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执业药师《药事法规》重点考点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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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1 考点2 考点3 考点5 考点6 考点7 考点9 第三章 药品监督管理体制与法律体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hina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简称CFDA )。主要职 责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等。

卫生计生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起草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草案,拟订政策规划, 制定部门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拟定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负责指导中药及民族药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负责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监测和管理药品宏观经济;负责药品价格的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工商登记、注册,负责查处无照生产、经营药品的行为;负责药品广告监督,处罚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行为。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拟定和实施生物医药产业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承担医药行业管理工作;承担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和国家药品储备管理工作。同时,配合药监部门加强对互联网药品广告的整治。

商务部作为药品流通行业的管理部门,负责研究制定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有关政策,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高行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逐步建立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制度,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行业协会实行行业自律,开展行业培训,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海关负责药品进出口口岸的设置;药品进口与出口的监管、统计与分析。

公安部门负责组织指导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

监察部门负责调查处理药品监督管理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主要通过12331电话、网络、信件、走访4个渠道,受理食品、药品、 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5 类产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4 个环节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考点4 考点8 考点10 考点11

考点12 考点14 考点15 考点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我国的法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几个层次。

法律效力的层次是指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的效力等级关系。可以概括为:

(1)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

(2)在同一位阶的法之间,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

(1)与药品监督管理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主要有 2部,包括: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2)与药品管理有关的法律有: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③《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我国现行药品管理法律确定的行政许可项目有:

(1)药品生产许可,表现形式为颁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2)药品经营许可,表现形式为颁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3)药品上市许可,表现形式为颁发药品生产批准证明文件。

(4)药品临床研究许可,表现形式为颁发药品临床研究批准证明文件。

(5)进口药品上市许可,表现形式为颁发《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等。

(6)国务院行政法规确认了执业药师执业许可,表现形式为颁发《执业药师注册证》。

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5)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 当予以撤销。

同时《行政许可法》也规定,如果按照上述情形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不予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明确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可归为以下四类。

(1)人身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如行政拘留。

(2)资格罚,其形式主要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

(3)财产罚,其形式主要有罚款和没收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两种。

(4)声誉罚是行政处罚中最轻的一种,其具体形式上主要有警告和通报批评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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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20 考点22

《药品管理法》没有涉及到人身罚的内容。对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公安机关实施, 药品监管部门没有人身自由行政处罚权。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 应当告

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行政复议程序分为申请(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受

理(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在5日内进行审查)、审理、决定(行政复议决定的类型包括:①维持决定;②责令履行法定职责;③撤销、确认决定;④变更决定;⑤责令赔偿决定;⑥驳回复议请求决定)和执行五个阶段。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认为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

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对该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行政诉讼参加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和行政诉讼代理人。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是指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争议案件的权限范围。

考点21 考点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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