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电网销售电价表
2022年9月全国各地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公布(附电价表)

2022年9月全国各地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
公布(附电价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全国各地2022年9月电网企业代理价格陆续公布。
北极星售电网汇总了2022年1-9月各地电网企业代理价格,如下图所示:以下为9月各地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表,顺序依次为:江苏、安徽、广东、山东、山西、北京、河北、冀北、河南、浙江、上海、重庆、四川、黑龙江、辽宁、吉林、内蒙古东部、江西、湖北、湖南、青海、宁夏、陕西、天津、甘肃、新疆、广西、海南、贵州、深圳、福建。
(内蒙古电力集团、云南暂未公布)(注:可点击放大图片查看)江苏安徽广东山东山西1234。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修订稿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全国各省区电价表2017年8月18日目录1.脱硫燃煤标杆电价6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取消、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52号)文件,提出: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各降低25%,腾出的电价空间用于提高燃煤电厂标杆电价。
燃煤标杆电价上调省份至今,已经有22个省份陆续公布了本省的燃煤标杆电价和销售电价的调整情况。
这22省的燃煤标杆电价提高了分/kWh,如下表所示。
燃煤标杆电价未上调省份未调整省份的燃煤标杆电价,如下表所示。
2.销售电价自2017年7月1日起,部分省份的销售电价有所调整,调整电价省份见下表。
截止到目前(8月17日)未调整销售电价省份见下表。
新疆2015年4月14日,新疆发改委发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全疆工商用电同价有关事宜的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15〕610号)。
自2015年4月15日执行。
青海青海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16〕7号)。
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
甘肃甘肃省发改委发布《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甘发改价管〔2016〕510号)。
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
江苏江苏省物价局发布《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工[2017]124号)。
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内蒙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7]954号)。
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安徽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皖价商[2016]1号)。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全国各省区电价表2017年8月18日目录1.脱硫燃煤标杆电价6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取消、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52号)文件,提出: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各降低25%,腾出的电价空间用于提高燃煤电厂标杆电价。
1.1燃煤标杆电价上调省份至今,已经有22个省份陆续公布了本省的燃煤标杆电价和销售电价的调整情况。
这22省的燃煤标杆电价提高了0.14-2.28分/kWh,如下表所示。
1.2燃煤标杆电价未上调省份未调整省份的燃煤标杆电价,如下表所示。
2.销售电价自2017年7月1日起,部分省份的销售电价有所调整,调整电价省份见下表。
截止到目前(8月17日)未调整销售电价省份见下表。
2.1新疆2015年4月14日,新疆发改委发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全疆工商用电同价有关事宜的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15〕610号)。
自2015年4月15日执行。
2.2青海青海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16〕7号)。
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
2.3甘肃甘肃省发改委发布《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甘发改价管〔2016〕510号)。
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
2.4江苏江苏省物价局发布《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工[2017]124号)。
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2.5内蒙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7]954号)。
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2.6安徽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皖价商[2016]1号)。
宁夏电价政策

宁夏、广西、内蒙古等地坚决取消越权优惠电价措施2010/06/21---------------------------------------------------------------------------------------------------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国电力价格大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10]1023号)发出后,宁夏、广西、内蒙古自治区认真落实检查工作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清理自行出台的越权优惠电价措施,坚决取消对高耗能企业和工业园区的优惠电价行为,节能减排电力价格大检查工作已取得实质性进展。
5月19日,宁夏自治区物价局下发《关于取消对工业企业实行电价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6月1日起,停止自行出台的对自治区内工业企业的电价优惠政策。
之前下发的对中宁县引资项目、中卫市美利工业园区招商引资项目、宁夏电投钢铁公司60万吨连铸连轧项目实施的优惠电价文件同时废止。
宁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物价局联合下发《关于取消对传统行业优惠电价的通知》,规定自6月1日起,取消自行出台的对高耗能行业的优惠电价,恢复执行规定的自治区目录电价。
之前下发的关于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碳化硅、金属镁、金属钠等高耗能企业,以及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一期1500吨多晶硅等项目生产用电优惠文件同时废止。
5月26日,广西自治区物价局下发了《关于停止执行清狮潭水电厂上网电量定向销售价格的通知》、《关于取消自治区物价局桂价格字[2004]131号等文件的通知》等文件,规定自2010年6月1日起,停止执行对清狮潭水电站库区内的灵川县虎岭硅厂、金山电石厂、金山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等高耗能企业的优惠电价措施,以及对部分按铁合金类电价执行的高钛渣、钛生铁高耗能企业的电价优惠。
广西电网公司已按自治区物价局文件规定进行了相应整改。
5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发文清理整顿高耗能优惠电价:一是坚决取消优惠电价措施。
宁夏大工业电价执行标准

