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集中案件中的定量经济分析——以希捷收购三星硬盘驱动器案为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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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儒颖靳子仪和曙光

许儒颖靳子仪和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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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反垄断法的特征:
隶属于国际经济法的一个相对独立的 法律部门和学科;
包括国际法和国内法两个方面; 国际反垄断法的主体包括竞争主体、
国家和国际组织; 正在快速成长的法律部门和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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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反垄断法的调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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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超越一国国界的竞争关系:
超越一国国界的竞争关系指位于 不同国家的市场主体,为生产产品和 进出口商品、资本、劳务、技术等而 实施市场竞争行为,从而形成的竞争 关系。
在JFTC列举的违规公司名单中,还包括中国台湾 的中华映管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等,共11家企业。 JFTC宣布的调查结果显示,这11家涉嫌参与操纵 价格的公司自不晚于2003年5月22起便举行会议, 一致同意为所产阴极射线管设定最低售价标准, 以共同应对电视机整机生产厂商。这无疑抑制了 这一领域市场的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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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的两大国际习惯规则:
一、本身违法规则
某些市场行为,其本身即具有很明显 的垄断性质,法律对此也有明文禁止 规定,则该种行为一经被指控,即可 判定为非法,无需再举证说明此种行 为的合理与否以及对市场竞争不良影 响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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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反垄断执法机构运用本身违法规
则为某一市场行为定性时,强调该行为本 身不合法,执法机构不接受以目的、结果 等所进行的合法性抗辩。
本身违法规则使反垄断法在维护市场竞争
秩序方面格外有力。作为行为规则,本身
违法规则更具有确定性和可预见性,市场
主体可以通过法律规定本身或者通过法院
已有的判例预见到自己是否正在实施一个
将受到处罚的垄断行为;同时,本身违法
规则足以简化反垄断程序,节约反垄断诉

经营者集中案例研究

经营者集中案例研究
• 1.确定相关市场时,商品市场是需要考虑的第一个要素。商品市场又 包括相同产品市场和相似产品市场。其中,相似产品市场的相似性主 要是指产品的可替代性,只要用来作替代的产品与原产品在性质、功 能、价格和质量等方面相近似,并且一个理性的消费者会用它来代替 原产品,那么该替代品与原产品之间就具有替代性,两者便同属于一 个商品市场。
• 而且对于并购双方提出的救济措施,即附加性条款也进行 了商谈。在并购审查结束后,根据《反垄断法》30条的规 定,“及时向社会公布”,商务部在当天作出决定后几个 小时就向社会作出了公布。
争议之处:2传导1挤压
• 赞同观点: • 1、可口可乐公司生产的碳酸饮料产品与汇源生产的果汁饮料产品,
虽有差别,但是相当大的可替代性。因此,碳酸饮料市场与果汁饮料 市场是相关市场。此外,可口可乐自己的果汁品牌“美汁源”与汇源 实际上是竞争关系。如果收购,不管认为是横向合并、纵向合并或者 混合合并,其横向合并的的影响很大。 • 2、汇源百分百果汁和中浓度果蔬汁销售量分别占国内市场总额的42% 和39%,占据市场领导地位,可口可乐占中国果汁市场9.7%的份额, 若收购成功,可口可乐将在中国中高果汁市场占有支配地位。可口可 乐有可能在占据市场支配地位后,提高价格侵害消费者利益;也可能 低价,排挤同类竞争者。(澳大利亚禁止可口可乐收购Berri案) • 3、可口可乐在碳酸饮料市场占有市场支配地位,是软饮料的批发商 或是零售商必须要储备的一种产品,因此收购后,可口可乐可能通过 “一揽子交易”(如要买两种产品,一箱可口可乐,一箱汇源打折多 少钱),将碳酸饮料市场的支配地位传导到果汁市场。可能将中小企 业竞争对手排挤出去,集中限制果汁饮料市场竞争,导致消费者被迫 接受更高价格、更少种类的产品。
经营者集中案例研究 ——以可口可乐收购汇源&三菱收购璐

经典实用有价值的企业管理培训课件:三星案例分析报告

经典实用有价值的企业管理培训课件:三星案例分析报告
1997年韩国最大6家财阀家族性管理特征
财阀名 称
三星
年收入 (亿$)
600
创始人 李健熙
CEO是否为家族成员 是

