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中国法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完善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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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度写范文中国实行法治的必要性-法治的必要性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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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实行法治的必要性-法治的必要性中国实行法治的必要性纵观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凡是重视并实行法治的国家,经济都比较发达,政治都比较民主,社会都比较文明。

西方发达国家正是采取了这种先进的治国方式,才实现了国家的繁荣富强、人民的安居乐业。

而在我们中国,法治建设的道路一直曲折而漫长,这与我国历来崇尚“人治”,轻视“法治”的历史传统有关。

在中国经受了几次惨痛经历之后,人民逐渐意识到了中国的发展要依靠法治,而建设法治国家的核心和关键是建立法治政府。

但在我国法治政府的建设长期地被忽略,关于法治政府的理论论述也是相当地少,对这样一个在我国的法治建设过程中起关键作用的新生事物,我们必须重视它。

认为法治政府主要由四个要素构成:法治政府所依据的法是良法,法治政府的核心是职权法定,法治政府的突破口是依法行政,法治政府的保障机制是权力制约。

二、法治政府的演化过程本部分主要按法治政府的发展进程划分了四个阶段:初期阶段、发展阶段、停滞阶段、恢复及发展阶段。

每个阶段都对它的背景、行政法、行政权的发展情况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我们国家为什么要建立法治政府?从内因来看,主要有三个原因: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法治来保障。

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

政治文明的三个主题: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依法治国能否实现,都要依赖法治政府的建立。

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题中之义。

法治建设的核心和关键是建立法治政府,如果没有法治政府,依法治国只能是一句空话。

从外因来看,则是适应WTO规则的必然结果。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主要是对政府提出的挑战,要想与国际接轨,就必须依法行政。

四、当代中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制约因素本部分首先对现阶段中国政府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主要有历史传统因素、传统文化因素、经济和政治模式因素、公众法律意识淡薄、人的素质整体偏低因素造成。

五、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思考,从完善行政法制、强化行政执法、推进政务公开、完善行政责任机制、完善行政权力监督体制五个方面提出了法治政府的构想,每一部分都进行了比较详细的阐述,而且这部分比较注意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申论范文:法治兴则国兴 法治强则国强——建设法治中国 助推民族复兴

申论范文:法治兴则国兴 法治强则国强——建设法治中国 助推民族复兴

申论范文: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建设法治中国助推民族复兴申论范文: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建设法治中国助推民族复兴一、引言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社会稳定和繁荣的保障。

中国经历了深刻的变革和发展,法治建设已经成为推动中国现代化和民族复兴的重要任务。

本文将从法治对国家发展的重要性、法治与民族复兴的关系以及建设法治中国的路径和挑战等方面进行论述。

二、法治对国家发展的重要性1. 维护社会秩序。

法律是社会公正的体现,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和完善的法律执行机制,可以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2. 促进经济发展。

法治环境的良好能够增强市场主体的信任,保护产权和合同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激发创新活力和经济增长。

3. 保障人权和社会公平。

法治体现了人权保障的普遍原则,通过法律的力量保护人民的权益,提升社会公平和正义。

4. 推动文明进步。

法律是社会行为的规则,通过法治可以促进文明进步,引导公民行为,保护环境资源,提升社会文明水平。

三、法治与民族复兴的关系1. 法治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色、社会主义特色,发挥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作用。

2. 法治是民族复兴的保障。

法治体系的建设可以提升国家治理水平,保护各种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繁荣,为民族复兴提供坚实的法治基础。

3. 法律文明是民族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文明包括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法治意识等,通过法治的普及和深化,可以提高人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动民族文明的进步。

四、建设法治中国的路径和挑战1. 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

构建科学、完善、协调的法律框架体系,推动法律体系建设和法律改革。

2. 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治素养,普及法治知识,培养法治精神。

3. 加强司法建设。

提高司法公正和效率,构建廉洁、高效、公正的司法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的司法权益。

