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

论固定资产的折旧

摘要:固定资产作为一种非现性质的固定成本,折旧金额的大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收益,风险及现金流量,进而对企业筹资、投资、分配、市场价值以至企业的整体市场竞争能力都将产生着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合理处理固定资产折旧的相关问题,对企业的经营关系十分重大。

本文在全面论述固定资产折旧的内涵和特性的基础上,对固定资产折旧与企业生产经营的关系作了进一步探讨,并在文章的最后探讨了固定资产折旧应该注意的问题。

关键字:固定资产;折旧;企业生产经营;研究

引言:固定资产是企业生产的物质基础,反映一个企业的家当大小和实力水平。按现行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各企业都十分重视固定资产管理,而对固定资产折旧问题,却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因此,有必要进行专门研究。

1、固定资产的简介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实际业务操作中,固定资产应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能够独立发挥作用、单位价值超过2000元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以及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但单位价值超过2000元、能够独立发挥作用、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资产。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工具、器具、仪器等,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和核算。以上界定方法属原则性规定,实际操作中以公司印发的固定资产目录为准。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

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折旧的理论基础

2.1 固定资产的性质及分类

固定资产有广义和狭义两种不同的概念。广义的概念包括有形固定资产和无形固定资产两类。美国通常使用狭义的含义,在会计书刊中,对固定资产所下的定义是:有形的资本性资产,其中包括土地、厂房和设备等,而不包括无形资产。另外,固定资产一词通常仅在会计文献中使用,在企业会计报表中一般使用厂房和设备或财产、厂房和设备这类词汇。固定资产除了具有资产的一般属性外,还具有区别于流动资产的特殊属性。企业固定资产可以划分为两种类型:(1)厂房和机器设备,这类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限是有限的,需要计提折旧。(2)土地,其使用期限是无限的,不需要计提折旧。

由于固定资产可以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长期使用,并且具有提供未来经济效益的潜力,因而一个企业拥有固定资产的规模及其构成,不仅可以反映企业未来的收益能力,而且还可以反映所经营的业务性质和技术水平。

2.2 固定资产折旧的性质与影响要素

2.2.1 固定资产折旧的性质

传统会计认为折旧是一个成本分配的过程,即将固定资产的成本分配于它们预期受益期的过程。因此,折旧会计的核心是计算各会计期的折旧费用,以便与各该期的营业收入相配比。分配折旧费用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计算产品成本,确定收益和编制损益表,而主要不是为了在资产负债表上对资产计量。

传统的折旧会计概念是建立在历史成本计量原则和收入确认原则基础上的。依据历史成

本计量原则,企业的固定资产应按原始购置成本计列。在以后各会计期,则应按原始购置成本减累计折旧后的剩余价值计列。依据收入确认原则,固定资产的价值不应超过原始购置成本减累计折旧。假若超出了原始购置成本,则说明确认了未实现的收益,而违背了传统的会计原则。

传统折旧定义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它只是从会计收益概念而不是从经济收益概念来认识折旧的。它是一个静态的概念,即假定固定资产的成本(价值)在使用的年限中是不变的,无需随时间的推移而作调整。这样,在不同的年度中均按固定资产的原始购置成本计算各会计期的折旧费用,而不考虑其实际市场价格的变化,即使成本分配方法十分合理,所计算出的收益也不确切地反映出企业的实际经营成果。

传统折旧定义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它仅从计算收益和编制损益表的角度而未从资产计量和编制资产负债表的角度来阐述折旧。企业固定资产按原始购置成本减累计折旧费用计量,是传统会计的收入—费用观念在会计报表中的一项典型应用。

现代会计学家对折旧的实质还提出了以下不同的看法:

(1)固定资产服务潜力的降低

美国会计学会认为,一项资产是提供一系列服务的一个仓库。它的原始购置成本反映其全部的服务单位,这些服务将在资产使用期限内陆续提供出来。每当一部分服务提供以后,其服务潜力就相应降低,因而折旧被看作资产价值(未来服务潜力)的计量,而主要不是成本的分配。

(2)固定资本的维护

资本维护是更广义的一种折旧概念。计算折旧的目的是维护原始投入的固定成本。只有在原始固定成本得到补偿的基础上所获得的企业收益,才是这正的收益。很多国家的会计专业团体对固定资产折旧的解释,均有固定资本补偿的含义。不过它们的具体观点并不完全相同,主要有以下两种:第一种是货币资本保全观,认为在固定资产使用期满时,所应补偿的是原始的货币资本,例如,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的折旧概念;第二种观点认为应当补偿的是实物资本或固定资产的服务潜力,例如,美国会计学会所持的折旧概念。后一种观点的优点是承认了固定资产价值的变化和货币价值的变化。

(3)已耗用服务的现时成本

Sprouse和Moonitz在《会计研究文集》(ARB)第3辑中对折旧的阐述,认为折旧是已耗用服务的现时成本。这种观点认为,固定资产的现时重置成本比历史成本重要,他们主张折旧是现时重置成本的摊销,而不是原始购置成本的摊销,即某一会计期的折旧费,应是该会计期已耗用服务的现时成本。这种观点是以现时收入与现时成本相配比,从而形成本期企业收益的概念,有利于评价企业本期经营活动的成果和企业管理人员决策的效果。这种观点的局限性表现在,当物价发生变动而现时市场又不能提供相同资产的情况下,难于客观地确定固定资产的现时重置价值。

2.2.2 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

涉及到固定产的折旧影响因素,人们总是提到有形磨损和无形磨损,有形磨损是由于使用和自然力作用而产生的正常实物磨损和自然损耗。无形磨损是由于劳动生产率提高和技术进步等因素带来的固定资产的贬值和损失。在实际操作中,很难计算出这两者对固定资产折旧的具体影响数量,但是,他们总是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固定资产的折旧水平、折旧方法、折旧年限等的确定。实际操作中,影响折旧的基本因素包括:

(1)原始价值

这是计提折旧的基数。

(2)预计残值收入

残值是固定资产清理时,拆卸下来的零件、器材、残料等残余价值.

