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径运动会裁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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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径竞赛裁判规则与工作方法

田径竞赛裁判规则与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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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主管
(二)赛中 领导全体裁判员在比赛中保证竞赛规程和规则的切实执行。 1、每单元比赛开始前组织相关裁判员入场,检查各裁判组到场情况, 督促各裁判组按时进行比赛。 2、掌握比赛进程,与现场指挥保持联系,对容易发生争议和有可能出 现问题的项目及地点重点加以关注。 3、根据规则精神,对有关运动员给予警告或取消比赛资格,并将此情 况填入成绩记录卡。 4、比赛结束后,召开裁判长、主裁判会议,听取汇报,了解情况,及 时解决问题。 5、督促指导竞赛秘书组做好每日秩序册和成绩公报的编印工作。 6、及时与技术代表、技术官员、仲裁和竞赛部门的联系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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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录裁判工作方法
一、任务 1、按照规则规定,对运动员做好各项检查工作。 2、按时召集运动员到检 二、人员设置与职责 (一)人员设置 1、检录裁判长 1 2、检录主裁判 1 3、广播员 1 4、检录时间屏显操作员 1 7、检录员 若干 8、物品器材管理裁判员 1
径赛裁判长工作方法
5、对比赛中因他人影响而受损失的运动员,可令其参加另 一组比赛或下一赛次的比赛,或令该组重赛。在作出决 定前,要与总裁判长研究,再作决定。 6、比赛中有权对有不正当行为的运动员提出警告或取消其 比赛资格。给予运动员警告,应向运动员出示黄牌;取 消其比赛资格,应出示红牌。这两种处分均应填入成绩 记录卡。 7、若认为某项比赛不公允,有权宣布比赛无效,并作出在 当日或另行安排时间重新比赛的决定。但作出决定前一 定要报告总裁判长,并通过竞赛秘书组,以便统筹安排。 (三)赛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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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赛裁判长工作方法
一、任务 在赛事主管的领导下,掌握田赛项目的比赛进程,解决比 赛中出现的问题。带领田赛各项目主裁判及全体裁判员, 保证本次比赛规则和规程贯彻执行,高质量地完成裁判 工作。 二、人员设置和职责 (一)人员设置 田赛裁判长 2-3人

最全最详细的田径竞赛裁判法(总汇)

最全最详细的田径竞赛裁判法(总汇)

第二章裁判长第一节总裁判长(赛事主管)一、职责与任务在举行国内田径比赛时,可设总裁判长一职(必要时可增设若干名副总裁判长协助工作)行使赛事主管的职责。

总裁判长直接对竞事主任负责,组织领导裁判工作,负责运动会的正常进行、检查所有报到就位的工作人员,并任命必要的替补人员,有权撤换不遵守规则的工作人员,与比赛场地指挥员配合,掌握比赛进程,只安排经批准的人员留在比赛场地。

总裁判长应领导各裁判长进行工作,但不取代裁判长的工作,领导检录主管(赛前控制中心)、技术主管(场地器材组)、赛后控制中心、竞赛秘书(编排记录、成绩公告组)等单位进行工作,协调它们与各裁判组的配合。

二、工作方法赛前工作1.要熟悉规则、规程、比赛日程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和场地、器材、设备情况。

2.要熟悉裁判长、主裁判及裁判员的业务、性格、工作方法等情况,安排好他们的岗位,提出裁判员名单草案报竞赛主任批准。

3.制定裁判总体工作计划和后勤、生活、交通保障方案。

4.召开主裁判以上裁判长会,明确任务与分工,制作裁判工作流程与具体要求,建立岗位责任制。

5.召开全体裁判员会,认真学习规则、规程和大会有关文件,统一工作方法,进行思想动员,使每名裁判员都能做到秉公执法,明确工作岗位的职责,都能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和怎么做。

