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实操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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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实操应对策略与有效调岗调薪、解雇辞退及违纪问题员工处理技巧课程大纲:一、劳动合同订立、变更技巧1、用人单位不使用劳动部门的合同范本自行拟定劳动合同文本是否有效?劳动合同未经劳动部门备案是否有效?2、如果劳动者借故拖延或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如何应对?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继续留用劳动者,但未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是否也需支付两倍工资?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在尚未用工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5、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建立劳动关系?6、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如何区别,能否把劳动关系转化为劳务关系?7、什么时候为最佳时间,签署劳动合同?8、签订了劳动合同,是否等于难以解雇员工?9、不签劳动合同,是否等于无须缴纳社会保险?10、法律禁止2次约定试用期,那么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限该如何约定?11、用人单位收购其他组织时,如何与被接收的员工签订、变更劳动合同?12、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继续聘用的,是继续签订劳动合同还是签订其他协议?13、合同的关键核心条款及操作技巧(1)企业安排员工从事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内容以外的任务,属于单方违约,该如何约定工作岗位/工作内容,以化解违约侵权带来的法律风险?(2)如何约定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以便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员工的工作内容及单方变更其工作岗位?(3)如何约定劳动报酬,以避免约定不明确带来的风险?(4)如何约定工资总额,以合法降低经济补偿的基数?(5)如何约定薪酬结构,以利于企业灵活地调整工资?(6)《劳动合同变更通知书》应如何设计?(7)《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应如何设计?二、如何有效调岗调薪1、企业通常根据经营需要而调整员工的岗位或地点,但是员工可提出被迫解除并索赔经济补偿,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做,才能化解风险或避免案件败诉?2、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实际上发生变化,但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员工到新岗位一段时间后,却要求恢复到原岗位,往往成立,那么企业该如何抗辩、该如何预防?3、绩效目标不合法合理的,往往不能作为衡量劳动者是否“胜任工作”的依据,企业该怎样设定绩效目标,才能作为衡量标准?4、即使企业能证明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但是在之后的调岗调薪争议中还是被认定单方非法变更劳动合同,企业败诉,为什么?企业该如何防范?5、劳动者对绩效目标不确认,是否意味着该目标无效?如果必须经劳动者确认才生效,那么企业的日常管理将何去何从?6、员工认同绩效考核结果,但是企业在“基于不胜任工作而调岗调薪、解雇辞退”的案件中还是败诉,那么企业该如何抗辩或日常中怎样做,才能避免败诉风险?7、企业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扣减员工绩效奖金,很多时候被认定非法克扣工资,企业该如何抗辩或日常中怎样做,才能化解风险或避免败诉?8、员工不胜任工作,企业能否调整其岗位,调岗后能否单方降低其薪酬?如何操作,才能调岗降薪?9、假设女员工固定月薪为3000元,浮动月薪为2000元,过去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4800元,怀孕期间究竟该按什么标准支付,公司希望按3000元,员工希望按5000元,仲裁结果可能是4800元;企业该如何控制用人成本?10、女职工休产假完毕后,往往原岗位已经有其他同事负责,女职工往往不接受新岗位,为此发生劳动争议,企业该如何做,才能化解败诉的风险?三、如何有效解雇辞退1、实行末位淘汰制,以末位排名为由解雇员工,仲裁机构往往认定企业非法解雇员工,那么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避免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2、以“组织架构调整,无合适岗位安排”为由解雇员工,是非常符合常理的做法,但往往被仲裁机构认定企业非法解雇,企业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3、企业以“经济性裁员”名义解雇员工,是非常符合常理的做法,往往被认定非法解雇,企业该如何操作?对“经济型裁员”作出规定的法律文件到底有哪些?4、企业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书面约定支付适当的经济补偿数额,事后劳动者追讨经济补偿的差额部分,仲裁机构很可能支持劳动者的诉求,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创制、收集证据,才避免案件败诉?5、培训服务期未到期,而劳动合同到期,企业终止劳动合同的,仲裁期间往往被认定属于提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6、员工未提前30日通知企业即自行离职,是否构成劳动者违法解除?企业该如何做,才能降低风险成本?对于劳动者的辞职环节,有哪些必须注意的风险控制点?7、劳动合同到期后,经常出现该终止的忘记办理终止手续,该续签的忘记办理续签手续,经过一段时间后企业才提出补办相关手续,但是员工却提出赔偿要求,企业风险非常大;那么企业该如何做,才确保规避上述败诉风险?8、解除劳动合同前未通知及征求工会的意见,是否构成非法解除?9、《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果表述不当,往往成为劳动者打赢官司的有力证据,企业该如何书写,才避免案件败诉而承担法律责任?10、哪些情形下属于非法解雇员工,须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是承担1年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还是1年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代通知金是否要承担,劳动者能否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四、基本养老保险新规定与旧法规定的异同及亮点分析1、基本养老金是否可以提前提取2、个人跨地区就业可以随个人转移,又是如何领取的3、办理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时应注意哪些问题4、因提前退休引发劳动争议的处理方法与风险防范手段5、职工退休后与企业的关系如何处理6、当前养老保险实践中的矛盾与疑难问题处理7、职工档案丢失纠纷应如何处理用人单位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8、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五、企业社会保险筹划策略1、社会保险法关于保险费征缴有哪些变化2、社会保险基金剖析3、社会保险法对企业实操经办社会保险有哪些变化4、社会保险监督解读与企业主意事项5、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如何享受?6、社会保险法颁布对企业规章制度设立的影响。

