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客运站务管理
高速公路旅客运输管理规定

高速公路旅客运输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8.10.21•【文号】交通部令第8号•【施行日期】1998.10.2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发布日期:2005年7月13日实施日期:2005年8月1日)废止高速公路旅客运输管理规定(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一日交通部令第8号发布)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高速公路客运)管理,保护旅客和经营业户的合法权益,促进高速公路客运事业的发展,适应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高速公路客运是指营运线路主要里程通过高速公路的班车、包车和旅游客运。
第三条高速公路客运的发展以建立快捷、方便、优质、高效的快速客运系统为目标,遵循“合理规划、额度控制、严审资质、购车预审、批量投放、集约经营”的原则。
提倡和鼓励大中型交通汽车运输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以资产为纽带,实行集约化规模经营,实现规模效益。
第四条交通部负责全国高速公路客运发展的统一规划、协调和管理。
各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高速公路客运发展的规划、协调和管理。
各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具体行使高速公路客运管理职责。
第五条申请开设高速公路班车客运线路的经营业户,除应具备《道路旅客运输业户开业技术经济条件(试行)》(交运发〔1993〕531号)规定的一般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经营班车客运5年以上资历;(二)具有经营一类班车客运的资质;(三)有二类以上汽车维修能力或与二类以上维修企业建立了长期的维修合同关系,能确保车辆的正常维修;(四)从事高速公路客运的车辆应是符合部颁《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1997)规定的高、中级客车,车辆状况达到一级车标准,禁止使用不符合技术要求的老旧车辆;(五)从事高速公路客运的驾驶员、乘务员应具有良好的技术业务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并岗前培训合格。
公路汽车旅客运输规则-[80]交公路字24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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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汽车旅客运输规则正文:---------------------------------------------------------------------------------------------------------------------------------------------------- 关于颁发《公路汽车旅客运输规则》的通知((80)交公路字2471号)各省、市、自治区交通厅(局)、上海市、天津市公用局:《公路汽车旅客运输规则》业经修订完毕,现随文颁发,自一九八一年四月一日起执行.交通部一九七二年颁发的《公路汽车旅客运输规则》(试行)同时废止.其他有关规定与本规则有抵触者,均按本规则办理.有关本规则执行情况,望及时报部.附件:公路汽车旅客运输规则一九八0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公路汽车旅客运输规则总则公路汽车旅客运输,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令,加强管理,积极开辟、延伸营运线路,发展以省、地、市、县为中心的客运网,深入农村、山区、厂矿,开展同铁、空、水路的联运业务,改善设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城乡旅客提供安全、及时、方便、舒适的旅行条件,为“四化”建设作贡献.客运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政治和业务技术,认真执行旅客运输规则,搞好本职工作,改善服务态度,改进服务方法,做到安全正点,文明礼貌,服务良好.广大旅客要切实遵守客运规则,共同保证旅行的安全、舒适.本规则是组织公路汽车旅客运输的基本依据,凡是公路汽车客运及行李、包裹的营运,均按本规则办理.第一章安全服务第一条车辆1.客车必须保持车容整洁,技术状况良好,制动、转向、灯光、喇叭、雨刮器有效,门窗、座位、绳网、苫布、灭火器齐全.2.货车载客,车厢必须牢固,并加装链条或绳索,车厢栏板高度不得低于一米,蓬杆、蓬布、扶梯、照明、联络讯号齐全.第二条驾驶员1.凡驾驶客车和载客货车,必须具有客车执照或代客证.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出车前、途中、收车后,应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严禁直流供油和脱档滑行.3.