6.组织裁判对场地、器材和设备进行检查,通过培训熟悉器材、设备性能,掌握使用方法。

7.进行赛前联调(实习),通过联调及时调整各岗位、各工种和技术部门与裁判组之间的配合,如有必要有权调整个别人的岗位,使之能更好的发挥能力。

8.参加技术会议,宣布比赛有关规定(检录时间,起跳高度,升高计划等)并把经过技术会议讨论确定后的比赛有关规定做为大会正式文件下发,传达到各裁判组。

赛中工作每单元比赛开始前,要检查各裁判组到岗情况,督促做好准备工作,组织好裁判员入场。

比赛进行的全过程中,总裁判长均应在场。

要认真观察比赛情况,及时处理各岗位各工种和技术部门与裁判组之间的配合和新出现的不和协问题,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

田径运动会编排记录(裁判法)

田径运动会编排记录(裁判法)
(3) 参加办法:参赛资格和参赛人数的规定,每项限报的人数和每 人限报的项目。
(4) 熟悉各比赛项目的赛次安排,后继赛次的录取方法,决赛项目 录取的名次,计分方法
编排的准备工作
(5) 了解裁判员人数和水平情况
(6) 场地、器材情况:跑道直道和弯道的分道数量,栏架数量,跳 跃和投掷场地数量,
同时比赛田赛可以开设那些项目等。
(2)按一般兼项规律,将运动员可能出现的兼项尽量分别安排, 尽量加大时间间隔,如100米和跳远等。
(3)某些性质相近的项目,编排时应注意先后顺序,如先100米, 后200米,先铅球,后铁饼,先5000米,后10000米。
(4)不同组别的同一竞赛项目可衔接进行,如男女100米比赛可衔接进。 (5)中小型运动会中,短距离竞赛项目,如赛次较少,可安排在一天中结束。
• 第一组:1 10 11 20 21 30 31 • 第二组:2 9 12 19 22 29 32 • 第三组:3 8 13 18 23 28 33 38 • 第四组:4 7 14 17 24 27 34 37 • 第五组:5 6 15 16 25 26 35 36 • 每组的前四名抽签排定3,4,5,6道,后四名排1,2,7, 8道。 • 抽签排定各组比赛顺序。
• 及时公告各项竞赛成绩及名次,入选后续赛次的运动员名单及分组,分道。
排序 的情况,以及破纪录,达等级等竞赛的信息。
• 记录和编订各项创纪录的人数,各代表队的奖牌数,达等级人数和团体总分。 • 已完赛的项目,打印获奖证书。用于颁奖或按单位汇总,赛后分发到参赛单
位。
• 及时整理每天比赛成绩及各项信息,通过互联网发布成绩公告或印制成绩公
编排方法实例
(3)在第二赛次后,按规定每组按名次录取4人,再按成绩录取4人,共计录取16人,进行第三 赛次的比赛。录取的顺序和排名如下:

