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课外活动的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籍学生参加的课外活动,包括校内外实践活动、课外兴趣小组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
第三条学生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学生课外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第四条学校应当明确课外活动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培养学生自我保护和应急处理能力,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学校应当成立课外活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学生课外活动的安全工作进行总体协调和监督。
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德育主任、教务主任、总务主任、安全主任等为成员。
第六条各部门、各班级应当设立课外活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本班级课外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
第七条课外活动组织者应当在活动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明确活动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学生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第八条课外活动组织者应当对活动场所、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活动场所、设施、器材符合安全要求。
第九条课外活动组织者应当加强对学生的监管,确保学生在活动中遵守纪律,不发生危险行为。
第十条课外活动组织者应当及时处理活动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发生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学校和家长。
第三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将安全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教师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能力。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安全教育,引导家长关注学生课外活动安全,共同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工作。
第四章安全隐患排查与处理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课外活动场所、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学校大型集会及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学校大型集会及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大型集会及校外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校园安全管理能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活动策划与组织第二条学校各部门或类别活动策划的活动,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安全管理要求进行,不得超越法律的范围,不得违反学校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组织学校大型集会或校外活动需提前30天向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报告中应包括活动名称、时间、地点、参与人数、活动内容、安全预防措施等,经学校安全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四条活动策划应对活动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五条活动的主办方应明确各部门或组织的职责和人员配备,并确保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岗位责任落实。
第六条学校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研究解决各种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
第三章安全设施与设备第七条活动场所应符合国家安全管理要求,进行安全检测和评估,确保活动场地的安全性。
第八条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如灭火器、急救箱、疏散指示标志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九条活动场所应根据参与人数和活动特点确定适当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并在便利的位置设置安全指示牌。
第十条活动场地应保持通风良好,排除隐患,确保场地的安全及参与人员的安全。
第十一条活动策划与组织部门应负责将安全设施和设备的使用方法告知到参与人员,并组织相应的培训。
第四章人员安全管理第十二条活动策划与组织部门应制定参与人员名单,并核实人员身份及资格,排除不符合条件的人员。
第十三条活动策划与组织部门应根据活动的特点和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培训和教育计划,并组织相应的活动前的培训。
第十四条活动参与人员应遵守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组织者的管理和指挥,自觉参加活动前的安全培训。
第十五条活动期间应切实保障活动参与人员的人身安全,遵守安全规则,不得私自离开或参与危险活动。
第十六条活动策划与组织部门应根据活动的特点,为活动参与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活动过程中及时提供必要的救助和治疗。
校外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以及在校外从事教育教学、科研、实习、实训等活动的师生员工。
第三条校外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有序;(二)以人为本,服务师生;(三)民主管理,共建共享;(四)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校外管理办公室,负责全校校外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校外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订校外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校外活动的审批、备案和监督管理;(三)协调解决校外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四)开展校外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五)负责校外管理的考核和奖惩。
第六条各学院(部)设立校外管理小组,负责本学院(部)校外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校外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学校校外管理规定;(二)负责本学院(部)校外活动的审批、备案和监督管理;(三)组织开展校外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四)协助解决本学院(部)校外活动中出现的问题;(五)向校外管理办公室报告校外管理情况。
第三章校外活动管理第八条校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一)教育教学活动;(二)科研活动;(三)实习、实训活动;(四)社会实践活动;(五)学术交流活动;(六)文体活动;(七)其他校外活动。
第九条举办校外活动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提前向校外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举办;(二)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开展活动;(三)活动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四)活动组织者应当对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活动安全、有序;(五)活动结束后,组织者应当及时向校外管理办公室报告活动情况。
第十条以下校外活动需经校外管理办公室审批:(一)跨学院(部)的校外活动;(二)涉及校外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等合作的校外活动;(三)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参加的校外活动;(四)其他需要校外管理办公室审批的校外活动。
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组织的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课外实践活动、研学旅行、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
三、安全责任1. 学校安全责任:(1)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2)学校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包括应急预案、事故处理流程等。