(3)预计清理费用

清理费用是指使用固定资产的一种必要追加费用,因此,也应事先预计,在计算折旧时,由使用期间的成本、费用负担。

(4)预计使用年限和折旧方法

预计使用年限实质上就是预计固定资产的潜在功能。由于在固定资产管理上,人们用可供使用的时间来衡量它的功能大小,计算它的功能持续时间的长短,因此在计算折旧时,通常把潜在的功能折算为使用年限。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等由企业根据本企业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2.3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概述

所谓折旧方法,是指根据固定资产的预期使用年限合理地分配折旧基价。在会计理论上,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以包括四种类型:变动费用法或称产量折旧法;固定费用法或称直线法;递增费用法或称复利法;递减费用法或称加速折旧法。

2.4固定资产折旧的主要方法及比较

2.4.1 折旧计算的方法,从理论上讲,在选择折旧方法时应考虑以上因素,但实际操作中,在多数情况下,仅是一个或少数因素起决定作用,作用小的其他因素则可以略而不计。通常在普遍使用的几种折旧方法中假若某种方法一般来看是合理的,或是符合所得税法要求的,就可选用这种方法。折旧的方法是经国家确认的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所应遵循的规则,通常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分为两类,一类是直线法,一类是加速折旧法。财政部结合我国企业现状和实际要求,改革了单一的折旧方法,增加了加速折旧法,允许企业多种折旧方法并存。企业可采用的折旧方法一般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行驶里程法、加速折旧法等。加速折旧法包括余额递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率递减法、年金法和偿债基金法等。考虑我国实际情况,财政部规定企业可选择的折旧方法一般有4种,即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根据企业的现状及国家的财政承受能力,我国对实行加速折旧方法的范围也作了限定,对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技术进步快的电子生产企业、船舶工业企业、生产“母机”的机械企业、飞机和汽车制造企业、化工和医药生产企业以及其他经财政部批准的行业企业,其机器设备可以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加速计提折旧。对几种常见折旧法的探讨? 虽然折旧的方法有很多,但我国允许企业选用的折旧方法只有以下4种:直线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要变更需在财务报表的附注中加以说明[4]。近年来,人们对加速折旧法表示强烈的兴趣,笔者也认为此方法相对其他方法更加切合实际,覆盖问题更全面,下面对4种方法进行叙述和比较。

2.4.2 直线法直线法即平均年限法,它假定折旧是由于时间的推移而不是使用的关系,认为服务潜力降低的决定因素是随时间推移所造成的陈旧和破坏,而不是使用所造成的有形磨损。因而假定资产的服务潜力在各个会计期间所使用的服务总成本是相同的,而不管其实际使用程度如何。由于直线法模式简单,只有在以下各项条件之下才是正确的:(1)利息因素可以略而不计,或投资成本假定为零;(2)修理和维修费用在整个资产使用年限内是固定不变的;(3)最后一年资产的效率与最初一年是相同的;(4)使用资产所取得的收入(或现金流量)在整个使用年限内是固定不变的;(5)各种必要的估计(包括预期使用年限)都是可予以相当确定的预计的。

由于以上各项因素的不确定性,要使任何折旧方法对所有各种因素都考虑到是有困难的。如果有些因素可以适当抵消,通常都认为直线法最为适宜。例如:操作效率的降低及修理和维修费用的增加,恰好为收入的增加及保险费和财产税的减少所抵消。此外,由于直线法通俗易懂,核算简便,同时根据这种方法计算出来的固定资产有效使用期内各年度或月份提取的折旧额相等,使企业产品成本稳定并具有较强的可比性。但同时直线法也存在着一些缺点,

它忽略了折现因素,按直线法计算的净利,会给人们以投入资本总额的收入率在不断提高的假象。

2.4.3 工作量法工作量法是按照计算期内固定资产的预计完成的工作量来计提折旧的一种方法。实质上,工作量法是平均年限法的补充和延伸。根据规定,企业专业车队的客、货运汽车、大型设备以及大型建筑施工机械可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由于各种专业设备具有不同的工作量指标,因而,工作量法又有行驶里程折旧法和工作小时折旧法之分。工作量法假定折旧是一项变动的,而不是固定的费用,即假定资产价值的降低不是由于时间的推移,而是由于使用的缘故。对于许多种资产来讲,工作量法这一假定是合理的,特别是在有形磨损比经济折旧更为重要。因而,如果某项资产在年度内没有使用,就不应计列折旧费用,因为资产的服务价值并没有降低。即使折旧是确定资产预期使用年限的一个重要因素,如其折旧是可以预见的,并且,资产的大概使用状况是可以估计的,就可以使用以经营活动为依据的折旧方法,使用这种折旧方法的主要目的是按每个服务单位分配投入价值,对服务价值降低的计量则是次要的。尽管在资产的服务价值随使用而降低的情况下,工作量法看来还是十分理想,但在使用中它往往存在一些严重缺点:(1)即使每年的折旧费用是变动的,工作量法仍然类似于直线法。因为它假定每一服务单位分配等量的折旧费,但是,假定每一服务单位的成本相等是没有根据的。而且,由于在后期有些服务单位尚有待于日后使用,整个服务价值的降低事实上并不是均匀的,除非假定利率为零;(2)工作量法未能考虑到修理和维修费用的递增,以及操作效率或收入的递减等因素。

2.4.4加速折旧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都是加速折旧法的一种。主张采用加速折旧法的各项条件是:(1)在不考虑资本的利息或成本的情况下递减每年的服务贡献;(2)操作效率的降低会导致其他业务费用的增加;(3)资产价值早期降低很多,后期降低较少;(4)即使早期和后期耗用的服务价值相同,其折现价值也不同,因而早期服务价值成本要比后期大;(5)修理和维修费用的递增;(6)现金收入逐年降低;(7)由于存在着折旧的可能性所造成的以后年度收入的不确定性。主张采用加速折旧法的一个主要论据是资产净收入贡献的递减与操作效率是相互关联的,并对各期应负担的折旧费具有同样的影响。资产净收入的减少可能是由于资产在后期需要更多的修理时间和修理费用,或过度使用易于发生事故,因而减少使用,也可能是由于操作效率降低而产量减少。操作效率降低还会造成燃料成本和人工成本的升高,或者在原料使用方面造成较大的浪费。所有这些均说明资产的净收入在后期要少于早期,因而,即使不计利息成本,资产净收入的减少也证明使用加速折旧法是合理的。预期现金收入的递减也是采用加速折旧法的一个理由,可以认为,资产的原始成本在早期获取收入过程中所耗用的要比后期大,因此早期折旧费应大于后期。修理和维修费是逐年递增的,为了补偿递增的修理和维修费,应采用加速折旧法。修理和维修费用与折旧是相关的,应该包括在服务的总成本或净收入的计算中。