有效调岗调薪、解雇辞退及违纪问题员工处理技巧

有效调岗调薪、解雇辞退及违纪问题员工处理技巧

8、劳劢者丌辞而别、无故旷工工,却主张被企业口头解雇,往往得到仲裁机构的支 持,邁么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
9、如何界定“重大损害”,“重大损害”是否必须体现为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 10、采用“录音录象”方式创制、保留的证据,法院是否采信,企业内部OA系统戒 ERP系统上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电子邮件、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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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有效调岗调薪 1、企业通常根据经营需要而调整员工的岗位戒地点,但是员工可提出被迫解除幵索赔 经济补偿,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做,才能化解风险戒避免案件败诉? 2、劳劢合同约定的岗位实际上収生发化,但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员工到新岗位一殌时 间后,却要求恢复到原岗位,往往成立,邁么企业该如何抗辩、该如何预防? 3、绩效目标丌合法合理的,往往丌能作为衡量劳劢者是否“胜任工作”的依据,企业 该怎样设定绩效目标,才能作为衡量标准? 4、即使企业能证明劳劢者 “丌胜任工作”,但是在乊后的调岗调薪争讧中还是被讣定 单方非法发更劳劢合同,企业败诉,为什么?企业该如何防范? 5、劳劢者对绩效目标丌确讣,是否意味着该目标无效?如果必须经劳劢者确讣才生效, 邁么企业的日常管理将何去何从? 6、员工讣同绩效考核结果,但是企业在“基亍丌胜任工作而调岗调薪、解雇辞退”的 案件中还是败诉,邁么企业该如何抗辩戒日常中怎样做,才能避免败诉风险? 7、企业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扣减员工绩效奖金,很多时候被讣定非法克扣工资,企业该 如何抗辩戒日常中怎样做,才能化解风险戒避免败诉? 8、员工丌胜任工作,企业能否调整其岗位,调岗后能否单方降低其薪酬?如何操作, 才能调岗降薪? 9、假设女员工固定月薪为3000元,浮劢月薪为2000元,过去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4800 元,怀孕期间究竟该按什么标准支付,公司希望按3000元,员工希望按5000元,仲裁 结果可能是4800元;企业该如何控制用人成本? 10、女职工休产假完毕后,往往原岗位已经有其他同事负责,女职工往往丌接叐新岗 位,为此収生劳劢争讧,企业该如何做,才能化解败诉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实操应

《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实操应
2010年下半年江某的工作出现了好几次小差错。11月3日 送票部经理向人力资源部和分管领导反映了江某的问题,最 后公司决定与江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同意支付江某3个月工 资作为经济补偿;由送票部经理代表公司与江某充分沟通。
送票部经理与江某充分沟通后,江某表示没有问题,可 以马上办理工作交接。当天下午江某填写《离职申请表》, 填写了姓名、入职时间、离职时间、所在部门及岗位,但空 缺了“离职原因”。可能是因为送票部经理对江某过于信任, 或者是对之前的协商解除过程非常满意,送票部经理对于 《离职申请表》没有仔细审阅,便在上面签字,并返还给江 某让其到其他部门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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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营,需要经济法顾问;内部管理,需要劳动法顾问!
6月上旬,公司发现该管理师证书是伪造的,便以张某 “提供虚假资料,应聘欺诈,导致劳动合同无效”为由解雇了 张某。 1、张某可能提出哪些仲裁请求? 2、企业胜诉的前提条件有哪些? 3、如何防范核心员工“应聘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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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营,需要经济法顾问;内部管理,需要劳动法顾问!
五、调岗降薪
A公司采购经理刘芳因上半年不能胜任工作,8月1日起被 公司降为采购部文员(经理下面还有主管、专员岗位),工 资从6000元降低到3000元。刘芳提出异议。
公司解释说:你不胜任工作,企业有权调整岗位,而工 资是与岗位对应的,公司内部的《薪酬级别表》明确规定采 购部文员的工资就是3000元。
� 审批环节需留个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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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营,需要经济法顾问;内部管理,需要劳动法顾问!
二、个人原因辞工
(一)7月1日,小明向单位递交《辞职通知书》,载明: “本人依法提前30天通知单位辞职,本人最后工作日为7月 31日,特此通知”。7月15日,在单位的安排下,双方交接 完毕,同时单位要求其当天离职,工资计至离职当天。随后 小明要求经济补偿?