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陈永刚(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山东淄博255000)【摘要】构建法治政府是我国建设政治文明的一项重要举措,政府法治化建设的基本目标是建立法治政府,在分析法治政府的特征与目标的基础上,总结出我国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问题的分析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法治政府;目标;途径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

2010年11月8日,国务院授权新华社发布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

在“十二五”规划中指出、经济社会发展处在社会转型期,国务院发布该意见,其意义非同寻常。

早在6年前党中央国务院就提出,要用10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如何推动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实现,值得思考和研究。

一、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国务院发布的《意见》提出实现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有以下几点具体要求: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通过国务院公布的这8点要求及其已经颁布施行的一系列法律规范,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可具体概括为建设一个责任、阳光、服务、效能、诚信和有限的政府。

1.法治政府是责任政府。

强调政府责任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理念,同时也是对政府公共管理进行民主控制的制度安排。

人民委托政府行使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力,作为受委托人委托的政府,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必须以坚持对人民负责为原则。

权力与责任是辩证统一的,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并且政府职权本身就是一种职责和义务,政府的权力必须依法积极行使而不能放弃,否则就是失职,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另外,责任政府意味着政府行为必须接受监督。

因此,政府机关必须自觉接受各种监督主体的监督。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学习心得体会范文(通用3篇)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学习心得体会范文(通用3篇)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学习心得体会范文(通用3篇)第一篇: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学习心得体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以此次会议为节点,中国将开启依法治国新时代,中国的依法治国将从政治方略走向全面、系统的法治实践,在社会主义法治旗帜引领下的中国号巨轮必将走得更稳健、更精彩。

当今世界,国家间的竞争归根到底是制度的竞争,国家的现代化归根到底是制度的现代化。

法治作为中国当前最大的政治,四中全会给出了一个振奋人心的答案,描绘出了一幅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

一、法治承载中国治国理想法治承载着中国的治国理想,也构筑起中国的治国大厦。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的法治建设走过了一条艰难探索、创新发展的不平凡道路。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的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此后,在不同场合多次就依法治国作出重要论述。

随着一次次的阐述,新一届领导集体依法治国的理念愈发明确,路径也愈发清晰。

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不竭动力;是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制度基石;是人民权利的根本保障。

四中全会以高远的立意、宏大的构架、精细的笔触,勾勒出了升级版的依法治国。

二、法治的基础是良法善治四中全会提出,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

良法善治是人类古老而崇高的法治理想,要实现这一理想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更需要有永远在路上的准备。

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努力,2023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这让依法治国有了现实的制度基础。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立法的终结,相反,作为一个动态开放的法律体系,以此为转折点中国迎来了一个新的立法时代。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法治化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法治化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法治化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探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法治化的重要性及其相互关系。

国家治理体系涵盖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个领域,是国家运行的基础和框架。

治理能力则是国家运用各种资源,有效应对各种挑战,实现国家目标的能力。

而法治化则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和标志,它要求国家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律的规定,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公正、公平、公开的社会治理。

随着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发展,国家治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传统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已经难以应对这些挑战,因此,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法治化成为了刻不容缓的任务。

本文将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法治化的内涵、现状、问题以及路径选择进行深入分析,以期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法治化的实践提供理论支持和参考。

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内涵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之一,其实质是实现国家治理的法治化、民主化、科学化和高效化。

国家治理体系是指国家为实现其发展目标,运用各种制度、机制和手段来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完整系统。

这一体系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多个领域,包括政治制度、法律制度、行政制度、社会管理制度等各个层面。

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则是指这些制度、机制和手段在实践中不断得到优化和提升,以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期待。

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中,法治化是基础和保障。

法治化意味着国家治理要遵循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确保各项制度、政策和措施的合法性、公正性和稳定性。

通过法治化,可以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因此,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以法治为基础,不断提高国家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也需要民主化、科学化和高效化的支持。

论述中国法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完善的措施

论述中国法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完善的措施

论述中国法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完善的措施法律是一个国家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的上层建筑,它反映着统治阶级的利益与意志,它有利于调整社会关系,在维护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因此推进和完善国家法治建设便成了一个国家政治、经济、社会长期稳定发展的关键。

