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常用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常用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是一种常见的财务处理措施,用于减少固定资产的价值,并为
未来的费用和损失做好准备。
以下是固定资产折旧的常用方法及其特点。
1. 直线折旧法
直线折旧法是一种简单的方法,按照固定资产的原值和折旧年限,平均分摊
每年的折旧费用。
这种方法适用于年限较长、价值相对稳定的固定资产,例如房屋、汽车等。
2. 双倍余额折旧法
双倍余额折旧法是根据固定资产的原值和折旧年限,计算出折旧额的2.25倍。
这种方法适用于价值较高、年限较短的固定资产,例如飞机、电子设备等。
3. 加速折旧法
加速折旧法是一种针对某些特殊情况的折旧方法。
例如,当固定资产的价值急剧下降时,可以使用加速折旧法来更快地减少价值。
此外,当固定资产面临修理或更新换代时,可以使用加速折旧法来平滑过渡。
4. 混合折旧法
混合折旧法是将多种折旧方法相结合,以平衡固定资产的价值。
例如,可以使用双倍余额折旧法来加速折旧,同时使用直线折旧法来保持折旧费用的稳定。
除了上述折旧方法,还有一些其他的方法,例如残值率折旧法、折现折旧法等。
这些方法的选择取决于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以及财务目标和政策。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需要考虑多种因素,例如固定资产的年限、价值、使用情况、残值等。
不同的折旧方法具有不同的优缺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和平衡。
固定资产的折旧

固定资产的折旧(一)固定资产折旧的含义固定资产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能保持其实物形态不变,但是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或其他因素的影响,会发生各种有形和无形的损耗,使其服务潜力逐渐减退,直至最终报废而退出生产经营过程。
有形损耗,是指固定资产由于使用和自然力的影响作用而引起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损失。
无形损耗,是指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等原因所引起的固定资产价值的损失。
由于固定资产具有上述特点,固定资产的价值应当在其有效使用年限内,根据一定的标准进行分摊,形成折旧费用,计入各期成本。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而转移到产品成本、费用中的那部分价值。
亦即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二)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影响固定资产折旧数额大小的因素有:计提折旧的基数、折旧年限、折旧方法和预计净残值。
1.计提折旧的基数。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基数是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或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
一般以固定资产的原价为计提折旧的依据,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企业,计提折旧的依据为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
企业在具体计算折旧时,一般以月初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或账面净值为依据。
2.折旧年限(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折旧年限的长短直接关系到折旧率的高低,从而影响企业各期应提折旧的数额。
在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时,应当考虑下列因素:(1)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预计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
(3)法律或者类似规定对资产使用的限制。
企业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3.折旧方法。
不同的折旧方法,计提的折旧额也有较大的差异。
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特点,选择相应的折旧方法,以较合理地计提折旧,反映本企业固定资产的使用现状。
4.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是指企业按照一定的会计政策和方法,将固定资产的成本分摊到其使用期限内的会计期间,以反映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价值递减和损耗情况。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对企业的财务报表和税务申报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正确选择和应用折旧方法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税务筹划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直线法。
直线法是最常见的折旧方法之一,它的计算公式为,(固定资产原值-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其中,固定资产原值指的是资产的购入成本,残值指的是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的估计价值,而预计使用年限则是指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
直线法的特点是每年折旧额相等,便于计算和理解,适用于那些固定资产价值递减比较均匀的情况。
二、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资产的使用量或产出量来计算折旧额的方法,它的计算公式为,(固定资产原值-残值)本期使用量/预计总使用量。
工作量法的特点是折旧额与实际使用量或产出量挂钩,适用于那些资产的价值递减与使用量或产出量有较强相关性的情况。
