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谈书法矛盾法则
书法中的“矛盾”与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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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中的“矛盾”与变化
作者:佚名
来源:《润·文摘》2019年第04期
书法中的“矛盾”,是指字体的大与小、长与短、黑与白、深与浅、粗与细、方与圆、丑与美等,这些都是相互矛盾的关系。
既然知道了书法中的矛盾关系,那么就需要在书法中来表现这些矛盾关系。
一幅作品中合理地使用矛盾关系,就會使书法更具有艺术性。
书法涉及的这些问题,比如用笔、线条、章法、矛盾性、艺术性等,从辩证法看是两个相互对立着的、互不和谐的矛盾关系,通过合理科学的表达,就会达到新的统一和新的水平。
(张秋伟摘自《广州日报》)。
用_两点论_和_重点论_审视书法_李唐

“至 于初
既知 险绝 ,
复 归平正 。 ” “至 若数 画并施 其形 各异 , 众 点齐列 为体
互乖 。 ” “违 而不犯 , 和而不 同 。”
以上 蔡 邑 、 王羲 之 、 孙 过庭 的几 段论述 说 明了在
艺术 发展 史的始 终
在这 些范畴 中 的部分 范畴 如何具
书 法 创作过 程 中 , 无论 用 笔方法还 是结 字规 律 , 时时
处 处都 充满 了矛 盾的 两个 方面 , 字之 大小 、 堰仰 、 迟 与急 、 曲与 直 、 藏 锋 与露锋 、 起 与伏 、 意与 笔等 等都 是 一个 问题 的两 个方面 , 二 者是相 互对 立又相 互 依存
的 , 相比较而 存在 。
深化 到神采 , 阐述 了形 与神 的辩 证关 系
在根本上是 对神采的展 开说 明 , ` 我 神 ' 其实 自然天趣 论 的核 心所 在 , 而 在我 神 中 , 又包 含着 情感 和人 格精
神两个 最主要 的侧 面 , 寄 情论 与人 格象 征论 便是 二者
… 论 文 选 登…
的分 述 。 在某 种 意义 上 , 后 者是 前者 的 内在基 础 , 故
体处 理还 决定 着一个 书法 家的 风格 取 向 。 南京 艺术 学 院黄 悼教授 把 中国书 法理论 体 系扼要地 概 括为 七个 方 面 , 围绕这 七个 方面 的数个 书法 美学 范畴 体系就 是 书
法审 美范畴 体 系中的 重点 。每 一 个审 美范 畴的 两个 方
面有 各有其 侧重 点 。 重点论要 求我 们在 分析 和运 用这 些范 畴时 , 既要抓 住 主要矛 盾 , 又 要抓 住 矛盾 的主要
血 肉 , 血浓 骨 老 , 筋藏 肉莹 , 加之 姿态 奇 逸 , 可谓 美
浅谈书法艺术作品布局中的几个对立统一关系

个 字 中的 空 白处看 作疏 的地方 。那 么 ,钢 笔字 若 以密 为主 ,也 就 趣 ” ,就 是对 借 让关 系 的很好 比喻 。前人 在 处理 借让 关系 时 常用
不 能 收到好 的效 果 。
“ 雨 夹雪 ” 、 “ 祖 孙 携 手 ” 等方 法 ,这 是 顺 字 序 的借 让 ,还 有
“ 纵 有行 ,横 有 列 ”、 “ 纵 有行 ,横 无 列 ”、 “ 纵 无行 ,横 有 列”、 “ 纵 无行 、横 无 列 ”,这 是垂 直字 序 的借 让 。综观 已形成
二 、轻 重 关系
轻 重 主要 是指 笔 的提 按 ,提按 不 但在 毛笔 书法 中十分 重要 ,