模范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礼貌行车.行车中精力集中,谨慎驾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严禁酒后开车.4.行经险桥、渡口、危险地段及加油时,应组织旅客下车,确保安全.5.遵守运输纪律,服从车站指挥,按规定路线行驶、规定站点停靠,安全正点运行.6.关心旅客,态度和蔼,在旅客遇有特殊困难时要给予照顾.7.凡配备乘务员的客车,驾驶员要配合乘务员搞好行包清点、装卸、检查、交接工作;未配备乘务员的客车驾驶员,要负责搞好上述工作.第三条车站1.车站设施要方便群众.必须公布班次、时刻表、里程票价表、营运线路图、旅客须知,设置旅客留言牌、意见簿、公告栏以及禁运、限运物品宣传画等.县以上车站要设立广播、问事及小件物品寄存处、电话、邮政信箱.2.候车室要备有坐椅、时钟,设置班次牌,经常保持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开水供应及时,根据不同情况备有御寒或降温设施.3.所有停靠点都要设置站牌及该线班次时刻表.第四条站务员、乘务员1.站务员、乘务员要统一服装、路徽,佩带服务证,衣帽整洁.2.认真执行站务工作规程,接、发车辆时,要用信号指挥,保证安全、正点.3.接待旅客热情,说话和气,服务周到.做好安全、卫生宣传工作,经常保持站容、车容整洁.对老、弱、病、残、孕、幼给予适当照顾.4.严格执行载客限额规定,按定员售票.行包装载严禁超高、超宽、超重,苫盖严密,捆扎牢固.清点、交接要准确、迅速、有记录.第五条旅客1.自觉维护站、车秩序,服从车站工作人员安排,爱护公共财物,保持清洁,讲究卫生.2.严禁携带易燃、爆炸、腐蚀、有毒及妨碍他人安全、卫生的物品进站、乘车.但在保证安全和卫生的条件下,对部分限运物品可按有关规定限额携带.3.乘车时,头、手及身体不得伸出车外,不准翻越车窗,车未停稳,不准上下.不准随便开启车门.4.车内不准吸烟,行车中不要与驾驶员闲谈及妨碍驾驶操作.第二章旅客运输第六条营运方式公路汽车客运可分为普通客运、直达客运、城乡公共客运、旅游客运及包车等不同营运方式.车型或营运方式不同时,可实行不同运价.第七条车票及其发售1.车票分为普通车票、直达车票、公共汽车票、儿童票及残废军人票.2.成人及身高超过一米三的儿童购买全票.儿童身高一米一至一米三的,购买儿童票,按全票的半价收费,供给座位.残废军人凭“革命残废军人抚恤证”购买残废军人票,按全票的半价收费,享受全票待遇.3.每一全票,可免费随带身高一米一以下的儿童一名(不供给座位),超过一名时应按超过人数购买儿童票.4.病员旅客需要躺卧时,按实占座位购票.5.凡新闻记者和执行防汛、防疫、抢险、救灾、侦缉案件、追捕犯人等时间性较强的紧急任务,持有证明者,可优先购票.6.售票时间、地点和方法,应从方便旅客出发,在人口集中地区、城镇设立售票所(亭),城乡公共汽车应随车售票.售票时间应根据需要尽量延长.售票方法应采取多窗口售票,预售车票、电话定票、上门送票、流动售票等多种方法.第八条乘车1.旅客凭有效车票按指定日期、车次检票乘车,应一次完毕行程,下车时要验票.2.酒醉或神经失常无人护送或虽有人护送但仍能危害他人安全及恶性传染病患者,均不予乘车.如已购票,可予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第九条签证改乘旅客不能按票面日期、车次乘车时,应在当次班车规定开车时间三十分钟前办理签证改乘.签证后仍不能乘车者,按退票处理.第十条误乘和漏乘1.旅客误乘,由发觉站指定车次免费送回原乘车站或衔接站签证改乘;如旅客愿在发觉站下车或在返回的中途站下车,退回原票价款,补收自愿乘车站至下车站的票价;旅客送回原乘车站后,要求退票时,免收退票手续费.2.由于承运部门的责任,造成旅客在车站或途中漏乘,应予签证改乘最近一次班车;如旅客有随带物品及行包遗留在车上时,经核实后,尽快通知前方站负责领取,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负责赔偿.3.因旅客责任造成漏乘(包括中途漏乘),按开车后退票处理.特殊情况,经车站认可,可予签证改乘.遗留在车上的行包物品,车站应尽快通知前方站帮助查询,如有丢失,不负责赔偿.第十一条遗失车票1.旅客遗失车票,应另行购票乘车,如在开车前向车站办理挂失手续,经查对属实且原票未退又无他人持票上车者,可由车站出据证明乘车.途中遗失车票,确能取得足够证明者,可继续乘车.2.旅客遗失车票另行购票后,在下车前又找到原票,经驾乘人员签证后其中一张可按开车前退票处理.第十二条补票1.经查出旅客无票、持用无效车票或涂改车票乘车者,除补收自始发站起至到达站止的票价外,加罚车票票价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2.持用不符合减价或运价规定的车票乘车,经查出后除补收票价的差额外,加罚票价的百分之三十至五十.3.旅客要求越站乘车,经同意后,应补收从原到达站至新到达站的票价.第十三条退票1.旅客退票,须在当次班车规定开车时间三十分钟前办理,每张车票收退票手续费一角(票价一角以下不办理退票);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的,最迟在开车后两小时内办理,每张车票退票手续费三角(票价三角以下不办理退票);开车两小时后车票作废.运输部门责任的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2.车上售出的客票不办理退票.