次 2
现代
LG 大宇 鲜京 双龙
580
430 350 220 150
郑周永
具本茅 金宇中 崔泰源 金硕元

是 是 是 是
1
2 1 2 2
韩国财阀创始人家族与CEO具有高度重合的特征
CHAEBOL体系家族性管理的弊端一
飞思卡尔 5%
2006年半导体市场份额
AMD 6% 海力士 6% Intel 25%
瑞萨科技 6% 意法 8% 东芝 8% 英飞凌 德州仪器 9% 10%
三星 17%
背景介绍-优势所在
• 为保持领先优势,三星要求自己在半导体产品的研发方 面持续领先日本企业三至六个月。坚持了四年后,这一时 间差被拉大到一年,日企在该领域彻底丧失反抗力。
• 作为市场的迟来者,三星的应对是于业务选择、技术及 市场发展采取不同策略,以赶上领先者的步伐,在市场 中突围而出。
案例背景—三星DNA
• 三星DNA:第一主义 • 这一从良好到伟大的过程,并非顺理成章,三星企业DN A中所包含的那种特殊气质是根本的趋动力。这一特质可 归结为一个字——“悍”。 • “要做就做到第一,不然就退出”,公司创始人李秉喆 在其自传《第一主义》中如是说,其中透露出的剽悍之 气,连同样苛刻的杰克〃韦尔奇也比之弗如。
三星究竟为何坚持决策?
目录
1 案例背景 决策分析 三星组织结构分析 CHAEBOL体系分析
2
3 4
宏观 DRAM市场的恢复增长
市场新进入者 技术 壁垒很高
供应商 纵向一体化

经营者集中公布案例集

经营者集中公布案例集

2012.2.17关于经营者集中的案例调查1、关于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汉高香港与天德化工组建合营企业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决定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6号) (1)2、关于附条件批准希捷科技公司收购三星电子有限公司硬盘驱动器业务反垄断审查决定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90号) (4)3、关于附条件批准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与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反垄断审查决定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74号) (9)4、关于附条件批准佩内洛普有限责任公司收购萨维奥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反垄断审查决定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73号) (11)5、关于附条件批准乌拉尔开放型股份公司吸收合并谢尔维尼特开放型股份公司反垄断审查决定的公告)(商务部[2011]第33号公告) (13)6、关于附条件批准诺华股份公司收购爱尔康公司反垄断审查决定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53号) (15)7、关于附条件批准松下公司收购三洋公司反垄断审查决定的公告(商务部[2009年]第82号公告) (17)8、关于附条件批准辉瑞公司收购惠氏公司反垄断审查决定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09]第77号) (20)9、关于附条件批准美国通用汽车公司收购德尔福公司反垄断审查决定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76号) (22)10、关于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日本三菱丽阳公司收购璐彩特国际公司审查决定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28号) (24)11、商务部关于禁止可口可乐公司收购中国汇源公司审查决定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22号) (26)12、关于公布英博集团公司(INBEV N.V./S.A.)收购AB公司(ANHEUSER-BUSCH COMPANIESINC.)反垄断申报材料审查的决定(商务部公告[2008]第95号) (28)1、关于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汉高香港与天德化工组建合营企业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决定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6号)【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文号】公告2012年第6号【发布日期】2012-02-09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收到汉高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高香港)与天德化工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德化工)组建合营企业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

上海Stulz公司并购案例分析

上海Stulz公司并购案例分析

上海Stulz公司并购案例分析三、并购双方公司基本情况描述(一)并购双方公司简介1、并购方Stulz公司基本情况介绍Stulz GmbH是世界上精密空调的重要专业制造商之一,设立于1974年。

公司主要从事精密空调的设计、生产、安装,提供售后维护服务等。

Stulz的精密空调具有稳定的性能、高档的品质,广泛地应用于通讯、计算机产业,诸如电脑网络控制中心、移动通讯中心、互联网服务中心等。

Stulz GmbH通过其独有的产品品质、销售、服务和合作网络,为全球50多个国家的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Stulz集团年销售额达6亿欧元。

市场占有率在欧洲处于第一,世界AjjJr-第一。

早在1995年,MGE公司在销售机房不间断电源的时候就有从德国Stulz进口机房空调作为机房配套产品出售,随着中国网络通讯的发展以及MGE机房配套设备在中国市场的发展,纯粹从德国进口的机房空调已经不能满足中国当地市场的要求。