在 钢 笔书 法 中也 同样 重要 。钢 笔 书写 中 的提按 要 比毛 笔 书写 时细 的各 种 书体 风格 ,在 钢 笔字 中都 因 小章法 和 大章 法 中借 让关 系处 微 得 多 ,故 比毛笔 更 须正 确 、精 当 。在毛 笔 书写 时 ,提按 仅 关系 理手 段 不 同而致 。若 加 上用 笔用 墨 的差 异 ,也就 是毛 笔 书法 风格 到笔 画 的粗细 ,而 钢 笔书 写 不仅 关系 到笔 画 的粗 细 ,而且 关 系到 的 纷呈 了 。如颜 真 卿 的字 ,笔 画多 呈 向外 凸的 弓形 , 多借 ,故气 浓 淡 。 因为钢 笔在 书 写 时 ,重 的时候 笔 画粗多呈 向外 凹 的 弓形 ,多让 , 故秀雅 险峻 ;黄庭 自然 就浓 ,反之 则淡 。钢 笔 虽然 不象 毛 笔 ,轻重 直接 关 系到 笔毫 坚 笔画外 射 ,多借 ;苏 东坡 则字 型则 多让 。 着 纸 的 多少而 显 出粗 细来 那样 明显 ,但钢 笔 在书 写 时 ,轻重 却关 现 代 书 写 、 印 刷 字 多横 排 ,钢 笔 乃 现 代 书 写 工 具 ,钢 笔 书 系到 笔尖 与 纸 的接触 面 大小 。 因为钢 笔 的笔 尖 并非 一个平 面 ,而 法 自然 应 多探 求横 写 艺术 。竖 写时 ,在 字 际间应 多 注意 横 向间 的 是 圆的 、硬 的 。用 笔重 的 时候 ,笔尖 就会 把 纸压 出沟 来 ,致 使 笔 借 让关 系 ,而 此时 纵 向的借 让 关系 明显 地体 现 为字 疏密 和 大小 。 尖在 笔迹 的两侧 也 与纸 接触 ,这 样 ,笔 画就 粗 了 ,反之 ,笔 迹 两 而 横 写则 多注 意纵 向。这 时 的借让 关 系可用 字 型 的大 小、 扁低 窄 侧就 不 能与 纸接 触 ,笔 画就 细 了 。所 以一般 人们 在 书写 时 ,总 喜 长 、 笔画 的放 纵和 收敛 来 体现 。例 如可 利用 类似 上 中 下结 构 的字 欢在 书 写纸 下面 再 垫几 层纸 ,就是 这个 缘 故 。故在 钢笔 书 写 中, 型 任 其 自然 的基础 上 写长 大一 些 ,类似 左 中右 结构 的 字写 宽展 一
关于硬笔书法的论文

关于硬笔书法的论文书法是写字,是纯艺术,我们学习他是为了传承与弘扬传统民族文化,书法是素质教育的载体,通过学习书法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培养认真细致的作风,刻苦顽强的意志和高雅乐观和情趣。
从而达到启发智慧,培养美好品德,追求完美的目的。
下面小编带給大家的是关于硬笔书法的论文:关于硬笔书法的论文内容:关于书法产生和发展中的几点哲学思考中国是世界上最早讲究文字书写和有杰出艺术成就的国家。
中国书法最能表现东方文明的独特性和中国文人的精神世界以及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
可以说,一部中国书法史也是一部社会发展史,同时也是一部哲学史。
从书法的产生和发展的脉络看,无不闪耀着哲学理念的光辉。
而唯物的、辩证的书法哲学理念又在深刻地影响着当今的书法创作和发展。
硬笔书法作品欣赏:一、人类改造自然和认识自然的活动为书法的产生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唯物主义哲学家认为,实践是感性的、能动的物质活动,是人们社会生活的本质和认识活动的基础。
人类活动的实践来源于改造自然和认识自然,书法同样是在改造自然和认识自然中得到创造和发展的。
五千多年前,我们的祖先和其他民族一样,也创造了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
这种表意文字为我们中华民族保存了无比丰厚的文化遗产,从而诞生了华夏文明。
汉字从图形、符号到创造、定型,由古文、甲骨、大篆到小篆,由篆而隶、楷、行、草的发展过程是一种客观存在,是人类通过实践活动不断地完善自己和遵循自然规律的结果。
蔡邕《笔论》云:“ 为书之体,须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来,若卧若起,若愁若喜,若虫食木叶,若利剑长戈,若强弓硬矢,若水火,若云雾,若日月,纵横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
