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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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集体外出管理制度

小学生集体外出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小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组织的小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春游、秋游、研学旅行、社会实践活动等。

三、组织与实施1. 组织领导(1)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德育主任、安全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等相关人员组成的集体外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整体策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具体管理和安全教育。

2. 实施流程(1)制定方案:活动前,由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包括活动目的、时间、地点、人员、经费、安全措施等。

(2)安全教育:活动前,班主任对本班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拐骗、防溺水等。

(3)签订协议:活动前,与学生家长签订《小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

(4)分组管理:活动过程中,班主任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每组指定一名组长,负责本组学生的管理和安全。

(5)应急处理:活动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学生安全。

四、安全管理1. 交通安全(1)选择合法、安全的交通工具,确保车辆状况良好。

(2)安排专车司机,司机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和良好的驾驶习惯。

(3)上车前,班主任清点人数,确保每位学生安全上车。

(4)行驶过程中,严禁学生随意走动,保持车内安静。

2. 消防安全(1)活动场地应具备消防安全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

(2)活动过程中,严禁学生玩火、吸烟等行为。

(3)活动结束后,确保所有人员离开场地,关闭电源、水源等。

3. 食品安全(1)选择合法、卫生的餐饮场所,确保食品安全。

(2)活动过程中,班主任负责监督学生用餐,防止食物中毒。

4. 其他安全(1)活动过程中,班主任、任课教师、家长志愿者等应密切关注学生动态,防止学生走失、受伤。

中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制度(5篇)

中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制度(5篇)

中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制度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制度(2)一、引言中学学生外出活动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方式之一,对于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培养实践操作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都具有积极意义。

然而,外出活动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有效的中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制度,保障学生的安全、健康与利益。

二、组织机构1. 学校校长: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工作,并承担最终决策权和责任。

2. 活动组织者:由学校指定负责组织和管理学生外出活动的教师或工作人员。

3. 学生家长:负责配合学校的管理工作,关注学生的安全问题。

三、前期准备1. 活动计划:活动组织者根据学校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可行的活动计划,明确目标、内容、地点、时间和参与人员等细节。

2. 安全考虑:活动组织者必须充分考虑活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并告知学生和家长。

3. 活动预告:提前向学生和家长发出活动预告,说明活动的目的、形式、要求和意义,并征得家长的同意。

四、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1. 培训教育:在活动开始前,组织者必须向参与学生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包括指导学生正确使用工具、设备,提醒注意交通安全,告知遇到紧急情况时的自救方法等。

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组织的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课外实践活动、研学旅行、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

三、安全责任1. 学校安全责任:(1)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2)学校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包括应急预案、事故处理流程等。

(3)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教师责任:(1)教师负责组织、实施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2)教师应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能够应对突发事件。

(3)教师应密切关注学生动态,确保学生在活动中的安全。

3. 学生责任:(1)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安全规定,服从教师的管理。

(2)学生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注意自身安全。

(3)学生在活动中应互相帮助,共同维护活动秩序。

四、安全措施1. 出行前的准备:(1)学校对活动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活动是否可行。

(2)教师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包括行程安排、交通工具、住宿、餐饮等。

(3)学校对参加活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

2. 行程中的管理:(1)教师应时刻关注学生的动态,确保学生在活动中的安全。

(2)教师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3)学校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如急救包、安全帽等。

3.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1)发生意外事件时,教师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组织学生撤离危险区域。

(2)教师应迅速联系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

(3)学校应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救援和处理。

五、监督与考核1. 学校定期对教师进行安全培训,提高教师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学校定期对活动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3. 学校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和学生进行表彰,对违反安全规定的教师和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师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安全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组织师生进行各类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外出活动:指学校以课外教育、实践教学、学生社团等为目的,组织师生离开学校参加相关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学术交流、实地考察、参观游览、运动竞赛等。

第四条安全原则:外出活动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原则,确保师生的安全。

第五条安全责任:学校是外出活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承担着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主要责任。

同样,师生也要积极参与安全工作,确保自身安全。

第二章安全组织第六条安全小组:学校应设立外出活动安全小组,负责组织和管理外出活动的安全工作。

安全小组成员包括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外出活动领队、安全保卫人员等。

安全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安全培训、开展隐患排查、应急预案制定等。

第七条领队责任:带队教师是外出活动的领队,负责带队人员的安全以及活动的顺利进行。

领队应具备相关的组织、管理和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技能,确保师生安全。

第三章准备工作第八条活动计划:学校应提前制定外出活动计划,包括活动目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信息。

计划报备到安全小组,并征得学校相关部门的支持。

第九条风险评估:对外出活动可能存在的隐患进行风险评估,确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将评估报告上报安全小组。