一、中国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其一,国民整体素质低,法律意识淡薄。

建国以后,由于基础薄弱,教育事业仍然没有摆脱落后的局面,加上工作中的一些失误,长期以来忽视了民主和法治建设。

一些在实践中出现的好的民主形式,没有能够用制度加以确定;已经建立的民主制度,又因为没有相应的法律而得不到保障;本来就很不健全的民主制度,又多次遭到破坏,“家长制”、“等级制”等封建思想还未肃清,法律应有的权威还没能建立。

在国民的整体素质仍然较差,全民的法律意识还很薄弱的情况下,进行民主法治建设必然会遇到极大的阻力。

其二,法律思维模式落后。

传统的法律文化重礼轻法,治人高于治法,权力至上和义务为本,重义而轻利,重实体而轻程序,重特权而轻民主,无一不和现代法治精神相冲突。

法治社会是“向下型”的权力结构,即“国家主权在民而不在君,在下而不在上”。

而中国法律传统素以集体为本位,无视个人,造成法律否定个体和压抑个人,丧失了现代法治要求的独立法律人格和意识。

这种思维模式的落后阻碍了法律主体积极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观能动性。

其三,法律系不完善。

中国近代以来立法的着眼点在于把中国改造成现代化国家,法律往往是立法机关或规则制定机构通过一定的程序制作出来的产物。

这种对立法及程序的认识仍局限于当年中国知识界急于求成的情况下,造成法律文件本身及相互协调存在许多缺陷。

比如法律文件普遍存在操作性不强的弊病,对国家权力的限制及其规范化运作明显不足。

立法缺乏整体规划,致使该出台的一些基本法律未出台等等。

这样一方面是成文法的大量制定和颁布,而另一方面是成文法难以通行,难于融入社会,成为真正的规则,违背了人们的立法初衷。

论述我国编制行政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论述我国编制行政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论述我国编制行政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篇一:行政管理学论述题试述我国行政监督系统的内部监督体系。

答;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体系包括一般监督和专门监督;一般监督是指国家行政管理机构在日常工作中根据需要随时进行的各种监督,它主要包括上下级相互监督、职能监督和主管监督;专门监督是指政府内部设立具有专门监督职能的机构对所以部门的行政工作以及公务员的行政行为实行专业性分工的监督,主要包括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

1.联系实际,分析克服行政绩效制约因素的有效途径。

答;改革和创新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强化法治政府的行政理念,为提高行政绩效创造一个良好的行政环境;不断改革行政体制,进行政府的运行机制创新,做到决策、执行和监督相协调,以提高行政绩效;提高行政绩效,必须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建立和健全良好的行政绩效评估体系,完善行政绩效评估体制,提高行政绩效水平。

2.试论述外源式行政发展模式的基本特征。

答;外源式发展模式是指以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做法为基础,在不考虑本国历史、文化、社会现实的情况下,完全输入发达国家的制度、文化、技术、思想方法和行为方式等,以实现本国的行政发展;行政改革与行政发展是以相对落后的社会经济条件为基础的,所以起点比较低;行政改革是在外力强迫下的“自我手术”,缺乏改革与发展的内源性和自发性;政府权力高度集中,严重缺乏社会中介组织或中介组织发育不良;动荡不安的社会局面造成了行政改革与行政发展的极大障碍,导致政府缺乏权威,体制不健全,机构涣散,效率低下。

4.请你谈谈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行政权力关系改革的具体内容。

答:以宪法形式明确规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分权范围;实现中央与地方利益分砚的合理化;实行地方分权的基层自治;健全和完善对地方权力的监督。

5.试从行政监督系统的角度,分析如何提高我国行政监督水平。

答:提高我国行政监督水平,需要强化淤部监督系统和完善内部监督系统;强化行政系统的外部监督系统,包括权力机关的监督,政党的监资,司法机关的监督,公民及社会团体的监督,新闻舆论的监督;完善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系统,包括一般监督与专门监督。