” 这一论断将书法书写和自然紧密联系起来。
一方面表明书法和自然界的关系,书法的创造来源于自然,是自然界的产物;另一方面也表明在书写过程中书法线条变化无穷,达到书之若万象的境界。
蔡邕《九势》云:“ 夫书肇于自然,自然即立,阴阳生焉;阴阳既出,形势出矣。
书法中的矛盾

对立统一也是书法创作的根本原则。其中,对立因素又始终是书法根本原则的主导方面。一幅书法作品当中,任何要素都需要在对比中凸显其价值。黑是利用白的反衬来突出,线条中曲的线条是靠直的线条的对比而存在。没有对比,没有矛盾的书法是无法激起观者的欣赏欲望的。书家在进行书法创作的过程中,实际上就是在制造矛盾、化解矛盾、追求和谐、追求完美的过程。古人在这方面早就有所认识,并且巧妙的运用于书法当中。王羲之在《书论》中说道:“夫书字贵平整安稳。先须用笔,有偃有仰,有欹有侧有斜,或大或小,或长或短。……作一字,必须注意详雅起发,绵密疏阔相间。每作一点,必须悬手作之,或作一波,抑而后曳。作一字,横竖相向;作一行明媚相成,……若书虚纸,用强笔;若用强纸,用弱笔。” 书法中对比强弱的不同,产生的视觉效果和形成书法的风格也就不同。比如,张旭的狂草书,长而曲处于强势的线条与短而直处于弱势的线条,线迹的疏密、走向,用笔的快速与缓慢,形成强烈的对比,不同的线与线组合后所产生的效果更是极大的提升了书法的美感,因而产生出狂放、奔逸的的气势;黄庭坚的草书,运笔速度缓慢与快速,用笔多有顿挫与流利,线条的涩滞与圆滑,转折的提与按,向背与起倒,点画采用中宫紧密的结构与松疏,笔画尽力向外拓展与内,结体突显欹侧与平正,强烈的对比其结果与张旭不同,形成了另一种顾盼生姿、浑融有致、纵横开阖、恣肆开张的风格,具有一种强烈的视觉冲击和心灵震撼。米芾的书法,在点画和结体上的裹与藏、肥与瘦、疏与密、简与繁等因素在对立中求融合,达到在变化中的统一;起笔重与轻提形成对比,横画的一波三折与直线形成对比,常用攲侧的体势与平正形成对比,墨色的浓与淡,形成了他刚劲峻拔、奔腾张扬、跌宕起伏、沉着痛快的气势和风格。
总之,一件优秀的书法作品,正是通过矛盾的各个要素一环紧扣一环的对比关系而得以让观者在眼睛不停的搜求之间得到艺术的享受。使书家流露出的心迹更加生动,赖人寻味。营造出一种更加深刻地语境,丰富了书家的表现技巧,扩大了观赏者的审美视野。让书法具有了诱惑力,增强了书法作品的审美趣味。因此,书法美就是矛盾美。矛盾美是美学的,也是哲学的。是大美。
我是如何看待书法创作中的矛盾和冲突的

总而言之,书法创作必须有一个前提,需要创作者有强烈的创作欲望,才能进入真正的创作艺术构思过程。这种创作欲望,不是想有就有,想来就来,而是需要准备,也可以说是一种创作情绪的“酝酿”过程。唐代的孙过庭在他的《书谱》中曾经提出“五合”的命题,即“神怡务闲,一合也;感惠绚徇知,二合也;时和气润,三合也;纸墨相发,四合也;偶然欲书,五合也。”其大意是“精神愉快,事物悠闲,为一合;感人恩惠,答谢朋友,为二合;季节舒适,气候湿润,是三合;笔墨纸砚,相互引发,为四合;突有激情,兴致勃勃,是五合”。这五合实质上是主观与客观的相互配合,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情绪以及主客观条件对于作品的成功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而情绪的酝酿,是书法家创作灵感的温床,真正成功的书法作品是要求出现灵感的,灵感是艺术创造活动中的一种富有创造性的突发性的精神现象,是认识上升到高级阶段的心物感应,它由潜意识思维所产生,是有灵而感,关键在“灵”,它以高超的技艺和丰富的知识储备为基础的。灵感具有偶然性,不是随叫随到,想有就有的,俗语说:“有意栽花花不开,无意插柳柳成荫”,它不可贮存,故不能备用;它具有不可再现性,稍纵即逝。