2020年新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实操应对策略

2020年新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实操应对策略

2020年新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实操应对策略广州2014年4月11日开课费用:2800元/人编号:131592培训时间:2014年2月28--3月1日---广州(a单元)2014年3月5--6日-------北京(a单元)2014年3月14--15日-----上海(a单元)2014年3月21--22日-----深圳(a单元)2014年3月29--30日-----佛山(a单元)2014年4月11--12日-----广州(b单元)2014年4月18--19日-----上海(b单元)2014年4月25--26日-----北京(b单元)2014年4月29--30日-----深圳(b单元)2014年5月10--11日-----东莞(a单元)2014年5月23--24日-----广州(a单元)2014年5月29--30日-----上海(a单元)【费用】参加a单元:2800元/1人,5000元/2人;参加b单元:2800元/1人,5000元/2人;参加ab单元:5000元/人(含学习费、培训教材、午餐、茶点、发票).课程背景:2008年,国家出台了《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职工带薪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2009年,国家出台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2010年,国家出台了《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及修改了《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国家出台了《社会保险法》及《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2012年,国家出台了《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修改了《职业病防治法》;2013年,国家出台了《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劳务派遣若干规定》;2014年……上述法律法规政策的持续实施,客观上要求企业精打细算,否则无法承受与日俱增的用工成本;客观上要求用人单位做到“精细化”管理,否则难以证明劳动者“不合格、不胜任、严重失职、严重违纪违规”,也难以进行合法有效的“调岗调薪、裁员解雇”.如果用人单位依然实施“传统式、粗放式、随便式”的管理,那么用人单位必将面临巨大的用工风险和赔偿责任,其管理权威也将受到严峻的挑战!为帮助广大企事业单位了解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掌握防范用工风险和化解劳动争议的技能技巧,以实现低风险、低成本、高绩效的人力资源管理目标,特邀请我国知名的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实战专家钟永棣老师主讲此课程.欢迎企事业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此培训课程!课程特色:稀缺性:此课程将劳动法体系和薪酬绩效管理体系紧密相结合,国内极少出现此类课程.针对性:课程内容精选了过去5年来主讲老师亲自处理过的且在不少用人单位内部也曾发生过的代表性案例,这些案例完全符合中国现阶段的大环境大气候,极具参考性和启发性.实战性:实战沙盘演练,学员深入思考与充分互动,老师毫不保留倾囊相授;学员把错误留在课堂,把正确的观点、方法、工具、技能带回去.课程收益:1.全面了解劳动用工过程的法律风险2.理解与劳动用工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3.培养预测、分析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的思维4.掌握预防和应对风险的实战技能及方法工具专家介绍:钟永棣国内著名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实战专家、劳动仲裁员、企业劳动争议预防应对专家、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内第一批倡导、传播、实施“国家劳动法与企业薪酬绩效有机整合”的先行者;国内原创型、实战型、顾问型的培训师.钟老师精通劳动政策法律法规和劳动仲裁、诉讼程序,擅长劳动用工风险的有效预防与劳动争议案件的精准应对,善于把劳动法律法规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有机整合,通晓企业劳动争议防范机制的构建和劳动用工管理体系的修正完善.钟老师经常在客户办公现场、培训现场为客户、学员即时起草、审查、修改相关制度、合同、文书,或分析具体案件的应对思路;钟老师独到的现场的专业功底,每次都赢得广大客户、学员发自内心的好评与100%的信服!钟老师曾任专职劳动仲裁员,曾获“广州市优秀劳动仲裁员”称号,期间审裁劳动争议案件400多宗;多年来累积代理劳动争议500多宗,参与或主持薪酬绩效咨询项目20多个,审查完善400多家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个人长期担任30多家(累计200多家)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顾问;以钟老师领衔的专家队伍,长期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劳动法常年顾问及各种劳资专项咨询服务,客户满意度高达95%.2004年开始钟老师全国各地巡讲劳动法、劳动关系课程,受益企业达30000家,直接受益学员70000多人,培训地点涉及20多个省会城市及沿海地区大城市.钟老师将枯燥的劳动政策法规溶入实际管理案例当中,将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法有机地整合在一起;课程内容80%为真实案例、20%为必备的重点法条;学员参与讨论、互动,课程生动有趣,深入浅出,实战型超强,让学员即时学以致用!课程满意度高达95%,众多学员均表示:“第一次听到如此实战、实用、实效的劳动法课程!钟老师非常务实、不说教、没有商业味道,终于听到了让我不再后悔的精彩课程!”钟老师先后在《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中国社会科学报》、《人力资源》、《香港工业总会月刊》等报刊、杂志、媒体发表专业文章或采访稿50多篇.钟老师曾为以下客户提供咨询、顾问、内训(非公开课)服务:中国人寿、太平人寿、华康保险、广发银行、光大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国家电网、中国邮政速递、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携程旅行网、华鼎担保、中铁集团、深圳机场、黄河水电开发、中烟集团、南粤物流、新南方集团、深圳爱施德股份、深圳酷动数码、合生创展、中海地产、方圆地产、珠江监理、珠江投资、蒙牛奶粉、三新地产、养生堂药业、一品红药业、晶苑集团、广州电信、国讯通信、益海集团、旺大集团、中远物流、欧时力服装、广州岭南集团、广州蔬果集团、广东交通集团、广州无线电集团、珠海口岸广场、比亚迪汽车、纵横天地旅行网、蛇口船务运输股份、北京得信佳和医疗、风神集团、中咨工程监理、广药集团、高士线业、利海集团、化建集团、深圳水务监理、深圳运发集团、深圳东部公交、新广国际集团、美的集团、江苏大全集团、沿海地产控股、深圳华侨城、信源集团、京城控股、广东华农温氏畜牧股份、国药物流集团广东公司、云南煤化工集团、浙江新大集团、云南驰宏锌锗股份、广州电力系统、信昌机器、云南鸿翔药业集团、广东广电网络股份公司、广汽部件、中国十七冶集团、中国通信服务、欧普照明、中广核集团、成都置信集团、中国移动、周大福、山东常林集团、益海嘉里集团……千余家企业.曾参加过钟老师培训公开课的部分企业客户:中国移动、中国南方电网、中国农业大学、中山大学、中广核能源、珠江电影制片、万科地产、蒙牛乳业、珠江啤酒、中国银行、广发证卷、兴业银行、中信银行、中兴通讯、中石化、中海油、百年糊涂酒业、保利房地产、富力地产、雅居乐地产、安踏、金蝶软件、晨光乳业、广州地铁、立白集团、蓝月亮、路虎汽车、志高空调、广州电视台、白云山制药、加多宝、华为、江苏银行、广东省电影公司、北京航空院、中国旅行社、广东新华发行集团、百事(中国)、华润建筑、狮王、内蒙古西拉沐沦集团、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挪威国家石油公司、金宸地产、安粮控股、南京质监检验院、天正集团、深圳巴士集团、netsfim(北京)农业科技、内蒙古金哈达煤炭化工、中国科学院、广州汽车集团、君华集团、康佳集团、北京航空所、深圳邮政局、可口可乐、通用电气、松下电器、中南大学、安霸半导体、酒钢集团、本田汽车、一嗨租车、米其林轮胎、索尼、世纪龙信息网络、艾默生、tcl、创维电器、国药集团、吉林烟草、马士基集装箱、用友软件、建滔化工集团、富士通、三一重工……几万家企业.课程大纲:a单元内容:(共2天,15个以上经典案例,逢单月举办)专题一:招聘入职1.如何预防劳动者的“应聘欺诈”,如何证明劳动者的“欺诈”?2.招收应届毕业生,应注意哪些细节问题?3.招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应注意哪些细节问题?4.招用待岗、内退、停薪留职的人员,应注意哪些细节问题?5.入职体检需注意哪些细节问题?6.入职前后用人单位应告知劳动者哪些情况,如何保留证据?7.《入职登记表》如何设计,才能起到预防法律风险的作用?8.劳动者无法提交《离职证明》,该怎么办?9.企业如何书写《录用通知书》,其法律风险有哪些?专题二:劳动合同订立1.用人单位自行拟定的劳动合同文本是否有效,是否需要进行备案?2.劳动者借故拖延或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如何应对?3.未签订劳动合同,需支付多长期限的双倍工资?是否受到仲裁时效的限制?4.劳动合同期满,继续留用劳动者,但未续签合同,是否也需支付双倍工资?5.什么时候为最佳时间,签署劳动合同、用工协议?6.法律禁止2次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限该如何约定?7.用人单位收购其他组织时,如何与被接收的员工签订、变更劳动合同?8.应否与属于职业经理人的法人代表签订劳动合同?专题三:试用期1.可否先试用后签合同,可否单独签订试用期协议?2.员工主动申请延长试用期,该怎样操作,才规避赔偿风险?3.试用期满后辞退员工,最少赔2个月工资,该如何化解?4.试用期最后一天辞退员工,赔偿概率为70%,如何化解?5.试用期满前几天辞退员工,赔偿概率为50%,如何化解?6.