田径裁判法

田径裁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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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跑道与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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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标准跑道全长为400米,应由两个平行的直道和两个半径相等的弯道组成。除草地跑道外,跑道内侧应用适宜材料制成的突沿加以分界。突沿高约5厘米,宽至少5厘米。如因举行田赛项目比赛而需临时移动突沿的一部分,应用5厘米宽的白线标出原突沿位置并放置塑料锥形物或小旗,其高度至少20厘米,间隔至多4米。本条款同样适用于障碍赛跑中运动员从主跑道转向跨越水池所跑的那部分跑道。对于没有突沿的草地跑道,应用5厘米宽的线条标出跑道内沿,还应以5米间隔设置小旗。为防止运动员踩线,应将小旗放在线上,向场内倾斜,与地面成60度角。小旗规格约25X20厘米、旗杆长45厘米最为适宜。
终点时通过一架带有一个垂直缝隙的摄影机以终点摄影方法在连续运行的胶片上进行纪录的。该摄影机应放置在终点线的延长线上,胶片上必须均匀地标记出1/100秒的累进时标。应从照片上判读时间和名次,判读时将照片放置在一个保证时标垂直于判读线的专门仪器上,除非时间恰好为精确的1/100秒,否则应判读到较差的1/100秒。
6.跑道的左右倾斜度最大不得超过 1: 100,在跑进方向上的向下倾斜度不得超过1 :1000。
注:建议新建跑道应向内侧倾斜。
7、在规则第12条1(a)、(b)、(c)的比赛中,800米跑应在第一个弯道末端的抢道线之前为分道跑,允许运动员越过抢道线后离开自己的分道切入里道。抢道线应为一条弧线,宽5厘米,横跨跑道,在抢道线两端的跑道外侧各插一面标志旗,旗高至少1.50米。
(e)由国际田联技术委员会批准该系统及系统的元器件和技术特性。
(f)该系统由发令枪或经批准的发令装置启动。
(g)根据规则第160条1的规定,决定第1名的正式成绩。
注:公路跑和公路竞走比赛,正式成绩为从发令枪发出信号至运动员抵达终点线之间的时间。如一名运动员发令枪响之后通过起点钱,可将其从起跑至终点线所用时间告诉该运动员,但这个时间不能成为正式成绩。运动员通过终点的顺序应被认为时正式名次。

田径运动竞赛裁判法

田径运动竞赛裁判法
田 径 运 动 竞 赛 裁 判 法
一. 径赛项目
一、田径裁判工作系统
田径运动会裁判员队伍的组织机构是一个庞大的群体结构, 田径运动会裁判员队伍的组织机构是一个庞大的群体结构,竞赛时采用大 兵团作战,因此组织工作要严密,管理工作要严格。 兵团作战,因此组织工作要严密,管理工作要严格。
(一)技术代表
1.技术代表应与大会组委会共同保证全部技术性安排完全符合田径竞赛规则 的规定。 的规定。 赛前应对竞赛日程、报名标准和比赛器材进行审核。 2.赛前应对竞赛日程、报名标准和比赛器材进行审核。决定田赛项目的及格 标准和径赛项目的赛次与录取原则。 标准和径赛项目的赛次与录取原则。 负责审核报名。凡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有权以技术性理由不批准其报名。 3.负责审核报名。凡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有权以技术性理由不批准其报名。 赛前主持技术会议,讨论决定竞赛中的有关问题, 4.赛前主持技术会议,讨论决定竞赛中的有关问题,以及对参赛运动员进行 确认。 确认。 5.应参与全部比赛项目的分组,主持各赛次分组,抽签排定道次以及全能分 应参与全部比赛项目的分组,主持各赛次分组, 组等编排工作。 组等编排工作。 组织领导技术官员,并负责为每项比赛指派一名技术官员在比赛现场工作。 6.组织领导技术官员,并负责为每项比赛指派一名技术官员在比赛现场工作。
2.赛中工作
每单元比赛开始前,按规定时间检查各裁判组到场情况, (1) 每单元比赛开始前 , 按规定时间检查各裁判组到场情况, 督促 各裁判组准时组织比赛。 各裁判组准时组织比赛。 掌握各项竞赛进程。在竞赛中如遇特殊情况(如狂风暴雨) (2) 掌握各项竞赛进程 。在竞赛中如遇特殊情况( 如狂风暴雨) , 比 赛不能继续进行时, 赛不能继续进行时,应与技术代表和竟委会负责人共同研究停赛 或继续比赛的时间。 或继续比赛的时间。 总裁判长的席位一般设在能够全面观察比赛情况处。 (3) 总裁判长的席位一般设在能够全面观察比赛情况处 。 对有可能 发生问题的项目和地点,应亲临现场或多加注童, 发生问题的项目和地点,应亲临现场或多加注童,以便发现问题 能及时处理。 能及时处理。 根据规则解决竞赛中各种疑难问题。遇裁判员的意见不一致时, (4) 根据规则解决竞赛中各种疑难问题 。 遇裁判员的意见不一致时 , 应认真了解情况,并根据规则精神妥善解决。 应认真了解情况,并根据规则精神妥善解决。 每天比赛结束后, (5) 每天比赛结束后 , 应召集裁判长或根据需要召开有主裁判参加 的会议,及时了解当天的比赛情况及存在问题, 的会议,及时了解当天的比赛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 和应采取的措施。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会 和应采取的措施。如遇特殊情况, 研究和解决问题。 议,研究和解决问题。