(3)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教师责任:(1)教师负责组织、实施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2)教师应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能够应对突发事件。
(3)教师应密切关注学生动态,确保学生在活动中的安全。
3. 学生责任:(1)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安全规定,服从教师的管理。
(2)学生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注意自身安全。
(3)学生在活动中应互相帮助,共同维护活动秩序。
四、安全措施1. 出行前的准备:(1)学校对活动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活动是否可行。
(2)教师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包括行程安排、交通工具、住宿、餐饮等。
(3)学校对参加活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
2. 行程中的管理:(1)教师应时刻关注学生的动态,确保学生在活动中的安全。
(2)教师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3)学校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如急救包、安全帽等。
3.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1)发生意外事件时,教师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组织学生撤离危险区域。
(2)教师应迅速联系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
(3)学校应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救援和处理。
五、监督与考核1. 学校定期对教师进行安全培训,提高教师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学校定期对活动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3. 学校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和学生进行表彰,对违反安全规定的教师和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学校集体外出活动制度(三篇)

学校集体外出活动制度____外出活动审批、备案制度(张彪马宏玉)为确保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及其他外出活动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
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
2.实行____学生____外出活动申报审批制度,全校性的活动,应经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并将活动方案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班级或年级组____的活动要将活动方案向学校申报,经审批后方可进行,并做好活动的____和抓好师生的安全。
3.出发前要以班级为单位做好安全、文明教育并宣布活动安排,向学生全面进行纪律及行车安全、游玩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同时将班主任和随队老师____号码告知学生。
活动前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对身体差,有先天性疾病的学生,要酌情处理,并取得家长配合。
严禁____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生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的活动。
4.从学校出发前各班清点人数上报政教处,中途不得离队,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老师请假,老师联系家长后方可批假。
5.租用的车辆必须要有正规的营运执照客车,并要求车队作出安全承诺。
6.每辆车的负责老师____学生有秩序地上、下车,教育学生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
乘车时劝阻将头手伸出窗外的同学。
7.注意自身言行举止的得体,尽量避免与人争执,采取克制忍让的态度。
本校同学之间产生任何矛盾必须听从每一位老师的劝说或待回校后处理,如与活动地人员、其他学校或社会人员发生争吵甚至斗殴,现场同学应尽快及时制止,防止事态恶化并及时汇报老师。
情况严重者,应迅速联系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
8.教育学生注意禁示、提示性标志,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特别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不追逐打闹,不走路观景,不携带任何危险物品。
未经同意不从事危险性活动,尽量避免到人群拥挤的地方,参加大型活动时保持秩序,注意自我保护。
____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学生按照行前分好的小组活动,严禁擅自个别行动,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带队老师要加强巡视,对个别调皮学生多加注意。
中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4篇)

中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中学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学学生外出参加各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郊游、实践实习、文化交流等。
第三条中学学生外出活动应坚持以学生的安全为首要原则,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为基本要求,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的培养。
第四条学校要充分调动师生家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科学、严谨、有效的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学生的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学校应设立外出活动管理委员会,校长为委员会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委员会成员,具体负责学生外出活动的组织、安全检查和事件处理等工作。
第六条外出活动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开会,研究学生外出活动的组织安排、安全措施和后续工作,对活动的实施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七条外出活动管理委员会还应设立学生事务部门,负责与学生沟通、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提供帮助和支持等工作。
第八条学生事务部门还需与家长联络员进行密切合作,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特殊需求。
第三章事前准备第九条学生外出活动前,需征得学生家长的同意,并签署相关承诺书,确保家长对活动的了解和支持。
第十条学校应建立丰富的外出活动资源库,包括各类活动场所、合作伙伴、安全保障措施等,确保活动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学校应对外出活动进行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和预防控制,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和应急预案,确保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
第十二条学校应认真选拔合格的活动负责人和教师陪同人员,确保他们具备相关经验和能力,能够有效保护学生的安全。
第四章活动组织与实施第十三条学校应根据活动的性质和目的,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和安全要求等。
第十四条学校应加强对活动负责人和教师陪同人员的培训,确保他们熟悉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能够正确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第十五条学校应与活动场所、合作伙伴等进行积极沟通和协商,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和责任分工,确保活动场所和相关设施的安全性。
学校大型集会及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5篇)

学校大型集会及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学校大型集会及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如下:1、集会和大型活动制度是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举行全校性的集会以及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时的安全管理度。
2、学校举行全校性的集会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集会,严禁一味地强调集会速度,避免学生在集会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