宁夏大工业电价执行标准宁夏大型工业电价执行标准是指针对宁夏地区的大型工业企业所制定的电价政策和执行细则。
大型工业电价执行标准主要包括电价计算方式、电价结构、电价调整机制等内容。
下面将分别对这些内容进行详细说明。
首先是电价计算方式。
宁夏大型工业电价是按照多部门联合决策的方式确定的,由电力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以及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宁夏大型工业电价的计算方式主要包括:考虑电力生产成本、配送成本、附加费用等综合因素,结合工业企业的用电规模、用电负荷等因素,以及政府的能源、环保等政策导向,通过成本加成的方式得出一个合理的电价水平,既能保障电力供应的可持续性,又能满足工业企业的用电需求。
其次是电价结构。
宁夏大型工业电价的结构主要包括基础电价和附加费用。
基础电价是指用于覆盖电力生产、配送、运营等基本成本的电价。
附加费用是指用于满足政府能源、环保等相关政策需求而增加的费用,如可再生能源附加费、电力稳定附加费等。
基础电价和附加费用之和构成了宁夏大型工业电价的最终价格。
最后是电价调整机制。
宁夏大型工业电价调整机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成本监审机制,即定期对电力生产、配送等成本进行审查,确保电价水平合理。
其次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根据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和能源政策等因素,对电价进行必要的调整。
另外,电力部门也会根据电力供需状况以及电力市场的竞争情况,对电价进行相应的调整。
总的来说,宁夏大型工业电价执行标准是一个综合考虑成本、政策导向和市场竞争等因素的电价制定和执行机制。
通过合理的电价计算方式、电价结构和电价调整机制,宁夏大型工业电价能够保障电力供应的可持续性,同时也能满足工业企业的用电需求,促进宁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工业转型升级。
这将有助于提升宁夏地区大型工业企业的竞争力,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我区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我区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公布日期】2012.06.29•【字号】宁价商发[2012]51号•【施行日期】2012.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我区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价商发〔2012〕51号)宁夏电力公司,各市、县(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为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引导居民合理、节约用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1〕261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在充分听取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了实施方案,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区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居民阶梯电价的必要性和基本原则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是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公平负担、理顺电价关系的重要途径,是贯彻国家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的重要措施。
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补偿成本与公平负担相结合。
居民用电价格总体上要逐步反映用电成本,同时,兼顾不同收入居民的承受能力,用电少的居民少负担,用电多的居民多负担。
(二)国家政策与我区实际相结合。
我区居民阶梯电价的实施方案,按照国家政策的总体要求和指导性意见确定,同时,充分考虑地方自然地理环境、经济发展程度、居民收入和用电水平等特点。
(三)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
阶梯电价近期重在建立机制,保证大多数居民电价基本稳定;长远目标是逐步反映电力资源价值,引导居民节约用电。
二、居民阶梯电价分档电量和电价标准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按照居民生活基本用电、正常合理用电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三档分类,电价实行分档递增,起步阶段:第一档电量每月0-170度(城乡覆盖率97.1%),执行现行价格,即0.4486元/度。
宁夏电采暖政策

宁夏电暖电价问题
一、宁夏居民生活用电实行峰谷分时价格政策鼓励利用谷段低价电供暖,提高电力系统利用效率,降低“煤改电”用电成本。
鼓励范围包括居民、企事业单位办公、商业等用户采用纳米碳电热膜、低温辐射电热膜、低温发热电缆、电锅炉、固定式电取暖器(随房屋建设配套)等集中式环保节能用电设备供暖(或制冷)用电。
1.峰谷时段划分及电价标准。
居民生活用电峰段时间为每日8:00至22:00,用电价格在对应用电价格标准基础上加价0.05元/千瓦时;谷段时间为每日22:00至次日8:00,用电价格在对应用电价格标准基础上降低0.2元/千瓦时。
汉高特执行董事接受媒体采访
2.实行范围和条件。
我区电网供电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及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均可自愿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农村地区以村或自然村为单位通过“煤改电”改造使用电采暖或热泵等电辅助加热取暖,与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煤改电”取暖享受同样的价格政策。
执行时间以年为周期,原则上一年内不作调整。
选择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可向当地供电公司提出申请,由供电公司免费调试或更换安装峰谷分时电能表。
宁夏电网峰谷分时电价表-V1