田径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田径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1)技术代表应与大会组委会共同保证全部技术性安排完全符合 国际田联规则的规定。 2)技术代表应向有关组织提交竞赛日程、报名标准和比赛器材 的建议,决定田赛项目的及格标准和有关径赛项目的赛次和录 取原则。 3)他们应保证在赛前的适当时间向所有参赛的会员发送技术性 规程。 4)技术代表对举行田径比赛所有其他必要的技术性准备负有责 任。 5)他们应审核报名单,有权以技术性理由否决报名(由于非技 术性理由否决报名时,应由国际田联或相应的地区理事会作出 裁决)。 6)技术代表和其指定的委托人应负责全部竞赛的抽签。他们应 安排决赛前的赛次、及格赛和全能比赛的分组。 7)技术代表应在适当的时间提出准备情况的书面报告。并与组 织代表合作。 8)在规则第12条1(a)、(b)、(c)的比赛中,技术代表 应主持技术会议,并介绍技术官员。 9)技术代表应为比赛日程中的每项比赛指派至少一名国际技术 官员。
第一节田径竞赛裁判工作的一般概况
一、田径运动竞赛的形式
二、田径运动竞赛官员与裁判员
三、主要官员与裁判长的职责
四、田径运动竞赛裁判员的要求
五、田径运动竞赛裁判员等级
一、田径运动竞赛的形式
田径运动竞赛形式很多,根据田径竞赛的目的、任务、性质与要求,可 以组织各种不同的田径运动竞赛活动。国际比赛分为八类: (a)奥林匹克运动会田径比赛、世界田径锦标赛、世界杯田径比赛被称为 世界田径最高级别的三大田径比赛(即有国际田联单独管辖,只设田径项 目的比赛) (b)地区或区域所有国际田联会员均可以参加的洲、地区或区域性锦
田径竞赛规则与广的体育运动
项目之一,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田径 运动在世界范围内以迅猛的速度向前发展。 运动水平不断提高,纪录被不断更新,比赛 机会增多,比赛项目逐渐增加,场地器材不 断更新,所有这些无疑给现代田径竞赛运动 的发展带来了广阔的空间,同时也对田径竞 赛的组织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法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法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法§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是田径运动竞赛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裁判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竞赛的进行、运动员的比赛情绪以及运动员技术水平的发挥。

裁判员不仅是运动成绩和比赛名次的判定者,同时也是竞赛的组织者。

§因此,对裁判员的基本要求是:认真掌握比赛的规则,熟练掌握裁判方法,在裁判工作中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尽心尽力的完成裁判工作任务。

§二、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一)田径比赛通则方面1、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2、径赛项目运动员须沿跑道逆时针方向跑进。

3、径赛运动员挤撞或阻挡别人而防碍别人走或跑进时,应取消其该项比赛资格。

4、如果一名运动员参加一个径赛项目,又参加一个田赛项目,或者参加一个以上的田赛项目,而这些项目又同时举行比赛时,有关主裁判可以允许运动员只在某一轮次(高度项目以一个高度为一个轮次,一个高度有3次试跳机会;远度项目以所有运动员按顺序试跳或试掷完一次为一个轮次。