折旧费分配中最难处理的一个因素是不确定性。预期使用年限、预期净收入和未来的修理和维修费用,均具有不确定性。在大多数情况下,不确定性可根据风险选择所调整的期望值,将不确定数值转化为单一的确定数值。收入的不确定性为加速折旧法提供了一定的依据。因为早期收入比晚期收入更有把握,在开始指定投资决策时,对晚期收入所打的折扣应当更大些,所以,应将大部分资产成本分配于早期。虽然这些不确定因素不足以证明加速折旧法就是合理的,但相对其他方法而言,加速折旧是最趋于现金收支规律的一种方法。

3、固定资产折旧与企业生产经营的关系

3.1 固定资产折旧对企业利益的影响

固定资产是企业在生产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一个企业的经济实力的强弱以及其发展速度的快慢,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固定资产的规模、利用效率和更换的速度上。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而消失得那部分企业价值就是固定资产折旧,实质上是对

固定资产的原始或现行投入价值的系统分摊过程。对于固定资产折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将固定资产的价值在有限的使用期内以折旧的形式转化成货币资金过程,恰当的实现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如实地反映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价值损耗和期末固定资产净值,合理的确认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及其损益。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所计算的年度折旧额是不同的,在资产的使用年限内总体计提的折旧额却是相同的,然而不同的方法却会给企业带来不同的所得税和税前利润。

折旧方法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给企业带来了不同方面的获益,首先在财务收益方面,也是最重要的方面,可以增加税前利润或净利润。不同的方法带来不同程度的获益,加速折旧是各方法中最佳的选择。再者从风险方面考虑,加速折旧的折旧年限较短,给企业造成的固定资产投资的风险就小,相应的净收入也就会比较低,采用其他折旧,如直线折旧法,折旧年限长,使得风险加大,相应的净收入就高了。因此折旧方法的选择也会权衡企业风险和效益。还有在固定资产更新投资方面,加速折旧的年限的短使得固定资产的更新速度会更快,这样更能合理和有效。

3.2 固定资产折旧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固定资产折旧是一个成本分摊的过程,即随着固定资产价值的转移,以折旧的形式在产品销售收人中得到补偿,并转化为货币资金的过程,但这种费用是先期已经发生的支出,而这种支出的收益在资产投人使用后的有效期内休现。正确合理地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仅可使固定资产的价值得到及时有效的补偿,还会影响到企业的应税所得和所得税税负。

(1)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净残值的确定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中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选定,不得随意调整。

在进行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时,首先要确定的是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客观上说,折旧年限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而使用年限本身就是一个人为的估计值,它受到科学技术的发展、使用环境、使用强度及维护情况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折旧年限的确定掺人了较多的人为估计。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有利于固定资产成本提前收回,可以使后期成本费用向前期转移。那么前期的折旧费用较多,后期的折旧费用较少,导致前期所缴纳的所得税减少,后期所缴纳的所得税增多,即达到延期纳税的效果。

而对处于减免税期间的企业,则刚好相反,采用延长折旧年限可以取得较大的税收收益,因为在折旧年限增加的情况下,每期摊销的折旧额就减少,那么减免期间内企业摊销的折旧额就比在原折旧年限情况下要少,相应地实现的应税所得额越大,获得免税收益也就越大,免税期过后,企业可以继续在税前抵扣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又可以享受折旧抵扣带来的收益。

同样,固定资产的净残值也是一个人为估计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降低净残值,使每期分摊的折旧额就会增加,使本应在固定资产报废时或作其它处理时才进行补偿的费用,提前计人成本费用得到补偿,使前期企业所得额减少,也达到延期纳税的目标。提高净残值。则对所得税的影响相反。

(2)折旧方法的确定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净残值率确定后,企业应该着重策划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方法的确立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较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中规定: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采用直线折旧法,而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则可以“对促进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国家鼓励投资的关键设备”等规定项目资产中请加速折旧,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报国家税务局批准后,按照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进行纳税调整。这就给企业使用加速折旧方法提供了法律依据。

3.3 固定资产折旧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所谓现金流量,在投资决策中是指投资项目所引起的企业现金支出和现金收入增加的数量。现金流量包括现金流出量、现金流入量和现金净流量。在确定投资方案相关现金流量的基本原则是:只有增量现金流量才是与该项目相关的现金流量。所谓增量现金流量,是指接受或拒绝某个投资项目后,企业总现金流量因此发生的变动。只有那些由于采纳某个项目引起的现金支出增加额,才是该项目的现金支出;只有那些由于采纳某个项目引起的现金流入增加额,才是该项目的现金流入。

固定资产折旧表现为固定成本,但这种成本的发生不支付现金,成为非付现成本。当固定资产折旧从企业经营收入中得到了补偿之后,引起了现金增加,从这个意义上讲,折旧是把固定资产的一部分价值转化现金的一种形式。在一定时期内,折旧越多,企业可支配的现金越多,有利于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同时,加速折旧也能使企业尽早收回垫支资本,避免投资风险和无形损耗。

3.4固定资产折旧新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分析

随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出台,对固定资产的折旧作了明确规定,但与税法规定存在着较大差异。

(1)固定资产折旧范围的差异分析

新《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外,企业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范围是:房屋、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器具、工具;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入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应当计提的固定资产。不得提取折旧的范围是:土地;房屋、建筑物以外未使用、不需用以及封存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照规定提取维检费的固定资产;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而形成的固定资产;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已出售给职工个人的住房和出租给职工个人且租金收入未计入收入总额而纳入住房周转金的住房;财政部规定的其他不得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对于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以及封存的固定资产,新准则规定必须纳入计提折旧的范围。而税法则规定这部分固定资产不能计提折旧。

(2)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原值的差异分析

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可靠的计量。凡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需要按照核算的口径在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限内分期计提折旧,不再考虑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

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差异分析:新准则只是对使用年限进行了限制,并要求按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扣除预计净残之后的金额,在使用寿命期内,按照确认的方法分期计提折旧额。如果已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当扣除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税法对固定资产的确认,对年限和价值都作了规定,并要求按照固定资产的原值扣除预计净残值之后的金额,按照使用年限计提折旧,不考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折旧年限的差异分析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