鉴于中国特别是上海地区的良好投资环境,中国市场的需求以及投资方业务发展的需要,世图兹空调技术系统(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ulz”)是由Stulz GmbH (下称“股东”)独资所有的外商独资企业,于2005年11月3 日成立并注册于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Stulz投资总额:2,800,000欧元,注册资本:2,000,000欧元,经营期限:30年,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富路999号,经营范围:生产、研究和开发空调和调湿系统及其相关工具、零配件;配电柜,计算机专用空调,含有冰蓄冷、节能、制冷、采暖技术的空调产品的技术开发应用,自有技术转让,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计算机专用空调,含有冰蓄冷、节能技术的空调产品的进出口;销售自产产品,提供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

2、被并购方MGE公司基本情况介绍法国梅兰日兰公司(MGE UPS SYSTEMS)拥有40年设计、生产、销售UPS的丰富经验,是全世界最早生产UPS的制造商之一,同时也是全球最大的中大功率UPS制造商。

江苏法院反不正当竞争十大典型案例(2019-2022)

江苏法院反不正当竞争十大典型案例(2019-2022)

江苏法院反不正当竞争十大典型案例(2019-2022)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11.29•【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江苏法院反不正当竞争十大典型案例(2019-2022)目录1.“美团”设置不合理条件迫使商户仅与其合作构成不正当竞争——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2.实施诱导分享、突破规则限制等互联网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广州腾讯科技有限公司诉南京考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3.全国首例“万词霸屏”不正当竞争案——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诉苏州闪速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4.具有广泛影响力的防疫商品商标、字号被擅自使用构成侵权——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诉苏州稳健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苏州航伟包装有限公司、滑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5.擅自将老东家机械设备铭牌更换成自己公司铭牌等构成不正当竞争——无锡双象橡塑机械有限公司诉无锡腾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6.擅自借用权威美食指南声誉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米其林集团总公司诉浙江食叁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7.合资关系终止后未经许可继续使用知名外方商标、字号被判高额赔偿——德禄产业与发展有限责任两合公司、德禄国际有限公司、德禄(太仓)家具科技有限公司诉德禄家具(上海)有限公司、德禄家具(南通)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8.仿冒世界知名焊机企业商标、商品装潢及企业字号被判侵权——林肯环球有限公司、林肯电气公司、林肯电气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诉上海凌肯电气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9.发送专利侵权警告构成商业诋毁的认定——无锡晶美精密滑轨有限公司诉江苏星徽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等商业诋毁案10.违反保密义务披露指导他人使用原单位技术秘密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王某、谢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案案例1“美团”设置不合理条件迫使商户仅与其合作构成不正当竞争——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案件索引】一审:淮安中院(2019)苏08民初309号二审:江苏高院(2021)苏民终1545号【基本案情】“美团”外卖平台通过调高费率、置休服务(关店)、设置不合理交易条件(如调高起送金额,调高配送费,缩小配送范围)等手段,迫使商户放弃与“饿了么”外卖平台合作,受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规制经营者集中的制度案例

规制经营者集中的制度案例规制经营者集中的制度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对经济活动中出现的市场垄断或垄断趋势进行规制的措施和制度安排。

它旨在保护市场竞争和消费者权益,防止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确保市场公平竞争。

下面我将结合具体案例,来说明规制经营者集中的制度。

麦当劳收购水牛城炸鸡案2017年,麦当劳宣布收购美国人气炸鸡连锁店水牛城炸鸡。

该收购引起了市场的关注,因为麦当劳作为全球最大的快餐连锁企业之一,收购水牛城炸鸡可能使其在炸鸡市场形成垄断地位。

为了防止垄断,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对此次收购进行了审查,并最终批准了交易,但要求麦当劳放弃控制水牛城炸鸡的一些管理权利,以减少对市场的影响。

这项制度规制的举措有效地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

中国电商市场的规制案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电商市场之一,电商市场中出现了一些巨头企业的垄断行为。

为了规制市场垄断,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强对互联网巨头的监管和反垄断调查,推动平台企业公平竞争,保护中小企业和消费者权益。

中国政府还鼓励建立电商领域的市场监管机制,制定电商平台的规范运营标准,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欧盟对谷歌的反垄断调查欧盟委员会曾对谷歌进行了长达7年的反垄断调查,认为谷歌通过其搜索引擎在欧洲地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打压竞争对手。