第十条人员准备:学校应对参与外出活动的师生进行必要的培训,包括安全知识、自我防护、应急处理等方面。

第十一条行前研讨:在外出活动前,学校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研讨,明确活动目的、安全要求、事故应急处理等内容,并将研讨结果告知参与人员。

第四章安全措施第十二条交通安全:对于以乘坐交通工具为主的外出活动,学校应提前与交通运输部门进行协调,确保交通工具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住宿安全:对于需要住宿的外出活动,学校应选择正规的住宿场所,并与当地警方和住宿场所管理方交流,了解住宿场所的安全情况。

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规定为了切实加强对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组织泰州市范围内的集体活动,组织单位必须在每周一前填写好《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表》(一式三两份),经院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批后,报校分管领导批准并报校学生工作处备案。

第二条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组织单位必须提前做好详细、周密的安全预案,明确安全责任人。

活动前加强安全文明教育,教育学生要保持良好形象,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第三条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应以安全、就近、徒步为原则,对行走路线要提前熟悉路况,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途中安全。

活动过程中必须注意饮食卫生。

第四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明确和配备足够的带队教师,制定应急预案,随旅游公司出行的必须办理相关保险手续。

凡需集体乘车外出的,必须租用或乘坐有客运资格且安全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不得超载和超速。

第五条原则上不得组织集体性外出旅游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前往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规范的地方。

第六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坚持谁批准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必须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在活动开始、期间及结束返校都必须向院系审批人作安全事故零报告。

凡在活动中出现意外,在做好应急处理的同时,必须在第一时间汇报院系审批人和分管校领导,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

第七条严禁辅导员、班主任私自带领学生外出活动,否则,将视情节给予组织者纪律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交司法部门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连带民事赔偿责任。

第八条本规定由校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2024年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例文(6篇)

2024年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例文(6篇)

2024年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例文为贯彻“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原则,确保我校师生生命安全,推动和谐校园建设,保障校园教育活动的正常秩序,根据学院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外出活动管理制度。

一、师生外出活动的管理原则(一)师生外出活动是指组织师生人数在十人以上的校外参观学习、社会实践、实习、见习、郊游、竞赛及各类社会公益活动等。

(二)师生外出活动应制定明确的计划,确立教育目标,全面考量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及气候环境的安全性,恪守“就近、便捷、安全”的原则。

外出活动宜在本地区进行,且仅限于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开放的景点,严禁进入未开放景点及其周边区域,或在非开放时间进行活动。

(三)师生外出活动不得干扰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应安排在周末进行,并确保当日往返。

除非特殊原因,严禁在外地住宿或露宿。

二、师生外出活动报告审批制度(一)任何个人不得私自组织教职工、学生参与外出活动。

(二)师生外出活动必须报请系领导审批,并制定活动方案及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各相关人员的责任。

带队教师作为直接责任人,需认真填写《骊龙小学外出活动审批表》和《骊龙小学师生外出活动安全承诺书》,连同详细活动方案、安全保障方案(含应急预案)一并上报。

若与旅行社签订协议,须附上协议书复印件。

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外出活动。

(三)市内师生外出活动应至少提前一周向学校提出审批请求;前往市外省内活动,应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学校申请并报中心小学备案;前往省外活动,应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向学校申请并报中心小学备案。

未经审核批准,严禁组织师生参与外出活动。

对未报、漏报、报告不实或未经批准擅自外出的情况,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带队教师及当事人的责任。

(四)具体审批流程包括:活动负责人填写相关表格和预案,提交给系领导审批,待批准后与旅行社签订协议并办理保险。

三、师生外出活动的安全预案和安全教育(一)师生外出活动必须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方案,事先对活动场地及线路进行考察,排查安全隐患。

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1. 为加强学生校外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维护学生身心健康,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组织的各类校外集体活动。

3. 学校负责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细则,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与筹备1. 学校在组织校外集体活动前,需向相关部门申请,并提供详细的活动计划和安全预案。

2. 活动计划包括活动日期、地点、参与人员、活动内容等。

3. 安全预案应包含突发事件处理方案、急救措施、紧急联系人等信息。

三、活动场地与设施1. 学校在选择活动场地时,应考虑场地的安全性和适应性,确保活动能够安全进行。

2. 活动场地应具备相应的应急设施和安全设备,学校在活动前应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3. 活动场地应清洁卫生,无危险物品或隐患。

四、人员管理1. 活动参与的学生应经过相应的选拔和培训,在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后方可参加活动。

2. 活动期间应有足够数量的专职人员负责指导和管理学生,确保他们的安全。

3. 学生在活动过程中应听从指导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行动或离队。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1. 学校应在活动前组织安全教育培训,使学生了解安全知识和基本应对能力。