3、大型活动备案、申报制度。
学校举行的各种校内常规性教育教学活动,尤其如运动会之类的大型活动,要实行备案制度,活动报告连同安全预案报镇教育管理中心备案;学校以班级、年级或全校为单位组织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野炊等)实行申报制度,活动请示连同安全预案提前报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4、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法定营运资质,必须同法定营运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和安全责书。
5、大型集会活动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人身安全。
6、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7、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
岚头镇中心完小____年____月____日学校大型集会及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学生、教职员工和校园安全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以下是可能包含在此制度中的内容:1. 举办大型集会前的审批程序:学校应设立相应的审批程序,包括申请书的填写和提交、审批流程的规定等,确保大型集会的主题和目的符合校园安全和教育规范的要求。
2. 会场安全措施:对大型集会的会场安全进行评估,确定适当的安保措施,比如设置出入口检查、加强警卫和巡逻等,以确保参与者的安全。
3.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等,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和行动方案,提供及时有效的应对方法。
4. 人员与设备安全:对参与大型集会的人员进行身份核实,设立临时安全通道和医疗服务点,为参与者提供安全保障。
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5篇)

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学生校外活动的安全,规范校外活动的组织与管理,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校外活动是指学校组织或指导的学生参加的不在校园内进行的教育教学、科研实践、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的校外活动安全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校外活动安全管理是指在校外活动中,对学生的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五条本制度要求各级学校要建立并完善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详细具体的管理办法和措施。
第六条学校要充分认识校外活动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加强校外活动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七条学校要建立校外活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和职责,制定工作计划,负责校外活动安全管理。
第八条学校要根据校外活动的性质和规模,制定相应的校外活动安全管理方案,并按照方案实施管理。
第九条学校组织或指导的校外活动要进行安全评估,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应急措施。
第十条学校要选派专业人员参与校外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风险分析,确保校外活动的安全进行。
第十一条学校要建立校外活动安全档案,记录校外活动的规模、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信息,及时更新和维护。
第十二条学校要定期对校外活动进行管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进。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三条学校要进行校外活动安全教育,加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
第十四条学校要制定校外活动安全培训计划,培训学生和相关教职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学校要举办校外活动安全演练,检验安全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第十六条学校要开展安全文化活动,提高师生对校外活动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第四章风险评估与预防措施第十七条学校要对校外活动进行风险评估,识别和评估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第十八条校外活动安全预防措施要有针对性、可行性和有效性,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地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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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活动学校学生进行校外集体活动,增强学生的组织纪律观念,确保学生开展安全有益的活动,根据《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在籍学生。
第三条学校学生进行校外集体活动(列入教学计划的集体劳动、校外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除外),均应由活动的组织者按本办法中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
未经批准的活动均不得组织实施。
第二章规定细则
第四条学生进行校外集体活动时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校外集体活动主题应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思想内容,能鼓舞学生积极进取、陶冶情操、增长知识、奋发向上。
第五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注意安全,做好车船以及活动地点等的安全检查工作,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精心组织,以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第六条外出实习班级,未经学校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到实习地附近风景或途中风景区参观、游玩。
第七条若遇雨天等恶劣天气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不准组织学生进行校外游玩活动;已批准的,一律自动取消。
第八条经批准的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有教师亲自带队,一般以近郊为宜,当天往返,未经批准,不得在外住宿或露宿。
第九条学生不得擅自到江河、水库、池塘游泳,不得擅自组织观潮活动,不得擅自到荒山野岭游玩、野炊等活动,违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厉处分,造成事故者一切后果自负。
第十条各年级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学生在外出活动时,要遵守国家法规法纪,遵守公共秩序,维护社会公德,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审批管理
第十一条所有以集体名义组织的学生校外集体活动,都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1)以班级为单位组织的活动,班长先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审查后由年级负责人审批。
(2)以年级为单位组织的活动,由年级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处审查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3)除一、二款以外的多人活动,均须征得班主任及年级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组织,并由活动负责人向学生处备案。
(4)以上活动应最迟于一周前向审批者递交书面申请,申请时应陈述活动的内容、活动路线、交通工具和安全防范措施等,并明确活动负责人。
第十二条责任与违纪:
(1)活动负责人应对活动的组织管理等承担主要责任;审批者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凡未按本办法的要求办理活动审批手续而擅自组织活动者,将追究个人或组织者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对假借班级的名义与校外人员联合组织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如各种旅游)等,加重处理。
(3)未按申请中所陈述的要求进行活动,如擅自超出活动范围、逾期返校等,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活动负责人相应的纪律处分。
(4)因组织管理不严密导致活动中发生事故并造成损失或伤亡的,由有关责任人承担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对组织学生集体校外活动的有关部门和个人,因忽视安全防范工作,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部门有关领导和组织者(当事人)的责任。