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范围包括哪些,如何取证证明?7.《试用期辞退通知书》如何书写,以避免违法解除的赔偿金?8.出现“经济性裁员”情况,优先裁掉试用期的新员工,合法吗?专题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底是不是铁饭碗,会不会增加企业成本?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理由有哪些?3.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何风险?4.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期间工作累计满10年,能否要求将固定期限合同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合同?5.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能否终止合同;员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能否拒6.合同期满劳动者由于医疗期、三期等原因续延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能否拒绝?专题五:特殊用工协议1.培训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有何不同,劳动合同期限与服务期限发生冲突时如何适用?2.培训服务期未到期,而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是否属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规避?3.劳动者严重过错被解雇,用人单位能否依据服务期约定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4.在什么情况下,可签署竞业限制协议?5.在什么时候,企业更有主动权签署竞业限制协议?6.无约定经济补偿的支付,竞业限制是否有效?7.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的标准如何界定?8.要求员工保密,企业需要支付保密工资吗?专题六:劳动关系解除终止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约定支付适当的经济补偿,事后劳动者追讨经济补偿的差额部分,仲裁机构有可能支持劳动者的诉求,企业如何避免案件败诉?2.能否与“三期妇女、特殊保护期间的员工”协商解除,如何规避风险?3.员工未提前30日通知企业即自行离职,企业能否扣减其工资?4.员工提交辞职信后的30天内,企业批准其离职,可能有风险,如何化解?5.员工提交辞职信后的30天后,企业批准其离职,也可能有风险,如何化解?6.对于患病员工,能否解除,如何操作才能降低法律风险?7.实行末位淘汰制,以末位排名为由解雇员工,往往被认定非法解雇,企业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8.以“组织架构调整,无合适岗位安排”为由解雇员工,感觉非常符合常理,但往往被认定非法解雇,企业该如何做才避免风险?9.以“经济性裁员”名义解雇员工,感觉非常符合常理,但往往被认定非法解雇,企业该如何操作?10.《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果表述不当,往往成为劳动者打赢官司的有力证据,企业该如何书写,才避免案件败诉而承担法律责任?11.解除劳动合同前未通知及征求工会的意见,是否构成非法解除?12.劳动合同到期后,经常出现该终止的忘记办理终止手续,该续签的忘记办理续签手续,其引发的风险非常大;那么企业该如何规避风险?专题七:社会保险法1.用人单位拖欠社保费,有什么法律责任?2.用人单位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如何处理?3.员工不愿意买社保,并与单位签有协议的情况下,该协议是否有效?4.试用期间,是否必须缴纳社会保险?5.如果无参保,劳动者因第三方责任产生的医疗费用,能否要求单位报销?6.企业协助辞职员工骗取失业保险金,有什么法律风险?7.女职工未婚先孕、未婚生育争议如何处理?8.怀孕女职工提出长期休假保胎,直至修完产假,该如何协调此问题?专题八:劳动争议处理1.用人单位败诉的原因主要有哪些?2.仲裁或法院在处理案件时,如何适用法律法规?3.如何判定政策法律法规的效力等级?4.公开审理的开庭形式,有何风险,如何避免风险?5.申请仲裁的时效如何计算;如何理解“劳动争议发生之日”?6.如何书写答辩书,有哪些注意事项?7.开庭期间,质证与辩论需要注意哪些关键问题?8.举证责任如何分配,无法举证的后果有哪些?b单元内容:(2天课程,15个以上经典案例,逢双月举办)专题一:绩效管理与岗位调整1.企业单方调整岗位,员工往往可被迫解除合同并索赔经济补偿,如何规避?2.调岗时没有书面确认,员工到新岗位工作2个月后能否要求恢复到原岗位?3.可否对“三期内”女职工进行调岗、调薪?4.员工认同绩效结果,为什么在“不胜任工作”引发的争议中还是败诉?5.为什么企业根据绩效结果支付员工绩效奖金,最终被认定非法克扣工资?6.法律上如何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7.对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如何合法辞退?8.绩效正态分布往往强制划分5%的员工为不合格者,是否合法?专题二:劳动报酬、薪酬福利1.工资总额包括哪些工资明细?2.新进员工薪资管理问题及处理技巧;3.调整工作岗位后,可以调整薪资标准吗?4.如何通过薪酬调整处理员工失职、违纪等问题?5.值班算不算加班?6.加班加点工资支付常见误区?7.用人单位如何设计工资构成以降低加班费成本?8.未经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自行加班的,是否需支付加班工资?9.劳动者主张入职以来的加班费,如何应对?10.劳动者在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加班,能否安排补休而不予支付加班费?11.病假、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的享受条件及工资待遇标准?12.离职员工往往回头追讨年终奖,有可能得到支持,如何规避该风险?专题三:违纪违规问题员工处理1.劳动者往往拒绝签收处分、解雇通知书,如何应对?2.问题员工往往拒绝提交《检讨书》或否认违纪违规事实,企业该如何收集证据?3.对于违纪员工,应该在什么时间内处理?4.怎样理解“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5.如何在《惩罚条例》中描述“一般违纪”、“较重违纪”及“严重违纪”?6.怎样理解“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7.如何界定“重大损害”,“重大损害”是否必须体现为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8.如何追究“严重失职、严重违纪违规”者的法律责任?9.能否直接规定“禁止兼职,否则视为严重违纪违规”?10.直线部门经理擅自口头辞退员工,仲裁机构往往认定企业非法解雇,企业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11.劳动者不辞而别、无故旷工,却主张被企业口头解雇,往往得到仲裁机构的支持,企业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12.“录音录象”证据,仲裁与法院是否采信;企业内部oa系统上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电子邮件、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使用?专题四:经济补偿1.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哪些?2.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3.劳动者可否同时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和赔偿金?4.经济补偿计算的基数及标准如何确定?5.经济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的适用范围?6.如何计算《劳动合同法》生效前后的经济补偿年限?7.如何理解“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8.劳动合同法环境下“50%额外经济补偿金”是否继续适用?专题五:规章制度、员工手册1.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中哪些内容跟劳动法有必然联系?2.人力资源、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应该包括哪些必备内容?3.制定规章制度的程序要求给用人单位带来哪些风险,如何应对?4.非国有用人单位如何组建“职工代表大会”?5.无纸化、网络化办公下的公示,存在哪些风险?6.如何公示或告知,更符合仲裁或诉讼的举证要求?7.规章制度能否规定对员工进行经济处罚?8.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劳动者可以被迫解除并索取经济补偿,如何防范?专题六:工伤保险条例1.属于工伤范围的情形有哪些?2.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3.怎样理解“上下班途中”,怎样控制期间的风险?4.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需承担哪些费用?5.工伤员工借故拒绝复工,借故不断休假,如何处理?6.对于第三方造成的工伤事故,劳动者能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又同时要求第三方支付人身伤害赔偿?7.用人单位能否以商业保险理赔款替代职工工伤赔偿待遇?8.发生工伤事故,双方私下和解,补偿协议该如何签订才有效?专题七:劳务派遣1.劳务派遣用工模式,有何利弊,利大还是弊大?2.劳务派遣合作协议必须注意的风险细节有哪些?3.新法下劳务派遣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哪些?4.派遣工“第三签”时,能否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5.哪些岗位可以使用派遣工,辅助性、临时性、替代性如何理解与操作?6.新规定对于同工同酬提出哪些培训对象及参考条件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经理、专员及部门经理等.时间地点费用举办时间:2014年4月11日培训费用:2800元/人举办地点:广州-广东省广州市。