最终,欧盟委员会决定对谷歌进行反垄断罚款,并要求其改变搜索结果显示的方式,保护竞争对手的利益。

这一案例表明,欧盟对垄断行为的规制具有非常明确的制度和程序,旨在维护市场竞争和消费者权益。

规制经营者集中的制度案例涵盖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市场规制实践。

这些案例表明,规制经营者集中的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可以有效维护市场竞争和消费者权益,推动经济的健康发展。

对待垄断行为的规制也需要权衡各方利益,采取合理的方式和措施,以达到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

2021年天津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2021年天津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4.25•【分类】其他正文2021年天津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刑事类01赵某侵犯商业秘密罪案公诉机关: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被告人:赵某基本案情被告人赵某原系某疏浚技术装备公司销售部员工,在该公司工作期间,私自将大量公司文件存储于移动硬盘内,并在离职后带离公司,其中包括涉案技术信息及图纸。

经鉴定,该设计图所记载的技术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

某疏浚技术装备公司曾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手册、发送邮件、设置电脑开机提醒等多种方式对公司的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并且为该项目向国外某公司支付整体设计费。

某疏浚技术装备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后,被告人赵某被抓获归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

裁判结果被告人赵某在某疏浚技术装备公司工作期间,违反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未经授权进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采取拷贝等非法方式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被告人赵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

被告人赵某非法获取商业秘密后尚未披露、使用,可酌情从轻处罚。

为依法打击侵犯商业秘密刑事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综合考虑被告人赵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赵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在案扣押未随案移送的物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典型意义本案是我市首例以合理许可费确定损失数额的案件。

该案解决了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的单纯获取型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入罪难的现实问题。

该案的审判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司法态度。

02段某旭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公诉机关: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被告人:段某旭、叶某杰、王某、于某、赵某璋、倪某栋、石某、黄某杰、徐某、赵某艳等十人基本案情被告人段某旭、叶某杰等人为天津市某医药有限公司员工。

江苏省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十大典型案例(2019-2022)

江苏省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十大典型案例(2019-2022)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11.29•【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江苏省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十大典型案例(2019-2022)目录案例1 汽车生产厂家统一经销商网络报价、限定经销商转售商品最低价格被处罚—某品牌汽车生产厂家达成实施垄断协议案案例2 驾培机构统一经营并根据各自车辆数分配收入被处罚—9家驾校达成实施垄断协议案案例3 水务公司限定房地产企业只能与其指定的设计、监理和工程施工单位进行交易被处罚—某水务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案例4 协会要求会员单位协调统一大米销售价格被处罚—某大米协会组织达成垄断协议案案例5 擅自使用国外知名企业名称使人误认为与该企业存在某种联系被处罚—江苏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商业混淆案案例6 贿赂交易相对方工作人员以谋取交易机会被处罚—苏州某机电有限公司商业贿赂案案例7 明知是商业秘密权利人员工、前员工仍然使用其泄露的工艺配方和客户信息被处罚—江苏某食品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案例8 发布虚假“种草笔记”构成虚假宣传被处罚—扬州市某商贸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案例9 虚构交易记录、编造用户好评构成刷单炒信行为被处罚—胡某某刷单炒信案案例10 手机游戏比赛中采用谎称有奖的欺骗方式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被处罚—宜兴某文化互娱有限公司不正当有奖销售案案例1汽车生产厂家统一经销商网络报价、限定经销商转售商品最低价格被处罚——某品牌汽车生产厂家达成实施垄断协议案一、基本案情2017年12月,江苏省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对某品牌汽车涉嫌实施纵向垄断协议的行为开展反垄断调查。

经查,2015年6月至2018年2月,该品牌汽车生产厂家通过召开经销商会议、巡店、微信通知等方式,要求江苏省内经销商在互联网平台销售汽车时,统一按照各车型建议零售价进行报价,经销商不得擅自降低网络报价。