宁夏电网峰谷分时电价表-V1宁夏电网峰谷分时电价表是什么?宁夏电网峰谷分时电价表是指根据用户用电需求的不同,在一天内按照不同时间段分别制定不同的电价。
分时电价分为峰、谷、平三个时段,即高峰用电时期的电费最高;谷时段用电的电费最低;而平时期则为介于谷和峰之间的中档用电时期。
这种分时用电电价的方式,旨在推动电网用电峰谷平衡,提高电网的供电效率。
宁夏电网峰谷分时电价表能为用户带来哪些好处?1.帮助用户降低用电成本。
采用峰谷分时用电的方式,能够让用户更加便捷特定时间段的用电,并且在谷时段享受更低廉的电价,有效地帮助用户降低电费支出。
2.推动电网用电峰平谷衡。
峰谷分时用电的方式,鼓励用户在峰期避免用电,而在谷期增加用电,从而降低用电峰值,推动电网峰谷平衡,提高供电效率。
3.促进用户节能、降碳效应。
峰谷时段电价制度的实施,能够推动用户在峰时避免用电,由此增加用户侧储能,利用储能供应谷时段的用电需求,从而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碳排放,也为可持续发展做出一份贡献。
宁夏电网峰谷分时电价表如何使用?宁夏电网峰谷分时电价表实行每日三段电价,按照峰谷平三个时段分别制定不同的电价。
具体使用方法如下:1.峰时段:每天的早上、下午各两个小时间段。
早上峰时为7:00-9:00、下午峰时14:00-18:00。
此时段内的电价最高。
2.谷时段:每天的晚上22:00-次日早上6:00为谷时段,电价最低。
3.平时段:即峰、谷两者之间的时间段,或者在节假日期间的全天时间段。
平时段的电价介于峰、谷间,略高于谷电价,但低于峰电价。
总的来说,宁夏电网峰谷分时电价表的推出是意义深远的,既能为用户降低用电成本,也能推动电网用电峰谷平衡,降低碳排放,实现可持续发展,提升用户用电体验,是一种在用电领域值得大力推广的实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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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
宁夏自治区电网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注:1、上表所列价格除贫困县农业排灌外,均含三峡基金0.4分和农网还贷资金2分;除贫困县农业排灌和农业生产电价外,均含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基金0.16分;除农业生产、贫困县农业排灌、青铜峡铝厂一、二期电解铝生产电价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1分;青铜峡铝厂一、二期电解铝生产用电2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暂缓征收。
2、上表所列价格除居民生活、农业生产、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0.4分钱。
3、抗灾救灾用电、中、小化肥生产用电,按表列分类电价降低2分执行。
4、全区农网各类用户电价按此表执行,该电量电价构成中均含农网维护费平均为0.1934元/千瓦时,不含1分钱城市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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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电气化铁路的包兰段、宝中段用电,其基本电价按本表执行;电度电价分别按0.599元、0.603元执行,迎水桥-甘塘段按本表大工业电价执行。
6、上表所列电石、铁合金、碳化硅生产用电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达到生产规模或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且达标排放的企业生产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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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宁夏电网峰谷分时电价表
注:1、此表峰谷电价按平段上、下浮4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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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峰谷电价计算基础不含基金和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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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
宁夏地方中小化肥、多级扬水和深井提灌电价表
2009年单位:元/千瓦时
注:
1、地方中小化肥电价中包括三峡基金0.4分、城市公共事业附加费1分、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基金0.16分、可再生能源附加0.4分
钱。
2、我局批复的全区农村深井提灌电价不分电压等级和井深,到户价统一执行0.218元/千瓦时。
3、多级扬水按总扬程计价。
对未列入自治区多级扶贫扬水的用户(已经批复的按原文件执行),扬程在50米及以上的按农村深井
提灌电价执行,扬程50米以下的按贫困县农业排灌电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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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表所列多级扬水、农村深井电价不包括农网还贷资金2分、三峡基金0.4分、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1分、库区移民后期扶持
基金0.16分。
表四:
地方中小化肥用电峰谷分时电价表
2009年单位:元/千瓦时
2、峰谷电价计算基础不含基金和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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