灵感是一种条件反射,常常由于现实生活中某种客体的诱导或者刺激,触景生情,因此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是不期遇而遇的。但是,书法创作中的灵感决非创作者纵情恣意的表现,它实际上来源于创作者的生活经验和艺术实践,借助与记忆表象的诱发,启迪于意外客观信息的刺激。据记载,张旭凡“观十物”使“有动于心’,并“一寓于书”;怀素于嘉陵江的流水声以及雷鸣电闪中体会到大自然生生不息的运动变化而使笔力倾注于草书之中;王羲之从鹅颈的伸缩中看到自然事物的弹件变化,从而书法达到翰墨淋漓、气象万千的境界。所以,创作者在创作中如何处理好书法创作中的矛盾和冲突,也是一个书家需要在平时的生活中注意把握和积累的。
书法中的矛盾关系23个

书法中的矛盾关系23个
书法中的矛盾关系有很多,以下是一些例子:
1.线条的粗与细、长与短、虚与实、断与连、光洁与粗糙。
2.墨色的浓与淡、干与湿、深与浅。
3.布局的松与紧、疏与密、放与收、动与静、大与小。
4.风格的豪放与婉约、雄强与柔美、厚重与轻灵、沉着与痛快。
5.情感的喜与悲、乐与忧、爱与恨、和平与激昂、抑郁与兴奋。
6.节奏的快与慢、动与静、起与伏、强与弱。
7.结构的平正与险绝、平衡与失衡、稳重与轻盈。
8.笔法的刚与柔、方与圆、提与按、藏与露。
9.意境的深远与浅近、古朴与现代、简约与繁复。
10.气韵的生动与沉寂、流畅与阻滞。
以上是书法中一些常见的矛盾关系,书法家在创作时通常需要在这些矛盾关系中寻求平衡,以达到作品的和谐和美感。
书法形式美的主要因素——“对立统一”

书法形式美的主要因素——“对立统一”2019年12月15日 00:20 新浪网作者夏语星座书法和自然界以及我们的现实生活一样充满了矛盾。
它们的区别在于表现形式不同。
矛盾是构成书法美的重要因素。
我们看到的书法中颜色的黑与白,线条的粗与细、长与短、虚与实、断与连、光洁与粗糙,墨色的浓与淡、干与湿、枯与润;笔画中的横与竖、撇与捺、圆转与方折,结体的紧与松、欹与正、密与疏、避与就、奇崛与平正、向与背、外拓与内擫,笔法中的中锋与侧锋、藏锋与露锋、提与按、逆与顺、迟与速、纵与放、疾与涩、垂与缩、轻与重、凝重与浮滑,章法中的茂密与疏朗、连贯与错落、纵向与横向,等等,都是矛盾。
这些形形色色、大大小小、光怪陆离的矛盾相互交织在一起,彼此排斥、融合,对立、统一,互为存在的根据和条件;没有欹,无所谓正,没有藏锋,也就没有出锋,没有曲,无所谓直,没有淡,也就没有浓,没有茂密,无所谓疏朗,没有横,竖也就不存在,等等。
总而言之,一切矛盾着的双方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融相合,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这个对立统一体就是书法。
它通过人的眼睛,进入大脑后,形成一幅幅矛盾的图形,激发起各种不同的审美情感,从而产生共鸣。
所以,我们把“对立统一”视为书法形式美的主要因素。
《频有哀祸帖》摹本,纸本。
纵26.9厘米。
3行,20字。
对立统一也是书法创作的根本原则。
其中,对立因素又始终是书法根本原则的主导方面。
一幅书法作品当中,任何要素都需要在对比中凸显其价值。
黑是利用白的反衬来突出,线条中曲的线条是靠直的线条的对比而存在。
没有对比,没有矛盾的书法是无法激起观者的欣赏欲望的。
书家在进行书法创作的过程中,实际上就是在制造矛盾、化解矛盾、追求和谐、追求完美的过程。
古人在这方面早就有所认识,并且巧妙的运用于书法当中。
王羲之在《书论》中说道:“夫书字贵平整安稳。
先须用笔,有偃有仰,有欹有侧有斜,或大或小,或长或短。
……作一字,必须注意详雅起发,绵密疏阔相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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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书法矛盾法则《中国书画报》45、46期连载了郑沛成先生的《辨证布白》一文,读后颇受启发,但也有意犹未尽之感。
