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放散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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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安全管理规定

煤气安全管理规定

煤气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城市煤气的安全管理,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发布了《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煤气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煤气安全管理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燃气的安全管理,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城市燃气,是指供给城市中生活、生产等使用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煤制气、重油制气)等气体燃料。

第三条城市燃气的生产、储存、输配、经营、使用以及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燃气用具的生产,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根据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部负责管理全国城市燃气安全工作,劳动部负责全国城市燃气的安全监察,公安部负责全国城市燃气的消防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建、劳动(安全监察)、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按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共同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燃气的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和使用,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燃气安全工作。

第六条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应当指定一名企业负责人主管燃气安全工作,并设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车间班组应当设立群众性安全组织和安全员,形成三级安全管理网络。

单位用户应当确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专人负责。

第七条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及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二章城市燃气工程的建设第八条城市燃气厂(站)、输配设施等的选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消防安全等要求。

在选址审查时,应当征求城建、劳动、公安消防部门的意见。

第九条城市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

第十条城市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的标准、规范、规定进行。

审查燃气工程设计时,应当有城建、公安消防、劳动部门参加,并对燃气安全设施严格把关。

煤气柜放散操作规程

煤气柜放散操作规程

煤气柜放散操作规程1. 引言为了确保煤气柜放散操作的安全性,避免煤气泄漏引发意外事故,制定本操作规程。

凡涉及到使用和操作煤气柜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并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2. 安全注意事项在进行煤气柜放散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安全注意事项:•操作人员必须穿着防静电服和防静电手套,避免因静电引发火灾或爆炸。

•操作人员在操作时必须戴上防毒面具,防止吸入有毒气体。

•在进行煤气柜放散操作前,必须确认煤气柜内没有明火或其他可能引发火灾的物品。

•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必须熟悉煤气柜放散操作的步骤和注意事项,且具备一定的操作经验。

•操作人员必须对煤气柜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3. 煤气柜放散操作步骤煤气柜放散操作的步骤如下:步骤一:确认煤气柜内无泄漏1.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必须首先确认煤气柜内没有泄漏情况,可以通过气味或检测仪器进行确认。

2.若发现煤气柜有泄漏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步骤二:关闭煤气柜进气阀门1.操作人员在开始操作前,应先关闭煤气柜进气阀门,切断外界气体的供应。

2.关闭阀门时,应检查阀门是否完全关闭,避免发生泄漏。

步骤三:打开煤气柜排气阀门1.操作人员在关闭煤气柜进气阀门后,可以打开煤气柜排气阀门。

2.打开阀门时,应缓慢旋开,避免突然释放大量气体而引起危险。

步骤四:观察煤气柜排气情况1.打开煤气柜排气阀门后,操作人员应观察煤气柜排气情况。

2.若排气过程中出现异常或异常气味,应立即停止操作,并采取相应措施。

步骤五:关闭煤气柜排气阀门1.当确认煤气柜内的气体已完全放散后,操作人员可以关闭煤气柜排气阀门。

2.关闭阀门时,应检查阀门是否完全关闭。

步骤六:检查煤气柜及周围环境1.操作人员在放散操作完成后,应检查煤气柜及周围环境,确保无异常情况。

2.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4. 煤气柜放散操作记录每次进行煤气柜放散操作时,均应填写煤气柜放散操作记录,记录包括以下内容:•操作日期和时间•操作人员姓名和工号•煤气柜放散操作步骤的执行情况•煤气柜放散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和处理方式•煤气柜放散操作完成后的检查结果5. 煤气柜放散操作培训和考核为了确保每位操作人员都能正确、熟练地进行煤气柜放散操作,需要进行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煤气安全管理规定

煤气安全管理规定

煤气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煤气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气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使用煤气的各单位和个人,包括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煤气安全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科学管理为基础,强化责任,切实加强煤气安全工作。

第四条煤气安全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实施风险控制、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

第五条煤气安全管理应当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二章煤气供应安全管理第六条煤气供应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确保煤气供应的安全稳定。

第七条煤气供应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煤气设施的检测、保养、维修和更新改造工作。