)的比赛中以不同于赛前抽签确定的顺序先进行试跳(试掷)一次。

回来后已错过的试跳(试掷)顺序一律不补。

5、判定名次和成绩相等判定名次的方法。

径赛项目中,判定运动员到达终点的名次顺序,是以运动员躯干的任何部分到达终点线内沿的垂直面的先后为准。

以决赛的成绩作为个人的最高成绩,而不以预、次、复赛的成绩判定最后名次。

田赛项目中,远度项目以比赛的六次试跳或试掷中最好的一次成绩作为个人的最好成绩,包括第一名成绩相等决定名次赛时的成绩,然后以各运动员的最高成绩排列名次。

高度项目以每名运动员最好一次试跳成绩,包括第一名成绩相等决定名次赛时的成绩,作为最后决定成绩。

如遇两人或两人以上成绩相等,应按下列规定处理:1)在径赛的预、次、复赛中,按成绩录取最后名次时,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成绩相等,如对下一赛次或决赛人数没有影响,则成绩相等的运动员都应录取;如有影响,则应抽签决定进入下一赛次的人选。

田径规则与裁判法要点解析

田径规则与裁判法要点解析

三、总裁判长赛前组织的有关会议
(一)主裁判会议
总裁判长应讲的主要内容:1、运动会特点介 绍;2、运动会报名情况通报;3、裁判队伍的组成 及分组;4、编排特点;5、主裁判的分工与职责;6、
裁判方法及要求;7、明确规则及规程要求;8、实
习要求;9、场地器材检查要求;10、裁判进出场及
纪律要求;11、各裁判组和技术官员的协调与配合
二、国际国内大型田径比赛官员、裁 判工作人员的设置
(一)国际国内大型田径比赛 1、官员设置
组织代表;技术代表;医务代表;国际技术
官员;国际竞走裁判员;国际公路赛丈量员;国
际发令员;国际终点摄像裁判员;仲裁组。
2、工作人员设置
(1)行政管理官员:竞赛主任;赛事主管; 技术主管;赛场展示主管。 (2)裁判人员设置 ① 裁判长:径赛裁判长、田赛裁判长、全 能裁判长、外场裁判长、 检录裁判长 ② 裁判员:若干 ③其他工作人员:若干
F、县级及县级以下田径比赛
径赛
男子组: 短距离跑:100米、200米、400米 中距离跑:800米、1500米、3000米 长距离跑:5000米、10000米 障碍跑:3000米 马拉松:42195米 跨栏跑:110米(1.067米) 400米(0.94) 接力跑:4×100米、4×400米
女子组:
标枪: 男800g
铁饼: 男2kg
女600g
女1.5kg
链球: 男7.26kg 女4kg
年龄分组: A、成年男子组和成年女子组 凡在比赛当年12月31日满20岁者都 可以参加比赛。
B、青年男子组和青年女子组
凡在比赛当年12月31日满18岁者都 可以参加比赛。
C、少年男子组和少年女子组
凡在比赛当年12月31日满16岁者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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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径比赛裁判法径赛:一、检录检录处裁判员的任务是完成全部比赛项目的赛前检录工作。

(一)工作职责:一般比赛时,由检录员按比赛分组分跑道的顺序点名,并排好运动员的队列;4X100米接力比赛时,应先后带各棒运动员入场,除将第一棒运动员带到起点外,还要将二、三、四棒运动员交各接力区检查员处。

二,起点起点裁判工作是关系到各径赛项目能否顺利进行的最重要环节,其主要任务就是根据田径竞赛规则的规定和运动会的比赛日程,组织各径赛运动员合理的,机会均等的起跑,准时开始比赛。

(一)人员设置及工作职责1,发令员(执行发令,有权对起跑犯规运动员提出警告或取消比赛资格)2,召回发令员(1)协助发令员检查参赛运动员起跑时是否符合规则规定(2)如遇有运动员起跑时犯规跑出,应立即鸣枪召回,并向发令员说明该运动员犯规情况。