职场伤害赔偿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

职场伤害赔偿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

职场伤害赔偿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职场伤害赔偿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介绍职场伤害赔偿的法律规定,并重点关注其实际操作方面的问题。

一、法律规定1. 劳动合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职场伤害赔偿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该法,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对可能导致伤害的工作条件进行评估和改善。

一旦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劳动保障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强调用人单位应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护,并对因工伤导致的丧失劳动能力、死亡等情况进行了赔偿规定。

根据该法,用人单位应购买工伤保险,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包括伤残津贴、医疗费用、残疾人就业等方面的支持。

二、实际操作中的问题1. 赔偿标准不一致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相关法律规定的模糊性和可操作性,不同用人单位对职场伤害的赔偿标准存在一定的差异。

一些用人单位可能在赔偿金额上存在漏洞,无法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进一步明确赔偿标准,提高赔偿金额,对于推动职场伤害赔偿制度的有效实施至关重要。

2. 证明责任难以承担在职场伤害的赔偿中,劳动者需要提供一定的证明材料来证明伤害与工作相关。

然而,证明责任往往难以承担,给劳动者造成了一定的困扰。

对此,有关部门应进一步简化证明材料的要求,提高证明的便捷性,减轻劳动者的证明负担。

3. 执法难度大在职场伤害赔偿的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的执法难度。

一方面,由于职场伤害属于事故性事件,往往需要鉴定、调查等程序,时效性较强,增加了执法的复杂性。

另一方面,一些用人单位可能存在规避赔偿责任、阻碍劳动者维权等行为,使得执法机构在实施执法时面临一定的困难。

三、完善职场伤害赔偿制度的建议1. 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针对职场伤害赔偿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解释,明确赔偿标准、证明材料要求等内容,并及时修订、完善现有法律法规,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新《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实操应对技巧与有效调岗

新《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实操应对技巧与有效调岗

新《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实操应对技巧与有效调岗调薪、裁员解雇、违纪员工处理及新个税、新社保下用工模式调整策略【时间地点】年月日广州(单元)年月日北京(单元)年月日武汉(单元)年月日深圳(单元)年月日上海(单元)年月日广州(单元)年月日北京(单元)年月日成都(单元)年月日深圳(单元)年月日上海(单元)年月日北京(单元)年月日成都(单元)年月日深圳(单元)年月日上海(单元)年月日北京(单元)年月日深圳(单元)年月日上海(单元)年月日广州(单元)年月日北京(单元)年月日深圳(单元)年月日上海(单元)年月日广州(单元)年月日北京(单元)年月日深圳(单元)年月日上海(单元)年月日广州(单元)年月日北京(单元)年月日深圳(单元)年月日上海(单元)年月日广州(单元)年月日北京(单元)年月日深圳(单元)年月日上海(单元)年月日北京(单元)年月日广州(单元)【培训讲师】钟永棣【参加对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经理专员及人事行政管理人员、工会干部、法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相关律师等。

【参加费用】¥元人单独参加单元或单元:元人,元人;参加单元:元人(含学习费、资料费、午餐、茶点、发票)【会务组织】森涛培训网().广州三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咨询电话】;(提前报名可享受更多优惠)【联系人】庞先生,邓小姐;、(均可加微信)【在线】【温馨提示】本课程可引进到企业内部培训,欢迎来电预约!【课程网址】注明:该课程天为一个单元,单元与单元内容是完全独立的不分先后顺序,客户可根据自己需求选择参加单元或者单元,或单元均参加,可以参加完单元再参加单元或者先参加单元再参加单元均可,单元与单元内容请查阅下面的课程大纲!●课程背景:年至今,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社会保险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工伤保险司法解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或修订,全国各地的劳动争议案件出现“井喷”“爆发”等现象!近几年,沿海发达地区及一二线城市的劳动争议案件依旧“稳中有涨”“持续递增”,而内地欠发达地区及三五线城市的劳动争议案件亦日趋增多!年至今,大部分的劳动争议案件均以用人单位败诉告终!这些案件充分说明,“传统式、粗放式、随便式”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已经被完全否定,已经彻底落后,已经无法适应新的形势!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法律风险无处不在,广大用人单位很有必要尽快学习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掌握防范用工风险和化解劳动争议的技能技巧,掌握证明劳动者“不合格、不胜任、严重失职、严重违纪”的实操策略,以迅速构建行之有效的劳动争议风险防范机制,以迅速杜绝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及败诉的概率,以重新树立与持续维护用人单位的管理权威!年下半年,国家修改了《个人所得税法》及决定将社保费改由税务部门征收。

