统的“我讲你听”、“你说我记”的老办法已经难以奏效,需要我们从过去的“一支笔、一本书、一支队”老套路上走出来,在总结借鉴原有成功经验基础上解放思想,拓展思路,创新载体,把法律条文通过一些行之有效的宣传途径,变成通俗易懂、形象幽默、朗朗上口等群众喜闻乐见形式传播到千家万户;首先要将农村原有的法制宣传媒体、法制学校阵地向面上扩展,点上渗透,使其有效地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应有作用;其次要充分运用广播、有线电视、计算机网络等现代传播媒介,发挥其“触角”长,“射程”远,传递快,覆盖面广,形象直观,入耳入脑的优势,使农民走在路上能听到、坐在家中能看到、以耳濡目染的形式,把法律送到农民心坎上;再次开展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主题活动;通过开展“法律咨询”、“以案说法”、“法律知识竞赛”、“现身说法”和小品、相声等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农村法制文化活动,发挥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点滴渗透的作用;同时根据不同层次的宣传教育对象需求,改变过去枯燥的“灌输式”、“填鸭式”宣传教育的方式,创办农村“普法超市”、法制夜校,由农民根椐自己需求,进行“菜单式”、“订单式”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利用农民群众的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案来“现身说法”、“以案说法”,使农民感到法律是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用得上的好东西,真正有效地激发他们学法用法的浓厚兴趣;四农村法制宣传的组织要坚持灵活性,选择“结合点”,以提高法制宣传的实际效果;针对农民生产、生活特点,根椐农民实际需求,统筹兼顾、见缝插针,因“类”制宜实施教育;对在家务农的农民,可利用下雨天或农闲冬休时间组织机动教育;对就近经商、务工的农民可选用早晚或节假日,避开经营、务工时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对外出经商、务工的农民可采取邮寄法制宣传资料进行函授式教育;对农民中的党团员可结合党校、团校培训及平时活动开展阵地式教育;对农村年老体弱、没有文化的农民可上门走访开展谈心式教育;春节期间,利用农村走亲访友之机开展庭院法制故事会、法制报告会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还可通过劳动保障部门实行农民工外出务工前法制培训,发给普法合格者证书;对个体工商户和企业职工,特别是私营企业的职工,劳动、工商、普法依法治理等部门结合诚信守法经营教育开展应知应会法律知识教育,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限期补课;五农村法制宣传的模式要突出可行性,挖掘“创新点”,把法制宣传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从农村法制宣传实际出发,创新法制宣传载体,积极探索新时期农村法制宣有效途径,创建农村“普法示范村、学法中心户、法律明白人”普法新模式,推动“六五”普法健康有序向纵深发展;一是创建农村普法示范村;区法宣办制定下发创建普法示范村工作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对创建普法示范村的标准、措施和考核办法提出具体要求,纳入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各行政村分别成立由支部书记为组长、主任为副组长的普法示范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区、镇、村三级组织网络,建立健全普法宣传“五有”阵地,即各村有一所法制学校、一个法制宣传栏、配备一套法律图书、建立一支法制宣传队伍和一套完整制度和档案,“研究工作先学法、作出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言论行动符合法”逐步成为村干部和普法骨干的自觉行动;二是培育学法用法中心户;以自然村庄划块为区,毗邻居住的农户为依托,按照群众自愿的原则,培育学法中心户;确定中心户数不受户数和人口多少限制,因地制宜,每区少则3-5户,多则10-20户;中心户要求“五有”:即有较好的家庭活动场所、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有一定的群众基础、有一套法律宣传资料、有一定的社会矛盾调解经验;户主主要由一些农村老党员、离退休回乡老干部、老教师、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或爱好者等组成,他们既是懂法守法先行者,也是法律知识的传播者;主要职责是:利用农村空闲、下雨时间组织邻居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二是利用调处民事纠纷等机会就事说法,宣传治安处罚法;三是利用红白喜事聚会等平台,宣传农村易风易俗等政策法规;三是培养法律明白人;以开展“送法律进农村”活动为契机,依托、区、镇党校和村农民法制学校等阵地,对村支书、村主任和村调解员、村民代表、农村民营企业主等进行轮训;抽调司法系统律师、法律工作者组成普法讲师团,利用农闲、“三下乡”时间进村入户,现场解答农民群众的法律难题,面对面受教育;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实现村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意识明显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对经教育培养,符合“法律明白人”条件的颁发聘书,调整充实到基层法律宣传队、人民调解和法律顾问等工作一线,同时研究制定适合本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法律明白人”工程长效机制;六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评估要突出可操作性,完善“归宿点”,建立农村法制宣传长效机制;农村普法20多年来,年年有检查,有的地方还研究制定本地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办法,对推进本地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起到积极有力的推动作用;但对于一个农民是多数、普法是重点的特殊群体,要用制度去规范人们的行为,用长效机制保障普法良性运作,迫切需要政府制定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宣传教育法,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起到有章可循,走上法制轨道;在保障机制方面,要增加镇一级的办事力量,改变农村普法有人抓无人管、指导不力的现状;要在村一级健全法制宣传员队伍,聘请一些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老党员担任普法宣传员,使这项工作在基层真正有人抓;要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基金,保障活动正常开展;在监督机制方面,区、镇人大要定期组织人民代表视察农村普法工作,通过提议案、质询、评议、视察等形式,加强对农村普法的监督力度;要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制定农村普法考核的具体标准,采取科学的考核方法,定期进行定性定量测试,严格奖惩,确保农村普法教育扎实、有效的深入开展,不走过场;。

