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后3种情况购房合同可以解除
情势变更撤销购房合同

一、引言在现实生活中,购房合同作为买卖双方达成购房协议的重要法律文件,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着明确的约定。
然而,由于各种不可预见的原因,合同签订后可能会出现情势变更,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本文旨在探讨情势变更撤销购房合同的法律依据、具体情形及处理方法。
二、情势变更的概念及法律依据1. 情势变更的概念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因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原因,导致合同订立时所赖以存在的基础条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履行合同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
2. 情势变更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情势变更撤销购房合同的具体情形1. 房地产市场波动房地产市场波动可能导致房价上涨或下跌,使得购房合同签订时的价格与实际成交价格存在较大差异,严重影响购房者的利益。
2. 政策调整国家政策调整,如限购、限贷等,可能导致购房合同无法履行。
3. 房地产开发商违约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或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导致购房者无法按合同约定入住。
4. 自然灾害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可能导致房屋损毁,无法继续居住。
5. 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购房合同无法履行。
四、情势变更撤销购房合同的处理方法1. 协商解决当事人可就情势变更进行协商,重新约定合同内容,以实现合同目的。
2. 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裁决,以确定是否撤销购房合同。
3. 请求解除合同在符合情势变更的条件下,当事人可请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结论情势变更作为合同法中的重要制度,对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购房合同中,如出现情势变更,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协商、请求裁决或解除合同等方式进行处理。
因购房限购合同解决办法

一、合同解除1. 若购房合同在限购政策出台前签订,限购政策可以被视为不可抗力因素。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因此,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返还订金或本金,各自承担己方的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 若购房合同在限购政策出台后签订,合同双方明知故犯,则合同无效。
此时,提供虚假材料的合同方将面临行政法规的处罚。
对于这种情况,合同双方应协商解除合同,并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调整购房计划1. 若购房者有购房需求,但限购政策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可以考虑调整购房计划。
例如,先卖掉现有房产,成为无房家庭,再根据限购政策购买新房产。
2. 若购房者有足够的资金,可以考虑将房产赠与父母,使其成为购房主体。
但需注意,父母是否具备购房资格,以及赠与房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过户费用等问题。
三、法律途径1. 若购房者与卖方在合同解除方面存在争议,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本金。
2. 若购房者认为卖方存在欺诈、隐瞒等违法行为,可向相关行政机关投诉,要求查处。
四、协商解决1. 在限购政策出台后,购房者与卖方可以协商调整合同内容,例如,将部分房款转为定金,待限购政策放宽后再继续履行合同。
2. 协商过程中,双方应保持诚信,尊重对方权益,力求达成一致意见。
总之,面对购房限购政策导致的合同履行受阻,购房者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办法。
在处理过程中,要遵循法律法规,保持诚信,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政府也应关注限购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适时调整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购房签订合同遇到限购咋办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限购政策成为了调控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购房过程中,签订合同后遇到限购政策,让许多购房者陷入了困境。
那么,面对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一、了解限购政策首先,购房者需要了解限购政策的详细内容,包括限购范围、限购对象、限购条件等。
这样,才能判断限购政策对自己是否产生影响,以及影响程度。
二、分析合同条款在了解限购政策的基础上,购房者需要仔细分析购房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违约责任、合同解除等方面的内容。
如果合同中有关于限购政策的约定,应按照合同规定处理。
三、协商解决1. 如果限购政策出台前已签订合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卖方应返还订金或本金,各自承担己方的损失,不承担违约责任。
2. 如果限购政策出台后签订合同,但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如果卖方知情,则卖方应返还订金或本金;如果卖方不知情,则买方可能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赔偿责任。
3. 如果限购政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可协商调整合同内容,如降低房价、延期交房等。
四、寻求法律途径如果协商不成,购房者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五、关注政策动态购房者应密切关注限购政策的动态,以便及时调整购房策略。
同时,了解相关政策法规,确保自身权益。
总之,购房签订合同遇到限购政策,购房者应保持冷静,依法维权。
通过了解政策、分析合同、协商解决、寻求法律途径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关注政策动态,调整购房策略,确保顺利购房。
购房按揭合同解除条件