在中途下车一般不能退票.但由于特殊原因,经当地车站认可或驾乘人员签字,可在就近车站退还原票价款,补收已乘区段票价,核收退票手续费三角.第十四条班车停开和改道运行1.班车在发车站停开、延期或改变车型,应公告通知.旅客要求退票,应退还全部票款;旅客要求改乘他次班车,由车站签证改乘,改变车型应退补票价差额.2.班车中途发生故障,车站应迅速派车接运,接运车型如有改变,票价差额概不退补.3.因路线阻滞,班车必须改道行驶,始发站应按改道实际里程计收票款;按改道里程售票后,如原线通车,班车仍按原路线行驶,应退补旅客票价差额,发车前由始发站办理,开车后由到达站办理;班车行至中途临时发生改线、绕道时,票价差额不再退补;如不能继续行驶,旅客愿意在停车点或返回途中停止旅行,应退还原票价款,补收已乘区段票款;要求返回原乘车站时,免费送回,并退还全部票款;如愿在被阻地等候乘车,由站、车人员在车票上签证,凭以继续乘车.4.凡因班车停开和改道运行所发生的退票,均不收退票费.5.行包也按本条1.2.3.4.款规定办理.6.班车因故停止运行,车站应协助旅客联系解决食、宿,费用由旅客自理.第十五条小件物品寄存1.旅客寄存小件物品,须凭有效客票或当天到达客票寄存,每件每日(不足一日,按一日计算)收费一角.给予凭证.2.机密文件、武器弹药、贵重物品、易燃品、爆炸品、有毒品、腥、腐品、鲜活物品、有(无)价证券等不予寄存.3.旅客遗失提取凭证,或在暂存过程中发生损坏、丢失情况,参照行包事故的规定办理.4.寄存物品自寄存日起,逾期三个月无人领取时,按无人认领物品处理(按第二十二条2款规定处理).第十六条旅客遗失物品站、车拾得旅客遗失物品,应设法归还原主,并按《全国公路汽车、轮船旅客遗失物品处理办法》处理.第十七条旅客发生急病、意外伤害和死亡的处理.旅客在站、车上发生急病、意外伤害或死亡,站、车工作人员应迅速护送医院抢救,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处理,车票和行包按有关规定办理.十八条旅客责任事故1.旅客损坏站、车设备或损坏他人财务,应照价赔偿.2.旅客以隐瞒方式将危险品等夹入行包或带入车内,经发现后予以没收,并交公安部门处理.造成损坏财物,危害人身安全的,除应照价赔偿外,并应负法律责任.第十九条包车1.计程包车:按车辆驶抵载客地点起至包用完毕地点止的实际行驶里程计费,不足一公里按一公里计,起码计费里程为十五公里.在包用过程中,每天累计停歇时间不超过两小时不计,超过时,其超过部分应该核收车辆停歇延滞费.延滞费以半小时为计收单位,不满半小时按半小时计(承运方耽误的时间及每次进餐半小时除外).2.计时包车:凡包用车辆不便计算里程者,按计时包车办理.计费时间,以车辆驶抵载客地点时起至包用完毕时止,起码计费时间为一小时,一小时以上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不满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由于承运方耽延的时间应予扣除.3.由于承运部门的责任,未按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应核付供车延误费.4.由于包用单位的责任取消包车,或因包用单位需要从外站调来车辆造成车辆往返空驶,按百分之五十核收车辆空驶损失费;造成车辆延误,收取车辆停歇延滞费.5.包车计费人数,按包用车辆的定员计费.儿童包车载客人数,可按定员增加百分之五十.第三章行李包裹运输第二十条承运1.旅客携带或托运的行李,每一全票免费重量十公斤,每一儿童票免费五公斤.超过免费重量部分按行包托运规定收费.行李系指旅客随身携带的衣服、被褥、书籍、零星食品、少量土特产品及小件职业工具等.2.旅客托运行包,要求包装完整,捆扎牢固,适宜装卸;每件重量不得超过三十公斤,体积不超过一百二十立方分米,不可分割的可酌情处理.行包重一公斤,体积超过四立方分米的为轻浮行包,其计费重量最多不得超过其实际重量的三倍.3.对装卸有特殊要求的行包,应包装严密,标志显明.4.中转行包,应由旅客写有起、迄及中转地名的牢实标记.5.下外物品不能夹入行包托运,按以下办法处理:(1)危险品及政府禁运物品,不得随带乘车;(2)人民解放军、民兵、公安人员随身佩带的枪枝、子弹,可随带乘车(枪枝须卸下子弹).随带的警犬,可凭证明购票带入车内,须戴好笼头.(3)机密文件、贵重物品、易碎品、易污品、武器、精密仪器、电视机、有(无)价证券,以及其他须旅客自行看管的物品,可按行包规定计费随带.如占用座位需购买车票.6.邮件、图书、影片运输按各地规定办理.7.对有疑义的行包,车站应会同托运人员开启查看.第二十一条交付1.行包运到后,应即通知收件人提取,无法通知的予以公告,到达站从通知次日起免费保管两天.超过两天,每天每件核收保管费一角.2.行包凭行包票提取,如票遗失,应向车站说明登记,经车站确认后,可凭证明提取;如行包已被地人持票取走,车站应协助查询,但不负赔偿责任.第二十二条无法交付的行包处理1.行包自发出通知或公告后五日内无人提取时,车站应认真查询使物归原主,超过三个月仍无人领取时(鲜活易腐物品及时处理),即按无法交付行包处理.2.无法交付行包,经报请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后,向当地有关部门作有价移交,移交所得价款,扣除应付的各项费用外,余款立帐登记.在六个月内仍无人领取时,上缴国库.第二十三条变更1.行包在起运前,旅客要求取消或变更托运时,每票每次核收手续费一角,运费多退少补.2.旅客要求在中途站停运行包时,一般不予办理,如有特殊原因,办理后核收手续费三角,退还未运区段运费.如需运回原起运站或另一到达站时,应重新办理托运.第二十四条行包事故的处理1.