探析农村校园普法宣传的开展策略

探析农村校园普法宣传的开展策略

探析农村校园普法宣传的开展策略在当今社会,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而青少年作为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对他们进行普法教育至关重要。

然而,相较于城市,农村校园在普法宣传方面面临着更多的挑战和困难。

为了更好地推进农村校园普法工作,提高农村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我们有必要深入探析其开展策略。

一、农村校园普法宣传的现状与问题1、资源匮乏农村地区往往经济条件相对落后,学校在普法宣传方面的资金、人力和物力投入有限。

缺乏专业的法律教师、法律教材以及现代化的教学设备,使得普法教育难以有效开展。

2、教育观念陈旧部分农村学校和家长对普法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认为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文化知识,而法律知识的学习可有可无。

这种观念导致普法工作在学校和家庭中得不到足够的支持和关注。

3、教学方法单一在农村校园的普法宣传中,教学方法往往较为单一,多以课堂讲授为主,缺乏互动性和趣味性。

学生被动接受知识,难以真正理解和运用法律。

4、缺乏实践活动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但农村校园在普法过程中往往缺乏实践活动,如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

学生缺乏亲身体验法律的机会,难以将法律知识与实际生活相结合。

二、农村校园普法宣传的重要性1、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农村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面临着各种诱惑和风险。

通过普法宣传,让他们了解法律的界限和自身的权利义务,能够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促进其健康成长。

2、推动农村法治建设农村青少年是农村未来的建设者和管理者,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直接关系到农村法治建设的进程。

加强农村校园普法宣传,培养具有法治观念的新一代农村人才,有助于推动农村法治建设,实现农村治理的法治化。

3、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农村青少年的法律意识,能够减少因法律无知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同时,也有利于培养他们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农村校园普法宣传的开展策略1、加大资源投入政府应加大对农村校园普法宣传的资金支持,为学校配备专业的法律教师、购买法律教材和教学设备。

当前农村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当前农村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当前农村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从“一五”普法起到现在,通过二十多年的全民普法教育,为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全旗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明显增强;全旗国家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行为和司法人员公正司法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但在我旗广大农村的普法教育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笔者就当前农村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普法工作不够重视。

首先是少数领导和干部不够重视。

普法对于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但是,一部分镇领导和村干部认为只要搞好了经济建设,普法等其他工作只是形式和配角而已,也有的领导干部认为只要搞好了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和社会治安防控,保证不出现综治工作“一票否决”的情形就可以了,普法是软指标,导致对此项工作疏于领导,只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才来做。