本人不揣寡陋,也就此杂谈点浅见,以求教于方家。
谈书法的这一问题,以谈“矛盾法则”比谈书法“辨证”似乎更准确。
这里“辨证”一词是“辨证法”的意思。
然而“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规律”(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法则)尽管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也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但“辩证法”毕竟包括对立统一规律,质变量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本质和现象、形式和内容、原因和结果、必然和偶然、可能性和现实性等范畴。
所以,用“辩证”一词来表述书法的对立统一规律就显得概念宽泛了些,倒不如“对立统一法则”即矛盾法则更准确。
事实上,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包含着相互矛盾的两个方面,它们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相互联结、相互依存,具有同一性;同时,矛盾的双方又互相对立、互相排斥、互相斗争,具有斗争性。
书法之所以成其为艺术,也正是书家调动情绪,通过笔墨刀铸,以简牍帛纸金石等为载体,使汉字的点画线条、间架结构、章法布白、笔墨情趣等既“对立”(矛盾)又“统一”(和谐)地统一起来。
书家创作是在为汉字制造矛盾和化解矛盾;书法鉴赏是在分析矛盾和愉悦和谐;学习书法就是要通过阅读、听讲、研究、实践等方法获得人工制造汉字既对立又统一,既矛盾又和谐的技能。
古人的书作耐看,经得起推敲,就因为它有这种规矩、法度,自觉不自觉地遵循了这一规律,是经过千百年历史大浪淘沙沉淀过的、成熟的、大家认可的,具有大众审美效果的东西。
正如法规之“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执行的行为规范一样;书法之“法”是前人通过大量实践总结出来并被大众认可供习书者自觉遵守的关于书写规律的规范。
规律可以认知、掌握但不可以违背,违背规律者,轻则不得要领,徘徊不入门径,重则在长期的重复中巩固错误,贻误终生。
书法艺术的对立统一规律就是前人法书不变的法则。
对立统一表现在书法上包含面很广,从具体技法到意境,从形式到本质,无不含有矛盾。
从书法本体分析,主要表现在用笔、结体、用墨、章法上。
表现在用笔上,有执笔的虚与实,深执与浅执,指实与掌虚,指死与腕活;运笔的提与按,藏与露,轻与重,落与起,横画竖下与竖画横下,中锋与偏锋,疾与缓,疾与涩,逆与顺,战笔与平过,伸与屈,行与止,内擫与外拓。
表现在线条上有光与涩,粗与细,实与飘,软与硬,方与圆,圆与扁,刚与柔,连与断,扬与抑,行与止,劲与媚,险与夷,郁与畅等等。
表现在线条形态上有藏与露,仰与俯,方与圆,凹与凸,出锋与回峰,粗与细,提与按,轻与重,长与短,平与斜,正与欹。
表现在结体上,有疏与密,借与让,欹与正,险与夷,离与合,顾与盼,向与背,松与紧,肥与瘦等。
表现在结字上有长与扁,高与低,肥与瘦,繁与简,聚与散,紧与松,疏与密,开与合,禽与纵,收与放,伸与缩,轻与重,对称与不对称,避与就,俯与仰,增与减,向与背,主与宾。
表现在章法上,有虚与实,黑与白,疏与密,主与次,连与断等。
约与博,专与杂,理与法,表现在章法上有动与静,大与小,断与连,局部与整体,聚与散,开与合,紧与松,折与搭,纵与横,主与宾,行与止。
表现在用墨上,有浓与淡,涨与收,干与湿,沉与浮,润与苍。