行包在承运期间,车站履行责任运输,由于运输单位的责任发生损坏或丢失,应负责修理或参照国营同类同等商品价格按质赔偿.凡折价赔款的应退还运费.2.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承运方不负赔偿责任:(1)行包内夹有第二十条5款所列物品,被公安、卫生部门查出处理的物品;(2)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3)包装完整无异,而内容短损、变质;(4)由旅客自行看管的物品.3.丢失行包赔偿后,又找到原物的全部或部分,应迅速通知接受赔偿人领取,并收回全部或部分赔偿费.如无法找到原接受赔款人,则由车站处理.4.行包事故在起运前发生的由起运站负责处理,其他由到达站负责处理,运行途中如发生丢损,驾乘人员要承担责任.附则二十五条实施各省、市、自治区交通厅(局),根据本规则,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订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备查.客运杂费表附表1──────────────────┰─────────┰──────────项目┃计算单位┃金额(元)─────┰────────────╂─────────╂──────────车票┃开车前┃每张┃0.10┠────────────╂─────────╂──────────退票费┃开车后┃每张┃0.30─────╂────────────╂─────────╂──────────取消包车┃用车前一天┃每座(定员)┃0.10┠────────────╂─────────╂──────────手续费┃用车当天┃每座(定员)┃0.30─────┸────────────╂─────────╂──────────车辆空驶损失费┃每定员公里┃车票费率50%──────────────────╂─────────╂──────────车辆停歇延滞费┃每定员每小时┃计时包车费率50%──────────────────╂─────────╂──────────车站供车延误费┃每定员每小时┃计时包车费率50%──────────────────╂─────────╂──────────行包变更手续费┃每票每次┃0.10──────────────────╂─────────╂──────────行包保管费┃每件每日┃0.10──────────────────╂─────────╂──────────小件寄存费┃每件每日┃0.10──────────────────┸─────────┸──────────计件物品重量换算表附表2───────────────┰───────────┰───────────品名┃计费单位┃计费重量(公斤)───────────────╂───────────╂───────────未拆散自行车┃辆┃50───────────────╂───────────╂───────────残废人座车┃辆┃30───────────────╂───────────╂───────────各种儿童座车┃辆┃5~15───────────────╂───────────╂───────────儿童脚踏车┃辆┃10───────────────╂───────────╂───────────未拆缝纫机┃架┃50───────────────┸───────────┸───────────——结束——。
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范文(4篇)

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汽车客运站的管理,保障乘客和车辆的安全及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汽车客运站是指为公众提供汽车客运服务的场所,包括候车大厅、检票口、候车区、站台、车站广场、售票处、货运区等相关设施。
第三条汽车客运站的管理应当遵循便民、快捷、高效、安全、优质的原则。
第四条汽车客运站应当设立管理部门,负责对汽车客运站的管理和营运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
第二章客运车辆的管理第五条汽车客运站应当建立健全客运车辆管理制度,确保所有进出站的客运车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
第六条汽车客运站应当设立车辆检查站,每辆进出站的车辆都需要经过必要的检查,包括车辆的车况、安全设备、营运许可等。
第七条汽车客运站应当对进出站的车辆进行登记管理,记录车辆的基本信息,如车牌号码、车型、车辆所有人等。
第八条汽车客运站应当建立车辆定期维护和检修制度,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和正常运营。
第九条汽车客运站应当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车辆及时报警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条汽车客运站应当建立健全车辆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及时进行救援和处理,并做好事故调查和报告工作。
第三章乘客管理第十一条汽车客运站应当设立专门的乘客候车区,并通过明示标识等方式告知乘客候车地点和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乘客应当按照规定购票、检票、上车和下车,不得逾越安全设施和界限。
