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及档案整理规范
川档发[2008]45号-四川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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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2011年02月15日 17:15( 川档发[2008]45号,四川省档案局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四川省建设厅 2008年7月1日印发)四川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及《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重大建设项目。
重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包括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
第三条重大建设项目档案(以下简称项目档案)是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将当年建设项目名单抄送同级档案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按要求做好项目档案登记工作,参加项目档案验收。
省档案局对全省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并对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组织项目档案验收;各市(州)、县(市、区)档案局负责对当地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组织或参加项目档案验收。
第五条建立项目档案登记制度。
项目开工后直至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前每年应进行项目档案登记,填报《四川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附表1)。
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属于省级项目主管部门的,由省级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填写,归口在市(州)人民政府的,由市(州)档案局组织填写,每年10月底前报省档案局。
四川公路工程竣工文件资料编制实施细则

成自泸赤高速公路泸州段项目竣工文件资料编制实施细则1、总则1.1.为了加强并规范成自泸赤高速公路泸州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各参建单位竣工文件材料的管理,统一竣工文件材料形成、收集、整理、归档等一系列活动的操作标准,保证竣工文件资料质量及一次性顺利通过交(竣)工验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2004年第3号令)、《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四川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及档案整理规范》(川交办[2002]245号)、《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JTGF80/2-2004)、四川省交通厅《转发交通部关于印发<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交通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办法>、<交通档案进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交办发[2007]436号)、《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01]390号)、《交通部科学技术档案分类编号办法》([87]交办字315号)、《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 11821-2002)、GB/T11822—200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等办法、标准、规范,制定本实施细则。
1.2.本细则所称竣工文件资料是指本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交(竣)工验收全过程所形成并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图纸、征地拆迁、工程决算、财务决算、声像材料等以纸制、胶片、磁介、光介等载体形式存在的全部文件。
它是本项目全过程的真实写照,是项目运营、养护管理及改扩建的重要依据。
1.3.竣工文件资料按谁形成谁负责收集、整理、归档的原则进行。
各参建单位(包括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必须高度重视,将竣工文件资料立卷归档工作纳入项目的管理工作中,及时成立竣工文件资料编制领导小组,配备专人负责竣工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确保本项目竣工文件资料的完整、准确与系统。
四川省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四川省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促进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更好地为我省公路建设事业服务,根据《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10]382号)、《四川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川档发[2008]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公路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境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干线及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专用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实施细则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建工程、房建工程、绿化工程及机电工程等。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指在公路建设项目的提出、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公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重要资产,是项目竣工验收、质量评定、运行维护、改扩建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谁投资谁管理”的原则,实行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项目法人负责制,做到职责明确、依法推进。
第五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主体,应将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领导工作议事日程,纳入工程建设计划和管理程序,纳入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及监理工作内容,纳入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
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工作制度,落实档案管理机构,配备具有相关工程专业知识、能够适应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需要的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并保持其稳定性。
各参建单位应建立以项目法人单位档案部门为核心、各参建单位专兼职档案人员为基础的项目档案工作体系,从开工到竣工,每个标段、每个工作程序都要明确档案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竣工文件编制及档案整理规范

四川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及档案整理规范1 总则1.1 为统一四川省交通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竣工文件的编制及规范项目档案的整理,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在四川省境内建设的交通重点项目(含重点公路工程、独立的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的竣工文件编制、档案整理及竣工档案验收,地方交通建设工程可参照执行。
2 依据2.1 交通部交办发[2001]390号《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办法>的通知》2.2 GB/T11822-200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2.3 DA/T28--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及档案整理规范》2.4 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档发字[1997]15号《关于发布<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的通知》2.5 交通部[87]交办字315号《交通部关于颁发<交通部科学技术档案分类编号办法>的通知》2.6 交通部交财发[2000]207号《关于印发<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办法的通知》2.7 交通部交公路发[1995]1081号《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2.8 JTJ071--98《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2.9 国家计委、国家档寒局国档发[1988]4号《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2.10 国家档案局国档发[1990]17号《关于印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的通知》2.11 国家档案局国档发[1992]8号《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2.12 国家档案局档发字[1997]20号《关于发布<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暂行办法>的通知》3 名词解释3.1 项目文件指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象、声像等形式的以纸质、胶片、磁介、光介等载体形式存在的全部文件,包括前期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竣工图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等。
公路工程竣工文件资料立卷归档整理细则

公路工程竣工文件资料立卷归档整理细则一、前言公路工程竣工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是工程完工后的重要工作,对于保留重要信息、延续工程管理与运维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公路工程竣工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整理细则,以指导相关人员正确执行相关流程。
二、资料整理原则1.竣工文件资料应按照工程建设的时间序列顺序进行整理,确保资料整理的完整性。
2.不同类型的资料应分门别类,设置不同的卷内顺序,方便查找和管理。
3.对于涉密信息,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密处理,并妥善保存。
三、资料整理步骤1. 资料准备阶段•收集整理竣工文件资料,包括竣工验收报告、技术交底资料、施工记录等。
•确认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档案整理与分类•将资料按照工程阶段、工程类型和文件类型进行分类整理。
•每一类文件应设立一个卷内目录,确保文件的有序存放。
3. 文件编号与标识•对每份文件进行编号,并在文件正面进行标识,方便查找和维护。
•制作文件标签,标注文件的名称、编号、日期等信息。
4. 立卷归档与存档•将整理好的文件按照规定整理成卷,提供卷内目录至各方参阅。
•将整理好的文件存放在指定的存档位置,确保安全性和完整性。
四、资料的保管与管理1.制定文件保管制度,规定文件的保密级别、查阅权限等。
2.定期对存档文件进行检查和整理,确保资料的完整和准确。
3.对于过时或无用的文件,按照规定进行销毁处理。
五、结语以上便是公路工程竣工文件资料立卷归档整理细则的详细内容,希望能够为相关人员提供实用的指导。
在日常工作中,务必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做好文件的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以确保工程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四川公路工程竣工文件资料编制实施细则