新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

新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

新《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操应对策略与有效调岗调薪、裁员解雇及违纪问题员工处理技巧实务培训2018年A班:6月22-23日深圳;6月25-26日北京;6月28-29日上海B班:7月19-20日深圳;7月26-27日北京;7月30-31日上海A班:8月10-11日广州;8月16-17日深圳;8月23-24日北京;8月30-31日上海B班:9月06-07日广州;9月13-14日深圳;9月20-21日北京;9月28-29日上海A班:10月22-23日深圳;10月25-26日北京;10月30-31日上海B班:11月15-16日深圳;11月22-23日北京;11月29-30日上海A班:12月17-18日深圳;12月20-21日北京;12月28-29日上海;2019年1月10-11日广州讲师:钟律师学费:¥3200元/人/A班或B班(含培训、教材、午餐及课间茶点等)注明:该课程2天为一个班,A班与B班内容是完全独立的不分先后顺序,客户可根据自己需求选择参加A班或B班,或AB班均参加。

【;博传咨询热线(微信号);企业QQ:82】【课程纲要】A班内容(共2天,20个以上经典案例)专题一:招聘入职专题二:劳动合同订立专题三:试用期专题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专题五:培训、保密与竞业限制专题六:劳动关系解除与终止专题七:社会保险法专题八:劳动争议处理B班内容(共2天,20个以上经典案例)专题一:违纪违规问题员工处理专题二:绩效管理与岗位调整专题三:工资福利与薪酬调整专题四: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专题五:经济补偿专题六:规章制度与员工手册专题七:工伤保险条例专题八:劳务派遣与业务外包【学员对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经理/专员及人事行政管理人员、工会干部、法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相关律师等。

【课程背景】2008年至今,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社会保险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工伤保险司法解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或修订,全国各地的劳动争议案件出现“井喷”“爆发”等现象!近几年,沿海发达地区及一二线城市的劳动争议案件依旧“稳中有涨”“持续递增”,而内地欠发达地区及三五线城市的劳动争议案件亦日趋增多!2008年至今,大部分的劳动争议案件均以用人单位败诉告终!这些案件充分说明,“传统式、粗放式、随便式”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已经被完全否定,已经彻底落后,已经无法适应新的形势!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法律风险无处不在,广大用人单位很有必要尽快学习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掌握防范用工风险和化解劳动争议的技能技巧,掌握证明劳动者“不合格、不胜任、严重失职、严重违纪”的实操策略,以迅速构建行之有效的劳动争议风险防范机制,以迅速杜绝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及败诉的概率,以重新树立与持续维护用人单位的管理权威!综上,我们特邀请我国著名的劳动法、劳动关系与劳动争议实战专家钟永棣老师主讲此培训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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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实操应对策略与有效调岗调薪、裁员解雇及违纪问题员工处理技巧年班:月日上海;月日广州;月日北京班:月日深圳;月日上海;月月日广州;月日北京班:月日深圳;月日上海;月日广州;月日北京班:月日深圳;月日上海;月日北京;年月日广州年班:月日深圳;月日上海;月日广州;月日北京班:月日深圳;月日上海;月日广州;月日北京班:月日深圳;月日上海;月日广州;月日北京班:月日深圳;月日上海;月日广州;月日北京班:月日深圳;月日上海;月日广州;月日北京班:月日深圳;月日上海;月日广州;月日北京班:月日深圳;月日上海;月日广州;月日北京班:月日深圳;月日上海;月日广州;月日北京班:月日深圳;月日上海;月日广州;月日北京讲师:钟律师学费:参加其中任意一个班:元人,元人元人;参加其中任意两个班:元人;参加全部班:元人(含学习费、资料费、午餐、茶点、税费)注明:该课程天为一个班,各班的内容是完全独立的,不分先后顺序;客户可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参加【;博传咨询热线(微信号);企业:】【学员对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经理专员及人事行政管理人员、工会干部、法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相关律师等。

【课程背景】年至今,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社会保险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工伤保险司法解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或修订,全国各地的劳动争议案件出现了井喷、爆发等现象!近几年来,沿海发达地区及一二线城市的劳动争议案件依旧“稳中有涨”“持续递增”,而内地欠发达地区及三五线城市的劳动者维权意识亦逐步增强,维权技能逐步提升!年至今,大部分的劳动争议案件均以用人单位败诉告终!这些案件充分说明,“传统式、粗放式、随便式”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已经被完全否定,已经彻底落后,已经无法适应新的形势!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法律风险无处不在,广大用人单位很有必要尽快学习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掌握防范用工风险和化解劳动争议的技能技巧,掌握证明劳动者“不合格、不胜任、严重失职、严重违纪”的实操策略,以迅速构建行之有效的劳动争议风险防范机制,以迅速杜绝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及败诉的概率,以重新树立与持续维护用人单位的管理权威!综上,我们特邀请我国著名的劳动法、劳动关系与劳动争议实战专家钟永棣老师主讲此课程。

欢迎企事业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课程特色】稀缺性:此课程将劳动法体系和薪酬绩效管理体系紧密相结合,国内极少出现此类课程。

针对性:课程内容精选了近几年主讲老师(及其专职团队)亲自处理过的且在不少用人单位内部也曾发生过的代表性案例,这些案例完全符合中国现阶段的大环境、大气候、大趋势,极具参考性和启发性。

新颖性:除前述提及的内容外,老师将随时结合最新的劳资热点,分析最新的司法判例,分享最新的实操策略。

实战性:实战沙盘演练,学员深入思考与充分互动,老师毫不保留倾囊相授;学员把错误留在课堂,把正确的观点、方法、工具、技能带回去。

【课程收益】、全面了解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透彻理解与人力资源管理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深度培养预测、分析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的思维;、系统掌握预防和应对法律风险的实战技能及方法工具……【授课专家介绍】资深劳动法实战专家钟永棣国内著名劳动法、劳动关系与劳动争议实战专家;劳动仲裁员、企业劳动争议预防与应对专家、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内第一批倡导、传播、实施“国家劳动法与企业薪酬绩效管理有机整合”的先行者;国内原创型、实战型、顾问型培训师。

现任劳律通法律顾问服务中心首席顾问、中华创世纪培训网首席劳动法讲师顾问、广州市劳动保障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兼任时代光华、中智光华、博硕光华、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广州市就业训练中心、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香港工业总会、中山大学、浙江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多家培训公司、行业协会、有关机构单位的长期签约讲师特聘顾问。

钟老师精通劳动政策法律法规和劳动仲裁、诉讼程序,擅长劳动用工风险的有效预防与劳动争议案件的精准应对,善于把劳动法律法规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有机整合,通晓企业劳动争议防范机制的构建和劳动用工管理体系的修正、完善。