第十三条乘客应当遵守秩序,不得进行吵闹、抢座、争抢行李架等违规行为,保持车辆内外的整洁和安静。
第十四条乘客应当合法合规携带行李,不得携带危险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禁止运输物品。
第十五条乘客应当遵守车辆内的禁烟规定,禁止在车内吸烟,以确保乘车环境舒适和乘客的健康。
第十六条乘客在乘坐汽车过程中发现可疑包裹、行李或有其他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向车辆工作人员报告。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汽车客运站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乘客和车辆的安全。
第十八条汽车客运站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保卫人员,负责对车站内外的安全进行监控和保障。
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

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一、概述汽车客运站是城市交通运输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高效、安全、便捷的乘客运输任务。
为了规范和管理汽车客运站的运营,保障乘客的权益,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运营管理规范1. 营运设备规范1.1 客运车辆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登记注册,并保持车辆的运行状态良好。
1.2 每辆客运车辆应按时进行例行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各项安全设施完善。
1.3 车辆发车前应经过洗车、加油、轮胎检查等工序,确保车辆的整洁和安全。
2. 服务质量规范2.1 标志和引导牌应摆放到位,给乘客提供清晰明了的指示。
2.2 车站内应设有信息发布系统,实时提供车次、站点、时间等相关信息,方便乘客查询。
2.3 乘客等候区应配备足够的座椅,并确保室内温度适宜,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
3. 安全管理规范3.1 客运站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应急预案。
3.2 安全巡查应定期进行,及时发现并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3.3 客运站内应设有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安全出口等,以应对突发情况。
4. 乘车秩序规范4.1 乘客购票后应按时前往候车室等候,不得滞留在候车室以外的区域。
4.2 乘客应按照车次顺序有序上车,并遵守交通规则和车站工作人员的指示。
4.3 乘客应礼貌待人,不得随意拥挤、抢座、喧哗等,以保持良好的乘车秩序。
5. 投诉处理规范5.1 客运站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乘客的合理投诉。
5.2 投诉信息应得到妥善记录和处理,以便总结经验教训,改进服务质量。
5.3 客运站应向乘客提供投诉渠道,如电话、邮箱等,并积极反馈解决情况。
三、监督检查与奖惩制度1. 监督检查1.1 监管部门应定期对客运站的运营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规定的执行情况。
1.2 检查结果应及时向客运站知会,并要求整改和改进相关问题。
1.3 客运站应配合监管部门的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工作。
2. 奖惩制度2.1 对于按规定运营的客运站,可予以表扬和奖励,鼓励其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4篇)

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汽车客运站作为交通运输行业的重要一环,为了保证运输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管理规定非常必要。
下面是对汽车客运站管理的一些建议,总计约____字。
一、基本原则1.合法合规原则:汽车客运站要依法依规经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保证运输安全和旅客合法权益。
2.服务至上原则:汽车客运站要以旅客为中心,提供高品质、高效率的服务,满足旅客需求。
3.安全第一原则:汽车客运站要始终将安全摆在首位,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4.科学管理原则:汽车客运站要借鉴先进管理经验,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益。