购房按揭合同解除条件
一、违约情况
如果购房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或者违反了其他合同条款,银行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并解除合同。
此时,购房者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房屋质量问题
如果购房者发现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如结构问题或安全隐患等,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修复。
若开发商无法修复或拒不修复,购房者可以选择解除合同。
三、不可抗力因素
当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导致购房者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但需注意,不可抗力因素必须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四、政策变化
由于政策调整导致购房者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如限购政策的出台,购房者可以与银行协商解除合同。
在此情况下,购房者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说明原因。
五、其他约定事项
除了上述情况外,双方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其他解除条件。
例如,如果购房者在贷款期间失业或丧失劳动能力,无法按时还款,可以与银行协商解除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解除购房按揭合同是一个严肃的法律行为,涉及到购房者和银行的权益。
因此,在解除合同前,双方应充分沟通并达成共识。
同时,购房者还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七种情形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七种情形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七种情形
1. 无法履行合同义务
当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时,另一方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例如,卖方
无法交付合同规定的房屋,或买方无法支付合同规定的购房款。
2. 签订前合同缺陷
如果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发现合同存在重大缺陷或误导性陈述,导致合同无法正常执行,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
3. 卖方严重违约
卖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严重违约,如恶意拖延交房、转让房屋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买
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4. 买方严重违约
买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严重违约,如拒绝支付购房款、违反合同约定的使用目的等行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5. 依法解除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可能因为特定的法定情形而被解除。
例如,
政府征收、强制拆迁等情况下,合同可以解除。
6. 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当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变故,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房屋买
卖合同。
在协商解除时,双方需要明确解除的具体事项,并达成一致意见。
7. 法院判决解除合同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出现合同争议导致无法履行,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解
除房屋买卖合同。
这时,法院会根据合同条款、相关证据以及双方陈述来作出判断。
总之,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七种情形包括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签订前合同缺陷、卖方
严重违约、买方严重违约、依法解除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以及法院判决解除合同。
同时,在解除合同时,双方应当注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浅论限购令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影响

浅论限购令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影响[摘要]随着国家对楼市的调控,各地纷纷出台限购令,由此产生了一些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从限购令的法律属性来讲,它应当是政府的政策,而不是属于法律法规。
因限购令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不能认定合同无效。
限购令的出台实施不属于不可抗力,而应当认定为情势变更,因限购令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出现履行障碍,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关键词]限购令;法律属性;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情势变更限购是政府对楼市进行调控的一项重要措施,通常,我们把中央和地方政府出台的这种限制一般公民购买商品房的措施和具体规定都称之为限购令。
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的“国十条实施细则”中率先明确提出,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证。
这是全国首次提出的家庭购房套数“限购令”。
而9月29日国务院出台“国五条”掀起二次调控后,上海、广州、深圳、天津、大连、南京、杭州、宁波、温州、苏州、厦门、三亚、海口、福州、兰州等15个城市也纷纷推出限购政策。
而各地楼市限购政策难抑楼市反弹趋势,住建部强调热点地市限购令将加强,限购政策到期的海口、福州、厦门、温州等四个城市明确将继续执行,而部分无明确政策时效的城市则表示暂无取消限购政策的时间表。
房产限购有时难免伤及无辜。
但要在GDP和民生的夹缝中趋利避害,实属不易。
地方版楼市新政最近陆续出台。
限购令标志着楼市新政进入了数量调节阶段。
地产大腕纷纷惊呼,楼市的寒冬即将来到。
原因很简单,任由房地产泡沫膨胀发酵,无异于饮鸩止渴。
短期内刺穿泡沫,则不免带来阵痛。
[1]限购令是有效抑制房产投机和空置的一把利剑,成为第三轮调控的重要法宝,在全国一二线城市遍地开花,被称为“最严厉楼市调控措施”的“限购令”成为打击投机性和投资性购房的最有效工具之一。
经济困难可以解除购房合同

