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办理指南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doc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有特殊原因的,可以在开业登记前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合同、章程批准之前,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
预先单独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经核准后,保留期为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审批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报送审批;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当向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证件:(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书面证明;(3)代表或受托代理机构及受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企业法人资格证明及受托资格证明;(4)全体投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
外商投资企业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时,应当由企业组建负责人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企业组建负责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外商独资企业除外);投资者所在国(地区)主管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书面证明;代表或受托代理机构及受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企业法人资格证明及受托资格证明。
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自受理企业提交的全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
核准的,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驳回的,发给《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实施办法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实施办法一、行政许可事项及编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A08)二、行政许可内容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三、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1988年6月3日国务院令第1号发布,自1988年7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24日国务院令第156号颁布,根据2005年12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三)《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1991年5月6日国务院批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7号发布,自1991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四、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本许可事项无数量限制,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
五、行政许可条件申请设立企业,均有权依法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申请。
六、申请材料(一)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4、特殊的申请名称,名称登记机关可以要求投资人提交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二)注意事项:1、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特别规定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仅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而非实质审查。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以及以其他欺骗手段申请或者骗取登记注册的,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申请材料要求:(1)材料齐全: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照企业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公布的要求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一、需要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名称的范围:1、不带行政区划的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名称变更核准;2、中间带(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名称变更核准二、不带行政区划及中间带(中国)企业名称的要求:1、不带行政区划的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五千万人民币以上;2、中间带(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以上;外商独资企业或外方控股企业;使用外方出资企业字号3、不带行政区划不带行业特点的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一亿人民币以上;三、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签字、盖章;内含指定委托书);文件范本请发邮箱索取;(2)投资人(股东)的资格证明(自然人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若为外文,应附加盖翻译公司公章的中文翻译件四、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提交材料规范(1)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注册地工商局出具、注册地工商局盖章);文件范本请发邮箱索取;(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企业盖章);(3)投资人(股东)的资格证明(自然人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五、特别代理名称核准后的变更,如股东变更,注册地址变更,出资比例变更。
六、委托北京永不落幕国际办理的优势:免去了企业往返北京的费用、一般名称变更当天核准、特殊名称三至五个工作日核准、名称核准后再收费(价格祥议);网上申请要一周左右,外资两天左右。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1999年12月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3号公布2004年6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0号修订)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完善企业名称的登记管理,保护企业名称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部分: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名称业务操作指引

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名称业务操作指引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业务包含以下四项业务:名称自主申报业务(包含新设立企业名称申报和已设立企业名称变更)、名称预先核准业务(新设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已设企业)、已预先核准名称调整延期、已预先核准名称注销。
请根据需要选择办理。
1名称自主申报(新设企业)操作说明该业务类型可以办理新设冠“东莞”、“东莞市”的内资有限公司名称申请且不需要业务审批流程,可直接进入设立登记业务。
打开“业务办理”页面,点击“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进入名称自主申报系统。
名称自主申报的填报分为以下三步,名称查重、填写申报资料、生成文书材料:首先阅读名称自主申报办理须知,阅读完成后点击按钮【我已阅读并同意上述内容】。
选项新设立企业名称申报。
根据界面提示填写名称的行政区划、字号(商号)、行业描述、组织形式。
系统根据填写的信息组合成企业名称,选择需要的名字,后点击【提交名称查询比对】。
填写企业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住所(经营场所)。
一、投资人信息填写填写企业投资人信息,不同企业类型对投资人信息填写要求不一样。
投资人心主要填写:投资人名称、投资人类型、投资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①投资人类型:自然人和非自然人。
②投资人证件类型:根据申请人选择的投资人类型提供不同的证件类型选项。
③证件号码:申请人选择投资人号码需符合校验规则,真实有效。
投资人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注:①申请人申报的名称中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其填写的投资人不得超过50人。
②申请人填写的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的,需注意“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③申请人填写的投资人为一个非自然人的,需注意“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名称自主申报基本填写完成后阅读页面显示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承诺书》,申请人必须阅读知悉后对申报名称的使用作出承诺。
根据界面提示选择“我同意”和“我不同意”两个按键。
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注意事项(精)