三、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一种加速折旧的方法,它的计算公式为,(固定资产原值-已计提折旧累计额)2/预计使用年限。
在双倍余额递减法中,每年的折旧额并不是固定的,而是根据资产的净残值来计算的,前几年的折旧额会比较高,后几年则会逐渐减少。
这种方法适用于那些固定资产在初期会有较快价值递减的情况。
四、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是将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的每一年的数字相加,然后按照这个总和来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这种方法的特点是在资产使用寿命的初期折旧额较高,后期则逐渐减少,适用于那些固定资产在初期会有较快价值递减的情况。
在选择折旧方法时,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固定资产的特点来进行合理的选择,同时,还需要注意折旧方法的连续性和一致性,避免频繁变更折旧方法带来的财务报表的不稳定性和误导性。
同时,在应用折旧方法时,企业还需要遵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确保折旧的合法合规性。
总之,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和应用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税务筹划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企业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理的选择和应用,以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
固定资产折旧的实质是一种价值转移过程和资金形态的变化过程,正确提取折旧,不但有利于正确计算产品成本,而且保证了固定资产再生产的资金来源。
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额大小受计提折旧基数、净残值、折旧年限、折旧方法等因素的影响。
1、基本概念固定资产折旧是指一定时期内为弥补固定资产损耗按照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或按国民经济核算统一规定的折旧率虚拟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
它反映了固定资产在当期生产中的转移价值。
各类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实际计提的折旧费;不计提折旧的政府机关、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居民住房的固定资产折旧是按照统一规定的折旧率和固定资产原值计算的虚拟折旧。
原则上,固定资产折旧应按固定资产当期的重置价值计算,但是目前我国尚不具备对全社会固定资产进行重估价的基础,所以暂时只能采用上述办法。
2、历史发展在固定资产的有效使用期内对固定资产成本进行系统事理分配的过程。
固定资产折旧的概念基础在第一次产业革命以前,会计上几乎没有折旧概念,此后,由于大机器、大工业的发展,特别是铁路的发展和股份公司的出现,使人们产生了长期资产的概念,并要求区分“资本”和“收益”,因此而确立了折旧费用是企业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费用。
折旧概念的产生及是企业由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转变的重要标志,其概念基础是权责发生制以及体现这一制度要求的配比原则。
按照配比原则,固定资产的成本不仅仅是为取得当期收入而发生的成本,也是为取得以后各项收入而发生的成本,即固定资产成本是为在固定资产有效使用期内取得收入而发生的成本,自然与收入相配比。
3、成本分析折旧仅仅是成本分析,折旧不是对资产进行计价,其本身既不是资金来源,也不是资金运用,因此,固定资产折旧并不承担固定资产的更新。
但是,由于折旧方法会影响企业的所得税,从而也会对现金流量产生一定影响。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1.直线法直线法是最常用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之一、按照直线法计算折旧的方法是将资产的净值(即原值减去预计残值)按照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均等分摊。
这种方法简单明了,计算容易,适用于资产的使用寿命相对稳定、价值逐年相对均衡的情况。
假设一家企业购买了一台机器,原值为10,000元,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预计残值为2,000元。
根据直线法,每年的折旧费用为:(10,000-2,000)/5=1,600元2.年限总和法年限总和法是一种根据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
该方法认为资产的价值减少并不是按照固定的比例进行递减,而是由使用寿命的长短决定的。
按照年限总和法计算折旧的方法是将资产的净值按照每年的预估收益进行分配。
假设一家企业购买了一项特许权,原值为20,000元,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预计残值为4,000元,预计每年的收益为3,000元。
根据年限总和法,每年的折旧费用为:(20,000-4,000)*(3,000/60,000)=900元3.双倍余额递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一种按照折旧基数递减的方法,是直线法的一种变形。
该方法认为资产的价值在使用寿命的前几年减少较快,在后几年减少较慢。
按照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的方法是将每年的预计折旧费用乘以折旧率(通常是2倍直线法的折旧率),然后再根据资产的使用年限进行调整。
假设一家企业购买了一台设备,原值为15,000元,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预计残值为1,000元。
根据双倍余额递减法,每年的折旧费用为:第一年:(15,000-1,000)*(2/5)=5,600元第二年:(15,000-5,600)*(2/5)=3,360元第三年:(15,000-8,960)*(2/5)=2,016元第四年:(15,000-10,976)*(2/5)=654.4元第五年:(15,000-11,630.4)*(2/5)=263.76元4.双倍线性递增法双倍线性递增法是双倍余额递减法的逆过程。