近年来,随着房价的持续上涨,许多家庭为了实现购房梦想,不惜倾家荡产。
然而,在购房过程中,有些家庭可能会遇到经济困难,无力继续履行购房合同。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能否解除购房合同呢?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这一问题。
一、购房合同解除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经济困难解除购房合同的条件1. 实质性困难:购房家庭在签订购房合同后,由于家庭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家庭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无力继续履行购房合同。
2. 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由于经济困难,购房家庭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3. 通知对方:购房家庭在得知经济困难后,应及时通知对方,表明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4. 协商解决:购房家庭与开发商应就合同解除事宜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5. 提供证据:购房家庭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经济困难,如收入证明、债务证明等。
三、解除购房合同的程序1. 购房家庭向开发商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2. 开发商收到通知后,应在合理期限内给予答复。
3. 双方就合同解除事宜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4. 双方签订解除合同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5. 双方办理相关手续,如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等。
四、法律风险提示1. 购房家庭在解除购房合同时,应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以证明其经济困难。
2. 在与开发商协商解除合同时,应明确合同解除后的相关事宜,如购房款退还、违约责任等。
3. 若协商不成,购房家庭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之,在经济困难的情况下,购房家庭可以依法解除购房合同。
签订购房合同后限购无资格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购房合同的有效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只要合同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后,限购政策的出台并不会直接影响合同的有效性。
然而,限购政策导致购房者失去购房资格,可能会引发一系列问题。
以下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1. 合同履行问题如果购房者失去购房资格,合同就无法履行。
此时,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定金或首付款,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2. 限购政策的效力问题限购政策作为政府行为,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但是,限购政策并非法律、行政法规,不能成为合同无效的事由。
因此,在购房者失去购房资格的情况下,合同仍然有效,开发商不能以限购政策为由拒绝履行合同。
3. 房屋强制执行问题如果购房者因限购政策失去购房资格,开发商将房屋抵押给银行,银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购房者作为案外人有权提出异议。
根据最高法院的相关案例,限购政策不能成为排除强制执行的理由。
因此,购房者可能面临房屋被强制执行的风险。
4. 限购政策的适用范围限购政策的适用范围通常分为两种情况:一是针对所有购房者,二是针对特定群体。
在第一种情况下,购房者失去购房资格,合同无法履行,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或首付款。
在第二种情况下,如果购房者属于特定群体,且在签订合同时符合购房条件,开发商不能以限购政策为由拒绝履行合同。
总之,在签订购房合同后限购无资格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方面,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或首付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另一方面,购房者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房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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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房地产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限购后3种情况购房合同可以解除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通过《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首次就近年来出现的涉“限购令”商品房买卖纠纷、涉“保障性住房”买卖纠纷、“小产权房”买卖纠纷等新案件的审理进行规范。
尤其在涉“保障性住房”买卖纠纷中,分别对经济适用房买卖纠纷、限价商品房买卖纠纷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买卖纠纷案件的审理做出了指导。
意见规定,在预约购房情况下,未订立认购协议、预购协议及意向书等的,拟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退回认购金、订购金、诚意金等;订立了认购协议、预购协议及意向书等,则应当根据认购协议内容、认购金数额、约定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等区别对待。
同时规定,认购协议、预购协议及意向书等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时,开发商可以拒绝与拟购房人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认购协议、预购协议及意向书等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在收取的认购金、订购金、诚意金等为认购协议、预购协议及意向书等中约定的购房款数额时,认购协议、预购协议及意向书等认定为是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若开发商仅收取了少量认购金、订购金、诚意金等,开发商应当继续履行,因开发商原因不能继续履行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正式合同订立后,合同有继续履行可能的,要求解除合同的诉求一般不予支持,但有3种情况例外,即:双方约定、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未经备案登记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认购书内容不明确容易引发购房合同纠纷近日,网友李女士咨询:买房子前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认购协议,开发商要求交纳1万元的定金!协议上说,如果不买这个房子了,不交首付了,这个钱就不退还了,开发商还能把房子卖给别人!李女士很是不解,房子不买了,这个钱我就不能拿回来了吗?有的购房者认为房屋认购书只是确定购买意向,而非正式的购房合同,经常草率地在认购书上签了字,结果让自己陷入了购房上的被动。
买房必须要签认购书吗?认购书有没有法律效力?如果签应注意什么?缴纳的定金可以退吗?这是很多网友不解的。
就此,记者采访了有关法律人士。
未必非签认购书山东铭丰律师事务所周艳律师称,目前法律法规中对房屋认购书没有特别的说明,也没有买房前必须签订认购书的法律规定。
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说,房屋认购书属于合同要约的范畴,而非房屋买卖合同。
可以说,签订认购书并非买房过程中的必经程序。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只要商品房取得了预(销)售许可证,购房者就可以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因此,建议购房者最好直接与开发商签订正式买房合同。
认购书有法律效力认购书究竟属于什么性质的文件?应该具备哪些内容?是否有法律效力?依据现行的《武汉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本规定,认购书必须包含以下三项内容:将来要签订的《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全部内容;当事人做出的在将来某个条件具备时签订购房合同的承诺;如在某个条件具备时不签订购房合同,“认购书”的当事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然而,时下开发商出具的认购书多数仅有后两项,对“将来要签订的购房合同所有内容”一项却鲜有涉及。
此外,认购书中涉及的预付款项也应表述为“订金”,而绝非需要履行购房合同所有条款的“定金”。
而且,认购书通常还要双方签字盖章。
“具备上述内容及形式后,尤其是认购书中约定了买卖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后,一般说来,认购书就其表述的内容具有了一定的约束力,并具备了相应的法律效力,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且买受人所购物业(楼盘)的法律手续齐备(五证齐全),该认购书一般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湖北晨丰律师事务所尹业发律师认为。
违约后如何担责?定金可以退吗?目前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房屋认购书时,大都要求购房者同时交纳一定的购房定金。
同时,如果因开发商原因不能在约定时间签订购房合同,则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
按照以上双方的约定,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
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在实践中,由于签订合同时涉及诸多条款的谈判,双方在某些条款上达不成一致意见,导致合同无法签订。
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开发商往往以买方拒签合同为由,拒绝返还买房人定金,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王伟琪律师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而“认购书”通常表述为:“如果买受人在一段时间内不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卖人有权没收买受人交纳的定金。
”所以,如果买卖双方都不是“拒绝订立”或“不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只是因一些具体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未能签约,那么卖方应把定金全部返还买方,不应以此为由“没收定金”。
签“认购书”时要注意什么?鉴于以上分析,提醒购房者:一、在签订认购书之前,一定要认真审阅认购书的条款,最好再看一下即将签订的合同。
在此基础上,再决定是否签认购书并付定金。
二、签认购书时不要怕麻烦。
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应将开发商的某些口头承诺,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
三、如认购书中有买房人尚不了解的内容,比如要求买房人接受物业管理服务,买房人则应要求在认购书中明确物业管理公司和收费标准。
如不能明确,则应删除这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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