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一、名称的构成名称一般由四部分依次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或者字号 +行政区划+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1、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域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2、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法人,可以将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①控股企业的名称不含行政区划,并使用其字号的;②使用外国 (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 字样。
3、根据现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企业名称,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可以不冠以所在地行政区划名名称:①全国性公司;②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③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④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⑤外商投资企业;⑥国家工商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二、字号: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 2个以上汉字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三、行业:1、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
企业名称中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
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不同大类的,应当选择主要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名称中的行业。
2、企业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行业的, 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 5个以上大类(2 企业注册资本 (或注册资金 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3 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
3、企业为反映其经营特点,可以在名称中的字号之后使用国家 (地区名称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
上述地名不视为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
如:深圳***四川火锅有限公司、深圳 ***韩国烧烤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网上申请的步骤和流程详解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网上申请的步骤和流程详解在中国开展企业经营活动时,企业名称的预先核准是必不可少的一项程序。
为了方便企业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我国推出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网上申请的服务。
本文将详细介绍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网上申请的步骤和流程,以帮助申请人顺利完成该项手续。
一、登录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网上申请平台企业申请人首先需打开浏览器,在地址栏中输入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网上申请官方网址。
然后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网上申请平台。
二、注册/登录账号如果是第一次使用该平台,申请人需要先进行注册。
点击“注册”按钮,根据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并设置登录密码。
如果已经注册过账号,可直接输入已注册的手机号/邮箱和密码登录。
三、选择申请事项登录成功后,用户会看到主页上展示的各类申请事项。
根据实际需求,选择“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事项,并点击进入相应的申请页面。
四、填写申请信息进入申请页面后,申请人需要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包括企业类型、所在地、营业期限等,最重要的是填写企业名称。
在填写企业名称时,需注意以下几点:1.企业名称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涉及违法违规内容;2.企业名称不能与已注册的企业名称雷同,以免引起混淆;3.企业名称要简明扼要,便于公众识别和记忆;4.企业名称中的字词不能违背社会公德和良好风尚。
五、上传相关证件在填写完申请信息后,申请人需要根据要求上传相关证件。
例如,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人,需要上传身份证明、住所证明、股东会决议等材料。
确保上传的证件清晰可见、准确无误。
六、确认并提交申请在填写信息和上传证件无误后,申请人需要仔细核对所填写的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系统将会自动生成相应的申请号,并提示申请人等待审核结果。
七、等待审核结果提交申请后,申请人需要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一般来说,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审核时间较短,通常为3个工作日内,但在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延长。
申请人可通过网上申请平台查询审核进度,以便及时了解审核结果。
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电话

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电话篇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办理指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办理指南事项名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权力编码:JS-XK-0102事项性质:√□ 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相关联行政服务适用的申请主体: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的名称受理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00~4:30咨询电话:、、、、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法定实施主体名称: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实际实施主体名称: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任科室:注册登记科是否收费:□ 不收费(收费依据请详阅附录A)√□ 收费:项目1:注册登记费费用:100元时间: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时本办理指南所援引的主要依据:(详细条款内容请详阅附录A)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 2、《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3、《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事项审批的条件:申报本部门审批前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应1: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应2: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事项审批的必要条件应3: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字组成;应4: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应5:企业名称中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
应6: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不应1: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应2: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不应3: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应是行业的限定语。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流程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流程
1.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前准备工作
2.到工商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根据企业类型的不同,注册登记的具体流程也有所差异。
下面将介绍
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流程。
(1)名称预先核准:根据公司名称管理规定,在注册有限责任公司
之前,首先需要将公司名称提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核准。
核准公司
名称需要提交公司的英文、中文全称、拟用名称的字样及商品、服务项目
等信息。
(3)办理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公司设立登记后,会向
企业颁发《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是企业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证明,具有法定的身份和证明作用。
(1)名称核准:个体工商户注册前需要进行名称核准。
在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网站上进行在线核准,填写工商执照名称核准申请表并上传相关
附件。
核准通过后,会获得核准通知书。
(3)领取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完成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向个体
工商户颁发《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凭借营业执照可以依法进行经营活动。
3.注册登记完成后的后续手续
注册登记完成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还需要办理一些相关的后续手续,如税务登记、社会保险登记、银行开户等。
根据需要,还需要及时更新变
更相关信息,并按时履行年检、申报纳税等义务。
总结起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流程大致包括准备工作、工商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以及办理后续手续。
具体流程应根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不同类型和地区政策规定来执行。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都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注册登记手续办理,以合法合规的方式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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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理指南所援引的依据
设定审批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七条
事项审批的条件和程序的依据
1:《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2:《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3:《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收费的依据、项目、标准和缴费方式
1:《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414号)附件
附录B
申请书法定格式文本和填表示例
申请书法定格式文本(可登陆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下载)
附件二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附件二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所有内资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项目调整、名称延期申请等。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人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
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提供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
4、“企业类型”栏应根据以下具体类型选择勾选: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5、“经营范围”栏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相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应参照《国民经
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6、申请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对已核准企业名称项目进行调整或延长有效期限的,申请
人为全体投资人。
其中,自然人投资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的加盖公章。
7、在原核准名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对已核准名称项目进行调整,并在“拟调整项目”栏
勾选需要调整的项目。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
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企业名称
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延期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
申请延期。
9、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应在粘贴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上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
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10、“投资人”项及“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
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