二、运营管理1.车辆管理(1)车辆选购:选择高品质、安全可靠的车辆,并配备先进的技术设备,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标准。
(2)车辆维护: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制度,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避免发生故障和事故。
(3)车辆清洁:严格要求车辆内外卫生,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提供舒适的乘车环境。
(4)车辆更新:定期对老旧车辆进行更新,更新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岗位设置: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确保每个岗位都有专人负责。
(2)人员培训: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工作技能和服务意识,定期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和安全教育。
(3)人员考核: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根据员工绩效对其进行评估和激励,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
(4)人员流动:制定合理的人员流动政策,鼓励员工积累工作经验和技能,实现人员的合理发展。
3.票务管理(1)自动售票:建立现代化的售票系统,提供自助售票服务,方便旅客购票。
(2)合理定价:根据市场供需和成本情况,合理制定票价,实行市场调控和价格优化。
(3)作业流程:优化售票作业流程,提高售票效率,避免排队等候时间过长。
4.货运管理(1)货物装卸:建立货物装卸作业规范,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作业,保护货物安全。
(2)货物追踪:建立货物运输追踪系统,实时掌握货物位置和状态,及时解决问题。
公路客运站务管理第四章

简明扼要地回答旅客的有关问题,交待有关事项。
客运站票务运作管理 售票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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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车站班次时间、道路通阻及旅客流量、流向变化情况, 经常与客运调度交流信息,增减班次及时向旅客发出公告。 严格执行运价政策,售票细致、快速、准确。 遵守操作规程,做到“一会、二清、三问、四唱、五快”, 减少错售、错款现象。 票面填写要清晰、完整、准确;退票和签证改乘按规定签章。 认真填写售票记录,准确反映售票情况 有问必答,百问不厌,对重点旅客重点照顾, 帮助旅客选择经济线路。
1.乘客买重了票,要求退票怎么办? 在发车前,让到退票处退票。在车上, 一般不给退票,先向乘客宣传票制规定,并 做好解释,如有其它乘客买同类票时,可协 助将票转卖他人。
2.携带满l.2m高的儿童乘客,坚持不买票怎么办? 应耐心宣传票制规定,并让儿童自己去量,按章购票,不要挖 苦乘客或进行不必要的争论。
第四章 公路客运站票务管理
本章要点
• 了解客票的分类及适用范围; • 了解票价的计算; • 了解旅客运输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 掌握售票员的工作程序;
• 掌握检票员的工作程序; • 掌握票务事故的处理;
• 了解旅客责任事故的处理。
客运站票务基础知识 客运站票务运作管理 客运站票务及旅客商务责任事件处理
客运站票务基础知识 旅客运输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包车客运变更与解除
用户要求变更使用包车的时间、地点或取消包车,须在使 用前办理变更手续。运输经营者要求变更车辆类型、约定时间 或取消包车,也应事先与用户协商,经同意后,方能变更。运 输经营者自行变更车辆或未按约定时间供车者,按违约或延误 供车处理。
客运站票务运作管理
客运站票务及旅客商务责任事件处理
公路客运站务管理第二章

车站广场上的各类交通设施及停车场地配置合理,有条件的地方,可建 成交通综合换乘枢纽等。
客运站设施设备介绍 客运站主要设备
旅客购票 设备 行包安全 检查设备
安全消防 设备
候车休息 设备 监控设备
电子显示 设备
行包搬运 与存储设备
客运站设施设备介绍 设备的合理使用
• 设备使用寿命的长短、生产效率的高低,固然取决于 设备本身的设计结构特性、制造水平和各种参数,但也在 很大程度上受制于设备的使用是否合理、正确。正确使用, 可以在节省费用的条件下减轻设备的磨损、保持其良好的 性能和应用的精度,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充分发挥设备 的效率和效益。保持设备作业条件和环境的整齐、清洁, 并根据设备本身的结构、性能等特点,安装必要的防护、 防潮、防尘、防腐、防冻、防锈等装置。
公路客运站流线管理 流线疏解基本方式
把旅客进站与出站 两股客流分开。
将行包流线中的发送 与到达两部分分开。
将进站车流与出站 车流分开。
客运站各组成部分设置 应凑紧。
将客流与车流分开。
将客流与行包流分开。
思考
• 站前广场的处理方式? • 客运站流线组织方法? • 客运站站内行包流线管理方法?