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有哪些

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有哪些1.直线法(平均年限法):直线法是最常见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之一,也是最简单的方法。
该方法假定资产的价值在其使用寿命内按相等的金额逐年减少。
折旧额等于资产原值减去残值后除以预计使用年限。
这种方法比较直观和简单,适用于资产价值稳定且使用寿命可预测的情况。
2.加速折旧法:加速折旧法假设资产的价值在初期下降较快,然后在后期减少的速度放缓。
常见的加速折旧方法包括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资产的价值在使用寿命的前期有较高的损耗和贬值速度。
3.双倍余额递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加速折旧法的一种形式,按照固定比例将资产的余额递减两倍。
这种方法在初期折旧额较高,后期逐渐减少,适用于那些初期耗损较多的资产。
4.年数总和法:年数总和法是另一种加速折旧法,将资产的总价值除以预计使用年限的总和,然后根据每年的预计使用年限占总和的比例确定每年的折旧额。
该方法适用于张弛性较大的资产,如电脑等。
5.降低余额递减法(递减余额法):降低余额递减法是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变种,根据资产的净值或账面价值计算折旧额。
每年的折旧额是上一年的净值乘以预定的折旧率。
该方法适用于资产价值变动较大的情况。
6.组合折旧法:组合折旧法是将不同的折旧方法结合起来使用的一种方法。
根据资产的价值和特性,可以将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不同的阶段,然后在每个阶段使用不同的折旧方法。
这种方法能够更好地反映资产价值变动的特点。
不同的折旧方法适用于不同的固定资产和业务环境。
在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时,需要考虑资产的价值、寿命、使用频率、经济环境等因素。
同时,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需要符合会计准则和税法的要求,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什么是固定资产折旧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折旧额
(三)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帐面余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2
年数总和法又称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限的逐年数字总和。
尚可使用的年数
年折旧率=————————————
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
年折旧率=——————×100%
预计使用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帐面净值×月折旧率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以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净残值)平均摊销。
(四)年数总和法
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提折旧总额。应提折旧总额为固定资产原价减去预计残值加上预计清理费用。
(一)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又称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均衡的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法。
1-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100%
预计使用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二)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固定资产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
每一工作量折旧额=———————————————————
不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未使用、不需用的机器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以前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他固定资产(如土地等)。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有哪些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有哪些固定资产折旧是指由于使用、使用权和经营管理等原因,使资产在一定期限内价值递减的过程。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是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一定的折旧率和折旧方法,逐年将固定资产原值转化为费用,以反映固定资产在生产过程中所耗用的价值。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对企业的财务报表和税务申报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对企业的财务管理至关重要。
一、直线法。
直线法是一种最为简单和常用的折旧方法,它是指在资产使用寿命内,每年按照相同的金额来计提折旧费用。
其计算公式为,年折旧费用=(资产原值-残值)/使用年限。
其中,资产原值指的是购置资产时的成本,残值指的是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的估计价值,使用年限是指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
直线法的优点是计算简单,易于理解和操作,对企业的财务稳定性有利。
但是,直线法忽略了资产的实际使用价值变化,可能导致折旧费用与资产实际价值变化不一致。
二、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资产的使用量或产出量来计提折旧费用的方法。