刑事诉讼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我国刑事证据收集规则的立法缺陷及理论研究

刑事诉讼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我国刑事证据收集规则的立法缺陷及理论研究

「内容提要」刑事证据收集规则是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目前我国立法的相关规定很不完善,存在缺陷。

我国刑事证据收集规则的现状:(一)立法方面。

1、实体性规则和实施性规则均不完善,立法粗疏,缺乏可操作性;2、公、检、法司法解释中的程序立法违背了程序法定原则。

(二)理论研究方面。

1、对刑事证据收集规则的研究未给予足够重视,尚有欠缺;2、混淆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与刑事证据收集规则;3、理论研究有脱离实际之嫌。

笔者力图通过对以上问题的反思以寻求更为合理的规则。

「关键词」刑事诉讼证据规则刑事证据收集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刑事证据收集规则,属于程序性规则,是刑事诉讼证据规则乃至刑事诉讼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侦查中刑事证据收集活动的准则。

其功能在于规范和约束侦查活动,使证据的收集合法化、程序化,保证收集到的证据的合法性,避免侵犯人权,防止侦查权的无限扩张。

然而目前我国的刑事证据收集规则很不完善,现有的收集规则零散分布在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中,缺乏系统性,可操作性。

学术界对此问题也较少涉及。

笔者力图通过对我国刑事证据收集规则的反思探寻更为合理的规则。

一、我国刑事证据收集规则立法现状及反思我国现代证据立法吸取了大陆法系证据立法的有益成分,在诉讼法内以专章对证据制度的有关内容作了规定。

现行刑事诉讼法对刑事证据也有专门规定。

然而,关于刑事证据收集规则的法律规定却不甚完善,存在立法缺陷。

(一)立法现状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对刑事证据收集规则作出了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证据。

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该法第89条至第118条、第131条关于侦查的规定中也包含有刑事证据收集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61条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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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中国法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完善的措施
法律是一个国家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的上层建筑,它反映着统治阶级的利益与意志,它有利于调整社会关系,在维护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因此推进和完善国家法治建设便成了一个国家政治、经济、社会长期稳定发展的关键。

、中国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其一,国民整体素质低,法律意识淡薄。

建国以后,由于基础薄弱,教育事业仍然没有摆脱落后的局面,加上工作中的一些失误,长期以来忽视了民主和法
治建设。

一些在实践中出现的好的民主形式,没有能够用制度加以确定;已经建立的民主制度,又因为没有相应的法律而得不到保障;本来就很不健全的民主制
度,又多次遭到破坏,“家长制”、“等级制”等封建思想还未肃清,法律应有的权威还没能建立。

在国民的整体素质仍然较差,全民的法律意识还很薄弱的情况下,进行民主法治建设必然会遇到极大的阻力。

其二,法律思维模式落后。

传统的法律文化重礼轻法,治人高于治法,权力至上和
义务为本,重义而轻利,重实体而轻程序,重特权而轻民主,无一不和现
代法治精神相冲突。

法治社会是“向下型”的权力结构,即“国家主权在民而不在君,在下而不在上”。

而中国法律传统素以集体为本位,无视个人,造成法律否定个体和压抑个人,丧失了现代法治要求的独立法律人格和意识。

这种思维模式的落后阻碍了法律主体积极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观能动性。

其三,法律系不完善。

中国近代以来立法的着眼点在于把中国改造成现代化国家,法律往往是立法机关或规则制定机构通过一定的程序制作出来的产物。

这种对立法及程序的认识仍局限于当年中国知识界急于求成的情况下,造成法律文件本身及相互协调存在许多缺陷。

比如法律文件普遍存在操作性不强的弊病,对国家权力的限制及其规范化运作明显不足。

立法缺乏整体规划,致使该出台的一些基本法律未出台等等。

这样一方面是成文法的大量制定和颁布,而另一方面是成文法难以通行,难于融入社会,成为真正的规则,违背了人们的立法初衷。

其四,学理论相对滞后。

长期以来东西方法律观念和法律思想存在着明显差异,中国人视法为维护道德之器,西方人则主张法律至上;中国人的理想社会是“法立而无犯,刑设而不用”,西方人则总是在不断地致力于法律的完善,并努力使其发挥作用;中国人致力于“无讼”来维护社会的安定,西方人则以“好讼”来争得权利;中国人注重由里及表的自律,而西方人注重由表及里的制度等。