甚至有的干部误认为农民学好学精了法,更会与政府对抗,干部会更难做工作。

其次是部分群众认识不高。

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农业生产效益不高,农民们整日忙于打工挣钱,忙于搞经济建设往往忽视了对法制的了解和学习。

加之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千百年来只认人治、只讲人情、只靠武力、不靠法制的封建思想残余在部分农民身上仍然还保留着。

这样一来,在农村对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就可想而知了。

二是普法工作缺乏保障。

目前我旗的农村普法教育工作事实上是“四缺”:一缺专职人员,二缺经费保障,三缺专业手段,四缺装备设施。

镇的普法工作主要是由司法所或综治办的人员来完成,而我旗各镇的专职司法员本来就不多,综治办的力量也十分有限,加上有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要放在化解矛盾纠纷上,把普法当作了一种临时性应付性的工作;而征订普法学习书籍和报刊杂志,要政府干部和农民掏腰包,往往一谈到农村普法教育,就与掏钱联系在一起,产生了厌烦情绪,把农村普法教育当作一个包袱;农村的法制宣传也还停留在发点宣传资料、讲几堂课、贴几张标语等老一套的形式上,没有创意和新意。

农村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农村普法工作是指在农村地区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司法服务和社会管理等工作。

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社会矛盾增多,法律问题也日益突出。

因此,农村普法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

然而,在实践中,农村普法工作还存在着很多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以提高工作效果和质量。

一、问题分析(一)基础设施不足农村地区基础设施落后,没有完善的法制宣传教育场所和设备设施。

农村学校、乡镇政府、村委会等机构没有完善的法律信息资源库,缺乏法律知识库等在线查询平台。

这些导致了农村居民缺乏基础的法律知识,也难以获得相关的法律信息。

(二)普法效果不佳农村居民缺乏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也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利益,因此在法律问题上容易被欺压和侵犯。

同时,部分地区的农村普法宣传方式和手段单一,效果不够明显,无法引起居民群众的重视。

(三)普法队伍建设不够农村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还不够健全,基层普法宣传工作者队伍建设也存在薄弱环节。

有些地方普法宣传队伍缺乏专业性、凝聚力不足、素质不高、工作能力有限等问题,影响了工作品质和效率。

二、解决对策(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针对农村基础设施不足的问题,要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投入和支持。

在农村学校、村委会、乡镇政府等地设立法律资源室,提供打包下载和借阅法律咨询书籍、文献资料等;在重点区域安装智能终端,以便长期提供实时法律宣传和在线法律咨询服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效果要加强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扩大普法覆盖面,让农村居民及时、准确地了解法律,提高维权意识。

可以采取开展普法宣传周、举办普法知识竞赛等活动,将法律知识融入各类文体活动,加大宣传力度。

(三)建立健全普法队伍要积极发挥志愿者的作用,建立健全普法志愿者队伍。

招募一批有相关专业知识、热心公益事业的志愿者,分时段、分地区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基层志愿者对法律事务的认识和理论水平。

同时,要加强组织和领导,加强各级普法工作力量的组织纪律和规范化管理,发挥好各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壮大普法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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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当前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0**年是实施六五普法工作的第**年.同年,**月**日,党的十八届**中全会提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同样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经过二十多年来法制宣传教育,农村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得到明显提升,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逐步增强,有力推动农村的和谐和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但随着形势发展,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农村的逐步确立,特别是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时期下,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出现诸多新情况、新问题,面临新一轮的困难和挑战。

如何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全会精神,加强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应引起法制宣传部门高度重视,积极主动研究对策。

一、当前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还留有“死角"。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广大农民开始自主创业,传统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发生巨大变化,加之很多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数量增加,农村人口流动速度加快,给集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带来了困难和挑战。

目前,有些镇、村对于法制宣传仅限于镇、村普法宣传栏宣传,而村民自觉学习法律知识较少,单一宣传教育形式不能适应当前农村普法宣传的形式和要求。

部分镇、村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够重视,抓工作落实力度不够,法制宣传浮于表面,只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而农民群众本身受法制教育面窄、效果差,导致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死角"较多。