它适用于那些资产的价值主要取决于其使用量或产出量的情况,如机器设备、车辆等。
工作量法的计算公式为,年折旧费用=(资产原值-残值)本年度使用量/总使用量。
工作量法能够更准确地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变化,对于那些使用量或产出量波动较大的资产有着更好的适应性。
但是,工作量法的计算较为复杂,需要准确掌握资产的使用量和产出量数据。
三、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一种逐年递减的折旧方法,它是指每年按照资产净值的固定比例计提折旧费用。
其计算公式为,年折旧费用=资产净值折旧率。
其中,折旧率是指每年折旧费用占资产净值的比例,通常是直线法折旧率的两倍。
双倍余额递减法能够更快地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变化,对于那些前期价值减少较快的资产有着更好的适应性。
但是,双倍余额递减法在资产后期的折旧费用较高,可能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是一种按照资产使用年限总和计提折旧费用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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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固定资产的折旧摘要:固定资产作为一种非现性质的固定成本,折旧金额的大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收益,风险及现金流量,进而对企业筹资、投资、分配、市场价值以至企业的整体市场竞争能力都将产生着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合理处理固定资产折旧的相关问题,对企业的经营关系十分重大。
本文在全面论述固定资产折旧的内涵和特性的基础上,对固定资产折旧与企业生产经营的关系作了进一步探讨,并在文章的最后探讨了固定资产折旧应该注意的问题。
关键字:固定资产;折旧;企业生产经营;研究引言:固定资产是企业生产的物质基础,反映一个企业的家当大小和实力水平。
按现行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
各企业都十分重视固定资产管理,而对固定资产折旧问题,却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
因此,有必要进行专门研究。
1、固定资产的简介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实际业务操作中,固定资产应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能够独立发挥作用、单位价值超过2000元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以及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但单位价值超过2000元、能够独立发挥作用、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资产。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工具、器具、仪器等,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和核算。
以上界定方法属原则性规定,实际操作中以公司印发的固定资产目录为准。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
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折旧的理论基础2.1 固定资产的性质及分类固定资产有广义和狭义两种不同的概念。
广义的概念包括有形固定资产和无形固定资产两类。
美国通常使用狭义的含义,在会计书刊中,对固定资产所下的定义是:有形的资本性资产,其中包括土地、厂房和设备等,而不包括无形资产。
另外,固定资产一词通常仅在会计文献中使用,在企业会计报表中一般使用厂房和设备或财产、厂房和设备这类词汇。
固定资产除了具有资产的一般属性外,还具有区别于流动资产的特殊属性。
企业固定资产可以划分为两种类型:(1)厂房和机器设备,这类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限是有限的,需要计提折旧。
(2)土地,其使用期限是无限的,不需要计提折旧。
由于固定资产可以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长期使用,并且具有提供未来经济效益的潜力,因而一个企业拥有固定资产的规模及其构成,不仅可以反映企业未来的收益能力,而且还可以反映所经营的业务性质和技术水平。
2.2 固定资产折旧的性质与影响要素2.2.1 固定资产折旧的性质传统会计认为折旧是一个成本分配的过程,即将固定资产的成本分配于它们预期受益期的过程。
因此,折旧会计的核心是计算各会计期的折旧费用,以便与各该期的营业收入相配比。
分配折旧费用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计算产品成本,确定收益和编制损益表,而主要不是为了在资产负债表上对资产计量。
传统的折旧会计概念是建立在历史成本计量原则和收入确认原则基础上的。
依据历史成本计量原则,企业的固定资产应按原始购置成本计列。
在以后各会计期,则应按原始购置成本减累计折旧后的剩余价值计列。
依据收入确认原则,固定资产的价值不应超过原始购置成本减累计折旧。
假若超出了原始购置成本,则说明确认了未实现的收益,而违背了传统的会计原则。
传统折旧定义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它只是从会计收益概念而不是从经济收益概念来认识折旧的。
它是一个静态的概念,即假定固定资产的成本(价值)在使用的年限中是不变的,无需随时间的推移而作调整。
这样,在不同的年度中均按固定资产的原始购置成本计算各会计期的折旧费用,而不考虑其实际市场价格的变化,即使成本分配方法十分合理,所计算出的收益也不确切地反映出企业的实际经营成果。
传统折旧定义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它仅从计算收益和编制损益表的角度而未从资产计量和编制资产负债表的角度来阐述折旧。
企业固定资产按原始购置成本减累计折旧费用计量,是传统会计的收入—费用观念在会计报表中的一项典型应用。
现代会计学家对折旧的实质还提出了以下不同的看法:(1)固定资产服务潜力的降低美国会计学会认为,一项资产是提供一系列服务的一个仓库。
它的原始购置成本反映其全部的服务单位,这些服务将在资产使用期限内陆续提供出来。
每当一部分服务提供以后,其服务潜力就相应降低,因而折旧被看作资产价值(未来服务潜力)的计量,而主要不是成本的分配。