西部数据收购日立存储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述评

月 的 预 审程 序 , 5月 1 日商务 部 才 予 以正 式 立 案 。 0
中 国商 务 部作 为我 国主管 经 营者集 中案 件 的反 垄断
执 法机 构 , 对本 案 做 出了谨 慎 、 专业 的 审查 。本 文拟
从 审查 程序 、 质性 审查 和 救济 措施 三 方面 , 实 结合 美 国联 邦 贸 易委员 会 ( eea TaeC mmsin 以下 Fdrl rd o i o , s
2日附加 限制 性条 件批 准 了此次 集 中。 这是 自《 反垄
断法>0 8 > 0 年实施 以来 , 2 商务部做出的第 1 起同时 2 也是继 21 0 1年底 的希 捷 科 技公 司 收购 三 星 电 子有
限公 司硬 盘驱 动器 业 务案 ( 以下简 称 “ 希捷 案 ”之后 ) 硬 盘行 业 内的第二 起 附加 限制 性条 件批 准 通过 的经
摘要 :0 2年 3月 , 21 商务部 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 了西部数据 收购 E立存储 的经营者集 中案件。 与以美 国联 邦贸易 / 委员会为代表 的 国外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实践相比 , 商务部对该案 的审查 过程更为 曲折 , 并且在界 定相关市场 、 选取
救 济 方 式 等 问 题 上 采 用 了独 特 的 处 理 方 式 。 案 反 映 出企 业 自身 经 济 效 率 的提 升 和 促 进 国 民经 济 的 整体 发展 已成 本 为 我 国 经 营 者 集 中案 件 反 垄 断 审 查过 程 中的 重 要考 量 因素 。
2 4条 , 务部 在 正式 立案 受 理前 认 为 申报者 提 交 的 商
文件 、 资料 不 完 备 , 以要 求 予 以补 充 , 一 程 序 也 可 这 称 为预 审程 序 。本 案 中 , 部数 据 于 2 1 年 4月 2 西 01 日首 次 向商务 部提 出经 营者 集 中 申报 ,经 过一 个 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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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集中案件中的定量经济分析经营者集中案件中的定量经济分析————以希捷收购三星硬盘驱动器案为例以希捷收购三星硬盘驱动器案为例以希捷收购三星硬盘驱动器案为例((上)2015年02月03日摘要摘要::定量经济分析有利于增加案件判例实践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在经营者集中案件中的具体分析框架和实际操作方法需要进一步明确和探索。

通过对市场界定环节和单边效应模拟环节的定量分析方法的研究,提出适用以希捷收购三星硬盘驱动器案件的一系列方法。

应用SSNIP 方法和价格关联法对该案件进行相关市场的界定分析,提出与判例不同的相关市场界定结果。

根据该相关市场界定结果进行单边效应模拟,其结论部分证明该判例公告具有合理性。

关键词关键词::相关市场,单边效应,硬盘行业,经营者集中基金项目:北京工商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QNJJ2013-09) 一、引言引言 自2007年反垄断法颁布以来,商务部反垄断局处理过600多起经营者集中案件,其中公示了19起。

在所有公示案件信息中,第一起公示的经营者集中案件内容较为简要,随着时间的推移,案件判定的信息公布得越来越详尽,这体现了中国经营者集中案件实践处理中考虑的因素和层面越来越具体。

但是这些公示的案例公告中,对竞争分析提供的信息和依据多以定性描述为主,在后期逐步开始引入厂商合并后对市场上目标产品的价格、市场份额和市场集中度的影响等定量证据。

相比美国和欧盟等反垄断发达地区,定量分析方法已经应用于市场界定、单边效应分析等诸多环节,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

国内外学界对定量分析方法的研究已经有一定的积累。

市场界定方面,许多经验性定量方法均被建议采纳,根据这些方法服务于SSNIP 方法的密切程度可以归为两大类:直接定量方法和间接定量方法[1]。

根据SSNIP 判断标准直接定量界定相关市场的方法归类于直接定量方法,例如:需求弹性界定方法;不直接使用SSNIP 判断标准间接界定相关市场的方法归类于间接定量方法,例如:价格相关性测试法[2-3]和因果关系判断法[4-5]。

在单边效应模拟定量方法方面,差异性产品的单边效应模拟技术相比同质产品合并效应而言更加贴近市场实际情况,因此在学术界有许多的探讨,沃顿(Werden)和弗洛布(Froeb)在1994和1996年探讨了logit 需求模型在兼并政策中的应用情况[6-7]。