钟老师经常在客户办公现场、培训现场为客户、学员即时起草、审查、修改相关制度、合同、文书,或分析具体案件,提出精准应对思路;钟老师独到的现场专业功底,每次都赢得广大客户、学员发自内心的好评与的信服!科班出身的钟老师,年月至今一直从事与劳动法、劳动关系、劳动争议有关的工作;曾任劳动行政部门专职劳动仲裁员,获得“广州市优秀劳动仲裁员”称号,期间审裁劳动争议案件多宗;多年来累计协助客户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多宗,参与薪酬绩效咨询项目多个,审查完善多家企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

个人长期担任多家(累计多家)企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法律顾问;以钟老师领衔的专家团队,长期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人力资源法律顾问及各种劳资专项咨询服务,客户满意度高达。

年至今,钟老师每年授课约天。

钟老师将枯燥的劳动政策法规融入实际管理案例当中,将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法有机地整合在一起;课程内容为真实案例、为必备的重点法条;学员参与讨论、互动,课程生动有趣,深入浅出,实战型超强,让学员即时学以致用!课程满意度高达,众多学员均表示:“第一次听到如此实战、实用、实效的劳动法课程!钟老师非常务实、不说教、没有商业味道,终于听到了让我不再后悔的精彩课程!”钟老师先后在《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中国社会科学报》《人力资源》《香港工业总会月刊》等报刊、杂志、媒体发表专业文章或采访稿多篇;出版书籍《企业人力资源法律风险关键环节精解》(人民邮电出版社)。

曾参加过钟老师培训公开课的部分企业客户:中国移动、中国南方电网、中广核能源、珠江电影制片、万科地产、蒙牛乳业、珠江啤酒、中国银行、广发证卷、兴业银行、中信银行、中兴通讯、中石化、中海油、百年糊涂酒业、保利房地产、富力地产、雅居乐地产、安踏、金蝶软件、晨光乳业、广州地铁、立白集团、蓝月亮、路虎汽车、志高空调、广州电视台、白云山制药、加多宝、华为、江苏银行、广东省电影公司、北京航空院、中国旅行社、广东新华发行集团、百事(中国)、华润建筑、狮王、内蒙古西拉沐沦集团、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挪威国家石油公司、金宸地产、安粮控股、南京质监检验院、天正集团、深圳巴士集团、(北京)农业科技、内蒙古金哈达煤炭化工、中国科学院、广州汽车集团、君华集团、康佳集团、北京航空所、深圳邮政局、可口可乐、通用电气、松下电器、中南大学、安霸半导体、酒钢集团、本田汽车、一嗨租车、米其林轮胎、索尼、世纪龙信息网络、艾默生、、创维电器、国药集团、吉林烟草、马士基集装箱、用友软件、富士通、三一重工……超万家企业。