预计净残值。并根据科学发展、环境及其他因素,选择合理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不再明确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只要求定期复核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当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预期数与原先的估计数有重大差异时,调整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而税法对固定资产规定了最低折旧年限。《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另有规定者外,房屋、建筑物为20年;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并且规定对特殊的固定资产可以缩短使用年限,如:证券公司电子类设备;外购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的软件。折旧或摊销年限最短为2年。企业技术改造采取融资租赁方法租入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可按租赁年限和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孰短原则审定,但最短不短于3年等。

(4)折旧方法的差异分析

新《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第四章第十七条规定,固定资产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折旧方法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改变,但十九条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果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税法规定,下列企业可采用加速折旧:对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技术进步快的电子生产企业、船舶工业企业、生产“母机”的机械企业、飞机制造企业、化工生产企业、医药生产企业和机器设备;对促进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国家鼓励投资项目的关键设备,以及常年处于振动、超强度使用或受酸、碱等强烈腐蚀的机器设备;证券公司电子设备;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外购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的软件。除上述之外,原则上采用直线折旧法。如果企业采用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与税法的规定不一致,就会导致对纳税所得额的调整。

4、对新准则背景下固定资产折旧应注意的问题

4.1对新准则下固定资产折旧的再认识

(1)折旧方法。新准则规定的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不同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将影响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期间内不同时期的折旧费用,因此,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

(2)计提范围。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及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人账的土地除外。在确定计提折旧的范围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①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②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③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人账,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预计“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指固定资产预期l使用的期限。一般情况下,不同的固定资产性质不同、使用方式各异,其使用寿命有所不同。新准则给出了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应考虑的四个因素:该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该资产的有形损耗;该资产的无形损耗;法律或者类似规定对该资产使用的限制。具体到某一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企业应在考虑上述因素的基础上,结合不同固定资产的性质、消耗方式、所处环境等因素,做出职业判断。并要把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改变作为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应法进行会计处理。

(4)应计折旧额。新准则规定,应计折旧额,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价扣除预计

净残值和已累计计提减值准备后的金额,且其减值准备不得转回,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4.2 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注意使用的折旧方式

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的,应按照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单独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并使用不同的折旧率和折旧方法。但在现实中,一些企业采取估算一个综合折旧率和综合折旧年限的做法来提取折旧,为企业人为地调节利润提供了机会。

(2)注意折旧范围运用

新准则规定,除对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按规定单独估价应作为固定资产的土地这两种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而有些企业对“房屋、建筑物”之外的未使用、不需要固定资产也不计提折旧,这就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稳健性原则,同时也与现代技术水平和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因而,应将其列人计提折旧范围。

(3)注意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或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新准则规定,当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时,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当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预期数与原先估计数有重大差异时,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而有的企业却采取调整折旧年限或随意微调折旧年限的做法,这是错误的。

(4)注意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风险

由于新准则与税收法规对折旧方法的规定不一致,除特殊行业外,税务机关只允许企业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的折旧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企业不经批准就随意选择加速折旧法,则会面临补缴税款和加收滞纳金及罚款的处罚,给企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5、结论

企业采用快速折旧,将直接影响到现金流量和企业所得税及企业利益等问题,也将影响到企业的形象。企业必须慎重,既要考虑到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使固定资产贬值的情况,又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速度,使企业尽快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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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成本管理.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3.1.

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方法和例题

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方法和例题 1.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均是等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l-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例1:乙公司有一台机器设备原价为600000元,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预计净残值率为4%。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每年折旧额计算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例2:甲公司的一台机器设备原价为680000元,预计生产产品产量为2000000件,预计净残值率为3 %,本月生产产品34000件。则该台机器设备的月折旧额计算如下: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应用这种方法计算折旧额时,由于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没有扣除预计净残值,所以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应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的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的使用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年初账面余额×月折旧率 例3:乙公司有一台机器设备原价为600000元,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预计净残值率为4%。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每年折旧额计算如下: 4.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又称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为分子,以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之和为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寿命/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最权威)各行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

附件: 有关行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参考表 一、工业企业类 序号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一通用设备部分 1 机械设备10-14 2 动力设备11-18 3 传导设备15-28 4 运输设备6-12 5 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 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8-12 电子计算机4-10 通用测试仪器设备7-12 6 工业炉窑7-13 7 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9-14 8 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 设备工具18-22 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5-8 二专用设备部分 9 冶金工业专用设备9-15 10 电力工业专用设备 发电及供热设备12-20 输电线路30-35 配电线路14-16 变电配电设备18-22 核能发电设备20-25 11 机械工业专用设备8-12 12 石油工业专用设备8-14 13 化工、医药工业专用设备7-14 14 电子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5-10 15 建材工业专用设备6-12 16 纺织、轻工专用设备8-14

序号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 17 矿山、煤炭及森工专用设备7-15 18 造船工业专用设备15-22 19 核工业专用设备20-25 20 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设备 自来水15-25 燃气16-25 三房屋、建筑物部分 21 房屋 生产用房30-40 受腐蚀生产用房20-25 受强腐蚀生产用房10-15 非生产用房35-45 简易房8-10 22 建筑物 水电站大坝45-55 自来水、天然气管网25-35 其他建筑物15-25 二、商品流通企业类 序号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一通用设备部分 1 机械设备10-14 2 动力设备11-18 3 传导设备15-28 4 运输设备8-14 5 自动化、半自动控制设备8-12 电子计算机4-10 空调器、空气压缩机、电气设备10-15 通用测试仪器设备7-12 传真机、电传机、移动无线电话5-10 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5-8 音响、录(摄)像机10-15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比较及分析概要

毕业设计(论文) 论文题目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比较和分析 姓名张丹丹学号 0804028 院系经济贸易系专业 08会电(1)班 指导老师杨大威职称 中国·合肥 二O一一年五月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2010 — 2011 学年) 论文(设计)题目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比较和分析 院系名称经济贸易系 专业班级08 会计电算化(1)班 学生姓名张丹丹 学号0804028 指导教师杨大威 发任务书日期2011年 3 月28 日

目录 目录 (1) 内容摘要 (2) 关键词 (2) 引言 (3) 一、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选择需要考虑的因素 (3) 二、几种常见折旧法的定义 (4) 三、几种固定资产折旧法的比较和分析 (5) 四、采用不同折旧方法对企业财务的影响 (8) 五、完善固定资产折旧制度的基本思路 (9) 六、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实例比较 (11) 结论 (11) 参考文献 (13)