聂沃(Nevo)[8-9]在2000年拓展了沃顿(Werden)提出的模型,加入消费者相关的统计变量,在logit 模型基础上做了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提出随机系数Logit 模型,并把该模型应用到即食麦片行业数据中,模拟出该行业合并后的市场竞争情况。

与Logit 模型相对应的AID 及PCAID 模型也是探讨较多的一种模拟方法,米鲍尔(Muellbauer)在1980年提出了AID 模型,用于模拟市场需求情况[10],但是该模型需要估计的参数非常多,对数据要求非常高。

罗宾菲尔德(Rubinfeld)在2000年对AID 模型添加了假设,进一步优化提出了PCAID 模型,并且于2004年在PCAID 模型的基础上添加了聚类因素,进一步完善了PCAID 模型,实现了只用简单的市场份额数据和两个弹性数据对合并的单边效应进行模拟[11-12]。

国内对于单边效应模拟的相关文献中,比较全面的是王继平于2000年把logit 模型应用到了中国服务器行业中,模拟出该行业部分企业合并后的市场竞争情况,尽管该行业并没有出现真实的合并案件,但是该文对于定量方法的应用进行了积极的尝试,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定量方法在经营者集中案件中的可行性[14]。

从反垄断法颁布以来,各行业的经营者集中案件不断发生,本文以希捷收购三星硬盘驱动器案件为例,选择定量分析方法对该案的市场界定和单边效应进行定量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验证该案审批结论。

案例及行业简介二、案例及行业简介(一)案例简介2011年末,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收到希捷科技公司收购三星电子有限公司硬盘驱动器业务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

经审查,商务部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此项经营者集中。

2011年12月12日,商务部发布了2011年第90号公告即关于附条件批准希捷科技公司收购三星电子有限公司硬盘驱动器业务反垄断审查决定的公告。

公告简要内容摘录如下。

1.公告关于相关市场的界定。

在该公告中对于相关市场的界定为:相关市场界定为硬盘市场,同时按终端应用不同,硬盘市场可以分为企业级应用、台式电脑应用、便携式电脑应用和消费电子产品应用等细分的相关商品市场。

2.公告关于反竞争效应的分析。

在该公告中分析了硬盘行业市场状况、采购模式、产能利用、产品创新、买方议价能力、市场进入和对消费者影响等内容。

最终认为此项集中将对硬盘市场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二)行业简介从太平洋网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国内硬盘驱动器市场上主要有希捷、西部数据、东芝、日立、三星五家厂商,总体而言西部数据和希捷是市场份额最大的两个厂商,分别占据29%和33%的市场份额,HHI指数为2454。

该市场上主要生产的产品包括:笔记本硬盘、台式机硬盘、消费电子类硬盘和企业级硬盘。

各厂商涵盖的产品种类参见表1。

表1 厂商及产品产品 普通机械硬盘厂商 企业级 台式 便携式 消费电子西部数据 Y Y Y N日立存储 Y Y Y N希捷 Y Y Y Y三星 N Y Y Y东芝 Y N Y Y注:其中Y表示厂商提供该产品,并且市场份额数量级不至于少到可以忽略;N表示厂商不提供该产品。

笔记本表示为笔记本电脑生产的硬盘;台式表示台式电脑生产的硬盘;消费电子表示为一些MP3等消费电子产品生产的硬盘;企业级表示为一些要求高的企业服务器等提供的企业级硬盘。

资料来源:太平洋电脑网相关市场界定分析三、相关市场界定分析(一)相关市场界定的SSNIP分析进行SSNIP分析需要先假定垄断者的相关市场范围为机械硬盘,然后根据进一步的定量数据分析得出这个范围内的价格上升是否能够使得其流失的消费者超过临界损失以致其无利可图。

在实际中SSNIP方法的实现,常常利用临界损失或临界弹性的标准,其中,临界损失的判定标准如下:CL=X/(X+M)其中,CL代表临界损失,X代表涨价的幅度,M代表利润率。

临界弹性的判定方法为:CE=(1+X)/(M+X)其中,CE代表临界弹性,如果估算出来的实际弹性大于临界弹性则提高价格对于厂商来说是无利可图的,反之如果估算出来的实际弹性低于临界弹性则提高价格对于厂商来说是有利可图的。