成自泸赤高速公路泸州段工程竣工文件资料编制实施细那么1、总那么“本工程〞〕各参建单位竣工文件材料的管理,统一竣工文件材料形成、收集、整理、归档等一系列活动的操作标准,保证竣工文件资料质量及一次性顺利通过交〔竣〕工验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方法?〔交通部2004年第3号令〕、?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方法实施细那么?〔交公路发[2021]65号〕、?四川省交通重点建设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及档案整理标准?〔川交办[2002]245号〕、?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JTGF80/2-2004〕、四川省交通厅?转发交通部关于印发<交通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登记方法>、<交通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方法>、<交通档案进馆方法>的通知的通知?〔交办发[2007]436号〕、?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方法?(交办发[2001]390号)、?交通部科学技术档案分类编号方法?〔[87]交办字315号〕、?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标准?〔JTG G10-2006〕、?照片档案管理标准?〔GB/T 11821-2002〕、GB/T11822—200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等方法、标准、标准,制定本实施细那么。
2、职责分工负责竣工验收文件、交工验收文件、工程单项验收文件〔环保、档案等〕、各参建单位总结报告、接管养护单位工程使用情况报告、技术文件及补充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
1〕统筹本工程竣工文件的编制及归档工作,催促检查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竣工文件编制归档情况。
2〕负责综合文件中“建设依据及上级有关指示〞、“工程管理文件中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和其它文件及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
负责综合文件中“工程管理文件中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合同书、协议书〞及决算和审计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
负责征地拆迁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
负责泸贵公司与各参建单位及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往来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
四川省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技术管理规定

四川省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四川省建设工程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发挥建设工程文件档案在基本建设以及经济建设中的促进作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的法律,法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0号)、《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建城〔1994〕469号)。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附属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及市政工程等。
第四条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进行1.0.3条规定范围内进行活动的各方责任主体单位或机构(包括检测单位),无论其隶属关系、经济性质、资质等级,其建设工程工程资料归档整理均应按本规定执行。
第五条任何单位工程(改扩建工程),建设工程文件整理归档,未按本规定执行的,该工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备案第六条从事工程文件归档收集、整理、汇总、审查的工作人员,应当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并认可。
第七条工程档案的验收,移交工作必须是经过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并认可的人员承担。
第二章质量要求第一条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第二条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第三条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第四条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书写。
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笔墨(如铅笔、毛笔、圆珠笔等)。
第五条使用的四川省工程建设统一用表,应采用印刷表格或计算机打印表格,不得使用复印件;表格内填写部份必须书写,书写数量不少于一式两分。
第六条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齐全有效,盖章手续完备。
第七条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统一为A4幅面(297mm×210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档案管理竣工文件编制及档案整理管理办法

省道307线西昌川兴至昭觉县城段改建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及档案整理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省道307线西昌川兴至昭觉县城段改建工程建设管理指挥部省道307线西昌川兴至昭觉县城段改建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及档案整理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根据省道307线西昌川兴至昭觉县城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凉山州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委托管理单位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交通设计院”)的管理协议,为了确保完成省道307线内业资料管理有序,竣工文件编制及档案工作的及时性和完整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为加强省道307线建设管理指挥部负责管理的省道307线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及档案整理,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的形成、编制、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统一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确保工程文件的真实、完整、准确、系统的归档,实现工程项目如期进行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档案的按时移交;充分发挥工程档案在工程建设、管理、运行、维护中的作用,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顺利通过工程档案验收,并为工程审计及“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创造条件;根据国家有关工程档案管理的规程、规范和标准等,并结合省道307线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公路工程档案是指公路工程在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建设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三)本细则规定了各参建单位在工程文件的形成、编制、收集、整理和归档过程中的职责、收集归档范围、质量要求、竣工文件的编制要求以及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以及工程档案的验收移交等要求。
(四)本细则适用于省道307线项目从初步设计图开始,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活动过程中工程文件的形成、编制、收集、整理、归档和档案整理及竣工档案验收等。
二依据(一)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运输部2004年第3号令)(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JTGF80/2-2004)(三)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工质量鉴定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厅质监字[2008]16号文转发)(四)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10]65号)(五)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7年第1号)(六)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交通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办法>、<交通档案进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川交函[2007]857号)(七)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档案局《关于发布〈四川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及档案整理规范〉的通知》(川交办[2002]245号)(八)《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三名词解释(一)项目文件指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竣(交)工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的以纸制、胶片、磁介、光介等载体形式存在的全部文件,包括前期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竣工图文件、竣(交)工验收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