内容摘要 固定资产的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它作为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长期服务的有形资产,其价值必然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资产的使用而发生损耗,问题,因此,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比较和分析是一项不可或缺的工作。由于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颇多且在使用过程中存在较多的差异,作为一个企业,要针对各折旧方法的利弊选择适合本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时,涉及多种折旧方法的比较本文以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为研究对象,阐述了固定资产具有潜在的为企业谋取利益的能力,这种,能力随着固定资产价值的转移,以折旧的形式在产品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而逐渐消退直到消失。固定资产的损耗包括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两种。折旧的计提也就是固定资产在资产使用年限内系统和合理的分配过程。目前,我国采用的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以及加速折旧方法中的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这些折旧方法都被认为满足了系统性。探讨了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选择需要考虑的因素,几种固定资产折旧法的比较和分析,采用不同折旧方法对企业财务和纳税的影响,完善固定资产折旧制度的基本思路。因此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比较和分析主要集中在其适用性上,比较分析不同折旧方法的理论依据,优缺点以及适用对象。 关键词: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折旧的特点折旧方法的比较折旧方法的分析

计算固定资产折旧一般有四种方法

计算固定资产折旧一般有四种方法! 1.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记折旧额均衡得分谈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计算 公式: 年折旧率=( 1- 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2.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 1-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月递减法,是指再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余额的 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 2/ 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4.年数总和法 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 *月折旧率 一)平均年限折旧法由于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总在一年以上,且在折旧年限内仍不变更其物质形态,所以转作工程 和产品成本的损耗价值,在固定资产未曾废弃以前,也就不易作精确的计算。马克思曾经说过:“生产资料把多少价值转给或转移到它帮助形成的产品中去,要根据平均计算来决定,即根据它执行职能的平均持续时间来计量。” ① “根据经验可以知道,一种劳动资料,例如某种机器,平均能用多少时间。假定这种劳动资料的使用价值在劳动过

程中只能持续 6 天,那末它平均每个工作日丧失它的使用价值的 1 / 6 ,因而把它的价值的1/ 6 转给每天的产品。 一切劳动资料的损耗,例如它们的使用价值每天的损失,以及它们的价值每天往产品上相应的转移,都是用这种方 法来计算的。”②由此可知,固定资产的损耗价值,一般是依其使用年限平均计入各个期间的工程和产品成本中,每 年的折旧额,是由固定资产价值除以使用年限算得。这种将固定资产价值按其使用年限平均计入各个期间工程和产品成 本的方法。叫做“平均年限折旧法”或“直线法”。 在计算折旧额时,要考虑到固定资产废弃时还有残值。例如房屋在废弃时,尚有砖木可以变价,机械设备在废弃时,废铜烂铁也有一定的价值。又在拆除固定资产和处理这些废料时,也要发生一些拆除清理费用,这些清理费用,也是企业使用这项固定资产所必须负担的费用。因此,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时,除了预计固定资产折旧年 限外,还须预计净残值(即预计残值减去预计清理费用后的余值)。即先从固定资产的价值中减去预计净残值,再 除以预计折旧年限来计算折旧。固定资产年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价值一预计净残值 年拆旧额 =—————————————— 预计折旧年限 固定资产价值×(1一预计折旧年限) =————————————————— 预计折旧年限 式中预计净残值率是预计净残值占固定资产价值的百分比,按照现行财务制度的规定,一般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在 3 %一 5 %之间,企业如规定低于3%或高于 5 %的,应报主管财政部门备案。 在日常核算中,固定资产的折旧额,是按固定资产的折旧率来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是折旧额与固定资产 价值的百分比。固定资产折旧率通常是按年计算的。在按月计算折旧时,可将年折旧率除以 12,折合为月折旧率,再与固定资产价值相乘计算。固定资产平均年限折旧法的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额 年折旧率 =————————×100% 固定资产价值 固定资产价值×( 1- 预计净残值率) = ————————————————×100% 预计折旧年限×固定资产价值

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二、关于计提折旧方法的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第五章固定资产——第三节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㈡、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1、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办又称直线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都相等。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的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应用这种方法计算折旧额时,由于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没有扣除预计净残值,所以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应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每月月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4、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又称年限合计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为分子、以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之和为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折旧额。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限总和×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三、关于折旧方法的说明 前款所列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是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几种方法。在国外除上述方法外,一般还有:1、倍率递减法: 所谓倍率递减法不仅仅是我国现行的双倍余额递减法,还有1.5倍余额递减法等的不同的倍数;。 2、递减余额法: 递减余额法是加速折旧的另一种折旧方法。这种方法把固定资产在各个会计时期的期初账面余额乘以一个固定的折旧率,用公式表示为: —————— 预计净残值 年折旧额=期初帐面价值×[1-n√——————— 固定资产原价

关于固定资产折旧要考虑的因素和范围

关于固定资产折旧要考虑的因素和范围 计算每期折旧费用,主要应该考虑以下四个要素: 1.计提折旧基数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基数是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或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一般以固定资产的原值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选用双倍余额递减法的企业,以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 2.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该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3)该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3.折旧方法 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有多种,基本上即可仪分为两类,即直线法(包括直线法和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法(包括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选择不同的方法.企业折旧方法不同,计提折旧额相差很大. 企业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3.1直线法 设备入账帐面价值为X,预计使用N年,残值为Y,每年提折旧为(X-Y)/N。 3.2工作量法 设备入账帐面价值为X,以及工作量为H(小时),残值为Y,单位工作量计提折旧为(X-Y)/H。 3.3年总数和法 设备入账帐面价值为X,预计使用N年,残值为Y,则第M年计提折旧为(X-Y) *(N-M+1)/[(N+1)*N/2]。 3.4双倍余额递减法 设备入账帐面价值为X,预计使用N(N足够大)年,残值为Y。 则第一年折旧C<1>=X*2/N; 第二年折旧C<2>=(X-C<1>)*2/N 第三年折旧C<3>=(X-C<1>-C<2>)*2/N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大全及例题解释

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有四种方法:即直线法分(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分(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企业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恰当的会计核算方法。就是说,在四种折旧方法中,企业可以自主选择。不同的固定资产,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方法。但是按照一贯性原则要求同一种资产,一旦选定了某种方法,就不可以随意改变了。确需变更,应视为会计政策变更。企业为某一固定资产选择的折旧方法如与税法所许可的折旧方法不一致,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应进行纳税调整。 1、年限平均法:(直线法) 定义: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均相等. 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其中:予计净残值率=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原价×100% 预计残值-预计清理费用