表现在笔意上有黑与白(石刻),红与黑(对称),计白当黑(白纸),情与景,意与趣,刚与柔,干与湿,巧与拙,气与韵,清与浊,润与燥,阴与阳,虚与实,形与神,形与质。
表现在习书门经上有碑与帖,读与写,对临与背临,入帖与出帖。
表现在品评上有楷与行,动与静,美与丑,古与今,南源与北源,碑学与帖学,野逸与高贵。
独步当时与流传百代,继承与创新,中与外。
表现在创作上有文房四宝上,择笔与不择笔,浓与淡,(涨墨),润与燥,软毫与硬毫,长锋与短锋,大号笔与小号笔。
表现在立意上有常与变(继承与发展),古雅与粗俗,渐悟与顿,生与塾,造化与心愿,我与他,长与偏,方与圆,天一地,盛与衰。
在用笔中如果一味地光或一味地涩,单调、平庸,那么所书效果则可想而知。
只有二者很好地协调起来,恰如其分地掌握好二者的“度”,才能写出好的作品来。
当我们再深一层思考时,便发现在书法实践中,还充满了意与笔,情与法的矛盾,这是主客体的矛盾。
二者不断地冲突,又不断地统一。
一般地讲,意与情是矛盾主导方面,笔与法则处于被动地位。
所以常说“意在笔先”、“情动形言”。
但有时主导方面并不能控制非主导方面,有时却出现了“笔先意后”、法决定情的情况。
所以说,整个书法艺术,从客体书法的形质,到主体的“情意”、“神”、“气”,以及二者的结合,都无不贯穿着对立统一这一基本规律。
只有先探求出了矛盾,才可能去找出解决矛盾的办法。
老的矛盾解决了,又会出现新的矛盾。
书法家就是在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中一步一步提高对书法的认识和书法水平的。
当前,关于书法的继承与创新、千人一面与千奇百怪在书坛争论不休。
其实这也是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二重性矛盾运动的结果。
书法是艺术,艺术也是商品。
他有商品的基本属性:有价值、使用价值,她也要遵循商品的基本规律即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周期波动规律等。
商品以市场为导向。
市场需要什么,制造商就生产什么。
所以,笔会出大众化作品,大赛出多风格作品。
正如市场上丰富多彩的商品一样,新花样都有老祖宗,新产品必是老产品的替代品,皆为用所产。
但,有的商品畅销不长效,如时装、报刊,而有的产品是长效不畅销如法帖、文学名著等。
由于市场的驱动作用,作为商品的书法艺术,必然是一对“在继承中创新”和“附炎趋势”孪生姐妹。
(五)书法与哲学我们说,书法是我国一项特有的文化遗产,又是历史悠久的传统艺术,那么作为艺术,其基本特征是什么呢?艺术的第一个特征就是美。
鲁迅先生曾说,中国的文字“具三美:意美以感心,一也;音美以感耳,二也;形美以感目,三也。
”这里所说“感目”的“形美”,就是指书法艺术美。
艺术的第二个特征是加工制作。
美是一切艺术的共同本质。
但不能由此推论,所有美的物象都是艺术。
正如商品都有使用价值,但有使用价值的不一定都是商品。
譬如说,杭州的西湖山水,国内外一致公认是美的,苏州的园林景观,其美誉也驰名古今,“上有天堂,下有苏杭”,主要是美的代名词。
但西湖山水之美,不能算作艺术,只能算天工造化;而苏州园林之美,乃加工塑造,巧夺天工,堪称园林艺术。
有的艺术还有第三个特征就是形神俱佳。
即充分地体现出设计的新颖,造型的精美,姿态的优雅,传神的功能,以此而臻于意境奇妙,魅力感人。
上述三个特征,在我国书法艺术身上,都明快而精到地体现出来,尤其是在行草书艺术身上,体现得更为充分,更为明显。
书法何以美?一个关键问题是,书法艺术将许多矛盾着的各个方面和谐地统一在一起。
一件书法作品所包含的对立统一因素越多、越深刻,它所体现的美就越丰富。
古人在这方面有许多精辟见解,笪重光《书筏》中说:“书为逆数”,即从高度的相反相成法则去认识书法。
(六)书法与政治经济学书法是艺术,艺术也是商品。