(二)普法队伍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农村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而农村法制宣传的主力军是广大镇、村干部.目前,部分村干部自身文化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法制素养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法制教育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农村干部在工作中仍存在重产业发展,轻法制教育现象,对组织群众,宣传新农村建设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国家法律法规,都停留在一般号召上.实际工作中,遇到群众矛盾纠纷绕道走,了解问题表面化,分析问题简单化,解决问题一般化,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致使群众遇事常常多头上访、越级上访或集体群访。

(三)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投入机制不够健全。

目前我区大多数村集体经济实力不强,镇级财力又不足,每年的普法经费投入为较少,财政无法过多的支撑普法经费。

造成了普法资料紧缺,宣传物质基础薄弱的现状,直接反映出我区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投入机制不健全,从而影响了农村法制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二、全面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对策思考针对上述存在的诸多问题和不足,笔者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着重采取以下几点对策:(一)法制宣传的理念要坚持与时俱进,把握“基本点",营造农村法制宣传大氛围。

一是要树立农村法制“大宣传”的理念。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全民参与的社会工程,是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各部门都是普法的主体,都有向社会普及法律知识的义务,特别是行政执法机关负担起执法相对人普及执法法律知识职责,应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部门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逐步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大普法”、“大教育"、“大宣传"的法制宣传教育新理念和新机制。

二是要树立全新的法制宣传动静联动理念.现代法律理念要求法律以权利为本位,保障公民民主权利,实现社会法治化。

普法不仅是法律知识的传播,更主要的是法律意识和法治理念的培养。

尤其在新的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外部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法制宣传教育不仅要宣传静态意义上的法制,还要宣传动态意义上的法治,要通过各种法律知识、法制信息与观念的传播,培养人们的法律意识、民主意识,更要着眼于从人的内在需要出发来规范、调整和引导人的行为,最终实现全社会整体法律素质的提高,树立法治精神,实现法治社会。

三是要树立“围绕农村经济发展抓普法,抓好普法促农村经济发展”的宣传理念.从大的方面讲,农村普法宣传是依法治国的前题和基础,是法律实施的途径和手段。

从小的方面讲,是推动农民群众懂法、知法、守法、护法、用法的有效办法。

因此,开展农村普法宣传,不仅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更有助于农民群众法律素质的提高和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不能仅局限于“守法”、“不犯法”,要从确立法律素质和法制理念出发,从一般的“守法”、“不犯法”向“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与管理、监督和社会事务”高度转变,整体推进,互相促进.(二)农村法制宣传的内容要坚持实用性,针对“兴奋点",以增强法制宣传的吸引力.针对农村、农民结构的层次性和法制宣传需求的多样性,在制定法制宣传计划时,既“求同”也“存异”,既安排《宪法》、《民法》、《婚姻法》、《治安处罚法》等共性内容,又要因人、因岗、因需而异,如安排《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劳动合同法》、《企业法》、《土地管理法》、《农业法》等个性内容,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按需施教,学以致用,时刻把脉不同层次农民需求的“兴奋点",教育引导农民自觉依法守法致富闯市场,参与市场竞争,学会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农民驾驭市场经济的本领和能力,让农民亲身感受到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懂法的必要性,以此来激发农民的学法热情、用法原动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逐步由“要我学”的被动状态转变为“我要学"的主动状态,使法制宣传教育真正进村入户,深入人心。

(三)农村法制宣传的方式要坚持实效性,把握“着力点”,以增强法制宣传的渗透力.针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对象的层次性多、分散性大、流动性强等特点,一些传统的“我讲你听”、“你说我记”的老办法已经难以奏效,需要我们从过去的“一支笔、一本书、一支队”老套路上走出来,在总结借鉴原有成功经验基础上解放思想,拓展思路,创新载体,把法律条文通过一些行之有效的宣传途径,变成通俗易懂、形象幽默、朗朗上口等群众喜闻乐见形式传播到千家万户。

首先要将农村原有的法制宣传媒体、法制学校阵地向面上扩展,点上渗透,使其有效地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应有作用.其次要充分运用广播、有线电视、计算机网络等现代传播媒介,发挥其“触角"长,“射程”远,传递快,覆盖面广,形象直观,入耳入脑的优势,使农民走在路上能听到、坐在家中能看到、以耳濡目染的形式,把法律送到农民心坎上。