• 客运站流线组织原则?
站前广场较为宽阔,可以采用前后分区来布置各个功能区域: 站前广场前部供车辆行驶、停放以及旅客上下、换乘,可根据客运 站自身的特点和使用要求在这一部分内部合理安排私家车停车区、 公交站点、出租车换乘区等功能区域:站前广场后部为旅客活动区 域。
客运站设施设备介绍 其他服务设施
问讯处
广播室 小件物品寄存处 监控室
客运站设施设备介绍
行包办理处
行包房包括行包托运厅、提取厅、作业区和行包仓库
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

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5.05.09•【文号】交通部令1995年第2号•【施行日期】1995.05.09•【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发布日期:2005年7月13日实施日期:2005年8月1日)废止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1995年5月9日交通部令1995年第2号文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汽车客运站管理,建立正常的汽车运输市场秩序,保障旅客和客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经营汽车客运站的单位和个人及进站经营的客运车辆。
第三条汽车客运站是指下列以场地设施为基础,组织旅客集散并提供服务的经营单位。
(一)符合交通部《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规定的等级汽车客运站;(二)以停车场为依托具有集散旅客、售票、停发车功能的简易汽车站;(三)单独设置的汽车客运代办站点。
第四条汽车客运站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服从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接受交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检查监督。
第五条汽车客运站必须遵循“旅客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加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提供安全、及时、方便、舒适的服务。
第二章开业管理第六条汽车客运站由交通主管部门根据旅客运输需要,按照方便旅客集散乘车的原则统一规划。
城市发展规划中应考虑等级汽车客运站的建设位置,并按照交通部《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的规范进行设计和建设。
第七条汽车客运站应悬挂醒目的站名标志牌。
第八条汽车客运站必须达到《汽车旅客运输规则》的要求。
符合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售票、行包托运、候车、停车和发车等场地设施,及卫生设备;具有掌握一定管理知识,熟悉运输业务的管理人员和站务人员。
第九条申请开办汽车客运站须持上级主管单位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的证明,并提供有关资料到当地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办理有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后方可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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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公路客运站旅客候 车厅管理
• 第七章 公路客运站旅客心 理服务管理
• 第八章 公路客运站班线管 理
• 第九章 公路客运站培训管 理
• 第十章 公路客运站综合管 理
• 第十一章 道路旅客运输 “三优”“三化”规范
第一章 公路客运站概述
本章要点
• 了解公路客运站的分类; • 了解公路客运站的功能; • 掌握公路客运站的布局方法; • 掌握公路客运站的布局模式; • 了解公路客运站的选址原则; • 了解公路客运站组织结构与岗位职责; • 掌握公路客运站的具体人员配备。
公路客运站机构设置与管理
客运站组织机构与人员配备图
总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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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站区域布局 客运站基本布局式
中心型 均衡型
客运站基本 布局模式