他有商品的基本属性:有价值、使用价值、遵循商品的基本规律即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周期波动规律等。
商品以市场为导向。
市场需要什么,制造商就生产什么。
所以,笔会出大众化作品,大赛出多风格作品。
正如市场上丰富多彩的商品一样,新花样都有老祖宗,新产品必是替代品,皆为用所产。
但,有的商品畅销不长效,如时装、报刊,而有的是长效不畅销如字帖、文学名著等。
由于市场的驱动作用,作为商品的书法艺术,很难摆脱“创新”和附炎趋势,对此怎么看?其实,稍有文艺理论常识的人都知道,艺术风格的独创性和艺术品的不可重复性,是每一位真正的艺术家和每件真正的艺术品所必备的。
陈陈相因、平庸、浅薄的决不是艺术。
从中国书法史上看,有的艺术品虽历千古而常新,但有的刚问世不久便成了明日黄花。
人们宁愿再看一遍已经看过千百遍的《兰亭序》,而不愿多看一眼新制作的劣质品。
所以,评论艺术品,只有优劣之分,而没有新旧之别。
所以,要避免陷入一个误区,那就是对“创新”的强调和夸大,不能认为一切新的,都是进步的,光明的,有无限前途的;也不能认为一切“旧”的,都是落后的,腐朽的,要打倒和消灭的。
艺术上的盲目求新,其恶果只能是割断传统,割断历史。
我们决不能抛弃传统书法。
传统书法历经数千年,名家辈出,佳作如林,古典艺术珍品在人们的大脑中留下了大量的感性信息,而广大的书法鉴赏者的心理信息储备是在传统书法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二十年来,开放的大潮冲击着中国传统的文化,一些理论家常喊着要新、要变。
殊不知,中国书法以汉字为载体,要新要变,谈何容易!有不少学书者往往爱追“时尚”。
其实,趋时是俗书大量生产的重要原因。
书法艺术有其实用性一面。
封建社会时代,士子参加科举考试,以书法作为博取功名的手段。
或投人主之所好,或仿衡文者之书,或有一二名家出,朝野上下,靡然成风,书法的艺术个性遂之于澌灭。
近代作者亦竟时尚,或靡集于某位大家的门下,呼群引类,或仿效某评委的书迹,以期在大赛、大奖中胜出。
这就造成了所谓的流行书风,趋时之习,自古已然。
古代几次大规模的长期的趋时书风,都导致书法艺术的僵化。
唐代的经生书,宋代的院体,明代的内阁诰敕体,清代的馆阁体,皆是趋时书风的恶果。
趋时书风的始作俑者是唐太宗,他尊崇王羲之书,并亲自作《晋书.王羲之传》,称王书“尽善尽美”,自此王书便笼罩着整个书坛。
唐玄宗喜欢丰肥,就连杨贵妃都是丰乳肥臀,导致中唐时肥俗的书法泛滥。
宋太宗爱晋人字,“以一时公卿以上之所好,遂悉钟、王”。
宋高宗初学黄庭坚字,天下翕然学黄字,后转学米芾,天下又学米字,最后学孙过庭,人又作孙字。
明成祖称沈度为“我朝王羲之”,沈字便行引天下,成为馆阁体之祖,项穆斥之为“趋时之吏手”。
清康熙帝酷爱董其昌书,乾隆临习赵子昂字,而“康雍之世,专仿香光;乾隆之代,竞讲子昂。
”可见皇帝天威的影响之巨大。
其实,趋势时的书手只懂得跟风,惟时尚是趋,毫无自己的艺术观点。
近代书者趋时之术还有一个新的特色,就是追求所谓的“展览效应”。
古代的书法多是“案头艺术”,置于桌上细细把玩,或有悬于厅堂中者,幅画不大,可供人朝夕观赏。
艺术品要“耐看”,经得起长时间考验。
从另一方面讲,这与当代盛行书法展览、“展览效应”有很大关系。
参展者要想入展,要过两道关,第一是评委关,评委要在几秒钟内决定作品是否入选;第二是观众关,观众是否愿意在作品前多站几秒钟。
为了过好这两道关,参展想尽办法去耸人心目。
书写者为了求得眼前效应,目光短浅,把书法作品的“永恒”、“真善美”都抛在脑后了。
这样的趋时之作安能不俗?我们说,“书法热”确实使中国书法这门艺术奇葩为更多的人所喜爱,但也使书法脱离开中国传统的高雅文化,沦为流行文化。
实用性、粗鄙化、拜金主义种种,腐蚀着书法艺术。
当然,我们相信中国书法事业发展的主流是要回归的,这也是中国书法史的发展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