2. 活动参与的学生应接受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培训,以提高其对特定环境下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六、食品卫生与饮食安全1. 学校在活动中提供食品时,应严格按照卫生要求进行食品采购、储存和制备。

2. 活动参与的学生应遵守饮食卫生规定,不得随意采食未经检验合格的食品。

七、交通安全1. 学校在组织活动时,应选择安全的交通方式,提供安全的交通工具,并保证交通工具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2. 学校应制定相关的交通安全制度,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在活动中的交通安全意识。

八、突发事件应急处理1. 学校在活动前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并确保相关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处理技能。

2. 学校应配备急救箱和相应的急救人员,并确保其能够及时进行急救和处理突发事件。

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管理规定

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管理规定为规范我校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管理,牢固树立“防范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学生外出活动是指因实习、见习、郊游、演出、社会实践等需到校外进行的活动。

原则上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指定专人或教师负责以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坚持“安全第一”原则,坚持“谁组织、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条外出活动申报审批程序:(一)班级活动集体外出班主任签字,报专业科科长审批,并报教务科、责任科室、主管校长审批、保卫科备案。

(二)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由组织者提前3个工作日向专业科或主管部门提交以下相关材料:1.填写《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表》一式四份(审批后申请者自留一份,交专业科或负责部门一份、保卫科一份、教务科一份备案);2.外出活动具体方案(含安全管理人员的安排及职责,应急预案和应急准备设备情况);3.提供参加学生名单及指定组织人、带队老师、安全员名单及联系方式;4.所用车船租赁情况说明;5.通过旅行社组织集体外出活动的,提供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和安全责任协议书。

第四条外出活动要求:(一)集体外出活动前组织者要对学生进行至少一次以上的集中专项安全教育,要落实“定组织、定人数、定路线、定范围、定责任”五项措施。

并定时向审批部门汇报活动安全情况。

组织者不得擅自更改活动规定的内容。

(二)集体外出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遵守公共场所的基本行为准则;尊重当地的风俗人情。

(三)遵守集体外出活动的作息时间,按时返回驻地和学校。

不得擅自脱离队伍或外出。

否则由学生个人行为而造成的学生失散、意外伤害、食物中毒、交通事故、治安纠纷等事故一概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严禁学生爬树、攀岩;严禁路过森林或有易燃物的地区使用明火;严禁追逐打闹;严禁到池塘、水库、江河、海滩等危险区域洗澡、戏水、游玩;严禁到传染疫区活动。

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5篇)

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活动学校学生进行校外集体活动,增强学生的组织纪律观念,确保学生开展安全有益的活动,根据《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在籍学生。

第三条学校学生进行校外集体活动(列入教学计划的集体劳动、校外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除外),均应由活动的组织者按本办法中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

未经批准的活动均不得组织实施。

第二章规定细则第四条学生进行校外集体活动时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校外集体活动主题应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思想内容,能鼓舞学生积极进取、陶冶情操、增长知识、奋发向上。

第五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注意安全,做好车船以及活动地点等的安全检查工作,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精心组织,以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第六条外出实习班级,未经学校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到实习地附近风景或途中风景区参观、游玩。

第七条若遇雨天等恶劣天气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不准组织学生进行校外游玩活动;已批准的,一律自动取消。

第八条经批准的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有教师亲自带队,一般以杭州市及其近郊为宜,当天往返,未经批准,不得在外住宿或露宿。

第九条学生不得擅自到江河、水库、池塘游泳,不得擅自组织观潮活动,不得擅自到荒山野岭游玩、野炊等活动,违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厉处分,造成事故者一切后果自负。

第十条各年级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学生在外出活动时,要遵守国家法规法纪,遵守公共秩序,维护社会公德,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审批管理第十一条所有以集体名义组织的学生校外集体活动,都应按下列程序办理:(1)以班级为单位组织的活动,班长先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审查后由年级负责人审批。

(2)以年级为单位组织的活动,由年级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处审查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3)除一、二款以外的多人活动,均须征得班主任及年级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组织,并由活动负责人向学生处备案。

中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制度范文(3篇)

中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制度范文一、活动目的和内容为了促进中学生全面发展,丰富其课余生活,提高团队协作能力和实践能力,本校计划组织中学生开展一系列集体外出活动。

活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实践、文化游览、体育竞赛等。

本制度旨在规范中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保证中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以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活动人员1.活动组织者:由学校指派专人负责活动的组织和安排。

2.指导老师:每个班级至少派遣一名负责任的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担任指导老师。