第八条煤气供应企业应当对煤气设施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

对存在问题的设施,应当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第九条煤气供应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煤气泄漏报警系统,确保煤气泄漏时及时发出警报。

第十条煤气供应企业应当加强设备运行监测,及时发现设备异常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煤气供应企业应当定期开展煤气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煤气使用安全管理第十二条煤气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煤气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煤气使用的安全责任。

第十三条煤气使用单位应当对煤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十四条煤气使用单位应当加强燃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和使用监管,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煤气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煤气泄漏报警器,并定期检查和测试,确保正常工作。

第十六条煤气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火灾报警器,并定期检查和测试,确保正常工作。

第十七条煤气使用单位应当加强煤气使用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十八条煤气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煤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024年煤气安全管理规定暂行

2024年煤气安全管理规定暂行

2024年煤气安全管理规定暂行第一条为了加强煤气使用的安全管理,保障公众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煤气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煤气供应、使用、施工、服务和管理等活动中的安全监管。

第三条煤气供应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条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煤气生产、输送、供应等活动。

第四条煤气供应单位应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相关管理人员的职责,确保煤气供应的安全可靠。

第五条煤气使用单位应具备安全使用煤气的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并建立使用记录和事故应急预案。

第六条煤气使用单位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煤气设施及管道的安全,如定期维护检查、合理布局、隔离保护等。

第七条煤气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煤气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和防范。

第八条煤气施工单位应有相关资质和专业技术,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并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煤气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监督管理。

第十条煤气服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和专业素质,提供合规的煤气维修、维护、装机等服务。

第十一条煤气服务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包括服务台账、随机检查等,确保服务的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对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煤气设备或产品,煤气安全监管部门有权要求煤气供应单位进行整改或下线处理。

第十三条煤气安全监管部门应建立健全煤气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对煤气供应、使用、施工、服务和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煤气供应、使用、施工、服务和管理单位,煤气安全监管部门可以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

期满前,煤气安全监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并及时公布。

附则本规定所述煤气包括天然气、液化气和煤气气体等。

煤气设备及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是对2024年煤气安全管理规定的暂行草案,内容可能与实际规定有所出入,具体以实施文件为准。

燃气管道置换、放散安全操作规程

燃气管道置换、放散安全操作规程

燃气管道置换、放散安全操作规程
时间:2012—08-16 15:48:34 来源: 作者:
1、实施置换作业时,必须对管道和设备逐一检查,确保外观符合要求。

2、置换作业必须由三人以上协同进行,专人负责,并随时联系,没有指令不得随意开启或关闭阀门。

3、置换遇阻时,必须查明原因,清除阻塞物,不能随意提高管内压力强制通过。

4、放散点应注意选在管道末端且尽可能离开居民密集区域或交通道口,事先应对周围居民和行人进行安全宣传,布置警示,配备灭火器材,一般情况下,禁止在室内立管上放散.
5、放散点应加短管提高放散标高,设专人负责放散。

6、置换管道内天然气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合格:
(1)、氧含量在1%以下;
(2)、取样试烧火焰呈蓝色。

7、调压器投产的安全要求,参看《调压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

8、恢复供气前,应对有关用户进行宣传,通过灶具适量放散后再试烧和使用,新用户则必须指派专人点火启用。

9、置换、放散和投产均应有专门方案,由专人负责指挥和协调。

燃气使用与存放的管理规定

燃气使用与存放的管理规定

燃气使用与存放的管理规定是为了确保人们在使用和存放燃气时的安全,避免燃气泄漏和事故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下面就燃气使用与存放的管理规定进行详细描述,包括燃气使用的安全措施、燃气储存的要求以及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理等方面。

1. 燃气使用的安全措施在使用燃气的过程中,必须采取以下安全措施:1.1 安装燃气检测器:在使用燃气的地方,必须安装燃气检测器,并保持其正常运行。

一旦检测到燃气泄漏,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关闭燃气阀门、通风等,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1.2 定期检查燃气设备:对于使用燃气的设备,必须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

检查时应注意燃气管道是否完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等,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1.3 妥善处理燃气残留:在使用完燃气后,应关闭燃气阀门,并排空管道中的燃气。