我国的法学研究常常落后于法律发展,停留于追随政府政策注释。

法治现代化要求实现以法律引导法学发展的根本性变革,以树立科学的法学理论观念,这就要求法学家坚持学术的独立性,创造法学研究的自由学术氛围,带动全社会法治观念的更新与变革。

其五,法律从业人员职业素质不高。

一个国家法律制度成熟的基本标志就是有法可依和司法公正,严格、严肃、公正地执法是依法治国的关键。

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在我国现阶段,无论是法官还是从事执法的公务员,或是从事法律服务的律师,普遍缺少职业法学家集团所要求的素质。

众所周知,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屏障,如果丧失司法公正,后果将不堪设想。

因此作为法治现代化建设前锋的职业法学家集团,其法律素质的提高是带动全社会走上法治道路的关键因素。

二、我国推进法治的措施
1、必须树立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为出发点的指导思想,推进法治建设。

我国是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
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华民族繁荣富强的必由之路,同时依法治国的理论也是在中国
共产党的领导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进程中所提出和发展的。

实现法治又是以社会主义为前提的,又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

我国现阶段仍处
于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法律制度、司法制度、民主制度和法律普及还不成熟,在选择法治的途径时必须考虑到我国法治水平,选择合适的途径
和方法。

因此,实现法治必须树立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出发点的指导思想。

2、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繁荣法学研究,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 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

通过法律建立和维护社会秩序是法治的一个基本要求,也是法治的基本要素
之一。

国家要更好的调控社会和体现国家意志就必须做到有法可依,加强立法工作完善法律法规,使依法治国的方针等到更好的全面的落实。

围绕改革发展主题, 深入系统地研究依法治国的基本理论,提高法学研究水平,同时正确的认识和处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推进依法治国。

3、政府机关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切实做到和加强依法行政,从严执政,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很大程度上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行具有决定作用。

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权力执行机关,行政权力的运用关系着社会公共关系和公民个人利益。

因此行政机关必须做到依法行政从严执政。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政府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公仆。

作为政府机关人员,就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法治与德治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二者缺一不可,不可偏废。

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其根本目的在是人民群众真正成国家的主人。

4、司法机关要做到司法公正,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立
法律至上的权威,加强司法监督,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司法独立。

司法公正是法治的一项基本原则,是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当前群众和社会各界十分关心的一个“热点”,司法公正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法律权威的重要手段,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愿望。

做到司法公正就要加强司法监督。

以司法监督来促进司法公正是一个有效而又可靠措施。

司法制度的弊端,
尤其是司法的独立性不仅影响到司法人员的独立司法和公正司法,也严重影响到了法律的权威性。

因此,进行司法改革,实现司法独立,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且必要
措施。

5、全面展开普法教育,加强法律宣传力度,提高普法工作的水平,增强人民的法律意识、民主意识和国家主人翁意识。

在党的十四大提出“要把法制实践同民主法制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

”同时也指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依法治国的进程。

而社会主义所要求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是不可能自发形成和发展的,特别是在中国这样缺少民主法制传统的国度中,更需要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培养。

6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提高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法治建设是上层建筑的其中之一。

一个较好的物质基础的国家,其法治建设的成果是显著的。

一个物质基础薄弱的国家,开展法治建设是艰难的。

只有将经济搞好,为法治建设提供一个良好的物质基础,才能更好开展法治建设。

综上所述,推进我国法治建设,需要全方位的多层次的整体的来构建。

我国
实现法治之路是艰辛而漫长的。

我国法治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取得了长
足的发展。

相信在今后长期的社会实践中,许多凝结着中国人民智慧的新构想新思路将注入到法治建设的进程中来,促进法治建设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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