=—————————————×100% 固定资产原值 月折旧率=年折旧额÷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优点:平均年限法又称直线法,这种方法比较适合各个时期使用程度和使用效率大致相同的固定资产。(由于直线法通俗易懂,核算简便,同时根据这种方法计算出来的固定资产有效使用期内各年度或月份提取的折旧额相等,使企业产品成本稳定并具有较强的可比性)。缺点:由于平均年限法只着重于固定资产使用时间的长短,不考虑固定资产使用的强度和效率,因此,每期折旧费用总是相等的。如果某一年使用率高,生产的产品产量增多,那么每一单位的产品分摊的折旧费用势必降低,产品单位成本就下降:反之,则上升。所以用平均年限法分摊固定资产成本,看似各年平均其实并不均匀需要的满足因素具有不确定性,尤其忽略了折现因素,会给人以投入资本总额的收入率在不断提高的假象。 二、、加速折旧法:(包括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所以优缺点一样其特点是在固定资产使用的早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其递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与计算公式

1.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均是等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l-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例10:甲公司的一台机器设备原价为680000元,预计生产产品产量为2000000件,预计净残值率为3 %,本月生产产品34000件。则该台机器设备的月折旧额计算如下: 单件折旧额=680000×(1-3%)/2000000 =0.3298(元/件) 月折旧额=34000×0.3298=11213.2(元)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应用这种方法计算折旧额时,由于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没有扣除预计净残值,所以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应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的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的使用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年初账面余额×月折旧率 例11:乙公司有一台机器设备原价为600000元,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预计净残值率为4%。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每年折旧额计算如下: 年折旧率=2/5=40% 第一年应提的折旧额=600000×40%=240000(元) 第二年应提的折旧额=(600000-240000)×40% =144000(元) 第三年应提的折旧额=(360000-144000)×40% =86400(元) 从第四年起改按年限平均法(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四、五年应提的折旧额=(129600-600000×4%)/2 =52800(元)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预计净残值率计算

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率计算2 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一、通用设备分类折旧限 1.机械设备 10~14年 2.动力设备 11~18年 3.传导设备 15~28年 4.动输设备 6~12年 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 8~12年电子计算机 4~10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 7~12年 6.工业炉窑 7~13年 7.工具及其它生产用具 9~14年 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 18~22年设备工具、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 5~8年 二、专用设备部分 专业设备分类折旧年限 9.冶金工业专用设备 9~15年 10.电力工业专用设备发电及供热设备 12~20年输电线路 30~35年配电线路14~16年变电配电设备 18~22年核能发电设备 20~25年 11.机械工业专用设备 8~12年 12.石油工业专用设备 8~14年 13.化工、医药工业专用设备 7~14年 14.电子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 5~10年 15.建材工业专用设备 6~12年 16.纺织、轻工专用设备 8~14年 17.矿山、煤炭及森工专用设备 7~15年 18.造船工业专用设备 15~22年 19.核工业专用设备 20~25年 20.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设备 自来水 15~25年燃气 16~25年 三、房屋、建筑物部分 房屋、建筑物分类折旧年限 21.房屋 生产用房 30~40年受腐蚀生产用房 20~25年受强腐蚀生产用房 10~15年非生产用房 35~45年简易房 8~10年 22.建筑物 45~55年其它建筑物 15~25年 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 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与例题.doc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及例题: 折旧方法计算工式 年折旧额 =( 原价 - 预计净残值 )/ 预计使用年限 年限平均法①= 原价× (1- 预计净残值率 )/ 预计使用年限 = 原价×年折旧率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 (1- 预计净残值率 )/ 预计总工作量工作量法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 额 折旧率 =2/ 预计使用年限× 100% 折旧额 =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折旧率 双倍余额递减法 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的前两年内, 将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 - 预计净 残值后的净值平均摊销 . 折旧率 =尚可使用年限 / 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 100% 年数总和法 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值 - 预计净残值 ) ×折旧率 双倍余额递减法与年数总和法的核心区别: 双倍余额递减法 =不断下降的余额×固定折旧率 年数总和法 =固定不变的金额×不断下降的折旧率 预计使用年限与尚可使用年限的区别: 预计使用年限是指总使用年限; 尚可使用年限是指还可以使用多少年 . 比如一项固定资产总使用年限( 预计使用年限 )10 年, 已使用 3年,那么, 他的尚可使用年限就是7 年 (10-3) 小提示 : 1、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和年数总和法计算每期折旧额时,均需要考虑预计净残值; 双倍余额递减法仅在计算最后两年的折旧额时考虑预计净残值。 2、上述工式均假设固定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应当按照该项资产的账面 价值(固定资产账面余额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以及尚可使用 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注①:平均年限法是直线法的一种 直线法还有工作量法等只要是按照一定标准平均计提折旧就是直线法

(整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 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与2007年颁布新企业所得税法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里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的规定总结一下。 一、会计方面 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在新会计准则下和企业会计制度下存在一些差异,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第十五条和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因为企业选用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不同,将影响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期间内不同时期的折旧费用,因而对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由企业自身一经确定下来就不得随意变更。而新准则对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没有明确的年限规定,各企业根据自己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但同样是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如下: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二、税法方面 将于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九条和第六十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新税法在固定资产的净残值方面与会计口径一致,由企业自行确定,但折旧方法税法要求须采用直线法,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也有最低限定,所以各企业在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和净残值时须综合考虑会计和税法的不同要求,以进行合理的纳税调整。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三种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三种: 一、年限平均法也称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均衡地分配到各期的一种方法。 公式:年折旧率=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原值-原值*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二、工作量法: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 公式:每一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折旧额 三、加速折旧法:也称为快速折旧法或递减折旧法,其特点是在固定资产有效使用年限的前 期多提折旧,后期则少提折旧,从而相对加快折旧的速度,以使固定资产成本在有效使用年限中加快得到补偿,以下是常用的两种。 1、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帐面余额和 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 公式: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帐面净值*月折旧率 由于双倍余额递减法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因此,在应用这种方法时必须注意不能使固定资产的帐面折余价值降低到它的预计残值收入以下。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以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例:某企业一项固定资产原值为1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5年,残值200元。按双倍余额法计算折旧。 双倍直线折旧率=2/5*100%=40% 第一年应提折旧额=10000*40%=4000元 第二年应提折旧额=(10000-4000)*40%=2400元 第三年应提折旧额=(6000-2400)*40%=1440元 第四、五年的年折旧额=(2160-200)/2=980元 2、年数总和法:也称合计年限法,将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 算每年的折旧额,分数的分子代表尚可使用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 年数字总和。 公式: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例:某项固定资产原值为5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5年,预计净残值为2000元。采用年数总和法计算各年折旧额如下表:

固定资产折旧表说明

前言:无意中得到一张固定资产折旧表(工作簿),可能是我的同事在网上下载下来的,并且一直使用着。汗一下,我一直没有关注过。我又下载了几张固定资产折旧表,相比之下,这张固定资产折旧表看上去简单但实用,公式应用也比较合理、巧妙、有效。我并不知道原作者是谁,也无从得知他设计这张表的思路,我有兴趣自己琢磨了一下,现共享出来,与大家共勉。 先说明一下相关财务指标: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平均年限法。平均年限法又称为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均是等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表中的预计净残值率5% 固定资产入账的当期不应计提折旧。 该工作簿分三张工作表:1、使用说明;2、固定资产折旧汇总表;3、固定资产折旧明细表 我们先看固定资产折旧明细表: 这是数据录入区,这里面没有公式。那么所有的奥妙都在数据计算区域里了,下面我将用文字解释相关公式及计算依据思路。 数据计算区如下图: 计算区的“原值”即J3=if(OR(G3<=0,Q3<0),0,C3)“if”英文解释为“假如”的意思,“OR”英文解释为“或者”的意思,顺便说一下“AND”英文解释为“并且”。这三个函数是财务工作中作为数值计算的条件(依据),会经常用到的,用法基本相同。 那这个公式的文字描述是:计算区的“原值”=假设“购建日期”没有,或者“已提取月数”小于0,

则为0,否则等于录入区的“原值”。这里的计算区的“原值”是计算月折旧额的依据,如果说尚未购建或已计提折旧完毕,将不显示,也就是说不再继续计提折旧。 “使用年限”即K3 =IF(G3=0,0,IF(B3="房屋建筑物",20,IF(B3="机械设备",10,IF(B3="其他 ",5,IF(B3="电子设备",3,IF(B3="运输工具",4,0)))))) 文字描述为:“使用年限”=假设“购建日期”为0,“使用年限”为0,否则“项目”是“房屋建筑物”则“使用年限”为20年,“项目”是“机械设备”则“使用年限”为10年,等等以此类推。需要注意的是假设关系可以套用7层,这里已经使用了6层。简单的讲或者说思路是如果没有“购建日期”就没有折旧年限,否则根据固定资产的类别确定折旧年限。 “残值率”即L3 =IF(K3>0,0.05,0) 这个比较简单,文字描述为:假设使用年限大于0,则为5%,否则为0。即如果没有使用年限,就不显示5%。“月折旧额”即M3 =IF((MONTH(K$1)-MONTH(G3)+12*(YEAR(K$1)-YEAR(G3)))>Q3,0,ROUND(J3*N3,2)) K1显示的是当期年月,“$”描述为“绝对引用”“ROUND”描述为“四舍五入定位取整”,即J3*N3,保留两位小数。这段公式文字描述为“月折旧额”=假设“当期”的月份-“购建日期”的月份+12个月×(当期的年份-“购建日期”的年份)如果>“已提取月数”则为0,否则为原值×月折旧率。简单的讲就是截止当期,如果已超出折旧期限,就不取数。 “月折旧率”即N3 =IF(OR(K3=0,Q3=0),0,(1-L3)/K3/12) 跟“原值”使用的函数一样,文字描述为:假如“使用年限”为0,或者“已提月数”为0,则为0,否则等于(1-残值率)÷“使用年限”÷12。就是计提折旧部分的价值,按月计提的平均比率。 “累计折旧”即O3 =IF(K3=0,0,(ROUND(J3*N3,2)*Q3)) 文字描述为:假如“使用年限”为0,则为0,否则等于“原值”×月折旧率ד已提月数”。比较简单,容易理解。 “净值”即P3 =J3-O3 文字描述为:“原值”-“累计折旧”。“已提月数”即Q3 =IF((MONTH(K$1)-MONTH(G3)+12*(YEAR(K$1)-YEAR(G3)))>K3*12,K3*12,MONTH(K$1)-MONTH (G3)+12*(YEAR(K$1)-YEAR(G3))) 公式有点长,文字描述为:假如“当期”的月份-“购建日期”的月份+12×(“当期”年份-“购建日期”的年份)>“使用年限”×12,则为“使用年限”×12,否则为“当期”的月份-“购建日期”的月份+12×(“当期”年份-“购建日期”的年份)理解为,如果“已提月数”计算结果大于应折旧月数即(“使用年限”×12),则为应折旧月数,否则为当期减去购建期。 “数据验证”即R3(下面说的R列)=P3-J3*L3 文字描述为:“净值”-“原值”×残值率同时看R2 =IF(COUNTIF(R3:R474,"<-1")=0,"数据验证","存在差错") “COUNTIF”描述为:“用来计算区域中满足给定条件的单元格的个数。”(不是很理解)就这段公式,我理解为:假如R列中<1的数值为0(R列中即没有<1的数值),则为“数据验证”,否则为“存在差错”。 数据验证是必须的,我做每张表都尽可能的想尽所有验证的方法,验证计算结果。否则出错,那可无从

固定资产折旧概述

3、固定资产的折旧 (1)固定资产折旧概述 企业应当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价扣除其可能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预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预备累计金额。 企业应当依照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可能净残值。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可能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①阻碍折旧的因素 第一,固定资产原价:是指固定资产的(成本)。 第二,可能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可能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可能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第三,固定资产减值预备:是指固定资产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预备累计金额。 第四,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可能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例题?计算题】原值100万元,可能残值收入15万元,可能清理费用5万元,可能使用9年。 每年折旧=(100-10)/9=10(万元) 【真题201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阻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有()。 A.固定资产原价 B.固定资产的可能使用寿命 C.固定资产可能净残值 D.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预备

『正确答案』ABCD ②计提折旧的范围 (1)空间范围: 除以下情况,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接着使用的固定资产。 2)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 3)已转入在建工程的固定资产 未使用、不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照提折旧; 固定资产改扩建,应转入“在建工程”核算,在改扩建期间不计提折旧。 (2)时刻范围: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及例题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及例 题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及例题: 小提示:1、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和年数总和法计算每期折旧额时,均需要考虑预计净残值; 双倍余额递减法仅在计算最后两年的折旧额时考虑预计净残值。 2、上述工式均假设固定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应当按照该项资产的账面 价值(固定资产账面余额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以及尚可使用