如果长时间不使用,建议将燃气瓶等储存设备存放在通风良好、干燥、不受阳光直射的地方,以防止燃气泄漏和储存设备的老化。

2. 燃气储存的要求在储存燃气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2.1 燃气储存设备的选用:选择合适的燃气储存设备,如燃气瓶、燃气罐等。

储存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经过检验合格。

2.2 燃气储存设备的标识:在燃气储存设备上必须有明显的标识,标明燃气的种类、压力、容量等信息,以便使用者正确使用和识别燃气。

2.3 燃气储存设备的放置:燃气储存设备应放置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远离火源和高温环境,以免发生燃气泄漏和爆炸等事故。

2.4 燃气储存设备的定期检测:对于燃气储存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检测,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或更换设备。

3. 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理当发生燃气泄漏或其他燃气事故时,应采取以下应急处理措施:3.1 迅速撤离人员:如果发现燃气泄漏或其他燃气事故,首先需要迅速撤离附近的人员,确保人员的安全。

3.2 切断燃气供应:尽快关闭燃气阀门,切断燃气的供应,以防止燃气继续泄漏。

3.3 通风排气:打开室内和室外的门窗,确保通风良好,排除燃气浓度。

高炉煤气放散安全规定

高炉煤气放散安全规定

高炉煤气放散安全规定背景介绍高炉是钢铁生产中的重要设备,但是在其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煤气。

这些煤气如果不能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理和放散,就会对工厂造成安全隐患,威胁工人的生命安全。

因此,为了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需要制定高炉煤气放散安全规定。

安全规定1.高炉煤气放散应当在正常生产条件下进行。

禁止在高炉停车或者其他异常状态下进行煤气放散。

2.在进行高炉煤气放散前,必须对放散区域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

确保放散区域内没有可燃物、易燃物和其他对煤气放散可能造成危害的物品。

3.高炉煤气放散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操作,不得在未经培训或未取得操作资格证明的人员进行。

4.在进行高炉煤气放散时,必须保证煤气的排放量和时间不超过标准要求,避免煤气排放过多,影响周围环境,造成环保问题。

5.放散煤气的管道、阀门和设备必须经过专业人员检查并保持良好状态。

6.放散煤气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的要求。

7.在高炉煤气放散时,必须在周围设置警示线以及警示标志,确保现场人员的安全。

安全保障1.对高炉煤气放散安全问题的管理必须有专人负责,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安全防范措施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2.采用最新的科技手段,对高炉煤气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高炉煤气变化情况,进行及时处理。

避免因高炉煤气放散导致的事故发生。

3.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培训专业化的安全管理人员,提高员工的安全操作能力。

4.在高炉煤气放散后,要及时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处理,分析事故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不断提高高炉煤气放散安全管理的水平。

结论高炉煤气放散安全是钢铁生产中必须重视和关注的问题。

只有通过制定严格的安全规定,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并采用最新的科技手段进行实时监测,才能有效保障高炉煤气放散安全。

煤气放散管理制度

煤气放散管理制度

煤气放散管理制度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煤气放散,保障企业和社会安全,制定煤气放散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煤气放散的原因分析、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监督检查和改进等方面,探讨如何建立科学有效的煤气放散管理制度。

一、煤气放散的原因分析1.生产工艺参数设置不合理:生产工艺参数设置不合理是导致煤气放散的主要原因之一。

生产过程中,如果设备工艺参数设置不合理,可能导致煤气压力过高或温度过高,使得煤气通过泄放设备或管道放散到环境中。

2.设备维护不及时:设备维护不及时也是导致煤气放散的重要原因。

设备在长期运行中,可能出现泄漏、老化或损坏等问题,导致煤气的放散。

3.操作不当:操作不当也是导致煤气放散的原因之一。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如果不按照规程要求操作设备,可能引起煤气泄漏或放散。

4.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完善也是导致煤气放散的原因之一。

企业在管理制度上存在漏洞或不完善,可能导致煤气放散无法及时查处或控制。

二、煤气放散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1.建立煤气放散管理制度的重要性煤气放散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立和实施对于防止煤气放散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环境和人员安全至关重要。