【课程大纲】班内容(共天,个以上经典案例)专题一:劳动关系概述.如何判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劳务关系如何区别?.公对私业务外包中,私人承包者招用的劳动者,与发包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劳动法上的劳动者包括哪些群体?.非法用工如何理解,存在哪些法律风险?专题二:招聘入职环节.用人单位是否必须履行招聘广告中的承诺性条款?.如何降低承诺性条款的法律风险?.招聘条件中哪些情形构成就业歧视?.就业歧视的法律责任有哪些?.《求职申请表》的设计要点有哪些?.面试过程中需注意哪些法律风险?.哪些岗位有必要对候选人进行背景调查?.背景调查的内容有哪些?.是否需要候选人授权用人单位进行背景调查?.背景调查授权书的设计要点有哪些?.《录用通知书》发还是不发?.如何撰写《录用通知书》,法律风险有哪些?.入职体检应何时进行,体检费用由哪方承担?.入职体检能否要求女职工“验孕”?.体检可以检查“乙肝两对半”的岗位有哪些?.《入职登记表》的设计要点有哪些?.劳动者无法提交《离职证明》,该怎么办?.入职手续通常包括哪些,需注意哪些法律风险?.入职前后用人单位应告知劳动者哪些情况,如何保留证据?.如何预防劳动者的“应聘欺诈”,如何证明劳动者的“欺诈”?专题三:特殊群体与多元化用工.是否存在“临时工”,其用工执行哪些标准?.在校学生实习期间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在校学生实习期间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协议,是否存在法律风险?.实习协议的设计要点有哪些?.三方就业协议中的需注意哪些法律风险?.三方就业协议与实习协议有哪些区别?.招用退休人员,如何办理用工手续及预防相关风险?.招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没有退休金的人员,如何处理?.劳务协议、返聘协议的设计要点有哪些?.招用在原单位停薪留职、放长假、内退人员,如何办理用工手续?.招用非全日制人员,法律风险有哪些,如何办理用工手续?.使用关联单位派驻的人员,如何操作及预防法律风险?.新法下劳务派遣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哪些?.新规定对劳务派遣同工同酬提出哪些新要求,如何规避同工同酬风险?.劳务派遣合作协议必须注意的风险细节有哪些?.劳务派遣与业务外包的区别?.实施内部承包,法律风险有哪些?.如何管理承包方的劳动者,其法律风险有哪些?.如何避免与劳务派遣工或承包方员工形成双重劳动关系?.招用外国人,没有办妥法定用工手续,有哪些法律风险?专题四:劳动合同订立.用人单位自行拟定的劳动合同文本是否有效,是否需要进行备案?.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有效,是以合同名称还是以合同条款来判断?.在劳动部门的劳动合同范本基础上,需要增加哪些风险防范条款?.劳动合同的装订需注意哪些法律风险?.劳动合同的盖章签名需注意哪些法律风险?.不交付劳动合同给劳动者,存在哪些法律风险?.让劳动者单方签署空白的合同协议文书,日后针对性地补写内容上去,能否规避风险?.劳动者借故拖延或拒绝新签、续签劳动合同,如何应对及举证?.未新签或未续签劳动合同,需支付多长期限的双倍工资,是否受到仲裁时效的限制?.补签或倒签是否需支付双倍工资?.什么时候为最佳时间,签署劳动合同、用工协议?.企业收购兼并时,是否需重签或变更劳动合同,如何操作?.应否与属于职业经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签订劳动合同?.老板签发的聘书能否视为劳动合同?.在关联企业之间转移劳动关系,变更劳动合同还是重签劳动合同,如何操作?专题五:试用期管理.试用期、见习期、学徒期的区别?.可否先试用后签合同,可否单独签订试用期协议?.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中的“以上”“以下”怎样理解?.劳动合同约定“乙方的试用期为个月”是否成立?.法律禁止次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限该如何约定?.试用期间员工休病假比较长,怎么办?.试用期间工资支付法律风险分析与应对?.离职后再次入职能否再次约定试用期?.员工主动申请延长试用期,该怎样操作,才降低赔偿风险?.试用期满后解雇新员工要不要赔偿,如何控制风险?.试用期最后一天解雇新员工,赔偿概率为,如何化解?.试用期满前几天解雇新员工,赔偿概率为,如何化解?.试用期间解雇新员工的程序有哪些?.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范围包括哪些,如何取证证明?.《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何书写?.出现“经济性裁员”的情况,能否裁掉试用期的新员工?专题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底是不是铁饭碗,会不会增加用人单位成本?.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否约定终止及解除条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理由有哪些?.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均需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何风险?.该签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如何计算,是否存在时效?.满年或第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是否应提醒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签订了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期间工作累计满年,能否要求将固定期限合同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合同?.第三签时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履行期间员工能否要求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能否单方终止;员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能否拒绝?.合同期满劳动者由于医疗期、三期等原因续延合同期限导致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用人单位能否拒绝?.能否与新员工直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有必要刻意规避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签订?专题七: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拖欠社保费,有什么法律责任?.用人单位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如何处理?.试用期间,是否必须缴纳社会保险?.不足额买社保,员工日后能否提出被迫解除及索赔经济补偿?.员工放弃参加社保,日后能否提出被迫解除及索赔经济补偿?.如果无参保,劳动者因第三方责任产生的医疗费用,能否要求单位报销?.用人单位协助辞职员工骗取失业保险金,有什么法律风险?.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失业保险,是否应赔偿员工失业保险待遇损失?.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前提条件有哪些?怎样理解“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由于劳动者提供虚假身份证,导致社保记录错误,该如何处理?.支付给不参保人员的每月社保补贴,仲裁与法院如何定性?.月底入职,当月需参加社保吗,月初离职,当月需参加社保吗?.可否要求员工承担滞纳金、利息?.过往的社保问题,是否会被追责?━━━━━━━━━━━━━━━━━━━━━━━━━━━━━━━━━班内容(共天,个以上经典案例)专题一:绩效管理与岗位调整.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调整工作岗位?.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调岗需征得员工的同意?.与员工协商调岗前,法律上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竞聘上岗、定期轮岗的法律风险分析与应对;.员工不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调整其岗位需变更劳动合同吗?.调岗时没有书面确认,员工到新岗位个月后能否反悔?.可否对“三期内”女职工进行调岗?.劳动合同关于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条款的设计要点;.明明考核不合格,但为何仍不能主张员工不胜任工作?.根据绩效结果支付奖金,为何被认定非法克扣工资?.民主评议和°考核方式,存在哪些法律风险?.法律上如何界定与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绩效正态分布的做法是否合法?.不称职等同于不胜任工作吗?.对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如何合法辞退?.对排名末位者进行调岗、调薪、解雇辞退是否合法?专题二:工资福利与薪酬调整.管理上的薪酬与法律上的工资,有什么区别?.工资单上的科目哪些属于工资总额的范畴?.怎样理解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单上的科目哪些属于最低工资的范畴,哪些不属于?.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无效的,如何认定工资标准?.劳动合同关于工资报酬条款的设计要点;.调整工作岗位后,如何单方调薪、降薪?.如何通过薪酬调整处理员工失职、违纪等问题?.什么情况下可以扣减员工的工资?.值班算不算加班,如何防范风险?.未经单位确认,劳动者自行加班,能否主张加班费?.年薪制的员工能否主张加班费?.如何设计工资构成以降低加班费成本?.员工主张入职以来的加班费,如何应对?.员工在工作日下班后加班,能否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费?.内部规定“已离职员工无权获取年终奖”,真的有效吗?.中途离职者,能否按时间比例索赔年薪余额、年终奖、年终双薪、未回款的销售提成?.法定福利有哪些?常见的非法定福利有哪些?专题三:出资培训.单位支付人才奖励金,能否约定服务期与违约金?.单位支付大额住房补贴,能否约定服务期与违约金?.单位帮助员工转户口,能否约定服务期与违约金?.把国内员工送往海外总部工作,属于法律上的培训吗?.安排员工参观行业展览会,属于法律上的培训吗?.什么情况下,可以签到培训服务协议?.培训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有何不同?.培训服务期未到期,而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是否属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规避?.劳动者严重过错被解雇,用人单位能否依据服务期约定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试用期间,单位出资给员工参加培训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培训服务协议的要点有哪些?专题四:商业秘密.什么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用人单位的哪些信息可以列入商业秘密的范围?.哪些信息不列入商业秘密的范围?.未签订保密协议但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是否必须保密?.用人单位如何举证证明存在商业秘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哪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有哪些?.要求员工保密,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保密工资吗?.能否与员工约定违反保密协议的违约金?.保密协议的要点有哪些?专题五:竞业限制.在什么情况下,可签署竞业限制协议?.哪些员工,有必要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跟清洁工、保安员、基层普通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有效吗?.在什么时候,用人单位更有主动权签署竞业限制协议?.无约定经济补偿的支付,竞业限制是否有效?.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竞业限制协议是否当然解除?.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的标准如何界定?.在职期间工资结构中包括离职后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是否有效?.竞业限制的违约责任包括哪些范围?.用人单位能否随时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要点有哪些?专题六: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每周天,每天小时,究竟加班了小时还是小时?.工作日停电停工休息,能否要求员工周日上班,补回停工休息日?.综合工时下,法定节假日是否属于总的工作时间内?.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能否主张加班费?.弹性工作制的利与弊有哪些?.病假、医疗期、工伤假的享受条件、待遇标准及风险管控;.产假、年休假、婚丧假的享受条件、待遇标准及风险管控;.实习生、反聘人员能否享受年休假?.用人单位是否必须批准员工请事假?.请事假,当月工资是以实际出勤天数计算还是以工资总额减去缺勤天数计算?.劳动合同中关于休息休假条款的设计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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