判罚起跑犯规时,以发令员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3)发令员未鸣枪时,如发现运动员犯规,不能鸣枪召回,可用声音召回。

3,助理发令员(1)从引导处接受参赛运动员,根据检录表,安排运动员上道,并核对运动员的组次,道次,号码,当采用终点摄影计时时,还应检查小号码。

(2)起跑时,组织运动员在起跑线后3米的地方排好,并向发令员示意准备就绪。

(3)检查运动员“各就位”“预备”动作是否正确;如不符合规则要求,应立即纠正,如符合要求,应立即向发令员举手示意。

(4)为接力跑第一棒运动员分发接力棒。

(5)记录犯规运动员,填写起跑犯规情况登记表。

(6)有接力项目时,助理发令员准备接力棒。

三,计时计时裁判的主要任务是准确的计取径赛运动员的比赛时间,确定比赛成绩,在长跑比赛中协助终点裁判组作好记圈工作。

(一)计时员的工作位置1,计第1道的裁判员坐在最上面的台阶,计第6道的裁判员坐在最下面的台阶。

(二)赛中工作计时裁判长:1,按规定时间带领计时员入场,按顺序就坐。

2,检查秒表,接收并审核终点成绩记录表,无误后分发给各组计时员。

3,各项比赛开始前3分钟,向计时员宣读本单元的比赛项目及顺序。

4,当听到比赛即将开始的铃声或其他信号时,提示计时员“回表”并用简练语言(如“上道”,“举枪”等)提示计时员注意。

5,每项比赛开始前或更换项目后,应立即提示起点烟屏位置6,比赛中,若计时员秒表或计时出现故障时,应立即指示后备计时员替补。

7,每项比赛后迅速收齐成绩记录表,核对后交于终点记录组。

8,计时长计取每组第一名的成绩,破记录时,及时检查秒表,同时请径赛裁判长和总裁判审核签字(不能回表)。

计时员:1,回表当听到主裁判“回表”口令提示后,及时回表,并立即注意起点,辨认所计道次运动员特征。

2,开表当听到“上道”提示后,注意起点发令员动作,听到“举枪”提示后,立即将秒表置于腰腹部稳定,注意力集中,做好开表准备,当看到枪烟或闪光后立即开表。

3,查表开表后先看秒表走动是否正常(如发生故障立即报告主裁判)并再次查看本计时道内运动员特征,号码,邻近运动员相对位置变化。

4,停表当运动员离终点25米时,计时员眼睛的主光仍继续看运动员,余光看终点线,离终点10米时,眼睛主光看终点线,余光看运动员;当所计运动员的躯干任何部分触及终点线后沿垂直面瞬间时停表。