建立科学有效的煤气放散管理制度,可以明确责任分工、规范操作流程、强化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控制煤气放散。

2.建立煤气放散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责任分工: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在煤气放散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的责任体系。

(2)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规范操作人员的行为,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3)监督检查:建立煤气放散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对操作流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煤气放散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4)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煤气放散事故的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程序和责任人,提高企业应急处置能力。

3.煤气放散管理制度的实施建立煤气放散管理制度不仅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文件,更需要实际落实到操作中,确保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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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钢管(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环保处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
煤气放散管理规定(试行)
文件编号:QZ/HG13 052—2009 控制状态:
发放编号:13—
生效日期:2009年5月20日
煤气放散管理规定(试行)1/2
1 目的
为加强煤气放散(含天然气,下同)管理,防止煤气泄漏、中毒、着火、爆炸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 适应范围
本规定适应集团公司范围内所有类型的煤气放散。

3 职责
3.1煤气放散由生产制造部、能源分厂统一协调管理;
3.2煤气放散设施的操作由设施所属部门负责;
3.3特殊情况下的煤气放散,安环处、保安处、能源分厂煤气防护站负责协助现场安全监护与警戒。

4 放散要求
4.1 各单位煤气放散前必须通知部门煤气技师或能源专干,雨雪、大雾等特殊天气放散煤气要向安环处报告。

4.2高炉休风煤气放散
4.2.1高炉休风,煤气应通过炉顶放散管放散,操作应在中控室进行,自动系统故障转为现场手动操作时,人员必须戴空气呼吸器、带煤气检测仪,二人以上同行。

4.2.2放散期间人员禁止上高炉,必要时须到中控室登记,带好煤气检测仪和空气呼吸器,二人以上同行,才允许上高炉。

4.2.3异常天气如大雾、高气压、空气对流效果差等情况下的炉顶放散,煤气技师、操作人员应密切关注现场煤气浓度,如煤气浓度超标应立即通
知分厂调度室,分厂调度室通知有关部门根据煤气浓度允许的作业时间进行作业,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煤气放散管理规定(试行)2/2
4.3 剩余煤气放散
4.3.1一般禁止剩余煤气放散塔直接放散粗煤气,只有在高炉煤气温度、压力不符合进干法除尘要求的,才可通过放散塔点火放散。

4.3.2净煤气在满足各煤气用户使用后还有剩余的应通过放散塔点火
放散。

4.3.3放散塔火警报警和氮气灭火等设施应经常维护,能源分厂操作人员应随时观察煤气燃烧状况,一旦熄火应立即组织人员重新点火,如煤气不能充分燃烧,应及时调整煤气放散量。

4.4 气柜、加压区放散和放散塔异常情况下的熄火或不点火煤气放散,煤气防护站、安环处、保安处应加强现场监护和检测,设立警戒区,实行交安管制,禁止行人、车辆通行,放散点周围40米严禁烟火,必要时应根据现场情况扩大禁火区域。

4.5 煤气主管放散应分段进行,放散时应有煤气防护员现场监护和检测,周围40米内严禁烟火,必要时实行交安管制。

主管上4米放散管放散煤气时,禁止操作人员在操作平台上停留,现场必须有人员监护,防止高处坠落。

4.6 各单位煤气支管放散应通过厂房顶部放散管放散,严禁在厂房内放散煤气。

4.7 除高炉炉顶和放散塔点火放散煤气外,其他地方的煤气放散应在白天进行,不应在大雾、雷电、雨雪天气放散煤气。

4.8 放散管低于周边建、构筑物的放散作业,在放散前必须与周边40米范围内的作业单位或作业人员取得联系,要求或协助做好煤气浓度检测,并高度关注风向及变化情况,必要时要事先疏散下风侧作业人员。


力除尘器、干法除尘区域的煤气放散必须与炼铁分厂中控室取得联系。

4.9 手动放散结束后应将放散阀关严实,防止阀门关闭不严泄漏煤气。

5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安环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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