(2)固定资本的维护资本维护是更广义的一种折旧概念。
计算折旧的目的是维护原始投入的固定成本。
只有在原始固定成本得到补偿的基础上所获得的企业收益,才是这正的收益。
很多国家的会计专业团体对固定资产折旧的解释,均有固定资本补偿的含义。
不过它们的具体观点并不完全相同,主要有以下两种:第一种是货币资本保全观,认为在固定资产使用期满时,所应补偿的是原始的货币资本,例如,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的折旧概念;第二种观点认为应当补偿的是实物资本或固定资产的服务潜力,例如,美国会计学会所持的折旧概念。
后一种观点的优点是承认了固定资产价值的变化和货币价值的变化。
(3)已耗用服务的现时成本Sprouse和Moonitz在《会计研究文集》(ARB)第3辑中对折旧的阐述,认为折旧是已耗用服务的现时成本。
这种观点认为,固定资产的现时重置成本比历史成本重要,他们主张折旧是现时重置成本的摊销,而不是原始购置成本的摊销,即某一会计期的折旧费,应是该会计期已耗用服务的现时成本。
这种观点是以现时收入与现时成本相配比,从而形成本期企业收益的概念,有利于评价企业本期经营活动的成果和企业管理人员决策的效果。
这种观点的局限性表现在,当物价发生变动而现时市场又不能提供相同资产的情况下,难于客观地确定固定资产的现时重置价值。
2.2.2 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涉及到固定产的折旧影响因素,人们总是提到有形磨损和无形磨损,有形磨损是由于使用和自然力作用而产生的正常实物磨损和自然损耗。
无形磨损是由于劳动生产率提高和技术进步等因素带来的固定资产的贬值和损失。
在实际操作中,很难计算出这两者对固定资产折旧的具体影响数量,但是,他们总是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固定资产的折旧水平、折旧方法、折旧年限等的确定。
实际操作中,影响折旧的基本因素包括:(1)原始价值这是计提折旧的基数。
(2)预计残值收入残值是固定资产清理时,拆卸下来的零件、器材、残料等残余价值.(3)预计清理费用清理费用是指使用固定资产的一种必要追加费用,因此,也应事先预计,在计算折旧时,由使用期间的成本、费用负担。
(4)预计使用年限和折旧方法预计使用年限实质上就是预计固定资产的潜在功能。
由于在固定资产管理上,人们用可供使用的时间来衡量它的功能大小,计算它的功能持续时间的长短,因此在计算折旧时,通常把潜在的功能折算为使用年限。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等由企业根据本企业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2.3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概述所谓折旧方法,是指根据固定资产的预期使用年限合理地分配折旧基价。
在会计理论上,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以包括四种类型:变动费用法或称产量折旧法;固定费用法或称直线法;递增费用法或称复利法;递减费用法或称加速折旧法。
2.4固定资产折旧的主要方法及比较2.4.1 折旧计算的方法,从理论上讲,在选择折旧方法时应考虑以上因素,但实际操作中,在多数情况下,仅是一个或少数因素起决定作用,作用小的其他因素则可以略而不计。
通常在普遍使用的几种折旧方法中假若某种方法一般来看是合理的,或是符合所得税法要求的,就可选用这种方法。
折旧的方法是经国家确认的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所应遵循的规则,通常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分为两类,一类是直线法,一类是加速折旧法。
财政部结合我国企业现状和实际要求,改革了单一的折旧方法,增加了加速折旧法,允许企业多种折旧方法并存。
企业可采用的折旧方法一般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行驶里程法、加速折旧法等。
加速折旧法包括余额递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率递减法、年金法和偿债基金法等。
考虑我国实际情况,财政部规定企业可选择的折旧方法一般有4种,即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
根据企业的现状及国家的财政承受能力,我国对实行加速折旧方法的范围也作了限定,对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技术进步快的电子生产企业、船舶工业企业、生产“母机”的机械企业、飞机和汽车制造企业、化工和医药生产企业以及其他经财政部批准的行业企业,其机器设备可以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加速计提折旧。
对几种常见折旧法的探讨? 虽然折旧的方法有很多,但我国允许企业选用的折旧方法只有以下4种:直线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
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要变更需在财务报表的附注中加以说明[4]。
近年来,人们对加速折旧法表示强烈的兴趣,笔者也认为此方法相对其他方法更加切合实际,覆盖问题更全面,下面对4种方法进行叙述和比较。
2.4.2 直线法直线法即平均年限法,它假定折旧是由于时间的推移而不是使用的关系,认为服务潜力降低的决定因素是随时间推移所造成的陈旧和破坏,而不是使用所造成的有形磨损。
因而假定资产的服务潜力在各个会计期间所使用的服务总成本是相同的,而不管其实际使用程度如何。
由于直线法模式简单,只有在以下各项条件之下才是正确的:(1)利息因素可以略而不计,或投资成本假定为零;(2)修理和维修费用在整个资产使用年限内是固定不变的;(3)最后一年资产的效率与最初一年是相同的;(4)使用资产所取得的收入(或现金流量)在整个使用年限内是固定不变的;(5)各种必要的估计(包括预期使用年限)都是可予以相当确定的预计的。
由于以上各项因素的不确定性,要使任何折旧方法对所有各种因素都考虑到是有困难的。
如果有些因素可以适当抵消,通常都认为直线法最为适宜。
例如:操作效率的降低及修理和维修费用的增加,恰好为收入的增加及保险费和财产税的减少所抵消。
此外,由于直线法通俗易懂,核算简便,同时根据这种方法计算出来的固定资产有效使用期内各年度或月份提取的折旧额相等,使企业产品成本稳定并具有较强的可比性。
但同时直线法也存在着一些缺点,它忽略了折现因素,按直线法计算的净利,会给人们以投入资本总额的收入率在不断提高的假象。
2.4.3 工作量法工作量法是按照计算期内固定资产的预计完成的工作量来计提折旧的一种方法。
实质上,工作量法是平均年限法的补充和延伸。
根据规定,企业专业车队的客、货运汽车、大型设备以及大型建筑施工机械可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