此时目光继续跟踪观察本道次运动员的号码特征是否与成绩记录卡上的号码相同。

5,读表将秒表放置胸前,按时,分,秒的顺序仔细观看,如破记录,应立即报告计时主裁判。

6,记录每一名计时员所计成绩按1 %秒填在分表栏中(注意书写格式)3人取中间成绩。

(2人取慢)7,传递计时员填好成绩卡后迅速往下传于计时长,待其审核无误(无破记录,无较大差异)后,听其“回表”提示,进行下一组次计时。

特殊情况:如遇运动员“串道”,则先抵达的运动员应由本道次计时员记,后到者由空道计时员记,最后按运动员号码调整计时表并将此情况填在卡片相应备注栏里。

不分道跑的径赛项目一般采用“人盯人”的计时,记圈方法,每名计时员分工负责1~2名运动员的计时,记圈,记名次,并兼报脱圈工作。

当所负责的运动员脱圈后,计时员应立即站到终点处,及时给脱圈运动员报圈。

四终点终点裁判员的任务是,准确,迅速地判定各项径赛运动员到达终点的名次,并担任中,长距离跑比赛的记圈工作。

(一)工作职责主裁判:1,领导终点裁判员判定径赛运动员到达终点的名次。

如遇到裁判员判定名次不一致时,主裁判可做出裁决。

如遇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径赛裁判长。

2,负责终点裁判员的分工,明确每名裁判员的职责。

3,与计时裁判组共同研究协调配合问题,并领导裁判员完成中长距离的记圈工作4,每组比赛结束后收齐名次报告表,审核后交与终点记录处。

裁判员:1,准确、迅速地判定自己所认看的运动员名次。

通常每人主看一个名次,兼看一个名次。

2,如遇名次判定不清时,应及时、实事求是地向主裁判报告。

3,担任中长距离的记圈工作。

终点记录员1,认真检查收到的径赛运动员检录表,核实组别,运动员号码和道次。

2,认真核实计时员、终点裁判员的成绩、名次记录表,当发现运动员的成绩与名次不符时,应及时向终点裁判长和径赛裁判长报告。

(二)赛中工作分道跑项目的裁判方法采用按名次分工法(每名裁判员主看一个名次,同时兼看一个与主看名次相邻的名次)部分分道跑项目的裁判方法按道次分工“人盯人到底”(每名裁判员只看一个道次的运动员名次。

当运动员上道时,立即核实号码,牢记其特征,注意跑进过程中的名次变化,如4*400米,800米)不分道跑项目的裁判方法担任总记圈和报圈工作(五)工作重点和难点主要是要解决好在实际工作中易出现的错判名次,错记圈数的问题短距离比赛项目的名次判别1,在每项比赛前,核实终点主裁判宣读的检录内容,将运动员的组别、项目、赛次、组次分别填入“终点名次报告表”中。

2,运动员上道后,看清参赛运动员的道次、号码、服装、体形、发型等特征,以便辨别。

3,运动员出发后,采用“点、面、线”相结合的方法判定名次。

“点”是指各运动员的服装、体型等特征;“面”是指各道运动员跑进相对位置的变化;“线”指终点线后沿垂直面。

重点抓住面和线的关系!当运动员距终点30米左右时,重点观察其前后差距,所在道次名次的大致情况,当距离终点10米时,观察运动员名次。

当跑进5米线区时,扩大视野,注意力高度集中,采用“盯线视点”的方法,最后以运动员的躯干触及终点线后沿垂直面的顺序确定到达终点的名次4,当认看的运动员撞线后,应首先准确认定其所在道次,再辨认号码,再填“名次报告表”四检查(一)工作职责1,按主裁判分配的位置和区域负责检查工作。

2,发现犯规情况,应立即记录犯规运动员号码,准确标明犯规地点,迅速通知检查主裁判及时填写检查报告表。

3,4*100米接力比赛时,负责第2、3、4棒运动员上道。

(三)赛前工作裁判员:1,在主裁判的领导下学习有关规则,规程2,现场实习,统一裁判方法。

区分犯规是主动还是被动,有意还是无意,有利还是无利,是否影响了他人。

3,熟悉工作位置,换位路线,旗示及表格的填写方法。

4,在跨栏项目中,及时检查栏位,栏高,即将比赛信号发出时,检查主裁判向径赛裁判长报告准备就绪。

旗示的联络方法:1,检查主裁与裁判员之间的旗示预备旗示:主裁判将绿旗直臂侧平举。

询问旗示:主裁判将绿旗直臂侧平举经体前屈臂举直头上不动,检查员面向主裁判也将黄旗上举,表示准备就绪。

犯规旗示:检查员将黄旗上举左右摆动。

换位旗示:主裁判将绿旗上举左右摆动。

集合旗示:主裁判将绿旗上举在头顶上画圈。

准备就绪旗示:检查员面向主裁判将黄旗由直臂侧平举经体前屈臂举在头顶不动,待主裁判,旗放下时,再快速放下至体侧。

2,检查主裁与终点主裁,径赛裁判长的联络旗示准备就绪旗示:检查主裁先举预备旗后经体前屈臂将旗举至胸前,面对终点主裁,表示就绪。

犯规旗示:面对径赛裁判长将旗在体前左右摆动,提示该组有犯规情况。

田赛(一)、成绩认定1、田赛远度项目:跳远、三级跳、铅球、垒球项目比赛以6次试跳或试掷中最好的l次成绩作为个人的最高成绩(包括第l名成绩相等决定名次赛时的成绩),然后以各运动员的最高成绩排列名次。