再次开展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主题活动。

通过开展“法律咨询”、“以案说法”、“法律知识竞赛”、“现身说法”和小品、相声等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农村法制文化活动,发挥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点滴渗透的作用。

同时根据不同层次的宣传教育对象需求,改变过去枯燥的“灌输式”、“填鸭式”宣传教育的方式,创办农村“普法超市”、法制夜校,由农民根椐自己需求,进行“菜单式"、“订单式”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利用农民群众的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案来“现身说法”、“以案说法”,使农民感到法律是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用得上的好东西,真正有效地激发他们学法用法的浓厚兴趣.(四)农村法制宣传的组织要坚持灵活性,选择“结合点”,以提高法制宣传的实际效果。

针对农民生产、生活特点,根椐农民实际需求,统筹兼顾、见缝插针,因“类”制宜实施教育。

对在家务农的农民,可利用下雨天或农闲冬休时间组织机动教育;对就近经商、务工的农民可选用早晚或节假日,避开经营、务工时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对外出经商、务工的农民可采取邮寄法制宣传资料进行函授式教育;对农民中的党团员可结合党校、团校培训及平时活动开展阵地式教育;对农村年老体弱、没有文化的农民可上门走访开展谈心式教育。

春节期间,利用农村走亲访友之机开展庭院法制故事会、法制报告会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

还可通过劳动保障部门实行农民工外出务工前法制培训,发给普法合格者证书.对个体工商户和企业职工,特别是私营企业的职工,劳动、工商、普法依法治理等部门结合诚信守法经营教育开展应知应会法律知识教育,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限期补课.(五)农村法制宣传的模式要突出可行性,挖掘“创新点”,把法制宣传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从农村法制宣传实际出发,创新法制宣传载体,积极探索新时期农村法制宣有效途径,创建农村“普法示范村、学法中心户、法律明白人”普法新模式,推动“六五”普法健康有序向纵深发展。

一是创建农村普法示范村。

区法宣办制定下发创建普法示范村工作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对创建普法示范村的标准、措施和考核办法提出具体要求,纳入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各行政村分别成立由支部书记为组长、主任为副组长的普法示范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区、镇、村三级组织网络,建立健全普法宣传“五有"阵地,即各村有一所法制学校、一个法制宣传栏、配备一套法律图书、建立一支法制宣传队伍和一套完整制度和档案,“研究工作先学法、作出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言论行动符合法”逐步成为村干部和普法骨干的自觉行动。

二是培育学法用法中心户。

以自然村庄划块为区,毗邻居住的农户为依托,按照群众自愿的原则,培育学法中心户.确定中心户数不受户数和人口多少限制,因地制宜,每区少则3—5户,多则10-20户。

中心户要求“五有”:即有较好的家庭活动场所、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有一定的群众基础、有一套法律宣传资料、有一定的社会矛盾调解经验。

户主主要由一些农村老党员、离退休回乡老干部、老教师、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或爱好者等组成,他们既是懂法守法先行者,也是法律知识的传播者。

主要职责是:利用农村空闲、下雨时间组织邻居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二是利用调处民事纠纷等机会就事说法,宣传治安处罚法;三是利用红白喜事聚会等平台,宣传农村易风易俗等政策法规.三是培养法律明白人.以开展“送法律进农村”活动为契机,依托、区、镇党校和村农民法制学校等阵地,对村支书、村主任和村调解员、村民代表、农村民营企业主等进行轮训。

抽调司法系统律师、法律工作者组成普法讲师团,利用农闲、“三下乡"时间进村入户,现场解答农民群众的法律难题,面对面受教育。

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实现村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意识明显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对经教育培养,符合“法律明白人”条件的颁发聘书,调整充实到基层法律宣传队、人民调解和法律顾问等工作一线,同时研究制定适合本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法律明白人"工程长效机制。

(六)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评估要突出可操作性,完善“归宿点”,建立农村法制宣传长效机制。

农村普法20多年来,年年有检查,有的地方还研究制定本地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办法,对推进本地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起到积极有力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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