根据上述判断标准我们采集数据进行分析。

表2为该行业的销售额和平均利润率数据。

表2 行业的销售额和利润率产品分类 利润率(%) 销售额(万元)台式 24.40 3517.7便携式 20.20 2982.1企业级 35.50 791.8消费电子 23.50 688.2平均利润率 23.85资料来源:IDC研究报告。

在以上数据中,采用全行业平均利润率23.85%,应用临界弹性公式进行计算,提价幅度取国际通用的5%。

由公式CE=(1+X)/(M+X)得到临界弹性为 3.64。

如果机械硬盘行业的弹性大于该临界弹性,则说明假设的相关市场需要扩大。

比如扩大到加入固态硬盘产品市场。

根据葛特尔(Goettler)在2011年估计Intel CPU的弹性为-2.16,AMDCPU弹性为-1.77[13],同样作为电脑配件行业,机械硬盘的弹性应该类似且不大于电脑的弹性。

根据雷曼兄弟2007年9月的调研报告,便携式和台式电脑的需求弹性最高值是3.9。

随着时间的推移,电脑产品已经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必备的产品,需求弹性还会呈现出降低的趋势。

综上,我们可以作出机械硬盘行业的实际弹性低于3.64的判断。

所以相关市场界定在机械硬盘市场不需要再扩大。

(二)相关市场界定的价格关联分析以上通过SSNIP分析,证明了相关市场不需要进一步扩大。

那么在确定相关市场在机械硬盘范围之内,还需要确定是否有必要对机械硬盘市场进行进一步的子市场划分,我们根据厂商以往的价格情况对产品进行价格关联分析,从而提供定量证据。

因此,我们采集了三星各种产品在不同时期内的价格数据,描述性分析结果显示台式、笔记本、消费电子硬盘产品的价格关联度比较大,参见图1。

图1 三星各类别产品价格资料来源:太平洋电脑网。

此外价格关联分析,结果也显示企业级配件与其他产品的相关数据分别为-0.303、-0.178、-0.343;均靠近0远离1,且显著性水平偏高分别为0.34、0.58、0.28(参见表3)。

判断企业级配件的价格与其他产品的相关性非常弱,建议划分为独立相关市场。

即:笔记本配件、台式配件、消费电子配件为同一相关市场(以下称为A相关市场);企业级存储产品为独立相关市场(以下称为B相关市场)。

表3 产品相关系数分析结果相关系数 台式 笔记本 企业级 消费电子台式 1 0.849 -0.303 0.735笔记本 0.849 1 -0.178 0.92企业级 -0.303 -0.178 1 -0.343消费电子 0.735 0.92 -0.343 1此相关市场的界定结果与公告中的相关市场界定有一定的差别,以下的分析将基于关联分析的市场界定结果进行单边效应的定量模拟。

四、单边效应模拟原理单边效应模拟原理针对以上相关市场界定定量分析的结果,以下对各市场合并情况进行合并模拟,模拟出希捷合并三星后市场集中度的变化情况。

相关市场单边效应合并模拟有三大步骤:(1)确定竞争变量,选择模拟模型;(2)选择需求模型,估计需求函数;(3)利用以上选择的模拟模型,根据厂商利润最大化条件,求解均衡结果。

以下对这三大步骤进行原理分析。

(一)确定竞争变量,选择模拟模型在两个独立的相关市场上,不同厂家提供的产品并不是完全同质的,在品牌、容量、转速、接口提供上都有所区别,所以选择价格作为各厂商的决策变量更加符合市场竞争实际情况,所以伯川德模型适用于该市场。

(二)选择需求模型,估计需求函数对需求函数的模拟和选择,不论是线性、常弹性模型还是AID模型和Logit模型,都需要大量的既往价格数据对需求函数各参数进行估计,其中AID模型有N2个参数需要估计(N 为产品数量),Logit模型需要大量既往价格和市场份额数据估计β值。

在缺乏大量既往价格和市场份额数据的情况下,PCAID模型是更加简单和实际的选择。

以下对PCAID模型进行简要的阐述。

AID需求模型为:S i=a i+∑j b ij ln(p j)其中S i表示第i个产品的市场份额,b为待估系数,p j为第j个产品的价格。

当我们使用该模型进行合并模拟时,希望得到由于合并产生的市场份额的变化,具体模型缩写为:ds i=∑j b ij ln(dp j/p j)其中ds i为第i个产品市场份额的变化,dp j/p j为第j个产品价格变化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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