指导老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管理经验。

3.参与学生:凡符合参与活动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但需经班主任或家长同意。

三、活动准备1.活动计划:活动组织者应提前制定活动计划,包括活动目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活动内容等,并上报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备案。

2.募集经费:活动组织者应与学校协商募集活动经费,以保障活动所需。

3.活动设备:活动组织者应核实活动所需的设备、器材等,确保其安全可靠,并保证设备的良好状态。

4.活动场所:活动组织者应提前考察活动场所,确保其安全性和适宜性。

5.活动安全教育:指导老师应提前进行集体活动安全教育,包括遵守公序良俗、交通安全、自我防范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四、活动过程1.集合出发:集合前指导老师应核实参与学生的身份和准备情况,确保每个学生都能按时参加活动,并着装得体。

2.交通工具:活动组织者应选择适当的交通工具,如公交车、校车等,并核实其安全可靠性。

参与学生应按规定就座,遵守交通规则,不打闹、乱窜。

3.活动安全意识:参与学生应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不进行任何危险行为,如攀爬危险建筑物、游泳等。

4.分组管理:活动组织者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与学生分为小组,并由一名学生担任小组长。

小组长负责小组学生的管理和安全,并及时向指导老师报告情况。

5.活动时间:活动组织者应合理安排活动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活动,确保学生休息充足。

6.活动地点:活动组织者应选择适当的活动地点,确保其安全性和适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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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管理
规定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红星学校学生集体外出活动
管理制度
红星学校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管理制度
一、对学生外出活动严格管理,控制不必要的外出活动,一般不组织出勉县地界的春游、秋游和夏令营活动确需外出的,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并明确活动的责任人,以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

二、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组织者必须做好活动前的踩点,必须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尽量以就近、小型、安全为原则。

要制定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发放书面家长通知。

能不动用交通工具的尽量不动用。

三、实行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申报审批制度。

学校组织的活动,要上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班级或年级组组织的活动要向学校申报,由校长审批后方可进行,并切实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和师生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周密计划,落实岗位责任。

组织学生出勉县地界的集体活动,必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

活动结束后,组织者要及时向审批者汇报活动情况。

四、集体外出活动的报批手续和程序是:
①组织者的书面申请,包括外出活动的事由、地点、时间、组织形式,主要组织者和有关带队教师、交通工具、联系方式、住宿安排、安全措施、活动计划和应急预案。

②校长审核意见,然后按审批权限逐级上报。

③凡安全措施不得力或者班以上单位组织外出活动无教师带队,或有其他不妥之处时不予批准。

④外出活动结束后,活动组织者应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或批准部门汇报活动情况。

五、活动组织者负责对班主任及全体学生进行事前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遵纪守法、遵章守规的责任感,增强安全意识。

六、外出活动前,班主任要集队清点人数并做好纪录,同时向学生宣布活动安排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注意安全。

到达目的地后要有组织地开展活动,不要随意“放羊”。

在分散活动时,要求学生按小组活动,不要个别行动,要教育学生不到危险和偏僻的地方玩耍,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带班教师要加强巡视,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活动结束后,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并纪录,组织学生有秩序上下车,分管领导、班主任及带班老师要跟车回校。

七、组织学生活动若使用交通工具,.必须与承运单位共同落实交通安全措施,签订责任协议,租用的车辆必须是有正规的营运执照、证件齐全的客车和司机。

严禁车辆无照运行、带“病”运行和超员运行。

学生活动组织者,要负责对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监督,严禁形成超载情况,副驾驶座不得坐学生。

每辆车配备教师人数不少于1人,要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下车,告诫学生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八、到游览区、游乐场等地方活动,一定要注意其合理容量和场所、设施的安全性,防止挤压、倒塌、跌落、溺水等事故的发生。

到山区活动要防止山火、翻车、迷失、摔跌等事故。

室内活动要特别重视消防安全。

学校内组织的大型活动要做好场地的规划工作,疏通疏散通道,加强对学生的组织管理,制
定应急预案。

九、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

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学生遵守劳动规则。

十、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其他各类社会庆祝活动原则上也不组织学生参与,个别确需在校生参加的,须经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严格控制人数,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十一、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的领导、教师要切实负起安全责任,学生应自始至终在领导、教师的带领和保护下开展活动。

如有突发情况,现场负责的领导、教师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以便控制事态的发展。

十二、寒暑假及节假日前要及时对学生进行专项安全教育,注意防火、防盗、防自然事故,注意游泳安全、爆竹安全、交通安全。

十三、凡未经学校批准,私自组织外出活动的,学校要追究组织者的责任,对外出活动中出现意外事故的要视情节,给予组织者纪律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交司法部门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连带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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