方向型 集中型
客运站区域布局
中心型:按照城市功能分区,在 城市交通出入口的主干道与城市 快速环道衔接点附近布设若干分 站,在建成区的客运集散重心建 设中心站,满足不同层次的交通 出行需求。
均衡型:按照城市土地利用状况、 居民出行交通流量、流向特征和 分布状况,综合考虑城市道路网 络布局和发展状况,在城市范围 内均衡地布设若干个客运站。
客运站区域布局
交通区位分析布局方法
首先研究客运站区域的背景交通区位线,分析出客运站 研究区域的干线公路网,再分析客运内部的交通区位线网, 得出客运站内部的公路道路网,发现潜在公路网。在外部 交通区位线分析时要粗化干线,在内部交通区位线分析时 分析各种产生交通区位线的因素,生成各种因素的交通区 位线,再结合研究区域,找出对区域起支配作用的交通区 位线。综合各种交通区位线得出客运站研究区域的交通区 位线网,根据交通区位线网分析区域的道路网结构,选择 交叉节点,即可在此布置客运站。
书名:公路客运站务管理
ISBN: 978-7-111-46432-7 作者:王凌艳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本书配有电子课件
公路客运站务管理
主 编 王凌艳 副主编 刘长利 孔月红
目录
• 绪论 • 第一章 公路客运站概述 • 第二章 公路客运站设施设
备管理
• 第三章 公路客运站安全管 理
• 第四章 公路客运站票务管 理
员
员员
员
公路客运站机构设置与管理
具体人员配备
◇站务人员按旅客日发送量每100人次配备1.80~2.00人计算。 其中售票员0.32人,服务员0.90人,行包员0.28人,装卸工0.40人。
◇乘务员按每辆配备1.33~1.50人计算;双班运行时,应增加1 倍。
◇驾驶员按每辆车1.33~1.50人配备;双班运行时,应增加1倍。 ◇调度员人数通常按驻站客车数配备。对30辆及30辆以下的一般 配备2~3人;当高于30辆时,每增加30辆增配1人。 ◇负责车站建制客车一级维护(小修作业)的维修人员,按维修 作业工作量计算,每一维修车位配备2~4人,如双班作业时,可适 当增加人数。 ◇管理人员和后勤人员,可按上述人员总数的20%~22%配备。
公路客运站分类与功能 客运站区域布局 公路客运站机构设置与管理
公路客运站分类与功能 公路客运站定义
公路客运站是以设施、场地及配套设备为依托,提供 公路客运服务、运输组织、中转换乘、行包托运、信息服 务、辅助服务的场所。
公路客运站分类与功能
公路客运站分类
◇公路客运站按站场级别划分为一级站、二级站、三级站、 四级站、五级站和简易站。
新旧兼容,远近结合,均衡分布。
客运站拟定站址应具有必要的水源、电源、消防、疏散及 排污等条件,客运站不应选择在地质情况复杂的地震断裂 带及低洼积水地段、有山洪、断层、滑坡、流沙地段及沼 泽地区等。
节约投资,保护环境。
客运站区域布局 公路客运站站房总体布置形式
“一” 字型
布置形式
“T” 字型
“L” 字型
方向型:客运站分别布设于城市不 同方向的出入口的主要干道与城市 快速环道相交叉形成的结点处,枢 纽之间用城市交通进行衔接。
集中型:客运站集中布局在城市中 心地带,以发挥公路客运站的聚集 效应形成规模经济。
客运站区域布局 公路客运站建设原则
客运站的选址要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符合总体规划的 合理布局,促进城市各项功能的发挥。
◇公路客运站根据所经营的业务范围,可划分为客运站、 客货兼营站和停靠站。
◇按照公路客运站服务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公用型公路 客运站和自用型公路客运站。
公路客运站分类与功能
公路客运站功能
运输服务 中转换乘
功能
运输生产组织
运输组织
客流组织 运力组织
运行组织
辅助服务
通信信息服务
装卸储运
客运站区域布局 影响客运站布局的主要因素
社会经济
客流集散 发展水平 城市功能
点客流分
和土地使
布及强度
用情况
道路运输
各种交通
网络
自然地理 条件状况
方式的构 成
客运站区域布局 客运站布局方法
客运站布局方法 传统定量布局方法 交通区位分析布局方法
客运站区域布局
传统定量布局方法
首先对客运站研究区域进行交通区域划分,将区域外围 直接划为一个交通区域,根据县、乡镇等行政单位划分研 究区域内部交通区域。采用四阶段预测方法最后得出客运 站研究区域内部各区域间的客运量,进行适站量预测,得 出各区域客运站的客运量。采用层次分析法进行各客运站 点重要度比较,得出重要节点,进行客运站布设。
公路客运站机构设置与管理
站务员的基本条件
较高的 思想素质
良好的 身体素质
一定的 专业知识
充分考虑旅客的方便及城市规划的要求,便利旅客集散和 换乘,车辆流向合理,方便出入。
客运站一般应布置在道路一侧或交叉口一角。
客运站选址要尽量减少车流噪声对城市的干扰和影响,客 运站用地应避免和学校、医院、住宅区、科研部门和党政 机关等单位相距过近。
客运站区域布局 公路客运站建设原则
在充分考虑城市客流分布特点的情况下,对车辆出入条件 合理规划的前提下,尽可能追求规模效益,避免太多、太 分散的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