田赛远度项目中,如成绩相等,应以其次优成绩判定名次。

如次优成绩仍相等,则以第三较优成绩判定,余类推。

如仍相等,并涉及第l名者,则令成绩相等的运动员,按原比赛顺序,进行新的一轮试跳(掷)直到决出名次为止。

2、.田赛高度项目:跳高项目比赛以每名运动员最后试跳成功的高度(包括第l名成绩相等决定名次赛的成绩)作为最后决定成绩,然后排列名次。

田赛高度项目成绩相等时采用如下方法处理:(l)在出现成绩相等的高度中,试跳次数较少者名次列前。

(2)如成绩仍然相等,在包括最后跳过的高度在内的全赛中,试跳失败次数较少者名次列前。

(3)如成绩仍然相等并涉及第l名时,则令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在其共同失败的高度上或在失败高度中的最低高度上(在免跳情况下),每人再试跳l次。

如仍不能判定则横杆应升高或降低,跳高为2厘米,撑竿跳高为5厘米。

他们应在每个高度上试跳l次,直到决出名次为止。

决定名次的试跳,有关运动员必须参加。

涉及其他名次时,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名次并列。

(二)田赛主要规则1、田赛远度项目试跳(掷)次数及顺序: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如超过8人,每人可试跳(掷)3次,有效试跳(掷)成绩最好的前8名运动员可再试跳(掷)3次。

倘第8名出现成绩相等,则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均可再试跳(掷)3次。

如果只有8人或不足8人参赛,则每人均可试(掷)6次。

后3轮和最后1轮比赛前均需根据前面的成绩优劣进行倒排序。

2、有关跳高的一些规定:(1)、在任何高度上,只要连续3次试跳失败,即失去继续比赛的资格。

(2)、运动员可以在事先宣布的横杆升高计划中的任一高度上开始起跳,也可在以后任一高度上决定是否免跳。

(3)提升计划:高度项目比赛中每轮横杆提升的幅度不得少于2厘米,横杆升高的幅度不得增大。

当比赛中只剩下l名运动员,并且他己获得该项比赛冠军时,应征求该运动员意见,然后确定横杆提升的幅度。

3、跳高项目犯规情况判定:(1)双脚起跳;(2)试跳后由于运动员在试跳时的动作致使横杆未能留在横杆托上;(3)在越过横杆之前,身体任何部分触及立拄之间、横杆延长线垂直面以外的地面或落地区者。

运动员在试跳中,倘一脚触及落地区,而裁判员认为其并未从中获得利益,则不应判为试跳失败。

4、在跳远比赛中,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则判为试跳失败:(1)、在未做起跳的助跑或在跳跃动作中,运动员身体的任何部分触及起跳线以前的地面;(2)、从起跳板两端之外起跳,无论是否超过起跳线的延长线;(3)、在落地过程中触及落地区外地面,而区外触点较区内最近触点离起跳线近者;(4)、触及起跳线和落地区之间的地面;(5)、完成试跳后,向后走出落地区;注:下列情况不为犯规:运动员在任意位置跑出助跑道白色标志线不算犯规;如果运动员的脚或鞋的一部分触及起跳板两端以外起跳线后面的地面,不算犯规;如果运动员在落地过程中其身体的任何部分触及了落地区以外的地面,不算犯规,除非第一触地点同本款(3)的情况;如果运动员以正确方式离开落地区后,再向后穿过落地区,不算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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