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注①:平均年限法是直线法的一种 直线法还有工作量法等只要是按照一定标准平均计提折旧就是直线法 如果题目中出现用直线法算折旧,就等于是年限平均法。

例题: 1、2011年1月1日购入一套设备,该设备成本为330万元,预计使用年 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30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011年应计 提的折旧额是( )元 A、33 B、27.5 C、30 D、36 2、某公司有汽车一辆,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该汽车原值为20万元, 预计使用10年,每年行驶里程8000公里,净残值率为10%,当月行驶里 程2000公里,该汽车的当月折旧额是() A 、0.45 B 、0.56 C、0.5 D 、0.4 3、某企业2012年6月15日自行建造的一条生产线投入使用,该生产线建 造成本为37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5年,预计净残值为100万,在采用年 数总和法计提折旧的情况下,2012年该设备应计提的折旧额为( ) A、1200 B、700 C、600 D、740 4、某企业2010年12月4日购入一台设备,入账价值200万元,预计使 用年限5年,预计净残值20万元,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该设备2015年的计提折旧是 答案解析: 1、B 2011年计提的折旧额=(330-30)/10/12×11=27.5

最新固定资产计算折旧年限

最新固定资产计算折旧年限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释义」本条是对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的规定。 一)房屋、建筑物的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 房屋和建筑物作为最主要的固定资产,其构造、属性等方面相对较为特殊,使用寿命相对较长,价值相对较高,其使用价值的体现也是一个相对较长的过程,根据收入与支出配比原则等要求,其折旧年限也应相对较长,所以本条规定,房屋、建筑物的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这基本能反映房屋、建筑物的现实使用情况。本条所说的房屋、建筑物,是指供生产、经营使用和为职工生活、福利服务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厂房、营业用房、办公用房、库房、住宿用房、食堂及其他房屋等;建筑物,包括塔、池、槽、井、架、棚(不包括临时工棚、车棚等简易设施)、场、路、桥、平台、码头、船坞、涵洞、加油站以及独立于房屋和机器设备之外的管道、烟囱、围墙等;房屋、建筑物的附属设施,是指同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通气、通水、通油管道,通信、输电线路,电梯,卫生设备等。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 飞机、火车、轮船作为交通工具,与其他交通工具相比,其性能较强,价值较高,使用期限相对较长,折旧年限也相应较长;机器、机械及其他生产设备等,也具有使用年限较长等特性,折旧年限也应相对较长。所以本条规定,此类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其中火车,包括各种机车、客车、货车以及不单独计算价值的车上配套设施;轮船,包括各种机动船舶以及不单独计算价值的船上配套设施;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包括各种机器、机械、机组、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各种动力、输送、传导设备等。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 此类固定资产,是除机械、机器和其他生产设备之外,但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即不是直接的生产工具,而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起到辅助作用的器具、工具、家具等,它们的使用寿命相对较短,其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 除了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其他运输工具,相对而言价值较低、使用年限较短,其折旧年限也就应相应较短,所以本条规定,此类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

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标准

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分类折旧年限一、房屋折旧年限(一)钢结构 1.生产用房 50年2.受腐蚀生产用房 30年3.受强腐蚀生产用房 15年4.非生产用房 55年(二)钢筋混凝土结构 1.生产用房50年2.受离蚀生产用房 35年3.受强腐蚀生产用房15年4.非生产用房 60年(三)钢筋混凝土砖混结构 1.生产用房 40年2.受腐蚀生产用房 30年3.受强腐蚀生产用房 16年4.非生产用房 50年(四)砖木结构 1.生产用房 30年2.非生产用房 40年(五)简易结构 10年

二、建筑物 (一)管道 1.长输油管道 16年2.长输气管道 16年3.其他管道 30年(二)露天库 20年(三)露天框架 30年(四)冷藏库 30年其中:简易冷藏库 15年(五)烘房 30年(六)冷却塔 20年(七)水塔 30年(八)蓄水地 30年(九)污水池 20年(十)储油罐、池 30年(十一)水井30年其中:深水井 20年(十二)破碎场 20年(十三)船厂平台 30年(十四)船坞 30年(十五)修车槽 30年(十六)加油站 30年

(十七)水电站大坝 60年(十八)其他建筑物30年 固定资产通用设备分类折旧年限 一、机械设备折旧年限 1.普通金属切削机床 18年2.锻压设备 17年 其中:锻锤设强14年3.起重设备19年4.铸造设备14年5.其他机械设备18年二、动力设备 1.锅炉及附属设备20年其中:快装锅炉16年2.发电机组23年3.空气压缩设备19年4.空调设备18年5.其他工业炉窑15年其中:小型空调器(700大卡以下/时) 15年6.其他动力设备20年三、传导设备 1.电气设备18年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公式)

1.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又称为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均是等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利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上述计算的折旧率是按个别固定资产单独计算的,称为个别折旧率,即某项固定资产在一定期间的折旧额与该固定资产原价的比率。通常,企业按分类折旧来计算折旧率,计算公式如下: 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某类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清理费用)/该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某类固定资产月折旧额=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12 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率=该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该类固定资产原价

×100% 采用分类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方法简单,但准确性不如个别折旧率。 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虽然简单,但也存在一些局限性。例如,固定资产在不同使用年限提供的经济效益不同,平均年限法没有考虑这一事实。又如,固定资产在不同使用年限发生的维修费用也不一样,平均年限法也没有考虑这一因素。 因此,只有当固定资产各期的负荷程度相同,各期应分摊相同的折旧费时,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折旧才是合理的。 1.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可以弥补平均年限法只重使用时间,不考虑使用强度的缺点,计算公式为: 每一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第一工作量折旧额 2.加速折旧法 加速折旧法也称为快速折旧法或递减折旧法,其特点是在固定资产有效使用年限的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从而相对加快折旧的速度,以使固定资产成本在有效使用年限中加快得到补偿。 常用的加速折旧法有两种: (1)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一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和双倍直线法折旧额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这种方法没有考虑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因此不能使固定资产的账面折余价值降低到它的预计残值收入以下,即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的最后两年,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字串8 例如:某企业一固定资产的原价为1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200元,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每年的折旧额为: 双倍余额年折旧率=2/5×100%=40% 第一年应提的折旧额=10 000×40%=4000(元) 字串6 第二年应提的折旧额=(10 000-4 000)×40%=2 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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